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管理制度
中药材管理规章制度
中药材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药材的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管理,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安全,提高中药材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药材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中药材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以及中药材的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中药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采购和加工,禁止购买、销售假冒伪劣、劣质中药材。
对于确需采用药材的,应按照传统加工方法进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掺杂或添加其他物质。
第四条企业、单位在进行中药材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活动中,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药材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中药材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第六条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中药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中药材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中药材采购管理、中药材加工管理、中药材储存管理和中药材销售管理。
第二章中药材采购管理第八条企业、单位在进行中药材采购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选购,确保采购的中药材符合质量标准。
第九条企业、单位应建立中药材供货商档案,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估,确保供货商的信誉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企业、单位在采购中药材时,应当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留相关采购凭证。
第十一条企业、单位应当建立中药材的进货台账,对每批进货的中药材进行登记和备案,以备查验。
第十二条企业、单位应当建立中药材的质量检测制度,对每批中药材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企业、单位应当妥善保存中药材的进货凭证和检测报告,确保追溯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单位在进行中药材采购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非法渠道采购中药材。
第三章中药材加工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单位在进行中药材加工时,应遵循传统加工方法,不得掺杂或添加其他物质。
第十六条企业、单位应建立中药材加工作业规程,规范加工流程,确保加工的中药材符合质量标准。
中药材仓库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目的为规范中药材的储存和管理,确保中药材质量,保障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中药材的储存、养护和管理。
三、职责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中药材仓库管理制度及规定的执行,对中药材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 仓库保管员:负责中药材的入库、出库、储存、养护等工作,确保中药材质量。
3. 养护员:负责中药材的养护工作,确保中药材质量。
四、中药材入库管理1. 中药材入库前,需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 仓库保管员收到检验报告单和物料放行单后,根据物料放行单和检验报告结果将合格的中药材移入合格区,不合格的中药材移入不合格区。
3. 物料放行、检验合格的中药材填写《物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填写《进厂中药材分类台帐》;填写《物料库存货位卡》,记录收、发、结存情况。
4. 货位卡上的库存数和实物应相符,做到帐、物、卡一致。
中药材库存货位卡应详细记录中药材编号、品名、规格/等级、收料日期、供货单位、来料批号、数量、本厂检验单号、有效期或复验期等。
五、中药材储存管理1. 中药材应按照品种、规格、等级分类存放,不同批号的中药材应分开存放。
2. 中药材仓库应具备避光、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设施。
3. 中药材储存环境温度控制在20℃以下,湿度控制在35-75%之间。
4. 中药材应保持干燥,避免受潮、霉变、虫蛀等现象。
六、中药材养护管理1. 养护员负责中药材的养护工作,定期检查中药材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2. 养护员每天对中药材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自动监测,对超过规定温、湿度要求的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 定期对中药材库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仓库保管员纠正,并填写仓库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的检查记录。
七、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中药材质量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中药材质量问题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药的管理制度(范文格式9篇)
中药的管理制度(范文格式9篇)中药的管理制度篇11.购进调入药品要及时验收,贵重、毒性药品入库前须二人以上共同验收,验收时必须按原始凭证逐项检查数量、规格、中成药品批准文号、批号、期效、注册商标、外观质量、中药材的真伪优劣及饮片的炮制质量等,认真如实填写质量验收记录并签名。
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合格品库,对不符合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凡变质失效和伪劣药品应拒绝入库,并上报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2.库存药品必须建立电脑帐页,要按发票和领药单据及时登帐,做好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
贵重药品要求每月核对帐目,库存药品必须每季盘点一次做好销存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3.仓储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并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
药品不得倒置,中药饮片应装入缸甏、铁皮箱等容器;中药材应上架存放;毒性药品必须按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管理,要排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每月定期通过电脑查询药品有效期报警。
定期检查药品有无潮湿变质、中药饮片有无霉变、虫蛀、走油等,特别是梅季更应勤查勤晒。
4.药品出库应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药库管理人员要经常与临床联系,沟通药品供应情况,对长期积压的药品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通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处理,对过期变质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5.药品发放应依据电脑中发药信息或领药单发放。
领发时必须点清数量,如有不符应立即核对更正,药库不得凭处方直接发放药品。
凡霉变、混有杂质、品名不清和不符合药用质量要求的药品一律不得发放使用。
6.注意安全,库内严禁吸烟,防止火灾,下班前注意关锁门窗,注意防盗。
中药的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购进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中药饮片,应以质量为前提,严格执行GSP规定购进药品。
三、购进药品应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四、购进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中药炮制规范》的`质量标准。
中药材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规范中药材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中药材的生产、收购、储存、销售、使用等全过程。
三、责任与分工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中药材质量安全负总责。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中药材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 生产部门负责中药材的生产、收购、储存、销售等工作。
4. 使用部门负责中药材的使用,确保用药安全。
四、中药材生产管理1. 生产部门应按照GAP要求,建立健全中药材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中药材生产过程符合规范。
2. 生产过程中,应选用优质种子、种苗,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
3. 加强田间管理,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中药材的品质。
4. 严格执行中药材收获标准,确保中药材质量。
五、中药材收购管理1. 收购部门应建立中药材收购管理制度,对收购的中药材进行严格验收。
2. 收购过程中,应核实中药材的产地、品种、等级等信息,确保中药材的真实性。
3. 对不合格的中药材,应及时拒收,并做好记录。
六、中药材储存管理1. 储存部门应建立中药材储存管理制度,确保中药材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2. 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库房清洁、通风、干燥,防止中药材受潮、发霉、变质。
3. 对储存的中药材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七、中药材销售管理1. 销售部门应建立中药材销售管理制度,确保中药材销售渠道合法、合规。
2. 销售过程中,应向购买者提供中药材的产地、品种、等级、规格、包装等信息。
3. 对销售的中药材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中药材质量符合规定。
八、中药材使用管理1. 使用部门应建立中药材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中药材使用安全。
2. 使用过程中,应按照医嘱合理用药,严格控制用药剂量。
3. 定期对使用的中药材进行质量监测,确保用药安全。
九、监督检查与处理1. 质量管理部门对中药材质量安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中药材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中药材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中药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中药材种植、采集、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中药材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措施。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种植与采集1. 选择适宜的种植环境,避免污染源,确保中药材的种植环境安全。
2. 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的使用,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3. 采集过程中应避免污染,确保药材的纯净性。
四、加工与储存1. 加工过程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避免二次污染。
2. 储存条件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药材变质或受潮。
3.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中药材。
五、运输与销售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
2. 销售前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中药材符合安全标准。
3. 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确保中药材的来源可追溯。
六、质量控制1. 建立中药材质量标准,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进行定期检测。
2. 对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质量监控,确保中药材质量。
七、人员管理1. 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等可能影响中药材安全的因素。
八、应急管理1. 制定中药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九、监督检查1. 定期对中药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纠正。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药材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相关内容,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中药材管理制度
中药材管理制度一、前言中药材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药用价值。
为了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中药材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中药材的基本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希望能够对中药材的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二、中药材管理原则1.质量第一中药材的质量是中医药的基础,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对于保证中医药疗效至关重要。
因此中药材的管理工作应当以质量为核心,确保中药材的良好质量。
2.安全第一中药材是来源于天然的药材,因此在管理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中药材的安全性。
严格控制中药材的来源、生产过程以及加工过程,确保中药材的安全性。
3.科学管理中药材管理工作应当基于科学的方法和原则进行,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来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三、中药材管理方法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中药材管理工作应当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包括中药材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
2.加强源头管理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采集、生产地的质量和安全性。
因此需要加强对中药材采集和生产地的管理,建立中药材的追溯系统,保证中药材的来源真实可靠。
3.严格质量控制对于每一批次的中药材都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中药材的质量符合标准。
通过检验、评价等手段对中药材的质量进行监控和控制,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市场。
4.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中药材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中药材的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全程追溯和管理。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中药材的全方位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减少管理成本。
5.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中药材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
同时加强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打击假冒伪劣中药材的行为。
四、中药材管理的法律法规1.《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我国对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中药材的管理也有相关规定。
2.《中药材质量控制规范》《中药材质量控制规范》是我国对中药材质量控制的基本标准,对中药材的质量控制具有参考和指导意义。
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药材生产、流通、使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药材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全过程监管,责任到人;(三)规范管理,持续改进;(四)科学合理,便民高效。
二、中药材生产环节第四条中药材生产者应当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中药材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五条中药材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药材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中药材生产者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制度,真实、完整地记录生产过程,包括种植、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采收、加工等环节。
第七条中药材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中药材质量可追溯。
三、中药材经营环节第八条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中药材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九条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验收、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中药材质量。
第十条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中药材进行严格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入库、销售。
第十一条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真实、完整地记录销售过程。
第十二条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中药材质量可追溯。
四、中药材使用环节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等使用中药材的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资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中药材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使用中药材的单位应当对中药材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中药材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使用中药材的单位应当建立中药材使用记录制度,真实、完整地记录中药材使用过程。
第十六条使用中药材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中药材质量可追溯。
五、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药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中药材种类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中药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中药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
三、职责1. 质量管理部:负责中药材的采购、储存、质量检验和管理工作。
2. 采购部:负责中药材的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和合同签订。
3. 使用部门:负责中药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 仓储部:负责中药材的储存、养护和管理工作。
四、中药材种类管理1. 分类管理中药材分为以下几类:(1)常用中药材:指临床常用、需求量较大的中药材。
(2)贵重中药材:指价格昂贵、稀缺的中药材。
(3)毒性中药材:指具有毒性的中药材。
(4)特殊管理中药材:指国家规定需特殊管理的中药材。
2. 品种管理(1)常用中药材:按品种进行分类,明确品种名称、规格、产地、性状、功能主治等信息。
(2)贵重中药材:按品种进行分类,明确品种名称、规格、产地、性状、功能主治、价格等信息。
(3)毒性中药材:按品种进行分类,明确品种名称、规格、产地、性状、功能主治、毒性等级、使用方法等信息。
(4)特殊管理中药材:按品种进行分类,明确品种名称、规格、产地、性状、功能主治、使用方法、储存条件等信息。
3. 采购管理(1)采购部根据使用部门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采购合同中应明确中药材的品种、规格、产地、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内容。
(3)采购过程中,应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中药材质量。
4. 储存管理(1)中药材应储存在符合国家药品储存标准的库房内。
(2)根据中药材的性质,合理划分储存区域,分类存放。
(3)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库房温湿度适宜,防止霉变、虫蛀等现象发生。
(4)贵重中药材、毒性中药材和特殊管理中药材应实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5. 使用管理(1)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使用中药材。
(2)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中药材的质量,确保安全有效。
(3)使用完毕后,应将剩余中药材妥善保管。
中医药材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药材的储存与管理,确保药材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中药材的储存、保管、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药材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中药材的入库、验收、储存、出库、盘点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中药材知识,熟悉药材的性味归经、功效用途等。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药材进行检查,确保药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药材入库管理第七条药材入库前,需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八条药材入库时,应按照药材名称、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入库记录。
第九条药材入库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对药材进行清点,确保数量准确无误。
第四章药材储存管理第十条药材应按照性质、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材质量。
第十一条药材储存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霉变。
第十二条药材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药材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药材储存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
第五章药材出库管理第十四条药材出库需凭处方或医嘱,经主管药师审核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发放。
第十五条药材出库时,应严格按照处方或医嘱要求,准确发放药材。
第十六条药材出库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出库记录,并做好出库凭证的保管。
第六章盘点管理第十七条仓库应定期对药材进行盘点,确保药材数量准确。
第十八条盘点时,仓库管理人员应核对药材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盘点结果准确无误。
第十九条盘点结束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盘点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第七章人员管理第二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药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仓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中药药材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中药药材的管理,确保中药药材的质量安全,提高中药的临床疗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中药科室、药房及中药库房等相关部门。
三、职责1. 中药科室:负责中药的临床应用,对中药药材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监督。
2. 药房:负责中药药材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和供应。
3. 中药库房:负责中药药材的储存、养护和出入库管理。
4. 质量管理部:负责中药药材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四、中药材采购与验收1. 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求,制定中药药材采购计划,经中药科室审核后报请院长批准。
2. 采购部门应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中药材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 药房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对购入的中药材进行验收。
4. 验收内容包括:药材的外观、气味、色泽、质地、水分、杂质、农药残留等指标。
5. 验收不合格的中药材,应退回供应商或拒收。
五、中药材储存与养护1. 中药材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库房温度控制在20℃以下,湿度控制在35-75%之间。
2. 不同品种、规格的中药材应分类存放,标签醒目,便于查找。
3. 贵重药材、易变质药材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4. 定期检查库房内的中药材,发现虫蛀、霉变、泛油、变色等现象,应及时处理。
5. 库房内不得存放与中药材相克、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
六、中药材调配与供应1. 药房应根据医生处方,按照调配规定,准确、及时地调配中药药材。
2. 调配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调配准确无误。
3. 药房应定期对调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调配质量。
4. 药房应保证中药药材的供应,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七、质量监督与检查1. 质量管理部应定期对中药药材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中药药材的质量安全。
2. 质量检查内容包括:药材的外观、气味、色泽、质地、水分、杂质、农药残留等指标。
3. 发现质量问题的中药材,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流入临床。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我院中药科室、药房及中药库房等相关部门共同执行。
中药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药材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中药材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中药材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职责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4)组织事故调查处理;(5)定期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4. 所有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生产环节(1)生产场所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2)生产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2. 储存环节(1)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条件。
(2)储存中药材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定期检查。
(3)储存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运输环节(1)运输车辆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3)运输中药材应采取防潮、防霉、防虫等措施。
4.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救援、处置等程序。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事故。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药公司中药材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中药材的管理,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司药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中药材采购、储存、使用、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采购流程,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中药材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中药材时,应核对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确保中药材的质量。
第六条采购价格应合理,符合市场行情,并考虑成本控制因素。
第七条采购中药材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八条储存部门应按照中药材的特性和要求,设置合理的储存条件,包括温湿度、通风、防潮、防虫蛀等。
第九条储存中药材应分类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混放。
第十条储存中药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储存环境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储存中药材的出入库应做好记录,便于追溯和查询。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使用中药材应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规程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三条使用中药材前,应核对药材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使用中药材时,应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使用后的中药材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十六条销售部门应确保销售中药材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七条销售中药材时,应向客户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销售价格应合理,符合市场行情。
第十九条销售中药材应签订销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对中药材采购、储存、使用、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中药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药材生产安全管理,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药材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生产单位。
第三条中药材安全生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全程控制,责任到人;(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四)依法依规,规范操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中药材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中药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中药材生产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选用符合要求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原材料。
第六条中药材生产单位应建立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中药材质量可追溯。
第七条中药材生产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高效。
第八条中药材生产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中药材生产单位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中药材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一条中药材储存单位应建立健全中药材储存管理制度,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中药材储存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备符合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和环境。
第十三条中药材储存单位应定期对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适宜。
第十四条中药材储存单位应建立中药材出入库登记制度,确保中药材数量、质量可追溯。
第十五条中药材储存单位应定期对储存中药材进行质量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六条中药材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中药材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中药材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中药材运输单位应选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安全。
第十八条中药材运输单位应建立中药材运输记录制度,确保运输过程可追溯。
中药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药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药材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中药材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药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药材种植管理第五条中药材种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中药材种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中药材种植者应当选用适宜的品种,采用科学的种植技术,保证中药材的质量。
第七条中药材种植过程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
第八条中药材种植者应当建立种植档案,记录中药材的品种、来源、种植面积、施肥、用药、收获时间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三章中药材加工管理第九条中药材加工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中药材加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条中药材加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加工条件,保证中药材的质量。
第十一条中药材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
第十二条中药材加工者应当建立加工记录,记录中药材的来源、加工过程、成品数量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四章中药材销售管理第十三条中药材销售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条件,保证中药材的质量。
第十四条中药材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记录中药材的来源、销售数量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十五条中药材销售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中药材、过期中药材和其他不合格中药材。
第五章中药材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药店等使用中药材的单位应当建立中药材使用管理制度,保证中药材的质量。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药店等使用中药材的单位应当定期对中药材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药店等使用中药材的单位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过期中药材和其他不合格中药材。
中药材管理制度
中药材管理制度中药材管理是确保中医药质量和疗效的关键环节。
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中药材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的规范和监管。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种植管理种植环节是中药材质量控制的起点。
种植基地应选择生态环境良好、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的区域。
同时,应采用无公害或有机种植技术,禁止使用禁用农药和化肥。
种植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良种选育、合理轮作、病虫害防治等技术规程。
二、采收与初加工中药材的采收时间应根据不同药材的生理特性来确定,以保证药效成分的最佳状态。
采收后的初加工包括清洗、晾晒、剪切等步骤,这些步骤需要在卫生条件良好的环境中进行,防止药材被污染。
三、质量检验所有中药材在进入市场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外观、色泽、气味、水分、杂质、有害物质残留等多项指标。
只有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药材才能被允许销售。
四、储存与运输中药材的储存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避光,以防止霉变和有效成分的损失。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挤压,确保药材的品质不受影响。
五、市场准入建立中药材的市场准入机制,对进入市场的药材进行追溯管理。
通过二维码或RFID技术,实现从种植到销售的全程可追溯,提高中药材的透明度和消费者的信任度。
六、法律法规遵守中药材的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七、知识普及与培训加强对中药材知识的普及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整个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传授中药材的专业知识和最新研究成果。
八、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将我国优质的中药材推向国际市场,提升我国中药材的国际影响力。
中药药材实行什么管理制度
中药药材实行什么管理制度一、中药药材的分类管理中药药材按照其来源、性味、功能和用途等特性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中药药材分为十大类,包括根、茎、叶、花、果、实、皮、皮、根、皮、木、根、子、种子等。
此外,中药药材还可按照其功效、用途和性质进行分类,如药用价值、毒性等。
中药药材的分类管理有利于对其进行统一规范的监管,以及依法行政,保障中药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分类管理还有利于对中药药材的特性和功能进行科学评价,从而为中药的合理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二、中药药材的生产管理中药药材的生产管理包括生产基地建设、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工作者等方面。
中药药材的生产必须符合中药药材GAP(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的要求,保证中药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中药药材的生产必须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药药材GAP标准》的要求进行。
中药药材的生产管理还包括生产设备的清洁、消毒、维护,生产工作者的卫生监督,生产工艺的质量控制等方面。
此外,中药药材的生产管理还包括中药材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的制定。
三、中药药材的流通管理中药药材的流通管理包括中药药材的采购、储存、运输、配送和销售等环节。
中药药材的流通必须依法取得流通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要求进行。
中药药材的流通必须符合中药药材GSP(Good Supply Practice)的要求,保证中药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中药药材的流通管理还包括中药药材的储存条件和储存期限的要求,中药药材的运输条件和运输期限的要求,中药药材的配送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
此外,中药药材的流通管理还包括中药材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的制定。
四、中药药材的质量管理中药药材的质量管理是中药药材管理制度的重点和难点。
中药药材的质量管理包括中药药材的质量标准的制定、中药药材的质量检验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中药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药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中药材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中药材种植、采集、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三、中药材种植管理1. 中药材种植者应当选择符合种植要求的土地和环境,遵循种植技术标准,严禁在污染严重的区域种植中药材。
2. 中药材种植者应当采取科学的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3. 中药材种植者应当定期开展土壤、水质、空气等的监测,确保中药材的安全生产。
四、中药材采集管理1. 中药材采集者应当在规定的采集期间、地点、数量内进行采集,不得滥采和破坏生态环境。
2. 中药材采集者应当遵循采集技术规范,注意保护植物资源,合理选择和采集中药材。
3. 中药材采集者应当对采集的中药材进行分类、质量检验和入库,确保采集的中药材符合质量要求。
五、中药材加工管理1. 中药材加工者应当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按照中药材加工标准进行加工,并做到生产设备、场地、人员的清洁卫生。
2. 中药材加工者应当严格控制原料的来源和质量,确保加工的中药材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3. 中药材加工者应当对加工的中药材进行质量检验和记录,做到可追溯。
六、中药材贮存运输管理1. 中药材贮存者应当选择适宜的环境条件进行贮存,做到通风透气、干燥防潮、无异味和杂物。
2. 中药材运输者应当严格按照运输标准和规定进行包装、装载和运输,确保中药材不受污染和损坏。
3. 中药材贮存和运输者应当定期对中药材品质进行检验和监测,做到安全可靠。
七、中药材销售管理1. 中药材销售者应当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中药材销售标准进行经营,并做到产品真实、合规、安全。
2. 中药材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中药材进行质量检验和质量保证,做到合格出厂。
3. 中药材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中药材的生产、加工、质量检验等相关资料,让消费者了解中药材的来源和质量。
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我国中药材生产、经营、使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药材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储存等环节。
第三条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全过程控制,严格监督;(三)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四)社会共治,责任共担。
二、生产环节第四条中药材生产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药材生产许可条件;(二)有符合中药材生产要求的土地、设施、设备;(三)有具备中药材生产知识和技术的人员;(四)有完善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等管理制度。
第五条中药材生产者应严格按照中药材生产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中药材质量。
三、经营环节第六条中药材经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有符合中药材经营要求的仓储、运输设施;(三)有具备中药材经营知识和技术的人员;(四)有完善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中药材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药材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确保中药材质量。
四、使用环节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等使用中药材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具备中药材使用知识和技术的人员;(二)有符合中药材使用要求的设施、设备;(三)有完善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使用中药材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药材使用规范进行调剂、使用,确保中药材质量。
五、检验环节第十条中药材检验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药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二)有符合中药材检验要求的仪器、设备;(三)有具备中药材检验知识和技术的人员;(四)有完善的检验、报告、存档等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中药材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中药材检验规范进行检验,确保中药材质量。
六、储存环节第十二条中药材储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药材储存要求的仓库、库房;(二)有具备中药材储存知识和技术的人员;(三)有完善的储存、温湿度控制、防虫、防霉等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中药材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中药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医疗机构中药材管理水平,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安全,提高中药疗效,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中药材的采购、检验、储存、配制、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药材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中药材质量控制和使用管理规定,并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第四条在中药材的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格执行中药材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中药材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中药材管理水平。
第二章中药材采购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药材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中药材采购的程序和责任人。
第七条中药材的采购应当经过统一的审批程序,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并经过质量检验。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充分了解中药材的品种、质量标准和用途,做到货比三家、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中药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当认真查验供应商提供的中药材样品,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建立供应商档案,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中药材质量检验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中药材质量检验人员,制定中药材的质量检验程序和标准。
第十三条中药材的质量检验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包括外观、色泽、气味、含量、污染物等多项指标。
第十四条中药材的质量检验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确保检验数据可追溯。
第十五条中药材的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中药材的特性和检验方法。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评估和考核中药材的质量检验人员,确保其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中药材储存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药材储存管理制度,明确中药材的储存条件、保质期和管理责任人。
第十八条中药材的储存条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多项指标。
医院中药材养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中药材的采购、储存、养护、使用等环节。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中药材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等工作。
2. 质量管理科负责中药材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3. 保管员负责中药材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
4. 使用部门负责中药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中药材的采购与验收1. 采购中药材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合格的供应商。
2. 药剂科对采购的中药材进行验收,包括品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 验收合格的中药材方可入库储存。
五、中药材的储存与养护1. 中药材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库房内,库房温度控制在20℃以下,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之间。
2. 中药材应按照品种、规格、产地、批号等进行分类储存,不同品种的中药材应分开存放。
3. 贵重中药材应存放于保险柜中,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4. 保管员应定期检查库房内的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5. 中药材的养护工作由保管员负责,包括防虫、防霉、防潮、防尘等。
六、中药材的使用与管理1. 使用部门在调配和使用中药材时,应严格按照医嘱和处方进行。
2. 使用部门应定期检查库存中药材的质量,对过期、变质、失效的中药材应及时上报药剂科处理。
3. 使用部门在使用中药材时,应做好记录,包括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量等。
七、质量监督与检查1. 质量管理科定期对中药材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品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 质量管理科对不合格的中药材应及时上报药剂科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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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养护的管理。
职责:公司办公室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制度: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养护一、为了做好中药材的养护工作,必须掌握各种药材的性质和变异特点。
下面将药材分为易生虫、易乏油发霉、易变色走味、易熔化怕热、易潮解风化和失油,需要特殊保管的药材以及中药饮片等几种类型,分别介绍他们的质量检验方法和具体养护。
二、易生虫药材(1)易生虫药材的品种很多,就其药用部份来说,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和树皮,有动物的骨、甲、皮、筋和昆虫驱体等。
其所含有成分有淀粉、脂肪、蛋白质、糖类和挥发油等。
由于这类药材的形状、质地和成分不同,适合于很多不同类、不同食性和生活习惯的害虫生活与栖息,各种害虫对药材的危害程序也不尽同。
如:质地松软、含糖类、脂肪较多的党参、陈皮、柏子、枸杞等,易受螟、蛾危害。
含脂肪、蛋白质较多的鹿茸、剌猥皮、蕲蛇、蜈松等,易受鲣节虫危害。
质地坚实,含淀粉较多的赤小豆、皂角、薏苡仁、芡实米等,易被象鼻虫和谷盗蛀蚀。
质地松散、含芳香挥发油较我的玫瑰花、款冬花和各种菊花,则易被谷盗、螟、蛾等多种科属的害虫危害。
药材中也有部份品种,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易生虫,如天门冬、肉苁蓉等。
(2)在储存场所潮湿,药材吸潮变软后、才易生虫;白扁豆、白果、榧子等外壳坚硬,甘草等,如果存入时间过久,并在温、湿度适于害虫早生长时,才易引起虫害。
(3)易生虫药材中的某些品种,在不同的情况下也还会泛油、发霉变质,因此,要保管好这类药材,不受虫霉的危害,首先必须了解这些药材的性质,摸清发生害虫以及质量的规律,然后才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治。
(4)有些易生虫药材,在入库验收时虽没有发现害虫,但在贮存过程中如不加注意,仍有可能会生虫,因此必须做好经常性的在库检查工作。
每周检查时应按堆垛次序,逐垛进行。
首先检查垛的周围和垛的上面以及垛底是否有虫丝或蛀粉等,然后对易生虫药材的重点品种进行开箱拆包检查。
检查时,如不易从外观上判断是否生虫的,也可采取剖开、折断、打碎、摇晃等方法进行,此外,外大垛药材,应首先注意货垛所处的环境,因每个角、每个面、上中下层所接触的温度不同,可以用抽查方法,及时掌握温湿度的变化情况,以防止吸潮后发霉生虫。
(5)保管易生虫药材,除了要勤加检查外,必须从杜绝害虫来源,控制其传播途径,消除其孽性繁殖条件等方面着手,才能有效地保证其不受虫害,因此,储存这类药材,首先要选择干燥通风的库房。
库内地面潮湿的,应加强通风,并在地面上埔放生石灰、炉灰或木炭等进行吸潮,垛底垫木应垫高到四十厘米以上,垫木上最好铺上木板,芒席或木炭等进行吸潮,垛底垫木应垫高到四十厘米以上,垫木上最好铺上木板,芒席或油毛毯等隔潮,使药材保持经常的干燥。
其次,是保持库内外清洁,在这类药材入库前,应把空仓内的尘土、废物等清除掉。
发现库房内害虫时,可用杀虫水,对四壁墙、地板、垫木以及一切缝隙处进行喷洒。
平时对库房内外及货垛,也应经常进行打扫,不使害虫和菌类有繁殖的机会。
此外,要合理地安排出库,因易生虫的药材,一般是陈货较新货更易生虫,因此应根据具体品种的新旧情况和质量情况,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容易生虫的药材先出库。
同时,对这类药材的货垛,也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引注意。
(6)每年5—10月间,空气温度较大,是害虫活动繁殖最旺盛的危害药材最严重的时期,因此在这一期间内,对易生虫药材,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先后缓急,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积极地进行防治。
(7)预防药材生虫的几种主要方法。
预防药材生虫,除了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贮藏条件做好经常性的保管工作以外,还要根据不同药材的性质进行合理养护。
经验证明,采取密封、对抗、冷藏、干燥等养护措施,对防止药材生虫,有其一定的作用。
三、易泛油、发霉药材(1)药材的泛油:药材泛油主要是指某些含油质药材所含的油质产生的酸败现象。
有的也把某些含粘性糖质的药材,因受潮发热而在其表面出现油状物质的变色的现象叫泛油。
含脂肪油、挥发油和粘性糖质的某些药材,如果受到某些自然因素的影响,都能产生泛油现象。
一般说来,含油质多的,最容易受温度的影响;含粘性糖多的,则容易受湿度的影响。
药材的油质酸败,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含挥发油的,由于与日光、空气等经常接触,使油质氧化,产生了氧化物,从而使药材颜色变深,并失去了原的的香气,另一种是某些含脂肪油的药材,受潮后或未干透就堆在一起往往容易引起发热,从而使所含的氧化酶活动加强,使油质分解;此外,还有某些药材,由于微生物的活动,也容易引起油质酸败。
(2)药材的发霉菌:药材发霉,系指在药材上寄生和繁殖了霉菌。
在发霉的药材上,往往能见到许多毛状、线状、网状和斑点,这是各种不同霉菌孢子萌发的菌丝、霉菌寄生在药材上,他就通过分泌酵素,将药材成份中的蛋白质、糖类、脂肪,胶质等分解成氨基酸、葡萄糖、有机酸等,然后吸取这些养份。
通常药材发霉后的腐烂败坏以及发生恶味等。
就是霉菌已经把药材原有成份分解了的缘故。
在自然界中,霉菌孢子分布很广,一般物体上,空气中的到处都存在,如果散落在药材上,保要有适当的湿度和温度条件,他们很快就会在药材上繁殖起来。
当药材本身含水量在15%,空气相对湿度超过70%,温度在20—35℃时,往往最易发霉。
如果药材本身含水量在10%以下,空气相对温度不起过70%,温度在15℃以内,一般不易发霉。
此外,在光线强烈、空气流能的情况下,药材也不易发霉。
(3)易泛油、发霉药材的养护:保管易泛油、发霉药材,除了要勤加检查以外,主要严格控制药材本身水份和储存场的温度、湿度、避免日光和空气的影响。
使霉菌不易生长繁殖,使氧化酶不易起作用。
同时,也要顾及这些药材的不同性质,防止发生其他变化。
(4)泛油和发霉药材的治理。
对已发生泛油的药材,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密封、吸潮等措施来控制他不再泛油。
至于一般发霉不严重的药材,如经质量管理部同意继续使用的,可以通过整理,把霉迹去掉。
但整理必须结合不同药材的性质的发霉的程度来进行,去霉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5)撞刷:发霉不严重的药材,经日晒或烘烤干透后,可放入撞笼或麻、布袋内来回摇晃,通过互相撞击摩擦,可以将霉去掉,撞刷时,还可以根据不同药材的性状加放运当的碎磁片神稻糠等,这样去霉更快。
至于条根或片状药材,因不宜采用这种方法,可在日晒或烘烤后,用刷子将霉刷除。
发霉的药材都较潮湿,如果不经过干燥,就不易把霉除掉。
(6)淘洗:发霉后不宜撞刷的药材,可采用淘洗的方法将霉洗去。
淘洗时可将发霉的药材放入缸内或盆内,加不搓洗或刷洗,去霉后,捞出晒干即可,对要求色泽鲜洁的,可将水滴净或销晾干,用硫磺熏后再晒,这样可以增加色泽。
在洗时,霉径的用冷水,洗时要快,不能久泡,以免伤水而影响气味,并不易晒干。
某些表皮粉嫩的药材如天麻、贝母等,尚须在水内酌加白矾粉搅匀后再洗,以免搓烂表皮,增加损耗。
(7)沸水喷洗:发霉后不宜水洗的,可以用开水喷洗。
具体作法是:将发霉的药捌薄摊在席上或干净无土的地面上,用沸水喷洒,并随喷随翻;喷湿后,将其堆在一起,要用麻袋盖上,闷润约1小时,再用少量的硫磺熏蒸,然后取出晒干即可,喷洗时水的温度保持在90℃以上,喷得要细而均匀,翻动要快。
如果水温过低,画泵不均匀,翻动慢,则不但不易将霉去掉,反而易使药材伤水。
(8)醋洗:不能沾水的药材,如山茱萸、五味子等发霉后,可用醋喷洗。
每100公斤用醋10—12公斤,具体操作方法与沸水喷洗大致相同,薄摊后,随喷随翻和搓擦,全部喷匀后,用麻袋或布盖严,闷泡1—2小时,摊开晾干即可。
(9)油擦。
不能见水见热的药材,如各种附片发霉后,可采用油擦的方法,将霉除掉。
具体做法是用布沾无异味的食用植物油,在药材上反复搓擦,即可除去霉迹。
以上几种方法,只起除霉作用,而并不能挽回质量上的损失。
因此,绝不能以为药材发霉能治而放松防霉工作。
四、易变色及散失气味药材(1)有一部分花、叶、全草及果实种子类药材,由于质地较薄,个体细小,其所含的色素、叶绿素及挥发油等,易受温度、湿度、空气、日光等的影响,而失去原有的色泽或气味,在潮湿的情况下往往也易发霉或生虫。
在储存保管中,这类药材产生变色及散失气味的快慢、与药材本身和空气中的温度、湿度有密切的关系,一般是温度与湿度高、变异也愈快。
在保管中应根据药材的不同性质以及具体条件,参照前述的各种防治方法,进行全面妥善的养护。
(2)易变色、散失气味药材的养护:保管易变色及散失气味的药材,应根据其本身特点。
控制一切促使药材变色、散失气味的客观因素,除按国家标准进行贮藏外:要做好这点必须注意:不应与易吸潮,含水分较大及易生虫的药材堆放在一起,以防止其受潮和感染害虫;更不要与有特殊气味的药材混合堆放,以免串味而影响质量。
这类药材的储存时间不宜过长,更应该注意做到行进先出,以保持药材的色泽鲜艳,气味芬芳。
五、易融化、怕热药材(1)易融化、怕热药材主要指熔点比较低,受热后,容易粘连变形,甚至融化流失或使结晶散发的那些药材,如白胶香、乳香等,其质脆易碎,受热后即开始变软,再热则融化;又如柿霜饼,温度在35℃时便会粘连变形;有些植物成分经蒸馏制成的结晶,樟脑、冰片等,其结晶块、粒(片)如受热后都会加速挥发散失;其他如蜂蜜、蜂蜡等,受热后则会膨胀发酵或变形融化。
保管易融化、怕热的药材,必须选择能经常保持干燥阴凉的仓库,并须将药材盛装在严密牢固的包装容器里。
(2)在库检查:在储存过程中,对这类药材,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时,首先注意库房内的温度和光照情况,以及货垛是否受压、特别是要注意垛底四周是否有渗漏现象。
在取样检查时,应注意药材有无变形、粘连或融化、挥发。
对易地霉的,应抽查垛底的部分,注意是否受潮发霉。
(3)易融化、怕热药材的养护保管易融化、怕热药材,除按国家标准进行贮藏外。
对易受潮发霉的,应将垫木垫高到30厘米以上,并铺放隔潮物,以防潮湿,如发现库内温度较镐,湿度较大时,应即通风散热和散潮。
盛装易融化、怕热药材,均应先选用坚实的容器,并要求分装严密,不使通风,码垛时,必须注意牢固,不宜堆得太高,货垛以不超过3米为宜,以免因重压而使药材粘连一起,货垛与墙的距离离要保持弱—50厘米的距离,经免受热和受潮。
有些易融化,怕热的药材,极易燃烧,因此还应注意加强消防管理,以防发生炎灾事故。
六、易潮、风化及失油药材(1)含有盐类物质的结晶药材,如芒硝:硇砂等,在潮湿空气中都非常易吸入水份,并常因温度影响而逐渐融化变成液体。
当开始融化时,一般称为返潮或潮解。
在矿物类及其加工制品药材中,有些是结晶固体,在干燥的空气中其含有的结晶水往往会逐渐失去,而变成非结晶状态的粉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