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奖惩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环境管理,促进矿山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护自然资源,减少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用以规范矿山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并推动矿山环境管理水平提升。
第三条矿山环境奖惩管理制度的原则:奖惩分明、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激励约束、注重实效。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四条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对象为在矿山生产中取得显著环境保护成效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环境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取得环境管理相关科研成果;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并确保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等。
第六条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证书、奖金、晋升职务等。
第七条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评定机构由企业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推荐评选。
评选中应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八条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规定,并在评定结果公示后,确定发放奖励。
第九条被评为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典型宣传,以促进全体职工学习借鉴。
第十条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符合财务预算及管理要求,并不得支付给非法违规的行为。
第十一条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颁发权限应当明确,奖励的名额及范围由相关主管部门或企业制定明确的政策。
第十二条被评为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单位应当将奖金用于环境保护及相关科研工作上,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对被评为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奖励所得的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矿山环境管理奖励的种类和数量应当根据工作表现和具体情况予以具体奖励。
第十五条矿山环境管理奖励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及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六条有关奖励方面的其它事项,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规定。
第十七条矿山环境管理奖励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修订,以保证奖励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第三章惩罚管理第十八条矿山环境管理惩罚的对象为在矿山生产中违反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
矿山打扫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矿山员工的环保意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维护矿山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所有区域,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储藏区等。
第三条矿山打扫卫生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环境卫生。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矿山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环境卫生负责,确保所属区域卫生状况良好。
第六条矿山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环境卫生标准第七条生产区:1. 工作场所整洁,无积水、积尘、油污;2. 机械设备、工具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3. 废料、废弃物及时清理,分类存放;4. 作业场所通风良好,无有害气体超标。
第八条办公区:1. 办公桌椅、文件柜、办公用品摆放整齐;2. 办公区域地面干净,无垃圾、污垢;3. 垃圾桶放置合理,垃圾及时清运;4. 办公室空气清新,无异味。
第九条生活区:1. 卫生间设施完好,无堵塞、异味;2. 卫生间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3. 洗漱池、淋浴间保持清洁;4. 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分类存放。
第十条储藏区:1. 储藏物品分类存放,标签清晰;2. 储藏区地面干净,无积水、积尘;3. 仓库通风良好,无有害气体超标;4. 货物摆放整齐,通道畅通。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环境卫生责任感。
第十三条设立环境卫生举报箱,鼓励员工积极举报环境卫生问题。
第十四条对违反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矿山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环境卫生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矿山管理部门所有。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如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会破坏生态平衡,影响生物多样性。
矿山生态恢复的主要技术
地表塌陷治理
采取回填、注浆等方法,治理因采 矿活动造成的地表塌陷,改善土地 条件。
植被恢复
采取植树、种草等方法,增加植被 覆盖率,防止水土流失。
水资源保护
采取水资源保护、合理用水、防止 水污染等措施,保障矿山水资源的 可持续利用。
矿山开发过程中容易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地保护生 态环境、减少污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可持续发展要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利于实现可持 续发展的目标。
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
企业通过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可以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提高市场竞 争力。
环境监测
建立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实时监测 矿山环境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预 防和治理环境污染。
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的实践案例
尾矿再利用
将尾矿用于公路、铁路 等基础设施建设,既解 决了尾矿的污染问题, 又节约了资源。
植被恢复
在矿山废弃地种植适应 性强、易于成活的植物 ,改善土壤条件,增加 植被覆盖率,提高生态 环境质量。
促进循环经济 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矿 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 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鼓励公众参与矿山环 境保护事务,推动矿山 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 开展。
07
结论和建议
结论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出台将有效保障矿山环境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将有效保障矿山环境的健康发展,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下属所有生产、施工、服务等部门。
第三条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山生产安全、环保、有序进行。
二、环保管理制度第四条矿山企业应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闭坑矿区生态化。
第五条企业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六条加强废水、粉尘、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的污染防治,保护矿区环境。
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生产管理中。
第七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治理工作,提出治理规划,落实治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污染治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第九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加强矿山安全设施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更新。
第十一条加强矿山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三条加强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组织与实施第十四条建立矿山环保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设立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定期召开矿山环保及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对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处理。
矿山企业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保护环境、预防污染、促进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包括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废弃物处理等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建立环境监测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报告汇总。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依法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展环境监测活动。
第二章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职责;(二)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制定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三)负责环境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和报告;(四)定期对环境监测设备进行检测、校准、维护和管理;(五)协调相关部门、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第三章环境监测活动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依法开展环境监测活动,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声环境等监测。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环境监测活动应当定期进行,对环境的污染物排放、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废物处置等进行监测。
第十条对于环境监测数据不符合要求的,矿山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监测信息披露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公布环境监测报告,向环保部门提交监测数据,并配合相关部门对监测数据的审核和检测。
第五章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考核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考核机制,定期对环境监测工作开展考核评估。
第十四条对于环境监测工作考核评定不合格的,矿山企业应当及时整改并向环保部门报告。
矿山环境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环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环境治理等活动。
第三条矿山环境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进绿色勘查、绿色开发,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环境保护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企业内部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特点和环境风险,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和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矿山企业在勘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地破坏、水源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合理选择勘查和开发方式,尽量避免对环境的破坏。
在地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选择露天开采,减少井下开采。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治理和综合利用,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对矿区进行绿化和生态修复,恢复植被,保持生态平衡。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矿区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对矿区周边的土壤、水源、空气质量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环境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环境保护措施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矿山企业违反本制度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改正。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矿山环境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矿山环保管理制度体系
矿山环保管理制度体系一、总则1. 目的:为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体系。
2. 适用范围:本体系适用于所有从事矿山开采、加工、运输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3. 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赔偿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矿山环保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环保职责,确保环保责任到人。
三、环保规划与实施1. 制定矿山环保规划,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等内容。
2. 实施环保规划,定期评估规划执行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四、污染防治1. 制定并执行矿山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
2. 建立污染监测体系,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和记录。
五、生态修复1. 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包括植被恢复、土地整治等。
2. 对已关闭或废弃的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恢复生态环境。
六、资源循环利用1. 推广矿产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
2. 鼓励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开采技术。
七、环境风险管理1. 识别矿山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2. 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应急响应。
八、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1. 定期公开矿山环保信息,包括污染物排放、生态修复进展等。
2. 鼓励公众参与矿山环保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定期对矿山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体系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矿山企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体系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介绍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为了有效保护矿山周边环境,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自然资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2. 目标- 保护矿山周边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障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提高矿山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 内容3.1 评价与预测矿山企业在开展矿山开发前,应进行环境评价和预测,评估矿山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2 环境许可矿山企业必须获得环境许可证才能进行矿山开发。
环境许可证的颁发将依据矿山企业的环保措施、技术条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方面进行评估。
3.3 环境监测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监测矿山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将监测结果报送环境保护部门,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4 废弃物处理矿山企业应制定废弃物处理方案,合理收集、储存和处理废弃物,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3.5 生态恢复与修复矿山企业在矿山开发结束后,应进行生态恢复和修复工作,恢复矿山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植被和野生动物资源。
3.6 监督与执法环境保护部门将对矿山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执法,确保矿山企业遵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 问责机制对于违反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矿山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和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 支持和鼓励政府将支持和鼓励环境友好型矿山企业,在资源开发和利用中更加注重环境保护,采用先进的环境保护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6. 结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促进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周边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生态平衡,同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矿山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以及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目标管理、风险预防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介绍如何建立有效的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政策法规国家政策法规是矿山环境保护管理的基础,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政府应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法律的宣传和教育,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法规。
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此外,政府还应制定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奖励政策,鼓励矿山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环保投入。
二、目标管理制定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是矿山环境保护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
矿山企业应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个部门和个人,确保目标的落地与实施。
为了达成目标,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监测与评估体系,定期对矿山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确保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改善。
三、风险预防矿山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风险预防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矿山企业应制定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环境风险及其严重程度。
同时,矿山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此外,矿山企业还应加强环境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培养员工的环境保护技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每一个环保措施的执行力度。
四、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保障矿山环境保护管理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政府、矿山企业和个人都要对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政府应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个人要树立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共同维护好矿山环境。
结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保障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保证。
政策法规、目标管理、风险预防和责任追究是关键的要素,通过这些要素的有效结合,可以确保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篇)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巷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材料堆放整齐。
二、露天煤矿要做到“四无、两有、一整齐”,即道路、水沟无污泥、积水、杂物,设备桌椅表面无油污、灰尘,室内门窗无蜘蛛网,室内五米之内无杂草、杂物;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又防护罩,坑、濠、池、沟有盖或护栏;原材料成品堆放整齐。
三、矿山的生产场地和设备的卫生管理要做到“四定”,即定区段、定机台、定责任人、定期清理和检查、经常清洁。
四、所有生产、生活垃圾要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
五、综合治理工业“三废”,严禁向矿区内水沟、公路两旁、公共场所、堆放或者倾倒废渣、废水、油污和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要禁止向厂房、办公室、居民区排放废气。
六、矿物产尘点和粉尘设施要有综合防护措施,避免粉尘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七、各种车辆在矿区内运输,不得散落对环境又污染的污物和废货物。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损害和污染,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开采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排放限值标准制度:规定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排放的限值标准,确保排放物不会超出环境容量和国家标准,保护大气、水体和土壤质量。
3. 环境监测和报告制度:要求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对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并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4. 矿山复垦和生态修复制度:规定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山复垦和生态修复,恢复被开采破坏的土地和生态系统,确保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最小化。
5. 环境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矿山企业环境保护的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6. 环境违法惩处制度:规定矿山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罚款、停产整顿、撤销许可证等。
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矿山企业及其相关单位。
第三条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应遵循“保护为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谁污谁治、污染防治、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先进、可持续的原则,推动环境管理模式,加强环境课题研究,推动环境管理技术,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力度。
第二章矿山环境风险与压力评价管理第五条矿山环境风险与压力评价是对矿山生态环境状况进行全面、科学评价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全面、科学评价矿山生态环境的状况、风险、压力,为优化矿山环境政策、控制矿山环境风险和压力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进行矿山环境风险与压力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科学。
第七条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应当结合矿山环境风险与压力评价结果,合理评估产生环境风险的区域。
确定重点风险源,提出管控措施。
第八条矿山环境风险与压力评价的结果必须为矿山环境保护和修复提供正确的科学依据,矿山企业应当将评价结果报告环境保护、矿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报告社会公众。
第三章矿山环境保护制度第九条矿山环境保护制度包括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计划、环境管控措施、环境保护设施、环境监测、环境报告等一系列制度。
第十条矿山企业在开发利用矿山资源之前,应当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明显的项目应当事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手续,并取得相关环境保护许可证。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计划,明确环境目标,提出环境保护和管理程序,并设立专职环境管理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及时报送环境监测结果。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污染物排放防治工作,确保系统设施处于安全、高效、稳定的工作状态。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矿山环境,合理开采矿产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矿产资源保护法》、《矿山石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影响评价1.矿山开采计划实施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包括对矿山开采可能产生的各种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评估。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通过国家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施行。
三、环境保护设施1.矿山开采需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粉尘控制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
2.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监管要求。
3.矿山经营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环保设施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矿山废弃物处理1.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2.废弃物收集点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建设,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泄漏。
3.矿山经营单位必须定期清理废弃物,并确保其合理、安全的处理和处置。
五、水资源保护1.矿山开采对水资源的影响必须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2.严禁矿山开采过程中任意挖掘或改变地下水位,防止地下水资源的消耗和干涸。
3.矿山经营单位必须建设完善的水资源管理系统,确保水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六、大气污染防治1.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尾气等污染物必须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收集。
2.矿山经营单位必须建设完善的排气系统,将废气排放到环境标准要求内。
3.矿山经营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大气环境监测,记录和报告排气情况,确保达标排放。
七、生态修复和恢复1.矿山经营单位需制定生态修复和恢复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对矿山植被、土地等进行恢复。
2.生态修复过程中必须采取可行的方法和措施,保证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持续改善。
3.矿山经营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生态环境监测,记录和报告生态修复和恢复情况。
八、环境监督和检查1.矿山经营单位必须接受环保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矿山井下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矿山井下作业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矿山井下作业环境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矿山资源,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务本制度的任务是规范和加强矿山井下作业环境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矿山资源,促进矿山安全生产。
第三章责任1. 矿山企业应当制定井下作业环境管理制度,并向矿工宣传、培训和执行。
2. 矿工应当严格按照井下作业环境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安全第一,环境保护。
第四章管理要求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井下作业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作业规范、安全设备配置等。
2.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井下作业环境进行严格监管和检查,保障矿工的安全。
3. 矿山企业应当对井下作业环境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处理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4.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五章管理措施1. 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规范、安全设备使用、应急处置等。
2. 对井下作业环境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处理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3. 加强对井下作业环境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矿工的环境安全。
4. 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心理健康关爱,预防和减轻井下作业人员心理压力。
第六章监督检查1. 通过定期检查和抽查,对矿山企业的井下作业环境管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井下作业环境进行定期检测,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及时处理井下作业环境中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第七章处罚对违反井下作业环境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即对矿山企业和井下作业人员生效。
2. 矿山企业和井下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山企业所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HB-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某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减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承包矿山建设、开采的单位。
第二章原则和目标第三条公司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建生态和谐矿山和建成绿色矿山体系为主要目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准则,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根本方针,法制化、规范化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闭坑矿区生态化,防止、减少矿山开采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矿山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避免发生矿山环境保护责任事故和环境投诉事件。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分业务管理、分级负责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公司负责监管矿山承包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矿山承包方负责具体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不得超量、越界开采,保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合规、到位。
第六条公司生产部负责统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章矿山建设期生态环保管理要求第七条新、改、扩建矿山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标准,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申报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篇)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规范和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及其相关单位,包括开采、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计划,并落实到各层级、各个环节。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完善环境保护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周边环境安全。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报告环境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合作,共同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管理责任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并将其纳入矿山经营管理目标体系。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开展环境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矿山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环境投诉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和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接受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审查。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范文(4篇)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范文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山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能够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全体员工。
3. 人员责任3.1 企业领导层应当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明确环保目标和责任,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2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制定具体的环保工作计划,落实环保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3.3 全体员工应当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4. 环保管理措施4.1 矿山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4.2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对排放物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4.3 矿山企业应加强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处置工作,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4.4 矿山企业应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5. 环保宣传教育矿山企业应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6. 环保奖惩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奖惩制度,对环保工作突出表现的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环保工作失职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7. 环境监督检查7.1 矿山企业应接受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环境监察人员的工作。
7.2 矿山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环境监督,及时解决环境问题,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8. 提升环境保护能力矿山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的环境保护能力,引入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管理理念,实现绿色矿山的建设。
9. 法律责任矿山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附则本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矿山企业所有,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矿山单位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单位环保工作,保障矿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矿山开采、加工、运输等环节,以及矿区内的所有环保设施。
第三条矿山单位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将环保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矿山单位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办公室,负责具体环保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环保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环保管理制度;(二)组织编制环保规划,并监督实施;(三)负责环保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四)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五)负责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六)负责环保设施的监测和治理;(七)负责环保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环保设施管理第七条矿山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环保设施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三)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四)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九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一)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行、同时维护保养;(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三)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加强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
四、污染物排放管理第十条矿山单位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十一条矿山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
第十二条矿山单位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五、环保宣传教育第十三条矿山单位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十四条矿山单位应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知识和技能。
六、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矿山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监督考核制度,对环保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露天矿山环保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露天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矿山开发活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2. 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矿山开采、加工、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管理1. 成立环保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矿山的环保工作。
2. 明确环保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环保计划、监督执行情况、处理环保事故等。
三、环境影响评估1. 开采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2.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需提交环保部门审批。
四、污染防治1.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
2. 定期对矿山周边的空气质量、水质进行监测,并记录数据。
五、生态修复1. 制定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包括植被恢复、土地整治等。
2. 对已开采区域进行生态修复,确保生态平衡。
六、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1. 优化开采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2. 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设备,减少能源消耗。
七、环境风险管理1. 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2. 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
八、环保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员工和公众的环保意识。
九、监督检查1. 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矿山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环保管理小组审议通过。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范文(3篇)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要求,同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监测、评估和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权力和责任。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第六条矿山企业环境保护目标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达到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环境无事故的目标,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七条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主要措施包括:(一)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合规。
(二)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掌握环境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三)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降低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
(四)加强环境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五)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环境培训和教育措施。
第三章环境管理体系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设立环境保护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制定环境保护管理手册,明确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定期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环境数据的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第四章环境监测和评估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
矿山环境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环境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提高矿山环境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奖惩管理。
第三条矿山环境奖惩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第四条矿山环境奖惩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参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矿山环境质量的改善。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矿山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的;(二)在矿山环境保护技术创新、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对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三)在矿山环境监测、应急处理、环保宣传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四)积极参与矿山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为矿山环境保护作出较大贡献的。
第六条奖励方式可以是精神奖励、物质奖励或者二者相结合。
具体奖励方式由矿山企业自行确定。
第七条矿山企业奖励办法由企业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惩罚第八条矿山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惩罚:(一)未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二)未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三)故意隐瞒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拒绝、阻挠环境执法检查的;(四)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的;(五)其他违反矿山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惩罚方式可以是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或者二者相结合。
具体惩罚方式由矿山企业自行确定。
第十条矿山企业惩罚办法由企业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环境奖惩监督机制,确保奖惩制度的实施。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对矿山环境奖惩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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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制度
四、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要求 对报批的规划文本,要求报送正式文本和文本缩编(或简编)文 本。 规划文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矿山环境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矿山环境现状与矿山环境问题 (二)矿山环境发展趋势 (三)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概述 二、规划概述 (一)规划区经济发展背景 (二)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编制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的依据 (四)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的时空范围 (五)规划总目标 (六)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费用预算和资金来源
第三节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许多国家的立法都规定,所有可能给环境带来重要影响的建 设项目,都要实施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制度。我国的法律法 规也都 明确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对环境有影响的区域规 划和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均要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区 域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基本上一致。 确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制度的目的,是预防由于人为活 动引起的环境破坏或恶化,以作为预防和减轻环境污染及破坏的 基本手段,也是审批发放采矿许可证的基本依据,同时,矿山环 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及审批过程,既是一次进行矿山环境 保护教育,又是采矿权人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明确过程,这在许 多国家中得到了广泛采用。 矿山建设项目在规划阶段就要对项目区和毗邻影响区进行环 境影响的调查、预测和评价,查明其对矿山建设项目的选址、对 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据此提出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其不 良影响的措施。并以上述内容编制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节
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制度
二、编制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方针, 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3.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 复”的原则。 4.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 原则。 5.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
第一节 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矿山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山方面有着 很大的潜能,只要矿山企业能摆脱低效、高耗、重污染 经营的强烈愿望,就能发现矿山处处都有可以加以挖掘 的宝藏。如矸石与尾矿、矿井水及受损的矿地等都存在 可观的经济价值,具有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巨大潜力。很 显然,矿业产业链每延伸一步,就能增加矿产资源加工 转化所带来的附加值,并相应减少“三废”排放。我国 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率平均不超过50%,综合利用率约 为20%,对矿产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才刚刚 起步,现存的尾矿50亿吨、废石127亿吨、煤矸石36亿 吨,平均利用率只有8.2%。所以,矿产资源开发积极 推进循环经济模式,大力建设绿色矿山,已经成为当务 之急。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培训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 朱耀琪
一、矿山环境管理制度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三、矿山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 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五、矿山环境治理方案编制技术要求 六、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申报指南 七、江浙废弃矿山治理的启示
矿山环境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急需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 要求,闯出一条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并重的“双赢”的 矿业开发的新路子。 要做到这一点,必需要在相应的政策措施上跟上去, 首先法律、法规要先行。但目前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 法》对矿山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方面提出的要求非常薄 弱,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对矿产资源开发 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所以,修改《矿产资源法》时要充实有关矿山环境 保护管理工作的内容,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矿山环境 保护管理制度》作为充实和修改《矿产资源法》的基础, 以确保矿产资源开发能达到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的要求。
第一节 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预防为主, 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成长期以及我国在计划经济时 期,矿产资源开发,大体上都是走的一条“先污染后治 理”、“先破坏后恢复”的发展路子,使得生态环境恶 化,相当一部分生态将难以恢复,使经济和社会发展付 出了沉重的代价。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都逐 渐认识到,解决环境问题不能单纯依靠治理工作,而应 该防治结合。实践证明,实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矿产资源开发方针,可以尽量避免矿山环境污染和破 坏或者将其消除于矿山生产过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 而对于不可避免的污染和破坏,则可在开发中进行保护 和恢复治理,可以大大降低治理成本。“预防为主,防 治结合”是矿产资源开发得以持续发展的另一条重要原 则。
第三节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型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一般分为如下三种: ①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是根据近几年的环境资料,特别是目前的环境监测和调查资 料,对一个区域环境质量的现状进行评价,对其发展变化进行分 析,为区域环境影响预测和污染综合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②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 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③环境影响后评价 是以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等开发活动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依据, 评价建设项目从立项决策、设计施工到投产营运等全过程的实际 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前一系列预测和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找 出出现问题和误差的原因,评价预测结果的正确性,并提出必要 的对策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依照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 预测与评价的结果编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二节
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制度
三、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的层次和组织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层次负责相应区域范围的矿山 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全国及跨省(直辖 市、自治区)的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省、自治区、直辖 市国土资源厅(局)负责省级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地、市、 县国土资源局相应组织编制地、市、县矿山保护规划。矿山环境 保护规划按自上而下的程序编制,下级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符 合上一级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的总体方向和要求。 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的总体方向和要求;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编 制工作,必需以矿山环境的调查与评价资料为基础,在弄清矿山 环境现状并对矿山环境的发展趋势进行矿山环境保护规划按自上 而下的程序编制,下级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符合上一级预测的 基础上,组织包括规划、环境、矿业、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编写 规划文本; 规划期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相应期限为5年、10年和15 年。
第一节 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1、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我国95%左右的一次性能源以及80%以上的工业原 料,大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和1/3的饮用水都来自矿产资 源,可见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是我国发展经济、社会发 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但长期以来,我国矿业开发基本上 走的是一条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的发 展路子,一方面加剧了我国矿产资源短缺,另一方面又 造成了矿山环境破坏,制约着甚至危及我国经济和社会 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第十一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单位能耗要达到减少20%的目标。 这说明,为了使矿产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以及享有一个良 好的生态环境,必需坚持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业经济发展 相协调的原则。
第三节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一般包括4方面的内容: ①矿山开发前项目区及毗邻可能受开发影响的区域 的环境状况;②矿山开采技术、方法、规模和三废的处 理方法和计划;③矿业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④防 止措施、方法、技术、技术设备、设施。 矿山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需按法规程序报 送有关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告书只有经过行政 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发和建设。它是一 项决定矿山建设项目能否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措施。 该制度体现了环境“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 目设计任务书。
第一节 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4.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 谁破坏谁恢复” 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矿山环境治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市场经 济条件下,在应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的同时,应广 泛应用经济手段治理环境问题。坚持“谁污染谁 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这一方面明确了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现责、权、 利相统一的原则;另一方面使矿山环境治理中的 资金来源能得到保障。征收排污费、实行矿山环 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等措施,都是贯彻这一原则的 具体体现。
第一节 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2.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 在开发中保护, 在开发中保护 经济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制约 的关系。经济发展要消耗大量的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发又必然 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对环境进行保护和治理所需要的资金、 技术、人力等又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总之,在经济发展与 环境的双向关系中经济起着主导的作用。“发展是硬道理”,尤 其是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更是要首先发展经济。矿山环境保 护规划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矿产资源的开发。但是,又不能走发 达国家曾走过的“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尤其我国西部地区, 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一旦环境破坏后则难以恢复。2005年国务院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要求我国的环保工作由原来的被动、事后、补救、消极的局面变 为主动、预防、积极的局面,绝不能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 老路。因此,制定矿山环境保护规划要协调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 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方针, 选择对环境影响最小的资源开发方案,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 共同发展。
第一节 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5.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山 .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 的原则 随着矿山开采新技术的应用,矿山环境问题也出现 了一些新趋向,需防治的问题增多,难度加大。加之人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保意识的增强,人们对环境质量 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各项环境标准也越来越规范,越来 越严格。环境治理应积极采用规模化的、先进的、经济 的治理技术。同时,要按照循环经济实施减量化 (Reduce)、资源化(Reuse)、再循环(Recycle) (简称3R原则)的基本要求,作为矿产开发利用和环境保 护的行为准则,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开 发目标,以最大限度利用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资源 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并使上、下游企 业产品形成资源利用的共生链,实现废物的综合利用和 产品的清洁生产,从而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环境和谐 型经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