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产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维护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校产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文体设施、校舍建筑、校园环境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校产登记、验收、调配、维修、报废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校产负直接管理责任,确保校产安全、完整。
四、校产管理内容1. 校产登记(1)新购校产入库时,由后勤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包括校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价格、使用部门等信息。
(2)各部门使用的校产,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后勤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 校产验收(1)新购校产入库前,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验收,确保校产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由后勤管理部门将校产分配到使用部门。
3. 校产调配(1)校产调配需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调配过程中,需确保校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4. 校产维修(1)校产出现故障或损坏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维修,确保校产恢复正常使用。
5. 校产报废(1)校产达到报废条件时,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报废。
(2)报废过程中,需确保报废程序合法、合规。
五、校产使用与维护1. 使用部门应按照校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校产安全、高效运行。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校产进行检查、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后勤管理部门。
3.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校产,避免浪费和损坏。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校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4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是一项关系到学校校园建设、教育教学和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制度。
它的主要目的是统一规范学校校产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校园环境的良好和学校资源的合理利用。
一、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个别人员或部门。
2. 开放透明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开放透明,接受各方监督,确保管理的公开、透明。
3. 高效管理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高效、便捷,提高资源利用率,确保校产能够最大程度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4. 资源综合利用原则:校产的使用要遵循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佳利用。
5. 法制管理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校产管理的主体和职责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学校的校产,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对校产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学院和教务部门负责校产的具体管理,包括校产的购置和报废、校产的登记和管理等。
3.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对校产的使用需负责,不得滥用、私自借用、损坏校产,不得将校产私自带出校园。
三、校产的购置和登记管理1. 校产的购置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需经过预算和审批程序。
2. 校产的购置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购买的校产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3. 学校应建立校产的登记台账,包括校产名称、数量、型号、购置日期、购置人等信息,确保校产的安全和管理。
四、校产的使用和管理1. 校产的使用应符合教育教学的需要和学校的规定,不得私自占用、转借或私自搬动校产。
2. 校产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 校产的报废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严禁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4. 校产的处置应经过审批程序,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校产的处置合法、合规。
五、校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行政部门应对校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对校产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评估和考核。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一、概述学校校产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是为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所准备的各种物资和设备。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学校校产,加强对校园物资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了校产管理制度,以规范校产的使用、归还和维修等工作,确保校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本文将对学校校产管理制度做出详细描述。
二、校产的管理与归还2.1 校产的分类学校校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固定资产:包括设备、家具、建筑物等。
•流动资产:包括课程和科研资料、实验用品、文艺用品、体育用品、研究用专项资金等。
2.2 校产的管理学校在校产的使用中进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开展一次全面的校产清查工作,明确校产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在使用前,使用人须向原保管人申请校产,经过确认后方才得以领用。
领用后,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做到合理使用,不能破坏或任意调换,如遇评审或检查,还应积极配合。
2.3 归还校产校产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并按规定填写归还登记表。
归还时,要检查校产的完好情况、维修情况、使用记录等,如有损坏或其他问题,需要及时上报。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暂时无法归还,使用人须写出“托留证明”,说明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校产。
三、校产的维修与修建3.1 校产的维修学校定期开展校产的维修工作,及时做好校产的保养、维修和保险等工作。
对于有损坏的校产,需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3.2 新校产的建设与维护学校在建设及维护新校产时,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并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及建设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建设目标。
在新校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如需要申请工程验收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使用。
四、监督管理4.1 监督管理的任务学校的校产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负责,并由校产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该委员会由各学院及校领导办公室、资产管理处等部门组成。
4.2 监督管理的方法对于校产使用中不得不有的调动、移动等情况,申请人需提前向校产管理委员会申请,经审批后才能实施,并必须对调整后的校产做好记录,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图书资料、实验仪器设备、文物古迹等。
第三条学校校产的保护与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应以科学普及、安全可靠、公平公开、高效便捷为目标。
第五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以全面查阅、持续更新、定期维护为核心。
第六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校产管理应坚持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第九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重视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校产管理应以学生为中心,服务于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校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校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校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校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四条校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校产管理方针和政策,决定校产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校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实施校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校产的登记、盘点、借用、归还等。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校产的管理,做好校产的保护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对校产的保护和爱护,不得私自损坏、乱用校产。
第五章校产的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更新校产档案。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使用申请制度,明确使用校产的程序。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借用管理制度,确保校产的利用合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维护修理制度,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保险制度,对校产进行适当的保险。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产的安全性。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校产管理水平。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三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级各类学校数量不断增加,校舍设施的规模和规格也不断扩大。
为了确保学校校舍设施的安全和运行效率,建立一套完善的维修维护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1.2 研究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加强设施的保养与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维修维护的原则和目标2.1 原则2.1.1 安全原则:保证校舍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1.2 经济原则: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维修维护成本,提高维修维护的效率。
2.1.3 预防原则: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预防设施故障的发生。
2.1.4 及时维修原则: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运行不受影响。
2.2 目标2.2.1 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
2.2.2 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2.2.3 提高校舍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2.4 降低维修维护成本。
第三章维修维护的程序3.1 维修维护计划的编制3.1.1 每学年初,学校设立维修维护专门小组,负责制定维修维护计划。
3.1.2 维修维护计划应包括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新等内容。
3.1.3 维修维护计划应根据设施的使用情况、维修经验和预算等因素来制定。
3.2 维修维护的实施3.2.1 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2 对设施的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洁、油漆等维护工作。
3.2.3 对设施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3.2.4 对老旧设施的更新,应在维修维护计划中列出,并按计划进行更换。
3.3 维修维护的记录和汇报3.3.1 维修维护工作应进行记录,包括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新等情况。
3.3.2 维修维护记录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做汇报,以便于上级部门对维修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四章维修维护的组织和管理4.1 维修维护机构的设置4.1.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维修维护机构或部门,负责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学校闲置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提高校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闲置校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闲置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校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闲置校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核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处置等事项;(三)监督闲置校产的使用情况,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四)定期对闲置校产进行盘点、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五)处理闲置校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整理闲置校产信息,建立校产台账;(二)根据校产实际情况,提出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等建议;(三)负责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的具体实施;(四)监督校产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五)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第八条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二)合理定价,确保收益;(三)注重效益,提高校产使用率;(四)保障校产安全,维护学校形象。
第九条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一)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二)出租、出借期限不得超过校产的使用寿命;(三)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条闲置校产的处置:(一)处置闲置校产前,应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处置价格;(二)处置闲置校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三)处置闲置校产所得,应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闲置校产的使用:(一)闲置校产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使用者应爱护校产,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校产用途;(三)使用者应定期向学校报告校产使用情况。
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维修工作效率,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舍、场地、绿化及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等资产的维修管理。
第三条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3. 规范管理,提高效率;4. 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第二章维修申报与审批第四条维修申报程序:1. 发现校舍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校舍校产维修申报单》,报送总务处;2. 总务处接到申报单后,对维修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维修必要性;3. 对紧急维修项目,总务处应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4. 对一般维修项目,总务处应制定维修计划,报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维修审批程序:1. 总务处根据维修计划,提出维修预算;2. 校长审批维修预算;3. 总务处根据审批后的预算,组织实施维修工作。
第三章维修实施与验收第六条维修实施:1. 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施工,确保施工质量;2. 施工单位应按照维修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3. 施工过程中,总务处应加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维修验收:1. 维修完成后,总务处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合格;3. 验收合格后,总务处应填写《校舍校产维修验收单》,并报校长备案。
第四章维修经费管理第八条维修经费来源:1. 学校年度预算;2. 教育行政部门专项拨款;3. 社会捐赠。
第九条维修经费使用:1. 维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 维修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校长报告,接受监督。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维修责任:1. 总务处负责维修项目的组织实施;2. 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施工;3. 使用部门负责校舍校产的保护。
第十一条奖惩:1. 对在维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维修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保障学校产校舍设施的正常运行与高效使用,提高设施的品质和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产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宿舍楼等。
二、维修维护责任1. 学校产校舍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学校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学校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维修队伍,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确保能及时、有效地完成维修和保养任务。
3. 学校各部门、学院和教师应按照工作职责,对所属的产校舍设施进行定期巡检、日常维护,并及时上报维修管理部门。
三、维修维护流程1. 维修申报(1)发现产校舍设施需要维修的问题,应及时向所属部门、学院或教师报告,并填写维修申报表。
(2)维修申报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维修设施的名称、位置、描述、故障现象等基本信息;- 维修申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或学院等信息。
2. 维修受理(1)维修管理部门收到维修申报表后,应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与评估,确保对维修工作有准确的认识和判断。
(2)维修管理部门将维修申报表归档并编号,确保工单的可追溯性。
3. 维修派工(1)维修管理部门根据申报表上报的信息,确定维修工作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
(2)维修管理部门根据人员、物资和工作计划,进行合理的派工安排,并记录在维修派工表上。
4. 维修执行(1)接到维修派工任务的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工作。
(2)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3)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更换物料或部件的,应及时向维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采购和更换。
5. 维修验收(1)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通知申报人进行验收。
(2)申报人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并填写维修验收表。
(3)如申报人对维修结果不满意的,可提出书面意见,并及时向维修管理部门反馈。
6. 维修记录(1)维修管理部门应将每一次维修的申报表、派工表和验收表进行归档保存,留存相关的维修记录。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1. 前言学校校产是指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校舍、教学设备、图书馆藏书、实验室设备等。
为了高效地管理和维护学校校产,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学校制定了校产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管理体制2.1 校产管理部门学校设立了专门的校产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校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校产管理部门由专业的校产管理人员组成,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校产的采购、登记和分类管理; - 校产的维修、保养和更新; - 校产的库存管理和统计;- 校产的处置和报废。
2.2 校产管理委员会学校设立了校产管理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批学校校产管理的政策、规章和制度。
委员会还定期召开会议,对校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指导。
3. 校产管理流程3.1 校产采购学校校产的采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具体的采购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校产管理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并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 招标和比选:校产管理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制定招标和比选的标准和流程,并向合适的供应商发布招标公告。
3. 评审和中选:校产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招标和比选的结果进行评审,并选定合适的供应商。
4. 签订合同:校产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2 校产登记和分类管理校产管理部门通过对校产进行登记和分类管理,保证校产的信息准确和统一。
具体的管理流程如下: 1. 校产登记:学校采用统一的编码系统对校产进行登记和标识,将校产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和所属部门进行录入。
并在校园内设立校产标识,便于校产的管理和查找。
2. 校产分类:校产管理部门对校产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的标准将校产划分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消耗品等,方便统计和维护。
3.3 校产维修和保养为了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学校制定了校产维修和保养的规定和要求。
教职工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
教职工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在编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工、临时工等。
1.2 校产维护目标管理是指学校对教职工在校产维护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通过制定目标、考核、奖惩等措施,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1.3 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教职工对校产维护的认识,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
二、校产维护目标2.1 校产维护目标包括以下方面:(1)财产安全: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包括校舍、设备、图书、档案等。
(2)设施完好:保持学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
(3)环境整洁:保持学校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等。
(4)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采购、使用、报废等流程。
(5)节约资源:倡导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降低学校运行成本。
2.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校产维护目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校产维护职责3.1 教职工在校产维护方面的职责:(1)自觉遵守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爱护学校财产,不得损坏、丢失、挪用学校财产。
(3)发现学校财产损坏、丢失、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校产维护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5)接受学校对校产维护目标的考核,服从学校对校产维护目标的奖惩。
3.2 学校对教职工校产维护职责的监督与考核:(1)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校产维护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维护目标考核体系,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3)学校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4)学校应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进行培训、教育,限期整改。
小学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节约资源”为原则,规范学校校产维修管理,确保校产安全、高效、有序地运行。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校产维修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校校产维修工作的全面领导。
2. 设立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校产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维修申报、维修安排、维修监督、维修验收等。
三、维修申报1. 发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校产维修申报单》,于每日上午9:00前报送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
2. 《校产维修申报单》应详细注明维修地点、维修内容、损坏原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 对于紧急情况(如水电故障、设备故障等),可直接电话报修,并及时填写《校产维修申报单》。
四、维修安排1. 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接到维修申报后,应及时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人员。
2. 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3. 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部件或材料,应优先选用学校库存物资,确需采购的,需经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审批。
五、维修监督1. 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对维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维修质量。
2. 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安全。
3. 维修完成后,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六、维修验收1. 维修验收由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验收合格后,填写《校产维修验收单》。
2. 验收不合格的,维修人员应重新进行维修,直至合格。
七、维修记录1. 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校产维修档案,详细记录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维修费用等信息。
2. 校产维修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
八、奖惩措施1. 对维修工作认真负责、质量优良的维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维修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校产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高效使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设施、物资等。
第三条学校校产维护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高效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产维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维护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校产维护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校产维护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校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校产管理知识和技能;3. 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第三章校产登记与保管第七条学校对所有校产进行统一登记,建立校产台账,明确校产的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期限等信息。
第八条校产使用人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校产,不得随意挪用、损坏或擅自处置。
第九条校产损坏或遗失,使用人应及时报告校产管理办公室,由校产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章校产维护与保养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对校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校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校产维护保养工作由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第十二条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校产的性质、用途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
第十三条校产维护保养费用应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第五章校产使用与监督第十四条校产使用人应按照校产台账信息使用校产,不得擅自改变校产用途。
第十五条学校对校产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校产安全、高效使用。
第十六条校产使用人应遵守校产使用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因校产管理不善造成校产损坏或遗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校产维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产校具管理制度(5篇)
学校产校具管理制度学校的财产及工具是保证学校教学秩序及维护师生食、宿的必要物质条件,凡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必须加强管理和爱护,妥善保管,充分发挥作用。
1、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气,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2、所有校产校具都由总务处登记造册。
3、确定专人保管。
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
安全使用、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发放。
4、实行使用保管责任制,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
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床铺等学习生活用品用具交班主任、各室负责人、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定人定员管理,学期结束时经验收交还,教室、宿舍及其门窗玻璃也由班级负责管理,各处室、组用具实行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
5、食堂、舍务、各办公室及各实验室所有的学校固定资产、器材及其设备,由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定期公布情况。
对认真负责、成绩显着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损坏或遗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对于损坏公物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总务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校产校具的盘点和维修,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室提出消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修理。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期中期末总务处、班主任对教室、宿舍各检查一次,对因责任事故损坏的公物按价赔偿。
师生员工所借公物(如仪器、图书、体育器材、乐器等)如有损失或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保管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损坏和遗失的,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学生毕业和工作人员调出所借所用的公物要如数归还,不得带走或转借他人,缺少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学校产校具管理制度(2)是指学校为了规范校园内校具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校具的安全、有效使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1. 校具使用范围:明确校具的使用范围,包括校内课堂使用和校外活动使用等。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本1、学校财产分为固定校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资三大类,由总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校产的管理必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发扬勤俭持校的优良传统;2、总务部门要认真做好全校固定校产的登记、保管、新增、损耗、报废、调拨等帐册或报表,并检查各部门的固定校产使用与帐物是否相符;3、固定校产如发生变动,必须由分管校长或总务主任批准,由校产管理员负责调动。
否则减少按丢失处理,增多酌情处理;4、各处室经批准购置的固定校产,必须到总务部门由校产管理员办理登记验收和领用手续,记入该组室固定校产帐册。
教师个人领借的物品,以部门名义统一登记入帐册,工作调动时交还该部门;5、凡固定校产报损或报废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说明原因,由校产管理员报经校领导批准、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消帐;6、加强对各班级宿舍和处室的财产管理工作,自然损坏的物品应及时维修,人为损坏视情节应照价赔偿,并纳入考核。
对保管使用较好者予以表扬奖励;7、总务部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至二次,每学期放假前清查一次。
发现丢失,缺少,损坏等问题,要追查原因,及时处理。
任何人不得拒绝检查和清查;8、固定资产未经校长室允许不准带出校外;9、校产如有损坏,相关部门或人员要及时报告总务部门,并共同认定损坏原因,由总务部门登记,处理和安排维修或更换;10、每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初由总务部门管理人员和各班级,各部门鉴定校产使用登记清单,清单一式三份,由总务主任,校产管理人员,使用者共同签字,各保留一份。
清单要注明校产和物品的数量,新旧程度和破损情况。
每学年度第二学期放假前,由总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清查核对,处室负责人配合做好校产的核对;11、对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须到总务部门填写物品领用单,由总务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领用;12、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
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13、总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盘点,寒暑假定期维修,急需修理的则及时修理;14、师生员工所借公物(如图书、仪器、乐器、体育器材等)如有损坏和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15、保管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损坏和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16、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需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17、关于校产添置、登记、领用、借用、保管、报修、报损、报失、核查、赔偿等,参考各类相关流程和规定执行。
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
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校校产校舍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校设施的使用效率,延长校产校舍设施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后勤部主任、资产管理人员等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计划,审批维修维护经费,监督维修维护工作的实施。
3. 总务处负责校产校舍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4. 后勤部负责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校舍设施的安全、卫生、舒适。
5. 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校产的登记、保管、使用、报废等工作,建立健全校产档案。
三、维修维护内容1. 校舍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等建筑物的维护保养,以及消防设施、电气设施、给排水设施、门窗、楼梯、扶手等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换。
2. 校产设施:包括教学设备、实验仪器、体育器材、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换。
3. 校园环境:包括绿化、美化、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维护工作。
四、维修维护程序1. 日常维护保养:由总务处和后勤部负责,定期对校舍设施和校产设施进行检查、清洁、润滑、调整等,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定期检查:总务处和后勤部应定期对校舍设施和校产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制定维修维护计划。
3. 维修维护实施:后勤部负责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总务处负责校产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维修维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修维护质量。
4. 维修维护记录:后勤部和总务处应建立健全维修维护档案,详细记录每次维修维护的时间、地点、内容、费用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五、经费管理1. 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经费应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2. 维修维护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挪用。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范文1. 维修维护制度的目的与意义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是保障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制定维修维护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维修维护工作的责任、流程和标准,提高校舍设施的维护水平,延长使用寿命,为学校的教学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2. 维修维护责任部门和人员2.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学校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维修。
2.2 小区管理员负责根据学校行政部门的安排,定期巡查学校的校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维修工作。
2.3 学校维修队伍负责根据学校行政部门的安排,及时进行校舍设施的维修工作,确保故障及时修复。
3. 维修维护工作的内容和标准3.1 定期巡查检查校舍设施的完好程度,特别是电线、水管、门窗等易出现故障的部位。
3.2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小问题可进行简单的维修修补,对于大问题则需要及时报告行政部门,进行专业维修。
3.3 维修工作要符合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维修后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安全可靠。
3.4 维修工作要注重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清洁设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部件。
4. 维修维护工作的流程4.1 学校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小区管理员开展校舍设施巡查工作,将巡查情况记录并汇报给行政部门。
4.2 行政部门对巡查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并制定维修计划。
4.3 行政部门根据维修计划安排维修队伍进行维修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4.4 维修队伍及时修复设施故障,并保留相应的维修记录。
4.5 行政部门根据维修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对常见的故障进行防范和改进。
5. 维修维护工作的经费保障5.1 学校维修维护工作的经费由学校预算进行统筹安排,确保维修经费的充足性。
5.2 维修经费的使用应遵循预算计划,严禁挪用。
5.3 维修经费应按照实际维修工作的需要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设施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6. 维修维护工作的考核与奖惩6.1 学校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维修维护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和表彰。
学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3篇)
学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一、对学校现有校舍、场地、绿化及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等资产,保证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确保这些校产不转为经营性资产,不出借、不赢利。
二、做好校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设施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解决。
三、做好运动场地、室内体育馆及相关运动器材日常管理、保养维护,确保教育教学和学生锻炼时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四、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及维修工作。
专人负责,持证上岗。
五、确保学校消防水泵正常运行,配全、配齐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消防设施,确保安全通道通畅。
做好防火、灭火的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六、做好学校机防设备保养、维护工作。
对学校周边围墙红外线报警系统及学校110联网的重点部门(财务室、电脑房、档案室等)红外线报警设备及监控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请相关维修单位维修,确保机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做好绿化、树木日常养护工作。
每年二次请园林部门来修剪草木、花草,防止枯枝等坠落伤人事故发生。
绿化美化校园环境。
八、做好一体机、复印机、教室多媒体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维修保养工作。
与有资质的正规公司签约保养协议,确保这些专用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
九、师生、班级、办公室等提出的日常报修项目,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统筹安排维修单位(人),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校园安全。
学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2)是指学校为保障教学和学生生活环境的良好运行而建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基本的学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概述:1. 维护管理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包括学校管理部门、维修部门、相关教职员工等。
2. 巡视检查制度:定期对学校舍、场地、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预防和事后维护的工作量。
3. 维护保养计划:根据学校使用情况和设备设施的特点,制定定期的维护保养计划,包括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等。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5篇)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1总务处是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
保证学校设备的及时供应、维修和更新;负责学校设备的出借和处理赔偿事宜;建立房屋和固定财产档案;协调好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形成校产管理一盘棋。
一、财产管理责任与教育1.学校一切财产均由总务处调配。
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凡购进或调进仪器.体育器材等都汇入固定财产清册,建立借用手续和制度。
每学年来总务处根据财产交动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2.注意检查维修,延长使用期限。
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对产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及时发现,维修一提高使用效率。
3.购置物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私自采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购置物品____必须有采购、验收签字,经主管审批,保管员登记,才可报销。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
教室的财产由班主任及学生管理。
办公室财产由室负责人管理.队室财产由辅导员管理。
图画、体育、音乐、仪器、教具和日常用品有专人管理。
5.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
加强学生对国家,对学校责任感,提高爱护公物质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查找。
6.身教胜于言教,教师首先要作爱护公物的表率。
二、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1.对购入、自制、赠送、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保管人员负责。
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章、编号、入库、入册(簿),然后交总务记入学校帐册,并进入电脑。
2.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
3.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帐面不符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自制的财产的数量要认真清点,质量要严格把关,单价要根据预算、合同等仔细审核,然后登记入库、入帐。
5.对财政补拨的财产要按财政补助和自筹两部分入帐入册。
三、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一)保管员: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
学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产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管理学校产权的制度。
它包括了学校产权的确权、流转、使用、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学校产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学校财产的权益,合理利用学校资源,提高学校产权的管理效率。
学校产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产权的确权:明确学校产权的归属和所有权,确定产权的界定和范围。
2. 产权的流转:规定学校产权的交易、转让和处置的程序和条件,保障产权流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产权的使用:明确学校产权的使用范围和权利,规定使用产权的限制和义务。
4. 产权的监管:建立学校产权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制度,加强对学校产权的监督和管理。
5. 产权的保护:制定学校产权的维权机制和程序,保护学校产权不受侵犯。
学校产管理制度对于学校财产的保护和管理非常重要,可以有效避免学校财产的浪费和滥用。
同时,它也为学校产权的合理流转和有效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帮助学校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提高管理效率。
学校产管理制度(2)1、学校财产的管理,由分管校长领导,总务处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保管入帐。
2、新购、调入或自制的财产,须先经过统一编号登入各类账册然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3、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账、报销手续。
4、总务处及部门的帐册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
5、学校房屋、设备、家具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各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6、学校的一切仪器、教学用具等不得借给个人,个别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要经分管校长或总务主任批准,并办理出借手续。
7、各财产保管员必须有对国家物资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公私分明。
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才可离职。
8、财产保管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9、财产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原则上因故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报有关领导审批方可报损,无故损坏的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要酌情赔偿。
10、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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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校产管护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
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
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
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
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
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