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一旦倒闭会怎么处理员工
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国有企业倒闭职工安置政策规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国有企业倒闭职工安置政策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国有企业倒闭职工安置政策规定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业倒闭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它可能由于市场竞争力不足、经营不善、产能过剩等原因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而倒闭。
倒闭后,企业的职工面临失业的风险,这不仅对个人生活造成了困扰,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因此,为了保障倒闭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安置政策。
二、基本原则1. 尊重职工权益:国有企业倒闭后,要优先保障职工的利益,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不受影响。
2. 公平公正:安置政策必须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3. 综合施策:安置政策应综合施策,不仅包括经济补偿,还应该提供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援助等帮助职工重新就业。
三、经济补偿1. 工资及福利待遇:倒闭企业必须支付职工未结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待遇,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 经济补偿金:根据职工在企业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等因素,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以减轻职工经济负担。
四、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1. 职业培训:对倒闭企业的职工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2. 技能提升:对具备一定技能的职工,提供技能提升机会,以提高他们的职业能力。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五、再就业援助1. 就业指导: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职工了解就业市场的需求和机会。
2. 就业招聘:组织或协助企业与职工进行对接,帮助职工顺利找到新的工作岗位。
3. 创业支持:对有意愿创业的职工,提供创业指导、创业资金等支持。
六、社会保障1. 退休待遇:倒闭企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保障他们的老年生活。
2. 医疗保险: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其身体健康。
3. 住房保障:为职工提供住房补贴或住房贷款支持,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七、政府支持1. 资金支持:政府可以给予倒闭企业职工一定的财政补贴,用于经济补偿和职业培训等方面。
破产职工安置方案
破产职工安置方案第1篇破产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面临破产。
为确保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安置方案。
二、安置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每一位职工,公开透明地进行安置工作。
2. 依法安置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 人性化安置原则:充分考虑职工的生活实际困难,切实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4. 分类安置原则:根据职工的年龄、工龄、技能等因素,采取不同的安置措施。
三、安置范围及对象1. 安置范围:本企业破产时在册的全体正式职工。
2. 安置对象:具有本企业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四、安置方式1. 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2. 社会保险: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确保职工社会保险权益。
3. 职业技能培训:为职工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再就业能力。
4. 再就业服务:协助职工寻找新的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
5. 内部安置:优先考虑企业内部转岗安置,减轻职工失业压力。
6.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优先推荐至公益性岗位。
7. 退休安置: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五、安置程序1. 成立破产职工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安置工作。
2. 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3. 公示安置方案,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4. 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安置方案。
5. 组织实施安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6. 定期对安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
六、保障措施1. 财政支持:确保安置资金到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2. 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为职工提供更多优惠政策。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如何安置
公司破产清算员⼯如何安置很多时候公司因为债务过重等问题导致⽆法正常经营下去,这样的话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公司破产的时候是要经过相关的⼿续的,这时候公司员⼯也要安置好,公司破产清算员⼯应该怎样进⾏安置?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公司破产清算员⼯如何安置公司破产清算的,要制订职⼯安置预案,安置预案经法院批准后,按安置预案的约定对员⼯进⾏安置。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条向⼈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被申请⼈的基本情况;(⼆)申请⽬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安置预案以及职⼯⼯资的⽀付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第⼀百⼀⼗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所⽋职⼯的⼯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的应当划⼊职⼯个⼈账户的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付给职⼯的补偿⾦;(⼆)破产⼈⽋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所⽋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以清偿同⼀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的⼯资按照该企业职⼯的平均⼯资计算。
⼆、职⼯安置预案内容不合法时法院的处理债务⼈向⼈民法院申请破产时虽然提交了职⼯安置预案,但是该预案的内容不合法时,⼈民法院可以采取的⽅式也有两种:⼀种⽅式是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的原因在于债务⼈提交的职⼯安置预案内容不合法,这说明法院在受理债务⼈提出破产申请时,对债务⼈提交的各种材料包括职⼯安置预案进⾏了实质审查。
但法院在案件未进⼊审理阶段就对当事⼈提交的证据和材料进⾏实质性审查的做法违背了⼈民法院的⼯作原则:受理时对当事⼈提交的证据和材料仅为形式审查,进⼊审理阶段才可以进⾏实质审查。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公司倒闭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公司倒闭赔偿员工的方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
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国有企业破产后,在职职工能得到哪些补偿
国有企业破产后,在职职⼯能得到哪些补偿国有企业是指国家享有所有权的企业,⽽国有企业⼤部分是属于⽐较⼤型的、在某⼀⾏业拥有主导地位的企业,但属于制度、市场竞争等原因会造成国有企业破产,那么国有企业破产后,在职职⼯能得到哪些补偿?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国有企业破产后,在职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关于国有破产企业职⼯领取⼀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的政策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破产企业中1986年10⽉1⽇以前参加⼯作且选择⾃谋职业的职⼯,可按规定领取⼀次性安置费;1986年10⽉1⽇以后参加⼯作的职⼯,不能领取⼀次性安置费,只能领取经济补偿⾦。
2、根据⾃治区党委、政府规定,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的下岗职⼯,⽆论1986年10⽉1⽇前后参加⼯作,出中⼼时只能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
(⼆)、关于破产企业职⼯安置费和经济补偿⾦的计发办法1、⼀次性安置费计发办法。
根据⾃治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破产企业职⼯安置⼯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00]13号)规定,国有破产企业符合领取⼀次性安置费条件的职⼯领取⼀次性安置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破产企业所在地(市)、县(市)上⼀年企业职⼯平均⼯资的3倍,具体计发标准按企业所在地、州、市⼈民政府的规定执⾏。
2、经济补偿⾦计发办法。
未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且在1986年10⽉1⽇以后参加⼯作的职⼯,以企业破产时本⼈前12个⽉的⽉平均⼯资为标准计发经济补偿⾦;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的下岗职⼯,以本⼈进中⼼前12个⽉的平均⼯资计发经济补偿⾦。
领取经济补偿⾦⼈员如本⼈⽉平均⼯资低于本企业职⼯平均⼯资标准,按企业职⼯平均⼯资标准计发。
(三)、关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国有企业破产后,凡按规定领取⼀次性安置费的⼈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经济补偿⾦的⼈员,其原企业及本⼈参加了失业保险且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国有企业破产程序国有企业破产程序,即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程序,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民法院根据债权⼈或债务⼈的申请,宣告债务⼈破产,并将债务⼈的破产财产依法在全体债权⼈中按⽐例进⾏分配的特定程序。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企业倒闭破产国家有破产法,一是对企业所欠员工工资有明确规定,二是对员工在企业破产后的去留也有安排。
根据现有政策,一般企业破产后除根据企业财力有一定补偿外,大都先把在职职工统一交失业保险所管理,如果企业倒闭是职工已达到男55、女45周的则可以直接办理承诺待退手续。
我国破产法中有关于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的相关解决方法,一是对员工应得薪酬的规定,二是企业员工的去向安排问题。
那下面小编就企业倒闭员工的处理问题做出相关的解答,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企业倒闭员工怎么办企业倒闭后给职工的路无非就是两条:分流和遣散;分流的话,只是集团下属的公司倒闭,将部分职工分流到其他下属公司,很多职工会选择这条路,因为毕竟在企业呆了这么久,有的已然上了年纪,再出去折腾不起。
而另外一部分会根据工龄以较低的遣散费解散回家,如果年轻人的话,更会选择后者,因为自己出去可以找份工作,从头开始,也或者可以自己创业,只不过一切都是从头再来,创业也不是那么容易。
企业也会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
▲二、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
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企业破产员工安置方案
2.安置对象包括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员工、临时工等。
四、安置措施
1.经济补偿
(1)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指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支付员工未发放的工资、加班费、年休假工资等。
1.安置对象:本方案适用于破产清算期间,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
2.安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
四、安置措施
1.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安置实施:按照安置方案,逐一落实各项安置措施。
4.反馈监督:设立监督小组,收集员工意见,及时解答疑问,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5.评估总结:对安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工作提供借鉴。
六、附则
1.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二、安置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员工在安置过程中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避免歧视。
3.人性化原则: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安置方案,尽量减少员工损失。
4.稳定有序原则: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企业和社会安置方案
第1篇
企业破产员工安置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面临破产清算。为妥善解决企业破产后的员工安置问题,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员工安置方案。
公司倒闭职工安抚方案
公司倒闭职工安抚方案
背景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公司倒闭时职工的安抚方案,以确保职工
的权益受到保护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安抚措施
1. 提前通知和沟通:
- 公司将及时通知职工关于公司倒闭的消息,并积极与职工进
行沟通,解答他们的疑问和提供必要的支持。
- 公司将与相关部门、工会和人力资源机构保持沟通,以便更
好地安排后续事宜。
2. 职业重定位和职业咨询:
- 公司将根据职工的技能和经验提供职业重定位的咨询和支持。
- 公司将与职业咨询机构合作,为职工提供培训和找工作技巧
等方面的支持。
3. 补偿和福利:
- 公司将依法依规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尚未支付的款项。
- 公司将根据职工的工龄、贡献和合同约定,提供适当的补偿方案,并与职工协商达成一致。
- 公司将协助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
4. 心理疏导和支持:
- 公司将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职工应对倒闭带来的心理压力和困扰。
- 公司将定期组织座谈会或团队活动,增进职工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团结。
5. 信息和资源共享:
- 公司将向职工提供关于就业市场、创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源。
- 公司将协助职工申请相关政府援助和福利项目,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结论
本公司倒闭职工安抚方案的实施旨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补偿,同时帮助职工重新就业或职业发展。
公司将与职工密切合作,确保顺利实施该方案,并希望职工能够尽快度过这一困境,迈向更好的未来。
公司解散的员工处置方案
公司解散的员工处置方案随着市场的变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企业可能会发生解散的情况,对于这些企业中的员工,公司应该及时制定良好的处置方案,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在制定解散员工处置方案时,应确保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不仅有利于公司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也是尊重员工权益的必要措施。
以下是公司解散员工处置方案的几种方式:方案一: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解散公司之前,应事先通知员工,并承诺提供合法的补偿,以缓解员工的经济负担。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包括:•工龄1年以下的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龄1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员工,支付一个月的薪资;•工龄10年以上的员工,支付一个月到三个月的薪资;除此之外,公司还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数额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方案二:内部借调有些公司在遭遇行业寒冬或难以为继的经营状况下,在解散企业之前会选择将员工借调到其他部门或公司,为员工创造新的工作机会。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员工不会因解散而失业,不会丧失专业技能和行业经验,并且能够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为他们提供继续提高技能和学习的机会,有助于保护员工的职业生涯和未来。
方案三:推荐就业如果公司解散后,员工没有转岗或借调的机会,管理层可以积极为员工联系其他相关行业或公司的就业岗位,提供比市场平均工资更高的报酬和其他优厚的福利待遇,帮助员工尽快找到新的工作。
在推荐就业方案的过程中,公司可以考虑与其他人力资源机构合作,例如人力资源总监会、招聘网站等,为员工提供更多的机会。
方案四:创业支持对于一些有个人创业观念的员工,公司也可以推出特定型的就业扶持计划,为员工提供创业资金、技术支持、人力资源支持等资源,帮助员工在市场中有更多发展机会。
在创业支持计划的过程中,公司可以与投资机构和培训机构合作,以为员工创业提供丰富的服务和支持,并协助他们在创业的早期获得成功。
总结以上四种方案都是公司解散员工处理的可行方式。
不同的解散方案,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方案,以确保处理得当,为公司和员工双方创造更大的益处。
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国有企业倒闭职工安置政策规定
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国有企业倒闭职工安置政策规定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国有企业面临着倒闭、破产的状态,职工的生存和就业问题成为热点话题,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了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本文将会就此展开相关的阐述和分析。
一、国有企业倒闭职工安置政策规定的意义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政策规定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相应的政策和办法也日益完善,而此类政策正好体现了国家对于职工的关爱和保护,同时也增强了职工对于国家的信任和归属感。
职工是企业的核心资源,而社会和国家的繁荣稳定是与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息息相关,因此国家的出台此类政策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其次,职工安置政策的出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职工起到慰籍的作用,因为如果国有企业破产的话,不仅仅是企业的倒闭,还会造成大量职工的失业,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灾难性的打击,因为大部分职工依赖企业工资来维持生计并养家糊口,因此职工安置政策的出台可以让这些失业职工感受到国家的关爱和保障,这也增强了职工对于国家的信任和认同。
二、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的内容了解了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的意义后,我们来看看这个政策的具体内容,它主要涉及以下两个层面:1、经济援助和资金扶持。
为了让失业职工尽可能的渡过难关,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例如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金、下发失业救济金、提供再就业培训和资金扶持等,其中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群体,也会有相应的特殊政策。
2、多元化再就业渠道和机会。
为了让失业的职工尽可能的实现再就业,国家也加大了对于各种就业信息渠道的扶持力度,例如启动招聘会或者职介活动、推出各类就业促进计划、提供职业培训等等,这些政策势必为失业职工提供了许多再就业的机会和渠道,从而帮助他们更好地困难中折腾。
三、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的现状尽管国家针对国企破产的职工出台了许多专门的保护政策,但是现实中还是有许多职工未能得到充分保障,这是因为:一是企业倒闭的原因,有些是经济条件上的原因,有些是管理方式上出现了问题,因此,出现失业的人员也是五花八门,有些是刚退休的老年人,而有些是年轻的刚刚成家的无业青年;二是对于职工本身的素质和能力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在政策贯彻和实施过程中也会遇到挑战;三是很多失业职工在求助的过程中,由于政策和制度的不完善,因此会面临一定的现实问题和流程阻力。
破产职工安置方案
破产职工安置方案背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企业破产或倒闭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
随着破产或倒闭的企业所雇佣的职工多达几千人,职工安置成为了一项严峻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职工的生活。
职工权益保障在破产或倒闭的企业中,职工的抵押工资非常重要。
政府应该设立基金来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抵押工资。
同时,还需要完善职工保险制度,在保险公司的支持下,为破产职工提供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金等福利补贴,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再就业破产职工的再就业也是一项重要的问题。
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发布和推广,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到这些破产企业的职工。
同时,还可以在招聘会上为破产企业的职工提供更多的招聘机会,在城市中心或人口密集区域设立破产企业职工招聘专区,为职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使破产企业的职工能够更快地重新回到社会生活中。
职工培训为了更好地提升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业竞争力,政府还可以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提高职工就业技能。
职工可以在职业培训机构中接受关于电脑操作、语言学习、营销技巧等相关领域的培训,以增强职工的就业竞争力。
社会支持除了政府的政策扶持外,社会力量也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一些公益组织、慈善机构和企业都可以加入到帮助破产企业职工的行列中。
他们可以提供一些帮助,例如提供免费的求职培训、税收减免、职业指导等服务,以帮助职工尽快地重新适应社会生活。
总结综上所述,政府、企业和社会都应该加强对破产企业职工的援助和帮助。
从政策保障、再就业、培训等方面入手,为职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使他们更快地重新适应社会生活,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关闭破产前企业名称,××年××月××日经×××以××号文件(附后)批准关闭破产。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关闭破产的基准日。
(二)政策依据。
主要有:《劳动法》、《破产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中办发〔XX〕11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及下放的煤炭、有色金属企业关闭破产实施办法〉的通知》(全国领导小组〔XX〕32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意见》(全国领导小组〔XX〕33号)、《研究辽宁部分有色金属和煤矿企业关闭破产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务院国阅字〔1999〕3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XX〕1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XX〕36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XX〕36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XX〕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XX〕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等。
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国有企业倒闭职工安置政策规定
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国有企业倒闭职工安置政策规定倒闭,法律上的破产,指企业或商店因亏本而停业。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国有企业倒闭职工安置政策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国有企业倒闭职工安置政策规定目前,法院在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时,不仅要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依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也存在着法律与政策并行、甚至矛盾交织的局面。
究竟如何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已成为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判中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进入了攻坚阶段,其职工安置工作更是难点中的难点,破产法和大量部门规章、地方政策对此均有规定。
我国的国有企业破产制度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自始至终存在着大量的行政因素,在国企的破产申请、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方面都有所体现。
在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上,法律与政策对用于职工安置的财产和实际清偿的范围都做出了不同规定。
法律方面,我国1986年颁布了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的一般性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明确“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按第一顺序清偿,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把“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职工集资款”也列为第一顺序清偿;20XX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新《破产法》”),明确列入第一顺序清偿的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而关于用于清偿的破产财产,则扣除了优先受偿的债权。
政策方面,国务院从1994年开始陆续发布了一些行政规范,包括《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59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0号),1996年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492号),对依照这些规范进入破产的企业(我们一般称“政策性破产”)的职工安置给出了超越法律规范的特殊优惠,在用于清偿的破产财产上明确土地使用权必须首先用于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甚至已抵押的土地所有权变现也可以用于偿付职工安置费,并将职工住房及其它社会性资产如幼儿园等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而实际清偿的范围和标准也有所突破。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中员工安置法律问题分析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中员工安置法律问题分析摘要:在中国破产法中,虽然规定所有工资纠纷都可以适用于整个雇佣关系,但根据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雇主支付工资的证明是两年。
对于两年以上的未付工资,即使不超过仲裁期,员工也会因审判困难而出现其他问题,因此无法保障其合法权利。
关键词: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安置法律引言在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员工的重新分配。
如果我们不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应对破产公司员工的外流,这可能会导致:公司破产后将陷入困境,导致公司财产严重损失,由此产生的债务问题可能对大量优质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这将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倒闭中的员工分离问题,不断完善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倒闭机制,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常运行,提高社会稳定产生积极影响。
1破产清算的含义我国《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都对清算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清算过程中必须有效区分清算。
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只是普通清算。
本文要求进一步分析公司破产法,以了解如何在实际意义上进行清算。
如果公司法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宣布破产,法院将迅速成立清算组,以便于公司法人在短时间内进行特别清算,破产后将资产优先分配给债权人将导致公司法人的清算。
2建立行政管理性质的破产管理署无论是个人破产还是企业破产,也无论是破产清算、破产和解抑或破产重整,其都涉及大量的司法管理性事务。
破产管理事务既不宜交给破产管理人这样的社会性主体或中介性机构进行处理,也不宜交给以行使被动性司法权和中立裁决权为己任的司法审判机构进行处理,而应当专设行政机关进行处理,破产管理署的设置具有必要性。
破产管理署具有多元化职能,除主要进行破产事务的行政管理外,在破产案件进入法院门槛之前,它还应当被赋予进行非司法型调处破产案件的职能和权限,破产管理署进行的非司法型破产案件调处活动所产生的结果,在性质上与人民调解委员并无实质性差异。
3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稳定员工情绪为了积极改变工作人员的传统观念,主管部门应积极听取工作人员的需求和建议。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现在开公司的虽然很多,但是倒闭的公司也很多,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也出现了新的定义,员工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不会因为公司突然倒闭员工就得不到保障了,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二、员工赔偿标准法律法规。
1、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停产员工处置方案
企业停产员工处置方案一、背景介绍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可能会面临停产的情况,这对于企业员工来说可能是一次突如其来的变故。
为了尽量减少员工的损失,并且维护企业的声誉,企业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员工处置方案。
二、员工沟通和解释首先,企业需要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向他们解释停产的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这要通过全员会议、个别面谈等方式进行,确保员工能够了解企业的决策和情况。
三、员工安置方案1.再就业指导:企业可以与相关就业机构或中介合作,为员工提供就业指导和求职技巧培训,包括简历编写、面试技巧等。
同时,企业可以邀请猎头公司或人力资源公司来帮助员工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2.内部调配:对于一些具有相关技能的员工,企业可以考虑将他们调配到其他部门或岗位,以减少员工的裁员数量。
3.创业支持:为有意愿创业的员工提供创业支持,包括提供创业培训、获取贷款或资金支持等。
四、福利待遇和补偿1.合理解雇和裁员:企业需要依法依规解雇员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社保和医疗保险:企业应尽快将员工社保和医疗保险转到当地社保机构或相关单位,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3.剩余年假和加班费:根据相关法律和企业规定,将员工剩余的年假和加班费进行结算和支付。
4.离职证明和推荐信:为了帮助员工更好地找到新的就业机会,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离职证明和推荐信,介绍他们的工作表现和能力。
五、心理辅导和关怀六、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在员工处置的过程中,企业要注重维护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
要秉持诚信原则,认真对待员工处置,公正和透明地处理员工的离职事宜,并且支持企业的声誉。
七、与相关机构合作企业可以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就业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合作,共同提供员工处置的服务和支持,共同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机会。
以上是一份企业停产员工处置方案的简要概述,企业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并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操作。
只有保护好员工的权益,企业才能够赢得员工的信任,维护企业的声誉。
国企破产职工补偿标准
国企破产职工补偿标准一、国企破产职工补偿标准公司倒闭,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破产重整的过程有哪些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法7、70条)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破产法71条)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三、与国企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有关的法律规定《破产法》第三十四条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118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118号)山西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中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晋劳关字〔1998〕210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关于国有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政策依据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规定,国务院确定的111家试点城市执行现行有关规定的精神,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仍应执行《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以下简称“国发〔1997〕10号文件”)。
其中规定对职工“自谋职业的呆一次性付给安置费,标准不高于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
这一政策适用于破产企业的各类职工,包括合同制工人。
二、关于国发〔1997〕10号文件规定的“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不高于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是否考虑工龄因素问题。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劳办函〔1997〕159号)规定,各地可根据安置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安置费标准,对不同工龄的破产企业职工有所区别,但一次性付给安置费的标准不得高于国发〔1997〕10号文件的规定。
三、关于自谋职业的职工是否保留养老保险关系问题。
破产职工安置方案
破产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概述在市场经济中,企业面临各种风险,其中包括破产。
当企业面临破产时,其中最受伤的就是职工,尤其是那些依靠企业维持生活的职工。
为了保护职工的利益,政府和企业需要采取措施来保障职工的权益,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就是其中之一。
二、破产职工安置方案的意义1. 保护职工权益破产职工安置方案能够保护职工的权益,让被破产企业裁员的职工得到相应的安置和补偿。
这不仅是政府对职工的保障,也是社会对职工的责任。
2. 促进社会稳定在破产企业大量裁员后,如果不给职工提供安置方案,将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失业人口增加、社会治安问题等。
所以,破产职工安置方案还能促进社会的稳定。
三、破产职工安置方案的内容与实施1. 救助标准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破产职工安置方案会给予被裁员职工经济补偿,包括工资、福利等各方面的安排。
具体救助标准根据地区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2. 安置方式安置方式可以有多种,比如引导职工转岗、安置到其他企业、提供再就业培训、提供创业支持和一次性奖励等。
3. 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可以确保职工得到合理的安置和补偿。
监督机制主要包括相关部门和职工代表的监督,确保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得到有效实施。
四、破产职工安置方案的适用范围1. 破产企业的职工破产职工安置方案主要适用于被破产企业裁员的职工,确保他们得到合理的安置和补偿,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
2. 具有破产风险的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方案不仅适用于已经破产的企业,也适用于具有破产风险的企业。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前制定好安置方案,避免破产后职工的出现大面积的失业现象,增加社会压力。
五、总结破产职工安置方案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措施,它既是政府和企业保障职工利益的责任,也是社会对职工的义务。
政府和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得到合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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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一旦倒闭会怎么处理员工
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国企倒闭,员工保险的处理
在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
1、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2、由于该县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失业人员多,失业金积累少,财政困难,不能使所有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待遇,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享受。
如果尚未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将不能再享受失业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