矿产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边探边采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边探边采,即边勘探边开采,是指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内,根据勘探结果和资源赋存情况,边进行勘探工作,边进行开采活动的行为。
在我国,边探边采是一种常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
然而,边探边采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对边探边采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边探边采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对边探边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二十一条规定:“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勘查范围、勘查阶段和勘查工作计划,进行勘查工作。
探矿权人不得擅自扩大勘查范围,不得在勘查范围内进行采矿活动。
”(2)第二十二条规定:“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采矿范围、采矿规模和采矿作业方案,进行采矿活动。
采矿权人不得擅自扩大采矿范围,不得在采矿范围内进行勘探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对《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其中对边探边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三十一条规定:“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勘查范围、勘查阶段和勘查工作计划,进行勘查工作。
探矿权人不得擅自扩大勘查范围,不得在勘查范围内进行采矿活动。
”(2)第三十二条规定:“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采矿范围、采矿规模和采矿作业方案,进行采矿活动。
采矿权人不得擅自扩大采矿范围,不得在采矿范围内进行勘探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对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进行了规范,其中对边探边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十条规定:“探矿权人转让探矿权的,应当向转让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2)第十七条规定:“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应当向转让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三、边探边采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措施1.探矿权人擅自扩大勘查范围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措施(1)法律问题:探矿权人擅自扩大勘查范围,可能侵犯其他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国家矿产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如法网章节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订)第一章总则试题1、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3、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单选题)2、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1、有偿取得)的制度。
(单选题)3、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3、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单选题)4、在我国领域及(1、管辖海域)勘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矿产资源法。
(单选题)5、我国《矿产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明确表示矿产资源属于(2、国家所有)。
(单选题)第二章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试题1、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由(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单选题)2、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2、区块登记)管理制度。
(单选题) 第三章矿产资源的勘查试题1、勘查核矿资源,必须采用(2、4)规定的勘探方法(多选题)1、国务院2、土地资源部3、省政府4、省土地资源厅第四章矿产资源的开采试题1、开采矿产破坏污染环境的,应当(1、2、3)(多选题)1、赔偿损失2、恢复原状3、追究刑事责任4、吊销采矿许可证2、开采矿产,应当遵守(1、2、3、4)原则(多选题)1、统一规划2、综合开采3、综合制用4、节约资源第五章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试题1、个体采矿的范围限制在(1、2、3)(多选题)1、零散矿产2、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黏土3、生活自用少量矿产4、国有企业因现有技术尚不能开采的矿产2、对个体采矿,国家实行(1、2、3、4)方针(多选题)1、积极扶持2、合理规划3、正确指导4、加强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试题1、企业因矿界发生争议的,可以采取(1、2)进行解决(多选题)1、当事人协商2、行政决定3、申请仲裁4、提起诉讼2、对私自收购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由(3、工商部门 )给予行政处罚(单选题)3、对违法越界采矿的,可予以(1、2)处罚(多选题)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3、吊销采矿许可证4、追究刑事责任4、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国家保护的特定矿种的,可予以(1、2)处罚(多选题)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3、追究刑事责任4、强制关停5、盗抢、抢夺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的矿产品和其他财物的,破坏采矿、勘查设施的,扰乱矿区和勘查作业去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2分别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矿产资源是指地壳中的具有经济开辟利用价值的矿石、非金属矿、能源矿、地下水和其他矿产。
第三条矿产资源的管理应当遵循合理开辟、高效利用、保护环境、维护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保护、合理利用、节约使用的制度。
第二章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第五条国家所有矿产资源,国家依法行使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第六条国家建立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
1. 国家有重要的控制矿产资源资源区域的,可以设立矿产资源领域之上的专门机构。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矿产资源之上的专门机构。
第七条矿产资源的采矿权、许可证应当按照程序依法取得,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采第九条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保护环境和生态。
第十条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采应当采取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降低采矿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一条矿产资源的勘查应当依法组织,勘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
第十二条矿产资源的开采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并依法取得采矿权和许可证。
第十三条矿产资源的开采应当注重节约使用,加强安全管理,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章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土地复垦第十四条国家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保护矿产资源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利用。
第十五条矿产资源保护应当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划定矿区边界。
第十六条对于开辟利用矿产资源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实施修复的,矿产资源开采单位应当在开采过程中同步进行修复工作。
第十七条矿产资源开采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矿山土地复垦基金,用于矿区的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释义一、概述矿产资源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利用的基本法律。
立法背景源于我国矿产资源丰富,但长期以来,勘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利益分配不均等。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我国矿产资源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矿产资源法》。
二、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及其管理体制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家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保障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矿产资源的管理体制包括自然资源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形成从上到下的管理体系。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基本要求矿产资源勘查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区勘查的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第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勘查和开发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四、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和开采许可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登记制度,勘查单位应在勘查项目开始前向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矿产资源开采实行许可制度,开采单位应在开采活动开始前向所在地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开采许可。
五、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主要包括防止矿产资源破坏、防止地质灾害、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要求勘查、开发、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注重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浪费。
六、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的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一种经济补偿。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依法实行。
矿产资源税是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收。
七、违反矿产资源法的法律责任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涉及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制度目录1.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概述 (2)1.1. 矿产资源法产生和发展 (2)1.1.1. 国外矿产资源法的产生、发展 (2)1.1.2. 我国矿产资源法的产生和发展 (2)1.2. 矿产资源法表现形式 (2)1.3. 矿产资源法律体系 (3)1.4. 我国矿产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4)2. 矿产资源开采制度 (4)2.1. 采矿权及采矿权的登记许可 (4)2.2. 矿山企业的设立与审批 (5)2.2.1. 矿山企业的设立 (5)2.2.2. 开办矿山企业的审查 (7)2.3. 关闭矿山的规定和程序 (7)2.3.1. 矿山关闭的报告与相关资料 (7)2.3.2. 矿山关闭的申请与审批 (7)2.3.3. 矿山企业工作 (7)3.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8)3.1.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法律保障制度演化 (8)3.2.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现状 (8)3.3. 现行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存在的问题 (8)3.4.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完善建议 (9)4. 矿业权流转制度 (10)4.1. 矿业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建立 (10)4.2. 矿业权流转方式 (11)4.3. 矿业权法律制度中的问题 (12)4.4. 矿业权流转法律制度中的建议和措施 (13)5. 参考文献 (14)1.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概述1.1. 矿产资源法产生和发展矿产资源法成为法学的一个专门的分支学科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矿产资源法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工业化过程密切联系的。
1.1.1.国外矿产资源法的产生、发展从世界范围看,矿产资源法的孕育、产生和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历史时期:(1)突破矿业发展限制的矿产资源法孕育期。
前工业化时期,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实行禁矿政策和限矿法制,推行矿冶官营。
(2)保护矿业权的矿产资源法产生期。
19世纪中叶后,英、法、比、德、美、日相继进入实现工业化过程。
矿产资源需求急剧上升。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主要法律制度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主要法律制度导言:矿产资源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合理开发和管理矿产资源,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平衡,中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一、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原则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原则包括:1. 国家所有、全民共享原则:矿产资源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国家作为矿产资源的管理者,依法对其进行管理和配置,保障公众特别是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合法权益。
2. 保护和合理利用原则:保护矿产资源,维护国家资源安全,坚持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原则,推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3. 法治原则: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科学立法,规范矿产资源的获取、开发和利用行为,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秩序。
二、矿产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
该法旨在规范矿产资源的管理与利用,保护矿产资源,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布局。
该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产权制度,强调政府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配置职责,并明确了矿产资源的开发者应遵守的规则。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使用许可制度,以及矿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保护法》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
该法旨在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利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原则,建立了矿产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包括矿业权的获取与转让、勘查开采的限制和审批、矿产资源补偿机制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法律制度。
该法旨在规范矿山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矿山事故。
采矿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采矿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采矿业作为重要的经济产业,在保障资源供给、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标,采矿活动必须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约束和监管。
本文将对我国采矿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帮助读者对这些规定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是我国采矿业的基础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合理开采、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它明确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的产权制度,并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开采、开发和利用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
二、《矿藏地质管理条例》《矿藏地质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矿床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而制定的。
该条例对矿床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评估、矿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它要求矿床地质调查必须严格按照科学规范进行,在评估矿产资源时应该做到准确、可靠,并规定了矿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三、《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条例》《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条例》主要目的是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该条例规定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保护责任和机构设置,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了管理和约束。
它对矿山环境的保护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和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促进矿区生态恢复。
四、《矿业权管理条例》《矿业权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矿业权的管理和监督而制定的。
该条例规定了矿业权的获取、变更、终止和转让等程序和要求,明确了矿业权的归属。
它对矿业权的有效利用和保护提出了规定,要求矿业权人依法履行矿山安全、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义务。
五、“放管服”改革和绿色矿山建设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便利和公平的市场环境,为采矿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
同时,我国也加大了对矿山环境保护的力度,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通过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了对矿山污染治理和环境修复的监管力度,提高了矿区生态环境的质量。
六、矿业税费政策和贡献奖励为了调节矿业资源的利用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我国实行了一系列矿业税费政策和贡献奖励措施。
矿产资源法(学生复习资料)
一、基本概念1、探矿权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块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这种权利是公民、企业、地勘单位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据法律法规与国家之间建立的一种对矿产资源准予使用的权利。
2、采矿权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这是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采矿权相分离的一种法律形式。
3、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指作为所有者的国家依法对矿产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具有统一性和唯一性。
4、探矿权保留指探矿权人探明了可供开采的矿体后,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保留可供开采矿体范围的探矿权的权利。
设置探矿权保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探矿权人优先取得采矿权的权利的实现,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5、矿区范围指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6、探矿权价款是探矿权人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形成了矿产地的探矿权的一种经济回报。
7、采矿权价款是采矿权人申请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采矿权的一种经济回报。
8、采矿许可证是拥有采矿权的唯一法律凭证。
采矿权申请人只有真正持有采矿许可证,才能在法律上获得相应的权利。
9、探矿权使用费指探矿权人向国家支付的准予使用权利的费用。
10、采矿权使用费指采矿权人向国家支付的准予使用权利的费用。
11、矿产资源补偿费国家凭借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而向矿业权人征收的费用。
它所体现的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财产收益。
二、重要条款l、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3、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4、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5、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法解读
《矿产资源法》是我国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于1986 年 3 月19 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 年和2009 年进行了两次修改。
现将《矿产资源法》的解读如下:一、总则总则部分主要包括立法目的、法律适用范围、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基本原则。
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矿业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
法律适用范围涵盖全国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应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部分明确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登记、审批程序和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颁发、变更、注销等事项均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此外,规定了勘查、开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合法性。
三、矿产资源的勘查矿产资源的勘查部分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的要求、程序以及地质资料的汇交和保管。
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应按照批准的勘查方案进行;勘查单位应按照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地质资料的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捷的原则。
四、矿产资源的开采矿产资源的开采部分阐述了矿产资源开采的原则、审批程序、生产规模、资源利用率等方面的规定。
矿产资源开采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开采审批程序分为:矿区范围划定、开采矿种审批、开采规模审批等。
此外,还规定了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环保、安全、卫生等措施。
五、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部分明确了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相关主体的权益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摘录一、总则1.1 本法依法保护矿产资源所有权,保护矿业权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2 矿产资源的探矿、开发和利用必须遵守本法,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保护环境,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1.3 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矿业权的法定权益,禁止侵占、擅自开采、破坏、污染矿产资源。
1.4 国家支持和鼓励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二、矿产资源管理2.1 矿产资源的管理实行国家所有制,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实行产权清晰、权利明确、依法有序的原则。
2.2 矿业权分为勘查权、采矿权,依法采用招标、拍卖等形式进行配置。
2.3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采取有偿使用和投资经营的方式。
2.4 矿区范围内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
三、矿产资源权属3.1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依法设立矿产资源管理部门。
3.2 矿业权由国家依法授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采矿产资源。
3.3 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可以转让、租赁,但需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矿业权的获取和保护4.1 矿业权的获取依法进行公示,并且公开透明,保障潜在的矿业权人的申请权利。
4.2 矿业权的保护由国家法律和政策保障,保护矿业权人的勘查、开发活动。
4.3 矿业权的到期终止,矿业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5.1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合理、高效的开发方式。
5.2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开发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标准。
5.3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需合理规划,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六、法律责任6.1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开采、侵占矿产资源的,由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矿产资源法讲座abcdc
矿产资源法讲座一、第一讲我国的矿产资源和矿产资源立法(一)我国的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巨大成就,探明一大批矿产资源,建成比较完善的矿产品供应体系,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目前,中国92% 以上的一次能源、80%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来自于矿产资源。
我国是世界上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之一,现已发现171种矿产资源查明资源储量的有158种,矿产地近18000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7000余处。
是世界上矿种比较齐全、潜在价值较高的少数国家之一,其中煤、铁、钨、锡、硫等30种矿产的探明储量居世界前五位。
为了使大家深入理解《矿产资源法》,就必须了解我国矿产资源的主要特点。
我国矿产资源的主要特点:1、总量丰富,人均占有量少。
2、矿种比较齐全,但某些重要资源短缺。
3、中小型矿床多,大型超大型矿床少。
在我国已探明了储量的矿床中,95%是中小型矿床。
4、贫矿多,难选矿多,富矿少。
在探明的148 种矿产储量中,有部分重要矿种贫矿多、难选矿多,富矿、易选矿相对较少。
如铁、铜、磷矿已探险明储量大部分为贫矿。
贫矿多,难选矿多,富矿少,这给选矿、冶炼加工等方面在技术上和经济效益上都带来了一定困难,使得我国相当一部分矿产资源在近期难以开发利用。
5、共生、伴生矿(组分)多,单一矿床少。
我国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中,单一矿床极少,共生、伴生矿床多。
在我国有色金属矿床中,具有两种以上有用成分的矿床占82%。
这就决定了矿产资源必须实行综合勘查、综合开采的方针。
6、矿产资源分布广,但已探明的矿产储量则相对集中。
我国的一些大宗的重要矿产集中在边远地区。
如我办煤炭除上海外,其他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煤炭资源。
但储量则相对集中在北方的新疆、内蒙、山西、陕西、河南、山东、辽宁、,南方的去南、贵州,而华东和中南工业发达地区则较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6.03.1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施行日期】1986.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九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
国家保护合法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
第四条国营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
国家保障国营矿山企业的巩固和发展。
国家鼓励、指导和帮助乡镇集体矿山企业的发展。
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人依法采矿。
第五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第六条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第七条国家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枝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二章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
第五条【勘查许可】勘查矿产资源,应当向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勘查许可。
第六条【勘查登记】勘查单位申请勘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第六十三条【信用评价】国家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信用评价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惩戒。
第六十四条【应急预案】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制定矿产资源应急保障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六十五条【技术标准】国家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智能化技术标准,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
第六十六条【试点示范】国家开展矿产资源智能化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试点示范,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AI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下为全文的五分之四内容,遵循您的要求,不包含任何与正文无关的内容。
第四十九条【智能技术应用】国家鼓励和支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条【数据共享】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五条【职业病防治】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第三十六条【资源税】采矿权人应当依法缴纳资源税。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采矿权有偿取得】采矿权有偿取得,采矿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
2024年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2024年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和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保护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矿产资源管理应遵循合理开发、节约利用、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矿产资源调查与规划第四条矿产资源调查国家矿产资源调查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工作。
第五条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分为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区域矿产资源规划、专项矿产资源规划。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第六条矿产资源勘查许可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应当依法申请取得勘查许可证。
勘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变更、延续和注销,按照《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矿产资源开采许可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应当依法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变更、延续和注销,按照《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标准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应符合国家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四章矿产资源保护与修复第九条矿产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矿产资源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十条矿产资源修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对开采完毕的矿山进行环境恢复和生态修复,确保矿山环境安全。
矿山环境恢复和生态修复工程应当与矿山开采同步进行。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监管职责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管措施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措施包括:1.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现场检查;2.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单位的资质资格的检查;3.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4. 对矿产资源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监督。
矿产资源勘查法律法规应用考核试卷
9.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在勘查过程中,可以随意变更勘查范围。()
10.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在勘查结束后,无需进行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
五、主观题(本题共4小题,每题10分,共40分)
1.请简述我国矿产资源勘查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勘查活动中的应用。(10分)
A.勘查方法的选择
B.勘查数据的准确性
C.勘查成果的可靠性
D.勘查报告的规范性
14.哪些情况下,矿产资源勘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A.勘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B.勘查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
C.勘查项目涉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D.勘查项目使用大量水资源
15.以下哪些是矿产资源勘查行政复议的程序?()
D.仅限于县级行政区域的
4.下列哪个选项不是矿产资源勘查合同的主要内容?()
A.勘查范围、勘查期限
B.投资额度、勘查目标
C.风险承担、成果分配
D.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下列哪种情况下,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可以延续?()
A.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完成勘查工作的
B.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勘查工作已完成但未提交勘查报告的
A.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B.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
D.当事人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16.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持有人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报告?()
A.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B.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
C.勘查项目提前完成
D.勘查许可证遗失或者损坏
17.以下哪些是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质量管理的法律责任?()
A.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B.勘查工作已完成,达到勘查目的
矿产资源法试题
矿产资源法试题一、选择题及解析1、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何时修订的?A.1953年10月1日B.1996年8月29日C.1986年3月19日D.1986年10月1日解析:正确答案是B。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在1996年8月29日修订的。
2、我国《矿产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明确表示矿产资源属于谁?A.集体所有B.国家所有C.集体和国家两种所有形式D.地区政府所有解析:正确答案是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3、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实施的开始是哪一年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A.1986年B.1994年C.1998年D.1984年解析:正确答案是B。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实施的开始是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4、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什么和资源补偿费?A.土地补偿费B.土地使用税C.资源税D.采矿税解析:正确答案是C。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5、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什么制度?A.有偿取得B.无偿取得C.有偿转让D.无偿使用解析:正确答案是A。
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
二、填空题及解析1、我国矿产资源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_______和_______。
解析:集中式、补充式。
我国矿产资源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集中式(如《矿产资源法》)和补充式(如实施细则、条例等)。
2、我国矿产资源法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分别为光绪三十三年的《大清矿务章程》、民国十九年的《矿业法》和新中国成立后的____________。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法体系的建立。
3、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分为________和行政法规。
解析:地方性法规。
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分为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两类。
具体土地矿产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和矿产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自然资源,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土地矿产法律制度进行概述,并具体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二、土地法律制度概述(一)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土地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 保护耕地原则:国家实行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3. 合理利用土地原则:土地管理应当注重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 按照规划管理原则:土地管理应当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利用。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1.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属于全民所有。
2.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权利。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重要依据,应当包括土地资源现状、土地利用方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保护措施等内容。
三、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概述(一)矿产资源法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矿产资源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障矿产资源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 保护矿产资源原则:国家实行矿产资源保护制度,禁止滥采、乱采矿产资源。
3. 合理开发利用原则:矿产资源管理应当注重合理开发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4. 按照规划管理原则:矿产资源管理应当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按照规划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二)矿产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1. 矿产资源所有权: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属于全民所有。
2. 矿产资源使用权:矿产资源使用权是指矿产资源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权利。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是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应当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开发利用方向、开发利用结构、开发利用措施等内容。
矿产资源法讲座
矿产资源法讲座一、矿产资源管理法律体系矿产资源管理法律体系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一个动态的结构。
它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变化。
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按效力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宪法,矿产资源管理单行法律,矿产资源管理法规,矿产资源管理规章。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其内容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其他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它相抵触,矿产资源立法要受宪法的指导。
宪法中对我国矿产资源的产权关系和利用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
这些规定,构成了我国矿产资源立法的基本依据。
(二)矿产资源管理单行法律矿产资源单行法律是指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为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基本法律。
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它们对矿产资源的具体管理制度、开发利用制度及治理保护制度都作了规定,是我国对矿产资源进行依法管理的主要依据。
(三)矿产资源管理法规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实施细则,以及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低于法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采矿权探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二是地方法规,即地方权力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照宪法、法律所制定的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如《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产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所有制原则: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矿产资源具有所有权和管理权。
2.合理开发利用原则:矿产资源应该在合理的条件下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3.保护环境原则: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
4.国民经济主权原则: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符合国家的经济政策,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的利益。
5.利益平衡原则: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应该保障各方利益和谐平衡,防止损害正当合法权益。
6.公正公平原则: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等活动应该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防止不当竞争和垄断。
7.规范管理原则: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矿产资源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