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13]7号)
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起颁布实施,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实施细则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采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支持节能环保和两型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四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第五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2.12.19•【文号】国办发〔2012〕56号•【施行日期】2012.12.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2〕56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12月19日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一)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目录项目适用备注范围一、货物类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软件京内单位指可以直接从市场购买的标准软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不包括定制软件和对购买的标准软件再进行第二次开发的软件服务器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计算机网络设备指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无线局域网产品、网络存储设备、网络测试设备、网络监控设备、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应用加速器。
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复印机显示器指台式计算机的液晶显示器多功能一体机打印设备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外交专用的外交文书打印设备、贴纸(签证、认证)打印机、护照打印机、护照加注及旅行证打印机除外传真机扫描仪外交专用的护照照片扫描仪除外投影仪碎纸机京内单位电视机京内单位电冰箱京内单位复印纸京内单位打印复印用京内单位指打印、复印用鼓粉盒通用耗材乘用车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客车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电梯京内单位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电梯锅炉京内单位指额定蒸发量为1t/h(含)以上的锅炉空调机指除中央空调(中央空调指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等)以外的空调办公家具京内单位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的家具二、工程类限额内工程京内单位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在京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预算在6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的建设工程装修工程京内单位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在京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预算在6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工程拆除工程京内单位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在京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预算在6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拆除工程修缮工程京内单位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在京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预算在6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修缮工程三、服务类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京内单位机动车保险服务京外中央预算单位可择优选择是否属地化采购车辆加油服务京内单位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中央预算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中央预算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服务项目印刷服务京内单位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本单位文印部门(含本单位下设的出版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会议服务京内单位指单项会议金额在2万元以上工程监理服务京内单位指对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的监理物业管理服务京内单位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用于机关办公场所水电供应、设备运行、建筑物门窗保养维护、保洁、保安、园林绿化等项目注: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7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7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
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清单管理,是全面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创新,进一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15日2014年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序号服务项目保障标准及覆盖水平一、免费公共服务类1就业服务和管理免费就业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2创业服务为15万人次提供创业培训。
3就业援助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并保持动态清零,帮助10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
4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对有就业愿望、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为60万人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70%。
5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动态劳动合同签订率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75%。
6劳动保障监察免费享有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12.15•【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为支持和帮助县级提高基本财力水平,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12号)和《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3〕3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湖南省财政厅2014年12月15日附件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县(指县市区,下同)级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绩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12号)和《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3]33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巩固和延伸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成果,加大保障力度,保证基层财政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需要,推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加大均衡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县域协调发展;加大激励约束力度,引导市县财政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推动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保障基本,动态调整。
将县乡政府承担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支出纳入保障范围,实行托底保障。
根据中央、省有关政策的变化,动态调整保障水平,建立保基本、托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保障机制。
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采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支持节能环保和两型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四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第五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随意增加、变更采购品目。
湖南2014新定额重点变化对比-文档资料
湖南2014新定额重点解析
7.预制砼(包括管桩)
定额子目中不包括桩本身的费用,只包括打桩费用, 桩本身的费用要在砼工程中按预制砼的相应规则计算, 制作损耗率0.1%,运输堆放损耗率0.4%,安装(打桩) 损耗率1.5%;其他砼物:制作损耗率0.2%,运输堆放损 耗率0.8%,安装损耗率0.5%。 割桩浪费管材按实签证,割桩工机费用按凿桩头子目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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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4新定额重点解析
2.土石方类别
2014定额分8类,即普通土、坚土、1~5类石,淤泥,执 行14定额的时候,土、石方类别要根据检验报告才能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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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石方套定额和取费的规定
暂估价 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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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4新定额重点解析
三、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中几个注意 事项 1.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 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构 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以及规定范围内的临时道路 、桥涵、临时储水桶,排水沟、临时围墙及离建筑物50m 以内的不固定水管电线,但不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主干道 路和离建筑物边沿50m以外的临时水源、电源、动力管线 及临时道路所需水塔、水泵、水池等构筑物和设备购置费 。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 销费。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 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 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 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 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 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 认等的费用。
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13]7号)
附件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一、集中采购目录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附表)的编制依据是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2〕56号),按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1位字母编码)划分为54个二级分类(2位数字编码),同时在二级分类下保留了344个第一级次明细品目(4位数字编码)。
采购人采购A02、A05、A06、A07、A08、A09、A11七个货物类,B07、B08两个工程类(项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C02、C03、C04、C05、C06、C07、C08七个服务类共十六个二级分类下的所有品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采购人采购前款所述十六个二级分类以外其他品目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由采购人委托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达到限额标准的,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具体限额标准为:省级:单项5万元以上或者批量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市(州)级:单项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县(市、区)级:单项5千元以上或者批量2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具体数额标准为:50万元以上的单项或者批量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相关说明(一)为方便采购人尽快熟悉和使用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财政厅将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电子版本(含品目分类详细说明)分别上传到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财政专网(内网),提供下载浏览。
(二)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培训班资料-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业务操作
用款计划包括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用 款计划。直接支付计划包括工资支出、物品支出和 政府采购三类。授权支付计划则包括零余额账户。 各单位必须根据用款事项,严格按照财政规定 的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科学计划,准确估算, 分别编报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用 款计划。 预算单位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支出等人员经费申报工资支出; 应实行政府采购的物品﹑工程和服务支出、定 点会议、培训、接待会、车辆保险、汽车定点维修、 汽车定点加油、印刷费等支出以及公开招投标基建 支出申报政府采购支出;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各预算单位应该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 政策要求,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安全支付。
一是实行专人专机专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安 装的终端设备,都是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的重 要组成部分,管理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整个支 付的安全,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设备的安全管 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终端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设备必须专机专用,只能用于集中支付业务,禁 止在专用机上添加硬盘、光驱、软驱和其他应用 软件,不得与单位内网和外网连接,也不准其他 无关人员拆卸、操作使用终端设备,同时,路由 器、显示器、主机和打印机要安装在防潮防湿、 安全可靠的地方。考虑到运行成本因素,部分单 位采用电话拨号上网,为保证线路畅通,各单位 必须配备专用电话线。
↓
工会经费、其他物品、服务采购支出 和专项支出申报物品支出; 基本建设投资中年度财政投资不足20 万元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政府采购目录 内或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物品、服 务中分散管理的购买性支出,单位零星支 出等以及经省财政厅专项批准的其他紧急 支出申报授权支付用款计划。
3、严格执行预算
以往财政性资金是层层转拨到各预算 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的使用脱离了财 政的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各种克扣、截留、 挪用财政性资金现象,造成预算编制与预 算执行不一致。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个重要目 的就是确保预算的规范执行. (1)严格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 (2)合理使用预算科目
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培训班资料-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业务操作
(二)特征
1、国库集中支付是政府经济行为,是政府财 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
2、国库集中支付的对象是财政性资金,包括 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纳入专户管理的非 税收入。
3、国库集中支付具有统一性,财政资金统一 存入国库存款账户,财政支出按实际发生数通过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集中支付
4、国库集中支付具有资金可控性,财政部门 对每一笔财政性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防 止被挤占挪用。
应实行政府采购的物品﹑工程和服务支出、定
点会议、培训、接待会、车辆保险、汽车定点维修、 汽车定点加油、印刷费等支出以及公开招投标基建 支出申报政府采购支出;
↓
工会经费、其他物品、服务采购支出 和专项支出申报物品支出;
基本建设投资中年度财政投资不足20 万元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政府采购目录 内或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物品、服 务中分散管理的购买性支出,单位零星支 出等以及经省财政厅专项批准的其他紧急 支出申报授权支付用款计划。
3、实行大额请款报告制度
对单笔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大额支付申请, 预算单位应电话报告支付局,以确保支付申请的真 实和资金支付的安全。
(二)确保资金支付符合预算
1、科学编制预算 2、合理申报用款计划 3、严格执行预算
1、科学编制预算
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的依据,国库集中 支付是规范预算执行的手段 。国库集中支付要求 按照明确的预算科目和具体用途逐笔请款.因此, 一部编制科学、项目细化、用途明确、科目准确、 标准合理的部门预算,将有利于预算执行和国库 集中支付顺利进行.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各预算单位应该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 政策要求,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安全支付。
一是实行专人专机专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安 装的终端设备,都是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的重 要组成部分,管理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整个支 付的安全,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设备的安全管 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终端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设备必须专机专用,只能用于集中支付业务,禁 止在专用机上添加硬盘、光驱、软驱和其他应用 软件,不得与单位内网和外网连接,也不准其他 无关人员拆卸、操作使用终端设备,同时,路由 器、显示器、主机和打印机要安装在防潮防湿、 安全可靠的地方。考虑到运行成本因素,部分单 位采用电话拨号上网,为保证线路畅通,各单位 必须配备专用电话线。
湖南省财政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61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财教[2007]18号
62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湘财教[2007]62号
63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财农税字[2000]14号
32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
湘财农税[2002]14号
33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农业税收征收经费上划基数的通知
湘财农税[2002]15号
34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农税[2004]6号
35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及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财建[2004]13号
90
关于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
湘财建[2004]36号
91
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
湘财建[2004]41号
92
关于印发《湖南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建[2004]46号
湘国资行字[1996]25号
14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省建设委员会、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
湘国资行字[1997]54号
15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建设委员会、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办理机动车辆和公有房产处置审批、过户手续的补充通知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发改价教[2014]84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4.08.26【实施日期】2014.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教〔2014〕843号)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湘价教[2012]93号)规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局核定了我省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现将按时申报并经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目录进行公布(公布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公布的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与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4]34号)下发的教辅材料目录相对应。
各地应严格执行,不得超出本通知规定的用书目录、版别自行定价。
二、本通知公布价格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最高指导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当地选用教辅材料零售价格,但不得高于省核定的最高指导价。
三、《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湘教发[2014]34号)中,未经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核价的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各地选订范围,不得进入学校进行销售并收取费用。
附件:湖南省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2014年8月26日附件:湖南省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一、同步练习册1.小学单位:元。
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B类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委托有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编号
品目名称
备 注
B1
货物类
B101
救灾物资
B102
防汛物资
B103
抗旱物资
B104
农用物资和设备
包括农业机械设备等。
B105
储备物资
B106
医疗设备和器械
B306
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服务项目
A1303
电话机
A1304
吸尘器
A130
空气调节设备
A1306
供水设备
包括供水锅炉、饮水机等。
A1307
电梯
与建设工程配套的电梯除外
A1308
摄影、摄像设备
A1309
办公家具
A1310
通讯和监测设备
警用项目除外。
A1311
监控设备
警用项目除外。
A1312
发电、变电、配电设备
包括发电机、变压器、配电设备及后备电源。
附件1
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A类)
1.A类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编号
品目名称
备 注
A1
货物类
A11
交通运输设备
A1101
公务用机动车辆
A12
办公设备
A1201
计算机
包括台式机和便携式。
A1202
打印机
A1203
复印机
A1204
文印设备
包括速印机、胶机、数码印刷机、装订机等。
A1205
2014年湖南省定额解释汇编
定额解释汇编第一章计价办法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
《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以下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代缴的规费应计人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 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 (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16.7%调整为6.0%。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M2.4.1条改名为"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五项费用;劳保基金费率标准按3.5%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省计价办法》所指的"纳税地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还是指工程所在地?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其他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是否有误?有误,《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修改为不包括暂列金额。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10.13•【字号】湘财购〔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7〕14号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工作,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2017年10月13日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的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包括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以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照本办法规定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申请审批。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10.24•【字号】湘财购〔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17〕16号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近年来,我省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不明确、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及责任主体(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
“中国政府采购网()”是财政部依法指定的、向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备案的唯一全国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是其有机组成部分,是我省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责任主体。
1、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2、监管处罚信息,包括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由财政部门负责公开;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由相关主体依法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
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司法业务文选》
【年(卷),期】2013(000)020
【摘要】<正>1.2012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国办发〔2012〕56号《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一)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总页数】8页(P3-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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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农业大学)
一、国库集中支付基本概念 二、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三、网上预算指标 四、用款计划与额度 五、支付申请 六、国库集中支付中常见问题解答
一、国库集中支付基本概念
(一)国库集中支付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
(一)国库集中支付
如在文件下发之前,已与非定点单位签订了相 关合同的,可按签订的合同执行至合同终止期。
为了减轻单位和我局初审人员的工作量, 我局 为每类定点管理单位建立了数据库,若按规定填 写定点管理费用的支付申请,实行自动审核。因 此高校办理定点管理费用(除出国考察费外)支 付申请时,先正确选择相应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再点击“账户选择”按钮,系统弹出相应定点管 理的单位,选择相应收款单位、帐号、开户行等 信息后,系统自动将上述收款信息填写在支付申 请中的收款人栏目。
2、项目支出用款计划的申报
基本建设支出、科研和课题经费等专项项 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编报。
四、支付申请
支付申请是预算单位为履行其职能或满 足社会公共需求发生了某一项具体费用而 向省国库局提出的资金支付请求。主要讲 一下内容:
(一)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三)支付工作相关要求
(一)财政直接支付
对于车辆维修支出事项,高校应在《湖南省 财政厅关于2011-2013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 购[2011]23号)规定的定点维修企业维修;
对于车辆加油支出事项,高校应在《湖南 省财政厅 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做好20102011年全省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工作的通知》 (湘财购[2009]21号)中规定的单位加油;
(三)需调整的预算指标的使用
预算执行中确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需改变预算用途(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之 间、项目之间以及基本支出类项之间调整) 或调剂使用,高校应提出书面申请,阐明 调整的理由和依据、调整资金的具体用途 等,报送我厅教科文处、预算处审批同意 后,再送我局审核后可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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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一、集中采购目录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附表)的编制依据是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2〕56号),按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1位字母编码)划分为54个二级分类(2位数字编码),同时在二级分类下保留了344个第一级次明细品目(4位数字编码)。
采购人采购A02、A05、A06、A07、A08、A09、A11七个货物类,B07、B08两个工程类(项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C02、C03、C04、C05、C06、C07、C08七个服务类共十六个二级分类下的所有品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采购人采购前款所述十六个二级分类以外其他品目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由采购人委托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达到限额标准的,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具体限额标准为:省级:单项5万元以上或者批量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市(州)级:单项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县(市、区)级:单项5千元以上或者批量2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具体数额标准为:50万元以上的单项或者批量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相关说明(一)为方便采购人尽快熟悉和使用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财政厅将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电子版本(含品目分类详细说明)分别上传到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财政专网(内网),提供下载浏览。
(二)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支持“两型社会”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采购人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财购〔2013〕17号)规定,制定采购两型产品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单位)采购两型产品的项目,加强对两型产品采购的预算管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列入《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可以选择首购、订购或者实行评审优惠等措施增加两型产品在政府采购市场中的份额。
采购人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2〕5号)规定,在预留预算份额、设置评标标准、落实评审优惠、减轻经营负担、推进融资和信用担保等方面对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四)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采购人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是实施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财政部门和监察、审计机关进行监督和检查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必须据此认真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
省本级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至少应明确细化到4位数字编码,网上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应参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选择最底层(有下级不选上级)品目填报。
2014年起,省本级将在已实施汽车批量集中采购的基础上,逐步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实施政府批量集中采购。
(五)凡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承担。
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已实行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的,采购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采购制度规定;未实行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的,采购人可实行分散采购。
采购人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违法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或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六)政府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七)单项采购项目是指单个品目或专项预算资金采购。
由财政安排的专项采购项目,以预算资金为准;配套资金项目以项目总投资为准;批量采购项目以本年度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总量为准。
复合采购项目,即一个采购项目中既含有货物又含有工程或服务的采购项目,按照采购资金比重较大的项目确定其属性。
(八)省属普通高等院校政府货物和服务采购,可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院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湘财购〔2008〕10号)规定的程序执行。
(九)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有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应按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实施采购。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行委托代理制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除集中采购目录内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非招标采购项目外,其他项目必须委托同时具备相应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承担。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实行财政投资评审。
(十)未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的市州,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由当地财政部门通过公开方式选定不少于三家中介机构承担。
附表: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附表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A货物类备注A01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 A0101土地、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A0102建筑物 A0103构筑物 A02通用设备集中采购机构代理A0201计算机设备及软件A0202办公设备A0203车辆A0204图书档案设备A0205机械设备A0206电气设备A0207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A0208通信设备A0209广播、电视、电影设备A0210仪器仪表A0211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A0212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A03专用设备 A0301探矿、采矿、选矿和造块设备A0302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设备 A0303石油和化学工业专用设备 A0304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 A0305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A0306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A0307核工业专用设备 A0308航空航天工业专用设备 A0309工程机械 A0310农业和林业机械 A0311木材采集和加工设备 A0312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A0313饮料加工设备 A0314烟草加工设备 A0315粮油作物和饲料加工设备 A0316纺织设备 A0317缝纫、服饰、制革和毛皮加工设备A0318造纸和印刷机械 A0319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 A0320医疗设备 A0321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 A0322安全生产设备 A0323邮政专用设备 A0324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A0325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A0326水工机械 A0327边界勘界和联检专用设备 A0328货币处理专用设备 A0329殡葬设备及用品 A0330铁路运输设备 A0331水上交通运输设备 A0332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A0333海洋仪器设备 A0334专用仪器仪表 A0335文艺设备 A0336体育设备 A0337娱乐设备 A04文物和陈列品 A0401文物 A0402陈列品 A05图书和档案集中采购机构代理A0501图书A0502资料A0503档案A0599其他图书、档案A06家具用具A0601床类A0602台、桌类A0603椅凳类A0604沙发类A0605柜类A0606架类A0607屏风类A0608厨卫用具A0609家用家具零配件A0699其他家具用具A07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A0701纺织用料A0702皮革、毛皮等用料A0703被服装具A08纸、纸制品及印刷品A0801纸及纸制品A0802印刷品A09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集中采购机构代理A0901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A0902硒鼓、粉盒A0903墨、颜料A0904文教用品A0905清洁用品A0906信息化学品A0999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A10建筑建材 A1001天然石料 A1002木材、板材等 A1003非金属矿物材料 A1004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 A1005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 A1006建筑涂料 A1007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结构 A11医药品A1101化学药品原药A1102化学药品制剂集中采购机构代理A1103中药饮片A1104中成药A1105兽用药品A1106生物化学药品A1107生物化学制品A1108医用材料A12农林牧渔业产品A1201特种用途动、植物 A1202农产品 A1203林业产品 A1204饲养动物及其产品 A1205渔业产品A13矿与矿物 A1301煤炭采选产品 A130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产品 A1303黑色金属矿 A1304有色金属矿 A1305非金属矿 A14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 A1401电能煤气、水煤气、发生炉煤A1402气和类似的可燃气 A1403蒸汽和热水 A1404水 A15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A1501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A1502食品及加工盐 A1503饮料、酒精及精制茶 A1504烟草原料 A16炼焦产品、炼油产品 A1601石油制品 A1602人造原油 A1603焦炭及其副产品 A17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A1701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A1702化学纤维 A18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A1801橡胶制品 A1802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 A1803玻璃及其制品 A1804陶瓷制品 A19无形资产 A1901金融资产和负债 A1902非金融无形资产 A99其他货物 A9901蒸汽发生器及其零件 A9902桥梁、桥梁体段、塔楼和格构A9903包装容器 A9904手工工具 A9905旧物、废弃物或残渣 A9906珠宝饰物和相关制品 A9907活动房屋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B工程类备注B01建筑物施工 B0101生产用房施工 B0102交通和邮电用房施工 B0103商业和服务业用房施工 B0104行政单位用房施工 B0105公共安全用房施工 B0106事业单位用房施工 B0107社会团体用房施工 B0108军事用房施工 B0109外事用房施工 B0110宗教用房施工 B0111居住用房施工 B0112体育和娱乐用房施工 B0113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 B0114仓储用房施工 B0115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B0199其他建筑物施工 B02构筑物施工 B0201铁路工程施工 B0202公路工程施工 B0203机场跑道施工 B0204高速公路工程施工 B0205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B020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 B0207桥梁工程施工 B0208隧道工程施工 B0209水利工程施工 B0210水运工程施工 B0211海洋工程施工 B0212长距离管道、通信和电力线路(电缆)铺设B0213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B0214矿山、工农林牧副渔业工程施工B0215公共设施施工 B0216环保工程施工 B0217高耸构筑物施工 B0299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B03工程准备 B0301工地平整和清理 B0302土石方工程 B0303拆除工程 B0304工程排水施工 B0399其他工程准备 B04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B0401房屋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B0402铁路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B0403隧道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B0404桥梁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B0405水利、港口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B0406工矿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B0407架线、管道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B0499其他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B05专业施工 B0501打桩、地基和基础工程 B0502建筑物构架工程 B0503屋顶构架工程 B0504防水工程 B0505防腐保温工程 B0506混凝土工程 B0507钢结构工程 B0508砖石工程 B0509脚手架工程 B0510建筑幕墙工程 B0599其他专业施工 B06建筑安装工程 B0601电子工程安装 B0602智能化安装工程 B0603电力系统安装 B0604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B0605供暖设备安装 B0606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 B0607燃气设备安装 B0608大型设备安装 B0699其他安装 B07装修工程集中采购机构代理B08修缮工程B0801房屋修缮B0802工业建筑修缮B0803文物保护建筑修缮B0899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B09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 B99其他建筑工程C服务类备注C01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 C0101社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 C0102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 C0103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 C0104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C0105医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C0199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C02信息技术服务C0201软件开发服务C0202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C0203数据处理服务C0204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C0205测试评估认证服务C0206运行维护服务C0207运营服务C0208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中采购机构代理C0209呼叫中心服务C029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C03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C0301电信服务C0302互联网信息服务C0303卫星传输服务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C04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C0401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租赁服务C0402办公设备租赁服务C0403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C0404农业和林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C0405医疗设备租赁服务C0406图书和音像制品租赁服务C0407家具、用具和装具租赁服务C0499其他租赁服务C05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1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2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3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集中采购机构代理C0504农业和林业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5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6家具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7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C0599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C06会议和展览服务C0601会议服务C0602展览服务C07住宿和餐饮服务C0701住宿服务C0702餐饮服务C08商务服务C0801法律服务C0802会计服务C0803审计服务C0804税务服务C0805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C0806广告服务C0807市场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C0808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C0808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集中采购机构代理C0809职业中介服务C0810安全服务C0811建筑物清洁服务C0812摄影服务C0813包装服务C0814印刷和出版服务C0815翻译服务C0816票务代理服务C0817采购代理服务C0818旅游服务C0819邮政与速递服务C0899其他商务服务C09专业技术服务 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C0902地震服务 C0903气象服务 C0904测绘服务 C0905海洋服务 C0906地质勘测服务 C0907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C10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C1001设计前咨询服务 C1002工程勘探服务 C1003工程设计服务 C1004装修设计服务 C1005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C1006工程监理服务 C1007工程总承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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