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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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一级抗菌药物:一级抗菌药物是指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且耐药性低的药物,适用于治疗常见菌种引起的感染,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类药物等。

二级抗菌药物:二级抗菌药物是指疗效较好、安全性尚可但耐药性较高的药物,适用于一些抗感染治疗药物选择有限的情况,如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药物等。

三级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是指疗效较好、安全性较差但耐药性较高的药物,通常用于治疗耐药菌引起的感染或一些严重感染的治疗,如广谱青霉素、喹诺酮类药物等。

四级抗菌药物:四级抗菌药物是指疗效确切,但安全性较差且耐药性很高的药物,通常用于治疗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如碳青霉烯类、糖肽类药物等。

根据抗菌药物目录的等级,医生分级使用权限也相应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低级别的医生可以使用低级别的抗菌药物,高级别的医生则可以使用低级别和高级别的抗菌药物。

具体的分级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和不同疾病而有所差异。

医生分级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在于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滥用和过度使用抗菌药物导致的耐药性问题。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并降低患者的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风险。

此外,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还能够保护患者免受抗菌药物相关的经济负担。

通过明确抗菌药物目录和医生分级使用权限,可以规范医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进而更好地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医生在
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患病的严重程度以及当地的耐药状况等因素,最终做出合理的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和分级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和分级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和分级目录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分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青霉素类▲★△☆青霉素★△☆阿洛西林★△☆哌拉西林/舒巴坦▲★△☆苯唑西林★△☆美洛西林★△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阿莫西林★△☆氨苄西林/舒巴坦★☆美洛西林/舒巴坦▲★△☆氨苄西林★△☆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阿莫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磺苄西林阿莫西林/氟氯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氟氯西林氨苄西林/氯唑西林酸★△☆苄星青霉素△替卡西林美洛西林/他唑巴坦★△☆普鲁卡因青霉素替卡西林/他唑巴坦★△☆青霉素V 仑氨西林★△☆氯唑西林萘夫西林☆羧苄西林舒他西林呋布西林双氯西林头孢菌素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头孢氨苄★△☆头孢噻肟★△☆头孢匹罗▲★△☆头孢唑林★△☆头孢他啶★△☆头孢吡肟▲★△☆头孢呋辛(酯)★△☆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曲松★△☆头孢地尼★△☆拉氧头孢★△☆头孢羟氨苄★△☆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三唑巴坦★△☆头孢拉定★△☆头孢替安头孢曲松/舒巴坦★△☆头孢克洛★△☆头孢硫脒头孢他啶/舒巴坦★△☆头孢丙烯★△☆头孢唑肟头孢噻肟/舒巴坦★△☆头孢西丁☆头孢匹胺△☆头孢泊肟☆头孢噻利△☆头孢哌酮☆头孢匹林☆头孢噻吩☆头孢孟多☆头孢地秦☆头孢他美酯☆头孢尼西☆头孢特仑酯☆头孢甲肟☆头孢布烯氯碳头孢头孢呋辛/舒巴坦头孢噻肟/他唑巴坦头孢曲松/三唑巴坦其他β-内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酰胺类★△☆氨曲南△舒巴坦★△☆头孢美唑☆氟氧头孢头孢替坦碳青霉烯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厄他培南★△☆美罗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法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帕尼培南多尼培南氨基糖苷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阿米卡星★△☆依替米星★△☆奈替米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异帕米星▲★△☆链霉素★☆大观霉素☆小诺米星△新霉素☆巴龙霉素☆卡那霉素西索米星地贝卡星阿贝卡星核糖霉素酰胺醇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氯霉素☆甲砜霉素四环素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四环素替加环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土霉素大环内酯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红霉素▲★△☆阿奇霉素泰利霉素★△☆琥乙红霉素★△☆地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交沙霉素☆吉他霉素☆麦迪霉素☆依托红霉素糖肽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林可胺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克林霉素★△☆林可霉素喹诺酮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氟罗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帕珠沙星★△☆氧氟沙星★△☆吉米沙星☆司帕沙星★△☆吡哌酸★△☆洛美沙星☆依诺沙星☆培氟沙星☆芦氟沙星加替沙星安妥沙星硝基呋喃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硝基咪唑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甲硝唑★△☆奥硝唑★△左旋奥硝唑★△☆替硝唑塞克硝唑磺胺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复方磺胺甲噁唑★△☆磺胺嘧啶★△☆甲氧苄啶★△联磺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其他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磷霉素★△粘菌素★△☆夫西地酸△利福昔明★☆多粘菌素B△☆利奈唑胺抗真菌药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制霉菌素★△伊曲康唑(口服剂型) ★△米卡芬净▲★△氟康唑酮康唑★△卡泊芬净★△氟胞嘧啶★△伏立康唑★△特比萘芬★△两性霉素B★克霉唑★△伊曲康唑(静脉剂型)★咪康唑泊沙康唑阿尼芬净说明: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5种。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精心整理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我院临床治疗水平,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特制定本规定:一、抗生素分级及使用权限: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和“限制使用”及“特殊使用”药物三备注一、门诊抗菌药物应用23)。

使用3412方案。

3、不能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价格昂贵品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

4、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综合考虑本院或本病区可能流行的致病菌、手术范围、手术部位与污染程度、手术持续时间、病人机体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其原则是:1)广谱、有效(杀菌剂而非抑菌剂)、能覆盖手术部位大多数病原菌。

2)杀菌剂剂量要足够。

3)根据药物半衰期决定用药次数。

4)宜静脉给药,一般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

5)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异物675123联合用药以预防多种细菌感染。

4)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不能放松严格的手术操作及无菌技术,并应加强临床观察及消毒隔离措施。

5)清洁肠道用药:施行结肠、直肠手术,于术前2-3天开始口服肠道制菌药物,以减少术后并发感染的机会。

三、特殊情况抗菌药物的应用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1)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降低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

2)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特殊情况可联用两种以上,包括抗真菌药。

3)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感染;单一药物难以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耐药菌感染,特别是院内感染;为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需长期用药,有利于防止细菌耐药性产生。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夫西地酸 多粘菌素B 利奈唑胺 米卡芬净 卡泊芬净 伏立康唑 两性霉素B 伊曲康唑(静脉剂型) 泊沙康唑 阿尼芬净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法罗培南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比阿培南 帕尼培南 多尼培南 奈替米星 异帕米星 小诺米星 巴龙霉素 西索米星 地贝卡星 阿贝卡星 核糖霉素 替加环素
泰利霉素
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氟罗沙星 帕珠沙星 司帕沙星 依诺沙星 培氟沙星 芦氟沙星 加替沙星 安妥沙星
左旋奥硝唑 塞克硝唑
头孢噻肟 头孢他啶 头孢克肟 头孢地尼 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替安 头孢硫脒 头孢唑肟 头孢西丁 头孢泊肟 头孢哌酮
类别
非限制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
头孢菌素类
其他β-内酰胺类
氨曲南 头孢美唑 厄他培南
碳青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烯类
碳青霉烯类
阿米卡星 庆大霉素 链霉素 氨基糖苷类
依替米星 妥布霉素 大观霉素 新霉素 卡那霉素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类别 非限制使用级
青霉素 苯唑西林 阿莫西林 氨苄西林 哌拉西林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苄星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 青霉素V 氯唑西林 羧苄西林
限制使用级
阿洛西林 美洛西林 氨苄西林/舒巴坦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磺苄西林 氟氯西林 替卡西林
青霉素类
头孢氨苄 头孢唑林 头孢呋辛(酯) 头孢曲松 头孢羟氨苄 头孢拉定 头孢克洛 头孢丙烯 头孢菌素类
酰胺醇类 四环素类 四环素 米诺环素 多西环素 土霉素 红霉素 依托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罗红霉素 交沙霉素 吉他霉素 麦迪霉素
氯霉素
大环内酯类
地红霉素 克拉霉素 阿奇霉素
大环内酯类
糖肽类 林可胺类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诺氟沙星 环丙沙星 氧氟沙星 吡哌酸

医院医师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限规定

医院医师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限规定

医院医师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限规定医院医师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限规定为了规范我院各级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髙临床抗药物的治疗水平,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案》),由医务科制定我院医师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限如下: 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及医师处方权限:为便于管理及操作,根据《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我院相对应地设定为一銭药物、二线药物、线药物,分别实行一级、二级、三级药物管理:1.获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住院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可以授予一线抗菌药物处方权2.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可以授予二线抗菌药物处方权3.获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科室主任经考核合格后可以授予三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4.特殊使用级(三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急诊开具。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条件和程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必须要有细菌培及药敏试验作为依据,经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会诊同意后,申请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四、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被责令暂停执业;(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类别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授予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授予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授予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规定为贯彻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对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授权进行重新调整,并根据我院具体情况,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分别对临床医师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1.根据药物性质和用途,将全身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特殊使用级抗菌药。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1.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1.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1.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执行我院有关文件规定。

本院引进一年内的试用期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抗菌药物,视情况全部列入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

2.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临床医师经过培训获得抗菌药物使用权限,药师经过培训获得抗菌药物调配权限。

3.经过培训的医师授予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处方权;经过培训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授予限制使用类抗菌药处方权;经过培训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或担任科室主要负责人的主治医师授予特殊使用类抗菌药处方权。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抗菌药物调配权有医院定期发文公布。

4.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一天处方量。

越级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阿米卡星针×2ml
硫酸妥布霉素针2ml
喹诺酮类
左氧氟沙星针:100ml
左氧氟沙星片×12片
诺氟沙星胶囊×12粒
帕珠沙星针:100ml
糖肽类
去甲万古霉素
硝基咪唑衍生物
甲硝唑氯化钠针:100ml
替硝唑氯化钠针:100ml
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分类
非限制使用级
(10类19种)
初级资格的执业医师:
限制使用级
(4类6种)
中级资格的执业医师:
特殊使用级
(4类4种)
高级资格的执业医师:
普通青霉素类
青霉素针 160万U
广谱青霉素类
阿莫西林胶囊×24粒
第一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拉定胶囊×24粒
第二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呋辛针
头孢呋辛(酯)片.25g×6粒
头孢克洛胶囊×6粒
头孢尼西针
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曲松针
头孢噻肟钠针
头孢他啶针
头孢哌酮钠 g
头孢克肟片×10
头孢菌素复方制剂
(?-内酰胺酶
大环内酯类
阿奇霉素分散片×6片
罗红霉素胶囊×6粒
阿奇霉素针
林可酰胺类
克林霉素针
林可霉素×2ml
氨基糖甙类
庆大霉素针 8万u×2ml

总结抗生素分级及使用权限

总结抗生素分级及使用权限

文件编号: DB -97-66-04-CE整理人 尼克抗生素分级及使用权限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是抗菌药物管理的核心策略,有助于减少抗菌药物过度使用,降低抗菌药物选择性压力,延缓细菌耐药性上升趋势。

我院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按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的分级原则,明确各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征,落实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根据江西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并向九江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

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并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九江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处方权限与临床应用1、医院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医师经医院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文件要求制定了“XX县中医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表1)。

(二)医生权限分配(见附表2)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均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2、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方可开具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人员会诊并签字同意后,再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

(三)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并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临床药师担任。

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 天用量,关于越级使用“特殊使用级”类别抗菌药物的情况(详见附表3)。

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头孢菌素复方制剂
(-内酰胺酶抑制剂)
头孢哌酮舒巴坦钠g
碳青霉烯类
亚胺培南针
大环内酯类
阿奇霉素分散片×6片
罗红霉素胶囊×6粒
阿奇霉素针
林可酰胺类
克林霉素针
林可霉素×2ml
氨基糖甙类
庆大霉素针8万u×2ml
阿米卡星针×2ml
硫酸妥布霉素针2ml
喹诺酮类
左氧氟沙星针:100ml
左氧氟沙星片×12片
诺氟沙星胶囊×12粒
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余杭骨科医院抗菌药物目录及医生分级使用权限
分类
非限制使用级
(10类19种)
初级资格的执业医师:
杨胜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宋杰、刘文宝、
代正祥、林科、郑标
罗晟斌、孙玉祥、
肖爱国、申鑫、章瑛之
限制使用级
(4类6种)
中级资格的执业医师:
程栋、焦利斌、范连兴、王少俊、张广、裴绍龙、
特殊使用级
(4类4种)
帕珠沙星针:100ml
糖肽类
去甲万古霉素
硝基咪唑衍生物
甲硝唑氯化钠针:100ml
替硝唑氯化钠针:100ml
高级资格的执业医师:骆生法、魏社军、于涛
(温铁镔)
普通青霉素类
青霉素针160万U
广谱青霉素类
阿莫西林胶囊×24粒
第一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拉定胶囊×24粒
第二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呋辛针
头孢呋辛(酯)片.25g×6粒
头孢克洛胶囊×6粒
头孢尼西针
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曲松针
头孢噻肟钠针
头孢他啶针
头孢哌酮钠g
头孢克肟片×10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一、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根据中国卫生部发布的《抗菌药物分类指导原则》,可以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等级,即特殊级、限制级和非限制级。

根据抗菌药物的分级,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遵循以下原则:1.特殊级抗菌药物是用于治疗重症感染或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的,包括危重病、医院获得性感染等。

其使用需严格按照临床用药指南和专家的指导,必须由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开具,患者需在住院期间接受医师的监测。

2.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治疗一般感染或特殊情况下的感染所使用的药物。

其使用需遵循指南和研究数据,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政策,必须由有资质的医师开具,并有专门的系统进行审批和监控。

3.非限制级抗菌药物是常规治疗感染或口服治疗所使用的药物。

其使用需遵循药物说明书和医疗机构的规定,可以由执业医师开具。

为了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并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

1.建立专门的抗菌药物委员会或专家组,负责制定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政策和管理办法。

2.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明确每个等级的抗菌药物的范围和使用条件。

4.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审批机制,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开具和使用。

医院可以采用电子处方系统、临床路径等方式进行规范管理。

5.开展持续的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估,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和病原菌监测网络,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细菌耐药情况和感染防控效果等数据,为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导提供科学依据。

6.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7.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评估与总结,向医务人员反馈评估结果,并对不合理使用进行纠正。

总之,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措施,可以有效遏制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保护抗菌药物的疗效,促进科学合理使用,减少不必要的药物滥用,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抗感染治疗。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1.引言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已成为全球问题,耐药性的增加使得临床治疗难度增加。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促进合理用药,延缓抗菌药物的耐药性产生。

2.分级管理制度2.1一类抗菌药物一类抗菌药物是指具有广谱抗菌活性,治疗效果显著,用药安全性高的药物。

一级抗菌药物必须经过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和审批方可使用,用药期限不得超过14天。

2.2二类抗菌药物二类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一定抗菌活性,但治疗效果相对较弱,较易产生耐药性的药物。

二级抗菌药物在临床上应根据耐药性监测和药敏试验结果使用,并且必须由临床治疗专家医师开具,用药期限不得超过10天。

2.3三类抗菌药物三类抗菌药物是指具有较弱抗菌活性,治疗效果相对不明显,使用频率较高的药物。

三级抗菌药物只能由临床治疗专家医师开具,并且在用药期限上设定限制,不得超过7天。

2.4四类抗菌药物四类抗菌药物是指具有较弱抗菌活性,且存在较严重不良反应或者使用后易产生严重耐药性的药物。

四级抗菌药物在普通级医疗机构中禁止使用。

3.抗菌药物目录3.1一类抗菌药物目录-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多黏菌素类抗菌药物-糖肽类抗菌药物3.2二类抗菌药物目录-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抗结核药物-两性霉素B类抗菌药物3.3三类抗菌药物目录-三唑类抗菌药物-多黏菌素类抗菌药物3.4四类抗菌药物目录-舒巴坦抗菌药物-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4.总结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其分类管理,医师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并进行严格监测。

本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的实施将有助于保护公众的健康,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从而延缓产生菌株耐药性的速度。

同时,还需要加强相关措施,如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只有综合管理和多方合作,才能有效应对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的资格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的资格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的资格一、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种。

同时,抗菌药物还将被分为非限定使用、限定使用与特殊使用三个级别。

二、医疗机构应当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其他医疗机构医师、药师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调剂资格。

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五、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六、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 天用量。

医院抗生素分级权限管理

医院抗生素分级权限管理
关于
分级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医院培训并考核后,结合我院临床医生的实际情况,现将分级权限管理公布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一线抗菌药物):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
一、"二、三线
外科主治医师
外科主治医师
一、"二线
一、二线
外科主任医师
一、"二、三线
内科主任医师
一、"二、三线
中医师
中西医师
西医师
中医师
西医师
中医师一线
一线
一线
一线
一线
一线
注:
一线:
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一线抗菌药物)
二线:
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
三线:
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三线抗菌药物)
***中医院临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名单姓名性别男男男男男男男男男男男男职称权限姓名性别
男男男男男男职称西医主治医师
主治西医师
中西医师中医主治医师
西医师中医师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西医师权限
一、二线
一、二线
一线
一、二线
一线一线
一、
二、"三线
一、
二、"三线
一、二线
一线中医副主任医师
一、"二、三线
中西副主任医师
二、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
三、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三线抗菌药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进一步提高抗菌药物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减缓细菌耐药的发展,提高我院临床治疗水平,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抗生素分级及使用权限: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和“限制使用”两类分级管理。

1、非限制使用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具体药物如下:
(1)抗生素类
(2)合成抗菌药
(3)抗感染植物药
(5)抗病毒药
2、限制使用
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患者需要使用时,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具体药物如下:
一、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次日必
须有
资格的医师签名放可继续使用,否则药剂科有权拒绝调剂。

三、抗生素的应用及联合用药应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应用管理制度》,掌握适用症,禁止超适用症、超剂量用药和不合理联合用药。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为了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根据《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如下:一、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及范围:1、三级权限药师:可使用非限制级使用级药物、限制使用级药物及由抗感染治疗会诊专家组会诊同意后的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药物。

2、二级权限药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药物、限制使用级药物。

3、一级限制药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药物。

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非限制使用级药物:青霉素G钠、哌拉西林、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头孢氨苄甲氧苄啶、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大观霉素、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克拉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甲硝唑、克林霉素、磷霉素、盐酸特比萘芬。

限制使用级药物:美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克肟、头孢克肟、头孢他美酯、头孢他啶、头孢哌酮舒巴坦、依替米星、妥布霉素、阿奇霉素、替硝唑、酮康唑、氟康唑氯化钠。

三、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1、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使用控制指标: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20%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40%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10DDD5、清洁手术预防使用率≤30%6、首次使用时间合理率≥90%(术前0.5-2小时)7、预防使用疗程合理率≥90%(预防使用时间小于24小时)8、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五、抗菌药物使用的要求:1、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三级权限)医师开具处方。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XXX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领导小组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领导小组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整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实。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熏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熏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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