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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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深入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真正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入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之中,实现“说标准话、干标准事、做标准活”,为我公司今后的标准化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针对现阶段井上下各地点、各区域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出现的各种问题,为规范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高标准化执行力度,特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检查考核分两个方面:1、井下安全生产标准化集中专项检查;2、地面安全生产标准化集中专项检查。

一、井下检查

1、被考核单位及地点

综放队、综采队、综掘队、开拓队、开拓一组、运料队、通风队、机运一队、运输队、机运二队(主井井筒所涉及的区域)。

2、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每月进行两次(3#煤层一次、9#煤层一次)集中专项安全生产标准化大检查,正常安排于当月第四周,具体时间以安标办通知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进行调整按照实际检查时间执行);

3、考核项目

以各区域文明生产、材料管理、管路电缆管理等共性标准为检查基础,具体专项根据检查时期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进行安排(共性为基础,突出于专项);

4、参加考核人员

安标办主任牵头,各科室副科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有1人参与到检查中。具体参加科室如下:安标办、安监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运输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职卫科、培训科。

5、考核要求

(1)考核实行计分制,只有扣分原则,结果按分值进行统计,所查问题一条计1分,1分考核100元;

(2)每次所查出的问题按照比例计入考核:按照所查问题总条数的100%进行考核;

(3)本项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回查落实制:

①对查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按要求时限积极落实整改并在五定表中签字。

②到达要求时限后组织回查时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此条问题按扣2分计入考核。

③对于同一个问题在同一区域一个月内因管理不到位在两次检查中重复出现的,问题一条按扣3分计入考核。

注: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不计考核,但如因责任单位存在能改而填写虚假整改措施的不在此列。

6、检查人员要求

(1)在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必须要对照标准进行检查,不能主观臆断去评判问题,检查必须要有依据;同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把具体地点、内容写清楚,重点突出“定位准、定性准”,禁止出现“部分地点”、“多数”等模糊字眼,而造成责任单位无法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注:安标办在问题收集后要对每条问题进行核实,保证问题的真实有效性。

(2)检查形式及人员具体内容

a:安标办组织牵头,各职能科室副科长以上人员对井下各连队所有责任区域进行全面质量标准化检查;

b:在集中检查前,安标办会以通知形式将检查情况进行下发,各单位要确定检查人员,并要及时将所检查情况和相关要求贯彻至各检查人员,防止出现人员不到或者不知道检查内容等情况;

c:各检查人员要全程参与到检查中,在检查完毕后,各检查人员要将检查汇总情况针对本次检查的综合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碰头,并将检查报告分电子版和文字版(原始记录)两种于第二天上午9:30前交至安标办;

d:各单位检查人员要服从组织单位的领导,检查路线由组织单位安排确定,禁止出现不服从安排或者以各种理由不参与完检查等情况;

e:针对上述各种情况,对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以下现象的,在碰头会上对涉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第一、单位确定有检查人员,但没有组织检查人员参与检查的;

第二、检查过程中做除涉及本次检查以外工作的;

第三、在检查过程中未全程参与检查的(检查部分区域不见人的);

第四、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走马观花、检查不细致、没有按照标准认真检查的;

第五、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将检查汇总情况和分析报告上交的;

7、检查组织及闭合

(1)安标办负责井下集中检查、检查时间的确定及相关事项的监管闭合;

(2)检查完毕后,问题落实情况:

a:科内安排专人将本次检查出的问题收集汇总形成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一份以及五定表一式两份),并下发五定表至各责任单位进行确认和签字,签字时责任单位要定出整改时间及整改方案,签字后安标办留一份存根,责任单位留一份整改,整改完后填写整改结果后交到安标办(签字时间不能超过检查时间的第二天,便于责任单位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

b:签字时间为下发责任单位五定表签字当天,如各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签字并交回五定表,导致无法对所检查问题进行回查的,科内人员进行登记,对责任单位所涉及问题按照未及时整改重新进行考核;

c:责任单位签字结束后,科内要及时安排专人将五定表拿至井下进行回查,质量员要按照所填写的整改时间及时进行问题的回查,并将回查结果在五定表“验收结论”项中写清楚,对于未在所填的整改时间内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将相关问题填至二次整改表中(二次整改表的处罚时五定表的二倍)并按照下发五定表的流程重新下发,三次整改表的处罚时二次整改表的二倍,以此类推。

(3)检查完毕后,分析情况:

a:集中检查后根据各检查人员的分析及井下实际情况形成一份总的分析报告(分析中要能体现出现阶段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各种执行、落实情况),并报领导审核;

b:在周二安全评价会上对本项检查的情况做总体汇报,针对不好解决的问题要与相关职能科室形成联动,积极协调,保证所有问题都能落实到位。

(4)针对此项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汇总及五定表,安标办专人要在规定时间进行归档(前提是所有问题必须进行闭合)。

(5)每月的集中检查按规定时间完成汇总、汇报等工作;每月月底要

及时将月度考核情况完成汇总,领导审核后报部办进行考核。

8、被考核单位

①井下各单位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定及安标办下发的涉及各作业地点的标准进行作业;

②针对所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要根据问题整改的难易程度合理填写整改时间,一般问题的整改完成时间要按照自提出问题后三个班执行;因问题本身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整改完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填写(但原则上不能超过三天,确因不可抗拒因素需长时间整改的按照实际情况合理执行);对于所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存在异议或确实因客观因素不能整改的,要详细写明原因;整改责任人为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

③检查人员所查出的问题上五定表后由安标办专人及时下发至各责任连队签字,为保证所有问题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回查,因不能将签字后的五定表及时交回导致所涉及的问题不能有效回查(上交五定表时间不能超过自下发后的第二天),所涉及的问题全部按照未及时整改进行考核,同时与回查后未及时整改的问题进行累计叠加考核;

④各责任单位每月底可到安标办对本月所有集中检查问题的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本考核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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