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诚信政府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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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诚信政府的途径
【摘要】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中一项最重要的规范,也是中华民族最古老的美德之一。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履行行政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必须坚持诚信,以信取民。政府诚信是所有诚信现象中最重要的一种,它贯穿于政府与公众的整个互动活动之中,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公民诚信、市场诚信和民主政治的建设。当前,总体来看,随着我国对政府诚信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强,政府在公众中的公信力也在逐步提高。
【关键词】诚信政府构建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民主政治不断推进之时,诚信—这一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伦理道德与政治价值,日益引起人们在理论与现实中的深刻反思。一直以来,诚信被誉为中华民族之传统美德,是维持整体社会结构的核心价值。在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史上,儒家最重视伦理道德问题的研究,在儒家伦理中,诚信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诚信被视为立身之本,立德之本,立业之本,立政之本,立国之本。
政府通过制定反映公共意志的政策,确立社会普遍遵从的行为准则,调整社会规范和社会关系,维护公共利益,保证社会公正,推动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在当前事关中国未来命运的重要阶段,政府应该发挥的作用十分关键。政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的行为不仅直接影响人民的利益,也影响到国家的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发展。
一、政府诚信建设的重要性
“诚信政府”这个概念在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社会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已远非某个企业和个人诚信能相提并论。“打造诚信政府”在现代政府改革中占据了重要的话语权。在现实中人们一致认为,政府诚信是表率,企业诚信是重点,个人诚信是基础,基础尤为重要,重点必须突出,表率应该第一。作为政府,应率
先垂范,致力于自身的诚信建设。“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就是表率的效应。那么,什么是“诚信”,什么又是“政府诚信”呢?
社会各界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浅而言之,诚信就是指诚实守约而能够获得他人的信任。然其核心含义是:一个人具有代理人品格中所包含或要求的关于信任、谨慎善意、坦诚的品格。诚信的作用在于使将来的行为变得更为确定,从而避免或减少风险。政府诚信即政府(代理方)与民众(委托方)在共识的基础上产生契约关系后,对履行契约而作出的承诺。从契约理论的角度看,政府在获得了民众所授予的公共权力的同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从政府承担的职责分析,政府诚信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是社会最大的诚信,与民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与国家的兴亡息息相关。
二、诚信政府的主要内容
诚信政府是指政府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实施公共管理中,必须以自己诚实守信的意识取信于民并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行为方式。政府诚信是最宝贵最重要的社会资源,是行政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凝聚民心、号召民众、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一)政策诚信
指制定政策时应注重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落实政策时应注重严肃性、连续性和时效性,政策一旦制定出台,就要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防止政策截留、走形变样。在兑现执政承诺、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等问题上,一些少数地方官员存在“纸上谈兵”的现象,作风漂浮,缺乏工作的持久精神,这其中既有少数官员作风不实、没有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和正确的群众观等因素,更主要的还是缺乏一个能够有效监督和考核政府官员的诚信指标和执政承诺兑现与否的评价体系,使得政府官员的诚信考核缺乏刚性约束。可以说,政府信用的状况不仅表明政府的成熟程度,也是政府行为规范水平的象征。只有政策稳定、说话算数和言行一致的政府,才在群众中有威信和号召力。
(二)依法行政
指在立法时要制定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相应的奖惩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保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确保行政机关及
工作人员在执法时能够有法可依。塑造政府的诚信形象,必须做到行政行为的法治化,把打造诚信政府的过程,当作推进依法行政,塑造法治政府的过程。要处理好“有求必应”与依法办事的关系,防止因避免矛盾而作出与原则和规章制度相违背的“超权行政行为”,以政府行政行为的法治化,扩大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摒弃不靠法律靠人情的片面认识,真正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塑造政府的诚信形象。
(三)经济诚信
经济诚信既是一种经济道德规范,又是一种制度伦理要求。经济诚信的缺失,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必须从制度机制和道德建设两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诚信道德水平。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入手,努力营造诚信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要重拳出击,严厉惩治各领域中的失信行为,始终保持对失信行为查纠的高压态势。要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市场经济诚信度的含金量,使那些严重失信者不但要受到经济和法纪的处罚,而且承担丢失从业饭碗的风险。要从阶段性专项集中整治市场秩序中疏理问题,寻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形成统一开放、公正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构建诚信政府的途径
(一)坚持依法行政
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凸显,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就是要做到[CM(22]法优先优位于行政,行政必须有法,无法律即无行政,行政必须服从于法,也就是行政法定原则。依法前提下的行政,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国家公共权力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管理相对人采取行政行为。
长期以来,在相当一部分政府官员头脑中对于权力及其来源的认识是偏向的,在他们看来,权力来自于上级领导,而且是有期限的。从这种认识出发,他们在工作中只对上级领导负责,并讨好领导,至于民众的利益、民众的反应,他们毫不在乎,并且一旦权力在手就大捞特捞。这种人虽少数,但却损害了政府形象,影响了政府公信力。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权力源自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