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5定额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完整版)四川省2015定额库
AA0027 管沟土方 深度≤4m 沟底宽度 ≤1m 100m3
AA0028 管沟土方 深度≤4m 沟底宽度 ≤1.5m 100m3
AA0029 人工凿一般石方 极软岩及软岩
100m3
AA0030 人工凿一般石方 较软岩
100m3
AA0031 人工凿一般石方 较硬岩
100m3
AA0032 人工凿一般石方 坚硬岩
961.99 574.80 1019.93 627.00 1091.86 691.80
762.19 331.67 791.16 357.77 827.13 390.17 3596.40 3240.00
0.00 460.42
0.00 83.73
0.00 83.73
0.00 83.73
0.00 166.66
100m3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50m2) 深 度 ≤6m
100m3
挖基坑土方 度 ≤2m
基坑(底面积≤100m2)
深
100m3
挖基坑土方 度 ≤4m
基坑(底面积≤100m2)
深
100m3
挖基坑土方 度 ≤6m
基坑(底面积≤100m2)
深
100m3
挖基坑土方 度 ≤2m
基坑(底面积≤150m2)
100m3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岩 底宽≤2m
极软岩及软
100m3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岩 底宽≤4m
极软岩及软
100m3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岩 底宽≤7m
极软岩及软
100m3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较软岩 底 宽≤2m
100m3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较软岩 底 宽≤4m
2015四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 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2015定额解释
2015定额解释(一)1.问:在使用2015市政工程定额计价时,顶管过程中使用中继间顶进时,顶管项目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如何调整?答: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顶管项目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下系数分级计算:2.在使用2015市政工程定额计价时,管道顶进项目是否包含顶进触变泥浆减阻的费用和在顶管外壁与土层间灌注水泥浆的费用?答:顶进定额项目已包含顶进触变泥浆减阻的费用,但未包含采用水泥浆(砂浆)等材料填充外壁与土层间空隙的费用,应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计。
3.问:2015定额中,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定额中是否包含塔吊、施工电梯与建筑物间的附着费用和预埋铁件费用?答:2015定额中未包含塔吊、施工电梯与建筑物间的附着费用和预埋铁件费用,在使用2015定额计价时,应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计。
2015定额解释(二)1.问:使用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发包人已将基础土方大开挖单独发包并实施,总承包方进场后实施的基础土方人工捡底应如何计价?答:(1)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机械挖土方项目中已包括挖死角、修理边坡、捡底等工作内容;(2)如发包人已将基础土方大开挖单独发包并实施,总承包方进场后实施的基础土方人工捡底,应按人工挖零星土方定额项目执行,若其深度超过6m时,综合单价应乘以系数1.3,不属于人工捡底的集水坑等部位的开挖,仍应按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2.问: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A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条,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如何理解?答:此条应为: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1.问:使用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墙的砌筑应如何套用定额?答: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墙的厚度≤120mm时,套用贴砖相应定额项目,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墙厚度>120mm时,套用砖墙相应定额项目。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定额说明建筑安装工程费及附录
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及附录附录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一、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96 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和现行价格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由下列费用组成:(一)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二)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机械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三)经常修理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所需替换的设备、随机配备的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四)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W 25km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已计入台班单价。
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单独计算,具体计算范围及办法见本说明第三条。
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未包括辅助设施摊销费。
辅助设施摊销费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费及其搭设、拆除费用,其费用按相关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场外运费按其开行时间乘以其台班单价计算。
(五)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六)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材)、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七)其他费用:包括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四川省有关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
保险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保险费。
2015四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 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省2015定额系数大全
四川省2015定额系数大全(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1 / 162 / 165.垫层:楼地面商品混凝土垫层,按商品混凝土垫层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0.96.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及灌浆:除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吊装外,若单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的构件安装定额的机械费乘以系数1.187.高层建筑吊装费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658.钢筋工程:砌体钢筋加固执行现浇构件钢筋项目,钢筋用量乘以系数0.979.弧型钢筋制安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费乘以系数1.2F金属结构工程1.钢网架安装定额按平面网格结构编制,如设计为筒壳、球壳及其他曲面结构,其相应项目安装定额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02.钢桁架安装按直线型桁架编制,如设计为曲线、折线型桁架,其相应项目安装定额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03.钢架桥安装按直线型构件编制,如设计为曲线、折线型钢桥,其相应项目安装定额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304.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机械乘以系数1.435.高层建筑吊装费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65G木结构工程1.木屋架:屋架需刨光者,人工乘以系数1.15,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082.2.檩条:圆木檩条项目内已包括刨光工料,如设计规定檩条需滚圆取直时,其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05,人工乘以系数1.22。
H门窗工程1..金属门窗:双层窗按定额单价乘以系数2计算2.厂、库房大门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制作、安装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263.门窗扇包镀锌铁皮,以双面为准,如设计规定为单面包铁皮时,其工料乘系数0.674.木门窗套、木筒子板、木窗台板(除特殊注明外)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制作、安装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35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3 / 161.池槽保温隔热、池底保温隔热按地面保温隔热项目执行,人工费乘以系数1.2;池壁保温隔热按墙面保温隔热项目执行,人工费乘以系数1.22.防腐工程①各种面层均不包括踢脚线,除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其他整体面层踢脚线,按整体面层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1.6;块料面层踢脚线,按块料面层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1.56,若遇做法与本分部定额不同时,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四川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定额说明目录总说明 (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3)册说明 (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5)A土石方工程 (17)说明 (17)工程量计算规则 (19)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21)说明 (21)工程量计算规则 (23)C桩基工程 (24)说明 (24)工程量计算规则 (25)D砌筑工程 (27)说明 (27)工程量计算规则 (30)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32)工程量计算规则 (34)F金属结构工程 (37)说明 (37)工程量计算规则 (39)G木结构工程 (40)说明 (40)工程量计算规则 (41)H门窗工程 (41)说明 (42)工程量计算规则 (44)J屋面及防水工程 (45)说明 (45)工程量计算规则 (47)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49)说明 (49)工程量计算规则 (50)L楼地面 (51)说明 (51)M墙柱面工程 (53)说明 (53)工程量计算规则 (55)N天棚工程 (57)说明 (57)工程量计算规则 (58)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59)说明 (59)工程量计算规则 (60)Q其他工程 (64)说明 (64)工程量计算规则 (65)R拆除工程 (67)说明 (67)工程量计算规则 (68)S措施项目 (70)说明 (70)工程量计算规则 (75)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省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通用安装工程
二、贴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孔洞面积≥0.3m2所占面积。 三、砖檐、墙帽按其所在墙的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 四、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B 石作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使用毛条石、青条石砌筑一般台基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 项目执行。 (二)本分部石活制作及安装以使用红砂石、青砂石为准,定额中石料消耗量已考虑加荒和操作损耗,不另行计算。使 用汉白玉、花岗石制作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5。 (三)素面石活制作定额已考虑剁斧、打钻路、钉麻、扁光和石活企口、起线、起凸、打凹,若设计要求磨光时,另按2015年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石表面加工项目计算。 二、其他 (一)圆柱、方柱、角柱定额项目适用于整石制作。圆、方柱安装用砂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安装铁爬钉、铁银锭包括凿眼、凿槽。 (三)阶条石制作综合了凿柱顶卡口用工。 (四)栏板、望柱制安如为斜形或异形时,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 (五)锁 口 石(亦 名 连 磉)按 2015 年《四 川 省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定 额——房 屋 建 筑 与 装 饰 工 程》册 石 基 础 项 目 执 行。 (六)地伏项目综合了凿柱根卡口用工,不带雕饰地伏按“阶沿石及阶条石”定额项目计算。 (七)素方头望柱定额包括万字边、卷草、祥云等平浮雕雕刻用工。 (八)金刚柱或埋头制作、安装不分其所处部位和规格形状均按同一定额执行。 (九)梅花柱按方柱定额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十)门碹石在腰线石(或压板石)以下部分按角柱定额执行。 (十一)石磉磴定额用工是以素面编制的,若设计规定作雕饰时,雕刻部分应另行计算。 (十二)方形门鼓石(幞头鼓)制作以做浅浮雕为准,圆形门鼓石及滚礅石以大鼓中做转角莲浮雕为准。 (十三)独立须弥座只适用于高度≤500mm,若高度>500mm,按台基须弥座定额项目计算。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省2015定额说明(市政工程)
四川省2015定额说明(其中隧道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暂未编制)市政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定额其他章。
(二)本定额土方工程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定额,石方工程按类别执行相应定额。
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和岩石分类表。
(三)土方定额对土壤含水量因素已综合考虑,不分干、湿土,均按本定额执行。
(四)淤泥指在静水或缓慢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有机质的细粒土,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1.5;松土(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五)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包括加宽工作面):1.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按沟槽计算。
2.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按基坑计算。
3.超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六)平整场地系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找平;竖向布置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七)余土弃置中的定额项目同样适用于现场土石方转运。
二、土方工程说明(一)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先开挖后支撑时不属支撑下挖土。
(三)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定额内已包括槽、坑底打夯的人工。
(四)机械挖、运淤泥、流砂,按机械挖、运土方、沟槽、基坑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五)机械土石方作业的坡度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坡度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六)挖土、装土机械在垫板上作业,定额不作调整,但定额未包括搭拆垫板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取土回填,如取松土(虚方),按机械装运土方相应定额执行;如取天然密实土,按机械挖土方,汽车配合运土相应定额项目执行,但基本运距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9。
三、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凿一般石方、沟槽、基坑石方,手持风动凿岩机凿一般石方、沟槽、基坑石方,(二)推土机推石碴按推土机推土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三)石方爆破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爆破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2015四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 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2015定额-土石方工程
四川2015定额-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一、一般说明1.土石方体积应根据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如果需要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则应按照表A-1和表A-2的系数进行计算。
2.挖土石方平均厚度应根据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之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应根据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如果没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则应按照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为: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挖土方如需截桩头时,应按照本定额“C桩基工程”相关项目列项。
5.土石方外运超过10公里时,应按照市场运输费计算。
6.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6工日计算。
7.挖土石方均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降水费用。
8.本分部不包括地下障碍物清理,发生时按照本定额“R拆除工程”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二、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项目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30cm的挖、填、运、找平。
不论机械或人工平整场地,均按照本项目计算。
2.厚度>±30cm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照A.1中挖土方项目计算。
按竖向布置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3.土方大开挖、沟槽、基坑定额均按干湿土综合编制。
4.土方工程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超过8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6计算。
5.土方大开挖深度超过6m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3.6.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7.挖沟槽、基坑土方,不论开挖方式均执行本定额。
第七段:该项目适用于管道(包括给排水、工业、电力、通信)、光(电)缆沟(包括人(手)孔、接口坑)以及连接井(检查井)等。
第八段:本项目适用于人工凿石,如果采用爆破开挖,则按照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册中相应项目执行。
四川15定额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 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 [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 308-199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2009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 : 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2015定额说明--通用安装工程--册说明
通用安装工程--册说明一、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全册共分为十三分册,包括:(一)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B-------热力设备安装工程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二)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E-------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F-------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三)G-------通风空调工程H-------工业管道工程J-------消防工程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四)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N-------措施项目二、对特殊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安装工程,作如下规定:1.高原、高寒地区或地震烈度大于七度地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系数。
2.洞库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1.3。
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增加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五、为适应当前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本定额已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某些未计价材料列入了计价材料内,或将某些计价材料作为未计价材料处理,因此,在使用时,未计价材料应以本定额所列项目和数据为准。
六、本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文件不符时,以本定额为准。
七、锅炉高压容器安装监督检测费,应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八、各分册管道定额的执行界线如下图所示:1.供水管道:2.排水管道:3.蒸汽管道:4.煤气管道:5.油、气管道:九、本定额中涉及的有害身体健康环境,可参考以下4表的规定执行。
常见毒物的危害等级注:本表内容引自《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工业企业的粉尘最高容许程度注:①游离二氧化硅含量≤80%的生产性粉尘,不宜超过1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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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整场地 挖一般土方 人工挖零星土方 挖一般土方 机械挖土方(大开挖) 挖沟槽土方 沟槽(底宽≤3m) 深度 ≤2m 挖沟槽土方 沟槽(底宽≤3m) 深度 ≤4m 挖沟槽土方 沟槽(底宽≤3m) 深度 ≤6m 挖沟槽土方 沟槽(底宽≤7m) 深度 ≤2m 挖沟槽土方 沟槽(底宽≤7m) 深度 ≤4m 挖沟槽土方 沟槽(底宽≤7m) 深度 ≤6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20m2) 深度 ≤2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20m2) 深度 ≤4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20m2) 深度 ≤6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50m2) 深度 ≤2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50m2) 深度 ≤4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50m2) 深度 ≤6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100m2) 深度 ≤2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100m2) 深度 ≤4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100m2) 深度 ≤6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150m2) 深度 ≤2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150m2) 深度 ≤4m 挖基坑土方 基坑(底面积≤150m2) 深度 ≤6m 挖淤泥、流沙 管沟土方 深度≤2m 沟底宽度 ≤0.5m 管沟土方 深度≤2m 沟底宽度 ≤1m 管沟土方 深度≤2m 沟底宽度 ≤1.5m 管沟土方 深度≤4m 沟底宽度 ≤0.5m 管沟土方 深度≤4m 沟底宽度 ≤1m 管沟土方 深度≤4m 沟底宽度 ≤1.5m 人工凿一般石方 极软岩及软岩 人工凿一般石方 较软岩 人工凿一般石方 较硬岩 人工凿一般石方 坚硬岩 人工凿沟槽石方, 深度≤2m 极软岩及软岩 底宽≤2m 人工凿沟槽石方, 深度≤2m 极软岩及软岩 底宽≤4m 人工凿沟槽石方, 深度≤2m 极软岩及软岩 底宽≤7m 人工凿沟槽石方, 深度≤2m 较软岩 底宽≤2m 人工凿沟槽石方, 深度≤2m 较软岩 底宽≤4m 人工凿沟槽石方, 深度≤2m 较软岩 底宽≤7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2m 较硬岩 底宽≤2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2m 较硬岩 底宽≤4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2m 较硬岩 底宽≤7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2m 坚硬岩 底宽≤2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2m 坚硬岩 底宽≤4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2m 坚硬岩 底宽≤7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极软岩及软岩 底宽≤2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极软岩及软岩 底宽≤4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极软岩及软岩 底宽≤7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较软岩 底宽≤2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较软岩 底宽≤4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较软岩 底宽≤7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较硬岩 底宽≤2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较硬岩 底宽≤4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较硬岩 底宽≤7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坚硬岩 底宽≤2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坚硬岩 底宽≤4m 人工凿沟槽石方,深度≤4m 坚硬岩 底宽≤7m 挖基坑石方 坑底面积≤20m2,深度≤2m 极软岩及软岩 挖基坑石方 坑底面积≤20m2,深度≤2m 较软岩 挖基坑石方 坑底面积≤20m2,深度≤2m 较硬岩
60 AA0060 61 AA0061 62 AA0062 63 AA0063 64 AA0064 65 AA0065 66 AA0066 67 AA0067 68 AA0068 69 AA0069 70 AA0070 71 AA0071 72 AA0072 73 AA0073 74 AA0074 75 AA0075 76 AA0076 77 AA0077 78 AA0078 79 AA0079 80 AA0080 81 AA0081 82 AA0082 83 AA0083 84 AA0084 85 AA0085 86 AA0086 87 AA0087 88 AA0088 89 AA0089 90 AA0090 91 AB0001 92 AB0002 93 AB0003 94 AB0004 95 AB0005 96 AB0006 97 AB0007 98 AB0008 99 AB0009 100 AB0010 101 AB0011 102 AB0012 103 AB0013 104 AB0014 105 AB0015 106 AB0016 107 AB0017 108 AB0018 109 AB0019 110 AB0020 111 AB0021 112 AB0022 113 AB0023 114 AB0024 115 AB0025 116 AB0026 117 AB0027 118 AB0028 119 AB0029 120 AB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