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声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解读国家标准GB/T4959-2011《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数字 电路 ,经过 模/ ( D) 、数/ ( / 数 A/ 模 D A)转 换 ,完 成
对音频 信号 的加工 、处理 。它集延 时 、混 响 、压 扩 、记 录
L = M
删 =
L M R s+ 6 d B
R s+ 3 衄 M
() 4
() 5
为一体 ,在扩声技术 中得到 灵活地应用 。
在 标准修 订会 上专家们 指 出 ,据资料 统计 ,大多 数音 以 1为底的对数乘以1 。 0 0 乐 、语 言信号的峰值 因数为 1 ~ .。 因此 ,把测 试信号的 . 22 8
早 后期声 能比的测 量使用ML 信号 。ML 信号 即最 大 s S
峰值 因数定 为2 比较合 适的 。在测试 信号峰 值因数 为2 是 的 长度序列信号 ,一种周期性伪随机 二进制序列信号 ,是近些
因数存 在如 下关 系 :
三 M= L s+ 0l , R M 2 g () 1
此 ,将此 参数 的测量方 法列入 标准是 很有意 义的 。况且在 G 0 7 —0 6《 B5 3 12 0 厅堂扩 声系统 设计规 范》 ̄ GB T 2 0 9 0 / 8 4 —
2 1 厅堂 、体育场馆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中都 已将 “ 0 l《 早后 式中 : F .为 带宽限定的 ( c f 额定通带 )粉红噪声信号的峰值 因 数 。即:有效值 ( Ms )声压 级的长期平均值 R ] 上 R 值 MS 0 ]
So ndri f r e e t u en o c m n
2 1 1 月 3 日 , 国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 01 年 0 1
音响科技有限公 司等。在这些单位 的共同参与下 ,经过2 年多
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扩声最新的行业标准、规范及修改说明
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扩声最新标准和规范(2008年以后)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201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和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主持编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广东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声学研究所等13家单位参与编制。
尤其是其中第3.2.5(1、2)、3.5.6、3.5.7、3.6.7(1)、4.2.4、4.2.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附:《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强制条款3.2.5 紧急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
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
2、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12 dB。
3.5.6 火灾隐患地区使用的紧急广播传输线路及其线槽(或线管)应采用阻燃材料。
3.5. 7 具有室外传输线路(除光缆外)的公共广播系统应有防雷设施。
公共广播系统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3.6.7 用于火灾隐患区的紧急广播扬声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广播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
4.2.4 除用电力载波方式传输的公共广播线路外,其它公共广播线路均严禁与电力线路共管或共槽。
4.2.5 公共广播功率传输线路的绝缘电压等级必须与其额定传输电压相容;线路接头不应裸露;电位不等的接头必须分别进行绝缘处理。
注:本规范如有变化请以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物为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发布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4-2010)已于5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三级
语言扩声系统二级
最大声压级(空Biblioteka 稳定准峰值声压级(dB)1~6.3kHz范内平均声压级≥100dB
0.1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5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0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85dB
传输频率特性
0.05~10kHz以0.1~6.3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6.3kH内允许≤±4dB
传声增益(dB)
0.1~6.3kHz的平均值≥-4dB(戏剧演出)≥-8dB(音乐演出)
0.125~4.0kHz的平均值≥-8dB
0.25~4.0kHz的平均值≥-12dB
0.25~4.0kHz的平均值≥-14dB
声场不均匀度(0dB)
0.1kHz≤10dB,1.1/6.3 kHz≤8dB
1.0/4.0kHz≤8dB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准
国家标准《GYJ1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将此标准做为一个系统验收的参照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其标准如下表中所列:
分类特性
音乐扩声系统一级
音乐扩声系统二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一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二级
1.0/4.0kHz≤10dB
1.0/4.0kHz≤10dB
0.063~8.0kHz以0.1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25~4.0kHz内允许≤±4dB
0.1~6.3kHz以0.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0dB,且在0.25~4.0kHz内允许+4~-6dB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WH-T 18-2003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
用语言传输指数法(STI 法)在某些条件下的一种简化形式测得的与可懂度有关的语言传输 质量数据。 4、 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
有关各类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参照下列表格及说明。其中,观众区的声学环 境以混响场为主的演出场所为室内演出场所,而观众区的声学环境以自由场为主的演出场的为室 外演出场所。 4.1 音乐、歌剧扩声系统
内平均声 允许≤±4dB;63
声评价曲
平均值≥-8 Hz、4000Hz、 z;1000Hz)
评价
内
级
压级≥100 Hz~125Hz 和 500
dB
5000Hz≤8dB
线 曲线
dB
0Hz~8000Hz 的
允许范围见图 9
以 125Hz~5000H
125Hz≤14d
室
三
125Hz~50 z 的平均声压级为 125HZ~5 B;500Hz、1
100HZ≤10dB;5
100Hz~63
00Hz 范围 均声压级为 0dB,在此频
00Hz、1000Hz、2 ≤5%(50 ≤NR30 ≤NR25
00Hz 的平
内平均声 带内允许≤±4dB;50Hz
000Hz、4000Hz、 0Hz;100 噪声评 噪声评
均值≥-8dB
压级≥105 ~100Hz 和 6300Hz~12
当扩声系统工作在最高可用增益状态下,关闭场内所有噪声源并将传声器的输入口短路时, 所测得的总噪声。 3.11 总噪声 over all noise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语言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90dB(250~4000Hz)传输频率特性:250~4000Hz(+4~-6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12dB(250Hz~4000Hz)总噪声级:≤NR30音乐与语言兼用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98dB(125~4000Hz)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总噪声级:≤NR30?音乐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103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100~63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100Hz≤8dB;≤8dB(中心频率为1000~6300Hz)传声增益:≥-8dB(100Hz~6300Hz)(音乐);平均≥-4dB(戏曲)总噪声级:≤NR25体育馆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仅供固定安装扩声系统设计时使用)最大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10dB(125Hz~4000Hz)系统噪声: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噪声干扰(如交流噪声等)体育场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仅供固定安装扩声系统设计时使用)最大声压级:≥98dB传输频率特性:以250~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 dB~-6 dB的变化声场不均匀度:中心频率1000Hz,4000Hz时,大部分区域≤10dB传声增益:250Hz~4000Hz? ≥-12dB系统噪声: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噪声干扰(如交流噪声等)歌舞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最大声压级:≥103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80~8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6300Hz)≤10dB(中心频率为100Hz)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总噪声级:≤NR40失真度:7%迪斯科歌舞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只在舞池考核)最大声压级:≥110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80~8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6300Hz)≤10dB(中心频率为100Hz)总噪声级:≤NR40失真度:7%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准国家标准《GYJ1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要求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专业国家声学扩声系统标准
室外
三级
200Hz~4000Hz范 围内平均声压级 ≥96dB(话剧、曲 艺);≥ 100dB(戏剧、戏 曲) 最大声压级(dB)
以200Hz~4000Hz的平均 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 200Hz~4000Hz 200Hz、500Hz、 允许范围:-4dB~+ 的平均值大于或 1000Hz、2000Hz、 4dB;100~200Hz和4000~ 等于-8dB 4000Hz≤8dB 5000Hz的允许范围看图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文艺演出 类扩声系 统声学特 性指标
一级
额定通带内:大 于或等于106dB
100Hz时小于或等于 100~8000Hz的 10dB;1000Hz时小于 平均值大于或等 或等于6dB;8000Hz 于-8dB 时小于或等于+8dB 125~6300Hz的 100Hz、4000Hz小于 平均值大于或等 或等于+8dB 于-8dB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80Hz≤12dB;500Hz 80~8000Hz的平 、1000Hz、2000Hz 均值大于或等于 、4000Hz、8000Hz -4dB ≤10dB; 100Hz≤10dB;500Hz 100~63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6300Hz 于-8dB ≤8dB 100Hz≤14dB;500Hz 100~63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6300Hz 于-6dB ≤10dB 125Hz≤10dB;500Hz 125~50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5000Hz 于-8dB ≤8dB 125Hz≤14dB;500Hz 125~50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5000Hz 于-8dB ≤10dB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扩声类标准
目录目录 (1)表1-1 文艺演出类扩声系统标准(音乐类) (2)表1-2 多用途类扩声系统标准(语言与音乐兼用类) (3)表1-3 会议类扩声系统标准(语言类) (5)表1-4 歌厅、卡拉OK厅扩声系统标准 (7)表1-5 歌舞厅扩声系统标准 (9)表1-6 迪斯科舞厅扩声系统标准 (11)表1-7 体育馆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12)表1-8 体育场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14)表1-9 音乐扩声系统标准 (16)表1-10 语言和音乐兼用的扩声系统标准 (17)表1-11 语言扩声系统标准 (19)表1-1 文艺演出类扩声系统标准(音乐类)等级最大声压级(dB)传输频率特性稳态声场不均匀度(dB)传声增益(dB)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系统总噪声级一级≥106dB以80~8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的变化;40~80Hz和8000~16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1.1.1100Hz≤10dB1000Hz≤6dB8000Hz≤8dB100Hz~8000Hz≥-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0二级≥103dB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OdB,在此频带允许范围:±4dB;50~1OOHz,6300~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1.1.21000Hz、4000Hz≤8dB125Hz~6300Hz≥-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0图1.1.1文艺演出类一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图1.1.2文艺演出类二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表1-2 多用途类扩声系统标准(语言与音乐兼用类)等级最大声压级(dB)传输频率特性稳态声场不均匀度(dB)传声增益(dB)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系统总噪声级一级≥103dB以100~63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的变化;50~100Hz和6300~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1.2.11000Hz≤6dB4000Hz≤8dB125Hz~6300Hz≥-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0二级≥98dB以 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O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4dB;63 ~125Hz 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1.2.21000Hz、4000Hz≤8dB125Hz~4000Hz≥-10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5图1.2.1 多用途类一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图1.2.2 多用途类二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表1-3 会议类扩声系统标准(语言类)等级最大声压级(dB)传输频率特性稳态声场不均匀度(dB)传声增益(dB)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系统总噪声级一级≥98dB以125~4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6dB的变化;63 ~125 Hz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1.3.11000Hz,4000Hz≤8dB125Hz~4000Hz≥-10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0二级≥95dB以125~4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6dB的变化63~125 Hz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1.3.21000Hz,4000Hz≤10dB125Hz~4000Hz≥-12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5图1.3.1会议类一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图1.3.2会议类二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表1-4 歌厅、卡拉OK厅扩声系统标准图1.4.1歌厅、卡拉OK厅一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图1.4.2歌厅、卡拉OK厅二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图1.4.3卡拉OK厅二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表1-5 歌舞厅扩声系统标准注意:一级歌厅声场不均匀度舞池与座席分别考核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压级,正常使用应在96dB以下为宜,短时间最大声压级应控制在110dB以内。
乙级体育场馆的扩声设计标准
乙级体育场馆的扩声设计标准
乙级体育场馆的扩声设计标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最大声压级:乙级体育场馆的扩声系统最大声压级应不低于85dB,
且在观众席和比赛场地的每个测试点,最大声压级不应高于110dB。
2.传输频率特性:扩声系统的传输频率特性应在50Hz-15kHz的范围
内,且在各频率点的偏差均应在±1dB的范围内。
3.传声增益:扩声系统的传声增益不应低于85dB。
4.声场不均匀度:在比赛场地和观众席的各个测试点,声场不均匀
度不应大于±3dB。
5.系统噪声:扩声系统的噪声水平应不大于二级(B类)噪声极限
值。
6.扬声器布置:扬声器的布置应覆盖整个观众席和比赛场地,并尽
量使声场均匀,不应出现死区。
7.听闻条件:扩声系统应具有清晰的听闻条件,良好的方向感和节
目的保真度。
8.系统稳定性:扩声系统应能够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保持稳定,不
会因为环境、电源等因素影响其工作效果。
9.系统可靠性:扩声系统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在演出、比赛等重
要活动中不会出现失灵或者故障。
以上是乙级体育场馆的扩声设计标准,具体设计过程中还需要根据体育场馆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设计。
体育场国内、国际扩声标准比对表格
暂未见相关规定
with deviations in overall not less than STI
direct sound levels across 0.55 in the fixed
the spectator seating not spectator seating
exceeding +/-3.5dB(A). areas.
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
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6dB~+4dB;
-12dB
二级
额定通带内:大于或 63Hz~125Hz,4000Hz~8000Hz的允许
等于100dB
范围;
1000Hz、4000Hz大部分区域小于 或等于10dB
-6dB~-12dB(-6dB/oct)
≥ 0.5
NR-25
NR-35
参考GB/T 280492011
等级
最大声压级 (峰值)
国标、FIFA、UEFA 体育场扩声指标比对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语言传输指数 STIPA
系统总噪 声级
总噪声级
备注
以125Hz~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 125Hz~4000Hz的
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
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4dB~+4dB;
-10dB。
The system must be free of distortion, hiss and hum. 系统必须没有失真、嘶嘶 声和嗡嗡声 。
UEFA赛场 要求相关
规范Design by TT Nhomakorabea一级
额定通带内:大于或 63Hz~125Hz,4000Hz~8000Hz的允许
扩声标准及多功能案例
一、概述本厅主要作为报告厅,同时兼有小型文艺演出功能。
因此,其扩声系统按国家标准GB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中多用途类1级指标设计;视频部分为两侧大屏幕多媒体投影显示系统,符合国家标准GB50464-2008《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业主对其设计要求是:在确保功能完善、设计先进、品质可靠和使用简便的前提下尽量节约资金,力求高性价比。
本厅容积约为4500立方米。
观众厅深度18米、宽35米、高6米;舞台宽14米、深8米,观众厅共有座位656座,其平面图见图1,建筑装潢效果图见图2。
由图可见,该厅采用敞开式舞台,观众厅围绕舞台3个面,有点类似音乐厅的形式,这就给扩声系统扬声器的布局和显示系统屏幕的位置等带来一定特殊性。
建声设计主要考虑语言清晰度要求,文艺演出时另加电子混响。
其观众厅侧墙采用两种不同吸声特性木质吸声板,顶部为阶梯状造型并敷设铝塑板,有一定的共振吸声效果。
观众半场时实测全频混响时间在1.5秒以下。
二、系统设计系统设计的原则是:满足使用功能并具有良好的先进性、易用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修性。
扩声系统采用了EASE声频设计软件进行了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声场模拟。
系统方框图见图3。
1、扩声系统由于观众厅围绕舞台3个面,因此本厅采用立体声扩声已没有意义,故采用单声道扩声;而为了有较好的声像一致性,采用集中扩声方式。
主席台设置8只会议发言用传声器。
为方便调音人员操作,将8只传声器接至8路智能混音器,以自动选择发言传声器信号,避免多只传声器同时打开减低传声增益、增加声反馈的可能性。
智能混音器输出经图示均衡器进行均衡处理后送至调音台第1通道;无线传声器接收机输出送入调音台第3~6通道;演唱和乐器传声器分别送入调音台第9~12和13~16通道。
供电声乐器或前置调音台使用的舞台线路信号送至调音台17和18通道;DVD播放机、硬/光盘录像机和笔记本电脑输出的声频信号经音视频选择器选择一路送至调音台21和22通道。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体育场馆扩声标准与具体措施
体育馆建筑声学设计的有关标准国家建设部近年先后颁发了JGJ/T131-2000<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和JGJ/31-2003<体育建筑设计规范>两个文件,其中有关建声设计的指标及要求有以下几点:〔1〕体育馆建筑声学条件应以保证语言清晰为主。
〔2〕不得产生明显的声聚焦、回声、颤动回声等音质缺陷。
〔3〕中小型体育馆混响时间在500-1000Hz范围内宜设置:1.3-1.5s。
各频率混响时间相对于500-1000Hz混响时间的比值:频率〔Hz〕12525020004000比值1.0-1.31.0-1.10.9-1.00.8-0.9〔4〕大厅上空应设置吸声材料或吸声构造。
〔5〕大厅四周的玻璃窗应设有吸声效果的窗帘。
〔6〕大面积墙面应做吸声处理。
〔7〕比赛场地周围的矮墙、看台栏板宜设置吸声构造,或控制倾斜角度和造型。
四、体育馆常见的声学缺陷近年体育馆的建筑造型和结构大量采用暴露网架、不设吊顶甚至采用透光的屋顶材料,并流行弧形拱顶、圆形墙体和大面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等形式,这都极易造成较严重的声学缺陷。
而且建筑声学的设计项目往往是在建筑土建设计、装饰设计甚至施工的后期才介入,由于基本的建筑造型方面已难以改变,唯一办法是从声学装修结构方面进行调整和改造。
这就大大增加了设计和施工的难度.上述建筑结构造成的常见声学缺陷如:1、声聚焦声音在遇到凹的墙面或天花棚顶时将会产生声聚焦,使某些点或某些区域的声压级远远大于其它位置,导致声场分布极不均匀,出现"声染色"和"声反馈啸叫"等音质缺陷。
体育馆的弧形拱顶和圆形墙体,是典型的容易产生声聚焦的结构。
2、颤动回声在室内的一对平行墙之间,一个声音在两墙壁间来回反射产生多个重复的声音,称为颤动回声。
这在体育馆的大面积墙面以及比赛场地周围的矮墙和看台栏板等处最易产生。
3、混响时间偏长和一般剧场、音乐厅、会议厅等厅堂相比,体育馆能做吸声处理的表面积比较少,所以混响时间普遍偏长。
演出场所扩音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WHT 1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WH/T 18-2003演出场所扩音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摘要)1.音乐、歌剧扩声系统: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一级标准(室内):最大声压级(dB):80Hz~80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9dB;传输频率特性:以80~8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40Hz~80Hz和8000Hz~160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1;传声增益(dB):80Hz~8000Hz≥-6dB;声场不均匀度(dB):80Hz≤10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8000Hz≤6dB16000Hz≤8dB总噪声级:≤NR25噪声评价曲线;失真度(%):500Hz,1000Hz≤3% ;系统噪声:≤NR20噪声评价曲线。
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一级标准(室外):最大声压级(dB):80Hz~80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9dB;传输频率特性:以80Hz~8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40Hz~80Hz和8000Hz~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2;传声增益(dB):80Hz~8000Hz≥-4dB;声场不均匀度(dB):80Hz≤12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8000Hz≤10dB12500Hz≤12dB总噪声级:≤NR50噪声评价曲线;失真度(%):500Hz,1000Hz≤3 ;系统噪声:≤35dB 。
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二级标准(室内):最大声压级(dB):100Hz~63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以100Hz~6300Hz 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50Hz~100Hz和6300Hz~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3;传声增益(dB):100Hz~6300Hz≥-8dB;声场不均匀度(dB):100Hz≤10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6300Hz≤8dB 总噪声级:≤NR30噪声评价曲线;失真度(%):500Hz,1000Hz≤5% ;系统噪声:≤NR25噪声评价曲线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二级标准(室外):最大声压级(dB):100Hz~63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以100Hz~63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50Hz~100Hz和6300Hz~100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4;传声增益(dB):100Hz~6300Hz≥-6dB;声场不均匀度(dB):100Hz≤4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8000Hz≤10dB 总噪声级:不考核;失真度(%):不考核;系统噪声:≤40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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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4959-95《厅堂扩声特性的测量方法》
GYJ25-86)《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GB 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文艺演出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等级
最大声压级(DB)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
稳态声场
不均匀度DB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
稳态声场
不均匀度DB
早后期声能比DB
系统总噪声级
一级
额定通道内≥103DB
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4DB;
125HZ~6300HZ的平均值≥-8DB
1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6DB
4000HZ≤+8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3DB
NR-20
二级
额定通道内≥103DB
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4DB;
125HZ~6300HZ的平均值≥-8DB
1000HZ、8000HZ≤+8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3DB
NR-20
多用途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等级
最大声压级(DB)
NR-20
二级
额定通道内≥98DB
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4DB;
125HZ~4000HZ的平均值≥-10DB
1000HZ、8000HZ≤+8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3DB
NR-25
会议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等级
最大声压级(DB)
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干扰声
二级
额定通道内
≥98DB
以250-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6DB的变化;
250HZ~4000HZ的平均值
≥-12DB
中心频率为1000HZ
4000HZ(1/3倍频程带宽)时,大部分区域不均匀度≤+10DB
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干扰声
三级
额定通道内
≥90DB
以250-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10DB的变化;
250HZ~4000HZ的平均值
≥-14DB
中心频率为1000HZ
4000HZ(1/3倍频程带宽)时,大部分区域不均匀度≤+10DB
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干扰声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
稳态声场
不均匀度(DB)
早后期声能比DB
系统总噪声级
一级
额定通道内
≥98DB
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4DB;
125HZ~4000HZ的平均值≥-10DB
1000HZ
4000HZ
≤+8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3DB
NR-20
二级
额定通道内
≥95DB
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4DB;
125HZ~4000HZ的平均值≥-12DB
1000HZ
8000HZ
≤+10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
≥+3DB
NR-25
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范:JGJ/T 131-2000一级扩声标准最大声压级(DB)为:
等级
最大声压级(DB)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
声场不均匀度(DB)
系统噪声
一级
额定通道内
≥105DB
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的变化;
125HZ~4000HZ的平均值
≥-10DB
中心频率为1000HZ
4000HZ(1/3倍频程带宽)时,大部分区域不均匀度≤+8DB
早后期声能比DB
系统总噪声级
一级
额定通道内≥106DB
以80-8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4DB;
100HZ~8000HZ的平均值≥-8DB
100HZ≤+10DB 1000HZ≤+6DB 8000HZ≤+8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3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