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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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近期,在组织的带领下,我们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能过学习资料及领导的讲话,我更加认识到了人民群众的地位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

胡锦涛说:“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把群众当亲人”,是老一代共产党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宝贵经验,是凝固的历史音符,也是共产党人的必然选择。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邓小平在回顾党史的时候曾深情地说:“我们党同广大群众的联系,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是六十年的斗争历史形成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够改变的。”“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邓小平同志将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与社会主义本质联系在一起,提出评价一切工作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其中一条便是:“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国的改革开放,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在新时期的又一次继承和发展。

站在世纪之交的历史节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时刻思考着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推进的伟大历史使命。

在建党80周年前夕,江泽民同志完整地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他指出:“总结我们党七十多年的历史,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这就是: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们的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权为民所用,就是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情为民所系,就是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利为民所谋,就是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联系到我们法院工作自身,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工作者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在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同志的讲话中,传递出这样强烈的信号和信念:坚持群众观点理应是人民法院执法办案自觉的价值追求,走群众路线理应是司法事业科学发展正确的路径选择。

在这样的思想指引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精神旗帜,在全国法院高高飘扬;“一刻也不要脱离群众”的谆谆教诲,在每个法院干警心灵深处扎根发芽,在每次司法实践里开花结果。

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紧密一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浓厚一些,服务人民群众的措施更扎实一些。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在司法公正和司法作风各个方面,都迈出了坚实的新步伐。各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是接触人民群众的第一道窗口。

方便群众诉讼,就是要进一步完善这些窗口单位的功能设置,统一标志标识,规范工作制度,改进服务态度,真正把加强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融入到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灵魂深处,努力把这些窗口打造成为人民法院的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

方便群众诉讼,就是要进一步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这是人民司法坚持群众路线的一面旗帜。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各地法院因地制宜,结合本地特色和自身实际,探索便民为民新路。“社区法庭”、“田坎法庭”,“院坝法庭”处处开花,“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随时开启。这些颇具特色的法庭,努力追求“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花一分钱,少操一份心”,充分体现出人民法院便民利民的智慧创造。我们要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走进乡野,走进社区,

走进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老百姓充分感受司法的温暖和力量。

方便群众诉讼,就是要善于利用新技术,拓展服务空间。互联网时代为司法便民带来新的方式,注入新的内涵。我们要善于利用互联网便捷性、交互性、即时性等特点,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与群众的互动;要因势利导,继续推广“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送达、庭审、评议”、“小额案件速裁”,以方便群众诉讼;要继续坚持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民意沟通信箱等服务方式,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增进群众的参与和认同。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加快调整,社会矛盾急剧增加。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急剧增多,审理难度加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5+2”、“白加黑”,在很多法院已成为法官们的工作常态。

展望美好的未来,我们有这样殷切的期盼: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法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人民司法事业才能不断迈上新台阶、创造新辉煌。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这是一条在新的历史时期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与人民司法事业紧密结合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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