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病人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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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病人准入指征

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ICU的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

ICU病人转出指征

入住ICU病房患者转出指征:血流动力学稳定、严重心律失常已纠正、脱离呼吸机、病情平稳,不需要试用特殊生理检测仪、并发症已稳定控制、已脱离急性期、不需要加强监护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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