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实务-实施管理的一般规定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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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整理)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依法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一、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原则1.法制化原则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搞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

2.程序化原则3.协调的原则4.公开化原则5.科学性原则6、服务性原则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三、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法律制度1.城镇规划实施管理的“一书两证”制度适用范围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工程建设,须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制度。

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乡村规划实施管理的规划许可证制度适用范围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进行各项建设,须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许可证的制度。

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范围管理的地域范围施行规划行政许可的权限范围是规划区内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建设用地的范围应当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规定。

管理的对象施行规划行政许可的对象范围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进行的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活动。

五、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方法行政的方法: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具体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核发规划许可证的行政主体。

法制的方法: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具体执法的过程。

科学技术的方法:采用科学技术的方法是一种辅助管理的方法,它能够提高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效能,把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科学技术的方法,不仅包括基础资料的科学准确性、电脑运用、办公自动化等,还应包括先进的管理理念、专家咨询、科学决策和效能监察等。

社会监管的方法:《城乡规划法》对于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作了规定。

经济的方法:经济的方法,就是通过经济杠杆,运用价格、税收、奖金、罚款等经济手段,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来进行管理,这是对行政管理的方法的补充。

六、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应注意的问题城市新区开发和建设:一是要根据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承载能力,量力而行,妥善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合理确定城市开发建设的规模、强度和时序,坚持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防止盲目发展建设。

10城乡规划师-第十章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10城乡规划师-第十章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第十章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第一节依法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第二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四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五节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第六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依法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一、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原则1.法制化原则以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职责,防止和抵制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法和其他形式的违法行为。

2.程序化原则按照《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申请、审查或审核、征询意见、报批和核发有关法律凭证以及加强批后管理等环节和程序来施行,防止施政过程中的随意性、滥用职权、越权审批和暗箱操作、偷梁换柱等违法行为产生。

3.协调的原则要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相互制约、扯皮不止的现象发生,从而提高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4.公开化原则减少并杜绝各种渎职行为和不正之风出现,以便运用社会管理手段,有效制约、减少并避免工作中的失策、失当、失误,促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并提高规划管理部门及其工作的公信力。

5.科学合理性原则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急功近利、盲目决策。

要正确处理集中与分散,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保护、堵漏与疏导的关系,科学辩证地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6.服务性原则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必须贯彻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宗旨和原则。

实施规划管理的过程中,不能高高在上,以权制人,以势压人,不顾及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强迫命令、一意孤行。

二、城乡计划实施管理的依据1.城乡规划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除各类规划外还应包括: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等,以及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课件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课件

结论和总结
总结课程的重点内容和关键观点,强调城乡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展望未来城乡规划的发展 方向。
城乡规划的目标和原则
本节将探讨城乡规划所追求的目标,例如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 量等,并介绍城乡规划所遵循的原则。
城乡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规划
了解如何合理规划土地的用途,确保城乡发展的协调与有序。
建设规划
探索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如住宅、交通、公共设施等的规划与布局。
生态环境规划
关注生态保护与环境改善,推动城乡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1
合作与协调
2
加强政府、企业和市民的合作与协调,
实现规划目标的共同努力。
3
数据分析
收集并分析城市相关数据,以支持规 划决策的制定。
监测与评估
持续监测规划实施情况,并进行评估, 及时调整和改进规划方案。
城乡规划的案例分析
通过分析不同城市或地区的城乡规划案例,揭示成功的规划实践经验、挑战以及解决方案,为大家提供 实践参考。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PPT课件
这个《城乡规划实施管理》PPT课件将深入介绍城乡规划的概念、目标和原 则,主要内容,以及实施管理的方法和案例分析。通过本课件,您将了解城 乡规划的重要性和实施的关键要点。
课程介绍
本节介绍《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课程的目的和学习内容,为后续章节打下基础。
城乡规划的概念
本节将详细介绍城乡规划的定义、范围和主要原则,帮助您理解城乡规划的 核心概念。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重点整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重点整理

羃城市社会的管理:城市的社会管理(人口、社会法制、社区生活服务、文化建设)、经济管理(区域产业、经济结构、城乡一体化进程)、生态环境管理(不破坏自然、改造自然)、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综合交通系统、供应系统、通讯系统、环境卫生系统、防灾系统)。

蒇主要学派:管理方法学派、~经验学派、行为学派、社会学派、决策学派、数量学派。

羈现代城市管理的方法:行政管理方法、经济管理方法、法律管理法、咨询管理法、数学管理法、城市规划管理方法、现代城市的目标管理法。

膂美国城市管理组织模式:市长会议制、市委员会制、市经理制和市行政长制。

肀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和方式的选择和调整过程。

膈决策要素:决策者、目标、环境因素、多选方案、多选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环境因素.备选方案.可能结果三者的对应关系、备选方案的评价和选择。

螇初始决策:是指组织对从事某种活动或从事该种活动的方案所进行的初次选择。

节追踪决策:指在初始决策的基础上对组织活动方向、内容或方式的重新调整。

蒀追踪决策的特征:①回溯分析:初始决策是在分析当时条件和预测未来基础上制定的,而追踪决策是在原来方案已经实施,并发现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与原来认识的环境有重大区别的情况下进行的。

②非零起点:初始决策是在有关活动尚未进行,因此对环境尚未产生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的,而追踪决策所面临的条件与对象不是处于原始状态,已经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改造、干扰与影响。

③双重优化:追踪决策所选的方案不仅要优于初始决策方案,而且要在能够改善初始决策实施效果中的各种可行方案中择优。

袀决策的特点:目标性、可行性、选择性、满意性、过程性、动态性。

薅决策的程序:界定问题、目标的确定、拟定备选方案、确立标准、方案评估及标准、实施决策方案、追踪调查方案实施对目标的保证程度。

莂行政机关的概念:行政机关又称政府,是国家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行使政权,掌握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城乡规划知识总结(一)

城乡规划知识总结(一)

城乡规划知识总结(一)
1.城乡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2.城乡规划的实施原则:政府实施城乡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城市建
设和发展的原则;镇的建设和发展原则;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原则;城市新区开发和建设原则;城市新区开发和建设原则;旧城区改造原则;风景名胜区保护原则;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

3.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

4.选址意见书:指建设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对提出的关于建设项目具体用地地址的批复意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选址意见书的作用:保证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符合城市规划的总
体要求;综合协调建设项目选址的多类矛盾;建设单位据此办理建设项目正式审批手续并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预审。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是建设单位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钱,经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7.建设用地的审批的办理程序:用地申请→现场踏勘→征求意见→
提供设计条件→总平面图报审→核发
8.划拨:项目批准→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
请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划拨土地
9.出让地:规划主管部门事先规定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开发强
度等规划条件→出让合同→建设单位申请→核发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申请用地的前提。

城乡规划实务-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概述知识点

城乡规划实务-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概述知识点

城乡规划实务-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概述知识点概述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概述1.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销城乡规划管理的目标,依照城乡规划法律和相关许可证,对建设单位和个人关于建设用地、建设工程方面的申请、审查、发证和对有关许可证等执行过程中的行政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制止、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同时,也包括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城乡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工作的考察、了解、催办、纠正、指令、检查、屏蔽等内容。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时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城乡规划实施的最终结果是否实现规划管理的预期目标。

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据1)法律和法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配套法规,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等,以及各地有关城乡规划法规。

2)城乡规划依据以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以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其监督检查依据。

3)事实依据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实施情况,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方面的证据。

2.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任务1)城乡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建设工程使用土地情况有监督检查;二是对规划建成区和规划保留、控制地区的规划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建设活动全过程的行政监察包括在建设工程开工前的订立红线界桩和复验灰线,以及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规划验收等。

3)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违法用地建设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的用地范围和使用要求使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或违法审批。

查处违法建设无证建设(没有想城乡规划行政行政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擅自建设)和越证建设(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的),均属于违法建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并依法作出处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基本知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基本知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基本知识1. 城乡规划概述城乡规划是指根据国家、地区或城市的发展需求,在城市和乡村区域内进行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一项管理活动。

城乡规划的目的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市和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 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城乡规划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

合理的城乡规划可以促进资源利用的均衡,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提供便利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居民幸福感。

3. 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城乡规划管理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中央政府通过制定国家城乡规划政策和法规来指导地方政府的城乡规划工作。

地方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的城乡规划方案,并负责规划实施和管理。

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城乡规划的执行。

4. 城乡规划法规的层级城乡规划法规按照层级可以分为宪法、法律、法规和规划。

宪法是最高级别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

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

法规是由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用于具体规定城乡规划的各项管理措施。

规划是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制定的具体规划方案,包括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规划。

5. 城乡规划法规的内容城乡规划法规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和环境评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规划的基础,对城市和乡村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交通网络等进行规划。

详细规划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细化,对各个区域、街道、小区等具体要素进行规划。

建设项目审批是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规划标准和要求。

环境评价是对规划和项目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进行评估,以保护环境和居民利益。

6. 城乡规划管理的原则城乡规划管理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公众参与和可持续发展。

科学性是指城乡规划应基于科学研究和数据分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高效的城市基础设施。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城乡规划的实施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城乡规划的实施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城乡规划的实施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城乡规划的实施相关知识的学习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法对城乡建设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基本要求。

(二)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三)建设规划许可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是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制度。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建设规划许可。

建设规划许可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9年城乡规划师《规划实务》知识点整理:城乡规划区

2019年城乡规划师《规划实务》知识点整理:城乡规划区

2019年城乡规划师《规划实务》知识点整理:城乡规划区一、考试形式:此部分考试形式通常为指出某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问题或指出问题的同时要求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意见。

由于考试时间和试卷题目篇幅所限,此部分考试一般为中、小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评析。

从以前的实体来看,题目中城市一般有铁路、河流、机场、高速公路等要素要素。

二、主要知识点:注意城乡规划区、风玫瑰图、编制单位和承担编制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河流、图例及比例等图面中的要素。

这些要素都是试题中明显的考点,在审题的过程中,就要重视这些要素。

(1)规划区的范围:城乡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因此与城市长远发展密切相关的城市水源地、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和交通、电力、邮电、市政公用等设施的都应纳入到城乡规划区的范围。

城乡规划区的划定还要兼顾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对周边山体、水系、人文景观等要素应予控制性保护。

如果题目中有规划区的描述和图例,就要看规划区划的合理不合理?是不是过小?有些该控制的用地没有包含在规划区范围内?开发区和新区应在建设用地范围内。

(2)风玫瑰图:依据风玫瑰图判别易燃易爆仓库及有气体污染的工业企业在城市中的位置是否合适,这些有污染的企业不能布置在城市的上风向。

同时,路网走向和机场跑道方向也与风玫瑰图有关,道路走向不能与冬季盛行风向平行,但与夏季主导风向平行,机场跑道走向应与城市主导风向一致。

(3)编制单位和承担编制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非县政府所在地的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承担各种城乡规划编制任务;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承担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任务,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承担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依法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一、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原则1.法制化原则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搞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

2.程序化原则3.协调的原则4.公开化原则5.科学性原则6、服务性原则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三、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法律制度1.城镇规划实施管理的“一书两证”制度适用范围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工程建设,须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制度。

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乡村规划实施管理的规划许可证制度适用范围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进行各项建设,须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许可证的制度。

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范围管理的地域范围施行规划行政许可的权限范围是规划区内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建设用地的范围应当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规定。

管理的对象施行规划行政许可的对象范围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进行的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活动。

五、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方法行政的方法: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具体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核发规划许可证的行政主体。

法制的方法: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具体执法的过程。

科学技术的方法:采用科学技术的方法是一种辅助管理的方法,它能够提高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效能,把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科学技术的方法,不仅包括基础资料的科学准确性、电脑运用、办公自动化等,还应包括先进的管理理念、专家咨询、科学决策和效能监察等。

社会监管的方法:《城乡规划法》对于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作了规定。

经济的方法:经济的方法,就是通过经济杠杆,运用价格、税收、奖金、罚款等经济手段,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来进行管理,这是对行政管理的方法的补充。

六、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应注意的问题城市新区开发和建设:一是要根据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承载能力,量力而行,妥善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合理确定城市开发建设的规模、强度和时序,坚持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防止盲目发展建设。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第一节城乡规划管理概述一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1)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

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好城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

根据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的解释,城乡规划管理核心包括三方面:第一,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第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第三,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一般特征:综合性、整体性、系统性、时序性、地方性、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等诸多特征。

特殊特征:引导与控制的特性、宏观和微观管理特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属性、阶段性和连续属性第二节城乡规划管理系统一城乡规划管理系统城乡规划管理是一个系统。

系统的特点:一是系统是由若干部分以一定的结构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整体;二是系统整体具有层次性,每个层次的系统可以分解为若干基本要素;三是系统整体有不同于各组成部分的新功能。

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是一个实践过程。

(1)决策系统: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批管理负责制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审批、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2)执行系统: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即“一书两证”管理工作。

(3)反馈系统: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管理工作。

(4)保障系统:城乡规划法律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运行保障条件很多,诸如组织、人员、体制、法制等。

其中法制保障尤其重要。

二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要素1.管理目标最终目标P1152.管理者管理的水平与成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素质及其能力。

如基层规划管理人员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1)(2)(3)3.管理对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的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4.被管理者一是城乡规划项目(政府内部管理行为),二是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政府外部管理行为)。

规划师管理与法规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础知识点

规划师管理与法规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础知识点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础知识第一节公共行政基本知识一、公共行政基本概念1.公共行政的含义公共行政,是指政府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管理活动。

公共行政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的管理活动,而一切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管理活动、社会组织的管理活动、私营企业的管理活动都不是公共行政。

所谓公共行政包括“公共”和“行政”两个方面。

行政是“公共的”,是公共权力机构整合社会资源、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公共利益、处理公共事务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公共行政是公共机构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组织、协调、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和。

(1)“公共的”的内涵:1)公共权力。

行政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并受人民的监督。

政府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

政府公共权力受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的制约,政府必须依法行政。

政府公共权力还受到司法部门的监督和制约。

政府公共权力行使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行政机关的行为“越权无效”。

行政机关超越立法机关的授权和法律允许的界线,便是越权,而越权行为无效。

2)公共需要与公共利益。

公共行政存在和发展的依据是社会公共需要及其发展变化。

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公共利益,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和体现。

为维护公共利益,政府可以直接提供公共产品,也可以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即私人行政进行符合公共利益的社会性管制和经济性管制,如强制性劳动标准、社会保险、价格管制、反垄断等。

3)社会资源。

社会资源包括公共资源和民间资源两种。

政府管理必须投入资源和产出资源,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必须以有效地整合整个社会资源为基础。

政府要善于利用政府机制、市场机制、社会自治机制三种机制,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与民间资源。

4)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

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责,政府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全体公民提供全面而优质的公共产品,为社会提供公正、公平的公共服务。

政府不提供私人产品。

5)公共事务。

政府活动的核心是对公共事务的处理,公共事务涵盖了政治管理、经济管理、文化管理、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概要:第二章共包括3节、9个考点(7个为掌握层次,2个为熟悉层次),考试中至少会涉及2个题目(图文结合)。

第一节城镇规划实施管理大纲要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掌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程序和要求(掌握)城市(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程序和要求(掌握)城市(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程序和要求(掌握)重点: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律依据和总流程、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批程序、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查要点和操作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难点: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查要点和操作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知识点1: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内涵1.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含义和主体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就是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核心任务是对城镇和乡村空间资源进行合理调控和优化配置,对土地开发建设行为(包括城镇国有土地和乡村集体土地)进行合理引导和必要控制,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健康城镇化,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实施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一方面,通过组织或参与制定实施城乡规划的保障政策措施等主动行政行为实施城乡规划;另一方面,通过受理建设单位或个人的申请,依法实施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引导和调控各类项目建设实施城乡规划。

2.城镇规划实施管理和乡村规划实施管理城镇规划实施管理——“一书两证”制度选址意见书(行政审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选址的法定凭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行政许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城乡规划许可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建设单位或个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规划许可证等形式,依法赋予该单位或个人在城乡规划区内获取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活动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 3)城市主干道、快速路两侧的绿 地不应改变用地性质。
17
特殊用地改变性质
• 1)公安、武警、安全等单位的用地为 特殊用地,如要改变用地性质应先落 实现状单位的去向,即能够在该系统 的内部位于城市建设用地的用地上安 置,并不影响安置用地上现状单位的 扩建需要。
• 2)改变后的用地性质应与该单位的业 务有关,不应改为居住用地或变成经 营性质项目用地。
• 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 关法律法规对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 进行批准或核准,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 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进行确认或选择,保 证各项建设能够符合城乡规划的布局安排,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行政管理工作。
9
建设项目选址
列入《国务院关于投 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2004】20 号)中政府核准投资 项目目录中的项目。
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 生态环境
保护历史文化 遗产 和传统风貌
依法保护盒合理利用 风景区名胜资源
•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了解建设项目的名称、性质、建设规模、用地大小、供水和能 源需求量、采取的交通运输方式及其运输量、污水的排放方式以及 其污水量等。
• 2)建设项目与城乡规划相协调
•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三十条至三十二条
• “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 的布局和原则”
• 向省级城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 2)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除上以外的项目
14
建设用地性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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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 1)商业、轻工、粮食、机械、电子等各系统 申请改变系统内部现状用地性质的,应落实 原用地功能或单位的安置问题,即不得新征 (占)土地或利用不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的用 地进行安置,如需撤销原有单位的,应落实 该单位职工安置方案。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考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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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考点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多项选择题 划拨用地的规划审核内容主要为( )。

A.审核建设用地申请条件 B.审核建设用地范围界限 C.提供规划条件 D.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E.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 本题答案: 2、单项选择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首要环节、关键环节是( )。

A.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 B.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C.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D.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 本题答案: 3、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主要任务的是( )。

A.有效指导、调整并保证各类建设工程依照规划要求有序地进行建设 B.维护城镇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C.依法调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深化城乡规划 D.改善城镇景观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水平 E.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的管理要求,促进建设工程顺利建设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本题答案:4、多项选择题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主要程序的是()。

A.申请B.审核C.核定D.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E.竣工验收资料的报送本题答案:5、多项选择题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分为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

其中道路交通工程包括()。

A.新建、改建、扩建的方式所进行的各类房屋建设工程B.新建、改建、扩建的方式所进行的城镇道路及附属设施C.新建、改建、扩建的方式所进行的给水排水及附属设施D.新建、改建、扩建的方式所进行的电力通信及附属设施E.新建、改建、扩建的方式所进行的停车场及附属设施本题答案:6、单项选择题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范围,主要是涉及规划管理的()范围和涉及规划管理对象的范围。

2015年城市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考点: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2015年城市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考点: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1、实施管理的五个基本原则。

法制化。

程序化,协调原则,公开化,科学性,(没有民主2、实施管理的依据。

1)城乡规划的依据,2)法律规范与政策依据,3)计划依据,4)技术规范,规定。

3、实施管理的基本制度。

1)一书两证,2)乡村建设许可证。

4、管理的范围。

1)地域范围,指在制定规划时明确的规划区,2)对象范围5、管理方法。

行政方法,法制方法,科学技术方法,社会监管,经济方法(罚款,共五种。

6、熟悉划拔方式取得土地的,需要选址管理。

1)选址管理的意义,国家对项目实行宏观管理是通过:计划管理,规划管理,土地和环境保护管理,其中规划管理就是选址审批制度。

其意义,是在可研阶段选址,2)选址管理的任务。

A,保证布局符合城乡规划,B,履行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职能。

C,综合协调矛盾,促进项目实施。

3)选址审核的内容:基本情况,城乡规划协调,与基础设施的协调,与环境自然的协调,4)选址的行政主体:重大,国家级的,跨区域的省级规划部门,,其余的在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5)选址的程序:申请,审核,核发。

7、用地管理。

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做出规划许可。

8、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1)有效控制各项建设合理使用规划区内土地,保证规划实施,2)节约用地,保护耕地,3)综合协调,提高土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效益,4)依法调整规划中问题,不断完善。

9、用地管理审核内容:1)划拔用地审核:1)审核建设用地申请条件;2)提供规划条件;3)审核总平图;2)出让地块审核:1)提供规划条件;2)审核建设用地申请条件;3)审总平图。

10、规划条件:一般分为限制性条件和指导性条件。

11、工程规划管理。

建设工程分为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三大类工程,12、主要任务(掌握),1)保证各项工程依规划有序建设,2)违护公共利益和建设单位个人合法权益,3)改善城镇景观面貌,提高环境质量,4)促进工程顺利建设。

工程管理审查的主要内容:1)审核建设工程申请条件;2)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3)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个方案);4)审查工程设计图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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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管理的一般规定城乡规划管理概述城乡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的统称。

编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城乡规划的编制,征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意见,规划成果的质量把关、申报和管理。

审批管理工作,主要针对城乡规划文件实行的分级审批制度,实施管理则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等。

一城乡规划管理的内容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等。

实施管理的一般规定城乡规划经批准以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必须附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设。

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或批租土地。

在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批准文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

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乡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于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挖取砂石、土方等活动,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乡规划实施。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选址是各项建设使用土地管理的前提,直接关系到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它是保障城乡规划合理布局的关键,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了解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名城、性质、规模,对市政府基础设施的水、能等资源的需求量、三废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建设项目与交通、通信、能源、市政防灾规划与用地现状条件的关系建设项目与城乡环境保护、名胜古迹、文物、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关系1.注意某些建设项目选址的特殊要求,如港口、铁路干线、机场等交通设施用地要求及其对城市的影响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负责实施城乡规划、按照城乡规划确定建设工程使用土地的性质和开发强度,确定建设用地的范围、地点、综合提出土地使用规划要求,保证城乡建设按城乡规划进行。

它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核心,其管理内容包括选址定点、用地审批和批后管理。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包括建筑审批管理,临时建筑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理市政管线工程管理,包括城市道路工程管线和管线工程管理市政道路工程管理,主要是地面。

地上,地下道路工程管理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一下内容:1)对建设活动全过程的行政监督。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活动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如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规划验收等。

2)城乡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建设工程使用土地情况,规划建城区和规划保护区、控制区规划实施的情况等3)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除了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外,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当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尽心个监督检查对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监督检查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法制性原则要体现法制性原则,就必须做到依法行政。

在城乡规划管理中,为避免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或不依职权形式管理职能,保护被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权限加以规范。

运用规划管理各种方法和手段时,紧密结合法律手段,提高城乡规划归案了的效率。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实行城乡集中统一管理,是城乡规划发展规律提出的客观要求,城乡规划是知道城乡合理发展、建设和管理城市的额重要依据和手段,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就是要求城乡建设和发展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逐步实施。

对城乡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和重大变更的,不需依法报原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审批。

系统管理原则包括:强调城乡规划管理的只能个体效应;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系统内部的协调性;注重城乡系统对外界环境的适应性;必须建立城乡规划管理系统的信息反馈或审批合理性原则由于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律法规在某些方面会表现出一些时滞性,所以行政管理机关需要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

也就是说,为了保证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行政管理机关拥有灵活应对复杂局面的行为选择权。

政务公开原则城乡规划的实施事关社会全体人民的利益,人民对观花管理的各项事务享有知情权;查询权、建议权、参与权、投诉权等权利。

实行政务公开的原则是:除应保密外,其他的一律向社会公开。

政务公开对增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其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机制,都具有重要意义。

城乡规划管理的作用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职能城乡规划涉及各方面的条件和要求,要综合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求,通过城乡管理部门的监督、控制、依法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

城乡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的具体化城乡规划管理根据城乡规划的设想,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自然资源等情况,将规划落实到具体的空间里,提出城乡建设的实施计划、分期实施计划等,并组织城乡规划的实施,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

审批与实施具体工作。

城乡规划管理的特征从管理只能看,包括服务性和制约性两大特性城乡规划管理作为一项城市政府行政职能,其管理目标是为了社会广大群体服务的在管理活动中,为了保障城乡的公共利益需要采取一定量的积极措施,以保证城乡的长远发展。

所以城乡规划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务,规划管理人员也应当把服务的思想放在首位。

从管理对象方面来看,宏观和微观同在城乡规划着眼于城乡的合理发展,而城乡规划管理的目的是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城乡规划并保证予以实施。

其管理对象包括了城市和乡村的方方面面,既宏观又微观,宏观管理的重点就好似要遵循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一系列的原则,而在具体规划或者具体建设项目上,不能就是论事或就城市论城市,需要正确认识到整体与局部、现在与将来的关系,树立良好的政策和全局观念。

从管理内容看,专业性和综合性同在城乡规划管理包括户籍管理、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房屋管理、市容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消防管理、文物管理及交通管理等。

城乡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但由于其自身特点,它又与城市的其他管理有着广泛的联系,所以大量的管理实际问题都是综合性问题。

从管理的过程方面看,管理阶段性和发展长期性同在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慢慢积累的,所以城乡规划的布局结构和形态是长期的历史发展形成的,要想通过城市的建设和改造来改变城市的布局结构和形态,也需要一个长时间的发展过程,因此城乡规划管理局有一定历史阶段性。

由于经济社会和人居环境的不断变化,规划管理在现阶段条件下进行的一些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开发。

规划,必定会对城乡的未来发展产生影响,为体现城乡发展的持续性和长期性的要求,规划工作者应重视已有的城市建设经验,在此基础上将远近结合,既立足当前,又能目光长远。

从管理方法方面看,规律性和主管能动性同在城乡规划管理是一门管理科学。

城乡规划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实践活动,不单要从已有的城市发展和建设的一些理论、原则、方法中寻找共性,积极探索创新发炸规律,还得结合经济社会和城市中各种因素具体情况的特性,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在规划管理工作中,要遵村客观规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事求是的处理问题。

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1.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管理原则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防灾规划管理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和集镇,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指定防灾措施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城乡规划管理的方法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调整城乡规划建设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基本法和单位行政法等组成。

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关于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性文件,具体名称有条例、决定、规定、办法等,内容要比法律具体、详细。

部门规章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的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性文件,如建设部制定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等1)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文件,具体名称与行政法规大致相同,但只有其辖区内有效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性文件,在其辖区内有效。

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市(城乡规划局)设市城市的城乡规划局分直属性和归口行两种模式,直属型即城乡规划管理局列入政府序列,直属市政府领导,独立行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归口型则是在现行建委或城建局规划处的基础上,设置程序规划管理局,实行建委归口管理。

县(规划局)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局不仅要负责县城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而且负责县辖所有建制镇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可在其所辖建制镇设置派出机构,实行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有关职能。

市辖区(规划分局)市辖区的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没有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权、调整权或修改权,一般只有市一级规划管理局授权的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审批权和限额面积之内的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审批权,以及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

规划管理部门(检查队伍)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乡规划检查队伍的目的,在于保证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城乡规划管理方法行政方法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靠行政组织被授予的权利,运用权威性的行政手段,采取命令、指示、规定、制度、计划、标准、工作程序等行政方式来组织、指挥、监督程序规划的编制、城市建设使用土地和各类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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