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人防工程管理制度1一、人防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工程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二、工程巡视可实行划片包干的方式,已开发利用的工程每周巡视一次,早期工程每季度巡视一次。
三、巡视内容:1、损坏、拆除人防工程的.。
2、向人防工程内排废水、废气或倾倒废物的。
3、未经批准,在距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50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的。
4、在距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口部预留建筑物倒塌半径范围内新建、修改、扩建其他建筑物的。
5、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或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6、在人防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的。
7、未经许可,擅自占用人防工程口部建筑、场地及取水的。
四、处理办法:1、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时,应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则其恢复工程原貌和补偿经济损失。
2、对制止不听者,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搞好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后,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巡查人员要认真大胆负责,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2大学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和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以下统称“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学校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定学校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全校地下空间的管理、监督、检查,协助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单位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及其它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校地下空间的使用和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地下空间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管理的,受托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责任。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城市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人防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条人防工程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责任制。
第四条人防工程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基本建设、日常维护、应急保障等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第五条人防工程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防火防爆、环保等工作,不断提高人防工程的运行管理水平。
第六条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建设和维护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倡导“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文化,促进人防工程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
第八条人防工程管理应当倡导绿色环保理念,注重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更加安全、更加美观的人防工程。
第九条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全社会共建共享安全的格局。
第十条人防工程管理应当积极落实城市应急管理责任,提高城市综合应急管理能力,确保人防工程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保障功能。
第二章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第十一条人防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建设标准,专业设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建设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充分考虑公众利益,提高人防设施的适用性和便利性。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建设应当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地下空间利用、生态环境等因素,注重人防工程与城市其它设施的协调性和一体化。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杜绝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定期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平战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五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国家人防工程规划,遵守国家人防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第六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应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兼顾国防和民用需要,发挥投资效益。
第七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应当采取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提高工程性能和防护能力。
第八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应当保障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人防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人防工程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人防工程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应当合理使用人防工程,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的使用用途。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国务院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
第十八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划进行人防工程建设的;(二)未按照标准进行人防工程建设的;(三)未对人防工程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四)未建立健全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的;(五)未对人防工程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的;(六)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七)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使用用途的。
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建设、改建、修缮等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人防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条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落实责任到人,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落实质量管理计划,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合规情况。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队伍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九条人防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技术措施,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技术措施的要求,严格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管理,设立安全生产岗位,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检查台账,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四章质量验收第十三条人防工程竣工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质量验收应由相关部门根据规定程序进行,验收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五条发现质量问题的,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验收。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会议,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建立质量跟踪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防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人防工程,包括地下指挥所、地下疏散通道、地下防护设施等。
第二条人防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人防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人防工程安全。
第二章建设安全第四条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功能完善、设备先进。
第五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条人防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明确运行和管理单位。
第三章运行安全第八条人防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九条人防工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第十条人防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单位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二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及时更新工程资料。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发现可能影响人防工程安全的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人防工程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维护、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注重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注重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六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注重人防工程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筑设计等的协调与统一。
第七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注重社会参与,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和沟通。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九条人防工程项目管理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职责和权限由管理机构确定。
第十条人防工程项目管理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项目管理应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项目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项目管理应加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应及时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五条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设计应注重安全性、环保性和可持续性。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设计应保证功能的完善和合理性。
第十八条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要求,协调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第十九条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施工和维护的要求,方便施工和维护人员的操作。
第二十条人防工程设计应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专业设计相衔接,确保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第二十一条人防工程设计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优选方案。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二十二条人防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
第二十三条人防工程施工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许可证。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规范人防设施的使用行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使用管理1. 人员进出制度(1)任何人员需进入人防工程,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个人信息。
(2)禁止未经许可进入人防工程的人员,违者立即报警处理。
2. 设备管理(1)人防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设备故障需及时报修,未经授权不得私自维修。
3. 安全培训(1)人防工程相关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应急处理技能和知识。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对应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第三章安全监管1. 管理责任(1)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2)相关部门需定期检查人防工程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2. 安全预警(1)建立健全的安全预警机制,确保在发生风险事故前能够做好预防和准备。
(2)定期对人防设备进行安全评估,提升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四章处罚规定1. 违规行为(1)未经许可私自进入人防工程的人员,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损坏人防设备或设施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2. 处罚措施(1)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可以进行停职、警告等处罚。
(2)对于严重影响人防工程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过往违规行为的处理可适用相关规定。
2.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3. 如有需要,本规章制度将进行适时修订,提高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总结:本规章制度旨在加强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希望所有人员认真遵守规定,共同维护人防工程的安全稳定。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一、管理制度1.1 人防工程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人防工程项目经理对人防工程安全负总责,建立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履行相关安全管理职责。
1.2 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内容。
1.3 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工程现场、设备、人员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1.4 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规定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进行报告,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5 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积极参与安全活动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进行惩罚。
1.6 人防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建立人防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人防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二、安全生产2.1 人防工程建设前安全论证:在人防工程建设前进行安全论证,确保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2.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人员进出管理、施工设备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3 安全设备使用管理:对人防工程使用的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4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护网、安全带、安全帽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5 施工工艺安全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工艺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
2.6 高空作业管理:对高空作业进行严格管理,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做好安全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三、应急救援3.1 应急预案制定:制定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3.2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防工程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人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人防工程的管理应当遵循先预防、综合治理,确保防护效果和便民利民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管理应当依法、规范、科学、高效,注重预防和应急措施的并重。
第五条人防工程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人防工程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人防工作。
第七条人防工程的管理应当依法严格执行,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应当遵循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安全施工、质量可靠的原则。
第九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建设。
第十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做好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验收和交接工作,确保工程符合计划要求。
第三章人防工程日常管理第十四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遵守规章制度,做到人防设施不私改,不私占。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设施保护,防止破坏和侵害。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公众宣传,提高周围群众的防范意识。
第十九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人防工程应急管理第二十条人防工程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负责组织制定人防工程应急预案,并定期更新完善。
第二十一条人防工程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人防工程的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发挥其防护功能。
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内容3.1 人防工程的分类与管理3.1.1 人防工程分为地下人防工程和地面人防工程两类。
3.1.2 地下人防工程主要包括地下防空洞和地下防空工事两种。
3.1.3 地面人防工程主要包括防空掩体、防空墙、防空楼等。
3.1.4 各单位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人防工程管理方案,并向上级人防部门备案。
3.2 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3.2.1 人防工程的建设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其结构牢固和使用安全。
3.2.2 人防工程的维护包括定期巡查、清理通道、检修设备等内容,确保其正常运行。
3.2.3 人防工程的维修和改造需要经过相应的设计、审批和验收程序,不得擅自施工。
3.3 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3.3.1 各单位应制定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进出管理、设备的使用管理等内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3.3.2 人防工程的门禁管理应加强,确保只有经过许可的人员可以进入。
3.3.3 人防工程的设备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其完好、安全和正常运行。
3.4 人防工程的应急管理3.4.1 各单位应制定人防工程应急管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4.2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织人员疏导、设备维修等工作,确保人防工程能够发挥其应急功能。
3.4.3 发生重大灾害或战争威胁时,各单位应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配合提供相应的人防工程支持。
四、责任和处罚4.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甚至行政处罚。
4.2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 各级人防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制度,确保本制度的实施效果。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加强对人防设施的保护和维护,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安全建设,根据《城市防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从事人防工程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人防工程是指用来进行防空防护、抢险救灾和其他特定用途的建筑物、土木工程或设施。
第四条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人防工程的检查评估,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人防工程应当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和防空防护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
第八条人防工程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防空防护和抢险救灾的需要,合理配置相关设施。
第九条人防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审批程序,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留存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与相关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沟通,共同协商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设计中遇到与安全、稳定性等相关的技术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技术评估。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争议进行记录,留存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争议进行记录,留存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反馈设计进度和设计进展。
第十九条设计变更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及时更新设计文件。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为核心,依法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科学规范,严格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应当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各级人防部门应当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七条人防工程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防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第八条各级人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目标和政策措施。
第九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维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承担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和服务保障的作用。
第十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到岗,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第十一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维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防抗灾能力。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人防知识和应急逃生演练,提高使用人员的自救自护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维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人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好定期维护和检测工作,确保人防设施完好有效。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人防工程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管理而建立的一套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工程建设、日常维护、应急处置等方面介绍人防工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内容。
一、工程建设管理1. 规划设计:在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阶段,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工程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 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和必要的施工设备。
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监督和安全防范,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
3. 监理验收:人防工程竣工后,需经过监理单位的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验收过程中,需对工程的结构、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
只有通过合格的验收,才能确保人防工程达到预期的防护功能。
二、日常维护管理1. 定期检查:人防工程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测,确保各项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如发现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2. 清洁保养:工程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清洁保养,保持环境整洁,确保通风、照明等设备的正常功能。
3. 安全培训:工程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对人防工程的管理和操作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应急处置管理1.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人防工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灾害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能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人防工程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的控制局面和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3. 应急设备:确保人防工程的应急设备完善,如通信设备、救灾物资等,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人防工程管理制度是确保人防工程运行安全和管理有效的重要保障。
通过科学规划、严格施工和日常维护,以及合理的应急处置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的风险,提高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人防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人防工程能够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推进城市化建设,协调各方资源,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管理。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是确保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安全与有效的基本规范,本文就人防工程管理制度展开阐述。
一、人防工程管理机构1.地方政府应当设立人防工程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人防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人防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人防工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人防工程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人防工程设施建设、维修使用、监督检查和应急救援等方面。
同时,应当督促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维修、管理人防工程设施,确保人防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3.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对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人防工程建设1.新建房屋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造人防工程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人防工程设施应当与主体建筑物相互配合、重合部位应当考虑双重或者多重防护功能,保证人民群众在危险情况下的安全。
2.人防工程建设应当先就建设用地进行勘察,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并经过审批后开始建设人防工程设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资金、材料、设备等方面的管理,严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3.所有人防工程建设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标准分类分为4个等级:特级人防工程(如领导核心区、重要机构区、机场、车站、码头等),一级人防工程(如银行、商厦、公共建筑等),二级人防工程(如学校、体育场馆、医院等),三级人防工程(如小区、企业、工厂等)。
三、人防工程的维护和使用1.使用人防工程设施的单位或个人有责任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或破坏人防工程设施,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人防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和保养应当由业主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人防工程管理机构应指导业主或使用单位定期进行标准化验收和检查。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人防工程单位和个人,在执行人防工程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应该以预防为主,注重整体、系统和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应该积极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五条人防工程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人防工程单位应该明确安全管理的主要领导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责任人应该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指导和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人防工程单位经营人员应该充分尊重安全管理人员的建议,积极支持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人防工程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情况,以便日后查询和分析。
第十条人防工程单位应该定期组织安全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人防工程单位应该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操作步骤。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制度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其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应该得到所有人员的支持和认可,不得擅自修改或违规执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人防工程单位应该建立安全管理巡查制度,定期对人防工程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单位应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单位应该建立应急预案,灵活应对突发安全事件,有效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人防工程单位应该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管理监督第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民防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人防工程的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第十八条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包括:(一)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投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三篇)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人防工程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并适用于相关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人防工程设计管理(一)人防工程设计依据1. 人防工程设计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包括《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等。
2.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依据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二)人防工程设计内容1. 人防工程设计应包括建筑结构设计、防空洞设计、通风系统设计、疏散通道设计等内容,确保人防工程的功能得到有效实现。
2. 人防工程设计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如地震、火灾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人防工程设计审核1. 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后,应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2. 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设计文件,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三、人防工程施工管理(一)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和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计划、施工人员配备、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内容。
(二)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保持清洁整齐。
2. 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如搭设安全网、设置防护栏杆等。
3.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三)施工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
2. 施工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施工安全操作技能。
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四、人防工程验收管理(一)验收依据1. 人防工程验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包括《人防工程验收规范》等。
2. 验收前应对相关资料和图纸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验收依据。
(二)验收程序1. 验收前应进行正式通知,确保各方参与验收。
2. 验收应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成员应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验收内容1. 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设计要求、安全设施等内容的检查。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人防工程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六条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一)人防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2. 研究制定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3. 审批重大安全事项;4. 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办公室1. 负责贯彻落实人防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2. 组织实施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 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4. 处理人防工程安全突发事件。
(三)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检查组1. 负责对人防工程进行安全检查;2.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七条人防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一)工程负责人1. 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3. 对人防工程安全负总责。
(二)安全管理人员1. 负责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整改;2. 参与制定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 负责人防工程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一)建设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三)工程验收前应进行安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九条人防工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使用单位应制定人防工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使用单位应组织人员参加人防工程安全教育培训。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一、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在人防工程安全管理中,应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监管机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落实。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的基础,通过建立、完善和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等。
3.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是保证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
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安全管理程序和流程等内容,形成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管理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
4.安全监测评估制度人防工程的安全监测评估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对人防工程的安全状态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安全监测评估制度,明确监测评估对象、内容、方法和周期,建立监测评估机制,确保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应急预案制度应急预案是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工具,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的应急预案制度,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应急预案制度应包括预案编制、预案审核、预案演练和预案更新等环节,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提升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能够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覆盖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案例、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是保障人防工程安全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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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治安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使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为安全使用地下人防工程,预防和减少灾害的发生,保障公共财产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安全合理的使用人防工程,特制定人防工程治安管理规定。
1.物业管理处负责对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治安巡逻及安全检
查,保障人防工程内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
2.在人防工程内安装的消防设施未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严禁改动。
3.人防工程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位置,方便取用,各种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禁止取用。
4.人防工程内的消防设施和配电柜周围禁止堆放物品。
5.在人防工程内应有序停放车辆,严禁车辆堵塞人防工程出入口。
6.在人防工程内不得擅自拉接电源线和超负荷用电。
确需增加负荷或加接电线,必须经物业管理处
同意方可实施。
7.严禁在人防工程内动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到物业管理处报批,严格执行用火制度,并
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不得留有隐患。
8.禁止任何人在人防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化品。
9.禁止损坏和擅自拆除、改造、封堵、人防工程及其内部防护设施。
10.人防工程内禁止吸烟,保持出入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和毁坏人防工程出入口。
11.保持人防工程内的环境卫生,严禁向人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倾倒废弃物。
公司名称:
年月日
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逐级落实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做好人防工程防火安全工作。
1.物业管理处负责人防工程内的防火管理工作。
消防器材的定期维护检查,保持消防设备设施灵敏
有效,建立消防档案。
2.严禁乱拉电线,所安电气线路、接线要符合规定要求。
对各种电气设备、线路等每年应进行一次
全面检查,发现霉烂、老化、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要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3.保持人防工程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堵塞和设置障碍。
4.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明火作业,如必须使用,应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并须有专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
全管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5.人防工程内严禁吸烟、焚烧任何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进行电器类操作时须进行核定电压
检测,确保安全操作。
6.所有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禁止挪动,未发生火警状态下禁止使用。
7.加强安全巡检力度,对于查出的问题及时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
果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合格。
8.人防工程使用中如遇火灾、触电等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如下应急预案:
①.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有序组织工程内人员通过疏散通道迅速撤离,并使用消防器材
控制、熄灭火势。
②.触电:立即拉闸断电,拨打“120”急救电话及“110”报警电话。
有序组织工程内人员疏散,封闭现场,
并协助相关部门查清触原因和人员伤亡请况。
9.对违反规定发生火灾事故,并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安消防机构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将
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
年月日
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为及时有效的处理人防工程内的突发事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阳光金融城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此应急救援预案。
当人防工程内出现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处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主要部门应迅速到达现场紧急控制处理。
一.遇有车辆盗窃事件时:
当遇有车辆发生盗窃事件时,应及时通知保安队长和保安部当班经理到现场查看,通知中控室人员密切关注相关录像画面进行协助监视,通知保安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堵截犯罪嫌疑人,同时向派出所报警,保护好现场等。
二.遇有水浸事故时:
当接到报警或发现有水浸事故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值班班长或保安部当班经理在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前尽量控制水势,防止水浸范围扩大,并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手段,排除积水清理现场,力争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三.遇有车辆发生刮蹭时:
当遇有车辆在人防工程内发生刮蹭时,应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值班班长或保安部车场负责人,在负责人到达之前应及时控制住双方车辆并保护好现场,负责人到达后酌情处理或报122交由通民警处理。
四.遇有车辆起火或其他火灾时: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车辆起火或发生其他火灾时,每一位队员都要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并说明情况;发现火情后,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如火势较小,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后,再上报保安部经理处理。
若火灾较大时,要引导火灾现场附近无关人员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禁止使用电梯,以防止停电被困;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积极参与火灾的扑救工作,控制火势进一步扩大蔓延。
接到现场指挥人员下达报警指令时,立即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辆,并根据火势情况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部分或全部断电措施、打开排烟装置等设备。
公司名称:
年月日
人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
根据北京市人防防汛指挥部和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精神,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汛期人防工程安全度汛,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人防工程专业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汛方针,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二.人防工程防汛工作指挥部:
1.防汛工作总指挥:
物业管理处总经理为防汛工作总指挥,负责定期召开防汛会议,组织贯彻有关防汛工作指示,部署具体工作,检查防汛工作全面落实情况,审批防汛工作计划、应急抢险方案,确定实施预警级别和应急预案启动,全面组织、协调、指挥处理应急事件。
2.各部门分工:
①.保安部在汛期到来前准备好防汛沙袋等必要的防汛工具,并对部门内人员进行防汛应急预案的培
训工作。
②.车库保安员应加强对车库内情况的巡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③.工程部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相应的工具到达现场,查找渗水的源头,采取适当措施堵住部位
减缓浸水程度,关闭受影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电器、电源等。
④.保安部接报后,根据现场情况,适时组织保安人员将防汛沙袋等物资运到现场,搭筑拦水堤坝延
缓雨水的浸入,同时加强重要机房、设施地下空间门窗等处的巡视,以便及时发现新的浸水隐患,对停车场内的人员机车辆进行疏散。
⑤.客服部组织绿化保洁人员及时清理受水浸部位的积水,协助保安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机
车辆。
⑥.参与抢险的各部门、人员在隐患未解除时必须监守岗位,各部门负责人应安排轮流职守直到隐患
解除。
讯情严重时立即拨打区人防办值班电话,并有序组织车库内人员疏散。
公司名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