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价师工程《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第4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分析(每题20分)
第1题某工业项目计算期15年,建设期3年,第4年投产,第5年开始达到生产能力。
(1)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8000万元,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流动资金2000万元。
建设投资贷款的年利率为6%,建设期间只计息不还款,第4年投产后开始还贷,每年付清利息并分10年等额偿还建设期利息资本化后的全部借款本金。
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见表1—1。
(2)固定资产平均折旧年限为15年,残值率5%。
计算期末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和流动资金。
(3)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经营成本的预测值见表1—2,其他支出忽略不计。
(4)税后利润分配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应付利润和未分配利润。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计算,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算,还清贷款前应付利润按税后利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用于还款的未分配利润后的余额计算,还清贷款后按税后利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的80%计算。
各年所得税税率为33%。
问题
1.编制借款偿还计划表。
2.编制利润和利润分配表。
3.编制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4.计算该工业项目的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和资本金净利润率。
5.计算整个借款期的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并分析该项目的债务清偿能力。
(表内数值四舍五入取整)
【正确答案】:
请参照解析
试题解析:
1.第1年建设期贷款利息=(年初贷款本息累计+本年贷款额/2)×年利率
=(0+1000/2)×6%=30(万元)。
第2年建设期贷款利息=(1000+30+2000/2)×6%=121.8(万元)。
第3年建设期贷款利息=(1000+30+2000+121.8+1000/2)×6%=219.11(万元)。
建设期贷款利息=30+121.8+219.11=370.91(万元)。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固定资产原值(含建设期贷款利息)-累计折旧
=8000+370.91-530.16×12
=2008.99(万元)。
编制借款偿还计划表,见表1-3。
表1-3借款偿还计划表
2.编制利润和利润分配表,见表1-4。
表1-4利润和利润分配表
3.编制资本金现金流量表,见表1-5。
表1-5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注:可用于还款的利润为当期税后利润扣除当期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由于利息备付率=16.08>1;偿债备付率=2.89>1,所以该项目具有付息和偿付当期债务的能力。
网友解析(0)
做题笔记
我来写解析
讨论此题
我需要解析
我有疑惑,去提问
纠错
第2题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为20个月。
在工程开工之前,总承包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各工作均匀速进行,如图4—1所示。
该计划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当工程进行到第7个月末时,进度检查绘出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4—2所示。
E工作和F工作于第10个月末完成以后,业主决定对K工作进行设计变更,变更设计
图纸于第13个月末完成。
工程进行到第12个月末时,进度检查时发现:
(1)H工作刚刚开始;
(2)I工作仅完成了1个月的工作量;
(3)J工作和G工作刚刚完成。
问题
1.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建设工期,在施工总进度计划中应重点控制哪些工作?
2.根据第7个月末工程施工进度检查结果,分别分析E、C、D工作的进度情况及对其紧后工作和总工期产生的影响。
3.根据第12个月末进度检查结果,在图4-2中绘出进度前锋线。
此时总工期为多少个月?
4.由于J、G工作完成后,K工作的施工图纸未到,K工作无法在第12个月末开始施工,总承包单位就此向业主提出了费用索赔。
造价工程师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请参照解析
试题解析:
1.施工总进度计划中应重点控制的工作为:A、C、F、J、K。
2.(1)E工作拖后2个月,影响H、I、J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或ES),且影响工期(或Tc)1个月。
(2)C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或无进度偏差),不影响F、G的最早开始时间(或ES),不影响总工期。
(3)D工作拖后1个月,影响G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或ES),但不影响总工期。
3.施工进度前锋线如图4-3所示。
此时总工期为19个月。
4.造价工程师对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费用索赔应不予批准。
理由:K工作设计变更图纸于第13个月末完成,对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并未造成影响,故不予批准。
网友解析(0)
做题笔记
我来写解析
讨论此题
我需要解析
我有疑惑,去提问
纠错第3题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2—1
所示(时间单位:周),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见表2—1所示,其中H、L分别为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问题
1.开工1周后,建设单位要求将总工期缩短2周,故请监理单位帮助拟定一个合理赶工方案以便与施工单位洽商,请问如何调整计划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工单位的赶工费用最少?说明步骤和理由。
2.建设单位依据调整后的方案与施工单位协商,并按此方案签订了补充协议,施工单位修改了施工总进度计划。
在H、L工作施工前,建设单位通过设计单位将此400m的道路延长至600m。
请问该道路延长后,H、L工作的持续时间为多少周(设工程量按单位时间均值增加)。
对修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是否有影响?为什么?
3.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导致I、J、K、N4项工作分别拖延1周,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须支付赶工费。
如果该项目投入使用后,每周净收益5.6万元,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是让施工单位赶工合理还是延期完工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请参照解析
试题解析:
1.如图2—2所示,关键工作为A、C、G、J、M,应选择关键工作作为压缩对象;又因为压缩G、M增加的赶工费用分别为最低、次低,并且均可压缩1周,压缩之后仍为关键工作,因此应分别将分部工程G和M各压缩1周。
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工单位的赶工费用最少工期优化的步骤:
(1)确定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2)按要求工期计算应缩短的时间;
(3)选择应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从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关键工作开始);
(4)将所选定的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至最短,并重新确定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2.H工作从8周延长到12周(8X600/400),L工作从2周延长到3周(2×600/400)。
工作的延长没有超过总时差,对修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不会产生影响。
3.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让施工单位赶工合理。
因为此时只需压缩工作J的持续时间,即可压缩工期。
而压缩工作J的费率为2万元/周,小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净收益5.6万元/周。
网友解析(0)
做题笔记
我来写解析
讨论此题
我需要解析
我有疑惑,去提问
纠错第4题某工程,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T(周)不得超过80周,也不应短于60周。
某施工单位决定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在基本确定技术方案后,为提高竞争能力,对其中某技术措施拟定了三个方案进行比选。
方案一的费用为C1=1OO+4T;方案二的费用为C2=150
+3T;方案三的费用为C3=250+2T。
这种技术措施的三个比选方案对施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均没有影响。
各关键工作可压缩的时间及相应增加的费用见表2-1。
假定所有关键工作压缩后不改变关键线路。
问题
1.该施工单位应采用哪种技术措施方案投标?为什么?
2.该工程采用问题1中选用的技术措施方案时的工期为80周,造价为2653万元。
为
了争取中标,该施工单位投标应报工期和报价各为多少?
3.若招标文件规定,施工单位自报工期小于80周时,工期每提前1周,其总报价降低2万元作为经评审的报价,则施工单位的自报工期应为多少?相应的经评审的报价为多少?
4.如果该工程的施工网络计划如图2—1所示,则压缩哪些关键工作可能改变关键线路?压缩哪些关键工作不会改变关键线路?
【正确答案】:
请参照解析
试题解析:
1.解法一:令C1=C2,即100+4T=150+3T,解得T=50周。
当工期小于50周时,应采用方案一;当工期大于50周时,应采用方案二。
由于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在60至80周之闯,因此,应采用方案二。
再令C2=C3,即150+3T=250+2T,解得T=100周。
当工期小于100周时,应采用方案二;当工期大于100周时,应采用方案三。
因此,根据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施工单位应采用方案二的技术措施投标。
解法二:当T=60周,则C1=100+4×60=340(万元)。
C2=150+3×60=330(万元)。
C3=250+2×60=370(万元)。
此时,方案二为最优方案。
当T=80周,则C1=100+4×80=420(万元)。
C2=150+3×80=390(万元)。
C3=250+2×80=410(万元)。
此时,方案二为最优方案。
所以施工单位应采用方案二的技术措施投标。
2.由于方案二的费用函数为C2=150+3T,所以对压缩1周时间增加的费用小于3万元的关键工作均可压缩,即应对关键工作C和M进行压缩。
则自报工期应为:80-2-2=76(周)。
相应的报价为:2653-(80-76)×3+2.5×2+2.0×2=2650(万元)。
3.由于工期每提前1周,可降低经评审的报价2万元,所以对压缩1周时间增加的费用小于5万元的关键工作均可压缩,即应对关键工作A、C、E、M进行压缩。
则自报工期应为:80-1-2-1-2=74(周)。
相应的经评审的报价为:2653-(80-74)×(3+2)+3.5+2.5×2+4.5+2.0×2=2640(万元)。
4.压缩关键工作C、E、H可能改变关键线路,压缩关键工作A、M不会改变关键线路。
网友解析(0)
做题笔记
我来写解析
讨论此题
我需要解析
我有疑惑,去提问
纠错第5题某项目的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0万件产品,年总成本费用预计为4000万元,其中20%是固定成本。
项目的产品单价为45元,年营业税金及附加按营业收入的6%计算。
问题
1.计算项目盈亏平衡点的产品销售量、营业收入和销售单价。
2.什么是盈亏平衡点?说明上述盈亏平衡点的产品销售量、营业收入和销售单价计算结果的含义。
3.判断项目的风险大小,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请参照解析
试题解析:
2.盈亏平衡点是指在分析项目成本费用与收益平衡关系时,随着某些因素的变化,企业的盈利与亏损的转折点。
盈亏平衡点的产品销售量计算结果的含义:当产品销售量达到77.67万件时,盈亏平衡。
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计算结果的含义:当营业收入达到4255.32万元时,盈亏平衡。
盈亏平衡点的销售单价计算结果的含义:当销售单价达到42.55元时,盈亏平衡。
3.项目的风险不大。
理由:产品销售量盈亏平衡点小于100万件,销售单价盈亏平衡点小于45元。
案例分析(每题40分)
第6题某市政设施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兴建。
该项目为该省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
招标人在国家级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省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
招标人于2009年8月5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5家承包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其中说明,8月10-11日在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9月5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该5家承包商均领取了招标文件。
8月18日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随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
9月5日这5家承包商均按规定
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
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于是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4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C、D、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
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9月8日将中标通知书寄出,承包商B 于9月18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最终双方于10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2.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3.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4.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5.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判断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
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请参照解析
试题解析:
1.《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2.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违反有关规定。
因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工程是由政府全部投资兴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所以应采取公开招标。
3.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公告,要约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状况、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情况(各种奖励和处罚等)。
5.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本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因而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不妥之处: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
理由:不应编制两个标底,《招标投标法》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
(3)不妥之处: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作了书面答复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
理由: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
(4)不妥之处:招标人宣布有B、C、D、E4家承包商投标。
理由: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
按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5)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理由: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6)不妥之处:双方于1o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理由: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
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已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