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赵氏孤儿》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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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赵氏孤儿》欣赏
摘要:本文主要就元杂剧《赵氏孤儿》与史书《左传》《史记》中所记载的故事做对比,解析了《赵氏孤儿》这一剧作主题从“重恩仇”到“重忠奸”的跨越。同时从受众的角度通过剧作细节的分析展示了这一杂剧在艺术上的魅力。
关键词:恩仇忠奸惊险
纪君祥,一作纪天祥,钟嗣成《录鬼簿》将其列入“前辈已死名公才人”一类,又云其与李寿卿、郑廷玉同时。其生平事迹未详,所作杂剧六种,除《赵氏孤儿》外,其余皆佚。《赵氏孤儿》的题目正名为:“公孙忤臼耻勘问,赵氏孤儿大报仇”,题为“冤报冤赵氏孤儿”,而《赵氏孤儿》则是其简称。
春秋时,晋灵公胡作非为,大夫赵盾屡谏。灵公患之,屡次设法杀赵盾而未成。赵盾为避祸出亡。其同族赵穿弑灵公,赵盾知此事,未及越境而返。舆论指责赵盾身为正卿,“亡不出境,反不讨贼”,太史书“赵盾弑其君”。事见《左传》宣公二年。此后赵氏家族确实遭到一场大祸,但此祸与灵公被弑没有什么关系,而是起于家丑。赵盾之子赵朔,娶晋成公之姊(或云女儿),是为赵庄姬。赵盾之弟赵婴,与赵庄姬私通。鲁成公五年,赵婴之兄原同、屏季,因此事而放赵婴于齐,未久,赵婴遂亡。八年,庄姬因赵婴之故,谮诸赵于晋君,云赵原同、屏季等将作乱。晋君乃讨赵氏。赵氏之封地亦被剥夺。赵朔之子赵武,随母亲赵庄姬,养于晋君宫中。后晋君采纳韩厥的建议,立赵武,返赵氏被剥夺的封地。事见《左传》
成公四年、五年和八年。《赵氏孤儿》戏中所写救赵氏孤儿事、赵氏孤儿赵武长大后复仇事,《左传》中根本没有记载,屠岸贾、程婴、公孙忤臼这三个主要人物,也不见于《左传》。
程婴、公孙忤臼救赵姓孤儿之事,始见于《史记,赵世家》,略云:晋景公时,赵盾卒,子赵朔嗣。景公三年,灵公宠臣屠岸贾追究灵公被弑事,欲灭赵氏。韩厥反对,而屠岸贾执意行之。韩厥将此消息告赵朔,劝其逃走。赵朔不肯,云韩厥必不灭赵祀。韩厥许诺,称疾不出。屠岸贾未经晋君批准,与诸将攻赵氏于下宫,杀赵朔、赵同(原同)、赵婴齐(赵婴)等,灭其族。赵朔妻为晋成公姊,有遗腹,逃入晋宫藏匿。赵朔门客公孙忤臼、友人程婴相谋救赵氏孤儿。他们将赵氏孤儿带出宫,相约由公孙忤臼一死保孤儿安全、由程婴任抚养孤儿成人之责。他们取他人一婴儿,装成赵氏孤儿。公孙忤臼与此假者匿山中,程婴出首,云公孙忤臼匿赵氏孤儿。公孙忤臼与其所携假赵氏孤儿被杀,而真者由此得安,由程婴抚养。十五年后,晋景公听从韩厥的建议,为赵氏立后,召赵氏孤儿赵武而立之,复赵氏封地。赵武、程婴与诸将攻屠岸贾,灭其族。赵武冠,为成人,程婴乃自杀,云欲下报赵朔、公孙忤臼。刘向《新序》卷七《节士篇》《说苑》卷六《复恩篇》所载,与《史记》所云略同。《新序》中此故事之结尾云:“君子曰:程婴、公孙忤臼,可谓信交厚士矣。”《说苑》则云赵盾举韩厥,晋君以为中军尉,韩厥于是报赵氏之恩,又云:“故人安可以无恩,夫有恩与此,攻(功)复于彼,非程婴则赵孤不全,非韩厥则赵不复,韩厥可谓不忘恩矣。”
屠岸贾攻灭赵氏,程婴和公孙忤臼救赵氏孤儿,以及程婴等攻灭屠岸贾等,都不是历史事实,与《左传》所载史实相比较,矛盾之处颇多,有的还违背常理。《史记》中所载这些情节,当是得之于传闻。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集》卷七十一、洪迈《容斋随笔》卷十《程婴忤臼》、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一、《鲒■亭集》卷四《经史问答》皆持此论。
《史记》《新序》《说苑》所载赵氏孤儿故事,其主旨乃在重恩仇,有恩必报,有仇必复,体现了战国时侠士所崇尚的这种道德观念。在这故事中,程婴、公孙忤臼、韩厥是如此,屠岸贾又何尝不是如此?他灭赵氏,是为灵公报仇,也是为报灵公生前对他的恩宠。杂剧《赵氏孤儿》,与《史记》等所载赵氏孤儿的故事相比,主题有所不同。
此剧中的赵盾,与史书中的赵盾一样,都是忠臣,这当然没有问题。不过,赵穿杀晋灵公,当时对赵盾不利的舆论,以及太史将“弑君”罪名归于赵盾,这些历史事实,以当时的道德观念来看,对赵盾的忠臣形象,对赵氏家族的声誉,都有很大的影响,而此剧完全违避了这些史实,因此,此剧对赵盾、赵氏家族,实际上是作了美化的。《史记》等所载赵氏孤儿故事中,屠岸贾灭赵氏,是为了给晋灵公报仇,报答晋灵公的宠遇之恩,而此剧中的屠岸贾,他灭赵氏,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利益,“俺二人文武不和,常有伤害赵盾之心,争奈不能入手。”历史上派刺客、设伏兵、用猛犬等谋杀赵盾,都是晋灵公干的,这些,在《左传》《史记》中,都有明确
的记载,而此剧则将这些阴险毒辣的勾当,统统安到了屠岸贾的头上。更甚者,第四折中,屠岸贾道:“这孩儿弓马倒强似我,就着我这孩儿的威力,早晚定计,杀了灵公,夺了灵公,夺了晋国,可将我的官位都与孩儿做了,方是平生愿足。”他的“平生愿”,竟然是弑君篡位、夺江山社稷!既然是“平生愿”,当然此愿由来已久,那么,他灭赵氏之举,当然就是为了遂此“平生愿”!这样一来,他灭赵氏之举,性质就极为严重了。在封建社会中,有这种“平生愿”,就是顶级的罪恶,一旦暴露出来,就够得上灭门了,更何况付诸实施!“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怀有这样“平生愿”的屠岸贾,谋戮忠臣,除君肱股,当然是“乱臣贼子”无疑了。《史记》等书中的屠岸贾,当然并未表现出这种“平生之愿”。因此,与《史记》等书中的屠岸贾比起来,此剧中的屠岸贾是经过作者奸臣化的。又,楔子中,赵朔唱:“枉了我报主的忠良一旦休,只他那蠹国的奸臣权在手。”第一折中韩厥唱:“怎有这屠岸贾贼臣,他则把忠孝的公卿损。”第二折公孙忤臼唱:“他不廉不公,不孝不忠,单只会把赵盾全家杀的个绝了种。”第五折中,魏绛、程勃(即赵氏孤儿赵武),都称屠岸贾为“奸臣”、“奸贼”。
戏中程婴为赵朔门客,“元是个草泽医人,向在驸马(赵朔)门下,蒙他十分优待,与常人不同。”公孙忤臼信奉“有恩不报怎相逢,见义不为非为勇”,他“曾与赵盾名为刎颈交。”因此,程婴为救赵氏孤儿,献出了自己中年所得的独子婴儿,并花二十年时间养育、教导赵氏孤儿,公孙忤臼为救赵氏孤儿忍受了酷刑,献出了生
命,这些,当然都是他们的报恩之举。剧中赵忠屠奸,程婴、公孙忤臼报赵之恩而与屠周旋,他们之所为,其意义也就超越了报恩,而是被提到了一个比报恩更高的层次,这就是护忠反奸。对程婴、公孙忤臼来说,重恩仇与重忠奸是一致的,因此,尽管在客观上,他们所为,有护忠反奸的意义,但是,在他们身上,重忠奸的意识无法明显地体现出来。
在韩厥身上,重忠奸的意识就明显了。《说苑》所载赵氏孤儿故事中的韩厥,曾受过赵盾之恩,他后来为赵氏所做的一切,也可以解释为报恩,刘向就是这样来解释的,因此这故事就列在《说苑》的《复恩篇》中。此剧中,就有了些不同。当然,韩厥还是受有赵盾的恩德,但只是由程婴之口交代出来:“他须是我老相公抬举来的。”程婴在关键时刻要韩厥放了赵氏孤儿,也没有以赵盾于韩厥有恩相责。韩厥自己,始终都没有提到或念及赵盾对他的恩德,甚至为救赵氏孤儿而自杀时,也是如此。由此可见,赵盾对韩厥之恩,剧中是作了淡化处理的,这一点,与《说苑》等不同。《说苑》中,韩厥与屠岸贾之间,没有什么私人间的恩怨纠葛,而在此剧中,韩厥“佐于屠岸贾麾下”,“是屠岸贾门下人”,虽然没有受屠岸贾恩泽的事实,但屠岸贾委以守门的重任,这本身就是一份极有分量的信任,就广义来说,这也是一种恩泽。剧中的韩厥,他所着眼的,并不是他与赵、屠岸二氏私人间的恩怨纠葛,而是“赵忠而屠岸奸”的事实。第一折中,他屡次谴责屠岸贾的所作所为,称屠岸贾为“贼臣”,而称赵氏为“忠孝”,为“贤人”。程婴求他放走自己和赵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