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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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分包行为,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活动。

二、分包的定义和范围(一)分包的定义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二)分包的范围分包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一般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如钢结构、消防工程等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如砌砖、抹灰等分包给劳务企业。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资格审查(一)选择原则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技术能力、报价等因素。

(二)资格审查1、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2、考察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了解其施工能力和质量水平。

3、了解分包单位的信誉情况,包括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

四、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审批分包合同签订前,应按照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公平合理。

五、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一)质量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计划,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要点。

2、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3、分包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二)进度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总体进度计划,并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纳入其中。

2、定期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析进度偏差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3、要求分包单位按时提交进度报告,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三)安全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

2、监督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分包管理是指总包单位将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委托给其他承包商承担的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完整版本。

一、分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分包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承包商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原则:分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2)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地选择分包商;(3)成本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4)风险管理: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5)合同履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6)质量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7)信息共享:及时分享关于分包工程的信息。

二、分包管理的流程:1.需求确认:总包单位确定需要分包的工程内容,并制定相关需求和标准。

2.分包策划:总包单位根据分包需求和标准,制定分包策划方案,并明确分包方式和分包工程的范围。

3.分包商选择:总包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分包商,充分保证公平竞争。

4.分包合同签订:总包单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约定的工程内容。

5.分包工程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

6.进度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符合预期。

7.质量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控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8.成本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成本进行预算和管理,确保在预定的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项目。

9.风险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分包商能够履行合同和工程要求。

10.信息共享:总包单位和分包商之间进行及时的信息共享,保持沟通畅通。

三、分包管理的责任和权益:1.总包单位的责任:总包单位有责任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分包管理办法(范文)

分包管理办法(范文)

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分包环节的组织监控管理,使分包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明确责任,堵塞漏洞,防止公司经济利益及声誉受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分为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第三条公司工程中心负责公司工程分包的管理、监督工作,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分包的实施工作。

公司内审部负责公司工程分包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应当遵守总包合同约定,应当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管控。

第二章分包申请与审批第五条项目中标后(非招投标项目,项目合同签订后)实施前,工程部门编制施工成本预算,报送内审部审核,内审部审核后标明核价,报送财务部并同时抄送总裁一份。

财务部收到内审部审核的施工成本预算、采购成本预算后,结合财务成本情况,汇总形成《项目预算表》,报总裁审批。

总裁审批后,财务部将审批结果抄送采购部、工程部门、内审部及相关部门。

第六条工程部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任务等情况需要,从工程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资源配置等方面分析拟定分包方案,填写《工程分包申请表》提出分包申请,由部门内逐级审核确认后,经采购部、内审部、财务部部门等审核、分管副总裁或总裁审批。

第三章分包商的甄选与确定第七条分包商资源库(一)工程部负责搜集分包商档案信息并建立分包商资源库。

1、分包商来源可以由各部门推荐,推荐人需填写《施工单位推荐表》,并由推荐人签署推荐意见。

《施工单位推荐表》由工程部负责收集并对其经营范围、资质等级、市场信誉、施工经验、历史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择优甄选。

档案库内的分包商基数至少保持在20家范围内管理。

2、分包商档案信息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法人、联系人、技术等级和能力,包括经营资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及近几年已做工程经历、合作项目、项目规模、质量等级等;及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关的施工队伍的人员素质、劳动保险、特殊工种的等级证书情况等。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工程施工功课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中某些机械功课任务或劳务功课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功课,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

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维护企业和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三、分包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分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2. 优质高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的分包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3. 公平公正:分包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参与方公平竞争。

4. 依法依规: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分包管理职责1.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分包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分包计划,监督分包实施。

2. 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包工作,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合同。

3. 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五、分包程序1. 编制分包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等因素,编制分包计划,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发布招标信息:项目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3. 组织投标:项目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 签订分包合同:中标单位与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包监督管理1.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2.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分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对分包单位违反合同、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处理。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项目部设立分包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分包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施工分包计划和方案;2. 制定分包合同和协议;3. 监督分包单位施工并进行验收;4. 协调分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的工作;5. 处理分包单位的纠纷和异议。

三、分包管理1. 选包原则按照招标规定和资质要求,选取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

2. 签订合同与选定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工程量、价格、质量要求、工期等。

3. 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4. 施工计划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总体计划和进度计划制定分包施工计划,定期报告项目部审批。

5. 施工过程管理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6. 质量验收分包单位完成分包项目后,项目部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对不合格部分应要求分包单位进行整改。

7. 保养维护项目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工程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分包费用管理1. 分包费用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格支付分包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给分包单位。

2. 结算支付项目部对分包费用进行结算,经分包单位确认后支付。

3. 税务管理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协助分包单位进行税务管理。

五、安全管理1. 安全保障项目部要求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员工安全施工。

2. 安全检查项目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

3. 突发事件处理项目部应组织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工程安全。

六、质量管理1. 质量要求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分包单位应按要求执行。

2. 质量检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质量验收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分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商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进度,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第二条分包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注册登记,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分包商应当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技术实力,在类似工程项目中有成功施工经验,并能提供相关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

第四条分包商应当具备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协同配合和有效沟通。

第三章:分包商的评选和合同签订第五条委托人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分包商的评选,明确评选标准和程序,并依法发布招标公告。

第六条分包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料,并参加开标,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分包商。

第七条中标分包商和委托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工程报酬等主要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四章:分包工程的管理第八条分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人交付的分包工程。

第九条分包商应当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和资源,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第十条分包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安全与环保管理第十一条分包商应当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分包商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使用资源,防止环境污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委托人负责监督分包商的安全和环保工作,指导分包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环保措施,并协助分包商解决相关问题。

第六章:分包商的权益与义务第十四条分包商有权依法获得合同约定的工程报酬,并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十五条分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责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分包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及时性,保障公司和分包商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结算活动。

二、分包结算的原则1、合同原则:分包结算必须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包括工作内容、单价、计量方式、付款方式等。

2、公正公平原则:结算过程应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分包商一视同仁,确保结算结果真实反映分包商的实际工作和投入。

3、准确性原则:结算数据应准确无误,计量和计价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

4、及时性原则:分包结算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及时支付分包商款项,以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结算的流程1、提交结算申请分包商在完成分包工作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格式向项目经理部提交结算申请。

结算申请应包括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质量验收情况等相关资料。

2、审核结算申请项目经理部收到分包商的结算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工作内容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2)工作量的计算是否准确;(3)质量验收是否合格;(4)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分包商沟通并要求其补充或修改相关资料。

3、现场核实对于重要的分包项目或存在争议的结算内容,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现场核实的重点包括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工程量的真实性等。

4、编制结算报告审核通过后,项目经理部的造价人员应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分包结算报告。

结算报告应包括分包商的基本信息、结算金额、计算过程、扣款情况等。

5、内部审批结算报告编制完成后,依次提交项目经理、工程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查,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6、与分包商沟通确认审批通过的结算报告应与分包商进行沟通确认。

分包商如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7、结算支付双方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分包商款项。

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分包工程及劳务队伍管理,规范分包管理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及工期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某某集团有限公司采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方式组织各种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均适用本办法。

工程队和职工架子队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项目部在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管理的前提下,实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将工程的部分专业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劳务分包是指将工程的建筑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

第四条项目部是受公司委派,全权负责履行合同的派出机构,经法人代表授权后方可对外分包工程。

项目部必须把分包队伍的管理纳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范畴,并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及本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五条分包队伍必须是具有同类工程施工能力和相应资质等级并能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严禁将工程分包给无法人资格、无资质、无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禁止分包队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

第六条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企业资质设2至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园林古建筑、爆破与拆除、电信工程、管道工程等。

第七条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1至2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

如同时发生多类作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

第八条项目部直接对建设单位和公司负责,分包队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成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分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成本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分包商管理程序,使分包商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分包商,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与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建筑业企业,分包商分为劳务分包商和专业分包商。

第三条本项目的各项施工任务,原则上优先保证公司内部队伍生产任务,凡需使用分包商,须提前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报经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

第四条分包商管理基本程序一、分包策划:在项目正式开工前,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工期要求,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

二、策划报批:项目部将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初审后,由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三、严格执行分包商《资格准入证》招投标制度,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分包商参加由公司指导、项目组织的分包商招投标程序。

四、项目确定中标单位后,通过OA及时将中标单位相关资料上报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项目上报的分包商中标情况情况,批准中标的分包单位,项目计划部及时完善信息化系统相关信息的录入并签订分包合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专职副书记、项目副职成员:各部室负责人第六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工程项目部分包商管理实施细则。

二、与公司策划小组共同编制分包策划方案,拟定项目分包商承包方案。

三、负责分包商公司的资格审查、招标,合同评审、签订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并履行报批程序。

四、定期对分包商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并建立分包商队伍信誉档案、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七条计划部长为本级分包商管理的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本级分包商考核评审的责任人。

第三章分包商准入条件第八条为充分吸纳、利用社会优质分包资源,创建市场化运作、合作共赢的分包机制。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商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责任本钱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分包商管理程序,使分包商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相干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的分包商,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与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建筑业企业,分包商分为劳务分包商和专业分包商。

第3条本项目的各项施工任务,原则上优先保证公司内部队伍生产任务,凡需使用分包商,须提早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报经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

第4条分包商管理基本程序1、分包策划:在项目正式开工前,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工期要求,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

2、策划报批:项目部将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初审后,由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实行。

3、严格履行分包商《资历准入证》招投标制度,通过资历审查的合格分包商参加由公司指点、项目组织的分包商招投标程序。

4、项目肯定中标单位后,通过OA及时将中标单位相干资料上报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项目上报的分包商中标情况情况,批准中标的分包单位,项目计划部及时完善信息化系统相干信息的录入并签订分包合同。

第2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5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专职副书记、项目副职成员:各部室负责人第6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工程项目部份包商管理实行细则。

2、与公司策划小组共同编制分包策划方案,拟定项目分包商承包方案。

3、负责分包商公司的资历审查、招标,合同评审、签订和履行、实行合同及结算并实行报批程序。

4、定期对分包商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并建立分包商队伍信誉档案、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7条计划部长为本级分包商管理的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本级分包商考核评审的责任人。

分包商(供应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供应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商(供应商)管理,保障供应,优化分包商(供应商)结构,提高公司供方管理水平,确保供方评审与管理公开、透明、清晰,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技术分包专业化、劳务分包直接化、物资采购直销化、合作风险最小化”的原则,逐步培育以优质分包商(供应商)为主的服务供应群体,满足公司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所有项目有关的分包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供方”)管理活动。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本办法的管理原则(一)信息公开: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供方管理的所有程序和信息一律公开。

(二)制度透明:必须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供方管理程序、评价等措施及其变化的情况(如修改、增补或废除等),不公布的不得执行,同时还应将这些管理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三)流程清晰:供方管理各项流程流转清晰,节点内容简明扼要、清晰易懂、责权分明,流程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四)资源共享:各XX部的供方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增强供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第三章合格供方定义第五条本办法中的供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政府允许的经营范围内,有合法经营与生产资质,有能力向公司提供技术分包、设备材料、土建安装、设备调试、劳务分包或产品包装、运输、货运代理等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六条合格供方是指按照供方评审程序的规定,经公司评审通过、可以开展合作的供方。

在合格供方名单范围内,各XX部可以正常实施采购无需经过对供方资格的审批。

第四章部门职责第七条XXXX部对项目采购业务相关的供应商实施归口管理。

职责为:(一)负责制定供方管理相关制度。

(二)负责定期维护、发布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建立、维护公司合格供方信息库。

(三)负责供方的准入、档案的建立和维护、登记分类、考核和评级等工作。

第八条XXXX部职责:参与供方评审,并负责审查供方合规经营行为。

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篇)

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篇)

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分包队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维护劳动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和财产权,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中使用分包队伍的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包括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条分包队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分包队伍的安全责任第四条分包队伍在参与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划定责任范围,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分包队伍的安全责任由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双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责任。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其具备从事工程施工的能力。

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当对其所负责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分包队伍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和操作规程,做到合法合规施工。

第九条分包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第十条分包队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合理选择和使用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分包队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分包队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分包队伍应当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设置标识和警示牌,引导工人进行安全作业。

第十四条分包队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等基本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工人的劳动环境安全。

第十五条分包队伍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和安全要求,做好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XX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作业队及人员的安全管理。

四.管理规定:1.分包队伍安全资格审查程序,分包队伍入场前首先由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符合规定者,进行登记、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一式四份。

同时将所需填写内容写准。

双方互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安全部门审批后,分包队伍方能入场施工,并接受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未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不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一律不准施工。

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符合作业条件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分包作业队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尊重和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下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方案,须报总包方审批确认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工程师的安全技术交底,掌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施工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办法

施工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办法

施工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专业分包管理,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收益,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实施完成的活动。

总承包方控制分包方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资金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业分包范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规定的36项专业承包资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职能部门职责(一)工程管理部:是集团专业分包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对分公司、区域及专业公司的专业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服务。

(二)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专业分包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的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的检查和审核工作、安全投入的监督审核。

(三)集采集控中心:具体负责合格专业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的指导,按时发布集团《合格专业分包方名册》,专业分包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四)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专业分包合同的管理和结算等工作。

(五)技术质量部: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业工程施工方案的论证和审批进行监督,以及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专业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监督检查。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及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查,监督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的落实情况。

(六)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效地专业分包合同及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审核,并按合同支付专业分包工程款和发票的索取。

(七)权益管理部:负责对专业分包工程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

(八)其他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分公司、区域及专业公司职能分公司、区域及专业公司是专业分包管理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对专业分包方进行选择和评价;组织实施专业分包招投标工作及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专业公司的资格预审;负责专业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及备案;负责组织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的论证及评审;落实、监督专业分包合同的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专业分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宜;并制定相关制度对项目部专业分包管理实施检查、考核;定期上报专业分包方的不良记录。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专业工程分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的专业工程分包活动。

二、专业工程分包的定义和范围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专业工程分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

三、专业工程分包的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专业工程分包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合同约定,严禁违法分包和转包。

2、质量安全第一原则: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3、择优选择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信誉良好、业绩突出、实力雄厚的分包单位。

4、统一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四、专业工程分包的条件1、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分包单位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装备、施工能力和管理经验。

3、分包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专业工程分包的审批流程1、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专业工程分包计划,包括分包工程的范围、内容、预计金额等。

2、对拟分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进行市场调研,收集潜在分包单位的信息,并进行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合格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向其发出招标文件,包括分包工程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报价方式等。

4、分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5、总承包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6、中标单位确定后,总承包单位应与其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总则1、为了使在本项⽬承担施⼯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作满⾜我公司项⽬管理要求,确保施⼯管理的各项⼯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实现我项⽬的管理⽬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于进⼊我们项⽬管理现场内的任何⼀家分包单位。

⼆、进场须知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经理部所签发的⼊场许可证,⽅可进场。

2、办理⼊场许可证的条件:(1)、持有本项⽬的施⼯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的委托书(通知)。

(2)、提供以下资料:3、记录:分承包商进场许可证三、教育培训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全⾯了解施⼯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素质符合我项⽬要求,必须进⾏教育培训⼯作。

2、⼯⼈素质教育(1)教育培训⼯作由项⽬经理部负责,培训⼤纲见下表。

(2)由分包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要求的,现⾏、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项⽬经理部备案。

(3)项⽬经理部组织对⼯⼈的技术素质教育⼯作。

所有分项⼯程开⼯前,由施⼯员召集,专业施⼯管理⼈员或分包主管⼯长主持对施⼯⼈员进⾏专项教育,使⼯⼈对所施⼯的分项⼯程充分了解。

要求⼯⼈知道分项⼯程的⼯期要求,施⼯⽅法,施⼯要点,⼯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明施⼯成品保护要求。

未对⼯⼈进⾏教育的分项⼯程不允许开⼯。

(4)各分包必须配⼀名素质较⾼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培训⼤纲3、安全教育(1)项⽬经理部安全员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场安全教育。

由安全员组织,⽣产经理协助。

经考试合格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

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员不得参加施⼯⽣产。

(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主管⽇常的安全⽣产及⽂明施⼯管理⼯作,分包队伍中每50⼈要设⼀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要设兼职安全员,独⽴承担分包任务的施⼯队,要建⽴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员。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xx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辖区内的施工、设备安装、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章分包的定义及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专业项目发包给其他企业施工。

第五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分包计划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二)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三)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合同总量的30%;(四)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五)分包人的分包范围必须与合同约定的内容相符;(六)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七)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层层分包。

第六条承包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法分包行为:(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二)有资质证书的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分包工程的;或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分包工程的;(三)将不允许分包的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四)在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五)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分包的;或分包人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六)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的。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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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办法1.目的本《办法》对项目分包队伍的管理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并以此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的目的。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所有分包方(包括业主指定分包方),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分包均必须遵照执行。

3.制定依据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保证手册》;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保证程序文件》;中建一局四公司《项目管理手册》等;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卫管理手册》;中建一局四公司国恒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办法;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卫管理体系文件;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规范等。

4.职责4.1项目行政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保卫管理、后勤管理,以及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4.2项目技术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技术管理、计量管理;4.3项目工程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计划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4.4项目质检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4.5项目安监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4.6项目机电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4.7项目商务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4.8项目物资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物资管理。

5.工作程序5.1进场管理5.1.1程序5.1.1.1分包方要在进场前一周内向我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必须与身份证复印件相符),经我方行政部会同安监部审核后向分包方出具进场通知,并通知现场警卫。

分包方要在指定时间按经审核的花名册组织人员如数进场。

5.1.1.2•分包方人员要在入场15天内办理完以下证件:现场出入证、健康证、暂住证及就业证,证件不全人员应在二日内清退出场。

5.1.1.3分包方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合同确定后提出办公、•住宿用房的数量及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合同签订后由我方行政部统一安排。

分包方人员入住后应严格遵守我方后勤管理规定,违反规定按本<<办法>>5.11后勤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5.1.1.4分包方必须按本<<办法>>之5.2教育培训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入场教育,教育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5.1.2处罚5.1.2.1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1条款,每查出1人与入场花名册不符罚款50—100元,并勒令被查者立刻退场。

5.1.2.2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2条款,每查出1人证件不齐 (现场出入证、健康证、暂住证及就业证)且未按规定清退出场的,对分包方处以50—100元罚款,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承担。

5.1.2.3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4条款,每查出1人未经培训进入施工岗位工作,罚款50—100元。

5.2教育培训管理5.2.1程序5.2.1.1我方行政部是对分包方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项目其它部门负责根据各分包方进场实际情况,•按教育培训大纲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分包方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现场施工。

5.2.1.2教育培训的内容按阶段划分为:──入场教育(我方安监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教育(详细内容见教育培训大纲)5.2.1.3教育培训大纲教育培训大纲进场教育内容课时教育部门考核方式标准参加人员消防保卫 1 我方安监部、行政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全体人员质量管理 2 我方质量总监考勤及签认牢记质量方针及目标分包管理人员计划管理 1 我方工程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生产管理 1 我方工程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文明施工管理0.5 我方工程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成品保护0.5 我方工程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现场物资 1 我方物资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技术管理 2 我方技术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技术资料管理 2 我方技术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后勤管理 1 我方行政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全体人员统计及工程款结算 1 我方商务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代表及经营人员施工中教育安全教育各类安全规定特殊作业规定4或8小时各分包方我方安全总监各分包方开卷考试验证90分合格分包全体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技术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我方技术部现场操作符合有关规定专业施工人员分项工程开工前我方技术部制作样板符合国家规定分项施工全体人员安全教育标准、规范处罚规定每周不少于2小时分包自行组织考勤分包全体人员5.2.1.4实施及处罚(1)分包方项目经理为教育培训程序第一责任人,•无论是成建制进场或零星人员,必须经过进场教育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2)各分包方应根据自身所从事或所承担工作内容编制施工过程中教育培训计划并于进场后两周内报至我方行政部,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由分包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应作记录并报至项目行政部备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得少于本制度教育培训大纲之规定。

(4)分包方要保证现场依据实施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作为教育培训的教材及工作标准和依据。

(5)分包方要按合同规定保证具有足够数量且符合资质的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我方不负责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取证培训。

未经培训取证上岗或操作人员素质与所报岗位证书不符合者将予以各分包方50元—100元/人.次罚款,并立即清退该人员出场。

(6)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报证明材料至我方行政部,违者罚款同5.2.1.4 (5)。

(7)分包人员变动必须随时将变动情况通报我方行政部,•经履行教育手续后方准人员进场,任何未经教育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按50元—100元/人.次罚款。

(8)各分包上报教育记录到我方行政部,并接受检查。

5.3消防保卫管理5.3.1职责分包在进场教育后三日内与我方行政部、安监部签订年度《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协议书》。

安监部除组织分包方对现场进行日常巡检外,还应定期组织分包方人员对现场进行大检查,(上旬一次,下旬一次)分包方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对我方提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5.3.2程序5.3.2.1治安保卫(1)分包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一局集团和四公司的有关规定。

(2)分包方进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

•工人进场后各分包方要将人员花名册及照片交我方行政部统一办理现场出入证。

(3)分包方使用的外来人口必须符合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违法犯罪史,并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达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健康证、暂住证,严禁跨省市用工。

(4)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必佩带本人出入证,接受警卫检查。

(5)任何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凡无出门条携物出门,一律按盗窃论处。

(6)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必须先联系后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

(7)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8)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须经我方保安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9)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2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10)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登记记录。

(11)分包方若在现场设财务部,存放现金、印章要存放在保险柜里(•现金过夜存放不得超过2000元),要有防盗措施。

并接受我方定期检查。

(12)分包方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损坏现场财物,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施及器材。

(13)分包方应在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我方行政部,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

(14)重大节日政治活动及会议期间,分包方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我方行政部备案。

(15)各分包、外协力量必须服从我方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队伍)治安保卫日常管理,搞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16)为保证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闹事、打架、盗窃。

(17)分包方要加强本单位危险品、贵重物品、关键设备的存放场所及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环节等要害部位的管理工作。

(18)全体施工人员都要有维护现场、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的义务,个别人如无视法律,触犯刑法,我方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分子。

5.3.2.2消防保卫(1)组织管理a.分包方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在我方的统一指挥消防工作。

b. 义务消防队要认真学习消防灭火知识,模范遵守各种消防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活动,爱护消防设施;要配合组织开展消防防火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要积极参加火灾及事故的扑救工作,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 消防安全管理a. 分包方要教育本单位人员加强保护意识,不得损坏现场临时消防泵房、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标语及标牌。

b. 加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管理●仓库----仓库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

库房与库房间距不小于8—10米,库房与生活区要分开。

----库区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

材料码放整齐。

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并设有明显的防火标语、标牌。

----库内各种材料应必须分类存放。

----仓库要设有排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

----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照明灯具。

保管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库内不准住人或作休息室。

●木工棚----木工棚的设置应经我方安监部门同意,搭设应用阻燃建筑材料。

棚内墙上醒目位置悬挂有管理制度、责任人、严禁吸烟等标牌。

----木工棚的刨花、木屑、碎料、锯末每天随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安全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配电室----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电工值班部位应与配电室隔离。

----室内禁止堆放无关物品。

----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擦洗清扫设备。

----配电室外5米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

●生活区、宿舍----生活区的建筑布置,栋与栋之间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

组与组之间不得小于10米,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搭设。

----生活区、宿舍内墙上要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防火管理制度、责任人等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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