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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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支票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支票的部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支票的使用与管理1、公司支票的开立必须经过授权的财务主管批准,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准备支票的签发。

2、支票必须逐笔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支票号码、开立日期、收款人、金额等,并由领用部门负责保管,确保账目清晰、准确无误。

3、支票使用尽量电汇、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避免使用支票支付,如确需使用支票支付,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或财务主管批准。

4、公司支票一律在公司内部使用,严禁将支票通过私人渠道使用。

5、支票领取、使用、签字等一系列操作必须主管监督,并在支票使用后及时归档,以备查验。

三、支票存放管理1、公司支票必须保管在公司财务部门指定的保险柜内,定期盘点,确保支票数量无误。

2、未到账、已使用过的支票一律不能放在保险柜内,如需保留,必须妥善保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支票柜及钥匙必须严格控制,禁止私自存取支票,并定期检查保险柜的完好性以及支票的完整性。

4、公司支票严禁外泄,如果有支票丢失的情况发生,必须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配合财务部门进行调查。

四、支票签字原则1、支票的签字必须由公司的负责人或财务主管进行,签字人必须确认支票的金额、收款人信息等与登记内容一致无误后方能签字。

2、支票签字应当规范,保持清晰可辨,确保不发生签名不符等问题。

3、签字人必须对其签发的支票负责,不得私自签发或篡改支票,如有违反签字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支票的注销与挂失1、支票使用后应及时注销,以免遭遇盗领、盗用等情况,不得私自擅自保留。

2、如遇支票丢失、被盗用或发生金额录入错误等情况,必须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公司财务部门及公司总经理报告,以便尽快处理。

3、已被挂失的支票,如果后来又找回,必须立即注销,不得再使用,以免发生重复支付等问题。

六、支票核对与账目核实1、支票支付后,应当由财务部门列入账目,与支票领取部门进行账目核对,确保支票支付款项与账目无误。

管理支票使用的规定与限制

管理支票使用的规定与限制

管理支票使用的规定与限制在商业和个人财务中,支票是一种常用的支付工具。

为了保护支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定与限制来管理支票的使用。

本文将介绍管理支票使用的规定与限制,以确保支票的正确使用,防止支票欺诈和其他非法行为的发生。

1. 支票的基本要素付款人(账户持有人):支票的发出人,也就是支票上的签名人。

收款人:支票指定的收款人姓名或机构名称。

付款金额:支票上明确指定的支付金额。

日期:支票发出的日期。

账户信息:付款人账户的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号和支行地址。

支票号码:用于唯一标识支票的序列号。

2. 支票的限制和规定2.1. 签名准确性支票的付款人必须在支票上进行签名,以确保支票的合法性。

付款人的签名应与其账户上记录的签名一致,否则银行可能会拒绝支付支票。

2.2. 有效期限支票通常会有一个有效期限,超过该期限后,银行可能会拒绝受理支票。

有效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超过这个期限后,银行可能不再承认该支票。

2.3. 账户余额支票支付必须确保账户有足够的余额,以支付支票的金额。

如果账户余额不足,银行可能会拒绝支付支票,或者将其返回给收款人。

2.4. 报失与挂失如果支票丢失或被盗,持票人应及时向银行报失,并挂失支票。

银行将停止支付该支票,并为持票人办理新的支票。

2.5. 支票抄送为了确保支票的审查和跟踪,支票通常需要提供抄送副本。

抄送副本可用于核实支票的支付情况,并进行对账。

2.6. 支票存款收款人在收到支票后,需要将支票存入其银行账户。

通常可以选择使用ATM自动存款机、银行柜台或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支票存款。

2.7. 支票保管支票持有人需要妥善保管支票,以防止丢失、盗窃或伪造。

建议将支票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与其他人共享支票的信息。

3. 不当使用支票的风险和后果如果不遵守管理支票使用的规定和限制,可能会带来一些风险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支票欺诈:不当使用支票可能导致支票欺诈,如伪造签名、篡改金额或收款人等。

支票管理制度(通用4篇)

支票管理制度(通用4篇)

支票管理制度(通用4篇)支票管理制度篇1一、支票的使用1.企业人员需用支票,领用时应事先将支票登记好,填写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金额等,由经手人在挂支单上签字或盖章。

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物品或支付有关费用需借用支票时,要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

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好日期、抬头、用途,金领大、小写,遇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日期、抬头用途。

二、支票的管理1.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设专人负责保管。

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2.财会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支票管理制度。

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支票的购买及使用,并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

对已签发出的支票,要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做到心中有数,发现丢失短少,必须及时查找,同时向领导汇报。

5.支票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被盗,应立即查找,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财会、保卫部门反映,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向公安部门报案。

6.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项内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应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正确地记载账务,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严格结算办法,必须做到:(1)不准签发空头支票;(2)不准签发远期或空期支票;(3)不准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4)不准将支票做抵押;(5)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8.支票使用要求(l)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2)支票有效期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付款期为15天(自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没有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

(4)不得更改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5)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因签发空头支票和支票印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而造成的退票,银行处以5%但不低于50元罚款。

支票的使用填写盖章注意事项

支票的使用填写盖章注意事项

⽀票的使⽤填写盖章注意事项⼀、⽀票的使⽤1、⽀票是银⾏的存款⼈签发给收款⼈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将款项⽀付给收款⼈的票据,⽀票分为现⾦⽀票和转帐⽀票,现⾦⽀票不能转帐,转帐⽀票不能⽀取现⾦。

2、单位在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有关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票。

3、公司所属各部门因采购商品、物资材料、⽤具设备或⽀付外单位劳务费⽤时,财务⼈员要严格进⾏审核,根据⼿续完备,印章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签发⽀票,将签发⽇期、收款单位、⼤⼩写⾦额、⽤途等填写齐全,并在⽀付⽀票的原始凭证上及时加盖“转帐付讫”章,超过现⾦起点和不属于现⾦⽀付范围的款项不得签发现⾦⽀票。

4、因⼯作需要⽽借⽤⽀票,由借⽤者填写“借款单(⽀票)”,经借⽤者及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到财务部门领取⽀票。

财务部门签发⽀票时,要将⽀票内容填写齐全,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签发⽇期、收款单位及⽤途。

为严格使⽤⽀票并随时掌握⽀票使⽤情况,领⽤⽀票当⽇结算。

遇特殊情况要向财务⼈员说明原因,⽅可延时结算。

5、外出采购⼈员领⽤⽀票要预先提出进货品种数量、⽤款额度,按照采购权限确定资⾦使⽤限额。

采购⼈员要严格掌握已核定的资⾦使⽤限额,遇有特殊情况需超额使⽤时,要及时与财务⼈员联系,重新确定使⽤限额,如造成银⾏空头和罚款由使⽤⽀票者负责。

⼆、⽀票的管理1、财务部门要设专⼈保管空⽩⽀票和⽀票印章,⽀票随签发随盖章,不得先盖好章备⽤。

⽀票和印章要分开保管,并建⽴“⽀票登记簿”,按⽀票号码逐⼀进⾏登记,对已签发的⽀票要及时催促注销定期核对,发现丢失、短少要⽴即查找,并及时报告领导。

2、为避免签发空头⽀票,财会⼈员要准确地控制银⾏存款⾦额,及时逐笔准确登记银⾏存款⽇记帐,定期与银⾏对帐单进⾏核对,编制“银⾏未达帐项调节表”。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3、每次借⽤⽀票最多两张,财务部门将交回的⽀票存根要核对号码,及时注销,对借出的⽀票有权督促及时核销。

关于支票领用的管理规定(3篇)

关于支票领用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支票的领用、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支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支票的领用、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领用严格:严格控制支票的领用数量,确保资金安全。

2. 使用规范:规范支票的使用流程,防止资金流失。

3. 管理严格:加强支票的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4.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第二章支票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需要使用支票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1. 支票用途;2. 支票金额;3. 支票收款人;4. 支票用途的详细说明;5. 相关附件。

第五条财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进行以下审批:1. 核实申请用途的合理性;2. 审查申请金额是否符合预算;3. 核对收款人信息;4. 确认申请附件的完整性。

第六条经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应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相关信息,并将支票打印出来。

第三章支票的领用第七条领用支票的部门或个人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提交书面申请,包括领用人姓名、部门、支票用途、金额、收款人等信息;2. 财务部门核对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3. 财务部门在支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4. 财务部门将支票交给领用人,领用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领用人应妥善保管支票,不得遗失、毁损或擅自转借他人。

第四章支票的使用第九条支票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支票只能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活动;2. 支票的收款人应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3. 支票的金额应与实际支付金额相符;4. 支票的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使用支票的部门或个人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凭支票到银行办理转账或现金支取;2. 银行在支票上加盖收款人签章;3. 使用人应妥善保管支票回执,作为支付凭证。

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支票管理,规范支票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三条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使用支票。

第四条出票人应当在支票上记载以下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

第五条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第六条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第二章支票的领用和保管第七条单位领用支票,应当向银行提交单位有效证件、开户许可证和支票领用申请表。

第八条单位领用支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支票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支票,不得泄露支票密码、印章等重要信息。

第九条支票保管人应当定期对支票进行盘点,确保支票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符合规定。

第十条支票遗失、被盗、损毁的,单位应当立即向银行报告,并按照银行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支票的使用第十一条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支票上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二)出票人签章必须真实、清晰,不得使用代替Signature;(三)出票人应当在支票上记载自己真实的名称、账号;(四)出票人应当在支票上记载付款人名称;(五)出票人应当在支票上记载出票日期;(六)出票人应当在支票上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第十二条持票人提示付款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十日;(二)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当出示支票;(三)持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四)持票人应当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五)持票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支票结算基本规定

支票结算基本规定

支票结算基本规定支票结算基本规定:(1)支票的使用范围。

按照规定,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个体经济户以及单位的附属食堂、幼儿园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务清偿和其他款项结算等均可使用支票。

(2)除定额支票外,支票一律记名。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的转账支票还允许背书转让,背书转让必须连续。

(3)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4)支票的付款有效期为10天(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从签发的次日算起,遇例假顺延。

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

(5)签发支票要用墨汁或炭素墨水(或使用支票打印机)认真填写;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三处不得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须由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签发缺印鉴或错账号的支票及签发的支票印鉴不符、账号户名不符、密码号不符的,银行处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

(6)签发现金支票须符保现金管理规定。

收款单位凭现金支票收取现金,须在支票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即背书,同时,收款单位到签发单位开户银行支取现金,应按银行规定交验有关证件。

(7)付款单位必须在其银行存款余额内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银行存款余额。

签发空头支票要受到银行的处罚。

对于签发空头支票,银行要处支票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金。

如果屡次发生,银行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甚至停止其签发支票。

(8)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远期支票是指签发当日以后日期的支票。

因为签发远期支票容易造成空头支票,所以银行禁止签发远期支票。

(9)不准出租、出借支票。

(10)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经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

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但可以请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经济文书支票结算基本规定,欢迎大家学习!。

支票管理规定

支票管理规定

支票管理规定大家都知道有支票,可是关于支票的管理有多少人知道呢?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支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支票使用管理规定1一、各部门须指定专人到财务部办理支票领用和经费开支报销业务。

对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支付。

二、领用支票时,须事先办理用款申请或购置计划,根据相应批示由总经理、总会计师、分管领导、财务部长签字后到财务部领用支票。

三、领用支票时,领用人须登记领用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等项目并签字。

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须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大小写金额;遇特殊情况的,仍必须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经费限额。

四、禁止携带空白支票外出采购物资。

确因采购地点不明、价格不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携带空白支票时,必须经部门正职负责人批准后,报财务部部长审批。

五、支票必须在规定的支付限额内使用。

遇到特殊情况支付额超过规定的支付限额时,必须事先报知财务部,并报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支票开好后,领用人必须将存根数字和支票票面数字核对相符;支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款项用途。

七、领用人须按规定及时索取相关票据,并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支票存根一并到财务部报销清账。

八、逾期未支付、丢失、未使用的支票,须在确认相关事实的当日及时报知财务部,并及时办理更换、挂失、收回等相关手续,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九、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对所领用支票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支票不得涂改。

因使用不当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赔偿损失。

支票使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第二章支票购领;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理,防范资金管控的风险,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支票使用与管理规定

支票使用与管理规定

支票使用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总部及下属成员公司支票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规范财务会计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公司.第三条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支票使用负管理责任。

第二章支票的购买与使用第四条支票由公司出纳员负责购买。

第五条对购买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空白支票与印鉴章要分开存放。

第六条公司对购买及发出领用的支票要设专簿按支票号码的顺序进行领出登记,并要由领用支票的人员签名.领出的支票要及时回笼办理报销手续.第七条公司使用支票必须严格执行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未经批准将支票交予他人使用。

第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发出空白支票,特殊原因如发出的支票额在1万元以下暂时不能填上金额的,出纳要在对应的金额栏上写上压码符号,并尽可能将收款单位的名称写上,支票领用人有责任将未填上准确金额的小额支票在交给受票方时准确填上;如支票金额超出1万元的,收款单位及支票金额一定要填上。

不允许将未压码的支票或填上大额金额未写收款人的支票交给客户。

第九条支票使用人将支票交给客户或受票方,要相应取得对方的收款发票或收据;如客户业务人员来公司收款或将支票交给客户的业务员,除了取得对方的收款发票或收据外,还要将该支票的支票头交与对方签名,以证明该支票已交付了给对方。

第十条公司不能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鉴章,公司会计主管要加强对开出支票的监督管理,公司会计主管对出纳员的每一笔支票支出负有审核责任(主要是审核发出的支票是否已经过批准,批准的金额与支出的金额是否相符)。

不能在空白支票上先盖上财务专用章交由出纳员发出支票。

第十一条支票作废,要盖作废标记,作废的支票与支票头要一起存放,并在支票使用登记薄上进行作废登记.第三章处罚第十二条对违反支票管理规定的人员,将对有关直接责任区处以100-500元罚款,严重的给予降薪、直至开除处理;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交公安机关处置。

如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支票的管理规定

支票的管理规定

支票的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领取和保管:支票应由指定人员领取并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被盗。

领取人应对支票的安全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将支票的使用权转交给他人。

2. 使用范围:支票仅限于用于支付特定款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领取人在使用支票时应核对支票上的金额、收款人等信息,确保正确使用。

3. 填写要求:领取人在填写支票时应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支票号码、日期、金额、收款人等信息,确保支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填写支票时应避免涂改和错写,如有错误应及时作废并重新填写。

4. 签名要求:支票必须由领取人亲笔签名,确保支票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签名应与账户上的签名相一致,以防止伪造和盗用。

5. 存款和兑现:领取人在使用支票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存入银行,确保及时兑现。

支票应存入支持支票兑现的银行,并按照银行的要求进行办理。

6. 作废和注销:支票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作废,以防止被他人冒用。

领取人应妥善保管作废的支票,并及时通知银行注销该支票,以确保支票不被他人使用。

7. 不当使用的责任:领取人在不当使用支票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虚假填写、伪造签名、盗用他人支票等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

总之,支票的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支票的安全、准确和合法使用,避免支票被盗用和滥用,维护金融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支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

支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

支票管理制度为加强支票管理,严格银行结算制度,堵塞票据使用管理中的漏洞,进一步规范操作,严肃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一、银行支票由财务部出纳人员根据用量到开户银行购买,购买的支票要按顺序号登记。

二、支票的使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防止支票遗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出纳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往来业务,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做银行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

四、实行支票印鉴分管制,支票由两人共签,印鉴由两人共管,加强内部牵制与审核。

1、支票、公司印章由出纳保管。

2、法人印章由主办会计保管。

五、支票借出时,应由出纳登记使用情况(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并由借支票人签字盖章。

如遇不清楚购买货物金额时,尽可能封上最大可能的额度。

六、借支票人借到支票后,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丢失。

如有丢失,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并登报声明挂失,如造成不良后果,概由借票人负责。

七、借支票人必须在取走支票一日内报帐,如遇特殊情况,次日必须报帐,否则按支票金额的0.5%/天进行考核;在报帐时,必须拿回支票复印件,以便和支票存根核对编号、金额、单位等情况,否则一次考核10元。

八、借支票时,必须有部门主管签字,以防重复拿票。

九、严格银行结算制度:1、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无效支票。

2、不准签发远期和过期支票。

3、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支票。

4、不准签发印章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5、不准一人保管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支票和印鉴要妥善保管,下班时将支票放到保险柜内并将钥匙带走。

十、出纳人员应每天在公司晨会上通报支票报帐情况,如因出纳人员催办、通报不及时或要求不严时,应对出纳人员一次处罚20J1o。

支票及现金的使用规定

支票及现金的使用规定

有限公司现金、支票使用管理规定一、除零星开支外,公司对外结算款项原则上一律使用网银转账支付。

二、领用支票时,须事先办理付款申请或购置计划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审核后,根据相应批示到财务处领用支票。

三、领用支票时,领用人须登记《支票领用登记薄》填明领用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等项目并签字。

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须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大小写金额;遇特殊情况的,仍必须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经费限额。

四、禁止携带空白支票外出采购物资。

确因采购地点不明、价格不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携带空白支票时,必须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审批。

五、支票必须在规定的支付限额内使用。

遇到特殊情况支付额超过规定的支付限额时,必须事先报知财务处,并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支票开好后,领用人必须将存根数字和支票票面数字核对相符;支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款项用途,并由领用支票人签字确认。

七、领用人须按规定及时索取相关票据,并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支票存根一并到财务处报销清账。

八、逾期未支付、丢失、未使用的支票,须在确认相关事实的当日及时报知财务处,并及时办理更换、挂失、收回等相关手续,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九、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对所领用支票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支票不得涂改。

因使用不当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赔偿损失。

十、每月末填写本月支票使用情况明细表:内容为:本月初支票张数及号码、本月使用支票张数、号码及使用明细、作废支票张数、号码及原因、剩余空白支票张数及号码。

并到银行打印出盖有银行印鉴的剩余空白支票张数、号码,并与之进行核对,保证出纳所做的剩余支票数量和号码与银行签发剩余支票数量及号码一致,如不一致,需列明原因,报请领导知悉。

并将以上明细表存档备查。

十一、出纳将收到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

对收到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根据每月收的现金总金额做现金月报表,并用现金月报表和本月所开的收据总金额进行核对,如果本月开的收据总金额和本月收的现金总金额不一致,需列明原因,并报请领导知悉,每月将以上明细表存档备查。

事业单位支票管理规定(3篇)

事业单位支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支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使用支票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支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支票的开具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二)安全性原则:加强支票的保管和使用,防止支票遗失、被盗、被伪造和被滥用;(三)效率性原则: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四)责任性原则: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支票管理规范有序。

第二章支票的开具第四条支票的开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条开具支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用途明确,金额合理;(二)审批手续完备,经授权批准;(三)支票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四)支票印章齐全,与预留印鉴一致。

第六条支票的内容应包括:(一)收款人名称;(二)人民币金额;(三)付款人名称;(四)出票日期;(五)出票人签章。

第七条支票的签发人应当是具有支付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并应在支票上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严禁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支票,严禁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三章支票的保管第九条支票的保管是支票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规范。

第十条支票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并建立支票保管台账。

第十一条支票应当放置在保险柜内,保险柜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

第十二条支票的保管人应当定期检查支票的安全,确保支票不遗失、不损坏、不被盗用。

第十三条支票的保管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销毁。

第四章支票的领用与报销第十四条支票的领用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领用支票的人员应当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领用日期、用途、金额等。

第十六条领用支票的人员应当在支票背面注明用途,并由领用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七条支票的报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报销凭证齐全,手续完备;(二)报销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三)报销人应当签字或盖章。

支票使用管理规定

支票使用管理规定

支票使用管理规定
1)支票使用范围:项目与机关所属各单位及与外部各单位之间的一切支付款项,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以外的部分,都必须通过转账结算。

2)严禁签发远期和空头支票。

3)银行预留印鉴和支票严禁同放一处,财务专用章和名章要分开保管。

4)当天未用完的支票要及时锁进保险柜,以免丢失,谁丢失谁负责。

5)与机关所属内部各单位的经济活动收支,一律使用内部支票结算,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外部支票结算,否则,将对经办人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6)收回的支票在填写内、外部送款单时,都要写上支票号,各项目要填写齐全,不能漏项。

工程款要按造价信息要求做记录。

7)项目取得的收入应及时存入资金调度中心,存款不足时,应及时办理贷款以免出现存款负数。

8)签发内部支票时备注上应填写限额。

9)办理内部支票使用及领用手续要预留机关印鉴。

内部支票每次可领用一本,外部支票一次领用量不能超过5天的用量。

10)出纳员应每月按规定日期上交与内部银行的上月对账单,并制作调节表,调节表上的帐不得超过12个月,否则中心有权不予承认。

11)一次用款超过规定额度(帐上必须有存款)要事先向中心打招呼,以便中心掌握资金动向,防止银行出现空头。

12)出纳员应每月按规定日期送本月资金收付情况及下月用款计划。

支票的管理规定(5篇)

支票的管理规定(5篇)

支票的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支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票的领用1、业务人员领用支票时,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写明经办人、用途、预计金额、支票号码、日期,经部门负责人或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办理领用手续。

2、出纳必须凭盖有制单会计人员印章的会计凭证才能签发支票,并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

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远期支票;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准签发与付款凭证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全部由签发人承担。

3、出纳凭审批单签发银行支票时,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同时要求领用人在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用途、领用日期,但不得签发空白现金支票。

4、建立严格的支票领用、注销手续,设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对支票逐本、逐号进行登记。

第三条支票的使用1、支票签发后,经办人员要及时与对方办理结算手续,并将手续齐全的发票或收据及支票存根交回注销。

2、经办人员领用支票后,必须在____日内报销清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账的,应主动向财务人员说明原因,限定报账时间;3、支票用于转账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画两条斜线。

4、各种预付款、保证金等,一律凭相关合同和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5、付款审批单由业务人员或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第四条支票的保管1、支票领用后,因填写错误或因故未用造成支票作废的,应及时将该支票交回,与原票头粘贴在一起并加盖“作废”章,在“支票领用登记簿”的该号码支票后注明“作废”字样予以注销。

2、支票的使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

3、领取的支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因发生支票丢失而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将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支票经管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或被盗,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积极查找,并迅速办理挂失手续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支票管理规定

支票管理规定

支票管理规定支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财务安全和规范企业支出流程的重要规定。

下面是一个700字的支票管理规定范例:一、支票开具1. 所有支票必须由授权人员开具,并确保授权人员真实有效。

2. 在支票上必须填写完整的付款金额,包括数字和大写字母,不得修改或遮盖。

3. 支票的日期应当与开具日期一致,并且支票有效期不得超过60天。

4. 开具支票时,必须填写支票号码,并记录在支票簿内。

二、支票存储1. 所有开具的支票必须按照支票号码先后顺序存放,并加盖“已开”章。

2. 支票必须存放在专门的支票保管箱内,并配备有负责人员进行管理和保管。

3. 支票保管箱必须在办公时间内上锁,负责人员必须负责保管好钥匙。

三、支票背书1. 支票背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由授权人员亲自完成。

2. 背书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必须清晰可辨,并在支票簿上签字。

3. 支票背书后,必须立即存储在支票保管箱内,并加盖“已背书”章。

四、支票支付1. 所有支票支付必须由授权人员亲自进行,并在支票簿上签字确认。

2. 在支付支票时,必须检查支票簿的支票号码,确保支票号码与待支付的支票一致。

3. 支票支付后,必须将已支付的支票加盖“已支付”章,并填写支付日期。

五、支票作废1. 支票遗失、被盗或有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进行报失和作废。

2. 支票作废必须由授权人员亲自进行,并在支票簿上注明作废原因和日期。

六、支票审核1. 所有支票支付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和确认。

2. 审核人员必须核对支付金额、支票号码和有效期,并在支票簿上签字确认。

七、支票记录1. 每一笔支票的开具、存储、背书、支付、作废等操作都必须记录在支票簿上。

2. 支票簿的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并由负责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3. 支票簿必须进行定期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对比,必要时进行调整。

八、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支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

2. 对于故意造成财务损失或涉嫌盗窃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支票的管理规定

支票的管理规定

支票的管理规定
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签发支票的要求:只有账户持有人才能签发支票,并且签发支票时要使用自己的签名,以确保支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银行核对支票:银行在付款前会核对支票上的签名和账号信息,以确认支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银行存储支票:银行会存储和保管持票人交给银行的支票,并向持票人提供相应的支票存根或存单。

4. 支票的有效期限:支票一般有有效期限,在有效期内可以兑现,过期后需要持票人重新申请开具新支票。

5. 支票挂失:如果支票丢失或被盗,持票人应及时向银行报告挂失,以防止他人冒领款项。

6. 支票存款确认时间:银行在兑现支票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确认和核对,以保证支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 银行手续费:银行在兑现支票时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和方式可参考银行规定。

请注意,具体的支票管理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和银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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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使用管理规定

支票使用管理规定

支票使用管理规定
一、支票的购买
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按规定从开户银行购买,并放入保险箱加以妥善保管。

二、支票的领用
(1)出纳人员应建立健全支票的领用登记制度;
(2)业务部门领用支票须经会计主管同意,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后方可领用;
(3)出纳人员须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登记所签发的支票。

三、支票的签发
(1)支票由出纳人员签发后,须加盖两个银行预留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后才能使用;
(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或委托会计保管,法人代表章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不得由一人保管;
(3)印鉴章保管人须做到支票盖章清楚,并复核支票签发的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防止银行退票和手续不全引起罚款;
(4)出纳人员必须在银行帐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
头支票,如一旦签发,由出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5)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大小写金额和用途、签发日期和收款人不得更改,如有错误,应另行签发;
(6)出票日期应使用中文大写,并填写实际出票日期,不得签发远期支票。

四、支票的使用
(1)持票人必须确保已签发支票的安全,不得随意改动支票的内容;
(2)出纳人员应督促持票人在10天内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必须携带已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3)每个帐户使用的支票不得移用于其他帐户,不准出租出借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销货单位代为签发。

(4)作废的支票,由出纳人员注销。

(5)支票遗失时,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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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使用规定
在支票的申购凭证上填写单位的名称、账号、所购买支票的类型和数量,盖上单位预留银行印鉴,在申购人栏上签上你的名字,填上身份证号码,交给银行职员办理即可(需出示身份证办理的)
1.支票分为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2.支票只适用于同城交易。

3.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战,不得提取现金。

4.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提取现金,不得转账。

5.普通支票技能转账也可以提取现金,选择转账或提现只需在支票角上选择即可、目前使用普通支票的城市较少,并不普遍。

常见支票只能用于提取现金(限同城内):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限同城内)。

支票的填写: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2.收款人
(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的“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由于有的银行各印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没变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3)、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

转账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

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填写好银行进账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例如:工行高新支行九莲分理处12020274099000088888账号小写。

4.人民币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注意“万”字不能带单人旁。

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1)现金支票有一定的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转账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货款”或“代理费”等等。

7.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那个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见本账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反面章与否见“2.收款人”
8.常识: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票作废。

(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补记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位算一天。

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

(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

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行挂失;转账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支票要素填写不全,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再重新盖一次。

(6)收款单位转账支票背面盖章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账支票及银行进账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背书注意收款人名称和背书章的名称要一致,容易出错误的地方:日期填写错误收款单位与背书单位印符。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六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
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见第十一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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