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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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
1. 建筑风格
办公楼设计应该符合当地的建筑风格和城市规划要求。

如果要设计一个现代化的建筑,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考虑建筑的安全和节能。

2. 空间规划
办公楼的空间规划需要根据工作流程和员工数量来设计。

需要考虑共享空间的使用,例如会议室、休息区、厨房及卫生间等。

3. 建筑构造
办公楼建筑构造需要考虑建筑物的抗震性、抗风性、隔音性和防火性。

墙体和楼板需要用坚固的材料来确保建筑的稳固和安全。

4. 采光与通风
办公楼需要充足的采光和通风,以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舒适和健康。

建筑师需要设计窗户和天窗来增加采光,并考虑通风系统的位置与效果。

5. 照明
充足的照明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建筑师需要设计合适的
照明系统,包括窗户、室内灯和紧急照明。

同时,需要考虑节能和环保。

6. 设备和设施
办公楼需要配备适当的设备和设施,例如电梯、空调、洗手间等,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建筑师需要考虑这些设备和设施的位置和数量,以保证其功能和实用性。

7. 绿化设计
绿色植物能够为员工带来清新的空气,缓解工作压力,增加室内空气品质。

建筑师需要在内部内部和周围设计绿化,以增加空气湿度和视觉效果。

8. 建筑安全
建筑物的安全需要得到重视。

建筑师需要设计逃生通道和紧急出口,考虑防盗系统和其他安全措施,以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JGJ67-89办公建筑设计规范要点

JGJ67-89办公建筑设计规范要点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办公建筑设计在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设计。

其它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1.0.3条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二、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办公建筑。

第1.0.4条办公建筑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第2.1.1条办公建筑的基地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并应避开产生粉尘、煤烟、散发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贮存有易爆、易燃品等地段。

第2.1.2条位于城市的办公建筑的基地,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并应选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

第2.1.3条工业企业的办公建筑,可在企业基地内选择联系方便,污染影响最小的地段建造,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2总平面第2.2.1条总平面布置宜进行环境及绿化设计。

第2.2.2条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第2.2.3条建筑基地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

条件不允许时,可由有关部门就近统筹建设停车空间。

停车场地面积由当地规划部门确定。

第2.2.4条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好设备机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物。

如设有锅炉房、食堂的宜设运送燃料、货物和清除垃圾等的单独出入口。

采用原煤作燃料的锅炉房,应留有堆放场地。

第3章办公建筑设计规范3.1一般规定第3.1.1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

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办公建筑设计在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设计。

其它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1.0.3条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二、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办公建筑。

第1.0.4条办公建筑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第2.1.1条办公建筑的基地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并应避开产生粉尘、煤烟、散发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贮存有易爆、易燃品等地段。

第2.1.2条位于城市的办公建筑的基地,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并应选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

第2.1.3条工业企业的办公建筑,可在企业基地内选择联系方便,污染影响最小的地段建造,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2 总平面第2.2.1条总平面布置宜进行环境及绿化设计。

第2.2.2条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第2.2.3条建筑基地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

条件不允许时,可由有关部门就近统筹建设停车空间。

停车场地面积由当地规划部门确定。

第2.2.4条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好设备机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物。

如设有锅炉房、食堂的宜设运送燃料、货物和清除垃圾等的单独出入口。

采用原煤作燃料的锅炉房,应留有堆放场地。

第3章办公建筑设计规范3.1 一般规定第3.1.1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

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2)、电梯: a、≥6层,应设电梯。 b、≥75m,应分区或分层使用。(如:莲坂国贸大厦等)
门: 宽≥1.0m 高≥2.0m
室内净高 : 办公净高 ≥2.6m (设空调的可不低于2.40m ) 走道净高≥ 2.10m 贮藏间净高≥ 2.00m
采光:a、办公室、研究工作室、接待室、打字室、陈列室和复印机室 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6 。
2、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2) 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 (3) 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 (4)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 (5) 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6) 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 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三)、楼梯
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1、 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
(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
1、基地内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
接。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基地内建筑 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 7m,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方案》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方案》
规范执行。
第1.0.3条办公建造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造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者多层办公建造;
二、建造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造;
三、建造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办公建造。
第1.0.4条办公建造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造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工作室宜挨近相关的实验室。
二、应避免西晒和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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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利用室内空偶尔隔墙设置橱柜。
四、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
第三节公共用房
第3.3.1条公共用房普通包括会议室、接待室、陈列室、厕所、开水间等。
第3.3.2条会议室一、会议室根据需要可分设大、中、小会议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原行业标准《办公建造设计规范》JGJ67-89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办公建造设计在合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合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造设计。其它建造中的办公用房部份可参照本
三、厕所应有天然采光和不向邻室对流的直接自然通风,条件不许可时,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四、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男厕所每40人设大便器一具,每30人设小便器一具(小便槽按每0.60m长度相当一具小便器计算);
2女厕所每20人设大便器一具;
3洗手盆每40人设一具。
注:①每间厕所大便器三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设坐式大便器。
普通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完整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Degi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JGJ 67-—2006J 556—-200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1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67—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

5.8、4。

5。

13、5。

O.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地和总平面;4。

建筑设计;5。

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

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

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的内容;5.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

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邮政编码:310006)本规范参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方子晋徐延峰陈政恩庄逸苏吴藻生姚国梁沈介骏张建良谷玲玲1 总则1.0.1 为保证办公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符合安全、卫生、适用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的设计.1.0.3 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分类,并应符合表1。

《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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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Desig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JG6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2006-11-29发布2006-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1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67-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5.8、4.5.13、5.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19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

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酌内容,5。

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噎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

邮政编码:310006)本规范参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方子晋徐延峰陈政恩庄逸苏吴藻生姚国梁沈介骏张建良谷玲玲目录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3.1基地3.2总平面4建筑设计4.1一般规定4.2办公室用房4.3公共用房4.3公共用房4.4服务用房4.5设备用房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6.1一般规定6.2室内小气候环境6.3室内光环境6.4室内声环境7建筑设备7.1给水排水7.2暖通空调7.3建筑电气7.4建筑智能化本规范用词说明。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23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23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23引言办公建筑是现代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为企业提供工作场所,还影响着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因此,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制定对于保证人们的工作环境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建筑布局设计规范办公建筑的布局设计对于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舒适度具有重要影响。

以下是办公建筑布局设计的主要规范要求:办公空间布局1.办公空间应合理划分为区域,包括会议区、工作区、休息区等,以提供不同工作需求的场所。

2.办公空间布局应尽量避免座位之间的对面安排,以减少干扰和提高私密性。

3.办公空间的开放式布局应考虑设立隔断或隐私屏风,以吸收噪音和提供私密性。

4.办公空间布局要充分考虑光照条件,提供良好的自然光和光线均匀性。

公共区域布局1.公共区域应设置在办公空间附近,包括咖啡厅、休息室、会议室等,以便员工休息和社交交流。

2.公共区域的布局应充分考虑通风、采光和舒适度,提供舒适的环境。

3.公共区域的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方便残障人士的使用。

办公室室内设计规范除了建筑布局设计之外,办公室的内部设计也对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舒适度有着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办公室室内设计的主要规范要求:办公室家具选择1.办公桌和椅子的高度应符合人体工学原理,以保证员工的工作姿势正确和舒适。

2.办公家具的材料应环保无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办公室家具的布置应避免堆积,保持宽敞整洁的工作区域。

办公室装饰设计1.办公室的装饰应简洁大方,避免过多的装饰物,在不妨碍工作的前提下,提供令人舒适的环境。

2.办公室的墙壁和地板材料应易于清洁和维护,减少细菌滋生的可能。

办公室照明设计1.办公室的照明应充分考虑人眼健康和舒适度,提供充足的光源,并避免眩光和阴影的产生。

2.办公室的照明设备应做到节能环保,尽量采用LED 等低耗能光源。

办公室设备设施规范办公室的设备设施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空调系统1.办公室的空调系统应能够提供舒适的室内温度和湿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是指对于办公楼建筑设计的一系列规范要求。

以下是一份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的示例:一、建筑外观设计要求1.办公楼的外观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符合城市整体形象要求。

2.外立面材料应选取耐候性、耐腐蚀性及易清洗的材料,如石材、玻璃幕墙等。

3.外立面设计应考虑采光、遮阳、通风等要求,确保室内舒适度。

二、建筑布局设计要求1.办公楼应合理布局,不同部门之间应有明确的划分,同时也要考虑到部门间的合作关系。

2.办公楼的走廊、楼梯等公共空间的设计应合理,通风和采光应充足,同时要考虑到人员流动的需求。

3.办公楼的入口和接待区域要设计得舒适、大气,给人以良好的第一映像。

三、办公室设计要求1.办公室的布置应合理,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工作需求和工作流程。

2.办公室采光要好,遮阳要适当,通风要良好,并考虑到员工的舒适度。

3.办公室的室内装饰应简洁大方,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4.办公室的设施应完善,包括桌椅、文件柜、灯具等。

四、会议室设计要求1.会议室的设计应合理,考虑到会议的规模和功能需求。

2.会议室的布局要合适,确保与会人员的听取和交流不受干扰。

3.会议室的设备应完备,包括投影仪、音响设备等。

五、公共设施设计要求1.办公楼应配备适当数量的洗手间,且位置合理便捷。

2.办公楼应配备适当数量的电梯或扶梯,方便员工和来访人员的上下楼。

3.办公楼应配备适当数量的停车位,方便员工和来访人员的停车。

综上所述,一份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旨在确保办公楼的外观、布局、办公室、会议室和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合理性和舒适性,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

这些规范要求为办公楼建筑设计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和参考。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0年4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89)建标字第536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和(86)城设字第49号文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设计院负责编制的《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67-89,自一九九○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浙江省建筑设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办公建筑设计在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设计。

其它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1.0.3条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二、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办公建筑。

第1.0.4条办公建筑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第2.1.1条办公建筑的基地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并应避开产生粉尘、煤烟、散发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贮存有易爆、易燃品等地段.第2.1.2条位于城市的办公建筑的基地,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并应选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

第2.1.3条工业企业的办公建筑,可在企业基地内选择联系方便,污染影响最小的地段建造,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总平面第2.2.1条总平面布置宜进行环境及绿化设计。

第 2.2.2条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第 2.2.3条建筑基地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办公建筑设计在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设计。

其它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1.0.3条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 二、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 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 为超高层办公建筑。

第1.0.4条办公建筑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第2.1.1条办公建筑的基地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并应避开产生粉尘、煤烟、散发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贮存有易爆、易燃品等地段。

第2.1.2条位于城市的办公建筑的基地,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并应选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

第2.1.3条工业企业的办公建筑,可在企业基地内选择联系方便,污染影响最小的地段建造,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2总平面第2.2.1条总平面布置宜进行环境及绿化设计。

第2.2.2条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第2.2.3条建筑基地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

条件不允许时,可由有关部门就近统筹建设停车空间。

停车场地面积由当地规划部门确定。

第2.2.4条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好设备机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物。

如设有锅炉房、食堂的宜设运送燃料、货物和清除垃圾等的单独出入口。

采用原煤作燃料的锅炉房,应留有堆放场地。

第3章建筑设计3.1一般规定第3.1.1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

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办公建筑设计在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设计。

其它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1.0.3条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二、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办公建筑。

第1.0.4条办公建筑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第2.1.1条办公建筑的基地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并应避开产生粉尘、煤烟、散发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贮存有易爆、易燃品等地段。

第2.1.2条位于城市的办公建筑的基地,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并应选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

第2.1.3条工业企业的办公建筑,可在企业基地内选择联系方便,污染影响最小的地段建造,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2 总平面第2.2.1条总平面布置宜进行环境及绿化设计。

第2.2.2条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第2.2.3条建筑基地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

条件不允许时,可由有关部门就近统筹建设停车空间。

停车场地面积由当地规划部门确定。

第2.2.4条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好设备机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物。

如设有锅炉房、食堂的宜设运送燃料、货物和清除垃圾等的单独出入口。

采用原煤作燃料的锅炉房,应留有堆放场地。

第3章办公建筑设计规范3.1 一般规定第3.1.1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

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Desig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JG6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2006-11-29发布2006-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1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67-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5.8、4.5.13、5.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19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

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酌内容,5。

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噎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

邮政编码:310006)本规范参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方子晋徐延峰陈政恩庄逸苏吴藻生姚国梁沈介骏张建良谷玲玲目录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3.1基地3.2总平面4建筑设计4.1一般规定4.2办公室用房4.3公共用房4.3公共用房4.4服务用房4.5设备用房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6.1一般规定6.2室内小气候环境6.3室内光环境6.4室内声环境7建筑设备7.1给水排水7.2暖通空调7.3建筑电气7.4建筑智能化本规范用词说明。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24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24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24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24首先,办公建筑的设计应该符合相关的建筑法规和规范要求。

这些法规和规范包括建筑设计主体要求、建筑结构设计、消防设计、通风与空调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师应该对这些法规和规范进行熟悉,并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和满足这些要求。

其次,办公建筑的设计应该注重建筑的功能和效率。

办公建筑一般具有多个房间和功能区域,设计师应该根据不同的功能区域的需求,合理划分空间,合理布局。

例如,会议室应该位于办公室的较为静谧的区域,储物室和打印室应该靠近办公室,便于员工的日常工作。

此外,办公建筑的设计应该考虑员工的舒适和健康。

设计师应该合理布置光线设备,提供良好的自然光和人工光源。

设计师还应该考虑良好的通风和空调系统,以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并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从而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此外,办公建筑的设计还应该考虑员工的休息和娱乐区域,提供便利的设施和娱乐设备,以增加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效率。

办公建筑的设计还应该注重建筑的安全性。

设计师应该考虑到建筑的结构和防火设计,提供相应的防火设施和灭火设备。

另外,办公建筑的设计还应该考虑楼梯、走廊等避难通道的设置和尺寸,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能够安全疏散。

最后,办公建筑的设计还应该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设计师应该尽量采用节能和环保的建筑材料,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设计师还应该考虑到建筑的照明节能和水资源的利用,提供相应的措施和设施,以减少能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总之,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办公建筑的安全、舒适和高效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标准。

设计师应该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和满足相关的法规和规范,合理划分空间和布局,注重员工的舒适和健康,保障建筑的安全性,并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遵守这些规范,设计师可以为办公建筑提供更好的设计,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
最新版的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 办公空间布局:办公室的布局应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确保员工的舒适和工作效率。

通常应包括工作区域、会议室、休息区、储藏室等功能区域。

2. 空间利用率:办公室的空间利用率应适中,避免过于拥挤或浪费空间。

建议根据员
工数量和工作性质进行合理规划,并提供足够的通道和公共空间。

3. 照明设计:办公室的照明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需要和视觉舒适,采用合适的照明
设备和光线控制系统,保证充足的自然光和适度的人工光。

4. 空调和通风:办公室内应有良好的空调和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的质量和温度的
舒适度。

同时,应合理设置空调和通风出口,避免直接吹向员工的工作区域。

5. 噪音控制:办公室内应采取措施控制噪音,以减少干扰员工的工作和提供安静的工
作环境。

这可以通过隔音材料、声音吸收装置等方法实现。

6. 卫生设施:办公室应配备足够的卫生设施,并定期清洁和维护。

这包括厕所、洗手间、厨房等公共区域。

7. 紧急疏散通道:办公室应设置合适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以确保员工在紧急
情况下的安全。

8. 绿色建筑设计:办公建筑应尽量考虑节能和环保的设计理念,使用环保材料、节能
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这些是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重要要求,具体的设计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规和规范进行确定。

如果你需要最新版的办公建筑设计规范,请参考当地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完整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完整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完整一、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办公建筑的结构设计规范包括建筑物的承载能力、抗震性能、防火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师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荷载、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结构形式和材料,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安全设计规范办公建筑的安全设计规范涉及建筑物的逃生通道、防火设施、消防水源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师需要合理设置逃生通道,保证人员疏散的安全和顺畅。

同时,还需要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三、舒适性设计规范办公建筑的舒适性设计规范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噪音控制、采光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师需要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合理设置采光设施,并采取隔声、隔热等措施,保证室内环境的舒适性。

四、节能设计规范办公建筑的节能设计规范要求考虑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设计师需要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设备,采用节能技术和措施,如隔热材料、太阳能利用等,降低建筑物的能耗。

五、可持续性设计规范办公建筑的可持续性设计规范要求考虑建筑物的资源利用和环境影响。

设计师需要采用可再生材料和可再生能源,减少废物的产生和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可维护性和可拆除性,以便将来的更新和重建。

六、辅助设施设计规范办公建筑的辅助设施设计规范涉及停车场、卫生间、餐厅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师需要合理设置停车位、卫生间和餐厅,并确保其满足使用人员的需求和卫生要求。

七、无障碍设计规范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考虑到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人士的特殊需求。

设计师需要设置无障碍通道、坡道、扶手等设施,以方便这些人群的出入和活动。

综上所述,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涵盖了建筑结构、安全、舒适性、节能、可持续性、辅助设施和无障碍设计等多个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设计师在进行办公建筑的设计时,需要遵循这些规范,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舒适和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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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JG6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2006-11-29发布2006-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1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67-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5.8、4.5.13、5.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19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

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酌内容,5。

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噎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

邮政编码:310006)本规范参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方子晋徐延峰陈政恩庄逸苏吴藻生姚国梁沈介骏张建良谷玲玲目录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3.1基地3.2总平面4建筑设计4.1一般规定4.2办公室用房4.3公共用房4.3公共用房4.4服务用房4.5设备用房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6.1一般规定6.2室内小气候环境6.3室内光环境6.4室内声环境7建筑设备7.1给水排水7.2暖通空调7.3建筑电气7.4建筑智能化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保证办公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符合安全、卫生、适用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的设计。

1.0.3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分类,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表1.0.3办公建筑分类类别示例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一类特别重要的办公建筑 100年或50年一级二类重要办公建筑 50年不低于二级三类普通办公建筑 25年或50年不低于二级1.0.4办公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办公建筑office building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2.0.2公寓式办公楼apartment-office building由统一物业管理,根据使用要求,可由一种或数种平面单元组成。

单元内设有办公、会客空间和卧室、厨房和厕所等房间的办公楼。

2,0.3酒店式办公楼hotel-office building提供酒店式服务和管理的办公楼。

2.0.4综合楼multiple-use building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0.5商务写字楼business office building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

2.0.6开放式办公室open office space灵活隔断的大空间办公空间形式。

2.0.7半开放式办公室semi-open office space由开放办公室和单间办公室组合而形成的办公空间形式。

2.0.8单元式办公室unit-typed office space由接待空间、办公空间、专用卫生间以及服务空间等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办公空间形式。

2.1.9单间式办公office space in singler moclule一个开间(亦可以几个开间)和以一个进深为尺度而隔成的独立办公空间形式。

3基地和总平面3.1基地3.1.1办公建筑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3,1.2办公建筑基地宜选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有利、市政设施完善且交通和通信方便的地段。

3.1.3办公建筑基地与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产生噪声、尘烟、散发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有关标准的规定。

3.2总平面3.2.1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节约用地、交通组织顺畅,并应满足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指标。

3.2.2总平面布置应进行环境和绿化设计。

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2.3当办公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满足办公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分区明确,宜设置单独出人口。

3.2.4总平面应合理布置设备用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的出人口。

锅炉房、厨房等后勤用房的燃料、货物及垃圾等物品的运输应设有单独通道和出人口。

3.2.5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库)。

3.2.6总平面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

4建筑设计4.1一般规定4.1.1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

办公建筑由办公室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组成。

4.1.2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用地条件、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并宜留有发展余地。

4.1.3五层及五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

4.1.4电梯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按办公建筑面积每5000m2至少设置]台。

超高层办公建筑的乘客电梯应分层分区停靠。

4.1.5办公建筑的体形设计不宜有过多的凹凸与错落,外围护结构热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有关节能的要求。

4.1.6办公建筑的窗应符合下列要求:1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安全防范措施;2高层及超高层办公建筑采用玻璃幕墙时应设有清洁设施,并必须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3外窗不宜过大,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并应有良好的气密性、水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满足节能要求。

全空调的办公建筑外窗开启面积应满足火灾排烟和自然通风要求。

4.17办公建筑的门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00m,高度不应小于2.10m;2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贵重仪表间和计算机私心的门应采取防盗措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

4.1.8办公建筑的门厅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厅内可附设传达、收发、会客、服务、问讯、展示等功能房间(场所)。

根据使用要求也可设商务中心、咖啡厅、警卫室、衣帽间、电话间等。

2楼梯、电梯厅宜与门厅邻近,并应满足防火疏散的要求。

3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门厅应设门斗或其他防寒设施。

4有中庭空间的门厅应组织好人流交通,并应满足现行国家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疏散要求。

4.1.9办公建筑的走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宽度应满足防火疏散要求,最小净宽应符合表4.1.9的规定:注;高层内筒结构的回廊式走道净宽最小值同单面布房走道。

2高差不足两级踏步时,不应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

表4.1.9走道最小净宽走道长度(m)走道宽度(m)单面布置房间双面布置房间≤40 1.30 1.50>40 1.50 1.80注:高层内筒结构的回廊式走道最小净宽值同单面布置房间走道。

4.1.10办公建筑的楼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办公室使用要求,开放式办公室的楼地面宜按家具位置埋设弱电和强电插座;2大中型计算机房的楼地面宜采用架空防静电地板。

4.1.11根据办公建筑分类,办公室的净高应满足:一类办公建筑不应低于2.70m;二类办公建筑不应低于2.60m;三类办公建筑不应低于2.50m。

办公建筑的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贮藏间净高不应低于2.OOm。

4.1.12办公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

4.1.13特殊重要的办公建筑主楼的正下方不宜设置地下汽车库。

4.2办公室用房4.2.1办公室用房宜包括普通办公室和专用办公室。

专用办公室宜包括设计绘图室和研究工作室等。

4.2.2办公室用房宜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不宜布置在地下室。

办公室宜有避免西晒和眩光的措施。

4.2.3普通办公室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设计成单间式办公室、开放式办公室或半开放式办公室.特殊需要可设计成单元式办公室、公寓式办公室或酒店式办公室。

2开放式和半开放式办公室在布置吊顶上的通风口、照明、防火设施等时,宜为自行分隔或装修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工程宜设计成模块式吊顶。

3使用燃气的公寓式办公楼的厨房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电炊式厨房如无条件直接对外采光通风,应有机械通风措施,并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

4酒店式办公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的相应规定。

5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单元式办公室和公寓式办公室的卫生间宜直接对外通风采光,条件不允许时,应有机械通风措施。

6机要部门办公室应相对集中,与其他部门宜适当分隔。

7值班办公室可根据使用需要设置;设有夜间值班室时,宜设专用卫生间。

8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0 m2。

4.2.4专用办公室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计绘图室宜采用开放式或半开放式办公室空间9并用灵活隔断、家具等进行分隔;研究工作室(不含实验室)宜采用单间式,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室宜靠近相关的实验室;2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 m2;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

4.3公共用房4.3.1公共用房宜包括会议室、对外办事厅、接待室、陈列室、公用厕所、开水间等。

4.3.2会议室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需要可分设中、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2中、小会议室可分散布置j小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30 m2,中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60 m2。

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80 m2,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0.80 m2。

3大会议室应根据使用人数和桌椅设置情况确定使用面积,平面长宽比不宜大于2S,宜有扩声、放映、多媒体、投影、灯光控制等设施,并应有隔声、吸声和外窗遮光措施.大会议室所在饊、面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

4会议室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贮藏及服务空间。

4.3.3对外办事大厅宜靠近出入口或单独分开设置,并与内部办公人员出人口分开。

4.3.4接待室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需要和使用要求设置接待室专用接待室应靠近使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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