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薪酬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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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薪酬福利制度

1.公司向员工支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员工应按国家有关的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每月代扣)。

2.社会保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进入公司满一年,可享受住房补充公积金。

3.公司每月10日向员工发放当月工资,公司将通过银行将薪酬汇入员工个人帐户。劳务人员的劳务费,实习人员的实习津贴在次月10日发放。如员工对薪酬有疑问,可到办公室咨询。

4、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岗位工作标准、相关考核办法,发放员工月绩效考核收入。

5、新员工当月的工资计算方式为:

月工资×(实际工作日÷当月工作日)

6、高温补贴

(1)高温补贴作为盛夏季节的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的措施,每年以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发放。

(2)高温补贴以6、7、8、9四个月,每月共200元,其中100元以现金形式在工资中发放,另100元作为高温用品实物发放,于每年9月底充入职工联华会员卡。

(3)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为当年6月1日至9月30 日。若有员工在此期间离职,需退还剩余高温期间预发的高温补贴。

7、内部医务室就诊医疗补贴

(1)内部医务室就诊医疗补贴作为公司向固定编制制职工、聘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提供的辅助性医疗补贴。

(2)内部医务室就诊医疗补贴发放标准:30周岁以下:45元/月,31-35周岁:50元/月,36-40周岁:55元/月,41-45周岁:60元/月46-50周岁:65元/月,51-55周岁:70元/月,56周岁以上75元/月。

(3)内部医务室就诊医疗补贴的发放,在每季度末,以充值形式,预先充入职工所持的集团内部医疗点就诊磁卡内。

(4)如职工离职时医疗卡内仍有余额,在办妥离职手续后,可到公司办公室办理交卡退款手续。

8. 劳动防护用品补贴

(1)公司出资提供职工工作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职工自行选择购买。

(2)劳动防护用品补贴的标准:女职工:120元/月,男职工100元/月。

(3)劳动防护用品补贴以充入职工联华会员卡形式发放,每年7月份、次年1月份各发放一次。

(4)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补贴之前离职的员工,不再享有此补贴。

9. 年终双薪

(1)员工在年底时可享有年终双薪。双薪为十二月份的月基本工资。月工资=月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工资性补贴。

(2)在公司服务不满一年的员工,将按其在公司服务的月份按

比例计算。

年终双薪的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月数÷12)×月基本工资

(3)在年底发放双薪日期之前离职的员工将不享受双薪。

10. 年奖

(1)公司根据经营业绩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结合公司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年奖的发放。

(2)承担年度风险经济指标的员工的年奖,绩效因素占其完成经济指标部分年奖考核额的30%权重。

(3)员工在年奖考核时间节点前离职(因上级组织需要调离除外),参照员工事假年奖处理办法,考核计提列入年奖考核范围的月奖留存部分。

11. 健康体检

(1)按公司规定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

(2)员工因故不能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公司将安排一次补检。如无故不参加补检,则作自动放弃。

(3)按照国家和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体检结果,针对需要治疗或停工休息的员工,安排员工一定的医疗期,员工必须在医疗期内,根据规定进行治疗,待康复或相关体检指标恢复正常状态并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可凭相关医疗机构的证明,可恢复在原岗位工作。如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新进员工须参加公司指定医疗机构的体检,体检合格,

方可录用。

第六章关于各类假期的规定

为了加强对各类假期的管理,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假期管理中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公休假

1、凡与本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并在本公司工作已满1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按照《聘用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执行。(工龄以档案记录为准。)

2、公司员工的连续工龄在上半年达到规定休假期的,从下半年起可享受年休假。在下半年达到规定休假期的,从次年或下一年度起可享受年休假。

3、员工年休假采取填写休假单按级请假的办法。

4、在连续年休假中,双休日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

5、员工请休年假,必须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年休假单,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休假。

6、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本年度内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7、员工离职的,按国家规定计算应享受的实际休假天数。

二、探亲假(配偶或父母在异地的)

符合探亲规定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

领导同意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可休探亲假。(由办公室归口办理)

1、探亲假期内的时间计算含每周公休日。

2、探亲假的路程时间按实际天数给予。

3、探亲假期在15天以内的,当月绩效部分按50%发给;15天以上的停发当月绩效部分。

4、员工未提出休探亲假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婚假

1、初婚年龄以结婚证书上批准日期为准,假期3天,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假一周,共10天。

2、婚假期间薪金照发。

3、员工请婚假应凭结婚证书到公司办公室办理。

四、产假、哺乳假

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晚育男方,可享受3天陪产假。

五、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或岳父母、公、婆丧亡,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批准,酌情给予3—5天丧假。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残废或岳父母、公、婆丧亡时需本人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薪金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由本人自理。

六、其他各类公假

1、在职员工因房屋拆迁搬家、凭区、县房管部门的证明,可给公假3天。

2、少数民族节日可根据有关国家规定执行。

3、其他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假期,如义务献血、实行计划生育、女员工公假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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