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预防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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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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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三条职业病预防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优先、人民至上、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支持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研制和技术进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成熟的工程控制措施。

第五条国家倡导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和设备,采取必要的环境和职业卫生措施,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国家依法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并指导、监督地方和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决定。

第八条国家根据职业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和危害程度,划定职业病防治的重点行业、职业和工作场所,将重点行业、职业和工作场所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第七十九条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当携带工作证件,在执法行使职权时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执法行为的记录和公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未采取必要的职业卫生措施,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职工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细则》(2017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诊断标准》(2017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鉴定标准》(2017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监测技术规范》(2017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判定标准》(2017修正)法律名词及注释:1. 职业病:指因劳动犯罪、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等因素引起的,发病率和病死率较高,并且有一定的潜在期,呈现慢性经过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和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受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下面是一份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示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控专门机构,下设职业病防护科。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监测第四条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公司对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病健康档案。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第六条公司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标准,在工作场所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第八条公司为新员工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包括职业病危害的基本知识、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的正确使用等内容。

第九条公司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包括新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对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护能力。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及时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记录、报告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与评估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管理,稳定预防,防治职业病的风险;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职责,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应当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循科学、民主、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劳动者代表大会的作用,广泛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第四条国家支持科学研究,推进职业病的防治技术、管理标准、防护设备和检测方法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第五条职业病的预防主要包括:(一) 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与管理活动,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监测、评价和管理;(二) 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三) 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控制,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四) 设置职业卫生监督机构,监督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应当按照就近负责的原则进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投入和基本职责承担,支持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职业病的发病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开展防治工作。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八条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源和工种进行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当依据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方法进行,并向劳动者和其代表大会进行公示。

第九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一)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后,职业病危害超标的;(二)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建设、升级或者变更后的;(三) 劳动者作业场所或者个体劳动者的居住环境发生变化的;(四) 按照职业病防治计划需要的。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评价结果应向劳动者及其代表大会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备案。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六篇)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六篇)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职业卫生和职业病和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文明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有害因素,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2、管理与监督2.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办负责制定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保健的管理工作。

2.2设置专人负责对职卫生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a)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

b)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c)掌握单位有达作业点的分布情况,并按规定进行监测。

d)由人事办配合,对新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检。

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e)对长期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建立健全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档案。

f)参加新、改、扩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____公司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进行医治或疗养。

2.4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为不宜从事有害作业的,应在确认之时起两个月内调离岗位,确诊为矽肺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由公司进行安排。

8.2.5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应按规定接受职业病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防护措施3.1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2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选,以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

在原材料选用时,应首先采用无毒代替有毒或有害,改时操作技术和生产设备及工艺,减少环境污染。

3.3生产单位要加强通风排尘,发送生产环境。

控制“二次尘毒源”,杜绝毒物再次散发。

3.4设备部门应加强对防尘防毒设备的管理,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

3.5加强个人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本单位的职工,包括固定和非固定工人、临时工、派遣工、外包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职业病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包括职业相关疾病和职业接触疾病。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法、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符合职业病防治标准。

第九条对于职业病患者,本单位应及时进行救治,并保证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单位应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由单位的负责人担任主任,具体成员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3. 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技术指导;4. 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5. 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6. 处理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和合法权益保护;7. 报告职业病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8. 其他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四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第十五条本单位的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要求全体职工按规定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六条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工作。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定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定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目录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1第一章总则 5第一条 5第二条 5第三条 5第四条 6第五条 6第六条 6第七条 6第八条 6第九条7第十条7第十一条 7第十二条 8第十三条 8第二章前期预防8第十四条 8第十五条 8第十六条 9第十七条 9第十八条 10第十九条 10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0 第二十条 10第二十一条11第二十二条11第二十三条11第二十四条11第二十五条11第二十六条12第二十七条12第二十八条13第二十九条13第三十条 13第三十一条13第三十二条14第三十三条14第三十四条14第三十五条15第三十六条15第三十七条16第三十八条16第三十九条16第四十条 17第四十一条17第四十二条17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病保障17 第四十三条17第四十四条18第四十五条18第四十六条18第四十七条18第四十八条19第四十九条19第五十条 20第五十一条20第五十二条20第五十三条20第五十四条21第五十五条21第五十六条21第五十七条22第五十八条22第五十九条22第六十条 22第六十一条22第五章监督检查22 第六十二条23第六十三条23第六十四条23第六十五条23第六十六条23第六十七条24第六十八条24第六章法律责任24 第六十九条24第七十条 25第七十一条25第七十二条26第七十三条27第七十四条27第七十五条27第七十六条28第七十八条28第八十条 29第八十一条29第八十二条30第八十三条30第八十四条30第七章附则30第八十五条30第八十六条31第八十七条31第八十八条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三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三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1.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是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 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法律保障,责任明确。

2.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 建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指导和监督。

- 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3. 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工作场所的环境控制,包括噪声、尘埃、化学物等的防护和治理。

- 个体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护用品、锻炼身体、定期体检等。

- 健康监测和评价,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4. 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坚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风险意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

-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和惩戒。

5. 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和教育:- 对从事高风险职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其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 设置职业病防治课程,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和传播。

- 创建职业病防治宣传平台,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以上是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规章制度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二)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病防治责任:规定企业的主管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承担起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并设立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和人员。

2. 职业病危害评估:要求企业对工作环境进行评估,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程度和对员工的危害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 职业病监测和检测:规定企业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包括对员工接触的有害物质含量、工作场所空气质量等进行检测,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标准。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工作机构建设,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第三条国家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法规,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病的预防第四条职业病预防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控制是重点,实现零职业病目标;全面管理,分工协作,形成整体效应;加强科学研究,推进科技进步。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明确职业病底数、控制标准和周期,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和职工劳动保护中。

第六条雇主应当根据职工的职业病危害特征,评估职业病危害程度和职业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系统,进行定期监测。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第七条企业应当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排放,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保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组织与行为措施,全面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职业病预防控制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的鉴定和评价第十条国家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鉴定标准和评价方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和方法进行鉴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工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能力适应工作。

第五章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职工职业病预防工作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在职业病发生初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将其相关信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职工职业病诊断治疗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02)第二章前期预防 (05)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07)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14)第五章监督检查 (20)第六章法律责任 (21)第七章附则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劳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相结合的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建立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标准、技术规范和监测评估体系,推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第二章职业病防护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上岗资格和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排放、泄漏和扩散,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设备,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提供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者聘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和控制。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检查,对可能受到职业病影响的劳动者进行体检,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职业病病变的劳动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和保护。

第三章职业病诊断和监测第十一条劳动者因工作受到职业病危害,发生疾病而需要就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就医费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应当负责、公正、科学。

第十三条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应当依据医学和流行病学知识,并结合工作和生活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以及劳动者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第十四条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纳入全国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职业病的病例报告有关职业病监测机构。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

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职业病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职工的经济损失,同时,依法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限制、歧视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不得强迫、限制和监视职工进行职业危害受检、诊治和康复治疗,保障职工依法享有自我保护、自救、自我发展的权利。

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控制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定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和扩散。

在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层面,优先采取物理防护和技术措施,对未能采取物理、技术防护措施或者防护效果不满足职业卫生标准的,应当采取相应的人身防护措施。

三、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用人单位应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力量进行演练。

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避免和减轻影响。

应急救援措施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械,并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救援。

四、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监护和职业病危害评估,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已经发生职业病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标准提供相应的康复治疗。

五、用人单位责任和职工权利用人单位应当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投入、经费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和职责。

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保护职工健康权利,并就职业病预防和治疗向用人单位提供意见和建议,在职业病诊治过程中,职工有权主张证据保全和要求调查。

六、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和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防治能力。

对新进职工应当在其进入岗位前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办理健康体检和职业病危害检测手续。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7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7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____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____印发《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员工。

1.3定义1.3.1职业病。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1.3.2职业危害。

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解除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类危害。

1.3.3有害作业。

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1.3.4职业禁忌症。

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____组织机构本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一把手姓名+职位(职位企业根据自身设置填写)副组长:副职姓名+职位(职位企业根据自身设置填写)成员:具体的职能部门人员姓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____(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姓名+同志)担任。

1.5职责分工1.5.1安监部(如需更换,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1.5.1.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本公司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体检标准,并监督贯彻执行。

1.5.1.2协助(一把手姓名+同志)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1.5.1.3参与编制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

1.5.1.4制定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1.5.1.5制定全本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1.5.1.6建立职业卫生防治健康档案。

1.5.1.7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1. 总则1.1 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并确保职业病防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从业人员。

1.3 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预防与控制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2. 预防与控制措施2.1 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2 对于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工作场所布局设计,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能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2.3 对于需要经常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种,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戴防护口罩、穿防护服等。

3. 岗位责任3.1 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护职责,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3.2 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保管和维护个人防护设备,及时更换损坏设备。

3.3 定期参加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4. 健康监测4.1 对于接触有害物质的岗位,必须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4.2 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职工,对于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提供相应的防护建议。

4.3 对于发现职工存在职业病病征或疑似病例,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 应急措施5.1 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包括预警、报警、紧急疏散等措施。

5.2 建立应急演练机制,定期进行职业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

5.3 对于发生职业病事故的,要迅速报警并组织应急救援,及时救治伤病员,防止事故扩大。

6. 监督与检查6.1 建立职业病防护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 对于违反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 处罚措施7.1 对于不履行职业病防护职责或者违反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记过、降级、辞退等。

职业病防治13项规章制度

职业病防治13项规章制度

职业病防治13项规章制度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的基本原则、职业病预防的主要措施、职业病卫生监督和管理等内容。

二、职业病危害特别行动计划:为了深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我国制定了职业病危害特别行动计划,明确了职业病危害治理的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措施。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列表:职业病危害因素列表是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和归纳的工具,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四、职业病危害监测技术指导标准:职业病危害监测技术指导标准是对职业病危害监测的方法和要求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指导监测工作的实施。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技术指导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技术指导标准是针对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的防治措施和标准,用于指导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标准是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方法和要求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评价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程度。

七、职业病病例报告和登记规定:职业病病例报告和登记规定是对职业病病例报告和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用于及时掌握和统计职业病病例情况。

八、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是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方法和要求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指导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实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是针对特殊岗位上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要求和方法进行规定的文件,用于保护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技术指南: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技术指南是针对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和内容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指导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

十一、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标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标准是针对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要求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指导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

十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是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5篇)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5篇)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障职工利益,防止职业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二、细则1、认真执行劳动卫生职业病法规,贯彻《尘肺防治条例》、《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和《职业病报告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3、根据所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程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或设备,定期检测,逾期更换。

4、行政部建立劳动卫生职业病档案,积累各类动态资料,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5、行政部负责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参加上级卫生部门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业的健康检查,分为就业前检查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职业病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

发现就业禁忌症,建议有关部门及时调离原岗位。

6、一旦发现急性中毒病人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卫生防疫站。

对职业病患者定期复查随访。

7、行政部应掌握作业环境劳动卫生监测和职业病体检资料,以科学数据提出尘毒等危害的治理意见,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并定期验证。

8、积极开展职业病、职业中毒防治知识的卫生宣传工作,增加职工的防病知识。

9、公司应每年对所有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2)《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7年1月27日发布的一项法规,旨在加强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权益。

规定中包含以下内容:1. 雇主的责任:规定雇主应制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方案,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施,组织职工参加职业病防治培训等。

2. 劳动者的权益:规定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环境的危险与有害因素,参与职业病防治活动,并享受医疗救助和社会保障。

3. 职业病防治的措施: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共同采取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范本(3篇)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范本(3篇)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职责与义务1.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制度。

2.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培训。

3.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加强对劳动者的劳动卫生保护。

4.用人单位应明确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强度,并根据工作特点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和休息制度。

5.劳动者应认真履行与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职责,积极参与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三、劳动卫生保护1.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劳动卫生保护制度,确保劳动者的劳动环境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用人单位应定期进行劳动卫生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劳动环境。

3.用人单位应监测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状况,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4.用人单位应定期开展劳动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职业病防治1.用人单位应制定职业病防治的措施和计划,加强对劳动者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2.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病的登记和报告工作,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职业病的扩散和流行。

3.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患者进行隔离和治疗,保障其合法权益,并做好相关的卫生防护工作。

4.用人单位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和推广,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和效果。

五、监督与检查1.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用人单位应配合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劳动行政部门应对违反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改和完善。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5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5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1目的为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发生职业病伤害,保证集团及下属各企业安全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

3定义与术语3.1职业病:是指作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3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职业病防治方针与原则4.1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2职业病防治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5管理职责5.1集团下属各企业,应做好有毒有害作业的控制防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预防。

5.2集团下属各企业,应指定部门归口管理职业防治的有关工作,包括职业病预防、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监测、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5.3集团下属各企业的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并负责对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2)是指针对各行各业中因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因素引发的职业病问题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的分类与诊断标准:规定了职业病的分类和诊断标准,以便准确识别和判断职业病的类型和程度。

2. 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包括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职工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

3. 职业病的监测和报告: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职业病发病情况,为职业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4. 职业病的防护和控制措施:规定了用人单位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和控制措施,包括改善工作环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新入职、在岗、离岗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和实习生)。

第三条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正)(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建发﹝2021﹞5号)(五)《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八)《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九)《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Q/ENN AQ 001-2018)第四条术语和定义(一)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既往病史:是指员工以前的重大病史,涉及心、肺、肝、脾、肾,一些重大脏器以及癫痫史、精神病史。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识别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有关规定,公司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甲烷、噪声、低温、高温;涉及的风险为:电焊工尘肺、中毒、噪声聋、冻伤、中暑;涉及的岗位为:电焊工、厂站运行工、巡线工。

第二章分则第六条通用职责(一)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人发部门统筹管理,各单位落实实施,人发部门定期对各单位职病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一次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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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要求,为了规范本公司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止和减少职业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伤害,建立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倡导社会责任,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预防职业病工作的各个过程。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进人员职业病普查、培训及在职人员的职业病普查、登记、管理工作,以及安排新进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2.安全主任:负责公司可能引些的职业病的环境进行监测;
3.3.财务部:负责员工职业病普查及工伤社会保险的费用预算及支付工作;
3.4.各部门:做好员工培训工作,督导检查员工按规定操作,佩戴好劳保用品;
3.5.生产部:负责为员工提供适宜的劳保用品,不断改善生产环境;
3.6.采购课:负责公司物料的采购工作;
3.7.品质部:负责对劳保用品的品质进行检验,保障劳保用品符合标准及职业病预防要求,同时对来料实行检验制度,保障物料不会影响员工的身体健康;
3.8.技术部:不断使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不断改善工艺,以提高生产作业环境;
3.9.行政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的制定及执行督导工作。

4.定义:
4.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因素是唯一的致病的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内容,本规定中所指的职业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患病主体必须是本公司的职员
◆必须是在从事本公司内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5.具体内容
5.1.易患职业病岗位: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规定以下岗位为公司重点预防职业病工种
◆熔炼工
◆光谱仪、RoHS检测员
◆披锋工
◆电焊工
◆司机
◆电工
5.2.应聘人员职业病体检工作:
5.2.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需求进行人员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中,所有来我司应聘者必
须提供有检测职业病资格的机构出示的体检报告,合格的才给予录取。

不同岗位的职业病检查内容按公司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定的检测项目进行。

5.2.2.新员工入职以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资料,此资料和员
工个人档案一同保存,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5.2.3.公司所有新入职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至少需要包括岗位需求基
本技能、岗位个人防护、劳保防护用品介绍及正确的佩戴方法、安全操作知识、公司管理制度等内容。

5.2.4.人力资源部要为所有人员安排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5.3.日常职业病预防管理工作
5.3.1.各部门需不定期地组织在职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及职业卫生培训。

5.3.2.岗位安排新进人员入职后,在岗位安排工作中,公司原则上只针对有人员需求岗位进
行工作安排,特殊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个人的职业健康禁忌,进行适当的岗位调整,但所有人员不得以此为理由,故意要求调换岗位,不服从工作安排。

对于无其它岗位需求的,公司有权辞退有职业健康禁忌人员。

5.3.3.公司在安排岗位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需如实告知该岗位可能出现的职业伤害和本公司
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并要求员工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并做好个人职业卫生防护;
5.3.4.公司原则上不会安排以下岗位人员从事5.1规定的岗位,个人如有以下情况的,应主动向公司汇报。

◆怀孕或在哺乳期女工;
◆有职业禁忌的;
◆当身体出现一些健康问题并能提供证明不能再从事5.1规定岗位的;
5.3.5.劳保用品配发
5.3.5.1.公司需提供适宜的劳保防护用品给员工做防护,采购的劳保用品须符合职业病预防要求,供方需有相应的资历资格证明;
5.3.5.2.品质部要建立劳保防护用品的检测标准资料;
5.3.5.3.劳保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5.3.5.4.公司对劳保用品执行以旧换新,员工需爱惜使用劳保用品,公司需不定期督导、检查广大员工正确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劳保用品,如教育后仍有不按要求操作的,按公司《奖惩管理规定》处理。

5.3.
6.物料检验、使用、培训
5.3.
6.1.公司使用的物料,采购须要求供方提供RoHS或SGS无毒检测证明或其他资质证明,无法完全符合RoHS和SGS的物料(如化学溶剂类),公司要采用低毒环保性的物料,以保证员工在使用过程中的健康,具体参考公司《供应商控制程序》进行。

5.3.
6.2.如因供方的提供不符合行业要求、我司没有能力检测出来的物料,给公司员工和公司造成人生伤害和损失的,公司需追究供方的责任;
5.3.
6.3.对于一些危险物品或可能引起职业病的物料,采购须要求供方提供使用说明书、物理和化学性质资料、危险预防和补救措施资料(MSDS),公司需根据资料内容,由安全主任和ISO事务所转成公司内部的学习、宣传培训资料,并对员工进行培训,资料需张贴在储存和使用场所。

5.3.
6.4.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按规定正确使用危险物品,并按要求佩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如有违犯,按5.3.5.4处理;
5.3.
6.5.技术部需不断尝试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以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5.3.7.标识工作
5.3.7.1.公司须在相应岗位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对于5.1规定的岗位需重点标识;
5.3.7.2.对于危险物品,公司须做好安全标示工作,并分区存放,具体详见公司《化学危险品管理作业指导书》。

5.3.8.职业安全环境监测
5.3.8.1.对于可能会产生职业病的建设项目,公司在建设前要有可行性的论证报告。

5.3.8.2.安全主任须每月对车间的环境(如照明、粉尘、气味、噪音、排风等)进行监测。

5.3.8.3.对于监测结果超过允许范围的或国家规定的标准的,安全主任须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3.8.4.每年年终,安全科须对全年的职业安全进行总结,内容至少包括环境监测总结报告和职业安全预防总结报告。

5.3.9.在职人员体检
5.3.9.1.在公司服务每满一年,公司需统一组织从事5.1岗位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支付,体检情况记录在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表》档案中,并如实告知员工;
5.3.9.2.对于体检报告上显示员工因有疑似职业病或自身特殊原因不便于再从事原有岗位工作的(如皮肤过敏或其它原因),但可以从事其它岗位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其调换工作岗位。

5.3.9.3.如体检报告显示员工已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公司应安排对其进行治疗。

本公司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方法具体请参考公司《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作业指导》内容。

5.3.9.4.如体检显示的结果非本公司岗位造成的职业病(如员工的前任用人单位),本公司不承担一切费用。

5.3.10.离职人员的体检
5.3.10.1.所有从事5.1规定岗位的人员,在服务公司满一年时,在离职时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公司支付,体检情况记录在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表》中,对于体检正常的员工
离职时,公司需复印《职业健康检查表》副本并签章给到员工,同时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5.3.10.2.对于体检不正常的员工,按5.3.9.3处理。

5.3.11.公司职业病应急措施
当公司有发现、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症状时,按公司《紧急应变计划》中条款执行。

6.附件
6.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7.相关程序文件
7.1.《奖惩管理规定》
7.2.《化学危险品管理作业指导》
7.3.《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作业指导》
7.4.《供应商控制程序》
7.5.《紧急应变计划》
8.使用表单:
8.1.《纠正预防措施单》
8.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一:职业病防治中心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上岗前)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在岗期间、离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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