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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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 盗窃罪

抢夺罪 盗窃罪


二 对”他人“的理解
不能将他人仅理解为自然人,将侵占罪的 对象仅限于私有财产。应该将他人理解为 包括单位在内的人,财产自然也包括公有 财产和混合所有制单位的财产。

三 对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理解 侵占罪是将对财物的”合法持有“变为对 财物的”非法占有“,转折点就是拒不交 出、拒不退还的行为。 1、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意思表示 行为人能否通过动作(将财物毁坏、隐匿、 挥霍)等默示方式表示?



甲见乙迎面走来,担心自己的手提包被乙夺 走,便紧抓手提包。乙见甲紧抓手提包,猜 想包中一定有贵重物品,在与甲擦肩而过时, 当面用力夺取甲的手提包,由于甲抓得很紧, 被连带着摔倒在地,甲没有夺走手提包,赶 紧逃走。 分析甲的犯罪行为?


2、不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等侵犯人身的 手段行为,这是和抢劫罪的主要区别。 是否是在乘人不备的情况下实施的?

行为人对于自己合法所有的财物,无法正 常索回,因而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加以取 回的,由于不具有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 的,不构成盗窃罪。

三 秘密窃取的理解
盗窃罪的本质特征是对他人财物的秘密窃取, 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隐秘的、自认为 不为财物人所察觉的方法将财物取走。

秘密具有主观性:行为人本人主观上认为 是秘密的,客观上是否为他人所知,不影 响盗窃罪的成立 秘密具有针对性:这么秘密性只是针对财 物人而言的,不是对 财物人以外的第三人。 如果行为人在窃取财物时被其他人发现, 但是财物人并没有发现,仍是盗窃行为。

4、非法物品能否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非法物品:违禁品和赃物
违禁品是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民个人 私自留存、使用的物品,如枪支、毒品、 淫秽物品等。 赃物是行为人通过犯罪所得来的非法财物。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夺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抢夺他人的财物,构成抢夺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

那你知道我国法律对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小编将在下文介绍抢夺罪的刑事立案标准,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抢夺罪是数额犯,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

抢夺罪公诉意见书

抢夺罪公诉意见书

抢夺罪公诉意见书【篇一:公诉意见书】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案由:抢夺起诉书号:01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我受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现就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犯抢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经过刚才法庭调查查明,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自2002年2月22日晚23时许,飞车抢夺了被害人王月明价值1080元西门子l3508型手机。

2002年2月22日24时许,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伙同陈小二、阿树四个人飞车抢夺开摩托车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包内物品估价4145元。

这两个抢夺事实通过举证被害人的陈述、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已得到充分证明,这些证据互相印证,相互吻合,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因此,认定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实施抢夺他人合法财物的犯罪事实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二)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飞车抢夺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据是:1.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是正常的成年人。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抢夺罪的主体要件。

2.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飞车抢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财物的所有权,符合抢夺罪的客体要件。

3.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飞车抢夺了边过马路边打电话的被害人王月明的手机及开摩托车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符合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4.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抢夺他人手机、手提包,经鉴定数额巨大,符合抢夺罪的客体要件。

综上所述,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已符合抢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构成抢夺罪。

(三)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犯抢夺罪的社会危害性及给人们的教训。

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公然以飞车抢夺的方式夺取他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使被害人雷惠新、王月明蒙受了经济的损失。

法律考试抢夺罪考点解析

法律考试抢夺罪考点解析

法律考试抢夺罪考点解析在法律考试中,抢夺罪是一个常见的考点。

抢夺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下面将通过具体案例来分析抢夺罪的考点,帮助高中学生和他们的父母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考试题型。

案例一:小明在街上遇到了一名陌生人,突然从他手中抢走了手机。

陌生人报警后,小明被警方抓获。

这个案例中,关键考点是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行为、目的和结果。

主体指的是实施抢夺行为的人,即小明;客体指的是被抢夺的财物,即手机;行为指的是小明从陌生人手中抢夺手机的行为;目的指的是小明获取手机的意图;结果指的是陌生人的手机被抢夺。

案例二:小红在公交车上发现一名乘客的钱包掉在地上,她立即捡起钱包并打算私自占有。

在她离开公交车时,被车上其他乘客发现并报警。

这个案例中,考点是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虽然小红没有使用暴力或威胁,但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通过夺取他人财物的控制权来实现,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小红没有被其他乘客发现并报警,她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

案例三:小李在商场购物时,发现一名顾客将一件贵重商品放入购物袋中,准备偷盗。

小李立即上前阻止,并将该顾客交给了商场保安人员。

这个案例中,考点是抢夺罪和阻碍他人犯罪罪的区别。

小李的行为虽然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他的目的是为了阻止他人偷盗,保护商场的财产安全,属于阻碍他人犯罪罪。

阻碍他人犯罪罪是指为阻止他人实施犯罪行为而采取的行为,属于一种正当防卫行为。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法律考试中,抢夺罪的考点主要包括构成要件、与其他罪名的区别等。

在解答这类题目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仔细分析案例中的具体情况,确定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是否满足,并与其他相关罪名进行区分。

其次,要注意抢夺罪的主观要素,即行为人的故意和目的。

2022最新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2022最新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2022最新抢夺罪的⽴案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他⼈财物进⾏抢夺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为,⽽构成犯罪还是违法,要依据抢夺财产的数额和抢夺情节⽽定的,那么最新抢夺罪的⽴案有什么标准?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抢夺罪的⽴案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抢夺罪⽴案的标准是抢夺财物数额达到较⼤,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千元⾄三千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可以⽴案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千元⾄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万元以上、⼆⼗万元⾄四⼗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百六⼗七条规定的“数额较⼤”、“数额巨⼤”、“数额特别巨⼤”。

各省、⾃治区、直辖市⾼级⼈民法院、⼈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批准。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六⼗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百六⼗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区分抢夺罪与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当场使⽤暴⼒,胁迫或者其他⽅法强⾏劫取公私财物的⾏为。

构成抢劫罪的显著特征是“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法抢劫财物。

⼀般地说,抢劫罪的使⽤暴⼒,胁迫⼿段,是使被害⼈受到强烈的袭击,使之失去反抗能⼒,以任其抢⾛公私财物或被迫交出公私财物,犯罪嫌疑⼈具有危害被害⼈⼈⾝安全的故意。

⽽抢夺罪的强⼒⾏为则没有这种故意,⽽仅以夺取具公私财物为已⽽满⾜。

因⽽其⾏为的强⼒程度低于抢劫所使⽤的暴⼒。

即使抢夺时,由于⽤⼒过猛,致使被害⼈受伤,因为没有伤害的故意,也不能视为暴⼒⽽定抢劫罪。

抢夺罪法律意见书

抢夺罪法律意见书

抢夺罪法律意见书抢夺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针对抢夺罪的法律意见如下:1.构成要件:构成抢夺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客体要件:抢夺的客体是指非法剥夺他人财物;(3)行为要件:主体以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非法剥夺他人财物的行为;(4)结果要件:抢夺行为导致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到抢夺者手中。

2.抢夺罪的证据:在不同案件中,获取证据的方法和手段各异,但为了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充分收集物证:包括监控录像、现场照片、被害人和目击证人提供的物证等;(2)询问笔录:对被害人、目击证人进行询问,详细记录他们的证言;(3)鉴定报告:对涉案物品进行鉴定,比如价值评估、真伪鉴定等;(4)相关记录:查找相关银行、电话、物流等记录,了解抢夺嫌疑人的活动轨迹。

3.刑期量刑建议: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抢夺罪,刑期的量刑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综合考虑:(1)抢夺的金额或价值:抢夺的金额或价值越大,刑期越重;(2)使用的暴力程度:使用暴力越严重,刑期越重;(3)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刑期越重;(4)主观恶性:犯罪主观恶性越严重,刑期越重;(5)是否归案自首和是否退赔赃款:如有自首、退赔赃款等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刑罚。

4.其他相关法律事项:(1)抢夺罪与其他犯罪类型的区别:抢夺罪与抢劫罪、盗窃罪等类似,但区别在于抢夺行为需要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而抢劫罪需要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盗窃罪则是没有暴力或胁迫手段;(2)紧急状态下的抢夺行为:在具有紧急状态的情况下,抢夺行为可以作为紧急避险措施,但需要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和限度,否则仍然构成抢夺罪;(3)自愿放弃被抢财物:如果被害人自愿放弃被抢财物,犯罪主体不再实际占有,有可能不构成抢夺罪。

趁人醉酒无力反抗夺取财物构成抢夺罪

趁人醉酒无力反抗夺取财物构成抢夺罪

趁人醉酒无力反抗夺取财物构成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暴力、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抢夺他人财物,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行为。

这种行为在实际生活中时有发生,其中一种典型情况就是趁人醉酒无力反抗夺取财物。

这种情况下,被害人由于失去反抗力,常常会被迫交出自己的财物,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

下面,我将详细阐述趁人醉酒无力反抗夺取财物构成抢夺罪的相关问题。

一、趁人醉酒无力反抗夺取财物构成抢夺罪的基本要件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抢夺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为:(一)以暴力、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直接抢夺他人财物;(二)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在趁人醉酒无力反抗夺取财物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满足第一条要件的基础上,通常会造成被害人较大的财产损失,甚至导致被害人身心受到严重的创伤和伤害。

因此,这种行为完全构成抢夺罪。

二、趁人醉酒无力反抗夺取财物构成抢夺罪的刑事责任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因抢夺罪被认定罪行成立,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同时,犯罪嫌疑人还将被强制执行追缴被盗财物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犯罪的主观恶性较高,因此犯罪嫌疑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可能受到社会的广泛谴责和道德谴责。

尤其是在媒体的曝光下,这种道德谴责会更加深刻和广泛。

三、趁人醉酒无力反抗夺取财物构成抢夺罪的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说明趁人醉酒无力反抗夺取财物构成抢夺罪的相关问题,下面我将介绍一起真实的案例。

某地一家夜店里的消费者极其讲究享乐,在夜店里一直狂欢到凌晨三点左右。

由于酒精的作用,几名消费者在准备离开夜店时已经有些醉酒。

这时,一群年轻人趁机向几名醉酒的消费者下手,从被害人身上抢走了相当数量的钞票和手机等贵重物品。

经警方调查确认,这群年轻人就是先前的夜店服务员和保安人员。

他们利用各种手段,诱骗或威胁醉酒消费者交出财物。

这种行为的主要特点是:趁人醉酒无力反抗,暴力威胁,致使被害人失去了应有的应对能力。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主要是哪些?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主要是哪些?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主要是哪些?
区别在于是在手段上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令人无力抵抗的)还是是乘人不备。

抢劫力度重,抢夺力度较轻。

不过,抢夺经常会转成抢劫。

在实践中,人们在认定抢夺罪和抢劫罪时经常把这两个罪名弄混淆,其实,它们之间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现在,小编将在下文就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

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
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

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
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根据司法解释,。

抢夺罪立案标准

抢夺罪立案标准

抢夺罪立案标准
抢夺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对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我国刑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抢夺行为必须具备明显的暴力或者胁迫手段。

这是抢夺罪成立的首要条件。

暴力手段包括殴打、殴伤、威胁等行为;胁迫手段包括利用武器、恶犬等威胁他人的行为。

只有在抢夺行为中具备了明显的暴力或者胁迫手段,才能构成抢夺罪。

其次,抢夺行为必须导致被害人财物的丧失。

这是抢夺罪成立的第二个条件。

抢夺行为必须导致被害人财物的丧失,即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权。

只有在财物的丧失情况下,才能构成抢夺罪。

再次,抢夺行为必须具备明显的主观故意。

这是抢夺罪成立的第三个条件。


观故意是指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导致他人财物的丧失,却依然故意实施抢夺行为。

只有在具备了明显的主观故意,才能构成抢夺罪。

最后,抢夺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法定标准。

这是抢夺罪成立的最后一个条件。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抢夺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法定标准,即抢夺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只有在抢夺行为达到了法定标准,才能构成抢夺罪。

综上所述,抢夺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具备明显的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导致被
害人财物的丧失、具备明显的主观故意以及达到一定的法定标准。

只有在这些条件齐备的情况下,才能构成抢夺罪,才能依法立案追究犯罪责任。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加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抢夺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The realization of the goal is based on my strong desire to succee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抢夺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

而实际在不同的省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抢夺的发案率不同。

所以,不同省市实际对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要求也不太一样。

一、抢夺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

而实际在不同的省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抢夺的发案率不同。

所以,不同省市实际对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要求也不太一样。

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3.11.11•【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一、问题的提出《解释》制定的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打击抢夺犯罪的司法实际需要。

抢夺犯罪是一种多发性侵财犯罪,社会危害大,一直属于司法机关严惩范围。

2002年7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2年《抢夺解释》)规定了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对于惩治此类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抢夺犯罪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形式,司法机关办案中不断遇到新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以适应惩治抢夺犯罪的实际需要。

二是与盗窃罪等侵财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保持协调。

2002年《抢夺解释》规定的抢夺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与1998年3月10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1998年《盗窃解释》)规定的盗窃罪数额标准一致,分别是500元至2000元以上、5000元至2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201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3年《盗窃解释》)调高了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201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3年《敲诈勒索解释》)调高了敲诈勒索罪的入罪标准。

如不及时修改抢夺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就会出现抢夺罪与盗窃罪等侵犯财产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失衡,有悖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因此,需要调整抢夺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保持抢夺罪与盗窃罪之间定罪量刑标准均衡。

为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11月18日起施行。

【司考】侵犯财产犯罪(二):抢夺罪、抢劫罪

【司考】侵犯财产犯罪(二):抢夺罪、抢劫罪

侵犯财产犯罪(二):抢夺罪、抢劫罪一、抢夺罪行为模式:对物实施暴力→对人有危险。

首先不能对人实施暴力,否则就是抢劫罪。

其次对物实施暴力要求对人具有人身危险性,否则就是平和手段,构成盗窃罪。

一般而言,当被害人紧密占有财物时,夺取财物的手段就具有人身危险性。

(一)不法与责任要素1.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多次抢夺且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可能性的行为。

传统理论认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新理论不要求。

抢夺对象:通常与身体直接或间接接触。

抢夺行为:对人暴力、对物暴力。

抢夺场所不限,不要求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

抢夺本质:导致被害人伤亡的一般可能性。

数额较大:1000-3000元。

多次:2年3次以上。

其他严重情节:他人重伤或自杀。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导致他人死亡。

2.责任形式: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过失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导致他人自杀的,属抢夺罪的情节加重犯。

故意致他人重伤、死亡的,构成抢劫罪(结果加重犯)。

明知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仍暴力夺取,是抢劫罪。

(二)法律拟制为抢劫罪:三种携带凶器抢夺的,成立抢劫罪。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

聚众打砸抢,抢走、抢夺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成立抢劫罪。

(三)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系:不是对立关系1.抢夺行为主要表现为直接对物使用暴力(对物暴力),也包含一定程度的对人暴力,被害人通常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压制不能抗拒。

没达到压制反抗程度的是抢夺罪,达到了压制反抗程度的是抢劫罪。

抢劫罪行为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2.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飞车抢夺),行为定性: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普通抢劫的提示性解释):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人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等后果的。

其他符合抢劫罪要件的,也定抢劫罪:携带凶器飞车抢夺;飞车抢夺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

抢夺罪的案例

抢夺罪的案例

抢夺罪的案例抢夺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了解抢夺罪的实际情况。

案例一,小明被抢夺手机。

某天晚上,小明在回家的路上被两名持刀歹徒抢夺了手机。

歹徒在威胁小明的情况下,夺走了他的手机并逃之夭夭。

小明立即报警并提供了歹徒的体貌特征,警方展开了调查。

最终,警方成功抓获了两名歹徒,并追回了小明的手机。

歹徒因抢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商店遭遇抢夺。

某日,一家便利店遭遇了抢夺案件。

一名持械歹徒闯入店内,威胁店员并抢走了店内的现金。

店员及时报警,警方迅速赶到并展开了追捕。

最终,歹徒被警方抓获,被依法追究了抢夺罪的刑事责任。

案例三,公交车上的抢夺。

某日,一名乘客在公交车上遭遇了抢夺。

一名歹徒趁公交车拥挤之际,伸手抢夺了乘客手中的包包并迅速逃离了车厢。

乘客立即向车上的乘客求助并报警,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了监控视频并成功追踪到了歹徒的行踪。

最终,歹徒被依法判处了抢夺罪的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抢夺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抢夺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更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严重破坏。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不做违法犯罪的行为,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成为抢夺罪的受害者。

在面对抢夺罪行为时,我们更应该积极报警,配合警方的侦查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法律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给予应有的惩罚。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打击抢夺罪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抢夺罪的案例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做一个守法良民,共同为社会的安定与发展做出贡献。

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剖析3篇

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剖析3篇

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剖析3篇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剖析1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剖析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时会听到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报道,但是许多人却很难区分这些罪名的具体含义。

本文将对这三种罪名进行逐一剖析,以期使读者在法律知识方面有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我们来看看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偷窃他人财物实施的犯罪行为。

盗窃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秘密盗窃,即未经他人同意,在不引起他人注意的情况下,拿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另一种是入户盗窃,即越过他人住宅的门窗,进入居室并盗取财物的行为。

盗窃的刑法责任,视案情的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普通的盗窃罪的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如果盗窃的金额较大,涉及犯罪集团,则刑期将会更长。

其次,我们来看看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也就是说,抢夺罪比盗窃罪涉及到了暴力因素。

造成轻伤或者身体上疼痛不逾过十天则被认为是轻微伤害,处以行政拘留、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涉及到重伤或意外死亡,则会承担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为了区分抢夺罪与抢劫罪,其实就在于是否伴随了暴力因素。

最后,我们来看看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实施抢劫行为。

可以看到,抢劫罪与抢夺罪最大的不同在于,其抢劫行为涉及更高的暴力强度。

例如,抢夺罪可能只涉及轻微的传打等,而抢劫罪则常常涉及枪支、刀具等凶器。

对于抢劫罪,刑法规定对其的刑罚将更加严厉,可能需要面对至少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者联合做斥财刑事上的询问查验服务。

总结来说,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在许多情况下存在相似的行为表现,但是刑事法律对于这三种罪名的描述各有不同,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事实情况来判定。

不管是处于立法方面还是潜在犯罪方面,我们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以便在相关事件发生时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并对相关事件保持清醒在现实生活中,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虽然有些相似,但其法律定义和刑罚的程度却存在明显的差别。

抢夺罪的案例

抢夺罪的案例

抢夺罪的案例抢夺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危害了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下面我们将介绍两起抢夺罪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罪行的危害性和法律处理方式。

案例一,小明在晚上回家的路上,被两名持刀歹徒拦住,强行抢走了他的手机和钱包。

小明在面对暴力威胁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反抗,只能束手就擒。

事后,小明报警并向警方提供了详细的描述和嫌疑人特征。

经过警方的侦查和追踪,最终成功抓获了这两名歹徒,并追回了小明的财物。

歹徒被依法判处抢夺罪,获得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案例二,某商场内,一名女士在购物时被一名男子尾随,当她走到人烟稀少的地方时,该男子突然出现并用暴力手段抢走了她的手提包。

女士在被抢夺后,立即大声呼救并向周围的市民求助,同时报警。

警方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监控视频和目击证人的证言,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经过一番缜密侦查,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追回了被抢夺的财物。

犯罪嫌疑人最终被依法判处抢夺罪,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抢夺罪的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

抢夺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更是对社会安定和秩序的严重挑战。

因此,对于抢夺罪的处理,法律必须给予严厉的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稳定。

在面对抢夺罪的案件时,我们应该保持警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在人烟稀少、环境复杂的地方单独行走,同时要学会正确的报警求助方式,及时向警方提供案件线索,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

同时,对于抢夺罪的犯罪嫌疑人,法律机关应该依法严惩,严肃执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总之,抢夺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犯罪行为,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对于抢夺罪的犯罪行为,法律机关应该给予严厉的惩处,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能够增强大家对抢夺罪的认识,提高社会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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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二、抢夺罪罪与非罪界限是什么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

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

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论抢劫罪、抢夺罪的预防与对策

论抢劫罪、抢夺罪的预防与对策

论抢劫罪、抢夺罪的预防与对策摘要: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时期,无论是抢劫罪的发生还是抢夺罪的发生都会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很多人并不了解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的差异,更不了解应怎样预防这些犯罪,因此,本文将分别阐述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基本情况,分析促使抢劫与抢夺罪发生的原因,同时研究抢劫与抢夺罪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抢劫;抢夺;预防;对策Abstract: At present our country is in the socialist society and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construction period, whether the incidence of robbery or robbery will pose a threat to the safety of people's life, many people do not understan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rime of robbery and robbery, more do not understand how to prevent these crimes, therefore,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he the elaborate robbery and robbery, robbery and snatch crime reason analysis and research the relation and difference between robbery and robbery,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Key words: robbery; robbery;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目录前言 (2)一、抢劫罪概述 (2)(一)抢劫罪的概述 (2)(二)抢夺罪的概述 (2)(三)抢夺罪与抢夺罪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3)二、促使抢劫与抢夺罪发生的原因 (4)(一)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 (4)(二)毒品的影响 (5)(三)宣传不到位 (5)三、抢劫罪与抢夺罪的预防与对策 (5)(一)重视社会机制建设 (5)(二)加大社会主义文明社会建设力度 (6)(三)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7)(四)做好外来人口管理 (8)结束语 (9)参考文献 (9)致谢 (10)前言: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时期,我国刑法学界逐渐加大了对各种犯罪行为的研究,尤其是针对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研究较多,之所以将抢劫罪与抢夺罪作为研究重点,主要是由于它们在现代社会中发生几率较大,一旦发生将给守法造成不良影响,再加上很多人经常将抢劫罪与抢夺罪混为一谈,影响了司法部门对案件的顺利处理,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应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如何做好抢劫罪与抢夺罪的预防。

怎样区分抢劫与抢夺

怎样区分抢劫与抢夺

怎样区分抢劫与抢夺抢夺和抢劫虽然只差了⼀个字,但是说包含的⼿段以及⽬的是不⼀样的,⼀般来说的话抢劫所带有的更加严重⼀些,那么具体这两者有哪些区别?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样区分抢劫与抢夺1、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暴⼒、胁迫或其他强制⽅法,强⾏劫取公私财物,⽽抢夺罪表现为乘⼈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的财物,使他⼈来不及反抗;2、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的⼈⾝权利,⽽抢夺罪则只侵犯了财产权利;3、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

根基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民币500元⾄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

但是,携带凶器抢夺,或者犯抢夺罪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暴⼒或者以暴⼒相威胁的,都构成抢劫罪。

抢劫与抢夺有⼀个原则的区别,抢劫是使⽤暴⼒以及⾜以压制他⼈使他⼈不敢反抗的⽅式强取财物,⽽抢夺虽然也有⼀个抢字,但它依占暴⼒的强制,⽽是乘⼈不备夺取,依靠的是突然性,快速与敏捷,基本属于巧取的犯罪,⽽不像抢窃是豪夺的⽅式。

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论,这个凶器⼀般指管制⼑具,也包括其他⾜以致⼈重伤死亡的器具。

只要⾏为⼈主观上意图在犯罪中使⽤,客观上该凶器处在随时可⽤的状态,就⾜以转化为抢劫罪。

⾄于是否向被害⼈显⽰,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抢劫,指⾏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保管⼈、看护⼈或者持有⼈当场使⽤暴⼒、胁迫或者其他⽅法,迫使其⽴即交出财物或者⽴即将财物抢⾛的⾏为。

所谓暴⼒,是指⾏为⼈对被害⼈的⾝体实⾏打击或者强制。

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

伤害,直⾄杀害。

这⾥的胁迫,是指⾏为⼈对被害⼈以⽴即实施暴⼒相威胁,实⾏精神强制,使被害⼈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

这⾥的其他⽅法,是指⾏为⼈实施暴⼒、胁迫⽅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法。

抢夺罪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

抢夺罪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

抢夺罪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抢夺罪是数额犯,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1、“数额较大”,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2、“数额巨大”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3、“数额特别巨大”的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抢夺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二、构成要件(一)主体特征抢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年.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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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
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

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

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

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

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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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二、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

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

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月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

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

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

抢夺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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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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