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章程
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基本原则本学校制定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教育法和其他相关法规,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发展。
第二章学校名称和性质第一条学校名称为×××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非营利性的学校,以提供优质教育为宗旨,服务于学生的全面成长。
第三章学校组织结构第一条学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若干人组成的行政机构。
第二条学校设各教学科室和行政部门,具体设置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教职工和学生第一条学校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和行政人员。
第二条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人员编制配备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要注重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教师培训和提升机会。
第四条学生的招生和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五章学校课程设置第一条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课程设置方案。
第二条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行多元化的教育模式。
第三条学校要积极推进信息化教育,给予学生现代科技的使用能力。
第六章学校行为准则第一条学校要设立学生行为准则,明确学生应具备的品德和行为规范。
第二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育处分制度,对违反行为准则的学生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第七章学校管理与自治第一条学校管理要民主、公正、透明,尊重学生、教师和家长的意见。
第二条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方式产生。
第三条学校要建立学校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学校运行和教育教学的评估。
第八章财务管理第一条学校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财务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准则。
第二条学校应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保证财务合规。
第九章附则第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于以前的规章制度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需要校长办公会议或代表大会的批准。
以上为学校章程的范本,具体的章程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通过制定章程,学校可以规范管理,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学习机会。
【大学介绍】三亚学院简介
【大学介绍】三亚学院简介三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即原海南大学三亚学院,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由吉利集团、铭泰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先生出资建设,校园环绕三亚市古人类文化遗址落笔洞,依山近海,四季花开。
自2021年筹建以来,在海南省委省政府和三亚市委市政府的全力呵护下,学校以“让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为使命,坚定“成为高水平民办大学的最优秀代表”,注目国际、前瞻未来、紧贴社会、创业创新,保持着高效率高质量的发展状态,2021年即已形成超万人的本科办学规模。
学校总占地面积3000亩,建筑总面积50多万平方米,拥有学术交流中心、艺术中心、实验中心、计算机中心、高科技图书馆、标准游泳池、高尔夫练习场,现代体育场、风雨运动场以及篮排网球场等系列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建筑投资11亿元人民币。
目前,学校下设13个教学学院和1个教学部,开设了56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覆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农学、教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
学校办学团队富有高等教育办学经验和活力,建校初期校领导班子来自江浙沪,如今已聚集了来自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及多个国家留学归来的计千余名共同的创业者和建设者。
党委书记、院长陆丹准确理解国情,认识转型期社会发展的走向,研究与国际先进办学模式相通的国内高校发展规律,根据现代大学作为大型混合型组织的特点,以特色的“张力管理”思维与方法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动校董事会确定的办学各项目标的实现。
学校紧抓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契机和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时期细分的市场对于人才的需求,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革新,通过专业教学平台、实践教学平台、人格健康培养平台和人文通识教育平台,促使人才培养既符合市场具有“上岗”竞争力的“工具性导向”实用性人才的需求,又符合人的全面、可持续、“上梯阶”发展的“超功利导向”的健康人格指向。
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强化学生对外语、计算机、中文应用写作三门交往工具的掌握;贯彻“三级实习”,建立不同时段、不同层次的实训和毕业前的就业再培训机制,培养学生“用得着、带得走、接得上”实用新颖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践行教学与学生管理一体化,避免学生成长的分离和碎片化,强化班级文化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团文化建设;促使学生爱国爱家、识得趋势、习惯礼仪、能够沟通,引导学生积累社会资本;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创新精神、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实用性高级专门人才。
高等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高等学校的办学活动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高等学校的办学基本准则,适用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学校代码:[学校代码]学校地址:[学校地址]第二章办学宗旨与目标第四条办学宗旨:[学校办学宗旨,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五条办学目标:[学校办学目标,如:建设成为具有特色、高水平、国际化的高水平大学]第三章办学层次与类型第六条办学层次:[学校办学层次,如:本科、高职(专科)]第七条办学类型:[学校办学类型,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第四章学校领导与管理第八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学校设立校长、副校长、院长、系主任等行政职务,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生事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教学、学术、学生事务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十二条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设置相应的课程体系,保障学生个性化发展。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
第六章学生工作第十七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
第二十条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细则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细则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1.满足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主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
2.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院纪检工作,在专业、班级、宿舍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同学的进步。
3.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贯彻落实“311”人才培养体系,自觉培养学院要求的“五种能力。
”4.积极参加党组织号召参加的活动,执行党组织安排的任务,并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活动和学院组织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水平,增强集体主义价值观和奉献精神。
5.提高道德修养,文明修身,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6.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学习党政思想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有较好的理解。
7.积极主动的向入党联系人如实的汇报思想动态,自觉的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定期提交思想汇报。
8.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9.端正入党动机,正确的入党动机是正确入党行为的精神原动力;正确的入党动机是一个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正确的入党动机是党组织纯洁性和战斗力的保证。
10.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侵蚀,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11.符合以上条件,并由入党联系人考察,党小组讨论确定。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1.经过党组织培养考察一年以上,通过了团委的推优,党校的培训,政治素养显著提升,党性觉悟明显提高,党校培训成绩优异。
2.学习成绩优异,能主动提升自我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
3.积极参加党组织号召参加的活动,执行党组织安排的任务,并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活动和学院组织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水平,增强集体主义价值观和自我奉献精神。
学院章程编制说明模板
一、编制背景为了明确学院的组织架构、管理职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编制目的1. 规范学院管理,明确学院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能;2. 明确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要求,提高学院整体工作水平;3. 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院稳定发展;4. 为学院内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3. 《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4.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5. 学院实际情况四、编制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3. 符合学院实际情况;4. 体现学院办学特色和优势;5. 确保章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编制内容1. 学院概况:包括学院名称、性质、隶属关系、办学地点、办学规模等基本信息;2. 组织架构:明确学院领导体制、组织机构设置、各部门职责及相互关系;3. 教育教学:规定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等;4. 科学研究:明确学院科学研究目标、科研机构设置、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奖励等;5. 社会服务:阐述学院服务社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和措施;6. 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学院经费来源、经费管理、财务监督等;7. 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明确学院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薪酬福利等;8. 学院纪律与监督:制定学院纪律规定、监督机制、违纪处理等;9. 学院章程的修订与解释:规定章程的修订程序、解释权等。
六、编制程序1. 成立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章程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2.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社会各界意见;3. 撰写章程草案,经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4. 提交学院党委会、董事会(或理事会)审议;5. 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6. 公布实施。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章程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章程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共青团系统的组织建设工作。
组织部立足于海南大学三亚学院青年的切身利益,围绕团内的中心工作,把握思想理论的制高点,发挥机动灵活的工作特点,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巩固加强共青团各级组织建设。
一、总纲:1. 工作准则:谦虚谨慎,举止文明;待人礼貌,处事稳重;坚持原则,坚持正义;全心奉献,克己奉公,微笑服务。
2. 工作协调方式:批评与自我批评。
3. 坚持加强组织部成员自身理论素质修养,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思想教育职能,积极组织各分院团委深入开展工作,提高全院同学工作、学习的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4. 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总结回顾,总结当月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如实记录,由组织部部长汇总整理并上交。
二、部门职能1. 负责组织部日常工作,根据决定布置、检查、总结团的组织工作。
2. 了解各分院团委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设,负责向团委常委会汇报实施的有关工作,负责团建设创新工作。
3. 加强与各分院团委的联系,经常了解各分院团委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分院内团委的思想政治学习、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
4. 配合党委组织好我院团委和党校骨干班学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5. 负责加强团员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好每年度的团员教育、年度注册评议工作。
6. 负责团组织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⑴监督各分院团费收纳、上缴和留用团费的管理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交接有手续,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⑵核查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转接;经办青年入团、推优入党的审批、考察工作;⑶组织开展团员证的年度注册,团员档案的归档,全面、及时、准确掌握院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及时核实各分院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记录备案。
7. 负责对院团委学生会纪律的监督,协助会议签到,维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高等学校章程
高等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校的运行与管理,保障学校权益,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与地址第二条本校的名称为[学校名称],英文名为[英文名称]。
第三条本校位于[具体地址],拥有独立的校园和相应的教学、科研、生活设施。
第三章学校性质与定位第四条本校为[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社会发展。
第五条本校的定位是[具体定位,如“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等],以[特色、优势等]为发展方向。
第四章培养目标与方向第六条本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具有[特定素质、能力等]的优秀人才。
第七条本校的培养方向是[具体的培养方向,如“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创新能力训练”等]。
第五章办学层次与规模第八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并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规模控制在[具体人数或比例],以保证教育质量。
第六章学科门类与设置第十条本校设有[具体学科门类],并可根据学科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七章内部治理结构第十一条本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设立相应的教学、科研、行政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本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事务的审议和决策。
第八章决策程序与规则第十三条本校的重大决策须经过党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备案。
第九章民主监督机制第十四条本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机构。
第十章重要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本校制定并实施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一系列重要管理制度,以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第十一章办学活动准则第十六条本校在办学活动中,遵循教育规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十二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归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所有,解释权归学校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独立学院章程_标准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办学行为,保障学院与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学院全称]第三条学院性质: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学院办学地点:[学院地址]第五条学院办学宗旨: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学院办学类型:多科性独立学院第八条学院学科门类:[列出学院所设学科门类]第九条学院学制:四年第十条学院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
第三章招生与就业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专业:[列出学院招生专业]第十三条学院招生计划: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下达,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制定。
第十四条学院录取规则: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学院毕业生就业:学院将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国家要求。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第十七条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院教学评价:学院定期开展教学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
第十九条学院科研工作: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院科研水平。
第五章学院管理第二十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立董事会,负责学院重大决策。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院学术事务。
第二十三条学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立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章学院经费第二十五条学院经费来源:国家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赠等。
关于三亚学院2023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关于三亚学院2023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三亚学院2023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重要内容一、三亚学院2023艺术类招生专业(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码130309)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二)动画(专业代码130310)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130502)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四)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五)产品设计(专业代码130504)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代码130505)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七)音乐表演(专业代码130201)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八)舞蹈编导(专业代码130206)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二、三亚学院2023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最终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以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三亚学院2023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一)学费:美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24800元/学年;动画专业268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三个专业29800元/学年。
艺术类: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三个专业26800元/学年。
(二)住宿费:2800元/生/年,配置家具、床、浴室、卫生间、热水器、电风扇、空调、饮水机等设备。
(三)注意事项具体各专业学费按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住宿费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学生缴费按学生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三亚学院2023艺术类专业学校奖助学金政策奖学金:设校内专业奖学金、创新实践奖学金、优秀才艺奖学金、组织才能奖学金等,获奖面在40%以上;同时我校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等。
助学金:特设书福奖学金,资助热爱学习、品学兼优、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同时我校学生还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等其他助学金。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自律委员会章程及规章制度.doc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自律委员会章程及规章制度1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章程及规章制度声明本章程及规章制度为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内部使用文件,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自律委员会享有最终使用权和解释权。
特此声明。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会自律委员会二零零九年十月目录1.自律委员会简介2.自律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3.自律委员会成员工作守则4.自律委员会成员权利义务5.自律委员会成员请假制度6.自律委员会成员例会制度7.自律委员会成员奖惩制度8.自律委员会成员选拔制度9.自律委员会成员考核办法自律委员会简介一.总则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会自律委员会,是在三亚学院团委以及院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为了深入贯彻“走进校园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走向社会”的办学宗旨以及三亚学院“311”育人模式模式的核心思想,协助学院学生处对于同学们进行问题综合治理建立精神文明的重要学生组织,对于广大在校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全院学生进行自律引导、监督、管理工作。
自律委员会是在学院学生处领导的指导下为倡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从而达到自我完善、自我成长的目的,结合学院育人理念,特别成立的学生干部管理队伍,以增强学生上岗、上阶梯的个人综合素质为目标,通过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使学生处于主体地位,增强学生的主体性,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
强化大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维护校园秩序,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帮助青年学生树立自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大学生形象。
通过自查自纠、自我管理,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使同学们在日常生活、学习、争先创优、文明守纪等方面逐步做到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并遵循融入、引导、监督、带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原则,在工作与生活中体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高广大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最终实现为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的根本目的。
性质:院学生会自律委员会是由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在学院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学院“走进校园的目的是更好得走进社会”的办学理念,紧贴学院“311”人才培养计划而设立的纪检督察性的学生组织,是广大在校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得学生机构,也是学院党、团政等相关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三亚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
三亚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三亚学院课程免修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三亚学院课程免修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升本学生。
在我校接受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港澳台侨学生、国外留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亚学院课程免修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亚学院课程免修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三亚学院课程免修第五条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三亚学院课程免修第六条我校是普通民办本科院校,肩负着高等教育大众化使命,面向大市场、大社会办学,肩负着“学生走进校园是为了更好地走向社会”的办学使命,倡导“豪气、大气、正气”和“自立更生、合力更新、有容乃大、不懈则优”的校风校训精神,以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实用性专门人才,促进工具性与主体性和谐统一为教育教学目标,创造宽松而规范、和谐而奋进的育人环境,使学生能愉快学习,自主成长,形成三亚学院独特而优良的校风、学风。
三亚学院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 理科).doc
2019年三亚学院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理科)三亚学院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理科)2019年三亚学院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理科)选择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考生后半生的生活方向和轨迹,很多考生因为高考填志愿时没有足够重视,要么浪费了不少分数;要么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在大学里感觉“痛不欲生”。
俗话说“七分考,三分报”,正是说明志愿填报的重要性。
那么如何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选大学应主要考虑哪些指标?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大学招生计划人数和招生专业。
今日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三亚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三亚学院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知识。
注:2019年三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人数截至发稿前官方暂未公布,所以小编先整理了2018年三亚学院的招生计划专业的信息。
考生务必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本文只作参考!2018年三亚学院招生计划人数和招生专业在海南招生计划专业名称计划类型层次科类计划数汉语言文学(公关与文秘)非定向本科文史40工商管理非定向本科文史30英语(旅业商务英语)(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4财务管理(进档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35法学非定向本科文史50社会学非定向本科文史10会计学(注册会计)(进档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30会计学(进档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非定向本科文史70国际经济与贸易(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40市场营销非定向本科文史30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90分以上(150分制))非定向本科文史7广告学非定向本科文史40物流管理非定向本科文史30工商管理(国际产能合作服务)(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6国际经济与贸易(自贸区贸易管理与服务)非定向本科文史6汉语言文学非定向本科文史40法学(海商法)非定向本科文史10酒店管理(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50财务管理(公司金融)(进档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20会展经济与管理非定向本科文史30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15会计学(金融会计)(进招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20汉语国际教育(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5行政管理非定向本科文史20旅游管理(国际旅游管理)(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文史10社会工作非定向本科文史5人力资源管理非定向本科文史24旅游管理(健康产业)(进档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cm,士生身高158cm以上的考生)非定向本科文史10旅游管理(进档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的考生)非定向本科文史35工商管理(国际产能合作服务)非定向本科理工4财务管理(公司金融)(进档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理工10市场营销非定向本科理工10车辆工程非定向本科理工17软件工程非定向本科理工20旅游管理(进档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l58cm、男身高170cm以上的考生)非定向本科理工1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定向本科理工20电子信息工程非定向本科理工17会计学(注册会计)(进档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理工10风景园林非定向本科理工17通信工程(海洋通信)非定向本科理工5国际经济与贸易(自贸区贸易管理与服务)(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理工4城乡规划非定向本科理工17应用心理学非定向本科理工10通信工程非定向本科理工10会计学(金融会计)(进档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理工5会计学(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理工20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管理)非定向本科理工45人力资源管理非定向本科理工10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90分以上(150分制))非定向本科理工3会展经济与管理非定向本科理工10酒店管理(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理工25物流管理非定向本科理工10工商管理非定向本科理工1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非定向本科理工10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理工10财务管理(进档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理工10测控技术与仪器非定向本科理工17国际经济与贸易(进档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定向本科理工10工程管理非定向本科理工22。
三亚学院规章制度
三亚学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三亚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和外聘员工。
第三条三亚学院的管理原则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安排,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维护公共秩序。
第四条三亚学院的学风是尊师重教、团结友爱、勤奋学习、严守纪律,倡导自律自尊,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优良品质。
第五条三亚学院的管理机构包括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生会主席等,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做出正确的决策,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第六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在教师评优、科研立项、学生获奖等方面进行奖励,对违纪违法者实施严厉处罚。
第七条三亚学院将严格执行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推动教研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教职工管理第八条教职工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九条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讲课,做到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榜样,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师德,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持续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评定教学效果和工作绩效,对绩效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对绩效差的进行劝诫教育和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职工激励机制,对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教职工进行奖励,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当满怀激情,尽职尽责,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2020三亚学院招生简章【通知】
2020三亚学院招生简章【通知】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三亚学院招生简章【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2020三亚学院招生简章【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三亚学院”(学校代码为13892),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191号学校网址: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三条三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
招生委员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三亚学院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三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六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类、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体育单招类专业。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最终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以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体育单招不列分省计划。
第八条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级高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九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级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
第十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对于传统志愿批次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录取。
[最新]2012年海南大年夜学三亚学院音乐扮演专业组织校考招生事宜
2012年海南大学三亚学院音乐表演专业组织校考招生事宜一.学院简介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先生出资建设了学院。
校园位于三亚市迎宾大道落笔洞,依山近海、空气清新。
学校下设55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
学院自2004年筹建以来,在海南省委省政府和三亚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下,以“让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为使命,不断创新、锐意进取,保持着高速稳定的发展状态,目前,已形成万人规模。
学院总占地面积3000亩,建筑总面积60多万平方米,拥有学术交流中心、艺术中心、高科技图书馆、标准游泳池、高尔夫练习场,现代体育场、风雨运动场以及篮排网球场等系列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总投资超过1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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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2012年我院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在吉林、山东等省区组织专业单独测试(校考);其余未涉及到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市)及专业均不组织专业单独测试(校考)。
注:1.招生省份更新中2.以上为音乐表演专业组织校考省市招生计划,非校考省市及其它专业招生计划请以2012年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校考专业介绍(一),,,,,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代码05040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扎实的声乐演唱基础理论知识、演唱技能技巧和良好的表演素质,能在企事业文艺表演团体、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文化宫、中小学校、社会文化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音乐表演、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实用性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美声、民族、通俗)、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作品欣赏、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形体与舞蹈、民族民间音乐、歌曲写作、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艺术概论、音乐美学、意大利语语音、重唱、合奏、舞台化妆、节目主持、剧目排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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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方、学院教职员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三亚学院学院英文名称:SANYA COLLEGE第三条学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
邮编:572022。
网址:。
第四条学院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是海南省教育厅。
第五条办学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立足三亚、服务海南、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受社会欢迎、具有创新精神和综合竞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办学使命:让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
校训:自立更生、合力更新、有容乃大、不懈则优。
校风:豪气、大气、正气。
第六条办学类别:综合类。
主要设置学科门类为:人文学科、社会学科、工学、管理学等。
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办学规模:18500人。
第七条学院举办者:海南落笔洞投资有限公司(铭泰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第八条学院为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举办方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办学积累所形成的资产及受赠的财产为学院所有。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九条学院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是学院决策机构。
董事会由铭泰集团代表2人、海南大学代表1人,三亚学院代表4人组成,共7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董事任期4年,可连任。
首届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选,报主管部门备案。
以后每届董事会成员分别由参与方提议协商,董事会会议产生。
第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修改学院章程;(二)聘任或解聘院长;根据院长提请,聘任或解聘院级其他领导;(三)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审定学院机构设置方案;(六)决定教职工编制方案和工资标准;(七)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八)审议院长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
如董事长认为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授权别人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讨论一般事项时,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
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解聘院长;(二)修改学院章程;(三)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做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载。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会议时,可委托另一位董事召集和主持;(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三)负责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四)审定、签署董事会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院长的人选应根据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选配事业心强,具有十年以上的高等学校管理经验,年龄在七十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教育专家担任。
院长人选经学院董事会决定,报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任命,任期4年,可连任。
根据工作需要,设副院长、院长助理5至7人,由院长提名,董事会任命,任期4年。
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院长按照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并主持院务委员会会议。
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二)召集主持院务委员会会议;(三)实施学院发展规划、财务预算、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院规章制度;(四)组织育人、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规格;(五)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和编制方案;(六)主持制定学院相关规章制度;(七)聘任和解聘学院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八)保护和管理学院财产,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代表学院签署对外文件;(九)开展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办学活动;(十)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院务委员会是院长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构,讨论和决定学院改革、发展及学院人、财、物、事等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项,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院领导和工会主席为院务委员会的常务委员,根据会议议事内容,吸收有关职能部门和分院负责人参加。
第十九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设置及教学、科研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研成果。
第二十条学院设立教学督导组,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对青年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置以下机构: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项目办公室、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服务处、科研设备处、保卫处、评估中心;社会发展分院、法学分院、财经分院、管理分院、旅业管理分院、人文与传播分院、艺术分院、外语分院、理工分院、公共基础教学分院、国际旅游分院、音乐分院、体育分院、社科部;图书馆。
第三章党、团、工会组织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三亚学院党的基层委员会,在上级党委、党组、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亚学院党委在学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董事会和院务委员会依法办学,保证学院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院共青团、工会、学生会和其他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在师生员工中培养和发展新党员。
建立党委与董事会的协商沟通机制,完善党委与院务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制度。
党委对学院的发展规划、干部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本建设、招生收费、教学科研方案等重大事项,参与决策。
第二十三条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和监督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第二十四条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建立团的组织,在院党委领导下,以学生为主体,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引导学生热爱拥护党的领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健康人格。
第二十五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4年为一届,每年召开1次会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审议学院拟定的发展规划、学院拟定的教职工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各类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领导机构人员。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七条党群系统设立以下机构: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院团委。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第二十八条学院聘用教师和职工,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学院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学院教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确定。
学院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学院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学院尊重教职工劳动,倡导尊师重道,敬业乐道。
学院规范管理,坚持管理即服务,以制度管事。
学院倡导培育阳光文化、执行文化、讨论文化、学习文化、创业文化,以文化育人。
学院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教师职业化教育和专业业务培训。
第三十条对取得教学、科研成果和其他显著成绩的教职工,根据学院的奖惩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院的奖惩办法予以处分。
学院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学院对教职工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对教职工的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院工会的意见。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三十一条学院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新生或者接受转学学生。
凡按有关规定录取或者转入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
学院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三十二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生依法享有申诉的权利。
学院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达到规定学位标准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三十三条学院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院依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学院对学生做出处理或处分前,应当告知学生,学生有权申辩或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院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第三十四条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学生管理队伍,配备辅导老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格健康教育,创建稳定和谐校园。
学院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校内伤害事故,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生演练,提高学生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
第六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五条学院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
第三十六条学院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有关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的规定,完成教学计划,按规定选用教材。
学院坚持学术质量是大学品质的基础,学院坚持学术价值不受干扰,支持师生开展科研与学术活动。
第三十七条学院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注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5种职业生涯发展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十八条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学生5个基本素养的形成:英语、计算机、中文应用写作的交往工具素养;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素养;良好的人文知识素养;健康人格;解决问题的行动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院的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程序进行,招生简章和广告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后公布。
第四十条学院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和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检查评估。
第七章财产与财务管理第四十一条学院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四十二条学院的经费来源:(一)举办者出资;(二)按规定收取的学杂费;(三)融资;(四)政府资助和接受捐赠;(五)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