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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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小贷公司的管理制度

银行对小贷公司的管理制度

一、背景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规范小贷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银行对小贷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内容1. 设立条件(1)小贷公司需经过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2)小贷公司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股东,包括注册资本、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等指标。

(3)小贷公司应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合规、稳健发展。

2. 业务范围(1)小贷公司可在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范围内开展贷款业务,包括个人消费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

(2)小贷公司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业务。

(3)小贷公司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如发行或代理销售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

3. 贷款利率(1)小贷公司贷款利率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2)小贷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等费用。

4. 资产质量与风险防范(1)小贷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质量、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反洗钱等管理制度和规范。

(2)小贷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业务进行监控和预警。

5. 信息披露(1)小贷公司应按照规定披露公司财务状况、业务状况、风险状况等信息。

(2)小贷公司应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业务情况,接受监管。

6. 公司治理(1)小贷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小贷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7. 消费者权益保护(1)小贷公司应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自主选择等权益。

(2)小贷公司应在债务到期前告知借款人应偿还的金额、时间、方式等。

三、监管措施1.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小贷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其合规经营。

2.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小贷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业务等。

3.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小贷公司进行接管或重组。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条件主发起人资质: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连续盈利,且两年累计净资产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条件!只有满足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的主发起人才能出资投资小额贷款公司。

股东资金来源以及持股比例限制: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

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申请成立条件: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2.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6.其他审慎性条件上述中的第二条,是为了控制风险,注册资本过大会放大风险!第三条,是规范小贷公司的日常经营,从而达到风险控制! 至于第一、四、五都是些文字性的工作。

第六条,只要股东都是合法经营的法人或个人一般就都能过!总结: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要找一个当地有名气、有影响力的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当然这个主发起人一般性条件要满足!再找个几个有资金实力的集团或者个人。

就可以进行申请了。

至于与当地政府间的人脉关系,作为主发起人一般都能搞定!一句话:有钱的个人你一个人是玩不转的,没钱的企业是不让玩的!要有钱的个人和企业一起才让玩!注册一家公司需要确定公司住所,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一、概述小额贷款公司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提供小额信贷服务。

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小额贷款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以下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二、设立与审批1. 设立条件: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符合条件的股东;(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有符合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 设立程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需向市金融监管局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立。

三、经营规则1. 贷款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放贷业务,但需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

2.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且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等费用。

3. 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股东借款、金融机构借款等。

4. 资产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质量、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反洗钱等管理制度和规范。

四、监督管理1. 监管机构:市金融监管局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 监管措施:监管机构对小贷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信息披露监管等。

3. 违规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可采取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五、风险防范1. 内部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2. 风险评估: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 应急处置: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风险事件。

六、员工管理1. 招聘与培训: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公司员工守则规定,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并对其进行培训。

2. 薪酬福利: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福利制度,确保员工权益。

3. 激励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应设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报指引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报指引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报指引关键信息项:1、申报主体资格条件2、注册资本要求3、经营范围设定4、公司治理结构5、风险管理制度6、申报材料清单7、审批流程与时间8、监督管理规定11 申报主体资格条件111 申报主体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112 申报主体的主要股东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113 申报主体及其主要股东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12 注册资本要求121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当地监管部门的最低要求,并实缴到位。

122 注册资本的来源应合法合规,不得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

13 经营范围设定131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仅限于发放小额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132 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活动。

14 公司治理结构141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142 明确各治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运营的规范和有效。

15 风险管理制度151 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的识别、评估和控制。

152 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贷款损失。

16 申报材料清单161 申请书,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情况等基本信息。

162 公司章程。

163 股东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信用报告等。

164 公司治理结构及人员配备情况说明。

165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166 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167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17 审批流程与时间171 申报材料提交给当地金融监管部门。

172 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初审,如有需要,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核查。

173 初审通过后,提交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审批。

174 审批时间一般在具体时长内完成,但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

18 监督管理规定181 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金融监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业务报告等信息。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专门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为了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了以下规范。

二、公司注册和准入要求1. 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依法注册成立,并获得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

2. 公司注册资本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来支持业务发展。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金融从业经验和资质,并通过相关考核和审查。

三、风险管理1.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环节。

2. 公司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和利率。

3. 公司应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借款人真实可信,并合理评估其还款能力。

4.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担保制度,确保贷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内部控制和运营管理1.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和业务流程等。

2. 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

3. 公司应建立合理的贷后管理制度,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合规地使用客户信息。

五、法律合规和监管要求1. 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保合法经营。

2. 公司应及时向金融监管机构报送各类报表和信息,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公司应建立合规风控机制,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4. 公司应定期进行内外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六、客户权益保护1.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和纠纷。

2. 公司应向客户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贷款信息,不得误导客户或隐瞒重要信息。

3. 公司应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不得泄露客户信息或滥用客户资金。

外商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

外商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

外商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一、法律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公司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二、申报条件1、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上为中方)经批准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人民币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或主发起人,下同)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生产经营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结构完善,管理、运营规范,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连续三年赢利且累计赢利不低于1500万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的企业。

3、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和其他企业法人股东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注册登记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3)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资金充实、财务真实清晰;(4)近两年连续盈利。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不得超过2亿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不得超过3亿元。

主发起人的出资(或持股,下同)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余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出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且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5、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至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3)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且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性缴足;(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5)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6)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7)有符合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8)市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_规章制度_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_规章制度_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于20xx年2月27日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青政办〔20xx〕49号印发,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xx〕23号)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法在本省境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出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经营活动和监管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

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

州(地、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退出的初审工作和日常监管、风险处置。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注销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及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州(地、市)、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的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我省工商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

未经批准,任何公司名称中不得标注“小额贷款”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贷公司设立条件

小贷公司设立条件

小贷公司设立条件
小贷公司设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达到一定金额,具体金额根据不同地区的法规而定。

2. 资质要求:小贷公司需要获得相关的金融牌照,如小额贷款公司牌照或金融公司牌照等。

同时,还需要满足监管机构对资质的要求,如持有一定的金融从业经验或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

3. 专业团队:小贷公司需要组建一支专业的团队,包括风控专家、贷后管理人员、法务人员等。

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合规性。

4. 风控体系:小贷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风控体系,包括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制定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制度等。

5. 合规要求:小贷公司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定,如国家利率政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法规要求。

同时,还需要进行定期的报告和备案工作。

6. 技术支持:小贷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包括风控模型、贷款审批系统、贷后管理系统等。

这些系统需要具备安全性和可靠性,以支持公司的业务运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是一般性的设立条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
据当地的法规和监管要求来确定。

另外,设立小贷公司还需要进行相关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具体流程也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进行。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一、引言小额贷款公司是国家金融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融资难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保护借款人和投资者利益,制定本《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1. 资质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具备充足的注册资本,拥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批准,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登记手续。

2. 风险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业务发展策略,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1. 贷款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可为合法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服务,包括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

2. 其他业务:小额贷款公司还可开展担保、咨询、催收等相关业务,但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管理1. 注册资本: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充足的注册资本,以确保其业务的正常运营。

2. 资本金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履行资本金监管义务,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防控。

五、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 风险防控: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详细的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对借款用途的审查、建立健全的担保制度等。

六、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控制1. 内部控制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业务的规范运行。

2. 内部审计: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运营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七、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披露1. 信息披露内容: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披露自身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等重要信息。

2. 信息披露方式:小额贷款公司可通过互联网、媒体等渠道进行信息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借款人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八、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1. 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借款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注册条件1.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要求,并按规定缴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注册资本金。

3.公司经营场所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登记管理1.小额贷款公司应在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登记证书。

2.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规定报备相关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股东情况、经营范围等,并及时更新变更信息。

3.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经营报告和财务报表等。

4.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确保经营合规。

四、经营行为1.小额贷款公司应依法合规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2.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并向借款人明示利率及相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变相收费。

3.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4.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对贷款项目的审查和风险评估,防范借款人违约风险。

5.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债务催收制度,依法催收逾期贷款。

五、监督管理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其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水平。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并处理借款人和投资人的投诉。

4.借款人和投资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有疑问或投诉,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核实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六、法律责任1.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小额贷款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吊销登记证书等措施。

小额贷款公司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政策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是指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小额贷款业务制定的规范和指导性文件。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小额贷款业的健康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效率,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与监管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经批准注册的、专门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小额贷款公司需满足以下监管要求:1.注册资金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一定金额,以确保其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

2.准入条件:小额贷款公司需具备相应的机构设置、经营管理、技术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符合监管部门的准入标准。

3.业务范围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信贷业务、融资担保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等。

4.风险管理要求:小额贷款公司需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决策和风险监控等环节。

5.贷款利率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应在一定范围内浮动,并按合同约定平等协商确定,不得恶意竞争或乱收费。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规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规范的运营流程、制度和管理措施。

2.信息披露:小额贷款公司需及时、准确地向监管部门和客户披露经营信息,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3.资金管理:小额贷款公司需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4.风险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5.内部控制:小额贷款公司需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风控、审计、合规等制度和流程。

6.诚信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保护客户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和处罚机制为了保障小额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实行了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机制。

其中包括以下方面:1.日常监管:监管部门定期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

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条件

⼩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条件我们知道创办公司都是需要有营业执照的,但这个证件并不是随便就可以办理的,还需要符合⼀定的条件,那么具体条件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数;⼀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个以上五⼗个以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名⾃然⼈股东或⼀名法⼈股东投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股东的⾸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也不得低于法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公司成⽴之⽇起两年内缴⾜;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民币三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民币⼗万元,⽽且必须⼀次到位,不得分期缴⾜。

注:特定⾏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于以上所定限额的,由法律、⾏政法规另⾏规定(如:拍卖业⾄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典当⾏⾄少需要300万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名称的⼀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董事、⼀⾄⼆名监事、经理。

股东⼈数较多,公司规模较⼤的适⽤前者,反之适⽤后者。

5、有公司住所;有固定的⽣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产经营条件。

6、申报的经营项⽬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申办⼿续1、书⾯申请(载明: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的姓名和住所、投资⼈的出资额和出资⽅式、经营范围及⽅式);2、投资⼈签署的个⼈独资企业设⽴登记申请书;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申请⼈⾝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职业状况承诺书;6、外省市⼈员须提供暂住证;7、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居改⾮证明;8、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9、如委托他⼈代理,应提供投资⼈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件、代理⼈资质证书。

设立小贷公司的有关规定

设立小贷公司的有关规定

设立小贷公司的有关规定1.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社会团体;2.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 不可以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机构人员;3.小额贷款公司企业出资人有哪些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原则上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企业法人代表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其中,当地企业净资产要超过5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外地企业净资产要超过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可以不是最大股东。

5.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最大持股比例是多少?我省规定小额贷款主发起人持股比例最大为50%。

6.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可以投资两家或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吗?原则上可以,但是担任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出资人只允许经营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7.小额贷款公司名称必须含有行政区划吗?必须包括行政区划,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市、区)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8.小额贷款公司名称可以重名吗?不可以,现行规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名称在全省范围内不能重名。

9.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哪些?可以是合伙制吗?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不允许合伙制形式。

10.我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限额有哪些要求?我省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申请开业时,我省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全体股东分期验资,但首期注资不得低于500万元。

11.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必须提供由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吗?小额贷款公司所有出资人必须提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征信报告。

包括申报期在内近3个月12.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不可以有银行贷款吗?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可以有消费贷款,但是距申报期近1年内不能存在大额经营性贷款,且经营性贷款占出资额的比例不能超过20%。

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管理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管理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管理规定一、目的、定义、种类、基本原则(一)、目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关政策精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规范、引导和发挥好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银行社会形象,根据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号)及银行实际,总行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定义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质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核定额度后开展有关授信业务。

(三)、种类小额贷款公司发放业务品种为1年期贷款。

(四)、基本原则1、建立与当地小额贷款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的定期联系机制,了解相关政策,掌握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公司股东信息和公司经营信息,研究小额贷款公司商业模式和运作规律,适时推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各种金融服务,稳妥、规范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业务。

2、目前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业务应遵循审慎介入的原则,试点开展,摸索经验,并严格控制开展授信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户数。

3、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要以因地制宜为营销原则。

二、贷款发放对象、适用范围和借款企业准入条件(一)、适用范围当地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已制定相关试点工作指引的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参照工作指引开展业务。

(二)、贷款发放对象资本金规模较大、股东背景良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并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小额贷款公司。

(三)、准入条件1、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应满足下列条件:(1)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一般不超过两个,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不得超过35%,其他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不得超过10%。

(2)主要发起人须为企业法人,注册地且住所须与小额贷款公司在同一地区县,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1. 引言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专门提供小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是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的行政法规,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内容。

2.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和变更2.1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下列条件:•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安全、稳定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体系;•具备发放小额贷款业务的能力;•具有从业资格经验和相应的人员配备。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设立。

2.2 小额贷款公司的变更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应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并在法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变更信息。

3.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3.1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

其业务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发放小额贷款;•接受储蓄存款;•发行债券或者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工具。

3.2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额贷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确保安全性和合规性。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贷款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风险管控,并对不良资产进行妥善处置。

3.3 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其自身经营状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融资活动。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融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融资对象的信用评估和风险管控。

4. 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4.1 政府监管政府应当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机制,对其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监管。

4.2 行业协会自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加强行业自律,遵循行业规范和道德标准,保证业务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

4.3 资本市场监管对于已经上市或将要上市的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市场应当对其进行监管,保障资本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一、引言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

为了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保护借款人和投资人的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要求。

二、公司注册与资质要求1. 小额贷款公司应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如金融业务许可证等。

2. 公司注册资本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能力。

三、公司内部管理1. 设立合规部门,负责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2.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报告等。

3. 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确保公司风险可控。

4. 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

四、贷款业务管理1. 设立贷款审批部门,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质、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贷款政策。

2. 建立客户风险评估体系,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

3. 明确贷款用途,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

4. 建立贷后管理制度,监督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催收逾期贷款。

五、投资人保护1. 建立投资人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人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投资额度和收益率。

2. 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包括公司经营情况、贷款项目情况、风险提示等。

3. 建立投资人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客户和公司的信息安全。

2.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1.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八、合规监管与自律机制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2. 加入行业协会,遵守行业自律规范,维护行业声誉。

九、公司管理与透明度1. 建立健全的公司管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

办理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注册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些什么条件一、注册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2、注册资本,如果小额贷款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话,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3、人员要求,须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管理人员、以及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必要的其他设施5、有健全的组织架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二、公司注册流程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3、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6、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7、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8、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办理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小额贷款公司怎么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小贷公司的注册手续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2)准备申报文件,资料3)投资人准备相关资质此部分与上述申报资料同时或提前进行,由投资人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准备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所需的相关资质,包括办公地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出资资金等等。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小额贷款是一种金融服务形式,旨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的融资支持,促进经济发展。

为了规范广东省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资金提供方及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一、注册和资本金要求1. 注册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依法注册并获得合法营业执照。

注册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股东身份证明、经营范围和管理机构等信息,并且需要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2. 资本金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在注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资本金。

广东省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二、经营范围和条件1. 经营范围广东省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在法律规定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小微企业经营贷款、农村扶贫贷款等。

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提供贷款咨询、审查、担保和风险管理等相关服务。

2. 经营条件为了确保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广东省规定了一些经营条件。

公司必须拥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风险控制系统。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分析能力,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三、风险控制和合规要求1. 风险评估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广东省要求公司在发放贷款前必须进行借款人的风险评估。

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2. 利率管理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且要公开透明。

利率的确定应该遵循市场原则,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

3. 合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合规经营,并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审计。

四、信息披露和反洗钱措施1. 信息披露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加强对借款人的信息收集和核实,确保借款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条件随着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入和人们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增加,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供给微小贷款的金融机构,逐渐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个具有风险的金融机构,在其成立之前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以确保其合法、健康、稳定经营。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以确保其资金实力和业务稳定。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达到一定数额,这样既能满足客户的借贷需求,又能保证公司在面临风险时有足够的资金储备做出应对。

其次,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监管。

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涉及到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在申请设立之前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才能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开展业务。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还需要制定完善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运营和业务开展。

公司章程需要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等内容,确保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明确和协同运作。

内部管理制度需要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内控管理等内容,以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和人员行为的合规性。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还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

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预警和风险应对等环节,需要具备专业的人员和科学的方法,以确保公司在面临风险时能够迅速反应和做出决策。

最后,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还需要建立客户管理体系,以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客户管理体系包括客户申请与审批、贷后管理、催收管理等环节,需要建立统一的客户信息库,并配备专业的客户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客户服务。

综上所述,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条件是多方面的,包括注册资本、政府批准、完善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客户管理体系。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小额贷款公司才能合法设立,并能够稳健经营、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一、前言小额贷款公司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个人,为其提供有保障的融资渠道。

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完善监管机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

二、营业许可条件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许可条件包括以下方面:1. 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实际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三成。

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不得以任何形式返还。

2. 业务范围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个人消费类贷款、小额经营性贷款、助学贷款等。

严禁从事股票、期货等经营性投资活动。

3. 股权结构和法人代表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结构应当合法、合理,不得因亲属、关系密切人员等原因违反相关规定。

法人代表应当具备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三、管理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要求:1. 资金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

应当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严禁挪用。

2. 信息披露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业务数据和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度。

3. 风险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预警预防机制,对信用评级较低的借款人采取更严格的管理和措施。

4. 合规运营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社会道德,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四、监管机制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制包括了日常监管、信用管理、行政处罚、咨询指导等方面。

监管机构应当定期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审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五、总结小额贷款公司是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机构。

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许可条件、管理要求、监管机制等进行了规范,旨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完善监管机制,促进小额贷款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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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核准书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指小额贷款公司所在的县(市)级行政区划的名称。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在设区的市辖区的,其行政区划应当由设区的市行政区划名称与市辖区名称连用。

行业是指“小额贷款”。

组织形式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不得冠省级行政区划。

第十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意见》规定的章程;(二)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不高于50个股东出资设立,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第一大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主发起人,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三)注册资本为货币资本,且应一次缴足。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500万元)。

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为1亿元)。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管理制度;(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公设施;(七)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中选择,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由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条件;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但不得低于1%。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五)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利润总额在9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300万元)以上;(六)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十二条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四)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资金实力;(五)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可依法转让。

第十四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报省辖市政府审查,经省辖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

扩权县(市)可直接上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同时报所在省辖市政府备案。

申请人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县(市、区)政府报送以下材料:(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出资人承诺书。

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资金入股;(四)出资人协议书。

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五)可行性研究报告;(六)公司章程;(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八)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九)股东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应提供最近3年的经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十)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十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十二)公安、消防部门分别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十三)公安、人民银行分别对股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和信用记录证明;(十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十五)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十五条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应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内容包括:(一)县(市、区)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书;(二)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三)本意见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省中小企业局对同意核准的申请材料,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意见。

对不同意核准的申请材料,应当处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驳意见。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省中小企业局核准之日起90日内,凭核准意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暂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缴纳各类税费。

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

开业前30日内向省中小企业局、当地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不得冠省级行政区划。

第十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意见》规定的章程;(二)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不高于50个股东出资设立,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第一大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主发起人,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三)注册资本为货币资本,且应一次缴足。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500万元)。

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为1亿元)。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管理制度;(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公设施;(七)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中选择,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由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条件;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但不得低于1%。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五)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利润总额在9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300万元)以上;(六)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十二条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四)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资金实力;(五)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可依法转让。

第十四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报省辖市政府审查,经省辖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

扩权县(市)可直接上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同时报所在省辖市政府备案。

申请人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县(市、区)政府报送以下材料:(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出资人承诺书。

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资金入股;(四)出资人协议书。

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五)可行性研究报告;(六)公司章程;(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八)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九)股东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应提供最近3年的经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十)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十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十二)公安、消防部门分别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十三)公安、人民银行分别对股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和信用记录证明;(十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十五)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十五条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应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内容包括:(一)县(市、区)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书;(二)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三)本意见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省中小企业局对同意核准的申请材料,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意见。

对不同意核准的申请材料,应当处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驳意见。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省中小企业局核准之日起90日内,凭核准意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暂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缴纳各类税费。

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

开业前30日内向省中小企业局、当地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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