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加强和规范干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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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7.28•【文号】工商办字[2011]156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工商办字[201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7月7日至8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在四川成都召开。

会议考察了四川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情况,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书面交流了经验,部署安排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部分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述职述廉汇报。

现将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在部分省区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述廉汇报会上的讲话和刘玉亭、付双建、甘霖、王东峰、何昕同志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钟攸平同志的书面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总局办公厅。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坚持真抓实干狠抓工作落实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努力作出更大贡献--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2011年7月8日)周伯华同志们: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回颐总结上半年的工作,强调落实下半年的任务。

两天来,与会同志考察了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恢复重建情况,各省市工商局书面交流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折算,四川省局介绍了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职能作用的宝贵经验,四位省区市工商局长进行了述职述廉汇报。

刚才,总局各位局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下半年的重点任务以及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工商局各项规章制度

工商局各项规章制度

工商局各项规章制度【篇一:工商所内部管理制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内务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的内务管理,全面加强内务建设,根据各级工商局的内部管理规范和基层**分局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分局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分局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 **分局是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关)。

**分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分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五条 **分局职责:(一)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企业年检;对新设立的企业进行回访;根据上级机关传送的企业登记资料,建立辖区企业经济户口,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督管理;向企业登记机关反馈监督管理及回访企业的情况;(二)负责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三)监督、指导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四)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注销、变更、歇业、验照,建立辖区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臵、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派出机关委托授权,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八)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规费及罚没款物;(九)受理、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十一)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各**分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派出机关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分局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第五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无棣县工商局十廉经验

无棣县工商局十廉经验

推行三项制度构筑拒腐防变堡垒无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自去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了《谈话诫勉制度》、《待岗学习制度》、《执法监督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系统干部职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班子成员带头模范执行规章制度,增加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强化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从而使廉政机制从单项治理向综合治理发展,从腐败后果治理向腐败源头预防转变,从临时性应急措施向规范性制度建设发展,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良好工作机制,打造了一支风气正、形象好、纪律严、作风硬的工商队伍。

一、谈话诫勉,做到防微杜渐。

2007年4月份,无棣县工商局新组建的党委领导班子经过调研,发现系统内少数工作人员存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组织纪律松散,影响工作和部门形象等问题。

为迅速扭转这种被动局面,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约束、激励机制,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工商队伍,局党委制定出台了《无棣县工商局谈话诫勉制度》。

谈话诫勉是对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思想观念、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构不成党纪政纪最低处分标准的,由局党委直接找本人谈话,指出问题,告诫劝勉,促其在一定时期内改正错误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

谈话诫勉的原则是以教育为主,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帮助干部深刻反思,吸取经验教训,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

我局将五种情形列为谈话诫勉对象:一是不严格执行各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但构不成执纪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或纪律处分的;二是年终考核时,民主评议满意票不超过半数、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经调查所反映问题属实的;三是工作不服从安排,敷衍了事,积极性不高,单位负责人对其批评教育两次以上拒不改正的;四是因工作渎职、失职,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五是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谈话诫勉的。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试行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试行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试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是指以公务员年度考核、工商系统目标责任制考评等为依据,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一定数量的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通过离岗培训、试岗工作、职位调整等办法,促进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转变提高的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全体公务员和工勤人员。

第四条末位调整工作在各级工商局党委(市直各分局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末位调整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末位调整要贯彻立足队伍建设、强化竞争激励、重在教育提高的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促使末位调整人员提高素质、转变思想、改进作风、爱岗敬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定为末位调整对象:(一)违犯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禁令,尚不够辞退的;(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三)在聘用和双向选择中落聘的(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者除外);(四)岗位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五)行政执法过错较严重,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应负主要责任的;(六)被省辖市以上新闻单位曝光,经查证属实应负主要责任的;被省辖市以上机关暗访、督察、检查发现过错,受到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的主要负责人;(七)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组织安排的;(八)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九)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连续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尚不够辞退的;()有其他问题应当进行末位调整的。

第六条末位调整对象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予以确定:(一)目标责任制考评被确定为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二)年度民主测评中被评为最后一名的。

第七条对被确定为末位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以下调整:(一)诫勉谈话。

单位干部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干部考核激励工作应当依法依规对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不佳的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和法定的处罚。
第四章干部培训教育
第十六条单位干部的培训教育应当实施全员培训制度,定期对全体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
第十七条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应当注重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实践经验交流,加强其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提高。
第十八条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应当积极引导干部参与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高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九条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应当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和提高,注重实际工作中的技能和经验的积累。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的个人发展需求和单位的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教育计划,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五章干部管理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制定,并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领导班子所有。
单位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干部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考核激励等工作,促进单位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干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培训教育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单位领导班子负责本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并对其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正。
第七条干部任用工作应当根据候选人的绩效和能力进行评价和公开通报,避免招聘和任用干部的任人唯亲,任人唯贤。
第八条干部任用应当实行干部岗位竞聘制度,按照竞聘结果和候选人岗位适应程度进行人员的任用。
第九条干部任用应当实行岗位聘任制度,任用合适的人员担任具体的职责,明确权责,做到分工合理。
第十条干部任用应当加强干部的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和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和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和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和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9年)为切实履行工商职能,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开展对酒吧等高危重点行业专项整治2009年1月31日晚,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特大火灾,15人窒息死亡,20多人受伤,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酒吧等公共聚集场所和各类娱乐场所是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危重点行业,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加强酒吧等公共聚集场所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酒吧等高危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各分县工商局要对辖区内现有的酒吧、网吧、歌舞厅、茶秀、洗浴中心等公共聚集场所和各类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重点清查其设立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置许可文件是否真实有效,注册登记资料是否完备详实,是否有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超范围经营等。

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变更登记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该注销登记的要通知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坚决依法予以吊销。

对无照经营,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各分县工商局对整治情况要造册登记,分类统计,并于4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的书面总结上报市局企业个体监管处。

企业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干部和普通职工。

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对本单位的干部和职工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企业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干部职工的健康成长和职业发展。

第二章干部管理第四条企业干部应当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得违反党纪国法。

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亲自带头执行。

第五条企业干部应当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企业干部应当服从企业领导,听从工作分配,不得违反企业规定擅自行使权力。

第七条企业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搞权色交易,不得违反规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八条对于不遵守规定、违纪违法的干部,企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干部,应当及时报警,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对干部执行职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对考核不通过的干部,应当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提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惩。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的干部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

第三章职工管理第十一条企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企业利益。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应当加强业务学习和职业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投身于企业生产经营。

第十三条企业职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违规擅自调休、旷工或辞工。

第十四条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应当团结合作,积极贡献力量,不得耍小聪明、捣乱工作秩序。

第十五条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应当保护企业财产,不得盗窃、浪费、挪用企业财物。

第十六条企业职工对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权利进行监督举报。

对于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职工,企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职工,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

工商局机关岗位工作职责

工商局机关岗位工作职责

局长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名称局长岗位主管本岗位的局党组上级岗位名称监督部门名称县局纪检组工作职责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持全面工作,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有效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主持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系统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研究局行政事务的处理意见并作出决议、决定。

二、负责全局日常工作;三、加强人事管理,合理使用和调配人员,向局党组提出干部职工调配、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四、加强行政管理,建立健全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权,加强检查和考核,促使全系统的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五、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办事程序,依法行政,抓好廉政建设;六、重视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七、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说明:1、本表应与附件1填写的内容相协调。

2、工作职责应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业务工作责任。

3、同一岗位有多名责任人或工作人员的,如副局长、科股长岗位,应分别填写本表,并以(之一)......(之N)形式注明。

副局长岗位工作职责(之一)岗位名称副局长岗位主管本岗位的局党组上级岗位名称监督部门名称县局纪检组二、协助局长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检查和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三、向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提出所分管范围重要工作的处理意见、建议;四、督促分管科室、联系工商分局落实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的决议、决定;五、带领分管科室、联系工商分局的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办事程序,依法行政;六、做好局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说明:1、本表应与附件1填写的内容相协调。

2、工作职责应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业务工作责任。

3、同一岗位有多名责任人或工作人员的,如副局长、科股长岗位,应分别填写本表,并以(之一)......(之N)形式注明。

抓班子带队伍 抓管理促规范 抓服务树形象

抓班子带队伍 抓管理促规范 抓服务树形象

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促规范抓服务树形象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促规范抓服务树形象***工商所202X年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所在县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202X年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总局“五个更加”的要求,坚持把“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工商助力”作为工商工作的主线,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手段,切实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任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新的努力和贡献。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1、抓班子带队伍,力争建设高素质队伍,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队伍,我们坚持“四管齐下”:一是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学习强素质”的工作思路,对所班子提出了“团结协作有凝聚力、以身作则有号召力、务实创新有领导力、令行禁止有执行力”的“四有”要求,对一般干部提出了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两强”要求。

同时调整后的所班子紧紧围绕“对上增强执行力,对下增强领导力,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增强影响力”的目标,坚持以新的理念、新的方法来规划、管理***所的各项工作。

二是专门制定了学习制度、“手牵手,传帮带”岗位练兵工作方案等,加强对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

目前,全所5名职工,其中有4位年轻同志具有本科学历,1位老同志具有中专学历,并指定由邱锦华同志负责把温春科同志的*上案件录入、企业年检以及文字编辑等业务带会,能够熟练运用;由高莉苹同志负责把杨波同志的个体登记、食品流通许可等业务教会。

三是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为目标,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激发了党组织的内在活力和战斗堡垒作用,有效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虽然***所支部只有三名党员在职,但是在他们带头作用的影响下,其他同志在工作上尽心尽力,履职尽责,毫不逊色。

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商局关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商局关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商局关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12.30•【字号】苏政发[1998]127号•【施行日期】1998.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批转省工商局关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1998〕127号1998年12月3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强化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改革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

我省工商局经商省有关部门同意,制定了《关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省政府同意这一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江苏省工商局199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这是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大措施,对于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增强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认真落实好这项重大改革任务,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8〕4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机构管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分局仍作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分局)。

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

工商行政管理所,为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派出机构,按经济区域设置。

工商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工商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工商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工商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局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社会形象。

现将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向大家做汇报。

一、组织力度加大,形成工作合力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作风建设,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分工,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

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抓实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工作合力。

在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召开调研座谈会,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心声,深入了解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我局广泛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宣传,增强了大家的思想认识。

我局先后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了多次培训班、座谈会和宣讲活动,深入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和严肃性。

另外,我局还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专门的宣传小组,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海报、发布宣传文宣等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

三、整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我局深入整治“四风”,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标车辆等行为,推动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我局还注重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建立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规范内部管理,严禁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同时,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考核,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我局积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我局坚持“双轨制”和“一案双查”的原则,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并倡导全员参与廉政建设。

对于发现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我局及时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从严处理,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向上级单位进行报告。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2015-2016)》的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2015-2016)》的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2015-2016)》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6.23•【字号】•【施行日期】2015.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2015-2016)》的通知各分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上海市工商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2015—2016)》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6月23日上海市工商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2015—2016)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完成《工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工商法〔2015〕69号)规定的各项任务,根据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15—2016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加快建设法治规范体系,着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1.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究制定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注册处2015年7月前)2.推动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推动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便利化改革;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复,在浦东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注册处2015年12月前)3.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的改革要求,依照国务院公布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做好登记注册工作,做好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衔接配合工作。

(注册处2015年12月前)4.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按计划完成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跟踪推进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及备案;加强对新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完成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

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四条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工商所设所长一人;任务较多的,设副所长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六条工商所的职责包括:(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条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一)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黑龙江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1.31•【字号】•【施行日期】2013.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制定出台“八项规定”,充分体现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信心。

为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省局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

要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及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关于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把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和省局《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改进作风提供制度保障。

要严格对照各项规定健全制度,更加细化、更便于操作,不断提高制度规定的针对性、适用性。

三、加强督促检查。

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务必落到实处。

省局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把监督、执行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加强规范化管理

加强规范化管理

加强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流的执法劲旅------工商未央分局大明宫工商所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叫赵红霞,我代表西安市工商局未央分局大明宫工商所汇报的题目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流的执法劲旅。

我们大明宫工商所位于西安市北郊建材市场群区,所里共有干部15人,平均年龄35岁。

其中党员占到总人数的8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100%。

主要担负未央大明宫地区5条街道、21个专业市场,226户企业,2018户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多年来,在省市工商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工商未央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创四佳、争五好、达六化”的工作思路,围绕规范执法服务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这个重点,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行政效能监察为手段,不断强化工商所的规范化建设,有效地提高了监管效能,促进了大明宫地区的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现在,大明宫地区已由过去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一跃成为西部地区商贾云集,充满活力的建材市场经营区。

规范的管理促进了工商所全面建设不断进步。

我所先后被西安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被团省委授予全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单位”,被省工商局命名为全省工商系统“五好工商所”、被西安市监察局和市纠风办评为全市“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

被市工商局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样板工商所”、“十佳工商所”。

所长朱焰被评为西安市劳动模范。

我们这个所监管的地区是建材市场聚集,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所里15名同志平均每人承担着200多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任务。

由于所里干部相对较少,监管面大,任务繁重,全所长期面临着苦与乐、得与失的考验。

尤其是在该区域经济不断高速发展,企业、个体经营者与工商干部的收入反差不断增大。

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面临严峻的挑战。

针对这些实际,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艰苦的监管条件下,只有以人为本铸所魂、强素质,才能凝聚人心,激发干部最大潜能,尽职尽责当好市场裁判员,做好市场经济卫士,管好市场经济秩序。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系统开展工商干部“四不准”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系统开展工商干部“四不准”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系统开展工商干部“四不准”、工商执法“五严禁”纪律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工商纪监字[2012]62号【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4.28【实施日期】2012.04.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系统开展工商干部“四不准”、工商执法“五严禁”纪律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工商纪监字〔2012〕62号)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3月26日,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臧忠生局长提出了在全省系统全面推行工商干部“四不准”和工商执法“五严禁”的纪律要求。

这是适应工商行政管理反腐倡廉新形势做出的一项禁止性规定,是全省工商系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一项铁的纪律,对于加强工商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工商工作人员公正、廉洁、高效工作,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等四个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的通知》(工商办字[2012]59号)。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工商总局《通知》精神和确保工商干部“四不准”、工商执法“五严禁”规定落到实处,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系统开展工商干部“四不准”、工商执法“五严禁”纪律整顿活动。

现将《全省系统开展工商干部“四不准”和工商执法“五严禁”纪律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全省系统开展工商干部“四不准”和工商执法“五严禁”纪律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工商干部“四不准”和工商执法“五严禁” 规定的严格落实,并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等四个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正文:----------------------------------------------------------------------------------------------------------------------------------------------------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1991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

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四条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工商所设所长一人;任务较多的,设副所长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六条工商所的职责包括:(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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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商局加强和规范干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干部管理工作水平,从组织上保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顺利发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实行分级管理 一市局党组管理下列干部 一是市局机关内设科室正副科长正副主任、直属机构正副局长、机关党委正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正副主任 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正副秘书长推荐与提名,所属事业单位正副科级干部。 二是县、区分局党组正副书记、正副局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企业注册局局长、公平交易局局长、基层分局局长。 三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四是市局机关其他干部。 二县、区分局党组管理下列干部 一是受市局党组委托,管理本局的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基层工商分局正局长。 二是负责管理本局正副股级干部含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基层工商分局副职及其他干部。 二.干部任免 一是县、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任免,征求地方党委党工委意见,报省局备案同意 ……""745…… 更多相关 工商局加强和规范干部管理规定工商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工商局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要点工商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工商局2016年三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情况分析工商局法制科廉政执法风险防范承诺书工商局监察室科员廉政执法风险防范承诺书工商局直属分局局长2016年述职述廉报告工商局长2016年述职述廉报告下工商局《行政许可法》法制讲座提纲1工商局公交执法业务知识复习大纲之二工商局公交执法业务知识复习大纲之四市工商局2016年对县区工商局绩效评估细则之二工商局创建证照规范管理示范街考核评分细则 2工商局2016年办公室岗位工作考评标准主推荐,推荐结果一年有效。 二是考察。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对拟提拔担任科级以下含科级领导干部的人选,一般应实行差额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人选与提拔职数按不低于1 2的比例确定。 三是酝酿。实行党组内酝酿,书面征求拟任人选所在单位监察部门意见 县、区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书面征求当地党委意见。 四是讨论决定。召开党组会议。会议必须有23以上领导成员到会,由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人事教育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与会人员经讨论后,进行表决,投票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和无记名方式,参加投票表决的党组成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23,缺席的党组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其书面或口头意见不计入票数,也不得另行投票,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五是任职。进行任前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县、区分局及基层工商分局干部含非领导干部除在本单位公示外,可根据需要适当延伸到基层进行公示。由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基层工商分局局长转任县级局班子成员,由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除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外,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对新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 二竞争上岗 把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基本方式。今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内设机构中层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除规定不宜竞争上岗的职位外,一般应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竞争上岗工作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是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组织竞争上岗工作组,制定并公布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明确竞争上岗的有关事项和要求。 二是报名与资格审查。参加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的,县、区分局干部向所在单位人教股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查有关资料,县、区分局人教股办公室应组织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局人教科进行资格审查。市局机关干部由市局人教科直接进行资格审查。股级干部由县、区分局人教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是统一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统一闭卷考试,并按考试成绩排名以1 2或1 3的比例入闱。 四是演讲,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进行演讲,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格。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经集体讨论确定考察人选。五是组织考察。研究提出入选方案,竞争上岗选拔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与竞争职位的比例为1 2或1 3。六是党组讨论决定,任职。 四.后备干部的选拔与管理 正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副级干部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副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担任正股级干部2年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副股级干部和一般干部也可列入。股级后备干部,应任科员2年以上。 一后备干部选拔 确定后备干部人选,要经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其选拔程序如下 一是民主推荐。通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是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三是集体研究。在考察的基础上,经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四是进行公示。在本单位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五是研究决定。经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为正式的后备干部。 二后备干部管理 一是加强培养。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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