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范本(三篇)
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范本一、引言深基坑开挖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环节,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以指导和管理深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工作。
二、监理管理职责1. 监理人员应对深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 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3. 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工地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4. 监理人员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承包商的安全意识和技能;5. 监理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6.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工程的安全情况。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深基坑开挖前,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经监理人员审核;2. 深基坑开挖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施工围挡,确保周边人员的安全;3. 挖掘机械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4. 渣土运输车辆应经过严格的检验和审查,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5. 管理好工地内的各种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避免意外事故发生;6. 加强对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如爆破工和暗挖工人等;7.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人员流动,不得擅自进入施工区域;8.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9.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10.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教育培训1. 监理人员应组织开展深基坑开挖安全教育培训,培养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 培训内容包括深基坑开挖的安全风险、施工安全措施、急救处理等;3. 培训形式可以是理论培训、实地指导、技能操作等;4.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五、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每月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深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
是为了保障深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规范监理工作的进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细则:
1. 监理人员要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监理工作,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2.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得到落实。
3.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抽检,并查验材料出厂合格证明文件。
4.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运行良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5.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6.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土方开挖的坡度、平整度等,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7. 监理人员要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处理措施。
8. 监理人员要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的进展情况,包括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9.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10. 监理人员要做好施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包括施工图纸、质量检测记录、施工日志等。
上述细则仅是一些可能的内容,具体的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同时,还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一、总则1.为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的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细则。
2.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深基坑工程的所有阶段,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
3.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各环节的顺利进行。
二、深基坑工程设计1.深基坑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包括地质调查、土壤力学计算、工程安全性分析、抗拔稳定性计算等。
2.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委派专业人员进行设计。
3.设计文件应详细、准确,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
三、深基坑工程施工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持有合法的施工许可证。
2.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确保施工方案可行、安全。
3.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4.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严禁违规操作和材料使用。
5.施工计划应按照合理的时间节点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四、深基坑工程监督1.监督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持有合法的监督许可证。
2.监督单位应派驻专业的监督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进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3.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复查和培训,提高监督能力。
4.监督单位应编制监督计划,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
五、深基坑工程验收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并清理好现场。
2.监督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包括施工图纸、材料、施工质量等方面。
3.验收合格后,监督单位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移交给主管部门备案。
4.主管部门应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六、安全措施1.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并加以执行,包括安全防护设施、防倒措施等。
2.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工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3.施工单位和监督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技能。
住宅楼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
住宅楼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一、前言二、监理职责1.监督施工方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基坑开挖和支护工程;2.监督施工方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3.监督施工方依法采取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4.对施工方提供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5.对施工方提供的项目进度报告进行审核;6.对施工方提供的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审核;7.监督施工方进行临时水电设施的施工;8.对施工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监理管理方法1.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始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施工方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2.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方提供的施工进度报告进行监督,并及时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记录;3.监理人员对施工方提供的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工程质量要求;4.监理人员应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方的施工工艺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整改情况;5.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四、监理报告1.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代表和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情况;2.监理报告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客观描述,避免主观臆断;3.监理报告应加强与业主代表和建设单位的沟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监理文件1.监理人员应建立监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踏勘记录、进度报告、变更设计方案审核记录、施工工艺监督记录、整改记录等;2.监理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归类保存,方便查阅和审计。
六、监理费用1.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监理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2.监理费用应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不得提前或滞后支付。
七、工程保修期1.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2.在保修期内,监理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定期巡查,并提出维修建议。
八、工程验收1.工程竣工后,由监理人员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验收申请;2.工程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业主使用。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3篇)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开挖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深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应按照本细则进行工作。
第三条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工程承包方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保持公正、客观、独立的态度,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关工程验收资质和相关经验,在工程施工周期中全程参与,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第二章监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第五条监理人员应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任务书,并将其及时提交工程承包方和施工方。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对深基坑开挖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方案的审查、施工现场的查勘、土方开挖质量的检验等。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报告给工程承包方和施工方。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施工方提出的技术和工期等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达到。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深基坑开挖工程进行全程检查,并在关键节点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工程承包方和施工方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情况的描述和分析。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方提供的基坑开挖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方案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地下管线的清查、土层深度的测量等。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质量进行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开挖斜坡的坡度、开挖土方的干湿度、土方的密实程度等。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支撑体系的布设、支撑坑土结构的稳定性等。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
深基坑监理实施细则(范本).doc
深基坑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建邦海港城市高层住宅楼工程深基坑工程监理细则编制单位:日期: 批准人:日期:青岛东升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程为深基坑施工规程(包括安全规程),包括围护桩、基坑支护、降水及排水土方开挖等。
一、专业特点(专业工程概况)1.项目概述:建筑的地理位置,包括基坑周围的具体情况:沟渠、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道、道路等。
基坑的建筑尺寸和设计开挖深度详见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2.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土壤分层和厚度、地下水位、基底土层等。
详见地质调查报告。
二.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基坑开挖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工作流程参照施工方案四、控制点1、编制专项施工计划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审查。
2.现场支护和开挖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勘探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
3、肢体支撑和用电安全。
4.监督和检查挖掘机械和挖掘程序。
5、支护和边坡变形监测。
6、土方回填及拆除支撑结构监理。
7、危险预警和救援措施。
五、监理方法和措施(适用于边坡开挖和支护开挖)5.1。
在基坑工程方案审查开始前,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熟悉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相关规定和规范,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审查。
评审程序和基本要求如下:5.1.1。
评审计划中是否针对以下内容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措施:监测和保护附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的现状。
以及邻近施工项目的施工情况、支护措施、开挖方法、地下水位高的合理降水措施等。
在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提交业主和施工单位。
5.2 .为了加强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深基坑开挖的顺利进行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安全,施工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挖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现场安排专职安全员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一、编制依据 (1)二、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 (1)三、监理目标 (2)四、监理控制要点 (3)4.1方案审查要点 (3)4.2防排水措施 (4)4.3基坑开挖 (5)4.4防坍塌控制要点 (5)4.5坑壁支护 (5)4.6临边防护 (6)4.7坑边荷载 (7)4.8上下通道 (7)4.9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7)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7)5.1监理工作方法 (7)5.2监理工作措施 (8)六、深基坑工程旁站 (9)6.1旁站项目 (9)6.2旁站内容 (9)深基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6《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1.7《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1.9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1.10四川铁科赤峰至喀左客运专线CFJL-1标监理站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二、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2.1地形、地貌本监理标段线路自京沈客专喀左站北京端外包京沈正线引出,途径喀左、建平两县。
线路所经地形地貌主要以低中山区为主,地势较高,地形变化大,沟谷发育,多为“U”型谷,局部为山间洼地及小型山间平原,植被覆盖较好,山间洼地及沟谷为耕地,地势较高处多为林地。
2.2地质条件2.2.1地层岩性沿线地层为华北地层,基岩主要以陆相碎屑岩类为主,岩浆岩类种类较少的特点,其中元古界、泥盆系、石炭系、二叠系、三叠系缺失,沿线第四系地层分布广泛,成因多样,岩性众多。
2.2.2线路位于I级构造单元华北地台(中朝准地台)的北部和内蒙兴安华力西地槽褶皱带南端。
华北地台以赤峰-开源大断裂为界与北部的内蒙兴安华力西地槽褶皱带相邻。
深基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JLXZ-合同号:2020-页数:共页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工程【深基坑(槽)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0年四月目录1 工程项目概况 (3)2 编制依据 (4)3 专业工程特点 (5)}4 监理工作流程 (6)5 监理工作要点 (7)6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5)7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7)深基坑(槽)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 工程项目概况工程项目的概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舟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工程监理,建设地点位于,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新建污水排水管线总长约。
》泵房地下水池基坑围护基坑挖土深度为+4=,基坑围护采用L=16m的∅800@950成孔灌注桩进行排桩支护,止水帷幕采用L=,桩径∅850@600水泥土搅拌桩,灌注桩与搅拌桩之间采用L=的压密注浆@950。
钢筋砼围檩加砼支撑采用二道,有立柱桩。
重力输水管道开挖采用拉森IV钢板桩(L=9m)进行围护,双拼400×400×13×21型钢支撑二道。
因开挖范围内基岩出露线较浅,常规普通的钢板桩振动法施工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拉森钢板桩采用螺旋钻静压植桩机植入地层。
出水计量井、闸阀井用拉森IV钢板桩12m+双拼36b槽钢围檩加支撑进行支护,基底∅700@500双轴水泥土搅拌桩加固。
压力管顶管工作坑和接收井基坑围护挖土深度为~,基坑围护采用L=12m的∅600@800成孔灌注桩进行排桩支护,止水帷幕采用L=,桩径∅850@600水泥土搅拌桩。
钢筋砼围檩加钢支撑双拼400×400×13×21二道。
闸阀、连通、排水检修组合井开挖、排气阀井开挖、排泥湿井开挖、检查井开挖开挖深度较深,均超过3m,需用拉森钢板桩+型钢支撑进行支护,基底采用注浆或水泥搅拌桩加固。
土方开挖过程中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监测控制,根据监测信息对已有建筑物进行跟踪监测,以确保基坑施工中周边建筑物和管线的安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
关于印发《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发稿时间:2012-07-26 阅读次数:428)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深基坑工程与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X,结合近年来的工程实践,我委制定了《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管理,规X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的质量行为,保证深基坑工程与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人员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XX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
本细则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控制(降水、排水、截水、回灌)、土方开挖、检测和监测等内容。
第四条 XX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受市住建委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工作。
雨花、栖霞、江宁、浦口、六合(含沿江)等五区与溧水、高淳两县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别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工作。
第二章监督手续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一)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批准书);(三)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工程现场管理内容
第一部分施工开发工作管理控制1.1 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及控制1.1.1 深基坑工程检查验收1.1.1.1 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一、一般规定1、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和《〈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2、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的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各区市质监机构可参照本细则规定具体负责所监督工程的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4、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除应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注册1、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办理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1)深基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合同;(2)深基坑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3)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报告;(4)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5)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建筑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其他文件资料。
2、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可以单独办理,也可以在办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一并办理。
三、质量行为监督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应符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市建委《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市建委《〈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
除此之外,质监机构在监督检查时还应抽查以下内容:(1)施工、监理单位应成立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的人员配备及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2)深基坑工程开工前,设计单位应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宁建规字(2012)4号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
宁建规字(2012)4号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深基坑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近年来的工程实践,我委制定了《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的质量行为,保证深基坑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人员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南京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
本细则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控制(降水、排水、截水、回灌)、土方开挖、检测和监测等内容。
第四条南京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受市住建委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工作。
雨花、栖霞、江宁、浦口、六合(含沿江)等五区及溧水、高淳两县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别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工作。
第二章监督手续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一)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批准书);(三)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施工前准备1.对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将施工方案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检查施工图纸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如果有问题需要及时与设计方进行沟通。
2.组织施工方进行技术交底:监理人员需与施工方进行技术交底,对工程的关键技术要点进行讲解,明确施工方应注意的问题和要求,确保施工方对工程的整体要求有清晰的认识。
3.督促施工方购买必要施工设备、器具和材料:监理人员需核实施工方购买的设备、器具和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并要求施工方按时采购和配备,确保施工工作不受阻碍。
二、施工过程监控1.监测和记录施工单位的日常工作:监理人员需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工作进度和施工质量,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2.监督支护结构的安装和调整过程:监理人员需监督支护结构的安装过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并在需要时对支护结构进行调整,保证其稳定性和承载力。
3.监督基坑开挖过程的安全措施:监理人员需监督施工方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围护结构的设置和稳定性检查、坑底排水等,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
4.定期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监理人员需定期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反馈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需求,及时解决施工方面的难题和疑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施工结束后的管理1.监督验收工作的进行:监理人员需对施工结束后的工程进行验收,核实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检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并及时向相关方面提出验收意见和建议。
2.监督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监理人员需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移交给设计方和业主方,确保施工工程的资料管理工作的完善和准确。
3.撰写监理报告和工程总结:监理人员需撰写详细的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评价,总结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向相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为今后类似工程的施工提供经验和参考。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一、工程背景深基坑开挖工程是现代建筑中常见的一种工程形式,其作用是为高层建筑或地下结构提供稳定的基础支撑。
在进行深基坑开挖工程时,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的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二、施工前的监理准备1. 施工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仔细审查施工方案,确保该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特别注意施工方案中与地质条件、开挖方式和支护结构有关的部分。
2. 检查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一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确保施工现场的平整程度,检查地下管线的布置情况,以及水源、电源等供应设备的可行性。
3. 检查材料和设备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
例如,对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对土方开挖机械的操作性和性能进行评估等。
三、开挖工程的监理要点1. 地质灾害的预防监理人员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例如,当发现地下水位上升时,及时进行排水处理。
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监理人员要对土方开挖、支护结构搭设、混凝土浇筑等关键工序进行实时监控。
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安全监督监理人员要对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进行严格监督。
例如,确保工人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个人防护装备,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作业。
4. 施工进度的把控监理人员要密切跟踪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进度滞后的问题。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施工计划,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四、施工结束后的监理工作1. 完工图纸的审核监理人员要对完工图纸进行仔细审核,并与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核对。
如果发现与实际施工存在差异或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 施工质量的评估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包括开挖精度、支护结构的稳定性、混凝土浇筑的均匀性等方面的评估。
3. 竣工验收监理人员参与施工的竣工验收,确保验收结果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工作的执行。
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专业工程特点1.1技术特点分析本工程包含:横支1号路(腊山河东路--淄博路)、横支三号路(腊山河东路--淄博路)、纵支10号路(青岛路--威海路)。
本工程的雨水管线施工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承插管Φ300、Φ400、Φ500、Φ600、Φ800、Φ1000、Φ1200等管线的安装和埋设。
基础为180度砂石基础和混凝土基础,橡胶圈密封。
排水工程:DN3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420m、DN4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40m、DN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50m、DN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660m、DN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390m、DN10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670m、DN1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60m。
污水管线施工主要包括玻璃钢夹砂管Φ400、Φ500管线的安装和埋设。
垫层为砂石垫层,基础为C15混凝土管道基础,橡胶圈密封,回填6%水泥石屑。
1.2施工条件及环境分析本工程地处济南市槐荫区,横支1号路北侧是新建楼盘(鑫苑世家公馆),南侧正在施工楼盘,周围群众及车辆较少,可以采取封闭施工。
横支3号路新建道路大部分被贵单位办公场地及材料加工区占用,及大量土方覆盖,需清理后方可施工。
纵支10号路存在问题是青岛路至兴福寺路现场存放大量渣土须外运。
1.3重点、难点分析新建道路工程周边新建楼盘多,部分路段协调工作量大。
2、编制依据3.1设计文件3.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3.3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3.4地质勘察报告3.5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建筑法、招标法、合同法、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其他有关工程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3、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图集 06MS2014、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5、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 06MS2016、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3.6监理规划3、监理工作流程3.1质量控制流程3.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与控制总程序不合格合 格合 格合格认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4.1工程质量控制措施4.1.1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1)明确职责分工。
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附件1234
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附件1、2、3、4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相邻设施和人员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
本细则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的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控制(降水、排水、截水、回灌)、土方开挖和监测等内容。
第四条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建筑工程局负责本市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南京市建筑工程局的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的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江宁、雨花、栖霞、浦口、六合(含沿江)区,溧水和高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所监督工程的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督注册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到质监站办理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1、建筑深基坑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建筑深基坑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建设单位办理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要求制定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向有关单位进行交底。
第三章质量行为监督第七条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应符合要求。
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监督检查时对责任主体的下列质量行为重点抽查:1、建设单位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等手续;2)建设单位对地下管网的现状、相邻设施、相邻工程及管网的施工情况的调查和处理;3)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的发包; 4)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1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 6)深基坑工程质量事故(纠纷)处理的予案;7)基坑支护的检测方案和土方开挖前的开挖、监测方案的备案。
宁建规字(2012)4号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
宁建规字(2012)4号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深基坑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近年来的工程实践,我委制定了《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的质量行为,保证深基坑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人员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南京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
本细则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控制(降水、排水、截水、回灌)、土方开挖、检测和监测等内容。
第四条南京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受市住建委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工作。
雨花、栖霞、江宁、浦口、六合(含沿江)等五区及溧水、高淳两县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别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工作。
第二章监督手续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一)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批准书);(三)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以及深度虽未达到4米,但存在厚回填土、流砂等复杂地质条件或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住宅、需严加保护的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地下水处理、土方开挖、施工监测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测、监理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温州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各自职能具体负责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鼓励开展深基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深基坑工程中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测和监理单位。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督促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测、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第八条建设单位发包深基坑工程,不得压缩合理工期,不得降低质量安全标准,不得减少施工监测项目。
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时,应根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专项列出深基坑工程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依据。
第九条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测、监理单位提供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以及同期建设的相邻建筑工程施工情况等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对可能受深基坑工程施工影响的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建设单位应就设计、施工方案征询市政、供电、通讯等相关管理部门及有关业主的意见,并根据需要对现状进行调查记录、拍摄影像、布设标识,形成经各方认可的原状记录报告。
镇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管理试行办法
镇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管理试行办法(第四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镇江市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以及深度虽未达到5米,但存在复杂地质条件或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危旧房屋、需严加保护的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的基坑。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管理,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地下水处理、土方开挖、工程检测、施工监测等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评审、施工、监测、监理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深基坑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各辖市、区(京口区、润州区除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和监理单位,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第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监理单位提供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以及同时建设的相邻建筑工程施工情况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对可能受深基坑施工影响的周边4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的一般建筑物和8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文物建筑、危旧房屋及其他重要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现状检测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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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一般规定
1、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和《〈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2、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的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各区市质监机构可参照本细则规定具体负责所监督工程的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4、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除应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注册
1、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办理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1)深基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合同;
(2)深基坑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
(3)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报告;
(4)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建筑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其他文件资料。
2、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可以单独办理,也可以在办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一并办理。
三、质量行为监督
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应符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市建委《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市建委《〈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
除此之外,质监机构在监督检查时还应抽查以下内容:
(1)施工、监理单位应成立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的人员配备及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
(2)深基坑工程开工前,设计单位应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必要时,质监机构应派代表参加设计交底;
(3)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明确检测要求;
(4)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设置验收控制点。
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验收控制点一般应包括:
①基坑开挖前;
②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
④其他验收控制点。
(5)实行监理的深基坑工程,监理未进场不得进行深基坑工程施工;
(6)检测、监测单位与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深基坑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用定点检查、随机抽查和验收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深基坑工程实体质量(抽查重点见附件1);
(2)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深基坑工程进行检测,设计无要求时,应按照附件2的要求进行检测;
(3)深基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抽查重点见附件3)。
五、验收监督
1、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前应对质量控制资料等土方开挖条件进行验收。
2、深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时,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
3、基础施工至±0.00或全部支撑结构拆除后,应对建筑深基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深基坑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2)施工技术资料及验收资料完整;
(4)检测、监测结果符合要求,检测、监测资料完整;
(5)基坑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已处理完毕。
4、深基坑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均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勘察单位、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及监测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并应形成验收记录。
竣工验收记录表应加盖各责任主体单位公章。
5、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深基坑工程竣工验收三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工程资料核查意见通知质监机构。
质监机构对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发现竣工验收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整改。
六、其他
1、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应立即向质监机构、安监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除原材料试验、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及强度试验、钢筋焊接试验等常规检测外,其他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质监机构监督发现建筑深基坑工程有质量隐患或违法违规的,责令改正。
出现下列情况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扣分处理:
(1)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进行施工的;
(2)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进行施工的;
(3)无深基坑工程支护方案或方案未经专家论证进行土方开挖的;
(4)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
(5)出现质量事故未及时上报及处理的;
(6)未进行验收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7)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本实施细则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6、本实施细则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深基坑工程实体质量监督要点
2、深基坑工程检测要求
3、深基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附件1
深基坑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要点
一、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符合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坡度、深度、分步开挖及爆破方法符合设计情况;
2、截水、排水、降水措施;
3、围护结构的变形情况,防止过大变形的措施;
4、围护结构的渗漏情况,堵漏处理措施到位情况;
5、开挖监控情况。
二、支护结构
1、排桩
(1)预拌混凝土、水泥、砂、石子、钢材等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桩检测报告;
(2)桩工机械与工程的适应性;
(3)孔深、孔径及相关记录,其孔深、嵌固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排桩的施工顺序;
(5)施工的允许偏差控制情况;
(6)钢筋笼制作质量;
(7)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情况;
(8)非均匀配筋排桩在绑扎、吊装和埋设时,钢筋笼的安装方向符合设计情况;
(9)冠梁的宽度、高度、配筋;冠梁与排桩的连接(浮浆清除情况,桩顶以上出露的钢筋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10)微型钢管桩的材料、规格、长度、垂直度;
(11)混凝土试件留置及试件养护情况:标养试件(块)每浇注50m3留置1组,每台班不少于1组,同时应留置适当数量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2、水泥土墙(桩)
(1)原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
(2)水泥土墙布置的形式;
(3)桩径、桩长、嵌固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高压喷射注浆的压力、水灰比、水泥浆量、提升速度、旋转速度、施工程序等;
(5)水泥土搅拌桩的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
(6)水泥土桩与桩之间的搭接宽度;
(7)水泥土桩施工允许偏差;
(8)采用SMW工法(加筋水泥土墙)时,加劲材料的几何尺寸及其定位、垂直度、长度等。
3、土钉墙
(1)土钉、钢丝网、钢筋、注浆材料等原材料的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土钉的位置、长度、直径、间距;
(3)土钉与面层的连接;
(4)喷射混凝土面层中的钢筋网铺设;
(5)面层厚度、强度、土钉抗拔力检测报告;
(6)砂浆、混凝土试件按照台班留置,每台班至少留一组试块。
4、锚杆(锚索)
(1)原材料的合格证及复试报告,锚杆接头试验报告;
(2)锚杆隔离架(定位支架)设置;
(3)锚杆浆体(水泥砂浆或水泥浆)强度;
(5)砂浆强度试块留置:每30根锚杆不少于1组,每组试块数量为6块;(同条件)
(6)锚杆的锁定拉力;
(7)锚杆的孔位、深度、角度、锚杆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喷锚厚度及强度、锚杆的应力;
(8)格构梁几何尺寸、配筋、混凝土强度;
(9)锚杆加工质量、注浆方式、张拉锁定、成孔工艺;
(10)相关的锚杆试验记录。
5、支撑体系
(1)钢筋混凝土支撑所用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钢支撑所用的原材料及配件合格证或复试报告;
(3)钢腰梁与排桩或地下连续墙之间的填充,腰梁与支撑的连接。
6、其他结构型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三、地下水控制
1、降水、降压是否满足设计施工工况;
2、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排水、降水措施是否到位;
3、截水帷幕的质量控制要点参照水泥土桩。
附件2
深基坑工程检测要求
附件3
深基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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