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中石《行书书论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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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书书论析要

欧阳中石

行书广泛应用于各种书写场合,但是历代书法论文中却几无专论行书之篇什。清代刘熙载《书概》即总结说:“行书行世之广,与真书略等,篆隶草皆不如之。然从有此体以来,未有专论其法者。”因此,本章只能抽一些零碎的论述进行阐释并加以讨论,努力勾画出一个演进脉络。这里有必要附带指出,刘熙载对未有行书专论的原因的解释不尽合事实。他说:“盖行者,真之捷而草之详。知其草者之于行,如绘事欲作碧绿,只须会合青黄,无庸别设碧绿料也……”

一、汉魏时期

汉魏这个时候,虽已有行、楷、草诸体之萌芽,但“行书”的概念尚未出现〔更不可能有行书书论)。“草书”所指也很模糊。因为在“草书”、“行书”、“行楷”、“行草”等概念都出现之后,各自的疆域才比较明晰。然而此时一些书论中,已经流露出创造完整意义“行书”的指引理念。

汉代崔瑗(78一143年)《草书势》保存于晋代卫恒《四体书势》中。这篇迄今所见的最早书法专论也是一篇草书专论。汉代另外还有赵壹《非草书》,也是专门针对草书的。《草书势》谓“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应时谕旨,用于卒迫,兼功并用,爱日省力”;“纤微要妙,临事从宜”。指出了草书的产生正是为适应时代的实际需要对“佐隶”等的“从宜”与“简略”。这个出发点与行书之“务从简易”也是合拍的。然而,草书在逐步成熟之后,有了被部分人作为纯粹艺术手段以“矜忮”的倾向,背离了草书简易省时之初衷。草书的手段是“删难省烦,损复为单”,目的是“易为易知”。但是必须把握好删损的分寸,否则就既不“易为”更难“易知”了。鉴于此,赵壹《非草书》发难曰:“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由于赵壹立足于功利实用立场上否定草书,后人往往因此把《非草书》看作对书法“艺术”的反动。而事实上,可能正是从与赵壹相同的立场出发,后来人才有动力提炼出“行书”这种新字体.以弥补草书在实用上的一些缺憾。王力先生将字体的演变划分为四个时代,“汉代为第三期,用隶书。但草书和行书亦已存在”。“东汉至现代为第四期,用楷书。行书、草书只是楷书的速写式。它们是辅助楷书,不是替代楷书”。

二、两晋时期

西晋也没有留下述及行书的书论。

成公绥(231一273年)《隶书体》谓:“虫篆既繁.草藁近伪,适之中庸,莫尚乎隶。”中庸的原则贯串于中国传统的美学思想中,书法理论也不能例外。《隶书体》较早地将这条原则明确提出,而且专门针对字体的应用,对于行书的大行天下也具有深远意义。刘熙载《艺概》云:“书凡两种:篆、分、正为一种,皆详而静者也;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也。”行为显然是一种动、静之间的字体,除了动与静折中外,行书还有许多的特色都比其他字体更加直接地符合中庸原则。

卫恒(?一291年)《四体书势》详列《字势》《古文》、《隶势)、蔡邕《篆势》、崔瑗《草势》,却没有专辟《行书》,但还是于隶体段落中附带提及说:“魏初,有钟、胡二家为行书法,俱学之于刘德升,而钟氏小异,然各有其巧,今盛行于世。”这说明行书在当时地位虽逊于隶书,但成就已足为士林寓目。

索靖(239一303年)《草书势》有这样几句话描述草书:“守道兼权,触类生变;离析八体.靡形不判。去繁存微,大象未乱。”实际上相对于草书以前的各种字体来说,草书真的有些分崩离析的况味。那么这里的“守道”、“大象未乱”除了强词夺理之外,显然流露出对草书的某种失望和一些不甘心,这些需要靠行书的某些特征来弥补。

东晋留下了一段专门描述行书的书论--王珉(351一388年)的《行书状》。它保存于唐张

怀瓘《书断》中。此前专论篆、隶、草的书论皆已有出现,独不见专及行书者。王珉此作与东晋行书之繁盛有极大关系,其意义重大。《行书状》云:“邈乎嵩、岱之峻极,灿若列宿之丽天。伟字挺特,奇书秀出;扬波骋艺,余妍宏逸;虎踞凤,龙伸蠖屈。资胡氏之壮杰,兼钟公之精密;总二妙之所长,尽众美乎文质。详览字体,究寻笔迹,粲乎伟乎,如如璧。宛若盘螭之仰势,翼若翔鸾之舒翮。或乃放乎飞笔,雨下风驰,绮靡婉丽,纵横流离。”

现在所能读到的这一段显然已不完备,但依然能够看到它对行书已作了相当的铺陈。与此前西晋的那些字体专论一样,该段运用了各种形象直观的描绘来刻画行书的特征。但是就剩下的这一段而言,它也并未能够超越以前的字体专论,也只是用山岳、列宿、风雨、龙、虎、凤、蠖、螭、鸾、、璧等具有气势、动感的字眼表达出行书给予欣赏者的主观感受,对于行书与其它字体的关系及其本身在用笔、结体、章法方面的特色并未涉及。只是擅名者方面稍及钟、胡二家,基本上还是没有超出西晋卫恒《四体书势》所附述的内容,不过还是对钟、胡“各有其巧”进行了区分。指出胡昭“状杰”,钟繇“精密”。

东晋是行书大发展的巅峰。南朝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是对书家的评骘文字,它对从前的书法发展做了粗略概括,还将一些字体的创造与演变情况附丽于书家名下。文中四十余位书家中,指为善行书者有:晋齐王攸、羊忱、羊固、王导、王洽、王珉、王玄之、王徽之、王淳之、王允之、王修、王绥、庾亮、庾翼、谢安。还有这样一些关于行书的段落值得注意:颖川钟繇,魏太尉;同郡胡昭,公车征。二子俱学于德升,而胡书肥,钟书瘦。钟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狎书者,相闻者也。三法皆世人所善。

觊子,字伯玉,为晋太保。采张芝法,以觊法参之,更为草藁,草藁是相闻书也。

王洽,晋中书令、领军将军。众书通善,犹能隶、行。从兄羲之云:“弟书遂不减吾。”

王献之,晋中书令。善隶、藁.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

由此可以总结这样数点:〔1〕对于钟、胡二家的差异,更加直截了当地用“肥”、“瘦”这样通俗的字眼来表达;〔2〕讲清楚了行书的一般使用场合:“相闻者也”,这算是行书与其它字体相互关系的一个方面吧。此外文中使用的是“行狎书”这样一个别称。还有“藁”;〔3〕凸现了王洽、王献之在发展行书上的地位;〔4〕以“骨势”、“媚趣”两个比较明确的范畴来比较二王书法〔行书是其主要方面)的差异。

虞龢《论书表》分析了书风“质”与“妍”的迁变,云:

“夫古质而今妍,数之常也;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

但虞龢并未厚此薄彼,而是肯定不同风格“会美俱深”,“同为终古之独绝,百代之楷式。”由于这样冷静的头脑,虞龢指出:二王与钟繇、张芝之间有妍与质的区别;而王献之“穷其妍妙”,与王羲之之间也有妍与质的差异。虞龢得出这样的结论,必定综合考虑了问题的各个方面,他必然注意到了二王在行书方面的突出成就,注意到了二王行书独具的妍美风格迥然不同于此前的其它字体;同时他还考虑到了王献之在羲之基础上别构一体带来的影响。

梁武帝箫衍《古今书人优劣评》有数语约略涉及行书、楷书的比较:

“范怀约真书有力,而草、行无功,固知简牍非易。”

所谓“简牍”当即指传统所说“相闻者也”,语义偏重于说明行书难于真书。

三、唐代

唐代虞世南《笔髓论》兼论用笔法及行草各体书写规则。在《释真》一节,区别行书执笔位置与其它字体的不同:

“笔长不过六寸,捉管不过三寸,真一、行二、草三,指实掌虚。”

并且强调了行书书写过程中,“行、草稍助指端钩距转腕之状”,即更加注重灵活运指、运腕对于行书(及草书)的重要性。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笔髓论》中专有《释行》一节,与《释真》、《释草》成三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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