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通用规范一、综述提高建筑节能水平是我国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低碳社会”的重要抓手。
为了落实国家关于建筑节能的科学规划,推动我国建筑能源管理和能效行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政策规定,结合国内现行建筑节能规范,特制定本通用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通用规范适用于全国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建筑节能指标1.建筑热容该指标表示建筑物在一定时间内从外部热量表面得到的蓄热量。
该指标取决于建筑的结构、外观、材料和尺寸,其中更重要的是建筑外墙的结构和材料。
根据环境条件,建筑热容应降低至节能标准规定的最低值。
2.能耗控制能源消耗主要是指建筑物在建成使用后,为室内空调、供暖和其它建筑生活设备的照明、动力等设备而消耗的燃料和电能。
为了控制建筑的能源消耗,应采取措施,包括节约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使用新能源技术等。
3.可持续性为提高建筑环境的质量,鼓励建筑设计和施工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采用低碳材料,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并采取更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建筑节能评价是建筑节能节能问题研究的基础,依据国家建筑节能标准,按相关指标对建筑进行评价打分,确定其节能水平。
评价分为两个阶段: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阶段。
设计评价是指检测、分析建筑节能设计状况,确定技术参数和设计技术控制程序,根据设计状况评价出建筑节能设计满足国家节能标准的节能水平。
五、执行措施1.优化建筑设计优化建筑设计是指按照建筑功能要求,以最小的能源消耗量来满足建筑的供暖、照明、排风、空调等要求,使建筑设计具有更高的能效和更低的节能消耗。
应采用绿色建筑材料,构建绿色建筑外墙,采用空调节能减温技术,使用低碳节能技术,促进环保可持续发展。
2.实施精细化管理依据既有的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建筑物能源消耗,实施能源综合利用和结构性节能,制定节能减排促进措施,实施节能社会化服务,确保建筑节能目标的落实。
电气专业执行GB55015-2021的答疑解惑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3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涉及电气专业的主要是第3.3节〃电气〃和第5.2节〃太阳能系统”两个章节,实施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特别是对于太阳能系统的设置更需进一步研究。
1、规范适用范围第1.0.2条规定:“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本规范”。
其条文说明:“不适用于没有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也不适用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条件下对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要求。
对使用期限为2年以下的临时建筑不做强制要求,可参照执行〃。
从规范正文看,规范适用范围包括了几乎所有建筑的全生命周期,而条文说明则将一大批有节能潜力的工业建筑排除在外,实在可惜。
当然条文说明不具备正文的法律效力,按正文要求有法可依,不容置疑。
对于条文说明排除的建筑(临时建筑、抢险救灾及军事建筑、未设置供暖和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第3.3节电气专业的节能措施同样适用,比如选用节能设备、选择合理的照度及控制方案、降低照明功率密度值等,这是建筑电气设计的基本原则。
对于未设置采暖及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其电气节能措施则必须按规范第3.3节的要求执行,有条件时还应设置太阳能系统。
对于抢险救灾及军事建筑,侧重其功能,受设备生产周期等因素影响时,允许其使用库存设备(甚至淘汰的二手设备),以尽快形成战斗力为第一要务,节能仅做参考。
2、阳能系统设置2.1前提条件太阳能系统可分为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本文认为设置太阳能系统应满足以下条件:1)丰富的太阳能资源:2)可预期的使用需求;3)可供实施的场所;4)满足安全要求,兼顾文化传承;各地区太阳能资源参数应在规范附录中提供,以便设计作为依据。
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采用的太阳能系统形式可根据使用需求来定,当有稳定的热水或供暖需求时宜采用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否则宜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完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国家规范> 建筑专业>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1总则1.0.1为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建筑节能应以保证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室内环境参数和使用功能为前提,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
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应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化石能源消耗量。
1.0.4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
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基本规定2.0.1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不同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2除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3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2.0.2标准工况下,不同气候区的各类新建建筑平均能耗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2.0.3新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m2·a)以上。
2.0.4新建建筑群及建筑的总体规划应为可再生能源利用创造条件,并应有利于冬季增加日照和降低冷风对建筑影响,夏季增强自然通风和减轻热岛效应。
2.0.5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影响着建筑行业。
因此,政府和行业专家开始采取措施,以减少能源使用,保护环境。
同时,新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也成为重要资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科学院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于2016年正式公布,为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提供了指导。
建规将节能技术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纳入建筑节能规范的体系中,强制性要求建筑施工团队实现节能技术改造并利用可再生能源,促使传统能源消耗有序渐减,并有效保护环境。
首先,建筑施工团队需掌握节能技术改造的基本理念,注重技术细节,完善节能设施和施工过程。
建规提出了节能技术改造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减少能源消耗,优化设备操作,提高效率,构建可持续的建筑设计。
同时,建筑施工团队需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如节能建筑外窗、节能供冷系统以及节能照明等,更好地发挥其系统节能作用。
其次,建筑施工团队需注重可再生能源利用,采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减少能源消耗,减缓气候变化。
建规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的基本要求,如满足节能设施建设的有效必要性,采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优化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建规还提出,强制性认证系统和技术支持体系应建立起来,以保证节能技术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质量与效果。
最后,建规明确了应用参数,包括建筑节能技术改造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实施模式、建筑生态环境要求、能源绩效指标、系统配置和能源使用评价等,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效率,实现节能技术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
总之,中国科学院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出台,凸显了政府和行业专家对于保护环境及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视,为今后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提供了有力指导。
建筑施工团队应抓住机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低能耗、高效率、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随着全球能源消耗量的不断增加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当前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营中,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已逐渐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制定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意义、现状及存在问题、规范的必要性和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意义建筑节能旨在通过采用节能技术和设施,减少建筑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
在全球范围内,建筑行业所消耗的能源占总能源消耗的比重相当大,建筑节能显得尤为重要。
可再生能源是指能够自我更新,且不会因长期使用而枯竭的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有助于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尽管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在国际上日渐受到重视,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目前多数建筑节能技术和设施的应用还不够普及,很多建筑仍存在能源消耗高、设备老化、维护不善等问题。
其次,建筑节能成本高昂,对于一些地区和企业来说仍存在一定的难度。
另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需要适当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如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等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还需要不断完善。
因此,为了促进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有必要制定相关的通用规范,规范和引导建筑行业的发展方向。
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规范的必要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规范的制定对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规范可以规范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行为,明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要求和标准,促进建筑业技术和设施的升级和更新。
其次,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规范可以引导企业和个人采用节能技术和设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GB_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中电气相关条文探讨
1引言GB 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1](以下简称《通用规范》)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电气专业的要求所占篇幅相对较少,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些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笔者针对几个主要问题,总结自己的理解和建议。
2第3.3.1条,对电力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品的能效水平的要求从降低建筑能耗的角度出发,《通用规范》第3.3.1条要求建筑中使用的电力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品的能效水平要严于现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3级)的数值要求。
对于电力系统而言,我国电网损耗占总发电量的7.2%,其中,变压器损耗占比较大。
因此,采用节能型变压器、降低变压器的损耗是电力系统节能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设计工作中,我们应根据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中规定的三相电力变压器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和试验方法,选择符合条文要求的电力变压器。
民用建筑常用的干式变压器能效等级一、二、三级的型号共有6种,其中三级能效等级包括SCB12系列干式变压器、SCB13系列干式变压器、SCBH15系列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二级能效等级包括SCB14系列干式变压器、SCBH17系列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一级能效等级仅有SCB18系列干式变压器。
通过表1可以看出,SCB14型二级能效变压器空载损耗及负载损耗比SCB12型三级能效变压器分别降低15%和10%,SCB13型三级能效干式变压器比SCB12型干式变压器空载损耗及负载损耗均降低10%,也就是说,同容量的二级能效和三级能效的干式变压器,不同型号的节能效果还是有明显区别的,从节能效果看,SCB14变压器>SCB13变压器>SCB12变压器。
另外,从经济性看,SCB13变压器价格比SCB14变压器便宜,省电性比SCB12系列变压器又有明显优势。
【作者简介】陈琦(1982~),男,江苏南京人,高级工程师,从事建筑电气设计与研究。
建筑节能工程中的规范要求与能源利用效率
建筑节能工程中的规范要求与能源利用效率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对能源的关注,建筑节能工程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
为了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各国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规范要求。
本文将探讨建筑节能工程中的规范要求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方法。
一、建筑节能规范要求1. 建筑外墙隔热设计要求建筑外墙是建筑物与环境之间的隔热屏障,直接影响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果。
在节能设计中,对建筑外墙材料的选择和施工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
例如,要求使用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材料,设置保温层和隔热层等。
2. 窗户与门的节能设计要求窗户和门是建筑外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热能交换的重要通道。
为了减少室内外热量的传递,建筑节能规范要求采用节能型窗户和门,如双层玻璃、中空玻璃、密封性能好的门窗等。
3. 建筑内部照明设计要求照明是建筑物内部耗电量较大的部分之一,合理设计照明系统能有效节约能源。
规范要求采用高效节能灯具、感应开关、光线传感器等,以实现照明的智能控制和节能效果。
4. 高效供暖与通风系统设计要求供暖和通风系统是影响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因素。
规范要求采用高效节能的供暖设备,如地源热泵、空气能热泵等。
同时,要求合理设计通风系统,采用热回收技术,减少冷热能的浪费。
二、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方法1. 优化建筑结构合理优化建筑结构可以降低建筑物的能源消耗。
设计时应选用适当的材料和结构形式,减少用能需求。
同时,通过加强建筑物的保温性能和隔热性能,减少能源浪费。
2. 采用节能设备与系统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节能设备和系统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
如使用高能效的照明设备、空调设备、供暖设备等,通过智能控制系统进行精确控制,实现高效使用能源。
3. 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来源之一。
通过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转化为电能或热能供应给建筑物,可以大幅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加强能源管理与监测建筑节能工程的成功离不开科学的能源管理与监测。
一建碳排放规定
一建碳排放规定
1.全部强制,必须严格执行
2.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覆盖面广,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
3.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
4.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细化
5.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用规范》提高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工性能限值要求,与大部分地区现行节能标准不同,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
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
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6.新增温和地区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要求。
相比于《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通用规范》新增温和A区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拓展工业标准适用范围,温和地区工业建筑严格执行。
7.暖通空调系统效率和照明要求全面提升
意义和制定标准: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节能规范》)的推出,是为了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节能规范》贯彻了改革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精神,对提升建筑品质、促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突出了技术法规性质,从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既有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三个方面,明确了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管理的强制性指标及基本要求。
内容架构、要素构成、主要技术指标等与发达国家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接轨,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能源资源的消耗问题日益凸显。
建筑行业作为能源消耗的主要领域之一,如何实现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已刻不容缓。
本文将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概念、目标、原则、技术、政策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规范制定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概念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尽可能减少能源的消耗,从而达到节约能源资源的目的。
可再生能源是指能源资源具有持续不竭、再生循环、无排放、对环境友好等特点的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是相辅相成的概念,其目标都是为了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减少对传统能源资源的依赖,保护环境。
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建筑能源的零排放或减排放,通过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例,减少对传统能源的消耗,从而达到实现碳中和、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需要在设计、施工、使用、改造等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制定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的政策措施。
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应遵循的原则包括:综合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技术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社会性原则。
综合性原则是指应该从整体上考虑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和实施,包括建筑结构、设备、材料、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因素。
科学性原则是指应该遵循科学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科学的设计方法和施工工艺,确保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实施效果。
技术性原则是指应该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提高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经济性原则是指应该充分考虑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和效益,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和经济政策,确保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实施具有可持续性。
建筑绿色环保设计的规范要求与可再生能源
建筑绿色环保设计的规范要求与可再生能源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建筑绿色环保设计成为当今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在建筑设计与施工中,应充分考虑环保因素,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本文将就建筑绿色环保设计的规范要求与可再生能源进行探讨。
一、绿色环保设计的规范要求1. 建筑整体设计要与自然环境协调建筑设计应尽可能与自然环境协调,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建筑物的造型、朝向、采光等方面应与自然环境相契合,减少能源的消耗。
2. 合理利用节能材料绿色建筑要求使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建筑材料。
如利用可再生资源制造的木材、环保型建筑材料等,可有效减少资源的消耗,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
3. 实施节约用水措施合理利用水资源是绿色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措施减少用水量,如使用节水器具、循环水处理系统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4. 建筑节能技术的应用绿色建筑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节能技术的应用,包括建筑外保温、采光与通风系统、太阳能利用等。
通过合理利用自然能源,减少对电力等非可再生能源的依赖,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
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1. 太阳能利用太阳能是一种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可以广泛应用于建筑领域。
通过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可以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满足建筑的一部分能源需求。
此外,利用太阳能进行热水供应、空调制冷等也是可行的。
2. 风能利用风能是一种清洁而可再生的能源,可以通过风力发电系统将风能转化为电能。
在建筑设计中,可以考虑安装风力发电装置,利用风能为建筑供应电力。
3. 生物质能的利用利用农作物秸秆、木屑等生物质资源进行发电,可以实现能源的可再生。
在建筑设计中,可以采用生物质能发电装置,通过燃烧生物质材料产生热能,满足建筑的能源需求。
4. 地源热泵技术地源热泵技术是一种利用地下热能进行供暖和制冷的方法。
通过将地下的稳定温度转化为建筑所需的热能或冷能,实现能源的有效利用。
三、案例研究:某绿色建筑项目以某建筑项目为例,该项目应用了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应对气候变化,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技术发展和应用,我国立法机关特制定本通用规范。
本通用规范适用于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技术、新能源设备等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领域。
一、节能减排1、建筑建设阶段需采用节能减排技术,比如节能设计、节能材料选择、节能照明技术、节能采暖通风技术、节能施工技术等。
2、建筑运行期间需实行能源管理、节能维修保养,同时采用集中控制、节能硬件、节能软件等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实现建筑节能。
3、推进节能降耗技术的落地,鼓励节能节能效果明显的建筑项目及设备进行节能鉴定,并发放节能减排补贴。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1、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系统应用,推进建筑屋顶绿色能源覆盖,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综合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改造升级。
2、在建筑运行期推行电源多样化、可再生能源拓展,积极引导相关客户积极参与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建设节能环保建筑。
3、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储能研究与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灵活可控,实现绿色能源的利用。
三、节能减排监督1、设立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实行节能减排定期监督,对节能降耗和环保减排目标实行评估,对技术及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测,保证节能减排的达标性。
2、实行持续培训和督导,建立节能减排信息管理体系,加强对相关机构或企业等节能减排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技术力量和实施力量的指导,加强形成合理的节能减排利用机制。
3、对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不断追踪节能减排技术及产品发展动态,根据最新技术及产品概念,改进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节能减排的实效性。
综上所述,为了实现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目标,我们必须密切关注有关技术和设备的发展动态,加强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的节能减排机制,积极推进节能减碳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全面推行更加先进、更加环保的建筑技术,为保护环境做出贡献。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第一节:规范的概述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是当前社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话题。
建筑节能是指采用一系列措施,以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可再生能源是指会不断补充并且不受限制地使用的能源。
本规范以提高建筑节能环保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为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详细规定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规范。
第二节:建筑节能的要求1.选材节能:建筑用材应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和保温性能,以减少对冷、热源的散失。
2.设备节能:采用节能设备,如高效空调系统、LED照明等,以减少对电力能源的消耗。
同时,可以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来替代传统的化石能源。
3.建筑设计:精心设计建筑,以适应当地自然环境并充分利用自然光、自然风、地形、气候等元素,减少采光照明需求和建筑冷热负荷,提高建筑节能性能。
4.节能管理:建筑应具备智能化节能管理系统,对建筑的能源消耗、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能源的浪费和损耗。
第三节:可再生能源的应用1.太阳能:应用光伏发电技术,在建筑顶部、墙面等位置安装光伏电池板,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供给建筑使用。
此外,太阳能热水等技术也可以用于建筑的热水供应。
2.风能:利用风力发电机,将风能转化为电能。
在适当的地方安装风力发电设备,可以为建筑提供清洁、可再生的电力能源。
3.地热能:利用地下深层地热进行供暖和制冷。
在地下深层进行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可以为建筑提供安全、环保的能源。
4.水能:利用水力发电技术,通过水流转化为电能。
在一些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利用水力发电技术为建筑提供电力支持。
第四节: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1.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改扩建建筑,以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2.设计原则:建筑节能设计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建筑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建筑功能等因素,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包括建筑在再生能源利用中采取的措施、策略和技术要素,以及基于再生能源利用的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以及影响建筑再生能源利用的各种因素分析和控制计划,便于实现建筑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利用。
首先,对建筑进行再生能源利用的措施,应该考虑建筑尺度,利用发展技术来进行具有建筑特性的再生能源利用,减少能源的消耗量,节省能源的使用,积极推进建筑可持续发展。
其次,考虑建筑节能标准,将相关节能技术及设备认可应用于建筑节能相关技术,同时对工艺技术及工程技术进行多项性检查,以确保节能标准得到满足。
最后,考虑人类使用习惯,制定相应的习惯安全指引,根据各种因素的影响程度,制定搭配不同的配置参数,避免满足安全规范后出现无效功耗太高等情况。
再生能源利用考核标准主要根据建筑本身的再生能源使用应用和其他能源使用情况来确定,根据建筑节能系统情况确定考核指标,主要考核指标有:能耗量,能源结构,节能措施,节能率等。
考核方法涉及到在规划过程中预测建筑能耗量,制定节能目标,制定节能活动和技术方案,进行能耗管理,定期更新技术设施,并跟踪监测节能工作进程,以及节能核实。
再生能源利用影响因素分析,主要考虑再生能源材料配置问题,包括原材料供应、技术研发、原材料特性、成本分析等方面,要深入研究各项再生能源材料的可用性、兼容性和低碳性,为确保再生能源可延续性提供依据;有效控制因素包括职业安全、人身安全、公共卫生。
应注意职业安全政策监管,避免工作现场的安全和健康隐患;人身安全控制要求应有效保护使用者,并降低由于使用者错误操作,对人身以及财产带来的潜在威胁;公共卫生意味着建筑设施对房屋污染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二次污染带来的潜在危害。
因此,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是要求建筑进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以充分发挥再生能源的潜力,实现建筑本身可持续发展,维护室内环境及节能减排的重要基础。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照明系统的效率,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参数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改造措施前相比,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照明系统的全年能耗降低3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6年时,应进行节能改造。
4.4.2综合节能改造效果应采用节能量进行评估。
改造后节能量应按下式进行计算:Econ=Ebaseline-Epre + Ecal (4.5.2)式中:Econ,节能措施的节能量;Ebaseline,基准能耗,即节能改造前,1年内设备或系统的能耗,即改造前的能耗;Epre,当前能耗,即改造后的能耗; Ecal,调整量。
5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设计5.1一般规定5.1.1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设计时,应根据当地太阳能资源、地热资源和空气源热泵、风能适用条件统筹规划。
5.1.2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应做到全年综合利用,根据使用地的气候类型、实际需求和适用条件,具备为建筑物提供生活热水、供暖或供冷的功能。
5.1.3采用太阳能系统时,应进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5.1.4采用可再生能源时,应根据适用条件和投资规模确定该类能源可提供的用能比例或贡献率。
当采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系统时,应根据项目负荷特点和当地资源条件进行适宜性分析,采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系统一次能源利用率应高于本项目可用的常规能源一次能源利用率。
5.1.5建筑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分析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可行性,如不采用应提供理由。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可再生能源系统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5.2太阳能系统5.2.1太阳能热利用或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其构件应满足结构及防火安全的要求。
5.2.2由太阳能集热器构成的阳台栏板,应满足其刚度、强度及防护功能要求。
5.2.3安装太阳能集热器或光伏电池板的建筑,应设置安装和运行维护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或光伏电池板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5.2.4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使用条件采取防冻、防结霜、防过热、防热水渗漏、防雷、防雹、抗风、抗震和保证电气安全等技术措施。
建筑设计标准和碳排放数据
建筑设计标准和碳排放数据建筑设计标准和碳排放数据是两个密切相关的话题。
在建筑设计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一系列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性能。
同时,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碳排放数据在建筑设计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建筑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根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降低建筑能耗,减少碳排放。
2. 绿色建筑评价: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筑设计应符合绿色建筑的评价要求,包括建筑选址、能源利用、水资源管理、建筑材料、室内环境质量、建筑施工和运营管理等方面。
3. 建筑结构安全: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等标准,建筑设计应确保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能,能够承受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4. 建筑施工质量:根据《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5等标准,建筑设计应确保建筑施工的质量,包括材料、工艺、结构、设备等方面。
碳排放数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物的碳排放量:根据《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建筑物在设计、施工、使用和拆除等各个阶段的碳排放量应进行计算和分析,以评估建筑物的碳排放性能。
2. 碳排放指标:根据各类建筑的碳排放情况,制定各类建筑的碳排放指标,以指导建筑设计和施工。
3. 碳排放权交易:在公共建筑领域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公共建筑业主应当按照规定承担强制性减排任务。
4. 碳排放监测与统计: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能耗统计,对建筑物的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为政策制定和建筑节能减排提供依据。
总之,建筑设计标准和碳排放数据在建筑设计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建筑设计应遵循相关标准,充分考虑节能减排和碳排放性能,以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建筑发展目标。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第一章:前言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是当前全球热点话题,随着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的日益加剧,建筑节能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成为了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的制定对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的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助力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
第二章:建筑节能设计节能设计是建筑节能的首要环节,主要涉及建筑结构、设备、外墙材料等方面。
在建筑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建筑朝向、结构形式、采光、通风、保温隔热等因素,合理规划建筑空间,降低建筑能耗。
建筑节能设计需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标准和规定,采用节能建材、节能设备,保证建筑节能性能指标的实现。
第三章:建筑节能施工建筑节能施工是保证建筑节能性能实现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预处理、施工、验收和保养等阶段。
在建筑施工中要严格控制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合理施工工艺,确保建筑的节能性能指标得以实现。
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提高工人的素质和技能,保证施工质量,减少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建筑节能监理建筑节能监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监督、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在建筑节能监理中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节能标准,保证建筑的节能性能指标得以实现。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提高建筑施工的质量水平,减少资源的浪费,切实保护环境。
第五章:建筑节能使用建筑节能使用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建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在建筑使用中要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证建筑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节能。
同时,要加强对建筑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使用人员的节能意识,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增加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第六章:可再生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
一建法规关于碳排放管理
一建法规关于碳排放管理1、全部强制,必须严格执行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覆盖面广,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3、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4、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细化5、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用规范》提高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工性能限值要求,与大部分地区现行节能标准不同,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6。
新增温和地区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要求。
相比于《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22,《通用规范》新增温和A区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拓展工业标准适用范围,温和地区工业建筑严格执行。
7。
暖通空调系统效率和照明要求全面提升意义和制定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节能规范》)的推出,是为了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节能规范》贯彻了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精神,对提升建筑品质、促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突出了技术法规性质,从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既有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三个方面,明确了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管理的强制性指标及基本要求。
内容架构、要素构成、主要技术指标等与发达国家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接轨,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基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新建建筑节能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建筑和围护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暖通空调..........................................................................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给排水、电气及燃气......................................................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诊断、设计与评估.................................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围护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基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新建建筑节能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建筑和围护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暖通空调..........................................................................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给排水、电气及燃气......................................................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诊断、设计与评估.................................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围护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建筑设备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综合节能改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太阳能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地源热泵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空气源热泵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施工、调试及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围护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建筑设备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6.4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7运行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运行与维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节能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建筑分类及参数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不同气候区建筑设计平均能耗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D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起草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改善建筑室内环境,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管理,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应遵守本规范。
1.0.3本规范是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设计方法、材料、构件、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检验内容(方法)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经合规性判定,能够实现既定节能目标,且能保障建筑安全可靠,及正常使用,应允许使用。
1.0.4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建筑节能应以保证安全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室内环境参数和使用功能为前提,以降低建筑本身能源需求并降低建筑的化石能源消耗量为目标,并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2.0.2新建居住建筑的供暖和空调平均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30%;2.0.3新建公共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平均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20%。
2.0.4不同类型的建筑应按建筑分类分别满足相应性能要求。
建筑分类及参数计算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2.0.5不同气候区建筑设计平均能耗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
2.0.6建筑用能系统应设置能量计量装置,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应设置可再生能源及常规能源分项计量装置。
3新建建筑节能设计3.1一般规定3.1.1建筑群整体规划应减轻热岛效应;建筑的总体规划和总平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冬季日照,并应缩短能源供应输送距离。
当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时,应统筹规划。
3.1.2建筑节能应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通过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3.1.3工程设计变更后,应对建筑节能措施重新进行审核。
3.2建筑和围护结构3.2.1建筑的体形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居住建筑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3.2.1-1规定的限值。
当设计建筑不满足表3.2.1-1规定限值时,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表3.2.1-1 体形系数限值2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3.2.1-2规定的限值。
表3.2.1-2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限值3.2.2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3.2.2规定的限值。
当设计建筑不满足表3.2.2规定限值时,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的权衡判断。
表3.2.2 窗墙面积比限值注: 60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小于等于300至偏南小于60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小于等于300至偏西小于等于300的范围。
3.2.3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当不能满足本条的规定时,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的权衡判断。
3.2.4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
当不能满足本条的规定时,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的权衡判断。
3.2.5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外窗(包含阳台门)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其他地区每套居住建筑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5%。
2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甲类公共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通风开口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外墙面积的10%。
建筑中庭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
3.2.6遮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的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2除严寒地区外,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的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大于或等于0.5时,应采用活动式建筑外遮阳或活动式中置遮阳。
3建筑室内中庭应有遮阳设计。
4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必须采取建筑外遮阳措施,建筑外遮阳系数SD不应大于0.8。
3.2.7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当设计建筑不满足附录D规定限值时,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