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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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
1、生产安全事故条例于2019年几月几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来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自
总理李克强zd
2019年2月17日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筑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有哪些规定?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百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度。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问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答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内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容。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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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实施且在当前安全应急形式下如何搞好企业的应急工
行政管理管控措施有哪些,怎么控制防范风险?
答复:以简单的论述这个问题?
首先,在行政管理事务过程中,以进行综合行政区域划分具体工作任务及目标,以工作事务纪要突出工作重点,以行政管理人员做好专项治理与专项督查,以行政总监做好统筹规划与合理布局,以适合专项治理的调研方法及途径,以适用于“因地制宜、就地取才、各取所需”的办法,以采取整合配套资源或纠正偏差预案,以采取折中方案的形式,以“防范风险、控制落差、基准定位”为预定的工作要求及最佳方案。
其次,在行政管理执法过程中,以行政管理人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以突出行政人员的责任心与事业心为重,以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与职业义务的各项要求,以共同遵守本属工作岗位职责与工作纪律要求,以按质按量的完成属下的本职工作,以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章制度,以标准化与规范化的规程作业,以“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做好应对的应急突发事件,为行政综合管理部门树立良好的形象。
再次,在行政管理运维过程中,以“集中思想、统一调度”的工作原则,以有效控制事故发源
地,以随时待命做好集散地的巡逻盘查工作,在行政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之下,以进一步遏制事故风险降低,以参加施救人员能够起到共同监督与防微杜溅的作用,以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万无一失。
谢谢!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有何要求?急急急在线坐等谢谢
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设备,配备救援器材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环节进行监控,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范围,并定期组织演练。
拓展资料: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2,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5,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6,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
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网络
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采取什么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扩展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七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三)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五)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7、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生产安全百事故应急条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度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专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