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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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保护性约束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施保护性约束原则:
1、医护人员尊重每个患者自主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其中包括不受约束的自由,除非有明确的指征,当患者自主选择的自由和医疗安全的需要发发生冲突时,应考虑两者之间的平衡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以便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2、身体约束不能作为常规手段,只有在病人临床必须使用约束时才能实行。
3、进行身体约束必须是对患者最少伤害,安全又能达到最好效果。
4、必须由医生或护士对患者进行反复评估后,才能对患者使用约束具,以后至少由责任护士每8小时评估患者。
二、身体保护性约束指征:
1.处于烦躁期、谵妄的患者;
2.意识模糊,不能完全配合治疗者;
3.外伤后疼痛期患者;
4.处于麻醉清醒期或镇静每日唤醒的患者;
5.脑血管意外或后遗、精神症状明显的患者;
6.身体留置有各种管道的患者:如鼻胃管、鼻肠管、鼻胆管、PICC、中心静脉导管、气管插管、呼吸机管路、椎管外引流管、脑室外引流管、经皮穿刺的各种留置导管及各种监测仪器导线等;
7.其他在家属看护、手工保护效果不佳者;
三、约束流程:
1、告知、知情同意、患者/亲属签字
医生或责任护士告知约束目的、如果患者完全清醒,其本人同意是先决条件,如果患者为非完全清醒者,由其监护人或委托人签字。如能做到告知充分并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双重同意”,是我们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最佳状态。
2、医嘱:患者签字后由医师开医嘱“使用保护性约束”,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酌情对患者实施身体约束,再通知医生补开医嘱。
3、实施约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合适的约束部位。
4、记录:责任护士必须在护理记录中记录下身体约束使用的原因,约束具使用情况:如约束类型、部位、开始时间。约束带必须班班交清,对约束病人进行床头交接班,仔细观察约束带松紧度、病人皮肤情况及基础护理等情况。
5、当需要约束的指征消失后,及时解除约束具并记录。
四、约束中的管理:
1.为患者实施约束时,必须有礼貌地对待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以利于患者更有效地得到治疗。
2.实施约束时,将患者肢体处于功能位,约束带松紧适宜,以能伸进
一、二手指为原则。
3.观察护理:①必须每小时观察1次身体约束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并记录,烦躁病人增加观察频率。②每8小时重新评估以停止约束或
减少约束的可能性。③检查约束部位皮肤、血液循环情况并记录。3.保护性约束属制动措施,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病情稳定或者治疗结束后,应及时解除结束。需较长时间约束者,每2小时松解约束带1次并活动肢体,并协助患者翻身。
4.患者出院时除非必须解除约束具,以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5.正确使用所有的约束具,并在发生火灾或其它紧急情况时易于取下。
6.被约束肢体必须定时被动活动(至少4小时活动一次)。
7.关爱患者,保证患者对食物、水分、排泄和舒适的需求。
五、指导要点:
1.告知患者及家属实施制动的目的、方法、持续时间,使之理解使用保护具的重要性、安全性,征得同意方可使用。
2.告知患者及家属实施制动中,护士将随时观察制动局部皮肤有无损伤、皮肤颜色、温度、制动肢体末梢循环状况,定时松解。
3.指导患者和家属在制动期间保证肢体处于功能位,保持适当的活动度,如有不适及时告诉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