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成本,塑造良好形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商务接待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中心、分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接待范围主要是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各中心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接送、食宿、购票、会谈、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
包括:1.客户、供应商、各渠道上游公司、项目所在地各级党政机关、投资方等来员视察、参观。
2.公司领导的客人、合作单位人员来公司交流、参观、访问。
3.有关业务单位来员洽谈业务。
4.受有关单位安排来访的外宾或考察团等。
第四条经营管理活动所需的拜访同属于商务接待范畴。
第五条商务接待的原则1.平等原则:对来宾无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应平等相待、落落大方。
一般情况下,接待人员的级别原则上应与来宾的级别基本相等,特殊情况可高规格接待。
2.对口原则:一般性接待原则上由行政服务中心或对口业务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为对口接待部门,并遵循“谁出面接待、谁结账”的原则。
3.节约原则:各类接待原则上以当地特色为主,即要不失礼节,又要经济实惠;酒水餐标按照相对应规格的标准执行。
4.周到原则:接待要做到衔接周密,以礼相待,使客人感受到热情、周到。
5.保密原则:向来宾介绍情况,注意保守公司机密;重要会议要有记录,巧妙回避不宜回答的问题。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六条商务接待管理部门1.由相关部门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协助接待,特别重要的宾客接待可协调公司领导出面。
2.行政服务中心协助落实宾客的接送、食宿、购票、礼品等安排。
3.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宾客的会谈、陪同参观、陪同就餐等。
第七条接待部门应根据来宾的具体情况,把握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及接待规格等,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参与及其他各项具体活动。
第八条接待工作一般分为会见、会谈、参观、宴请等四类,接待根据来访目的和内容进行安排。
1.会见按其内容可分为:礼节性会见和事务性会见,或兼而有之。
礼节性会见时间较短而内容较广泛。
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接待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接待任务的圆满完成,公司依据XXxx文件精神要求,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
本办法所指的接待范围包括:来公司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业务洽谈、联系工作、组织活动等公务或商务所发生的接待。
第二章接待种类第三条公司级接待:指县处级以上领导,集团公司重要领导、行业监管部门领导、公司重要客户接待;来访客人最高职级较高或来访客人数量较多、牵涉面较大的接待。
第四条部门级接待:指各部门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税务等)接待工作。
第五条普通业务接待:指公司一般客户或来公司洽谈、办理业务的一般客人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接待管理第六条接待事务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办公室公室为公司接待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公司接待费用的初审与控制,按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办公室公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第七条公司级接待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并统一安排。
办公室公室负责接待前的准备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予以全力配合。
接待所需的所有人力、物力资源统一调配使用。
第八条部门级接待由公司分管相对应的部门副总或业务部门正副职干部负责接待,如消防等部门由安全部负责接待;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质检部负责接待;工商、税务等部门由财务部负责接待。
必要时办公室可给予适当协助。
第九条业务接待、其它普通接待由相关业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上级单位和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根据工作内容事先制订接待计划,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报形式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并予以牵头和协调。
第十一条兄弟单位及地方友邻单位领导的来访,预先电话或传真联系的,由办公室根据来访客人规格和要求,拟订接待时间、主陪领导和部门,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接待管理制度办法
接待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构接待管理工作,维护机构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构内部所有接待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机构接待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做到规范有序、热情周到。
第四条接待工作的内容包括来访接待、电话接待、函电接待等。
第二章来访接待第五条来访事宜接待工作由机构的接待员负责。
第六条来访接待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第七条来访者需提前电话预约,接待员及时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准备工作。
第八条来访者如未提前预约,接待员应当主动告知来访事宜无法安排接待,并将来访者妥善引导至负责人处。
第九条来访者到达机构后,接待员应当迎接并引导到指定地点接待,并主动茶水。
第十条接待员应当准备来访者信息登记表,及时记录来访者姓名、单位、事由、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十一条来访接待结束后,接待员应当及时向对应的负责人反馈来访情况,做好来访者档案材料整理工作。
第三章电话接待第十二条电话接待工作由机构接待员负责。
第十三条机构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第十四条接待员接听电话时应当规范用语,热情有礼,听取来电人员事宜并及时记录。
第十五条接待员应当按照来电事宜的不同性质及时转接至相应的部门或人员。
第十六条接待员接待的电话需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做到清晰、完整。
第十七条如果电话接待员未能及时接听来电,应当通过回拨电话的方式询问来电人员的具体事宜。
第四章函电接待第十八条函电接待工作由机构接待员负责。
第十九条机构函电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第二十条接待员应当及时处理收到的函电,并将来件送达至指定处。
第二十一条接待员应当及时回复函电并保存回复记录。
第二十二条接待员应当定期整理归档机构的函电资料,做到清晰、便于查阅。
第五章接待管理第二十三条机构接待员应当严格遵守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接待管理制度。
接待管理办法
接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集团对外接待管理程序,提高接待管理水平,达到树立集团良好形象、合理控制接待费用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对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客户单位、供应商等的来访接待,以及集团其他单位人员至集团总部出差的接待。
第3条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审批重大接待计划,并参与集团重大接待活动。
2.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重大接待活动,负责政府部门、关系单位、新闻媒体等重要客人的接待。
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接待费用的审核与控制、来宾接待协助及后勤服务、礼品的采购等。
4.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接待费用的审核与报销。
5.集团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对口的政府部门以及业务联系单位工作人员的接待。
第二章接待管理规定第4条接待级别。
1.按接待规格及名义,将接待分为集团级和部门级两类。
集团级:指重要来访人员或以某一单位的名义到公司走访、交流、视(考)察、检查等,需要以集团的名义来接待的。
部门级:指来访人员到对口或指定的部门办理相关事务而需接待的。
2.按来访人员重要性,将接待分为五个等级。
一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局长级以上领导、重要战略合作伙伴、重要客户;二级:处级以上领导;经销商部长及以上;供应商副总以上;三级:科级以上领导;政府相关机构办事人员;一般客户经理级;一般供应商;四级:主管部门一般人员;联系其他重要工作的一般人员其他:其他普通来访人员,临时工作人员。
第5条接待原则。
实行分级对口接待,所属部门的来访人员由相关部门接待或委托接待。
第三章接待审批程序及接待流程第6条接待审批程序。
1.一级、二级接待,承办部门需提前至少3天填写《接待申请单》(见附件1),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2.三级、四级接待,承办部门需提前至少1天填写《接待申请单》,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报行政副总审批。
3.其他类人员的接待集团只负责提供工作餐,由部门负责人到行政管理中心领取就餐客票,在集团食堂就餐。
接待管理规定
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接待范围
(一)上级部门、同行单位、甲方来访接待。
(二)公司内部会议、培训和重大活动接待。
第二条接待原则
(一)甲方来访一般由行政部或经营部负责接待。
(二)上级部门、同行单位领导,一般由公司领导负责接待。
其他来访按照职务对等原则予以接待。
第三条接待办法
(一)先请示领导,明确接待要求和注意事项(如客人个性需求等),并制定接待计划。
(二)明确客人行程动态,安排公司领导或相关人员接站。
(三)工作人员在客人下榻酒店提前安排好房间,待客人抵达,协助办理入住手续,将重要客人行李送至房间。
(四)请示公司领导根据客人情况确定用餐地点,工作人员提前预定,并准备相应的生活等用品。
(五)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领导是否向客人赠送公司的宣传彩页及书籍.
(六)主动向公司领导询问客人行程的具体安排,并落实用车、人员接待。
如客人造访公司,应提前安排告知前台,
安排会议室(茶水、水果)等相关事项,并在一楼前厅口或会议室迎候客人。
(七)公司内部会议、培训和重大活动接待,按照活动筹备计划统一进行。
接待管理办法
接待管理办法一、引言为了提高公司接待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向访客展示公司形象和价值,特制定本接待管理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外接待工作,旨在规范接待流程,确保接待工作的高效、专业和友好。
二、接待职责和责任1. 接待职责接待人员是公司形象的代表,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迎接和接待访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帮助。
他们应该始终保持专业、礼貌和友好的态度,确保访客在公司的访问体验愉快和成功。
2. 接待责任接待人员对于接待工作的质量和结果负有责任。
他们应该全面了解公司的业务和产品知识,及时回答访客的问题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如果无法回答问题,接待人员应该向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寻求帮助,并确保及时跟进并回复访客。
三、接待流程1. 预约接待访客预约接待必须提前与接待人员联系,提供访问的目的、日期、时间和访客的基本信息。
接待人员应该及时确认预约,并根据预约信息做好准备工作。
2. 接待准备接待人员在接待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收集和整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确保了解访客的身份和背景,以便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
3. 接待程序接待人员应及时到达会议地点或接待处,准备好必要的接待设施和资料。
在接待过程中,他们应遵循以下程序:- 热情欢迎访客,向他们介绍自己并确认访问目的。
- 引导访客前往接待区域,并为他们提供舒适的环境。
- 向访问人员提供公司概况和产品介绍,回答他们的问题。
- 根据访客的需求,安排参观和会议,确保访问行程顺利进行。
- 结束时,感谢访客的光临,并表示期待未来的合作机会。
4. 接待记录接待人员应及时记录接待的详细信息,包括访客的姓名、联系方式、访问目的、接待时间等。
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后续跟进和沟通的依据,以及对接待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四、接待礼仪1. 仪容仪表接待人员应注重仪容仪表,保持整洁、干净、得体的形象。
穿着职业装,注意发型整齐,不戴过于鲜艳或夸张的饰品。
他们的外表应呈现出专业、可靠和亲切的形象,以赢得访客的信任和好感。
学院外事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外事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近年来,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友人来到中国进行各类交流活动。
为了优化外宾接待服务,提高学院外事接待的水平和质量,学院领导制定了《学院外事接待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学院外事接待工作。
一、接待人员的要求和工作职责学院外事接待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外宾提供优质、周到、热情的服务。
为此,接待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进行基本的沟通和待客工作。
2.了解学院的历史、学科特色、科研成果等相关情况,以便于在向外宾介绍学院时,能够做到言简意赅、深入浅出。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情况。
学院外事接待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1.协助学院领导与外方代表进行各项交流活动,包括签字仪式、工作会谈、参观等。
2.负责外宾的接待和安排,包括酒店住宿、用餐、交通等方面。
3.为外宾提供咨询服务和文化交流机会,加深外宾对学院及中国文化的了解和认识。
4.负责与外宾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促进学院与国外学术界的交流合作。
二、接待工作的准备工作为了保证外事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领导应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制定相应的接待计划,明确接待目的、时间、地点等重要细节信息。
2.根据外宾的需求,安排适当的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3.为外宾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文化背景知识,以便于外宾更好地了解学院和中国文化。
4.在外宾到达前,对相关接待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接待任务。
三、接待工作的具体要求1.接到外宾到达通知后,接待人员应及时与外宾联系,确定其到达时间和地点。
2.在接待现场,接待人员应保持礼貌、热情、细致,为外宾提供各类服务,避免出现任何差错。
3.出门前,接待人员应该检查接待现场是否整洁卫生、是否摆放了必要的签到表、纪念品等。
4.在接待的过程中,如外宾对一些问题提出疑问或者提出建议,接待人员应积极倾听,如果需要,可以请领导或者专业人员进行解答和处理。
接待管理办法
分类名称:编号:版本:接待管理办法批准人职务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1.目的为了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确保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有效控制接待费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接待管理工作。
3.编制依据4.释义5.职责分工5.1 公司机关综合管理部及各所属单位综合管理部为接待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5.2 分管领导负责重要来宾接待方案的审核。
5.3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接待工作的管理。
5.3.1 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制定重要来宾接待工作方案及接待组织协调工作。
5.3.2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联络、接待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在工作中,做到服装得体,举止端庄,待人礼貌热情,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5.3.3 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各所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宾客的日常接待和联络工作。
6.要求6.1 公务用餐接待6.1.1 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公务用餐,由接待工作管理部门统一安排。
6.1.2 公司人员外出需要安排工作用餐时,应事先报经接待工作管理部门同意。
6.2 来访宾客接待6.2.1 接到客人来访通知,落实通知人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6.2.2 落实来访客人的姓名、性别、职务、民族、人数、联系电话、到访目的或要求。
6.2.3 落实安排迎宾人员,安排迎宾车辆。
6.2.4 安排客人入住及相关事宜。
6.2.5 安排客人就餐。
确定用餐标准、陪餐人员及相关接待事项。
6.2.6 安排客人活动。
落实客人活动的时间、地点、陪同人员、用车及相关事项。
6.2.7 向重要宾客赠送公司礼品。
6.2.8 确定客人返程时间、地点、方式,为客人提供订票服务。
6.2.9 送客。
落实送别人员和车辆。
6.3 会议接待6.3.1 接举办会议通知,落实与会人数,人员姓名、职务、性别,办公地点,会议天数,报到日期,交通方式及会议内容、形式。
6.3.2 做出会议预算。
6.3.3 安排会务人员及会务车辆。
国企、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整版)
XXXXXXXX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规范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参照《XX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XX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订了《XXXXXXX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内部,主要用于规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各类公务接待活动。
一、公务接待类型公务接待是指来我公司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洽谈业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人员的接待工作,按照接待性质分为两种类型:1.政务接待一般是对机关事业单位检查指导或考察活动来人的接待。
政务一类,接待对象为厅局级或相当职务以上公务人员;政务二类,接待对象为县处级及相当职务公务人员;政务三类,接待对象为乡科级及以下公务人员。
2.商务接待一般是对商业谈判或者商业合作人员的接待。
商务一类,接待对象为重要合作企业主要领导或重要业务洽谈代表接待;商务二类,接待对象为合作企业主要领导或主要业务代表接待;商务三类,接待对象为一般业务接待或礼节性接待。
二、公务接待的内容1.餐饮安排各类接待活动原则上以安排自助餐为主,确因工作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餐。
陪餐接待标准不应高于当地会议餐费标准。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以家常菜为主,突出地方特色。
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工作日午餐原则上不提供酒水。
应当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选择合适的就餐地点。
工作餐原则上在单位内部职工灶安排。
确因特殊原因需在外安排的,应简朴节约、便利公务,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政务接待类接待标准为:一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180元,二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三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
商务接待类接待标准为:一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260,二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160,三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2023接待管理办法
接待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公司接待工作,本着规范、节俭、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业务开展所需要的商务接待(含外事接待)、业务接待、公务接待管理适用本办法。
为方便具体操作,以上三类接待具体为:2.1、商务接待(含外事接待):对国内外重要嘉宾客户、合资合作方企业管理人员、重要商业考察交流团体的接待。
2.2、业务接待:对于合作客户、业务往来单位、兄弟单位的接待。
2.3、公务接待:是指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3、机构与职责公司综合部为公司接待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公司对外接待工作,并指导各部门的接待工作。
4、接待条件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工作需要所发生的、由公司承担费用支出的接待活动。
5、接待要求5.1、接待不得摆放鲜花、不得制作迎送条幅、不得安排迎送队伍,如接待对象人数或携带公务用品较多等特殊情况,可以安排车辆集中接送。
5.2、经办部门在准备各类接待活动时应周密安排,做好有关材料印刷、现场考察、食宿、接送准备工作。
来宾人数较多时,应科学调度接待车辆,尽量集中用车。
5.3、大型会议、重要接待活动的接待,经办部门应预先制定接待方案和费用预算,报综合部、公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批。
接待方案中包含会场标准、参会人数、用餐标准、住宿标准等。
公司内部组织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只安排食堂工作餐。
5.4、各有关部门以及参与接待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接待;坚持对等接待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员、陪餐人员和陪同车辆。
5.5、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商业预付卡、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接待管理办法(修订)范文
接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集团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接待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接待工作,包括会议、会见、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商务洽谈、外事交往、请示汇报工作等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实施。
业务招待费是指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业务往来活动中发生的餐饮费、纪念品费、食品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四条接待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务实节俭。
接待活动应本着主动、热情、务实、从简的原则,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不安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接待内容,不安排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二)事前审批.接待事项需事先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三)预算管理。
接待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按规定列支。
(四)监督检查。
公司纪检部门要监督检查接待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第五条接待工作中发生的餐费、纪念品等接待费用需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履行年度财务预算审批程序.第六条接待工作开展时,需严格执行住宿、餐饮等标准,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接待活动,相关标准按职务消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接待费用需做好台账登记管理,注明公务宴请标准、人数等内容。
第八条接待工作需围绕公务活动开展,不得扩大参加人员范围,不得用于私人活动。
第九条接待工作需注重仪表形象和言谈举止,做到热情周到、大方得体、务实高效.第三章接待范围及来源第十条接待范围:与公司、领导、各部门有工作或业务联系的单位人员.第十一条接待任务来源:(一)外单位来文、来电、来访的接待;(二)外出联系、协调工作的接待;(三)业务部门对客户的接待;(四)领导直接安排的接待。
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二条公司本部的接待工作,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 2 —门,本部各部门为接待工作的主办部门.(一)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接待工作,负责承办重要接待工作,审核公司领导出席的接待方案。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1. 引言接待工作是组织单位对外开展交流合作、展示形象的重要环节,良好的接待工作对于加强沟通、促进合作、提升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2. 接待流程2.1 预约接待• 2.1.1 接待申请接待方在需要接待外来人员时,需提前填写接待申请表,内容包括接待人员的姓名、来访目的、时间等。
• 2.1.2 审核与安排接待申请表经审核后,由接待方安排具体接待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应部门准备接待工作。
• 2.1.3 确认接待接待方与被接待方需在接待前确认接待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确保接待工作顺利进行。
2.2 到访接待• 2.2.1 接待礼仪接待方需展示亲切、热情的服务态度,以礼貌、友好的方式迎接到访人员,并引导其进入接待场所。
• 2.2.2 清楚介绍接待方需向到访人员清楚介绍接待场所、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到访人员对接待环境和工作安排有清晰的了解。
• 2.2.3 专人陪同接待方应指派专人负责陪同到访人员,在整个接待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
2.3 接待管理• 2.3.1 记录与反馈接待方需及时记录接待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接待人员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为后续的接待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 2.3.2 安全保障接待方应妥善安排接待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接待活动的安全进行,防范风险。
• 2.3.3 经验总结接待方应定期召开接待工作经验总结会议,总结接待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不断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接待工作管理职责3.1 接待主管部门• 3.1.1 制定接待工作管理规定和流程。
• 3.1.2 监督和指导下属单位的接待工作,提供接待指导和培训。
• 3.1.3 定期对下属单位的接待工作进行评估,督促改进。
3.2 接待人员• 3.2.1 遵守接待管理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
• 3.2.2 熟悉接待流程和礼仪,提供优质的接待服务。
医院接待费管理办法(试行)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医院公务接待工作,依据依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洽谈工作、庆功庆典、走访慰问等公务活动中,为接待对象安排的餐饮、住宿、交通、礼仪等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开展的接待工作。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坚持厉行节约、务实简朴、先批后办、从严从紧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安排第五条原则上接待安排在医院餐厅或政府定点饭店、招待所。
公务接待用餐、住宿不得安排在医院所在辖区之外,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原因经医院主官批准后方可安排。
第六条车辆保障(一)接待活动需使用车辆的,应坚持轻车从简,出行不超过3人的安排一辆小轿车,超过3人的视情安排旅行车等其他车辆,尽量减少车辆动用。
(二)按规定派遣使用车辆,非特殊情况不得超规格用车,保障车辆严禁出入地方餐饮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
第七条餐饮保障(一)公务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公务接待标准不超过100元/人,公务接待一律不提供酒水;接待对象在10人(含)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八条住宿保障(一)接待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自理,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按接待对象要求可协助安排。
(二)住宿应当首选协议(饭)酒店安排,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一般人员均应安排标准间或单间,住宿标准参照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接待管理办法
接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司有关业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接待,是指公司管理人员为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
第四条业务接待活动主要包括商务宴请、会务洽谈、接待用车、住宿、赠送纪念品等活动。
第二章接待的类型、原则第五条接待的类型。
根据被接待对象的不同,将接待类型分为商务接待、外事接待、其他公务接待活动等:(一)商务接待是指公司为了生产、经营业务等各项活动需要,接待国内的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与业务相关的外部人员而发生的接待。
(二)外事接待是指公司对接国外、境外人员进行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业务指导等活动而发生的接待。
(三)国内公务接待是指公司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会议活动、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而发生的接待。
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第六条接待费用的管理原则。
(一)坚持有利公(商)务、务实节俭、简化礼仪、就低标准、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
(二)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各部门的接待由各部门负责,综合性接待和重要接待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三)坚持先审批、后接待原则,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高消费活动。
(四)接待应优先安排在集团经营的食堂和餐厅,如业务需要可安排在定点饭店(宾馆)接待,不在定点单位接待需写说明备注清楚接待地点,不得安排私人会所及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高档会所。
(五)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坚持执行中、高档接待司机不参与陪客就餐规定。
陪同用餐人员、人数,应事先经过集团分管领导批准。
(七)接待工作中应本着尊敬来宾的原则,搞好服务,不允许发生有损公司形象的情况。
中心医院医药代表来访接待管理办法(试行)(附登记表)
中心医院医药代表来访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从业行为,严明行业纪律,深入纠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精神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药代表,是指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聘请的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产品学术、商业推广的工作人员(工程安装维修技术人员、投标人员除外),包括以药品、医用器械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名义到医院进行业务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规范管理接待医药代表工作在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负领导责任,药剂科、设备科科长负管理责任,科室成员对个人行为负直接责任,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要定期开展教育监督,规范医务人员行为。
第二章来访接待程序及相关要求第四条医药代表在我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应先在我院药剂科、设备科等职能部门登记建档(包括在我院有业务往来的医药代表),原则上医药代表每年至少登记一次,中途更换代表应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建档信息要报行风办与纪检监察室备案,未经登记的医药代表不得在我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因工作需要医院主动联系的除外)。
第五条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建档,应当包含如下事项:1.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具体授权开展的业务和授权期限;3.加盖企业公章的廉洁承诺书。
第六条实行预约接待。
按照“三定三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事前预约、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进行接待。
1.接待管理部门:药剂科负责药品代表来访预约及组织接待相关事宜;设备科负责器械、耗材代表来访预约及组织接待相关事宜。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交流活动(如会议、商谈、考察访问等)频繁发生,接待工作日益复杂。
因此为了有效管理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效率,制定一套科学的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目的此文档旨在规范公司接待工作流程,确保接待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客户及嘉宾提供高品质的接待服务,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和信誉。
三、内容1.接待准备接待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接待场馆的准备、接待人员的安排、接待内容的安排等。
具体安排可参考以下步骤:–活动场馆的准备:根据接待需要,准备不同规模的活动场馆,提前布置好会场设备和用品。
–安排接待人员:明确需要参与接待的人员,根据接待内容的不同,分别安排不同的人员–确定接待内容:根据接待需要,制定活动内容及安排–准备接待用品:准备好接待所需用品、礼品等。
2.接待流程接待流程应当清晰明确,以最大程度保证接待的顺利进行。
建议按照以下流程保障:–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如火警疏散演习、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
–开场致辞:由公司高层领导进行开场致辞,热情地欢迎客户、嘉宾的到来,并介绍公司的情况。
–交流互动:根据接待内容的不同,可安排演讲、座谈、参观考察、社交互动等。
–举行仪式:根据接待需要,可以举行签约仪式、揭牌仪式等。
–进行闭幕仪式:对此次接待活动进行总结和对未来的展望。
3.接待细节接待细节的落实是成功接待的关键,需要在规范的流程下注重以下几个细节:–安排指引人员:在接待场馆设置明确的指示牌和指引路线,指引客户和嘉宾前往活动目的地–保障餐饮服务:根据接待活动的不同,提供高质量的餐饮服务。
–用品准备:必须保证所使用用品的质量和数量,如会议用品(笔、本、宣传资料等)等。
–活动秩序:保持活动秩序,制止违规行为,保证安全。
四、实施为了将文档内容贯彻落实,建议实施以下方式:1.召开培训会议:不定期召开接待工作相关的培训会议,使所有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进行规范接待流程的学习和培训。
(完整版)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接待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接待任务的圆满完成,公司依据XXxx文件精神要求,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
本办法所指的接待范围包括:来公司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业务洽谈、联系工作、组织活动等公务或商务所发生的接待。
第二章接待种类第三条公司级接待:指县处级以上领导,集团公司重要领导、行业监管部门领导、公司重要客户接待;来访客人最高职级较高或来访客人数量较多、牵涉面较大的接待。
第四条部门级接待:指各部门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税务等)接待工作。
第五条普通业务接待:指公司一般客户或来公司洽谈、办理业务的一般客人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接待管理第六条接待事务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办公室公室为公司接待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公司接待费用的初审与控制,按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办公室公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第七条公司级接待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并统一安排。
办公室公室负责接待前的准备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予以全力配合。
接待所需的所有人力、物力资源统一调配使用。
第八条部门级接待由公司分管相对应的部门副总或业务部门正副职干部负责接待,如消防等部门由安全部负责接待;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质检部负责接待;工商、税务等部门由财务部负责接待。
必要时办公室可给予适当协助。
第九条业务接待、其它普通接待由相关业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上级单位和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根据工作内容事先制订接待计划,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报形式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并予以牵头和协调。
第十一条兄弟单位及地方友邻单位领导的来访,预先电话或传真联系的,由办公室根据来访客人规格和要求,拟订接待时间、主陪领导和部门,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院领导接待日管理办法(试行)
院领导接待日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在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营造团结、和谐的学院氛围,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时间及地点:每月第一周周二下午2:00至3:30(如遇节假日顺延)。
地点在行政楼第二楼会议室。
如遇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参加人员: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轮流接待制,每次由1名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
院长办公室(信访)和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参加。
根据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三条接待对象:本校学生、本校教职工。
第四条具体职责:(一)接待日值班院领导全程负责来访师生提出的有关问题解释、处理及督办。
对提出的问题,当时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必须记录在案,由院办或党委工作部填写《领导接待日群众来访交办表》,值班院领导批转相关职能处室,限时解决或解释答复。
(二)院长办公室和党委工作部负责做好院领导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接待记录。
根据来访情况进行分类,填写《领导接待日群众来访告知书》,根据当日接待院领导批示,转相关职能处室,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办理或解释答复,向接待院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三)保卫处负责维持来访人员的秩序;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接待用会议室的卫生。
(五)接待日反映问题涉及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对所反映问题进行核实,需解决的事项应抓紧办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给来访人,同时将交办表和答复内容,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反馈院长办公室(信访)或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
院长办公室(信访)或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向当日接待的领导汇报处理结果,做好办结记录,并存档。
第五条具体接待安排由院长办公室开学后在网上公告本学年院领导接待日安排(学院领导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时,应提前通知院长办公室,安排好替班领导。
)第六条接待的院领导、所有参加接待的人员以及处理相关事项的工作人员,要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为来访师生守密,不得扩散来访者所反映的任何问题。
接待(招待)管理办法
营销中心公务接待办法(暂行)为规范营销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本着接待热情,招待合理、勤俭的原则,制定本接待办法。
一、接待范围和对象:1、上级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2、联通公司领导及其他合作单位、业务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接待标准:1、招待用餐分为一般工作餐、会客餐、宴请三个档次;2、工作餐按由公司餐厅统一安排,主要接待一般性业务工作来访人员或需要接待的一般性来访人员,标准每人每次15元;3、会客餐根据综合考虑来访人员数量、来访原因、来访人员身份级别等情况安排在公司食堂就餐,主要接待非重要客人。
就餐标准在每人50元;4、宴请主要接待上级单位主要领导等或其他重要客人与特邀客人,可安排在中等级别酒店,就餐标准在每人80元—150元之间,酒水标准在200元以内;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就餐和酒水标准,或需进高级酒店进行宴请的,必须报经公司领导批准;6、陪餐安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接待3人以内由1—2人陪餐,接待4—8人由2—3人陪餐,接待8人以上,由3—5人陪餐。
三、公务接待审批1、公务接待由营销中心领导负责审批,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
2、凡接待客人前应事先报请营销中心领导批准,由相关部门接陪,其他无关部门和人员原则上不准许参加陪同。
3、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总额,应安排在信誉良好的服务单位四、礼品赠送、费用报销1、就餐费用严格按公司程序执行,但对于在酒店宴请的,为降低成本,接待用酒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
所有接待费用必须当月报销。
2、接待外来客人原则上不负责住宿费用,确需要负责住宿费用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并结账。
五、其它1、接待外来客人原则上不能进入娱乐场所,确需要进入娱乐场所的,必须先公司批准同意。
2、原则上不赠送贵重礼品和纪念品,确因工作需要赠送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办理。
3、对为营销中心进行有偿劳务的单位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接待用餐。
接待管理办法
接待管理办法XXX接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接待工作的管理,促进公司接待工作规范化,同时,通过接待工作展现和宣传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增强公司对外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接待管理工作。
这里的接待工作主要指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来宾接待、交通/食宿安排、商务洽谈、工作汇报和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接待部门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负责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为对口接待部门。
第四条遇重大接待工作和接待活动,公司行政人事部可协调相关单位与部门共同做好接待工作,相关单位与部门应积极、主动配合。
第三章接待职责第五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是接待归口管理部门,凡公司安排的A类接待及高规格B类接待,均由其统筹安排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在接到接待任务后,需根据来宾级别和人数、来访目的等,确定接待人员、接待规格,做好接待计划与接待安排,掌控好接待标准、接待规格和经费预算。
第八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做好欢迎工作的相关行政事务。
如:茶水/茶具的准备、果盘/饮料的准备与摆放、投影/放映/音响设备的调试、欢迎场所和参访门路的清洁卫生与环境美化工作、欢迎牌/横幅的制作等。
必要时,还须设计好客人参访的门路,并沿途安排好策应或欢迎的人员;安排好客人接送用车;妥善安排来宾的吃、住、行及纪念品的赠送(如有必要);做好紧张来宾欢迎过程中的照相/摄像/录音工作等。
第九条对口接待部门须准备好接洽客人所需的各种材料、公司简介及公司相关业务介绍、工作汇报等,并安排好有关汇报、讲解的人员。
第四章接待原则第十条公司对外欢迎遵循“平等、对口、节约、殷勤、保密”原则,使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平等原则:对来宾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平等对待,落落大方,不卑不亢。
一般情况下,级别与权限对等,由同级别人员接待,特殊情况可予以高规格接待。
对口原则: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对口接待,若属综合性接待,行政人事部门门应予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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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接待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接待任务的圆满完成,公司依据XXxx文件精神要求,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
本办法所指的接待范围包括:来公司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业务洽谈、联系工作、组织活动等公务或商务所发生的接待。
第二章接待种类
第三条公司级接待:指县处级以上领导,集团公司重要领导、行业监管部门领导、公司重要客户接待;来访客人最高职级较高或来访客人数量较多、牵涉面较大的接待。
第四条部门级接待:指各部门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税务等)接待工作。
第五条普通业务接待:指公司一般客户或来公司洽谈、办理业务的一般客人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接待管理
第六条接待事务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办公室公室为公司接待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公司接待费用的初审与控制,按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办公室公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第七条公司级接待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并统一安排。
办公室公室负责接待前的准备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予以全力配合。
接待所需的所有人力、物力资源统一调配使用。
第八条部门级接待由公司分管相对应的部门副总或业务部门正副职干部负责接待,如消防等部门由安全部负责接待;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质检部负责接待;工商、税务等部门由财务部负责接待。
必要时办公室可给予适当协助。
第九条业务接待、其它普通接待由相关业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上级单位和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根据工作内容事先制订接待计划,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报形式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并予以牵头和协调。
第十一条兄弟单位及地方友邻单位领导的来访,预先电话或传真联系的,由办公室根据来访客人规格和要求,拟订接待时间、主陪领导和部门,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临时来访,由办公室出面并请示公司领导后作出接待安排。
第十二条公司普通业务洽谈和商务活动接待,由各对口职能部门负责,若需其他部门协助接待事宜的,可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申请,领导审批后,相关协助部门根据审批内容按标准实施。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工作的一般办事人员,若需用餐的,通常由具体接待部门向办公室申请领取客饭票,在食堂就餐,如有特殊情况需安排桌餐,需按程序申请。
第十四条对来公司开展业务,公司已付报酬的人员,原则上自行在食堂付费就餐。
第十五条会议接待,由相关部门提前4小时拟订会议日程,报办公室批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
(一)接待工作要做到“热情友好、有礼有节、认真负责、细致周到、实事求是”。
(二)上级领导和部门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办公室要根据接待计划和公司领导的要求,协调和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接待事务工作,包括接待室的安排与布置、汇报材料的准备、领导讲话的记录以及摄影、摄像等。
负责接待和陪同的人员须着装整洁。
(三)要坚持原则,保守企业秘密。
接待人员对来访客人要做到热情周到,有礼有节。
公司保密管理标准规定不可外传的重要文件和资料不得让来客带走。
(四)接待用餐形式要尽量简化,就餐陪同人员、用餐
标准要严格控制,用餐时间以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为宜。
第十六条公司参与接待的部门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接待人员必须做到迎来送往全程陪同,不得在接待过程中无故离开,如遇特殊情况须请示直接领导并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前应将接待工作交予相关人员。
(二)接待人员必须衣着整洁、大方得体,如遇重要接待须着正装。
(三)接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严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形象,不准有任何出格行为发生。
(四)接待人员在接待进行时,须密切注视接待动态,做好控制指挥工作,保证接待工作有序进行。
(五)接待过程中如遇来访客人提出办理限制事宜,须婉言解释。
(六)来访客人所到之处,公司员工须集中精力做事,不得东张西望,更不许与参观人员交谈。
如有必要可礼貌示意。
(七)严禁收受来访客人的贵重礼品和礼金、礼卡等有价证券,难于推辞的,按有关规定上缴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后统一处理。
如需赠送来访客人礼品,应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客人赠送礼品。
(八)不得安排来访客人到经营性、高消费的高档娱乐
场所消费;对来访客人安排的属经营性、高消费的高档娱乐活动应予谢绝。
第四章接待标准
第十七条接待住宿按照xxxxxxx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集团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接待住宿管理,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待可安排在内部接待场所的,不得安排其他宾馆住宿;无法安排在内部接待场所的,安排在当地定点宾馆并执行协议价格。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安排单间,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安排标准间,原则上标准间2人住。
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激用品和生活用品,本市范围内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不超过600元/天、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不超过450元/天、县处级及其余人员不超过300元/天;公司商务接待标准按照公司级接待(贵宾接待)不超过600元/天、部门接待不超过450元/天、普通接待不超过300元/天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接待用餐管理。
通常情况接待对象由对口接待部门安排用餐,接待需公司出面陪同的,公司接待管理部门根据相关领导签批的意见,可安排陪餐人员,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晚餐后不安排宵夜。
原则上同地域公务活动不安排接待用餐,可视
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每人不超过40元/餐。
工作餐遵循节俭原则,用餐应当以地方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
用餐地点提倡安排在公司食堂或农家小餐馆,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及高档消费场所用餐,费用不得突破用餐标准,本市范围内按省部级干部每人不超过150元/餐、厅局级干部每人不超过120元/餐、县处级及以下干部每人不超过80元/餐、区(县)级以下干部每人不超过60元/餐执行;公司商务接待按照公司级接待(贵宾接待)每人不超过120元/餐、部门接待每人不超过80元/餐、普通接待每人不超过60元/餐执行,早餐标准人均不超过20元。
第二十条公务接待用车坚持轻车简从的原则,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根据人员情况、路况条件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7人以上可安排中巴车,3-6人可安排商务车,3人以下可安排小型轿车或越野车。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要加强对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并单独列示,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
部门或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接待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接待经费支出和申报由牵头接待部门负责到底,不得一事多报,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接待结束后,应按规定及时结算。
即接待部门必须收集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财务发票(或机关食堂收据)。
“三单”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不得审签和报销。
第二十三条经办人员索取票据时,应要求对方将票据内容填写完整,包括:日期、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附接待费结算清单;由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应注明接待事由、费用、发票数、日期。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以上管理办法解释权归xxx。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