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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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切实改善我县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 教体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徐新虎同志任组长,郭茂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安全股全体人员负责办理此项具体业务。
二、实施范围、补助标准、经费来源及供餐方式
(一)实施范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享受此项政策。
(二)补助标准及经费来源。从2012年春季起,国家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
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其资金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用于困难住宿生伙食补助,不再发放现金。“计划”专项资金与“一补”专项资金按照各自的资金管理要求,分户运行,独立核算,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
(三)供餐模式。国家规定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供餐模式有三种:一是学校食堂供餐,二是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供餐,三是家庭(个人)托餐。各乡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供餐模式。
三、实施步骤
(一)2012年2月15日前,各乡校制定并上报具体详实的、操作性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完成供餐方式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营养食谱。
(二)2012年春季开学前,各乡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成学生食堂的改建维修和配套设施购置工作。
(三)2012年2月20日前,由县教体局牵头,会同财政、监察、卫生、食药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对提供原料的企业或工商户进行招标或议标。
(四)2012年春季开学前,由教体局牵头,会同卫生、食药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专业人员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中标企业(或工商户)相关人员、外聘学校食品安全义务
监督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
(五)2012年2月25日前,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并上报相关表册。
(六)2012年春季开学第一周,由教育、卫生、食药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对中标企业或工商户提供食材到位及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七)2012年3—4月,由教体局牵头,会同卫生、食药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对所有学校营养补助计划实施、食品安全、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八)2012年6月—7月10日,由监察、审计部门对学校使用资金情况进行审计。
四、主要措施
(一)创新运行模式。各乡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确定灵活多样的供餐方式。供餐时可提供完整的早餐、午餐,也可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供餐要参照《xx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推荐食谱》,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营养的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保证质量,并在食堂窗口进行公示。
(二)改善学校食堂条件。各乡校要依托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把学生食堂建设列
入重点建设内容。目前的过渡时期,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尽快改造学校食堂、配备必要的优质餐饮用具,加强营养供餐的硬件建设,并保证学校聘用健康、合格的从业人员。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餐饮企业实行准入制度,大宗食品、原材料要实行政府采购。主要采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牌企业产品。县局与学校、学校与中标供餐(供原辅材料)企业或个人签订食品安全专项责任书,并由食药监督部门会同教育、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定期对学校和提供食料相关企业(或工商户)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各乡校要将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建好相关台账。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要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要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确保健康安全。做好事故预防并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坚决杜绝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
(四)强化资金监管。各乡校营养供餐建立独立账目,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要制定“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经费全部用于在校学生,决不允许以金代物,也不得将
经费直接发放给学生及家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门资金用于
保障和补助学校食堂水、电、煤等支出,努力降低食堂运行成本。对学校食堂要进行成本核算,厉行节俭,实行“计划”经费账目公示制度,要保证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并将“计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列为每年的审计重点。
(五)落实补助政策。县局将以文苑学籍管理系统为依托,结合教育年报,严格实行学生营养餐实名制管理,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初中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乡镇为单位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学生转学时要一并将营养餐名额随学籍一同转走,坚决杜绝营养餐名额和“计划”资金管理的混乱。对于套取、冒领“计划”资金的学校,严肃查处,并追究乡校负责人的责任。
(六)加强学生营养教育。营养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通过传授营养知识,帮助学生增进营养意识、促使学生合理膳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以保护和促进学生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各校要结合校本课程、
“5.20 营养日”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营养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五、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的重大举措,事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大计,事关全民身体素质。各乡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教体局将按照“包乡联校” 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分工实行主要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尽快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公开透明,加强监督。(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学校要不断完善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公布供餐企业名单,定期公布专项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监督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