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权法相关知识
证据法的基本知识
证据法的基本知识在写作本文之前,我首先要明确这是一篇关于证据法基本知识的文章。
因此,我将以解释性和论述性的方式来呈现相关的内容,以便读者能够全面理解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和应用。
一、引言证据法是指司法程序中涉及证据收集、审查和运用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确保公正和公正的司法裁决。
本文将介绍证据法的基本知识,包括证据的定义、证据的类型和证据的收集和运用。
二、证据的定义证据是指为了证明或推定事实的情况、事物或文件。
它可以包括书面文件、物证、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等。
证据的提供和运用对于法庭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们提供了关于案件事实的信息。
三、证据的类型1.书证:书证是由写作、印刷、照相或其他方法制成的文件、记录和书籍。
它可以是合同、账目、报告、信件等。
书证具有固定的形式和内容,因此常被法院用作判断事实和法律问题的依据。
2.物证:物证是指可以直接观察和感知的物体。
这些物体可以成为案件的关键要素,例如凶器、毒品等。
物证通常需要经过物证鉴定来确认其真实性和相关性。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根据自己的感知和经验提供的证据。
证人可以是案件当事人、专家或其他具有直接知识的人。
证人证言有助于法庭了解案件的真相和当事人的心理状态。
4.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由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结论。
例如,法医鉴定可以确定死因,手写鉴定可以验证文件的真实性。
四、证据的收集和运用1.证据的收集:当事人可以通过查找文件、调查取证、收集物证和提供证人证言等方式来收集证据。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当事人需要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证据的运用:在法庭上,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院会根据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充分性和法律性来评估和运用证据。
法院还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以充分了解案件事实。
五、结论综上所述,证据法是司法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有助于确保司法裁决的公正和公正性,以及正确判断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
证据法期末知识点总结
证据法名词解释法定证据制度: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以及它们取舍和运用,都由法律预先明文加以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运用证据查证案件情况,只需符合法律形式规定的各项规则,并不要求符合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又称“内心确信”证据制度,是指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力不作预先规定而由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加以自由判断的证据制度。
推定:是根据事实之间的常态联系,当某一事实存在时,推引另一不明事实存在自认:是一方当事人作出的,认为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司法认知:也称审判上知悉或审判上认知,是指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知或知悉证明力:在民事诉讼中又称为证据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如何。
证据能力:又称“证据资格”或“证据的是适格性”。
是某一材料能够用于严格证明的能力或者资格,亦即能够被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得以采纳。
关联性:是指证据具有的可用来判断诉讼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事项的真伪的品质。
可采性:又称证据的容许性。
是指证据必须为法律所容许,可用以证明案件的待证事实。
电子数据:是存储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的、电子计算机或者电子磁盘等(是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式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简述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依法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非法获取的证据主要是指非法方法获得的言词证据和以非法方法获得的实物证据。
广义上的非法证据是指违宪的非法证据、一般的非法证据和技术性的非法证据。
美国最高法院还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例外:1、必然发现的例外2、善意的例外3、质疑的例外4、私人搜查的例外5、域外搜查的例外6、其他例外,最高法院还为“毒树之果”规则设置了例外情形1、独立来源的例外2、稀释的例外3、污染中断的例外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规则,即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排除规则之一。
初级审计法律—第十章证据法知识点
法律——第十章证据法【考试要求】1.证据法的基本理论2.证据及证明力第一节证据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点:证据制度1.证据制度与实体法(规定社会生活某个方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实体法决定了证明对象,决定了证明责任的分配,决定了证明的标准。
2.证据制度与程序法(当权利义务发生纠纷时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去确认权利、实现权利)——诉讼活动本身是一种程序性的活动,而证据的运用是诉讼活动的主要内容,决定了证据制度受程序法的规制。
知识点:证据及证据法概述(一)证据、证据法的内涵1.诉讼证据: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
2.证据法:用来规范证据和证明活动的法律。
(二)证据的属性【例题·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诉讼证据属性的是:A.客观性B.科学性C.关联性D.合法性『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证据的属性包括: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知识点: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一)证据裁判原则1.必须依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禁止法官以非理性的方法判断事实。
2.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的正式的证据调查程序来审查。
3.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二)直接言词原则1.直接原则:法官、陪审员必须亲自接触案件的所有材料。
2.言词原则:法院审理案件,特别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材料的提出和进行辩论,要在法官前以言词及口语形式进行。
(三)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中,任何被怀疑或者受到刑事控告的人未经司法程序最终确认有罪之前,应在法律上被假定为无罪,包含以下要求:1.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2.贯彻有利被告的原则。
3.无罪推定适用于诉讼的始终。
4.无罪推定原则要求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被告人在审判前的地位以及应享有的权利。
第二节证据及证明力知识点:证据的种类和分类(一)证据的种类1.物证(一般为间接证据)。
2.证人证言(证人资格:了解案件情况;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自然人;与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证据法的重要基础知识点
证据法的重要基础知识点证据法是法律领域中一门重要的学科,它主要研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等相关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是判断案件事实和推定法律关系的基础。
以下是证据法的重要基础知识点:1. 证据的定义和种类: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或存在与否的材料或信息。
根据法律的规定,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陈述、书面文件等;间接证据是通过推理和推定来证明事实的证据,如物证、鉴定结论等。
2. 证据收集的原则:在证据的收集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即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合规,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有真实性原则、充分性原则、关联性原则等,这些原则的遵循有助于确保证据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3. 证据的举证责任:在诉讼中,一方主张某一事实发生,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举证责任通常由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担。
举证责任的大小与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有关。
4. 证据的采信和排除: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需要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鉴别,确定其真实性和法定性。
法官应当依据法定的证据标准和证据规则,将合法、充分、真实、有力的证据采信,排除不合法、不充分或不真实的证据。
5. 证据的运用:在判决案件时,法官需要依据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权衡和评估,确定案件事实,并与法律进行匹配,作出正确的判决。
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以上是证据法的重要基础知识点,对于了解证据的定义、种类、收集原则、举证责任、采信和排除规则以及证据运用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
在实践中,了解并正确运用证据法的知识是法律从业人员以及公民在维护合法权益和参与司法活动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法考备考证据法解读
法考备考证据法解读在法学领域中,证据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承载着对案件真相的追求和正义的实现。
对于那些准备参加法考的学生来说,熟悉和理解证据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法考备考中的证据法进行一些解读,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相关考题。
一、证据的定义和分类证据是指用于证明或推断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或信息。
根据证据来源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两类: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指的是直接证明被证明事实的存在或内容,如目击证人的证言、书证等。
间接证据则是通过推理或推断来证明被证明事实的存在或内容,如见证证人的证言、鉴定结论等。
二、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积极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证据的收集方法多种多样,包括询问、调查、鉴定、勘验等。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以防止证据被篡改或损坏。
为了确保证据的保全,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质证证据,请求法院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以增强证据的可信度和效力。
三、证据的举证责任与证明力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对所提出的事实进行举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原告应对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应对反驳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
另一方面,证据的证明力也是评价证据价值的一个重要指标。
根据法律的规定,证据的证明力分为充分性和等同性。
充分性是指证据能够证明起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同性是指证据的证明力足以推翻相反证据和质证。
四、非法证据的排除在法律上,非法证据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或违反法定程序的证据。
非法证据在法庭上是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的,法院应予以排除。
然而,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
例如,在紧急情况下获得的非法证据可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证据的价值评估在法庭上,法官需要对提交的证据进行评估,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证据法笔记
证据法笔记证据法是法律中的一门学科,研究与判断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使用等问题。
一、证据的定义和分类1. 证据的定义:证据是指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的材料、事实或者信息。
2. 证据的分类:(1) 直接证据: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的证据,比如目击证人的证言、书面文件等。
(2)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但能够推断出事实真实性的证据,比如痕迹、指纹等。
(3) 合格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能够被法庭所承认的证据。
(4) 不合格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不能被法庭所承认的证据。
二、证据的获取和收集1. 证据的获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获取证据。
2. 证据的收集:指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收集、整理、归类等工作,确保证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证据的审查和鉴定1. 证据的审查: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方面。
2. 证据的鉴定:对特定事项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例如鉴定文书的真伪、鉴定专家的专业资格等。
四、证据的调查和运用1. 证据的调查:为了获取证据而进行的调查工作,包括调查取证、调查犯罪现场等。
2. 证据的运用:法院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运用证据来裁决案件。
五、不正当证据和证据排除规则1. 不正当证据: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或者违背法律规定的证据。
2. 证据排除规则:法院可以根据法定规则对不正当证据进行排除,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案件的公正性。
六、证据法的作用和意义1. 证据法的作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等。
2. 证据法的意义: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和规范,促进案件审理的公正和高效。
证据运用知识点总结
证据运用知识点总结一、证据的概念和分类1. 证据的定义证据是指可以证明某种事实或者某种观点的材料或者信息。
在法律上,证据是指可以用来证明诉讼事实的各种证明材料。
在科学研究中,证据则是指用来支持科学观点和理论的各种实验数据和调查结果。
2. 证据的分类根据其来源和性质,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可以直接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证言,视频录像等。
间接证据则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某一事实,但可以通过推理和推断间接证明的证据,如DNA鉴定、电话录音等。
二、证据的收集和保全1. 证据的收集证据的收集是指在案件发生后,采集、整理和保管可能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和材料的过程。
对于直接证据,应尽快将其收集起来,以免遗失或被篡改。
对于间接证据,需要通过科学实验和调查来获取。
2. 证据的保全证据的保全是指妥善保存证据,以免证据遭到破坏或篡改。
对于书面证据,可以通过复印或者扫描等方式进行保全。
对于物证,需要加强保护和监管,避免证据被破坏。
三、证据的审查和鉴定1. 证据的审查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和权威性。
如果证据存在瑕疵或者不足以证明事实,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更多的证据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证明。
2. 证据的鉴定对于特定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有争议,法院可以对其进行鉴定。
例如,对于物证,需要通过法医鉴定或者科学实验来确定其真实性和价值。
对于书面证据,可以通过笔迹鉴定等方式进行鉴定。
四、证据的运用和效力1. 证据的运用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交证据来证明其主张。
法院会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判断其是否能够证明事实。
如果证据充分、确凿,法院会依据其作出判决。
2. 证据的效力证据的效力是指证据能够对争议事实起到证明和说明的作用。
对于直接证据,效力通常较强,可以直接证明争议事实。
对于间接证据,效力则需要依靠推理和推断来进行判断。
五、证据的保密和公开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证据,法院会对其进行保密处理,以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权益。
《证据法的基础知识》课件
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 将证据固定和保存,确 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
五、证据的补充和排除
1 举证责任和质证责任
2 组织证据材料
在诉讼中,原告举证、被告质证,双方对 证据进行提供和质询。
对证据进行排序归类,便于案件审理和辩 论中的使用。
3 证据的排除4 证Fra bibliotek的反驳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不合法或不能作为证 据使用的证据。
《证据法的基础知识》PPT课 件
本课件介绍了证据法的基础知识,包括概述、证据的种类、证据的价值、证 据的收集和保全、证据的补充和排除、案例分析以及总结。
一、概述
证据法是指在司法活动中,用以确定事实和证明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性体系。 了解证据法的概念和重要性是进行司法实践的基础。
二、证据的种类
书证
书面文件、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可以证明 事实的物证。
证人证言
指法庭上证人对案件所知情况的口头陈述和 回答问题的证据。
物证
指实物、痕迹、照片等可以通过直接观察来 证明事实的证据。
鉴定证据
通过专门人员的鉴定技术来证明事实的专门 技术证据。
三、证据的价值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 据
直接证据直接证明事实,而 间接证据通过推理和推断间 接证明事实。
证据的证明力
证据的证明力取决于其真伪 程度、可信度和科学性。
证据的充分性和合 法性
证据的充分性指证据对所证 明的事实的说服力,而合法 性指证据的合法获取途径和 合法性。
四、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1 证据的收集方法
包括调查取证、勘查记 录、现场照片等方法。
2 证据的保全措施
3 证据的固定和保存
指司法机关采取的保全 措施,如查封、扣押等, 以防止证据灭失或被毁 坏。
证据法了解证据收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
证据法了解证据收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在司法领域中,证据的收集和使用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证据起着确凿公正的作用,对争议事项进行客观判断和裁决。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和权益的保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规范证据的收集和使用。
本文将介绍证据法了解证据收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了解其重要性和操作要求。
一、证据的种类和取得方式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证据、电子数据等。
书证是指以书面形式记录的证明事实的文件,如合同、购买发票等。
物证是指实物形式的证据,如凶器、毒品等。
视听证据是指通过视觉和听觉等感官方式获得的证据,如摄像录像、录音带等。
电子数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的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记录等。
证据的取得方式有自愿提供、勘验、调查取证、鉴定、认证等。
自愿提供是指当事人自愿提供证据材料以证明事实真相。
勘验是指法庭或调查人员亲自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和调查。
调查取证是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等获取证据材料。
鉴定是指通过专家的技术判断和评估,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鉴定。
认证是指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认可和确认。
二、证据的保全和采信原则证据的保全是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防止证据的损毁、篡改或丢失。
在保全证据方面,法律规定了封存、扣押、冻结、访问以及保全措施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鉴于证据的重要性,法庭可以决定采取暂时保全措施,如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等,以确保证据的留存和完整性。
证据的采信原则是指法庭用于判断证据真实性和可信性的标准和依据。
常见的采信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规性原则、充分性原则和排除非法证据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证据的收集过程及取得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合规性原则要求证据的提供人在提供过程中遵循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充分性原则要求证据足以证明或反驳争议事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排除非法证据原则要求法庭排除非法和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
三、证据的排除和证明责任证据的排除是指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不予采信和使用。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第一单元1.名词解释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
2.简答题(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1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
2证据法约束法官的遗志,确保法官正确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
3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政党的依据和内容。
⑵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
证据法受宪法指导,首先是指证据法目的的设立是在宪法所确立的框架内进行的,或者说证据法的目的在于激励保障宪法所确立目的或价值。
这一点须始终贯彻证据的立法和证据法的运作之中。
其次是指宪法在承认国民主权的同时,也保障国民享有自由、诉讼权、财产权及生存权。
而证据法就是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在其中范围内竭力保障上述基本权的实现。
⑶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P答: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境是诉讼,其立足点和宗旨直接在于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诉讼基本构造与证据法在内容和特征上紧密相关。
诉讼法关涉诉讼的整个方面,除了规范证据的运用或诉讼证明活动外,还包括诉讼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而后一部分的内容通常不包含于证据法范畴。
⑷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4.比较的方法。
5.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⑸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第一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至少从三个方面着手。
1我们必须探究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的涵义、内容和特征究竟是怎样的。
2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传统文化进行知识性的探究,对其内容、特征、发展和诉讼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分析。
3我们好药对中西证据制度和诉讼文化在碰面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进行哲学、文化和社会学方面思考。
证据法基础知识概述
证据法基础知识概述一、引言在法律领域中,证据法是一门至关重要的学科。
它涉及到证据的收集、保全和运用,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有效判断的基础。
本文将概述证据法的基础知识,以帮助读者对其有更全面的了解。
二、证据的定义和分类1. 证据的定义证据是指为了证明事实真实性而提供的各种材料、信息、数据或者用以证明的信息内容。
证据可以是书面文件、物证、人证、鉴定结果、勘验笔录等多种形式。
2. 证据的分类根据证据的特点和来源,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可以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例如目击者的陈述。
间接证据则是利用间接的方式推断出事实的证据,例如相关的文件、通信记录等。
三、证据的获取和保全1. 证据的获取证据的获取是指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证据,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常见的证据获取方式包括调查取证、勘验鉴定、讯问、传唤等各种程序手段。
2. 证据的保全证据的保全是指为了防止证据灭失、毁损或被篡改而采取的措施。
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证据保全措施,例如封存、扣押、冻结、鉴定等,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证据的形式和举证责任1. 证据的形式证据的形式是指证据在诉讼过程中所应当符合的要求和规定。
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和证据有特定的形式要求,例如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等。
2. 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定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民事案件中,原告通常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被告需要提供相应的反证来驳斥原告的主张。
五、证据的认定和评价1. 证据的认定证据的认定是指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的情况,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做出判断。
法院在认定证据时会综合考虑证据的来源、证人的证言、鉴定的结果等因素。
2. 证据的评价证据的评价是指法院根据证据的认定结果,对证据的证明力和说服力进行评估。
评价证据的标准包括证据的充分性、权威性、一致性等。
六、证据的禁止和排除1. 证据的禁止法律规定了一些证据的禁止使用,例如非法获得的证据、违反诉讼程序的证据等。
证据法期末复习重点总结
证据法期末复习重点总结证据法复重点一、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裁判的一种证据制度。
它的产生原因与封建君主专制政治体制和纠问式的诉讼结构密切相关,同时也与崇拜权威的思潮和封建等级制度有关。
其基本内容包括被告人的自白、证人证言和书证。
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在于法律预先明确规定了各种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具有明显的形式化和等级性色彩,刑讯逼供是收集证据的合法手段,同时具有明显的有罪推定思想。
虽然法定证据制度体现了人类的进步和理性,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规范性、可预见性和权威性,但本质上它是反科学的,具有浓厚的封建性、残酷性和反动性,违背了认识论的基本法则,束缚了法官的理性,容易导致刑讯逼供泛滥。
二、自由心证制度自由心证制度是指一切证明力的大小和证据的取舍运用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其内容包括法官判断证据证明力并决定证据取舍的依据是法官的良心和理性,法官在认定案情时必须达到内心确性的程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资产阶级与封建斗争的过程中逐渐确立并广泛适用至今,其优越性和进步性主要体现在自由心证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符合诉讼文明和民主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更好的在个案中实现司法公正,对司法制度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自由心证制度是一种历史上取得进步的证据制度,但同时也存在内在的局限性。
首先,该制度缺乏统一的认证标准,容易受司法者个人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司法认证实践中的混乱。
其次,自由心证制度以纯主观的“内心确信”真实为依据,而不是以特定的客观存在性为依据,缺乏主观认识与客观事实真相的统一,因而在认识论上存在一定的缺陷。
最后,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可能滋生法官的主观擅断和司法腐败现象。
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证据法证据收集和使用的规则和原则
证据法证据收集和使用的规则和原则证据法是指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收集、保护和使用证据的法律规则和原则。
在司法过程中,证据是判断案件事实真伪的重要依据,因此,正确、有效地收集和使用证据对于维护法律公正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规则和原则两个方面,深入探讨证据法证据收集和使用的相关内容。
一、证据收集的规则1. 保护证据的原则保护证据是保障诉讼公正的基础。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存在性的要求。
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必须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证据被篡改、破坏或故意隐匿。
同时,对于贵重、易失、易毁的证据,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防止证据灭失。
2. 合法性原则证据的收集必须依法进行。
合法性原则要求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获取证据。
同时,必须注意合法性原则与获取有价证据之间的平衡,即在合法范围内获取证据,不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资讯搜集的原则资讯搜集的原则要求证据必须经过充分搜集,确保证据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搜集证据的方式可以包括书面材料、物证、证人证言、鉴定、勘验等多种形式,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搜集方式,并确保搜集过程的公正、公正和公正。
二、证据使用的规则和原则1. 证据的充分性原则在使用证据时,必须确保证据的充分性。
证据的充分性是指证据对于事实的证明能力是否足够,能否确凿地证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
使用证据时,必须全面、客观地评价证据的权威性、可靠性和可信度,确保证据的充分性。
2. 证据的排他性原则证据的排他性原则要求对于同一事实,同一证据只能采取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当存在多个证据可以证明同一事实时,法庭应选择最具说服力和可信度的证据,排除其他证据的使用,以免造成证据的重复、冗余。
3. 公正审查的原则公正审查的原则要求法庭在使用证据时必须进行公正、全面的审查。
法官应审查证据的合法性、适格性和真实性,排除非法、不适格或虚假的证据。
证据法知识点总结
证据法知识点总结一、证据的种类和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录像、音像资料等。
这些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事实的,需要通过推理和推断来确定的证据。
另外,在刑事诉讼中,还存在“特别规定的证据”,比如刑事案件中的DNA检验、指纹鉴定等。
二、证据的收集和保全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是司法实践中的第一道工作。
证据可以通过调查、询问、鉴定、勘验、检验等方式来收集。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同时需要保护证据的保密和安全。
对于书证,可以通过公证、交换、保全等方式来保全。
对于物证、证人证言等,需要保持其原状,避免损坏或丢失。
三、证据的审查和采纳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经过审查和采纳。
法院通过对证据的审查,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只有经过审查并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才能被采纳。
在采纳证据时,法院还应当对其证明力进行评价,判断其对事实的证明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较高,而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较低,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印证。
四、证据的排除证据的排除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进行排除,从而保障裁判的公正和公平。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以下证据可以被排除:违反程序规定获得的证据、不能证明所陈述的事实的证据、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无关的证据、可能误导法庭的证据等。
此外,在刑事案件中,非法取得的证据也应当被排除。
五、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提供所诉事实的证据。
被告对反驳原告主张的事实也负有举证责任。
如果当事人未能履行举证责任,法院将根据事实的推定原则来解决。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有权拒绝作证,但需要负担反驳公诉机关的指控的举证责任。
六、证据权和证据制度证据权是指当事人依法获得证据的权利,包括获取证据、参与证据的收集、审查和采纳等。
证据法基本知识
证据法基本知识一、引言在司法过程中,证据是评判案件事实真伪的重要依据。
掌握证据法的基本知识,对于司法工作者以及普通公民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证据法的基本概念、种类和鉴定方法,以便读者深入了解这一领域的知识。
二、证据法的概念证据法是指在刑事、民事等司法程序中,规范和运用证据的法律规则和原则的总称。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证据法的适用有助于明确证据的来源、内容和使用方法。
三、证据的种类1. 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陈述、录像录音等。
直接证据具有直接性和客观性,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
2. 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
例如,可以通过证人证言和物证等间接推断出案件事实。
间接证据需要通过推理和推断来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
3. 物证物证是指物质形态的证据,包括文件、照片、药物、遗留物等。
物证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可以直观地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
4.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自然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证人证言是证据中的关键部分,可以提供实际目击和参与案件的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5. 鉴定证据鉴定证据是指由专门机构或专家对案件相关物品进行鉴定,以确定其真实性和性质。
例如,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鉴定等。
鉴定证据可以提供科学、专业的结论,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四、证据的鉴定方法1. 合法性鉴定合法性鉴定是指对证据的来源和获得过程进行审查和认定的过程。
在证据鉴定时,需要明确证据的合法性,排除非法、伪造等证据的影响。
2. 真实性鉴定真实性鉴定是指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进行评估和判断的过程。
在证据鉴定时,需要考虑证据的来源、真实度和一致性,以确定其在案件中的作用和价值。
3. 全面性鉴定全面性鉴定是对证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和判断的过程。
在证据鉴定时,需要充分考虑证据的完整性,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和其他相关证据。
五、结论证据法是司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为案件事实的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则。
自考证据法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自考证据法学知识点总结(重点)自考证据法学知识点总结(重点)1、证据法主要是指诉讼证据法,(包括民事诉讼证据法、行政诉讼证据法和刑事证据法)。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确定案件事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2、证据在诉讼中则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手段。
审判或诉讼的实质内容就是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中待证事实(即证明对象)的活动。
离开证据则诉讼机制不正常运行且诉讼目的也不能实现。
3、证据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证明案件事实。
证据法的宗旨是指证据法律制度的主导思想或主要旨趣,即证据法律制度①必须遵行宪法,②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③保证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从而为法院适用法律做出裁判提供事实方面的根据。
4、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有两次重大进化,①以“神判”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②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物证和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
西方国家主要是: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法律制度→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是指依据神意(或上帝之意)来判断案件事实真伪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存在于西方奴隶制度社会及欧洲封建社会前期)主要证明方法或方式有:“神誓”、“水审”、“火审”、“决斗”、“卜卦”、“抽签”等。
5、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资格和证明力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做出裁判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是:㈠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及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均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法官不得自由裁量。
㈡证据的形式化和等级化。
证据被根据其表现形式划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
㈢刑讯拷问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6、法定证据法律制度值得肯定的是:①取代了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朝着合理化方向发展;②严格规则有利于统一法制,防止法官专断;③强调了规则的意义,并致力于规则的制定和运用。
最大缺陷在于:以具体经验代替一般规则,以法定方式将不同证据的不同证明力加以绝对化、等级化,机械、单一,过分的限制了法官合理的自由裁量权。
证据法了解证据收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
证据法了解证据收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一、引言证据法是指在司法程序中规定了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和使用等环节的法律规定,它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重点讨论证据的收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证据法。
二、证据收集的法律规定1. 证据的种类和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这些证据来源于各方当事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等多个渠道。
2. 证据的保全和采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同时,根据情况可以通过法院调查、公证机关鉴定、技术鉴定、勘验和检验等方式采集证据。
3. 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条,证据应当真实、合法和得力。
证据的真实性要求体现了证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而合法性则要求证据的来源和获取符合法律规定。
三、证据使用的法律规定1. 证据的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原告应当举证自己的主张成立,被告可以举证辩驳或提出反诉。
2. 证据的严格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作为刑事和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基本原则,证据必须是真实、合法、充分的,并且必须经过审查和辩论。
3. 证据的排除和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法院可以排除非法的证据,并且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审查。
此外,法律还对特定类型的证据,如刑事案件中的自白和刑讯逼供等予以限制。
四、结论通过了解证据收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证据法的重要性和作用。
证据的收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证据的使用则需要举证责任清晰、证据的真实性严格把握、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和限制。
只有依法正确运用证据,才能确保司法公正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证据法的重要原则与适用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证据法的重要原则与适用证据法作为法律领域中的重要分支,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它是指在司法过程中,为了解决争议和确认事实而收集、保存、审查证据的一整套制度和规则的总称。
在证据法的适用过程中,有许多重要的原则需要遵守,本文将就证据法的重要原则以及适用进行汇总与讨论。
一、证据法的定义与意义证据法是法律中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收集、保全、审查和运用证据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证据法旨在解决争议与确认事实,是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证据法的重要原则1. 证明责任原则证明责任原则指明某一事实的证明责任由谁承担。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主体的证明责任由诉讼主体自己承担。
这一原则的适用,有助于明确各方责任,保证诉讼公正和效率。
2. 自由证据原则自由证据原则指明在法庭上可以使用各种合法的证据形式,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法庭有责任审查和评估各项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3. 合法来源原则合法来源原则要求证据的获取和使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证据。
只有合法来源的证据,才能在法庭上有效运用,否则将遭到排除。
4. 公证原则公证原则要求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过程必须公开、公正和公平。
法庭应该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法庭应该准确评估证据的证明力,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判决。
5. 全面和真实原则全面和真实原则要求在审理案件时,应该争取收集全面和真实的证据,以确保司法裁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庭应当尊重事实,根据证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在案件裁决时充分考虑所有证据的相关性和证明力。
三、证据法的适用在具体的案件中,证据法的适用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在适用证据法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证据的规则和程序在收集、保全和审查证据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证据规则和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对于证据的获取和应用更是需要严格遵守程序和规范,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效力。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证据法的形式与推断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证据法的形式与推断证据法的形式与推断导言:在法律领域,证据是指用来支持或证明一个事实的信息、材料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明物。
证据在法律程序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决定了案件的结果,因此,了解证据的形式与推断对于律师、法官以及其他法律从业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基础知识。
本文将为你汇总法律基础知识中与证据法相关的内容,包括证据的形式以及在法庭上进行的推断过程。
一、证据的形式证据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具体取决于案件的性质、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制度以及法院的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证据形式:1. 书证书证是指书面文件、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信函等可以被呈现给法庭用于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形式。
书证通常具有较高的可信性,因为它们是通过正规渠道生成的,并可以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相关主张。
2. 物证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物质,可以包括出示现场照片、视频录像、DNA检测报告、医学报告等。
物证通过对物品的分析和检验,可以提供客观的信息,帮助法庭了解案件的真相。
3. 口证口证是指证人通过口头陈述来提供的证据。
证人可以是相关当事人、目击者或者专家等。
作为一种常见的证据形式,口证在很多案件中被广泛使用。
法庭会对证人的证词进行重点考虑,并采取相应的调查和辨别措施来判断证人的可信度。
4. 鉴定意见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需要通过专家的鉴定意见来证明某一事实。
鉴定意见可以包括医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等。
专家通过对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供专业意见来帮助法庭做出正确的判断。
二、推断过程在法庭上,当某个事实无法直接证明时,法官或陪审团可能会进行推断,以确定相应的结论。
推断是根据已有的证据和逻辑推理来得出合理结论的过程。
以下是推断过程中常用的几种逻辑推理方法:1. 可能性推断可能性推断基于可能与不可能的概念,通过排除不可能的情况来得出可能的结论。
这种推断方法用于处理不能直接证明的事实,通过剔除其他可能性,推断出某一结论的可能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据权重法:是一种利用确定矿产形成的后验概率,来圈定研究区有利成矿部位的数学模型。
其数学原理及计算中的关键是:前验概率→证据权重→后验概率。
(1)前验概率。
即根据已知矿点分布计算各证据因子单位区域内的成矿概率。
假设每个矿点所占的单元格面积为u,研究区的面积(以单元格为单位)为A(T)/u=N(T)式中,T为研究区;A(T)为面积;N(T)为单元格数目。
研究区内的矿点数为N(D),则随机选取一个单元格中矿点的概率为P(D)=N(D)/N(T),也被称为先验概率。
(2)证据权重。
假设研究区被划分成面积相等的T个单元,其中有D个单元为有矿单元。
对于任意一个证据因子,其权重定义为:W+=ln[P(B/D)/P(B/D-)](1)W-=ln[P(B-/D)/P(B-/D-)] (2)式中,W+和W-分别为证据因子存在区和不存在区的权重值,对于原始数据缺失区域的权重值为0;B为因子存在区的单元数;B-为因子不存在区的单元数。
证据层与矿床(点)的相关程度为:C=W+-W-(3)后验概率。
是在大量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等图层叠加操作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
因此,其结果综合反映了各种控矿因素和矿化信息对矿床的控制和指示意义。
O后验=exp{ lnD1-D+Σni=1W k j}式中,Wkj为第j个因子的权重。
该模型以贝叶斯条件概率为基础,通过一定的数学计算方法,确定与成矿作用关系密切的证据层的权重值,进而计算空间任一位置矿产发育的概率值,来圈定不同级别的预测靶区。
预测评价结果是一个成矿后验概率图,后验概率值的大小对应着成矿概率的大小,数值越大,表明发现矿床(点)的概率越大。
在确定整个预测区内的临界值之后,其概率图中后验概率大于临界值的地区,即为找矿远景区。
基本流程思路:对于已有的数据,在总结控矿要素的基础上,提取与成矿有关的点、线、面信息:将面状信息与矿床(点)进行空间叠加,并计算不同属性的面状信息的单位矿产当量;线性信息主要是进行方位、交点、密度的计算,以及Buffer缓冲分析等;点信息的属性可以进行DTM分析绘制等值线,构筑成面状信息进行分析。
在用GIS进行成矿预测时,预测结果的精确性不仅取决于所选取地质变量的合理性,也取决于研究区地学空间数据库的丰富和可靠程度,两方面缺一不可。
1、地质数据库:基本上由地理、地层、侵入岩和脉岩和断层的矢量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组成。
2、矿床(点)数据库:数据库主要包括矿床(点)Au、As、Sb、Hg、Fe、W、Cu、Pb、Zn 及多金属矿床的矢量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
3、物探数据库:研究区布格重力异常和航磁异常等值线图。
4、化探数据库:利用研究区Au、Ag、Pb、Zn、Hg、Sb元素异常等值线图,建立该区化探异常数据库。
该数据库建设过程中,根据所选用的预测评价数学模型的需要,还建立了各异常元素相应的面(区)图层。
5、遥感数据库:通过对图像进行解译,得到线型构造和环型造解译图,并建立了相应的点线面文件和属性库。
6、重砂数据库基于MORPAS平台的远景区预测远景区圈定的步骤在单元划分之后,首要的事就是确定证据层和地质变量。
本次预测圈定远景区的过程如下:1)结合本区实际地质情况,综合分析预测矿床的各类控矿因素;2)根据1步的结果,借助MORPAS的基本空间分析功能,将1步的各类实体控矿因素转化为相应的图层文件;3)对2步得到的结果分别进行网格化(单元划68分),实现各类图层的属性联接;4)根据上步属性联接表,构造地质变量;5)在4步的基础上,利用证据权法进行计算;6)作综合权值等值线;7)根据等值线圈定铅锌矿远景区。
证据权模型的建立和应用:(1)通过区域成矿规律和典型矿床特征研究,建立控矿因素与矿化的关系,用于指导证据图层的选择。
(2)将各个证据图层转化为二值图形,并分辨计算其权重W,W,然后根据权重WW 筛选、优化证据图层。
(3)经条件独立性检验,去除相关性过高的证据图层,并将进一步筛选、优化的证据图层组合起来,计算各证据图层的权重WW.(4)将证据权模型应用到矿产资源评价中去,通过计算各个预测单元的后验概率,进而生成矿产资源潜力图。
总结:1成矿规律研究2分析成矿预测特点流程为:设置预测单元→设置预测模板→搜索含矿单元→选择证据因子→计算先验概率→计算证据权重→条件独立性检验→计算后验概率。
计算的结果表达方式有色块图、等值线等。
操作步骤:基于证据权重法的矿产资源评价1、进入界面点击,点击矿产资源评价软件67中的,进入主界面“基于GIS的证据权重法”。
2、添加矿产预测工程图层点击“工程/打开矿点图层”或者在矿产预测工程栏空白处鼠标右击,选择“打开矿点图层”,添加要预测的矿点图层.wt 文件。
然后在矿产预测工程栏空白处鼠标右击,选择“添加专题图层”,添加用于预测矿点相关的专题图层.wp 文件。
3、因素分析点击需要分析的图层,在主菜单栏“因素分析/地质因素选择”,对图层属性键入删选表达式。
4、设置预测单元点击矿点专题,在主菜单栏“证据权重法/设置预测单元”,出现“选择”对话框,一般选择网格单元,在“设置网格大小”对话框中修改“网格单元高度和网格单元宽度”,使网格单元大小最优化,网格单元的大小会影响后边证据权的精度,所以要多做尝试比较来修改。
5、设置预测模板点击矿点专题,在主菜单栏“证据权重法/设置预测模板”,选择预测模板.wp文件6、搜索含矿单元点击矿点专题,在主菜单栏“证据权重法/搜索含矿单元”,含矿的单元格变成红色标记。
7、选择证据因子点击矿点专题,在主菜单栏“证据权重法/选择证据因子”,在“选择证据因子”对话框中选择要作为证据的因子,点击确定即完成。
8、计算先验概率点击矿点专题,在主菜单栏“证据权重法/计算先验概率”,在“证据因子的先验概率”对话框中可点击证据因子,查看四种概率,点击确定即完成该步骤。
9、计算证据权重点击矿点专题,在主菜单栏“证据权重法/计算证据权重”,在“证据因子的正负权值”对话框中可点击证据因子,查看权重信息,点击确定即完成该步骤。
10、条件独立性检验点击矿点专题,在主菜单栏“证据权重法/条件独立性检验”,在“证据因子相关性的显著性检验”对话框中输入显著性水平,点击确定,在出现的“证据因子独立性检验结果”对话框中选择证据因子,点击确定完成。
11、计算后验概率点击矿点专题,在主菜单栏“证据权重法/计算后验概率”,出现MineModel对话框,点击确定完成。
以上计算成果Independence.txt, weight.txt, cellscore.txt文本中。
12、显示计算结果(1)色块图显示在矿产预测工程栏左键点击任何一个图层,点击主菜单栏“显示计算结果/色块图”,选择“自动”或者“手动”模式,点击确定即完成。
点击出现色块图显示结果。
(2)等值线图显示在矿产预测工程栏左键点击任何一个图层,点击主菜单栏“显示计算结果/等值线图”,在“设置等值线参数”对话框中设置参数及需要的信息,点击确定即完成。
点击出现等值线图显示结果。
基于GeoDAS的模糊证据权模块基本知识:1.空间数据源→数据处理信息提取→证据层→模型→输出数据。
2.数据集成方法分类数据驱动:1证据权模型、2逻辑回归模型、3人工神经网络知识驱动:模糊逻辑数据驱动和知识驱动的混合模型:模糊证据权3.模型:后验概率模型为获取后验概率有两种模型:证据权模型,逻辑回归模型。
4.证据权模型流程图:证据层(X)→→权重W+,W-→→设置预测区→→模型集成→→成矿预测后验概率图→→修正后验概率→→估计矿床数。
5.证据权模型证据权模型的假设条件:各证据层关于矿床点(D)出现时条件独立的。
数据要求:(1)将证据层变为二值图层X i=1,有利成矿单元、=0 为不利成矿单元。
(2)面积单元的大小:面积单元的大小只影响成矿预测的后验概率的大小,而不影响其分布。
6.证据权模型存在的问题(1)证据层二值化问题(造成信息损失)(2)条件独立性假设问题(很难成立)7.解决存在的问题(1)模糊证据权重代替6中的(1)(2)后验概率修正模型,加权证据模型。
8.模糊证据权模型:不必进行二值化,可以是多分类数据。
(1)对连续数据证据层,可以尽可能地保持原来的证据层信息,避免证据权模型由于对证据层二值化造成的信息丢失。
(2)更易于对缺失证据数据的处理。
(3)更易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9.证据权模型能干啥?(1)把控矿要素和预测矿种的已知信息进行集成获得成矿预测后验概率图。
(2)对成矿预测后验概率进行修正。
(3)估计未知矿床数。
(4)确定控矿要素的最佳分类10.GeoDAS中的模糊证据权模块(1)设置训练参数(2)计算证据权模糊权重(3)设置预测参数(4)计算后验概率(5)估计矿床数11.具体操作(1)装入数据:训练图层,证据图层,研究区。
(2)菜单---模糊证据权模型----设置训练参数----(模板,单元格选定)---保存。
(3)计算各个证据层的权重:菜单---模糊证据权模型----第三项,出现一个表格,其中W+,W-为权重,最优距离的确定,选第二个按钮---选X:分类值,Y:T值----出现一个图表,找到峰值,峰值前的数据点用红色标志,表示成矿有利,其他的用蓝色标志,表示成矿不利;点第一个按钮返回到刚才那个表格,再点FW按钮最后三列出现数据,点保存SFW.(4)后验概率的修正以及估算矿藏数:GeoDAS/模糊证据权/估计矿藏数(最后一项)/点击后验概率分布出现带图的对话框/选标准差/确定/出现估计与已知矿点的散点图/点击修正后验概率/选择函数为指数幂函数/出现拟合曲线/点击估计矿藏数/点击输出报表(其中报表中有矿藏数的估计以及修正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