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入级规则
内河船舶航区的划分
内河船舶航区的划分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海法规[2003]489号)规定:内河船舶航行区域划分为A、B、C三级,其中某些水域,依据水流湍急情况,又划分为急流航段,即J级航段。
航区级别按A级、B级、C级高低顺序排列,不同的J级航段分别从属于所在水域的航区级别。
船舶航行于A级航区的较航行于B、C级航区为高级航区。
因此,一般A级航区的船舶能够到B、C级航区航行。
因为,高级航区覆盖低级航区。
但是三峡库区对船舶航行另有特别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长江A级航区是指江阴以下至吴淞口,包括横沙岛以内水域;长江B级航区是指宜昌至江阴段水域;长江C级航区是指宜昌以上水域;航区的划分依据是——“风浪的大小”和“船舶的情况”。
载重线公约,将全世界的海域、以及与海相通而可供海船航行的水域划分为热带淡水(TF)、夏季淡水(F)、热带(T)、夏季(S)、冬季(W)、北大西洋冬季(WNA)六个海域。
夏季,是指出现蒲氏8级(34节)或8级以上的风力不超过10%的区域。
热带,是指出现蒲氏8级(34节)或8级以上的风力不超过1%,于10年中任何一单独日历月份内在5°平方区域内,热带风暴不得多于一次的区域。
北半球冬季季节地带和区域1.北大西洋冬季季节地带Ⅰ和地带Ⅱ(1)北大西洋冬季季节地带Ⅰ位于从格陵兰西海岸沿西经50°子午线至北纬45°,然后沿北纬45°线至西经15°,复沿西经15°子午线至北纬60°,再沿北纬60°线至格林威治子午线,然后沿此子午线向北的这一地带以内。
季节期冬季自10月16日至4月15日夏季自4月16日至10月15日(2)北大西洋冬季季节地带Ⅱ位于从美国海岸沿西经68°30′的子午线至北纬40°,然后沿恒向线至北纬36°、西经73°一点,再沿北纬36°线至西经25°,然后沿恒向线至托里纳纳角这一地带以内。
航道的等级划分与内河通航标准
航道的等级划分一、航道概念航道是指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及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的水位期通航的水域。
1.通航水域就术语的含义而言,船舶及排筏可以通达的水面范围都是通航水域,则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的通航水域即为航道。
要明确界定通航水域,首先要明确船舶和排筏的含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指明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则规定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的船艇和移动式平台”。
前者将排筏列入船舶的范围,后者则未作这样的明文规定。
船舶种类很多,有大有小,其作为水上运载工具的属性是相同的,但不同类别和大小的船舶其功能相异。
具有能让营运船舶和大中型排筏通达条件的水域定为有真正意义的通航水域,当然,这类水域同样可供小艇和小排筏通行。
2.航道广义上必须把航道理解为水道或河道整体,它可以不包括堤防和整个河漫滩,但不能不包括常遇洪水位线以下的基本河槽或者是中高潮位以下的沿海水域。
航道的狭义理解等同于“航槽”。
因为航道应当有尺度标准和设标界限,航道位置可以随河床演变或水位变动而随时移动,航道尺度也可以随季节与水位变化以及治理工程的实施而有所调整。
除了运河、通航渠道和某些水网地区的航道以外,航道宽度总是小于河槽的宽度。
在天然河流、湖泊、水库内,航道的设定范围总是只占水面宽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用航标标示出的可供船舶航行利用的这一部分水域,受到客观自然条件的制约。
在天然条件下,不同水位期能供船舶安全通航的那一部分水域,既有尺度要求,也有水流条件的要求。
在某些特定的航段内,还受到过河建筑物如桥梁、过江管道、缆线的限制。
因此,狭义的航道是一个在三维空间尺度上既有要求、又有限制的通道。
二、航道分类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海岸线漫长,航道流经的地质条件和水量补给等因素差异很大,同时,各地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航道建设、航道管理的水平和投入程度不一,航道有条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航道的等级划分根据《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我国航道等级由高到低分I、Ⅱ、Ⅲ、Ⅳ、V、Ⅵ、Ⅶ级航道,这7级航道均可称为等级航道。
《内河绿色船舶规范》(最终版)
中国船级社内河绿色船舶规范32013年01月01日生效目录第1章通则 (1)第2 章附加标志的授予 (4)第3 章绿色船舶-Ⅰ (5)第4 章绿色船舶-Ⅱ (16)第5章绿色船舶-Ⅲ (20)附录1 热油系统与废气式热油加热器 (24)附录2船舶接岸电要求 (27)附录3船用水源热泵技术要求 (30)附录4船舶尾轴承水润滑技术要求 (34)附录5 清洁后处理系统 (36)附录6 有害物质清单 (38)附录7 应用燃料电池的船舶技术要求 (40)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1.1.1一般要求1.1.1.1《内河绿色船舶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适用于航行于我国内河水域、400总吨及以上、申请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本社”)授予“绿色船舶”附加标志和第2章所列其他单项附加标志的入级自航船舶。
1.1.1.2本规范旨在倡导发展和应用绿色技术,促进造船业、相关制造业和航运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航运企业对新建船舶和现有船舶采取具有成本效益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运输船舶营运的绿色度,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船舶的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舒适的目标。
1.1.1.3绿色船舶除满足本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外,尚应满足本社《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及相关规范和现行法规的要求。
1.1.2 定义1.1.2.1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范适用的定义如下:(1)绿色船舶:系指采用相对先进技术(绿色技术)在其生命周期内能经济地满足其预定功能和性能,同时实现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并对操作和使用人员具有良好保护的船舶。
(2)新技术:系指通过利用理论分析方法或手段等对船舶进行优化,可提高船舶节能减排能力、改善船舶工作环境,比如CFD技术、变参数法、节能附体等。
(3)新设备:系指较传统设备相比性能更优化、效率更高、排放更清洁的设备或装置,比如节能型柴油机、新型节能螺旋桨、高效螺旋桨等。
(4)新能源:系指在技术发展基础上,传统化石能源之外的、系统地开发利用的清洁能源,如气体燃料、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燃料电池等。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宣贯教材
与相关内河规范、法规的修改通报或换版内容的变化情况相协调;
依据用户的反馈意见、相关信息和新船型等,对“08版入级规则”不 合适或不完善部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与中国政府船舶主管机关(海事局)的有关要求协调;
建造中和建造后检验的技术要求与“建造规程”、“营运规程”等的 协调。 增加“消防船”、“浮油回收船”、“气体燃料动力船“的检验要求。 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
第1节 一般规定
1、入级原则
明确入级——依据本社规范,核实船体及附属物主要
部件的结构强度和完整性,推进系统和操舵系统、发 电系统,以及船上装配的其他务,并以不同的符号
与标志进行标识。
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
2、入级过程 入级过程是入级原则的具体实施。入级过程包括: 规范制定 审图和建造中检验 授予船级和签发入级证书
本章是入级规则的主体部分,主要就入级服务所涉及的各过程要求作出 规定,以形成在业界予以普遍遵循的准则。 本章共包括14节内容,重点明确了如下概念和规定: 入级原则和过程 入级基础 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 审图与检验 法定服务
船级授予与保持
有限责任 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
1、增加应急相应服务的附加标志。
2、增加防碰撞附加标志。 3、化学品船(1G/2G/P)、液化气体运输船的舱型附加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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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3.6 (特殊设备) 新增
1、应急拖带附加标志。 2、液化天然气为燃料和双燃料系统两种附加标志。
3、热泵系统附加标志。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2004—03—01发布2004—05—01实施1 总则1.0.1为统一我国内河通航技术要求,促进内河通航的标准化、现代化,发挥内河水运优势,适应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和渠道等通航内河船舶的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通航论证。
升船机的规划和设计可参照执行。
国际河流的航道,除与邻国有航运协定并在协定中对通航标准有明确规定者外,可参照执行。
1.0.3 内河航道通航海轮河段的规划和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JTJ311)的有关规定,航道尺度和其他过河建筑物的通航净空尺度应通过论证确定。
1.0.4 内河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工程应按批准的航道等级进行规划和设计,通航尺度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
不易扩建、改建的永久性工程和一次建成比较合理的工程,应按远期航道等级进行规划和设计。
1.0.5 内河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工程的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航道尺度 channel dimensions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航道的最小水深、宽度和弯曲半径的总称。
2.0.2 船闸有效尺度 useful dimensions of ship lock船闸闸室有效长度、有效宽度和门槛最小水深的总称。
2.0.3 通航净空尺度 dimensions of navigation clearance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净高和净宽尺度的总称。
2.0.4 限制性航道 restricted channel因水面狭窄、断面系数小而对船舶航行有明显限制作用的航道。
在本标准中主要指运河、渠道和河网地区的部分航道。
2.0.5 断面系数 cross-section coefficient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过水断面面积与设计通航船舶或船队设计吃水时的舯横剖面浸水面积之比值。
国内入级规则介绍
第3章 建造后检验(5) 建造后检验(
新增加: 增加: 附录1 附录 营运船舶船体结构腐蚀磨耗控制值 附录2 附录 舵轴承磨耗间隙 附录3 附录 柴油机运动部件磨耗间隙 附录4 附录 螺旋桨轴轴承磨耗间隙 附录5 附录 电气设备和电路的最低热态绝缘电阻 附录7 附录 搁置船舶检验
第3章 建造后检验(6) 建造后检验(
验内容和安全要求。 验内容和安全要求。
第3章 建造后检验(7) 建造后检验(
现有船舶的初次入级检验: 现有船舶的初次入级检验: 篇第3章初次 ⑴本节主要源自现有《钢规》第1篇第 章初次 节主要源自现有《钢规》 篇第 检验; 检验; 增加CCS检验的非入级船初次入级检验要求。 检验的非入级船初次入级检验要求。 ⑵增加 检验的非入级船初次入级检验要求
第3章 建造后检验(1) 建造后检验(
格式: 格式: 建造后检验部分的编排格式,参照《 建造后检验部分的编排格式,参照《钢 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的第 篇第 篇第4章 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的第1篇第 章 保持船级检验的格式。 保持船级检验的格式。
第3章 建造后检验(2) 建造后检验(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船体与设备检验 坞内检验 轮机检验 锅炉检验 其他替代检验:循环检验; 其他替代检验:循环检验;计划保养系统 电气装置检验
第2章 入级范围和条件(10) 入级范围和条件(10)
增加: 增加:第14节 信息提供与披露 节 明确本社提供入级与保持船级所需要的充分和正确的 信息; 信息; 本社不会将有关船舶录以外的信息披露给合同规定以 外的其他方但根据法律法院决定或船东书面同意除外; 外的其他方但根据法律法院决定或船东书面同意除外; 海事主管机关的代表或外部质量审核代表如提出要求 获得有关信息则应保证他们不会以任何方式复制这些 信息或传递给其他方。 信息或传递给其他方。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
一、总则
(三)内河船舶入级,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入级机构和入级流程
(一)内河船舶入级应当由国家认可的船级社执行,由相关船籍港和
船舶终端行驶口岸负责审核,完成入级流程。
(二)船主应当对内河船舶进行完整的技术资料收集和检验,准备相
关的材料和证件,并委托船级社审核,完成入级程序。
(三)船舶入级审核,审核员应当依据本规则及其附件相关入级标准
进行审核,按照船舶结构、设备设施、载重量、载客量等指标要求,确定
内河船舶的等级。
三、入级标准
(一)船舶结构:内河船舶入级时,应当经船级社检验合格,包括:
船体结构、船舶尺寸、装甲护舷、货舱及载重容积等;
(二)设备设施:内河船舶应当配备有良好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包括:轮机设备、航行设备、安全设备、消防及应急设备等;。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内河船舶入级规则是指船舶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下,经过相关鉴定、审批、登记等手续,获得国家船级社或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船级证书,进而加入到相应的船级社或船检机构的管理范围之内,在内河航行中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和技术保障义务的规定。
下面我们详细介绍内河船舶入级规则的具体步骤。
步骤一:了解入级规定和标准想要对内河船舶进行入级,首先要了解国家陆上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内河船舶检验细则和指南,其中包括了入级的具体条件及标准,以及申请入级的程序和流程等。
在这一步骤中,船东和船舶管理者要加强规定学习和培训,确保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步骤二:优化船舶构造和技术装备为了使船舶符合国家内河运输的要求,需要根据国家航道、气候、水质以及航行条件的不同,对船舶进行优化设计、建造和改装。
此外,还要确保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安全设施的完备性,以保证船舶在运营期间的安全可靠。
步骤三:申请入级并接受检验当船舶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后,船东可以向国家船级社、船检机构等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交入级申请的文件,并按照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现场检验和测试。
一般包括钢材、船舶电气和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检测及验收。
步骤四:领取船级证书在接受检验后达到入级要求的船舶,则可以领取国家船级社或者船检机构出具的船级证书。
该证书可作为船舶安全运营的核心保障,有效期一般为五年,过期后需重新评估入级。
船舶运行期间,在船级管理的范围内享受相应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总结起来,内河船舶入级的过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船东和相关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船舶设计、建造、改装、配备和运营等一系列环节都满足要求,从而有效地保障内河航运的安全和可靠性。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2016)
中国船级社内河船舶入级规则(2016)2016年12月1日生效北京目录第1章通则第1节中国船级社及其主要业务1.1.1 船级社1.1.1.1 船级社是从事船舶与海上设施入级服务的独立、公正的组织。
船级社与船舶和海上设施的设计、建造、买卖、营运、管理、保养、维修、融资、保险、租赁组织之间,没有任何商业关系。
1.1.1.2 船级社致力于船舶与海上设施安全和环境保护,通过技术支持、符合性确认和研究开发,对海上安全和入级规范制定做出独特的贡献。
船级社按其颁布的入级规范,为客户提供入级服务,以及法定服务和其他服务。
1.1.1.3 船级社提供船舶、造船、海上开发、相关工业产品制造业、保险、金融以及其他有关业界普遍接受和认可的合理标准——入级规范,并依照此规范,在船舶设计中进行审图、在建造中和建造后进行检验,以确认船舶符合入级规范的要求,并独立签发入级证书。
1.1.1.4 船级社接受船旗国政府的授权,按照船旗国政府的要求进行法定服务,以确认船舶满足国际公约和/或船旗国有关法规的要求,并签发法定证书。
1.1.2 中国船级社1.1.2.1 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本社’)是由中国有关法律授权的、经法律登记注册的、从事船舶入级服务与法定服务等的专业技术机构/组织。
1.1.2.2 中国船级社主要承担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其相关工业产品的入级服务、鉴证检验、公证检验和经中国政府、外国(地区)政府主管机关授权,执行法定服务等具体业务,以及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的其他业务。
1.1.3 宗旨1.1.3.1 本社的服务宗旨是:对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以及相关的工业产品提供合理和安全可靠的技术规范,并通过本社独立、公正和诚实的入级、认证和技术服务,为交通运输、海上开发及相关的制造业和保险业服务,为促进水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与保护海洋及其他环境服务。
1.1.4 主要业务1.1.4.1 本社的主要业务如下:(1) 船舶与海上设施及其产品(包括集装箱)入级服务:规范制定与维护、审图、检验与发证;(2) 经授权的船舶与海上设施及其产品的法定服务: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制定与维护、审图、检验与发证;(3) 受理其他验船机构委托的检验与发证、船舶与海上设施公正检验和安全评估、船舶与海上设施鉴证检验和发证、重大海上安全事故调查;(4) 相关陆上工业设施与产品认证、检验及发证,外国验船机构委托船用与相关陆上工业设施和产品代理检验及发证;(5)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发证;(6) 船舶保安体系认证;(7) 船舶技术状况勘验与技术状况鉴定;(8) ISO 9000与ISO 14000等系列质量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9) 船舶与海上设施入级技术研究、水上安全与环境保护技术研究、船用与相关陆上工业设施和产品检验技术研究、相关信息技术应用研究;(10) 其他服务。
CCS《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6)
航区限制附加标志
序号
营运条件
1
A 级航区营运限制
Service Area A
2
B 级航区营运限制
Service Area B
3
C 级航区营运限制
Service Area C
4
J1级急流航段营运限制
J1
5
J2级急流航段营运限制
J2
附加标志 附加标志
表 1.2.2.2(3)
1.2.2.3 轮机附加标志
(1) 轮机(包括电气设备)的附加标志见表 1.2.2.3(1):
1.3.2 对船厂的要求 1.3.2.1 船厂所实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检验、试验、试验设备、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等均应符合本社的有关规定。
1.3.3 对产品制造厂的要求 1.3.3.1 对制造船用材料、零部件、产品、设备等的工厂,应根据本社建立的适用程序,
-4-
申请本社的工厂认可或型式认可或质量体系认证。
1.1.8.8 方形系数Cb——系指按下式算得的船型系数:
Cb
=
∇ LBwL d
1.1.8.9 干舷甲板——按主管机关规定量计干舷的甲板。
1.1.8.10 营运航速——系指 1.1.1.1 定义的最大航速的 90%。
1.1.8.11 气垫船——系指船舶不论在静止或运动时,其全部或大部分重量能被连续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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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部分机械的车间试验; d 管系试验,包括在车间内强度试验和装船后的密性试验; e 重要机械的安装和试验,如主机、轴系、螺旋桨、齿轮箱、发电机组、喷水推进装置、 垫升装置、重要泵、舵机、锚机、减摇装置、海底阀、舷旁阀等; f 系统的安装和试验,如燃油、滑油、舱底、压载、消防、通风、测量、加热、冷却、透 气、阀门遥控等; g 机械遥控; h 遥控关闭装置的安装和试验,如油柜速闭阀、通风管风闸等; i 系泊和航行试验; j 本社认为必须检验和试验的项目。 ③ 电气和设备部分: a 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和主要分电箱安装和试验; b 电缆规格查核和安装检查; c 船内通信试验; d 可遥控和/或自动控制运行的重要机械,其控制、安全和报警系统的布置、安装和试验; e 机械遥控和自动化——主、辅机、操舵系统; f 火警探测和报警系统; g 防火、防爆设备等级、规格、安装和试验; h 应急电源安装和试验(包括充电设备); i 遥控、遥测系统——测试、液位、压力等; j 确认有关船用产品证书; k 本社认为必须检查和试验的项目。 (7) 造船厂应向本社提交有关的检验、试验、测量等有关报告和记录。 (8) 执行检验的验船师,在检验和试验完成后,应按本社指定的格式,编写有关船体和设 备、机械、电气和设备的各种检验报告、记录、资料和临时船级证书。 (9) 完工图纸资料、证书、报告、记录、稳性资料、操作手册(如有时)和其他指导性文 件应保留在船上。 (10) 通常以船舶建造过程中,完成建造检验的日期作为造船日期,记录于船舶录。若由于 某种原因,不正常地延长船舶下水至使用之间的时间隔期,应把船舶下水日期、完工日期和使用 日期分别记录于船舶录内。
航区划分
冬季自12月1日至2月28日或29日
夏季自3月1日至11月30日
季节期
冬季自12月16日至3月15日
夏季自3月16日至12月15日
4.日本海
北纬50°以南列入夏季地带。
但是,长度为100米(328呎)和小于100米的船舶来,处于北纬50°线和自朝鲜的东海岸北纬38°沿恒向线至日本的北海道的西海岸北纬43°12′之间的区域为冬季季节区域。
季节期
冬季自10月16日至4月15日
夏季自4月16日至10月15日
南半球冬季季节地带
南半球冬季季节地带的北界是
从美洲东海岸特里斯彭塔斯角沿恒向线至南纬34°、西经50°一点,此后沿南纬34°线至东经17°,复沿恒向线至南纬35°10′、东经20°一点,再沿恒向线至南纬34°、东经28°一点,复沿恒向线至南纬35°30′、东经118°一点,再沿恒向线至塔斯马尼亚岛西北海岸上的格里姆角,此后再沿塔斯马尼亚岛的北海岸和东海岸至布鲁尼岛的最南点,复沿恒向线至斯图尔特岛上的黑岩岬,再沿恒向线至南纬47°、东经170°一点。再沿恒向线至南纬33°、西经170°一点,然后再沿南纬33°线至美洲西海岸。
西面,以美洲海岸为界;
南面和东面,以热带地带的北界为界。
季节期
热带自11月1日至7月15日
夏季自7月16日至10月31日
2.阿拉伯海
区域范围
西面,以非洲海岸在亚丁湾内东经45°的子午线,南阿拉伯海岸和阿曼湾内东经59°的子午线一线为界;
北面和东面,以巴基斯坦和印度的海岸为界;
北面,以北纬25°线为界;
西面,以东经160°子午线为界;
南面,以北纬13°线为界;
船舶检验法规体系及船舶入级概述
船级社
十大船级社以外的船级社,如
印度船级社,波兰船级社,希腊船级社, 台湾验船中心,克罗地亚船 级社等国家级船级社
以及规模较小的私有公司性质的船级社,如
International Register of Shipping (IRS), Global Marine Bureau, Isthmus Bureau of Shipping, Belize Maritime Bureau Inc. 等二十多家
无线电的检验与发证
防污染证书
• IOPP (防止船舶油类污染证书) • ISPP (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 IGPP (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证书) • IAPP (防止船舶大气污染证书) • AFS(防止油漆中有害有机物的危害)
油船防污证书
• 排油监控系统 Resolution MEPC 108(49) • 对于DWT>5000油船双壳结构的要求:
前建造的船可为开敞型);或 船艉一个全封闭自有降落救生艇;外加 每舷一个100%定额的救生筏 小于85米的货船(非油船/化学品船)可不安
装救生艇,以每舷100%+50%救生筏替代, 外加一个救助艇
安全设备证书
• 1电/2磁罗经 • 2雷达 • AIS • VDR/S-VDR • 侧深仪 • 航速仪
• 检验周期
年度检验 换证检验(5年一次)
国际航行船舶
载重线标志
(木材载重线)
TF 热带淡水载重线 T 热带载重线 F 夏季淡水载重线 S 夏季载重线
W 冬季载重线 WNA 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
国内航行海船载重线标志
内河航区的划分
海船航区的划分
安全结构证书
• 分舱/破舱稳性要求 • 结构防火 • 双层底结构(客船/油船) • 双壳结构(油船5000DWT及以上) • 须经主管机关审批的手册:
内河船舶航区的划分
内河船舶航区的划分(2010-07-28 20:11:49)我的问题:只写“A航区”是否包括AJ航段,即A变AJ,船舶检验证书是否要到相应机构作更改?摘自/html/54/t-73854.html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海法规[2003]489号)规定:内河船舶航行区域划分为A、B、C三级,其中某些水域,依据水流湍急情况,又划分为急流航段,即J级航段。
航区级别按A级、B级、C级高低顺序排列,不同的J级航段分别从属于所在水域的航区级别。
船舶航行于A级航区的较航行于B、C级航区为高级航区。
因此,一般A级航区的船舶能够到B、C级航区航行。
因为,高级航区覆盖低级航区。
但是三峡库区对船舶航行另有特别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长江A级航区是指江阴以下至吴淞口,包括横沙岛以内水域;长江B级航区是指宜昌至江阴段水域;长江C级航区是指宜昌以上水域;航区的划分依据是——“风浪的大小”和“船舶的情况”。
载重线公约,将全世界的海域、以及与海相通而可供海船航行的水域划分为热带淡水(TF)、夏季淡水(F)、热带(T)、夏季(S)、冬季(W)、北大西洋冬季(WNA)六个海域。
夏季,是指出现蒲氏8级(34节)或8级以上的风力不超过10%的区域。
热带,是指出现蒲氏8级(34节)或8级以上的风力不超过1%,于10年中任何一单独日历月份内在5°平方区域内,热带风暴不得多于一次的区域。
北半球冬季季节地带和区域1.北大西洋冬季季节地带Ⅰ和地带Ⅱ(1)北大西洋冬季季节地带Ⅰ位于从格陵兰西海岸沿西经50°子午线至北纬45°,然后沿北纬45°线至西经15°,复沿西经15°子午线至北纬60°,再沿北纬60°线至格林威治子午线,然后沿此子午线向北的这一地带以内。
季节期冬季自10月16日至4月15日夏季自4月16日至10月15日(2)北大西洋冬季季节地带Ⅱ位于从美国海岸沿西经68°30′的子午线至北纬40°,然后沿恒向线至北纬36°、西经73°一点,再沿北纬36°线至西经25°,然后沿恒向线至托里纳纳角这一地带以内。
航区划分及内河船舶参数
航区划分及内河船舶参数2010-09-10 10:00:56| 分类:船舶|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Ⅰ类——远海航区:系指超过II类航区以外的海域。
Ⅱ类——近海航区:系指中国渤海、黄海及东海距岸或庇护地不超过200n mile、台湾海峡以及南海距岸不超过120n mile(台湾岛东海岸、海南岛的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50n mile)的III类航区以外的海域。
Ⅲ类——沿海航区:系指台湾岛东海岸、台湾海峡的东海岸及西海岸、海南岛的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10n mile的海域和除上述海域外距岸或庇护地不超过20n mile的海域。
1.海洋运输1)远海航区:系指非国际航行超出近海航区的海域。
2)近海航区:系指中国渤海、黄海及东海距岸不超过200n mile1的海域;台湾海峡;南海距岸不超过120n mile(台湾岛东海岸、海南岛东岸及南海距岸不超过50n mile)的海域。
3)沿海航区:系指台湾岛东岸、台湾海峡东西海岸、海南岛东岸及南南海岸不超过10n mile的海域和除上述海域外距岸不超过20n mile的海域;距有避风条件且有施救能力的沿海岛屿不超过20n mile的海域。
但对距海岸超过20n mile的上述岛屿,船检局将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该岛屿周围海域的距岸范围。
4)遮蔽航区:系指在沿海航区内,由海岸与岛屿、岛屿与岛屿围成的遮蔽条件较好、波浪较小的海域。
在该海域内岛屿之间、岛屿与海岸之间的横跨距离应不超过10n mile。
2.内河运输1)广东省内航线:A级航区——珠江水系自虎门(沙角)至淇澳岛大王角灯标孖洲岛灯标联线以内的水域,以及至香港、澳门距岸不超过5公里的水域;自磨刀门经洪湾水道至澳门航区;B级航区——自梧州至珠江三角洲各口门;自石龙至东江口;新丰江水库;自榕城以下至汕头港航区;C级航区——北江;东江石龙以上;韩江;广东省内河凡未列入的其他水域。
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海法规[2003]489号)规定:内河船舶航行区域划分为A、B、C三级,其中某些水域,依据水流湍急情况,又划分为急流航段,即J级航段。
CCS《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6)
船。
-2-部分艇底接触水面,其大部分重量由直接 作用于艇底的水动升力所支承的艇。
1.1.8.16 客船——系指载客超过 12 人的船舶。
第2节 船级符号和附加标志
1.2.1 船级符号 1.2.1.1 凡经本社批准入级的高速船,其船体(包括设备)、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将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授予不同的船级符号。 1.2.1.2 船级符号应由下列部分组成: (1) ★表示船体(包括设备)、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和特殊设备在本社检验下建造,符合 本规范的要求,并保持良好有效的技术状况,适宜于在批准的营运限制下航行; (2) ★表示船体(包括设备)、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和特殊设备不在本社检验下建造,但 经本社检验,认为符合本社的入级要求,适宜于在批准的营运限制下航行; (3) CSAI 4/4 表示内河船舶船体(包括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且特别检验间隔期 为 4 年; (4) CSMI 表示内河船舶的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5) ★CSMI表示内河船舶的推进机械及重要辅助机械,不在本社检验下进行建造、安装和 试验,但经本社检验、试验认为可以授受。 根据船舶技术状态和保养情况,当本社认为尚可给予船级,但有必要缩短其特别检验间隔 期时,即上述船体分数 4/4 分别由 3/4 或 2/4 来代替,分子表示特别检验间隔期分别为 3 年或 2 年。
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规则(试行)
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规则(试行)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旅管理发[1995]279号
【失效依据】国家旅游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1995.12.05
【实施日期】1996.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规则(试行)
(1995年12月5日旅管理发[1995]279号)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旅游业发展需要,提高旅游接待服务水平,规范我国内河旅游船市场,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国内河旅游船进行星级评定。
第二条内河旅游船是指在我国内河水域,具有24小时以上营运的能力、以接待旅游者为主并能提供食宿和娱乐服务的客船。
第三条内河旅游船星级的评定,标志着旅游船的建造、装璜、设施设备、服务项目、服务水平等与不同层次消费水平的旅游者需求的一致程度和满意程度。
第四条国家旅游局设立全国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和管理全国内河
旅游船的星级评定工作。
第五条全国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工作;按标准要求每年组织旅游船星级复核检查;负责旅游船星级检查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核工作。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参加统一组织的旅游船星级评定工作。
第六条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5732-1995)进行。
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内河或江湖水域,符合船舶建造规范的要求,并经交通部批准运营的旅游船,均可参加星级评定。
第八条经批准投入运营不满一年的旅游船可评定预备星级,正式运营满一年(含一年)的旅游船方可正式评定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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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8 螺旋桨轴状态监控系统指南…………………………………………………………… 118 附录9 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系统指南………………………………………………………… 135 附录10 船舶机械计划保养系统(PMS)指南………………………………………………… 148 附录11 船舶搁置检验………………………………………………………………………… 173 第6章 附加标志检验……………………………………………………………………………… 179 第1节 一般规定………………………………………………………………………………… 179 第2节 特殊用途和类型船舶附加标志检验…………………………………………………… 179 第3节 特殊设备附加标志检验………………………………………………………………… 181 第4节 机舱自动化附加标志检验……………………………………………………………… 184 第5节 货物冷藏装置附加标志检验…………………………………………………………… 185 第6节 环境保护附加标志检验………………………………………………………………… 189
第3章 产品检验…………………………………………………………………………………… 38 第1节 一般规定………………………………………………………………………………… 38 第2节 单件/单批检验………………………………………………………………………… 44 第3节 设计认可………………………………………………………………………………… 47 第4节 型式认可………………………………………………………………………………… 48 第5节 工厂认可………………………………………………………………………………… 51
中国船级社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
2008
中国船级社
内河船舶入级规则
2008
2008年6月1日 生效
北京
目录
第1章 通则………………………………………………………………………………………… 1 第1节 中国船级社及其主要业务……………………………………………………………… 1 第2节 理事会与委员会………………………………………………………………………… 2
第2章 入级范围与条件…………………………………………………………………………… 4 第1节 一般规定………………………………………………………………………………… 4 第2节 入级规范………………………………………………………………………………… 6 第3节 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 8 第4节 申请与费用……………………………………………………………………………… 27 第5节 图纸提交与审图………………………………………………………………………… 27 第6节 入级检验………………………………………………………………………………… 29 第7节 法定服务………………………………………………………………………………… 30 第8节 供方认可………………………………………………………………………………… 30 第9节 船级的授予、保持、暂停、取消与恢复……………………………………………… 31 第10节 证书与报告…………………………………………………………………………… 33 第11节 船舶录与产品录……………………………………………………………………… 34 第12节 审核…………………………………………………………………………………… 35 第13节 信息提供与披露……………………………………………………………………… 35 第14节 责任、分歧与仲裁…………………………………………………………………… 35
I
附录1 船舶入级产品持证与检验要求一览表………………………………………………… 55 附录2 船舶法定产品持证与检验要求一览表………………………………………………… 62 附录3 起重设备持证与检验要求一览表……………………………………………………… 67 第4章 建造中检验………………………………………………………………………………… 68 第1节 一般规定………………………………………………………………………………… 68 第2节 检查与试验……………………………………………………………………………… 68 第3节 船体密性试验…………………………………………………………………………… 71 第4节 倾斜试验………………………………………………………………………………… 73 第5节 文件资料………………………………………………………………………………… 74 附录 载重线标志的勘划……………………………………………………………………… 75 第5章 建造后检验………………………………………………………………………………… 76 第1节 一般规定………………………………………………………………………………… 76 第2节 检验种类与间隔期……………………………………………………………………… 77 第3节 船体与设备检验………………………………………………………………………… 83 第4节 轮机检验………………………………………………………………………………… 86 第5节 电气设备检验…………………………………………………………………………… 92 第6节 船舶防火、探火及灭火设施检验……………………………………………………… 93 第7节 船底外部及有关项目检验……………………………………………………………… 95 第8节 其他检验………………………………………………………………………………… 97 附录1 营运船舶船体结构腐蚀磨耗控制值…………………………………………………… 104 附录2 营运船舶舾装设备零部件腐蚀磨耗控制值…………………………………………… 106 附录3 舵轴承磨耗极限间隙…………………………………………………………………… 107 附录4 螺旋桨轴或尾管轴的轴承磨耗间隙…………………………………………………… 109 附录5 电气设备和电路的最低热态绝缘电阻………………………………………………… 110…………………………… 111 附录7 测量设备的校准…………………………………………………………………………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