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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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备案法律规定(3篇)

劳动用工备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日益活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日益复杂。

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劳动用工备案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劳动用工备案的概念、法律法规、备案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劳动用工备案的概念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环节,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的行为。

劳动用工备案是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三、劳动用工备案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用工备案的主要法律依据。

该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劳动用工备案的范围、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环节,依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劳动用工备案时报送相关情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环节,依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劳动用工备案的程序1.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劳动者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真实、合法的招聘信息,并在录用劳动者后一个月内,将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用人单位在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环节,也应当在一个月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用人单位在报送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时,应当如实填写《劳动用工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备案信息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五、劳动用工备案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本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确保用工合规和信息准确性,保障雇员和用工单位的权益。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工单位和雇员,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

三、用工备案流程1. 用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用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确保合法用工;•用工单位应根据实际用工情况,提前报备用工信息给相关部门,并在变更用工信息时及时更新备案;•用工单位应保证提供的用工信息准确、完整;•用工单位应履行雇佣合同和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 雇员的责任和义务•雇员应准确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雇员应与用工单位签订或参与签订雇佣合同,并遵守合同约定;•雇员应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并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雇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律法规。

3. 用工备案流程•用工单位根据实际用工情况,编制用工计划并报备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用工计划后,进行审查和备案;•用工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雇员进行筛选,并与其签订雇佣合同;•用工单位将签订的雇佣合同和相关用工信息报备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收雇佣合同和用工信息后,进行审查和备案;•用工单位在雇佣关系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四、备案记录和保密1. 备案记录•用工单位和雇员的个人和用工信息将被记录并保存在相关部门的备案系统中;•相关部门负责备案记录的管理和维护。

2. 保密责任•相关部门和使用备案信息的人员有义务保守信息的机密性,未经允许不得将备案信息泄露给任何非相关人员。

五、制度执行和改进1. 执行•用工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雇员应积极配合用工单位进行用工备案。

2. 改进•用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用工管理的需求,及时对本制度进行监管和改进;•用工单位和雇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改进建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反馈。

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第一篇: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一、受理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续用流动人员,自续用之日起30日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流动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

二、提供资料(一)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2、已根据穗劳社函〔2007〕1388号进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复印件后,可提交劳动者未签名表办理备案。

(三)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未办理失业登记人员或失业登记失效人员不用提供)。

(四)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六)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1: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续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备案时不需要提交劳动者暂住证、计生证。

说明2: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单位名称等变更的用人单位,先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用工主体资料变更。

1、填妥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一)一般即时办结。

(二)人数较多、无法即时办结的,与用人单位约定办结时间。

四、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四)《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五)《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六)《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七)《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六、领件须知原受理窗口领取如下资料:(一)已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打印简化版”两份。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即新增人员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即新增人员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须知背景概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在招用新员工时,需要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定。

这篇文档主要针对企业在新增员工时需要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进行详细介绍。

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需要将新录用员工的有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一项行政手续。

具体办理手续如下:1.用人单位首先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上下载《劳动用工备案表》,并进行填写。

2.根据要求,填写完备案表后,需要携带员工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材料。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对材料无误后,会对备案的员工信息进行登记,并颁发《劳动用工备案证》。

签订劳动合同备案1.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备案证颁发之后,应尽快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备案。

2.劳动合同备案需要用人单位携带单位注册证、劳动合同以及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对材料无误后,会颁发《劳动合同备案证》。

注意事项1.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的顺序不能颠倒,必须先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再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备案。

2.劳动合同需要注明合同期限、薪酬、工作地点等信息,同时需要签名或盖章认可。

3.劳动合同备案证是用人单位合法招用人员的重要证明文件,员工三证齐全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用人单位应该重视备案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材料的真实性。

4.新录用员工在劳动用工备案之前不能上岗工作,否则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5.劳动合同期限到达之前,用人单位应该重视合同的续签或终止,规范员工的工作流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是用人单位新增员工的重要程序,规范用工流程不仅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更有利于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一、初次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写明用途、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劳动用工备案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电子档格式不能更改,纸质档需加盖单位公章,可修改格式)。

建筑业填写“建筑业劳动用工备案表”。

(三)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留存1份、交劳动者1份,办备案手续时只带1份来,其余2份自行保存)。

二、用人单位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进行变更备案。

(一)新招用人员或调入人员;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工种、岗位等的;
(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
1、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延;
2、劳动者辞职或调出;
3、劳动者被除名、辞退、开除等;
4、劳动者死亡;
5、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等;
6、其他应当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四)劳动者退休;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用人单位因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由改制重组后的新用人单位重新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变更备案的情形。

(七)变更备案需提交资料:
1、填写劳动用工备案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电子档格式不能更改,纸质档需加盖单位公章,可修改格式)。

“建筑业填写建筑业劳动用工备案表”。

可加入余庆县劳动用工备案
2、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留存1份、交劳动者1份,办备案手续时只带1份来,其余2份自行保存)。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指南》
嘿呀,大家好呀!今天咱就来唠唠劳动用工备案这档子事儿。

就说有一次啊,我朋友新开了个小公司,要给员工做劳动用工备案。

他那抓耳挠腮的样子可逗了。

咱先得准备好各种材料,就像士兵上战场得带好武器一样。

什么营业执照啦,员工的身份信息啦,劳动合同啦,一个都不能少。

然后呢,就去相关部门的网站上,找到那个专门的备案入口。

哎呀,就跟找宝藏的入口似的,可得看准咯。

进去之后,就一项一项地填信息,这可不能马虎,得跟绣花似的仔细。

比如说员工的姓名,可别写错字,不然以后麻烦可大了。

还有工作岗位呀,入职时间呀,都得填得明明白白的。

填完信息,还得再三确认,就跟出门前得照照镜子检查下自己穿戴整齐没一样。

确认无误后,就提交啦。

提交完就等着审核,这时候就有点像等待考试成绩出来一样,心里还有点小紧张呢。

等审核通过了,那就大功告成啦!我朋友当时那个高兴啊,就跟打了胜仗似的。

总之呢,劳动用工备案虽然听起来有点麻烦,但只要咱一步一步认真来,就肯定能做好。

就像走路一样,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当当的。

大家以后要是遇到这事儿,可别慌,按照我说的来,准没错!哈哈!
好了,关于劳动用工备案的操作指南就说到这儿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哟!。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一、备案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书(可自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使用);
、劳动用工备案表一式三份(可自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使用);
二、管辖范围:
、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市内各街道辖区内,到属地劳动保障事务站、市局劳动关系科办理;
、双桥区、双滦区、开发区、营子区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到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三、市局办理用工备案流程
、用人单位持备案材料报属地劳动保障事务站进行信息采集,属地劳动保障事务站完成信息采集后在用工备案表盖章。

、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报市局劳动关系科进行审核备案,完成备案后,加盖用工备案专用章,用人单位据些办理相关业务。

四、各事务站联系电话:
头牌楼:石洞子沟:新华路:
桥东:中华路:潘家沟:
西大街:
劳动关系科:。

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备案须知(新)

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备案须知(新)

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首次备案
1、承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报建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骑缝公章和一个全章);
劳务公司备案需提供营业执照、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骑公章和一个全章)
2、所有备案材料项目名称需与报建表和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名称一
致,不得简写。

3、劳动用工情况表(填写项目名称时需与报建表和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
目名称一致,不得简写)
4、婚育表
5、从业人员花名册(按班组分,纸质提交)还需提供电子版本
6、从业人员工资表(按班组分,纸质提交)所有签字必须手签不得打印
平时正常备案
1、月人员增减表备案情况表
2、婚育表
3、如有人员增减需提交从业人员花名册(按班组分纸提交),还需提供电子版
本。

此从业人员花名册只需报增减与减少部分;如无人员增减无需提交从业人员花名册。

4、从业人员工资表(按班组分,纸质提交)所有签字必须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完工备案
1、月人员增减备案表情况表(备注注明完工)
2、婚育表
3、从业人员花名册(按班组分纸提交),还需提供电子版本,从业人员工资表(按
班组分,纸质提交)所有签字必须手签不得打印
4、完工情况说明(内容至少应包括民工的退场时间及工资是否结清,有无拖欠
的行为等)
5、从业人员工资表(按班组分,纸质提交)所有签字必须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以上所有提供的材料每页都需盖单位公章,如需使用项目章用于劳动用工备案事宜需有总公司用章授权委托书(所需文书格式请自备U 盘拷贝,或上Q群群文件下载。


咨询电话:2836136。

业务Q群:72554331。

劳动用工备案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对新员工招聘以及现有员工聘用管理及人事调动等事务。

第三条用工备案:企业在进行员工聘用前,需进行用工备案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员工基本信息、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办理档案等手续。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企业需要根据用工需求确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及要求,合理安排招聘流程,不得存在歧视性招聘行为。

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第六条缴纳社会保险:企业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及时调整保险金额,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人事调动:企业需要根据需求进行人事调动,但调动过程中不得存在歧视性行为,应凭借员工的实际能力和业绩进行调动。

第八条离职处理:员工离职时,企业需及时处理员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劳动纪律: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纪律,明确员工行为准则,保证员工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条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出色表现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十一条培训与发展: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业务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

第十二条审批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审批机制,明确员工的审批流程,保证审批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企业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员工的工作情况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保障:企业应落实安全保障责任,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其他规定: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用工备案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劳动用工备案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劳动用工备案的流程与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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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修订版新)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修订版新)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修订版新)劳动用工备案是企业在企业设立、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后,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提供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修订版新),希望能帮助各位企业及时、准确地完成该项工作。

一、申请备案前的准备工作1.公司基本信息备齐,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2.确定用工计划,包括实习生、临时工、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等。

需要明确招募的岗位、人数、招募起止时间等信息,并根据招募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和用工合同。

3.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包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实招聘人员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确保申请备案时用工资格合法合规。

二、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1.登录劳动部门官方网站,选定本企业所在的区域的劳动管理部,下载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填写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提交申请资料,前往所在区劳动管理部门现场窗口进行申报备案。

递交资料时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用工数量和用工时间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凭证。

审核期间持续1-3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结果。

3.办理备案手续。

经过审核通过,所在区劳动管理部门将在7-10个工作日内出具领取人员用工备案证明书。

企业可前往领证窗口领取证明书。

三、注意事项1.提供申请材料时需提交正式认证的证明文件和凭证;如果开具的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未盖章、未签字的原件,将会被拒绝受理。

2.申请人员需核对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凭证是否为本人所有,并签署申请书。

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证明文件,将被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办理备案时应注意整理申请资料,并按要求逐一提交,确保资料齐全、准确,在审批期间内积极配合审核工作。

4.办理备案手续前,需确保企业基本信息、用工事项等全部准确无误,避免耽误审批进度。

四、劳动用工备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文提供的办理指南,希望帮助各位企业更加轻松、便捷地完成劳动用工备案程序,合规合法开展用工活动。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即新增人员备案)须知:1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即新增人员备案)须知:1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的办理及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即新增人员备案)须知: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登记机关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宽城分局)如该营业执照左下角的红色公章内容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则需微信扫二维码或登录“国家企业信息系统查询”网站,输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公司全称来查询,如该企业登记机关显示:宽城分局或长江路开发区分局皆在此办理。

二、提供《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原件(初次备案的企业因没有备案手册则无需提供;办理新增人员备案的企业必须提供备案手册)三、提供《员工录用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具体办理和填写的要求如下:1.《员工录用表》在用工备案窗口领取,2、《员工录用表》上的基本信息按照表上要求填写完整,照片为1寸正规证件照,(红、白、蓝底皆可)3、“单位录用意见”一栏,需盖用人单位的公章。

4、“街、镇、乡劳动事务保障所意见”一栏盖章及《就业创业证》如何办理分二种情况情况(1):如果备案人的户口是本市户口或者是外五县户口(农安、九台、榆树、德惠、双阳),都视为本市户口,则无论是本市农村户口或是本市城镇户口,都需要到备案人户口所在街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同时向街道咨询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确保《就业创业证》首页有钢印,第5页已做好就业登记(详情咨询街道办事处)。

情况(2):如果备案人的户口不是本市户口或者是外五县户口(例如:四平市,白城市等或外省等地),都视为外地户口,则无论是外地农村户口或是外地城镇户口,都需要备案人在暂住地附近的派出所先办理居住证,再到居住证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同时向街道咨询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确保《就业创业证》首页有钢印,第5页做好就业登记(详情咨询街道办事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一栏,需到此处盖章,盖章完毕即为备案完成,即可到社保、医保等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四、提供签好的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拷贝的U盘中有电子版本)特别说明:如需给法人备案,按照常规要求,从公司成立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对其雇佣的劳动者进行备案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的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发展。

本文将就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背景、内容和意义进行探讨。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劳动力市场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灵活化的特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越发复杂,用工形式也日益多样化,例如劳务派遣、临时用工、劳动外包等。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些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解雇、不签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给劳动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势在必行。

二、内容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备案登记:用人单位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登记,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用工计划、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新和变更备案信息。

2.合法合规: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违法欺压、歧视劳动者。

3.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得拖欠、压低劳动者的工资。

5.用工安全: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三、意义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监督和管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

2.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可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使用人单位依法用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3.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建立健全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有利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互信互利,增强社会稳定和发展。

最新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最新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办理范围:区属用人单位(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发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团体、南关区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一、初次办理(1)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新备、备案人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2)劳动合同书【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录证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

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二、年检办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人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4)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年检。

三、劳动合同备案1、新签劳动合同备案(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2)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3)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注: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个月(30日)之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2、当年没有通过的年检的用人单位,办理业务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续签劳动合同备案(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2)员工原已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涂抹无效)(4)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3、补签劳动合同备案(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涂抹无效)(4)职工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5)个人保险缴费明细(限于职工超过一个月未做备案的)劳动合同开始日期当月至办理备案当月的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任一项缴费明细均可,需加盖医保局、社保局印章。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2、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3、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

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办理劳动用工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一、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的用人单位,要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劳动备案:
1、填妥《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已办理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登记证的用人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备案:
1、巴中市户口的劳动者
(1)、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者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劳动合同》一式
三份,职工花名册纸质资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档。

(4)、劳动用工备案表一式四份
2、流动人员除了上述资料还需提供
(1)、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不用户口本复印件)(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操作的说明(合集五篇)

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操作的说明(合集五篇)

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操作的说明(合集五篇)第一篇: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操作的说明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操作的说明一、通过“单位职工管理”菜单人员的录入1、不需要“招工备案”的通过“职工基本信息补录”菜单的“增加”或“导入”录入2、需要进行“招工备案”的可通过“新增职工信息录入”“增加”或“导入”录入(也可以通过“职工基本信息补录”录入,通过“职工基本信息补录”录入的信息多)2、对其他单位已经录入的人员(录入时会出现“身份证号”重复)通过“人员查询与调入”调入本单位通过“人员查询与调入”调入本单位的员工,如果出现在“职工基本信息补录”菜单中,需要提交二、通过“劳动用工备案”进行用过备案操作。

1、单击“*用人单位用工备案” 可以看到本单位所有员工。

(1)通过单击菜单项下的“用工备案”按钮可以对所选人员进行“备案”:备案操作包括“招工备案”、“续签备案”、“变更备案”、“终止解除备案”等,用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备案项目并保存。

(2)已经进行备案操作,尚未提交,或者已经提交,上级部门尚未审核,可以通过“用工备案”按钮对拟备案数据进行修改。

选择相应人员,单击“子集”,选择择“本案情况”-〉选择备案情况数据,可以删除已经备案的信息。

(3)完成“用工备案”操作后,可以提交审核。

2、“*用人单位用工备案” 可以替代“用人单位招工备案”、“用人单位续签备案”、“用人单位变更备案”、“终止解除合同备案”操作。

三、可以通过业务处理-〉业务处理查询查询已交业务处理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完毕的业务,显示为“完成”四、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完毕的业务,可以通过“劳动用工备案”中相应的备案查询功能,查询、输出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

第二篇: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步骤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1、初次备案的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套(并出示所有原件)及《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网上开户申请表》一份,到劳动关系科办理备案开户。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1[1]1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1[1]1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用人单位名称:备案手册编号:(公章)
1、用人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须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情况”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情况”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情况;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情况。

4、所有制性质在“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私营、个体、乡镇企业”中选择一种填写。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外埠机构、市州地属、县区属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部机构”栏。

7、“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业务范围”主要填写单位生产经营、服务和营业执照核准的内容。

8、在册职工中包括在岗职工和不在岗职工,包括农民工,但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退休返聘人员。

1。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1、首次参加劳动用工备案应提交的材料: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单位提供营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份;④《招聘录用人员备案登记花名册》纸质档(二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档。

2、用人单位新增人员应提交的材料:《招聘录用人员备案登记花名册》纸质档(二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档。

3、用人单位减少人员应提交的材料:①《失业职工花名册》纸质档(二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档;②退工人员档案(包括招工登记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若不移交档案,须开具不移交档案的证明(加盖公章)。

4、用人单位注销备案应提供的材料:①资产管理部门宣告撤销的批准文件、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告文件、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②《失业职工花名册》纸质档(二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档;③退工人员档案(包括招工登记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退工须知
用人单位办理退工应提交的材料:①《失业职工花名册》纸质档(二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档;②《淮安市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纸质档(三份加盖公章);③《失业职工档案交接登记明细表》(一份加盖公章)④退工人员档案(包括招工登记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注:退工人员档案材料必须由原单位提交,不得由失业人员本人转交。


联系电话:80910761。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方法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方法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方法
劳动用工备案是指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用工人数较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关系需要转移接续的劳动用工,应当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报送用工单位和用工人员的基本情况。

劳动用工备案的操作方法如下:
1.确认用工情况:用工单位应按照用工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包括在册用工人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人数、非本地户籍人员的人数等。

2.准备备案材料:用工单位应准备备案所需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id、用工人员id、工资卡、社保卡等。

3.办理备案:用工单位应将备案材料提交给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并按照其要求填写备案申报表,待劳动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用工单位即可领取备案证明。

4.定期更新:用工单位应定期向劳动行政部门更新用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如新增、变动、离职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用工单位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时应尽可能保证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操作。

劳动合同备案劳动用工备案简版

劳动合同备案劳动用工备案简版

劳动合同备案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劳动用工备案1. 引言劳动合同备案和劳动用工备案是企业在雇佣员工时必须执行的程序。

劳动合同备案是指将劳动合同备案报至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的过程,而劳动用工备案是指将雇佣员工的基本信息报至劳动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劳动合同备案和劳动用工备案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

2. 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将劳动合同备案报至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如下:1. 准备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制定一份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2. 填写劳动合同备案申请表:企业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填写劳动合同备案申请表,包括企业名称、员工姓名、职务、合同期限等信息;3. 提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将劳动合同备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如企业证照、员工联系复印件等)提交至有关部门;4. 审核备案: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劳动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5. 备案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劳动合同备案结果通知企业,并注销备案费;6. 进行备案登记:企业根据备案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劳动合同备案登记。

3. 劳动用工备案的流程劳动用工备案是指将雇佣员工的基本信息报至劳动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劳动用工备案的流程如下:1. 准备员工相关信息:企业需要收集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国籍、等;2. 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企业根据劳动部门的要求,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将员工的基本信息填入申请表中;3. 提交备案申请:将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如员工联系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提交至劳动部门;4. 审核备案:劳动部门对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员工的合法用工身份;5. 备案结果通知:劳动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劳动用工备案结果通知企业;6. 完成备案登记:企业根据备案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4. 劳动合同备案和劳动用工备案的意义劳动合同备案和劳动用工备案的意义在于:1. 规范用工关系:劳动合同备案和劳动用工备案可以强制企业与员工建立合法合规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发生劳动纠纷;2.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备案和劳动用工备案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3. 维护劳动市场稳定:通过劳动合同备案和劳动用工备案,政府可以对用工情况进行监管和统计,有助于维护劳动市场稳定,提升社会和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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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备案办理
办理范围:区属用人单位(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
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发放的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团体、南关区属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初次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录证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

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二、年检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
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年检。

三、劳动合同备案
1、新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3)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
注: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个月(30日)之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2、当年没有通过的年检的用人单位,办理业务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续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员工原已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涂抹无效)
(4)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3、补签劳动合同备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涂抹无效)
(4)职工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5)个人保险缴费明细(限于职工超过一个月未做备案的)
劳动合同开始日期当月至办理备案当月的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
的任一项缴费明细均可,需加盖医保局、社保局印章。

(6)工资明细(限于职工超过一个月未做备案的)
劳动合同开始日期当月至办理备案当月的各个月份工资明细,有本人原始签字并加盖公章。

(7)申请补办签订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的情况说明一份(具体内容应包含三项:一是晚办备案具体原因;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间工资发放以及各项保险费补缴的协议内容;三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否还存在其他未尽的事由、同时,说明中还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职工本人签字)
注:1、当年年审通过后,不在受理年审日期前的补办业务;
2、无法提供个人保险缴费明细的,不给予补办备案。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已经过当年年审)
(2)职工已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打印)、(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终止(解除)日期要明确,终止(解除)原因要明确,有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要明确,无经济补偿金的、要填写无,需本人签字,
除本人签字外,其他内容打印,不能出现空项】
注:1、劳动者离职之日起15日内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

2、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书需本人签字。

3、各种表格涂抹无效。

四、注销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原件
及复印件
注:办理注销备案,用人单位除法人外,所有职工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方可注销。

说明:
劳动用工备案材料由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上传长春市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然后由南关
人社局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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