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维持厂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与减少厂内交通事故与本单位财产遭受损失,保证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各有车单位务必遵照落实。
第三条本规定由本单位车管部、安全监察部承担贯彻、实施及落实情况的监管与督查检查。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第四条驾驶车辆时,务必持有并随身携带《中华人民共与国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型务必与驾驶证相符),行驶证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厂内操作证,不经过年度审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可驾驶车辆。
第五条驾驶道路营运客货车、面包车、通勤车的驾驶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道路运输客、货运上岗证。
第六条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须同时具备国家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
第七条驾驶人在厂内道路行驶,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有关部门关于车辆限行的规定。
第八条驾驶天然气自卸车的驾驶人,应加强学习气体机的构造、原理、安全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及高压气瓶管路的检查、维持、加气、起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以免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车辆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
随时观察有关电器仪表,及时检查、巡视车辆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运转。
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十条厂内牌照应按要求悬挂在前后正确位置,不得私自串号牌、转借他人、伪造或丢失,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与本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厂内机动车,只限在生产作业区域内行驶,不得擅自驶离作业区域或进入镇区(东侧不允许跨过三十八家路栏,西侧不可过江,南侧不可进入方正矿区,北侧不允许进入松江村或驶离化工运煤公路,燃气车进入加气站加气务必走运煤公路专线,不得进入镇区行驶),一经发现或造成交通事故的,追究本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属厂内道路上通行的各类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厂内道路,是指所属的厂区或居民区的道路通道。
本规定所称的机动车辆,是指由内燃机或蓄电池驱动并在道路上行驶的各种汽车、电瓶车、工程车、吊车、叉车、拖拉机等各式专用机械。
第二章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第四条各种车辆在厂内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完好运行,必须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在厂内道路上行驶;2.凡进入厂区道路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厂内专用机械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其它车辆不得超过10公司/小时。
3.遇雨雪天或路面有水、冰、雪道路,汽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厂内专用机械车辆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厂内道路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前、后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停车的安全距离。
5.机动车在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加油站、上、下地磅秤、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加强了望,谨慎行驶。
6.通过厂内交叉路口、装卸作业区、行人稠密地段、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装运危险物品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厂内专用机械车辆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7.厂内道路因需挖开,必须设有明显标志,机动车须绕道行驶不得强行通过。
8.机动车在厂内道路上倒车,驾驶员须先察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在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位置一侧指挥。
第五条机动车行驶到厂内交叉道口、加油(气)站路口、医院门口、办公区门口时,必须做到提前减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六条禁止机动车在厂内人员稠密交道口和危险地段倒车或调头,不得紧急制动或突然停车,不得做“之”字型行驶。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保障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内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用于运输、装载和搬运等工作的车辆。
第三条本厂要建立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技能。
第四条本厂要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五条职工需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的机动车驾驶才能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管理第六条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年检合格才能上道。
第七条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工作区域以外停放,以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八条机动车辆必须经过日常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轮胎、灯光、刹车等部件和系统,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严禁在机动车辆上饮酒、吸烟或使用手机等与驾驶无关的行为,保证专心驾驶,杜绝驾驶违规行为。
第十条使用厂内机动车辆必须验明身份和驾驶证,确保驾驶人具备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辆时,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驾驶稳定性,严禁超载、超速和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等违规行为。
第三章机动车辆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发生机动车辆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根据事故情况采取适当的紧急救援措施,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由厂内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和调查。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厂内领导,由厂内工作人员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扣分、暂停驾驶资格等。
第十六条对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和单位,本厂将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晋升等。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乘车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乘车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应遵守本规定,并接受相应培训。
第五条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应与相关制度、规程相衔接,保持一致性。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技术防范和监管执法的综合应用。
第二章机动车行驶管理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应具有相应的驾驶证,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应熟悉机动车行驶规则,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驾驶习惯。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应经常检查和维护车辆,确保车况良好,不得驾驶机动车出现故障。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应严禁酒后驾驶,禁止违章行驶,不得私拉乘客,不得擅自改变路线。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应保持车距,遵守限速规定,提前减速,注意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应严禁疲劳驾驶,每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至少15分钟。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报警,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不拨打电话、不影响视线的操作车载电子设备。
第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在机动车维修期间应使用标识,确保安全。
第三章机动车乘车管理第十七条机动车乘车人员应按规定坐在指定座位上,并系好安全带。
第十八条机动车乘车人员应遵守乘车秩序,不得乱扔垃圾,不得乱闯车辆。
第十九条机动车乘车人员应听从驾驶员指挥,确保车辆平稳行驶。
第二十条机动车乘车人员不得吸烟,不得饮食,不得影响驾驶员驾驶安全。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乘车人员不得干涉驾驶员操作车载电子设备。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乘车人员在乘车时应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遗失损坏。
第四章机动车管理第二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5篇)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四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
第七条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九条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一、总则为了确保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厂内机动车辆,包括停放、行驶、维护和保养等全部环节。
三、车辆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应当高度重视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车辆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车辆的规范管理和日常运营监控。
3. 车辆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负责车辆的调度、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车辆的选用与购置1. 公司购置新车时,应当确保车辆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例如安全带、防爆装置、防火系统等。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交通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车辆伤害和交通事故。
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所有交通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3管理职能____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车辆通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3营销公司商务支持部门负责营销公司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4设备保障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内容和要求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4.1.1 机动车辆驾驶员至少应有____年专职驾驶经验,且____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录用后,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严禁部门私自聘用专职驾驶员行为。
4.1.2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征部门的管理。
4.1.3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4.1.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保持充足睡眠,严禁疲劳驾驶。
4.1.5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水箱、润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轮胎等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在出车途中,应确保与有关人员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反馈行车安全情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4.1.7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
4.1.8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须保持完好。
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使用,不得开“病车”上路。
4.1.9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绑扎牢固,。
严禁人、货混装。
4.1.10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办理准运证,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交通秩序,保障员工和设备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机动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区内机动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公平公正。
第四条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机动车辆管理第五条所有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具备合法注册、行驶证、汽车保险和年检等相关合法手续,并接受厂区内的机动车辆排放检测。
第六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培训和考试合格。
第七条机动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不得有故障、漏油、磨损严重等影响安全的问题。
第八条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不得在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行驶。
第九条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得闯红灯、逆行或违反其他交通信号。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第十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保持适当的车距,保证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正常的车速,不得超速行驶或酒后驾驶。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主动给行人等其他非机动车让行,并按照规定的路权优先顺序行驶。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确保乘坐人员也正确佩戴安全带。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注意观察前方和两侧的交通情况,保持警觉,避免突发状况的发生。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注意安全,不得擅自停车、倒车或变更车道,避免发生事故。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对于厂区内违反本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其他第十八条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
第十九条厂区内机动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密切配合。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厂区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补充或修改,将另行发布。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确保车辆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应以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兼顾效率和便利。
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应做到科学合理,依法操作。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配备和管理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机动车辆。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配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具备合法持证驾驶员。
第八条机动车辆资料应在公司内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的性能良好。
第十条对于无法正常运行的机动车辆,应及时报废或进行相应的处置。
第三章机动车辆的使用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操作,不得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使用机动车辆前应检查车辆的状况,如刹车、灯光、轮胎等,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经过培训并及时更新技能。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应保持车身清洁,并妥善保管车辆。
第四章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各个环节的职责。
第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安装车载GPS系统,以便实时了解车辆的行驶轨迹和位置。
第十八条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安全知识和操作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机动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需经过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进入。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相关责任人或机动车辆使用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罚款、停用车辆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认真履行本规定的相关责任人或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可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厂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载货汽车、工程车辆、叉车、电动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第四条车辆管理1. 车辆购置:企业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购置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车辆登记:企业应建立车辆登记制度,对车辆进行编号、登记,确保车辆信息准确、完整。
3. 车辆检验: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 车辆维护:企业应建立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5. 车辆报废: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废。
第五条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招聘:企业应招聘具有相应驾驶证、驾驶经验和良好驾驶记录的驾驶员。
2. 驾驶员培训:企业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 驾驶员考核:企业应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安全意识进行考核。
4. 驾驶员档案:企业应建立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六条车辆行驶1. 车辆行驶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2.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车辆行驶速度应符合企业规定,不得超速行驶。
4. 车辆行驶时应保持车距,避免追尾、碰撞等事故。
第七条车辆停放1. 车辆停放应选择安全、平坦、开阔的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
2. 车辆停放时,应拉紧手刹,确保车辆不滑动。
3. 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熄火,关闭车窗,锁好车门。
第四章安全责任第八条企业安全责任1. 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厂内机动车交通秩序,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机动车的驾驶、使用和管理。
二、行车安全1. 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条件1.驾驶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驾驶员应当熟练掌握机动车的使用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3.驾驶员应当年满18周岁,并经过体检;4.驾驶员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不得饮酒,不得服用镇静剂、兴奋剂等药物。
2. 机动车的安全装备1.机动车应当经定期维修保养,包括轮胎、刹车系统、灯光、安全带等的维护,确保机动车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2.机动车应当装备安全带,并要求驾驶员及乘客使用;3.机动车应当配备灭火器,并经定期检查。
3. 行车安全1.机动车在车行道上应当保持行车规范,驾驶员应当快速打开车灯,保持车距,行车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2.行车前,驾驶员应当仔细检查机动车各项安全设备是否正常,确认机动车为行车安全状态后,才可起动;3.禁止在人行横道、车辆停放位、出入口等区域停靠,以免影响交通秩序。
三、车辆管理1. 机动车使用管理1.机动车使用前,需要报备车牌号、车型、使用时长等相关信息;2.机动车使用后,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关闭车窗、车门,锁上车门;3.禁止非授权人员驾驶机动车;4.机动车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禁止擅自改装。
2. 机动车维修管理1.机动车维修应当在指定维修点进行;2.禁止擅自对机动车进行维修;3.维修后的机动车应当经过安全检测才能恢复使用。
四、车辆违章处罚1. 处罚原则1.驾驶员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2.处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罚款、扣分或暂停驾驶等措施。
2. 违章行为1.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规定;2.机动车超速行驶;3.机动车违规变更车道;4.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人数;5.其他违反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附则1.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定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驾驶机动车;2.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经常检查机动车的安全设备、外观和维修情况。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要求市管机动车辆和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保障机械公司机动车辆的交通运输安全、防止和减少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2、管理部门职责2.1综合管理部:2.1.1是公司市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2.1.2负责市管机动车驾驶员的定期复训、日常班组学习以及车辆年检审证、车况、车貌、安全驾驶的监督检查工作;2.1.3负责公司市管机动车辆的2.2技术质安部:2.2.1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行驶安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定岗培训取证复证工作;2.2.2负责计划和组织每年度的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工作,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实施;2.3生产运行部:2.3.1负责车辆的购置、变更、报废及厂内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台帐,保持机动车辆完好行驶;2.4各部门按公司规定负责本部门车辆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3、对机动车辆的安全要求3.1厂内机动车辆(限在厂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如铲车、电瓶车等)必须取得车辆号牌、方可行使;3.2车辆号牌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3.3厂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定期检验;季度检查由技术质安部进行;月度和日常检查由使用部门进行;3.4各类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才能继续行驶;3.5机动车辆所在部门要建立车辆保养制度,实行三级保养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大修;3.6严禁非防爆车辆进入防爆区域;4、车辆装载的安全要求4.1车辆装载不得超过核定的载重量;4.2车辆装载物件的高度、长度和宽度限制,交通管理的规定执行;4.3装载不可解体的物体、滚动货物超过规定时或在恶劣环境、气候条件下进行特殊装卸作业的,必须经所在区域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行驶,并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4.4装载的物件应均衡堆放、捆扎牢固,车辆侧板和后栏板应关好、栓牢。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 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要求:a. 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相应的驾驶经验;b. 必须经过厂内安全培训,并掌握安全驾驶技巧;c. 必须身体健康,不得饮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或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
2. 车辆运行规定:a. 必须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不得逆行或违规超车;b. 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速行驶,不得超速;c. 必须保持安全车距,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d.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e. 必须注意观察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避免发生事故。
3. 车辆维护保养规定:a. 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对车辆进行保养;b. 必须定期检查车辆的刹车、转向等关键部件的性能;c. 必须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轮胎,确保行驶安全;d. 必须定期清洗车辆外部,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
4. 车辆停放规定:a. 必须按照规定的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得占用行人通道或其他通道;b. 必须停稳车辆并切好车门后方可离开车辆。
5. 事故处理:a. 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b. 必须及时报警并协助处理事故,不得逃逸;c. 必须保持现场秩序,并提供事故处理所需的信息。
以上是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企业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所有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规定,保证车辆交通安全。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在良好的技术状态下运行。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交通安全组织1. 公司应设立交通安全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制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 交通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交通安全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
3. 交通安全委员会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做好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注册登记、使用维护和处置等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厂区内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并且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员工和访客。
第三条遵守规定:所有员工和访客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情况违反本规定。
第二章机动车辆管理第四条机动车辆登记: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登记,并获得厂区相关部门的批准。
登记时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姓名、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机动车辆标识:所有机动车辆都需要在车身上进行明显的标识,以便于辨认和识别。
标识应当包括车牌号码和公司或单位的标识。
第六条机动车辆检查: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车辆所有的灯光、制动器等使用正常。
一旦出现任何故障或不正常情况,必须立即进行修理或维护。
第七条上岗准许证: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经过企业安全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厂区颁发的上岗准许证方可驾驶车辆进入厂区。
第八条速度限制:在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都应该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流量合理控制车速,特别是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禁止超速行驶。
第三章交通规则第九条交通信号:所有厂区内道路都设有交通信号灯,所有驾驶员都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的指示。
禁止闯红灯,禁止在禁止标志下停车或掉头。
第十条让行规则:在厂区内的十字路口、人行道等地方,行车时必须让行给行人。
行人在斑马线上的,必须停车等待行人过马路。
第十一条停车规定:所有驾驶员在厂区内停车必须遵守厂区规定的停车位,禁止在非指定地点停车。
驾驶员在停车时必须拉紧手刹,并关闭车辆引擎。
第十二条紧急情况:在厂区内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驾驶员都必须马上停车,打开警示灯,为救援车辆和人员让出通道。
第十三条禁止酒驾:任何驾驶员不得在饮酒后驾驶车辆进入厂区。
一经查实,将按照厂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处罚程序: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将依照厂区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同时对于严重违规的驾驶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5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职工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职工、管理人员、驾驶员等。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本厂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第四条机动车辆指的是在厂内用于运输货物、人员或完成工作任务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电动车、叉车等。
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预防车辆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机动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 车辆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2.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驾驶机动车辆;3. 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4. 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越过限定区域和便道;5. 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避免违章行为。
第七条驾驶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具备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2. 熟悉机动车辆的使用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3. 驾驶员定期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4.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法驾驶;5.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工作状态,不得饮酒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第八条机动车辆使用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燃油、润滑油、刹车系统等,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九条机动车辆的报废、更换和维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车辆性能和结构。
第三章装载物品的安全管理第十条装载物品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 装载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安全标准;2. 进行货物装卸时,要保证操作安全,防止货物掉落和滑落;3. 货物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位置装载,确保车辆平衡和稳定。
第十一条装载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1. 车辆必须具备运输危险品的资质和装备;2. 驾驶员必须具备危险品驾驶员资格证;3. 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包装和运输要求进行包装和装载。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厂区内的车辆数量和交通流量越来越大,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厂区内的交通安全带来了挑战。
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车辆运输的顺畅,本厂制定了相关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厂范围内的所有车辆的行驶和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三、主要管理内容1. 汽车通行证管理1.1 所有进厂行驶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车辆通行证,未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1.2 车辆通行证应当按照车辆种类进行颜色区分,并在车牌前部粘贴。
1.3 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年底需重新申领。
1.4 通行证的申领和管理由厂区交通部门负责。
2. 车辆驾驶员管理2.1 所有在厂区内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2.2 驾驶员应当按规定行驶,不得逆行、占用自行车道、违反车速和不规范行驶等违规行为。
2.3 驾驶员出现交通事故后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车辆安全管理3.1 所有车辆需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外部、内部和悬挂载货物部分。
3.2 车辆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应当按要求定期更换。
3.3 车辆装载物品应当符合运输安全要求,不得超载。
4. 员工安全教育4.1 公司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4.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职工的安全意识进行培养。
4.3 对于违反本规定和交通法规的员工,应当进行相应的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
四、处罚规定所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驾照、扣留车辆等。
五、附则5.1 本规定由厂区交通部门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结束语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础,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希望本规定能够起到指导作用,确保厂区内的交通安全,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篇)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是针对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厂区内车辆行驶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和设施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 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所有行驶在厂区内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包括限速、禁止酒驾等规定。
2. 严禁超速行驶:在厂区内,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 保持交通通畅:行驶车辆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交通路口、门口、通道等位置。
4. 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对于发现酒后驾车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理。
5. 车辆检查和维护:厂区行驶的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 行驶车辆需具备条件:行驶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并且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
7. 遵守指示标志和标线:行驶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的指示标志和标线,保持车辆行驶的规范和有序。
8. 划定车辆行驶区域:厂区应划定专门的车辆行驶区域,禁止非行驶车辆进入。
9. 禁止闯红灯和违规变道:行驶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和违规变道。
10.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厂区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行驶技巧。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管理规定,并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执行和监督,确保规定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区内行驶车辆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设施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厂区内所有行驶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个人车辆、公司车辆及外来车辆。
第三条维护厂区内行驶车辆的安全是每个员工的共同责任,包括管理部门、安保部门和所有驾驶员。
第四条本规定的内容及时更新的规范,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分、罚款、停工等。
第六条对于外来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接受厂区内的安全培训并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驾驶、管理人员。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厂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备合法手续,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分为以下几类:(一)机动车辆:指厂内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辆等。
(二)非机动车辆:指厂内使用的自行车、手推车、电瓶车等。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配备以下设备:(一)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反光镜、转向灯、制动灯、喇叭等。
(二)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载灭火器。
(三)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载安全带。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报废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更换、报废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持有有效驾驶证。
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二)熟悉厂内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应参加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驾驶车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驾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三)不得超速、超载、违章驾驶。
(四)不得驾驶与驾驶证规定车型不符的车辆。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五条厂内机动车辆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不得逆行、违章停车。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维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车辆进出厂区管理1.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通过检查站进行检查,保障车辆安全。
2.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道路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方向。
3.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佩戴有效的许可证和标识。
二、车辆安全操作管理1.驾驶员必须按照交通规则来行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进行随意盲目的变线、拐弯等。
2.驾驶员必须穿着规定的安全带。
3.驾驶员对其所驾驶的车辆,必须了解车辆使用和维修情况。
4.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并配备车辆使用过程中所需要的安全设施。
5.车辆是否能够进入厂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6.车辆行驶时,必须注意前方和两侧的环境情况,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
三、人员安全管理1.禁止未经培训的员工操作车辆。
2.进厂区、离开车辆房时,必须按规定检查车辆情况,关闭汽车机器,切断电源,锁好车门,任何人不得在车内工作或休息。
3.厂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厂内道路行驶车辆进行安全提示和警示提醒。
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1.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事故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切断供电,安排搬运员工,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2.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必须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然后进行事故排查和调查。
3.对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详细的记录,并根据事故的性质进行适当的整改。
以上内容为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能够提高企业整体行业质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和维护资产的安全。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 所有车辆必须在厂内道路上遵守交通法规。
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
2.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道路行驶,并遵守车道规定,不得随意变道或占用对向车道。
3. 制止任何形式的酒后驾车。
对于发现有酒精或药物影响的驾驶员,将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距,并在行驶过程中特别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5.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包括刹车、灯光、喇叭等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在厂内道路上不允许停车,只有在指定停车区域停车。
7. 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确保所有乘客都正确使用安全带。
8. 所有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9. 在厂内道路上禁止进行赛车、漂移等危险驾驶行为。
10. 所有驾驶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以上是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1. 道路规划和设计:厂内道路应根据车辆和行人流量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道路宽度、弯道半径、交叉口等符合交通安全标准。
2. 交通标志和标线:厂内道路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包括车辆行驶方向、限速标志、停车标志等,以提醒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3. 机动车行驶管理: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
机动车应按规定行驶,在没有明确标志或指示的地方应保持适当的车速。
4. 行人通行管理:行人应走人行道和过街设施,禁止乱穿马路。
如果没有人行道,应沿道路的左边行走,确保与机动车的安全距离。
5. 交通事故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救护和报警措施。
同时,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和追究。
6. 安全培训和宣传:厂内员工应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和宣传,了解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7. 安全监管和检查:厂内应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并定期进行安全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阔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关乎国家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
特别是在工厂内交通安全,更是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经济效益。
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订立本规定,依法规范厂内机动车交通行为,切实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和进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机动车辆在公司内的行驶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车辆、员工私家车辆、客户车辆、物流运输车辆等。
三、车辆管理1、注册登记机动车辆必需在公司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才可以在公司内行驶。
每一辆车都需要填写车辆登记表,同时提交证件复印件和车辆全部人的身份证明。
2、保险购买机动车辆在公司行驶期间,必需购买保险。
车主需购买商业险和交强险,并且应当保持保险有效期。
3、保养和维护机动车辆在公司内行驶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车主应当依照规定进行保养和维护。
显现任何车辆故障或异常,应当适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通知相应责任人。
4、环保标准机动车辆应当符合环保标准,不得超标排放。
若超标排放情况属实,车主将被责令立刻实行修正措施,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惩罚。
四、人员管理1、驾照管理员工在公司内驾驶机动车辆,必需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严禁未持有有效驾驶证件的人员驾驶车辆。
2、培训管理公司应当开展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3、身体素养驾驶员必需身体健康,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时处于饮酒、服用药物等影响驾驶的状态。
五、交通安全措施1、速度限制在厂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依照规定限速行驶,严禁超速。
2、避让行人机动车辆在厂内行驶时,应当自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人、儿童和身体不便者。
3、禁止鸣笛机动车辆在厂内行驶应当尽量避开使用喇叭,禁止任意鸣笛,以免引起恐慌和不安全。
4、遵守交通信号在公司内设立的交通信号路口,机动车辆应当依照信号灯指示行驶,不得任意闯红灯。
5、禁止占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辆在公司内行驶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确保人行道和脚踏车道的畅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
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282-78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厂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厂内交通事故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确保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车管部、安全监察部负责贯彻、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四条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并随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型必须与驾驶证相符),行驶证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厂内操作证,未经年度审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
车辆。
第五条驾驶道路营运客货车、面包车、通勤车的驾驶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道路运输客、货运上岗证。
第六条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须同时具备国家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
第七条驾驶人在厂内道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有关部门关于车辆限行的规定。
第八条驾驶天然气自卸车的驾驶人,应加强学习气体机的构造、原理、安全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及高压气瓶管路的检查、维护、加气、起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避免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车辆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
随时观察各种电器仪表,及时检查、巡视车辆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运行。
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条厂内牌照应按要求悬挂在前后正确位置,
不得私自串号牌、转借他人、伪造或丢失,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本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厂内机动车,只限在生产作业区域内行驶,不得擅自驶离作业区域或进入镇区(东侧不许跨过三十八家路栏,西侧不准过江,南侧不准进入方正矿区,北侧不许进入松江村或驶离化工运煤公路,燃气车进入加气站加气必须走运煤公路专线,不得进入镇区行驶),一经发现或造成交通事故的,追究本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如须进入镇区的车辆,必须请示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及车管部,同意后方准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遵章驾驶。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作业区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必须安装警示灯具,主动避让生产作业车,不得争道抢行、严禁超车、骑跨高压电缆、不得超速行驶、违章停车。
执行空车让重车、所有生产车辆避让通勤车的规定。
故障车辆应及时、正确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人员尽快抢修,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矿区内限速规定:江山路30公里/小时;运煤公路50公里/小时;通江路40公里/小时;露天采区主干线道路30公里/小时;移动线路、交差路口、辅助道路、陡坡及转弯处限速15公里/小时;进出库房、铲位限速5公里/小时;雨、雪、雾天气或能见度较低时,限速15公里/小时。
第十四条严禁客货混载,严禁危险品混载,严禁偷拉私运,严禁私自变更行驶路线,严禁超员行驶和搭载生产无关人员。
第十五条各露天采区入口处,严禁外来车辆或在职人员私家车进入露天采区作业道路,入坑检查或其他上级公司的外来车辆需有相关部门引领。
进入采区禁行区域的所有车辆应持有公司核发的通行证及工作证,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出坑车辆要停车接受检查。
看守单位人员应严格把关,如有违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任何车辆不得带病行驶(制动、转向、灯光、喇叭等必须齐全有效)危及行车安全,并服从调度指挥,出现事故马上上报,隐瞒事故不报的加重
处罚。
第十七条各生产、运输单位应抓好洒水降尘及道路、排水沟维护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露天采区所有运输道路主干线、移动干线,排土场等,必须及时设置标准的安全挡土墙、警示标志牌、指示、指路标志等,确保运输车辆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通江路段设置的限高钢架、信号灯等交通设施,不得任何超高、超载车辆强行通过,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对现安装的车辆GPS(卡调)卫星定位系统及车载通讯设施,保证GPS系统经常处于开启受控状态,(焊修车辆时可临时关闭以保护电脑、电器系统完好)并加强看管,不得人为故意损坏,一经发现,按原值及维护安装费用包赔。
第二十一条生产作业区内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并组织抢救伤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通知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解决或处理,并做好事故教训总结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机动车驾驶人违章肇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厂内机动车号牌不得丢失、转借、涂改或伪造,一经发现给予本车驾驶人处罚5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本单位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厂内机动车不得擅自驶离厂区,变更调度行驶路线,一经发现给予驾驶人调离岗位,并处罚金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及本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生产作业区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由公司安监部、车管部按公司规定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隐瞒不报的处罚金500元。
第二十六条违反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之规定的驾驶人,处罚金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本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四、五条之规定的驾驶人,处罚金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及本单位领导的责任。
厂内机动车辆进入矿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违反规定给予驾驶人处罚金200元。
第二十八条严谨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驾驶人处罚金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中煤龙化矿业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