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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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国土资〔2008〕30号
关于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国土所(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国土资源所管理水平,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完善机制为主线,以提高素质为基础,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目标,着力强化国土资源所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工作职责
基层国土资源所在其管辖的区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6、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等有关工作。
8、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宣传地质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0、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11、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
为;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
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13、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改善工作条件
基层国土资源所要达到“十个一”的基本标准:一处独立的办公场所,一辆专用巡查车,一部电话,一台微机,一台打印复印机,一部照相机,一张便民联系卡,一本基层国土所业务手册,一套政务公开栏,一套办公桌椅。有办公室、会议室,有便民服务窗口,有档案室,有学习阅览室,有食宿生活保障设施,有信息工作室。2008年开展县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年,基层国土所要有信息工作室,能独立处理文字。
(三)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1、建章立制
基层国土资源所要根据人员配置情况,对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完成时限、工作纪律、质量标准进行统一调整和界定,要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对所担负的工作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做到人人有职则,事事有遵循,处处有章法。在建立所长职责、班子副职职责、各岗位人员职责、所例会制度、文件、印鉴管理制度、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学习制度、考勤、纪律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公开办事、接受监督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基本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各所应结合各自的实际,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制度、测量标志管理和保护制度,执法动态巡查制度等,以促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
全县国土资源所要以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便民服务卡。各所要在办公地点、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群众满意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3、规范工作流程
统一制定宅基地审批程序、违法占地查处程序、信访案件处理程序、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宅基地登记等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和制度,做到公平、公正、效率、便民。实行首问负责、首办包办、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运转顺畅,廉洁高效。
4、严格行为规范
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和国土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等行为规范。细化行为规范,量化考评办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建立培训机制,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要结合“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干部长期、定期全员培训机制。通过举办不同层次和不同形式的各类培训班,引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行政能力和业务技能。同时,开展基层所与局机关交叉任职活动,加强干部的岗前培训、任职培训、业务技术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鼓励、支持干部职工业余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提升学历层次。完善学习考核制度,把每位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的考试、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以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
基层国土资源所除积极参加县局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外,应制定科学
的学习计划,集中学习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县局成立督导巡查组,对基层国土所进行不定期地巡查检查。将通过不同方式向各基层所驻地发放征求意见函,以了解和掌握基层所的各项工作状况。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要作为国土资源所人员考核、提拔的重要依据。
认真落实基层国土资源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政务公开,设置监督台、政务公开栏等,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票据管理和收入缴款程序,杜绝乱收费、乱罚款、打白条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强化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对不称职、失职或违法违纪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维护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国土资源干部队伍。
四、规范化建设实施目标
省厅《关于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规定:今后三年,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并决定,2007年底前,对符合要求的基层国土资源所实行首批奖励。对奖励的对象、奖励的标准及奖励的程序都作了明文规定。目前,我县共有基层国土所22个,计划2008年60%的所达标,通过省厅审核验收,2009年40%的所达标,通过省厅审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局里成立“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李玉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杨玉斌、张文升、周言涛任副组长,刘峰、徐基宏、徐昌平、赵长忠、吴季红、许金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峰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