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总则讲义(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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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工具,它能完整清晰地体现出考点和命题规律,也对考生的复习技巧方面有着导向作用,历年真题真实的反映了以往考试的考查方向、考查重点和考查模式,所以说把历年真题作为练习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018刑法真题卷》是由希律法考研究中心组编,收录了2012-2017 年司法考试试题,按照考试大纲的知识点分布,从法条、理论知识出发,为了使得考生能够准确、彻底地把握考试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对每一道题进行了精准、全面的分析,并将考点罗列,使考生在掌握真题的同时掌握该考点的考法。

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刑法真题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目录第一■编总贝U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刑法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犯罪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犯罪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编刑法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章罪刑各论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8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3)

2018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3)

2018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3)推荐文章国家安全法规定的相关考试试题是什么热度:保密知识的相关测试题目以及答案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答案解析热度: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答案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热度:2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23.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

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

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

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得侦查本案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24.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

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25.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26.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A.传闻证据规则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C.关联性规则D.意见证据规则27.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18法考刑法背诵笔记(总论)

18法考刑法背诵笔记(总论)

18法考刑法背诵笔记(总论)第⼀章、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1.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罪2.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罪3.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4.强制猥亵、侮辱罪与侮辱罪5.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6.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罪与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7.挪⽤公款罪中的营利活动与⾮法活动8.⽣产、销售劣药罪与⽣产、销售假药罪9.⽣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品罪与⽣产、销售有毒有害⾷品罪10.挪⽤公款罪与贪污罪11.伪证罪与包庇罪12.保险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13.盗窃罪与诈骗罪有可能竞合14.绑架罪与抢劫罪有可能竞合第⼆章、犯罪构成理论第⼀节、犯罪构成基础理论⼀、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1、成⽂VS不成⽂。

刑法法条是否有明⽂规定。

【注意】不成⽂的构成要素不违反罪刑法定,虽然没有写在刑法中,但也是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如诈骗罪中的⾮法占有为⽬的)。

2、积极VS消极(阻却)。

消极构成要素是从反⾯的否定犯罪成⽴的要素;例如,《刑法》第389条第3款的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作⼈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贿。

【注意1】刑法仅此⼀处消极的构成要素,其他都是积极的构成要素。

【注意2】区分:阻却犯罪的要素。

《刑法》第201条(逃税罪)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已受⾏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该规定属于犯罪阻却事由,即前⾏为已经构成了逃税罪,但因为⾏为⼈后续实施了⼀些“补救”⾏为,可以阻却⾏为的犯罪性。

3、客观VS主观。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为外部的、客观⾯的要素。

如⾏为主体、⾝份、⾏为、结果。

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表明⾏为⼈内⼼的、主观⾯的要素。

如故意、过失、⽬的、动机。

【区分】主观构成要素是内⼼的,不可见。

淫秽物品等客观存在的东西是可见的,属于客观构成要素。

3、记述VS规范(1)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只需要进⾏事实判断、知觉的、认识的活动即可确定的要素,⽇常⽣活对该⽤语有明确的界限。

如“⼈”、“妇⼥”、“毒品”等⽣活术语,还包括⼀些动作⾏为的描述,如“提供”、“伪造、变造”等⼤家都能够感知,⽽且结论⼀致的。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试题及答案【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试题及答案【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试题及答案【2】二、多项选择题1.关于牵连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CD )A、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牵连犯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处罚或者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B、对于牵连犯都是择一重罪处罚C、刑法分则也有规定对牵连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处罚或者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D、分则条文也有对牵连犯规定了独立的法定刑的2.关于吸收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BC )A、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存在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所经的发展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

B、吸收犯必须是数个独立的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行为C、入室抢劫罪的非法侵入住宅与抢劫行为存在吸收关系D、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属于吸收犯3.实质的一罪有( ABC )。

A、想象竞合犯B、结果加重犯C、继续犯D、连续犯4.在以下犯罪形态中,行为人实施了数个行为的有( CD )。

A、结果加重犯B、继续犯C、连续犯D、吸收犯5.数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有( ABC )。

A、连续犯B、牵连犯C、吸收犯D、惯犯三、论述题1.怎样理解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答:对于刑法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

因果关系的有无只能根据现象之间的客观联系进行判断,不能以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危害结果而否定它的存在,也不能因为其假设存在而存在。

(2)因果关系的相对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和相互制约的“锁链”,一现象是某一现象的结果,其本身又可以是另一现象的原因。

因此,要确定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必须把其中的一对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孤立的考察它们。

至于哪一对现象需要抽出被研究,则要取决于研究的目的和对象。

因为刑法中研究因果关系的目的,是要解决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所以此处所研究的因果关系,只能是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

2018年法考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专题六辩护与代理

2018年法考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专题六辩护与代理

2018年法考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专题六辩护与代理历年真题是复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好的工具,希律法考研究中心依据科目组编了《2018刑诉真题卷》,关于刑诉考试的考点和真题,将会在真题卷中详细解析。

《2018刑诉真题卷》收集了2007年-2017年全部真题以及2003年-2006年的部分真题,每道题都从立法、理论、司法实务方面进行解析,力求让考生对每一道真题了解得详细、透彻,并将考点罗列。

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刑诉真题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目录一、刑事诉讼法命题规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刑事诉讼法所占分值年度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题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题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题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2)专题四管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题五回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8)【2】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8)【2】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8)【2】二、多项选择题1.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这里的“特别规定”包括( ABD )。

A、我国港澳特别行政区法律作出的特别规定B、自治区人大针对刑法所作的变通规定C、自治州人大针对刑法所作的补充规定D、刑法实施后,新制定的特别刑法、附属刑法所作的特别规定2.现行刑法对下列哪种情形有溯及力( BC )。

A、1997年9月30日以前(现行刑法生效前)发生的犯罪,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对该犯罪行为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B、犯罪行为由现行刑法生效前继续到生效后,而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但现行刑法处罚较重的C、犯罪行为由现行刑法生效前连续到现行刑法生效后,而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都认为是犯罪,但新法处罚较重的D、行为发生在1997年1月6日,法院在1997年5月3日判决有罪,处有期徒刑10年。

该案件在1997年12月6日提起再审3.某甲5月到中国旅游。

美国方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中国警方,请求中国警方将甲逮捕。

经查甲某从未向中国贩卖过毒品,也未在中国贩卖过毒品。

我国依法可以对甲采取下列措施( ACD )A、实行逮捕B、立即驱逐出境C、由我国司法机关审判D、应美国请求实行引渡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本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 CD )处罚。

A、从轻B、从重C、减轻D、免除5.关于不作为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D )A、行为人因为不履行抚养义务而构成遗弃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B、行为人以消极的身体动作违反刑法的命令规范而构成犯罪的,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C、行为人以消极的身体动作违反刑法的禁止性规范而构成犯罪的,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D、不作为不是什么都没有做,而是没有实施法律要求的行为。

因此,行为人在战时驾飞机逃避服兵役,构成逃避兵役罪的,仍然是不作为6.某乙在黑暗中误入某甲的院内,某甲的猛犬向某乙进行攻击。

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方鹏刑法主观题演练及押题方鹏编著14日月2018年102017202刑法主观题金题演练及押题素材2018刑法主观题的命题形式和答题方法第一章:三四个人、四五个罪、五六个点一、刑法主观题命题形式、内容与素材.1、命题基本格局是:人身财产贪贿犯罪+共同犯罪+认识错误+一个观点问题(近来倾向于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2、分则罪名方面。

刑法案例题的分则罪名涉及的是多发常见的普通罪名,集中3、在总论理论方面,经常会考到的问题有:共同犯罪(如共同犯罪的成立、继承共犯、共犯的脱离、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部分犯罪共同说等);认识错误(对象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错误);因果关系;故意与过失的认定;犯罪形态(既遂、未遂、未遂、中止);罪数(特别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事后不可罚、吸收犯等)与法条竞合;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分。

在刑罚论方面,主要考察累犯、自首、立功的认定。

4、2018年首届法考刑法主观题特别注意事项:由于主观题官方发放法条参考书,故而在答题时必须援引具体法条,要求对法条相当熟悉。

二、答案格式和得分标准(判决书精要):条理清晰、切中要点(一)答案定位:写给阅卷者看,以判决书精要为模板(二)在作答格式上:结论精准、条理清晰、理由切中要点1、答案必须写得条理清晰、纲要清楚。

例如:(1)张三构成A罪(既遂)、B罪(未遂)、C罪(中止)。

应当数罪并罚。

其中C罪与李四构成共同犯罪。

①事实一中,张三实施的A行为,构成A罪(既遂)。

理由是……②事实二中,张三实施的B行为,构成B罪(未遂)。

理由是……(2)李四构成……(3)王五构成……2、应当先写结论,再写理由。

如果理由较长,可以另起一段。

例如:甲某构成A罪(既遂)。

理由是:……3、写结论时,要求精准决绝。

不能模棱两可,搞“含糊策略”。

4、写理由时,注意“切中要点”。

直接答出阅卷人想看到的“得分点”(关键词)。

①如果是简单的罪名,直接简述构成要件、并援引法条即可。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十七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十七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B.乙为提高猪肉的瘦肉率,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由于生猪本身不是食品,故乙不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饼干,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但销售金额仅有500元。对丙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D.丁明知香肠不符合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患,但误以为没有毒害而销售,事实上香肠中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对丁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D.甲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因不能查明“地沟油”的具体毒害成分,对甲的行为不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
【考点】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解析】A项正确。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必须经过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B项正确。C项错误。2013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2015-2-14,单选)
A.污染环境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C.破坏电力设备罪
D.生产、销售假药罪
【考点】生产、销售假药罪;抽象危险犯
【解析】D项正确。根据《刑法》第338条,既然构成污染环境罪要求出现“严重污染环境”这一结果,污染环境罪就不属于危险犯。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具体危险犯,不是抽象危险犯,因为行为人所投放物质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性程度如何、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需要法官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具体判断。同理,破坏电力设备罪也是具体危险犯,因为行为人对电力设备的破坏情况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也需要法官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具体判断。《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了重大修改,取消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要求。这意味着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再需要法官在案件中具体判断药品是否具有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刑法之所以禁止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是因为根据社会一般生活经验,假药有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因此,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2018法考之刑法笔记

2018法考之刑法笔记
不真正不作为要件:应为能为而不为具有等价性 (1)作为义务 (2)有能力履行义务(自身能力+客观条件) (3)不履行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结果避免可能性、履行程度) (4)与作为犯等价性(客观危害程度+主观恶性 参考作为义务性质和行为人支 配危险发展程度高低) (5)主观要件:故意或过失
故意:认识基础事实;认识义务;一般人认识能力(看到自己孩子落水, 误以为陌生人,不作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看到自己孩子落水,误以为无救助义务, 故意不作为犯罪)
2.1 解释技巧(结论制造者 排斥关系) 平义解释 扩大解释(含义处于可能范围内,未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逻辑解释,但 结论不一定具有可使用性) 缩小解释 反对解释(反义解释) 补正解释 类推解释(含义处于可能范围外,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类比) 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 针对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1
2.2 解释理由(结论论证者 并存关系) 文理解释 体系解释 当然解释(性质相同 程度不同 结论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 历史解释 目的解释(保护的具体法益 例:故意毁坏财务罪)
2.4 处罚 双罚制:罚金不能没收财产 例外单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 单位被撤销:直接责任人员 单位合并:远犯罪单位,注明已并入新单位,以并入财产及收益为限
四、 行为
1. 危害行为
有体性、有意性、有害性 创设法律不允许的危险 被害人自陷风险: (1) 被害人实行者、支配者:被害人认识能力+控制能力-被害人负责(甲防
6
不报安全事故罪 逃税罪 遗弃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先前行为≠犯罪(将婴儿抛弃在医院门口并非犯罪,而是产生作为义务,不作为 构成犯罪) 持有型犯罪:作为犯罪(积极举动+直接侵害法益) 优先认定作为

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希律法考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工具,它能完整清晰地体现出考点和命题规律,也对考生的复习技巧方面有着导向作用,历年真题真实的反映了以往考试的考查方向、考查重点和考查模式,所以说把历年真题作为练习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018刑法真题卷》是希律法考研究中心组编,收录了2012-2017年司法考试试题,按照考试大纲的知识点分布,从法条、理论知识出发,为了使得考生能够准确、彻底地把握考试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对每一道题进行了精准、全面的分析,并将考点罗列,使考生在掌握真题的同时掌握该考点的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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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编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刑法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犯罪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犯罪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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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概说(二)吴越

刑法概说(二)吴越

案件审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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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刑法修正案(九)》的时间效力
修改前条文 修改后条文
第237条第1款:以暴力、胁迫或者 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 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
第241条第6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 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 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 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思想基础
(1)民主主义:犯罪与刑罚的内容必须由人民群众选举产 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
(2)尊重人权主义:为了保障国民的行动自由,必须使国
民能够事先预测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及其法律后果。

3
3. 基本内容 (1)成文的罪刑法定 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刑事实体法,包括刑法典和单行刑法。其他任何法律文件(行 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习惯法、司法判例)都不得创设犯罪和刑 罚的内容。
反明确性的要求;其次,禁止绝对不定刑和绝对不定期刑。
b.适当性:首先,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其次,禁止不均 衡的、残虐的刑罚。

5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6/二/1) 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 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 则 B.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 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
制度 答案:BCD
8Leabharlann 四、刑法的适用效力国内犯 空间效力 属地管辖原则 属人管辖原则
国外犯
保护管辖原则
普遍管辖原则 时间效力:刑法的溯及力

9
(一)空间效力 1.属地管辖原则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卷习题答案(2)【3】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卷习题答案(2)【3】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卷习题答案(2)【3】参考答案及解析1.答案:B。

单行刑法是针对某种或者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目前有效的仅此一个。

附属刑法是指非刑事法律中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定。

2.答案:D。

汽车解释为包括大型拖拉机,显然超出了字面含义,是一种扩大的解释。

3.答案:A。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之一就是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题干中的情形是对禁止重法溯及既往的贯彻,同样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4.答案:ABD。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是禁止重法溯及既往,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因此C项说法有失片面。

5.答案:B.某甲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根据刑法第11条规定,此类人员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6.答案 A 我国刑法第12条第2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从旧兼从轻原则只是适用于“未决案”,对于“已决案”不能因为法律变化为理由申诉。

7.答案C 毒品犯罪属于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根据普遍管辖原则,中国可以对之行使普遍管辖权。

对于国际犯罪的处理适用“或起诉或引渡”原则。

8.答案:B。

未完成形态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对应于基本的犯罪构成。

根据犯罪构成形态方面的特点,犯罪构成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既遂犯(完成形态)的犯罪构成。

修正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未完成形态与共同犯罪。

9.答案:B。

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者物属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表现,承载着社会利益关系。

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只有部分犯罪有犯罪对象。

10.答案:A。

无行为即无犯罪,犯罪的认定必须具备危害行为的认定。

危害结果、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必备的要件。

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一般只影响量刑。

11.答案:D、A、B项是违反禁止性规范的积极行为,是作为形式的危害行为;C项是积极拐卖儿童行为,是作为形式的危害行为。

D项是应当履行抚养义务,而没有履行,属于违反命令性规范的不作为。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二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二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二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小编的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二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些情形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

A.外国人甲在中国境外打猎,因疏忽大意击中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斯某,致其重伤B.外国人乙乘坐外国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中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C.中国人丙乘坐中国民用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外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D.中国人丁在中国境内打猎,因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中国境外外国公民布某重伤2.甲武装掩护走私毒品,法院判决其构成走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甲的下列哪些财产可纳入适用没收财产刑予以没收的范围( )。

A.甲在走私毒品中使用的枪支B.甲被查获的毒品和贩毒资金C.甲在银行帐户上的500万元存款D.甲所有的2辆豪华轿车3.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有( )。

A.判决宣告前,查明甲分别实施了三次受贿行为,数额分别为2万、3万、5万元B.乙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查明其另外一起受贿2万元的罪行C.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服刑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执行完毕后,又发现其在该次盗窃以前还有一起重大盗窃犯罪行为4.甲误认为遭到乙的紧急的不法侵害,而对乙实行防卫行为,致乙死亡。

事后证实乙的行为不具有不法侵害的性质。

甲的行为( )。

A.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B.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可能属于意外事件D.可能属于防卫过当5.甲未获烟草专卖许可,擅自购进明知是假冒的“中华”牌香烟100箱进行批发和零售,在被查获时已销售出80箱,收款120万元。

经检验该批香烟属于不合格产品。

甲的行为( )。

A.触犯非法经营罪B.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C.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D.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6.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些情形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七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七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七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小编的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七1、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B.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C.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D.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司法部答案】D【考点】汇编作品著作权【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尽管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但论文集不属于报刊,出版社需要经过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A错误。

在法定许可的情形下都需要支付报酬,论文集自然不能例外,B错误。

汇编作品构成双重著作权,每位论文作者享有著作权,汇编作者享有汇编著作权,使用者应当经过双重同意并支付报酬,C错误。

对大多数汇编作品来说,其独创性主要体现在选材、各部分的组织方式上面,因而它往往要透过汇编作品的整体或者其大部分来体现出来。

尽管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但可能需要承担对若干作者的侵权责任,D正确。

2、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工具,它能完整清晰地体现出考点和命题规律,也对考生的复习技巧方面有着导向作用,历年真题真实的反映了以往考试的考查方向、考查重点和考查模式,所以说把历年真题作为练习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018刑法真题卷》是由希律法考研究中心组编,收录了2012-2017年司法考试试题,按照考试大纲的知识点分布,从法条、理论知识出发,为了使得考生能够准确、彻底地把握考试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对每一道题进行了精准、全面的分析,并将考点罗列,使考生在掌握真题的同时掌握该考点的考法。

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刑法真题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目录第一编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刑法概说............................................................................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犯罪概说............................................................................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犯罪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分则讲义(于越)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分则讲义(于越)

携 带 凶 器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
盗窃
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不要求明示、暗示或使用凶器)
① 例如: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的电信码号或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 定盗窃罪 ② 本题实际上犀利地指出了传统观点“秘密说”的漏洞所在,依照所谓通说有些实际案件是无法得到妥当处理的。
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甲抢劫的数额为 88 元,被害人
乙及超市的个别财产损失也是 88 元,不能从整体上计算被害人有无财产损失)
⑵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
财物 他 人 占 有 的 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取得型财产犯罪)行为对象
( 可 分 财物
为 三 无 人 占 有 的 无人占有和所有的财物—非犯罪对象
2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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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和使 共秩序,仍应以盗窃、诈骗等财产犯罪论处,不能以计算机相关犯罪论处,因为计算机犯罪属 用价值 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法益犯罪。 (主观 餐巾纸、铅笔、名片等价值极为低廉的财物不是刑法保护的对象; 价值) 【提示】信用卡、身份证、存折等虽然数额不大但仍是刑法保护的财物,以入户盗窃、扒窃、
例如:(2013 卷二 8)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
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甲掏出 100 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打开收款机,
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 88 元,甲“亏了”12 元。D.甲虽“亏了”12
上下主从关系的占有:刑法上的占有通常属于上位者,而不属于下位者。即使下位者事实上握 有、支配财物,下位者也只是占有辅助者或者单纯监视者。如果下位者基于非法占有目的取走 财物,成立盗窃罪 存款占有:存款债权本身属于存款人占有,存款债权指向的现金本身是银行管理者占有。 例 1:甲侵入银行计算机系统,将乙账户上钱转移到自己的存折当中,甲成立对这笔债权的盗 窃罪① 例 2:某公司需要向 乙支付 1 万元现金,由于公司没有现金,公司经理将公司的储蓄卡(内 有 10 万元存款)交给乙 ,让乙自行取款后归还储蓄卡,但乙从自动取款机中取出了 10 万元据为己有,乙对 9 万元成立盗窃罪。② 封缄物的占有:封缄物整体由受托人占有,内容物为委托人占有。 受托人不法取得缄物整体,如果不能认定其占有内容物,成立侵占罪;如果能够认定已经不法 占有内容物,成立盗窃罪。 例如:甲吃饭后将装有 6000 元的锁好的包遗落在饭店,回到宾馆才想起来,返回去取包的时 候,服务员乙已经把 6000 块拿走逃匿,由于乙不法占有了封缄物中的内容物,因此定盗窃罪 死者占有:行为人非出于抢劫意图杀害他人后,临时起意取走死者财物,或无关第三者取得死 者身上财物的,根据该财物能否评价为他人占有,认定为盗窃罪或者侵占罪。 观点一认为,死者仍占有随身财物,因此行为人除故意杀人罪外另构成盗窃罪,观点二认为, 死者不能占有随身财物,因此行为人另构成侵占罪。 ⑶财物的范围 财物: 动产等有体物, 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物。 须具备 安装在人体上的假肢、假牙、从人身分离出来的器宫、血液、精液、头发等。 客观上 财产性利益,如合法债权,但非法债权不受保护。 的交换 人的身体劳动是否财产犯罪的对象?没有产生财产对价的身体劳动,不是刑法上的“财物” 价值、 网络上的虚拟财产。 经济价 【提示】盗窃、诈骗他人网络上的虚拟财产时,如果只是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没有扰乱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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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 2.全国人大在制定法律和立法解释时权限不
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 同。制定法律时可做出法律拟制的规定,但解
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 释法律时必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去解释,不能
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 随意创设新的罚则。
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3.无论何种解释,其权力均是说明性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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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刑法解释
一、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
分类
内含
考点
立法解释 由立法机关(通常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 1.刑法中的解释性规定不是立法解释,如刑法
“需要明确法律含义”的情形对法律所作 第91条对“公共财产”的解释、刑法第93条对
的解释。3
“国家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
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二)扩大解释
刑法条文的解释含义大于条文字面的含义。
【考点归纳】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分标准
扩大解释
类推解释
是否在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 是

有无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未超出
超出
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
文义解释处于解释的起点位置,确定了刑法解释的大致边界,超出语义可能范围的解释是类推解释。 典 例1:《刑法》第20条第1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 型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示 不负刑事责任。 例 【思考】“为了”一词有3个意思:一是“出于…目的”的意思,二是“由于”的意思,三是“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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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总则讲义
(新浪微博@于 越)
刑法总分则知识体系
总论
刑法概论
刑法基本概念和解释
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刑法的效力范围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犯罪构成
客观要件(主体、行为、行为对象、结果、构成身份) 违法排除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法令行为等) 主观要件(故意、过失、目的、动机) 责任排除事由(责任能力、法定年龄、期待可能性、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3 传统理论认为立法解释包括①刑法或相关法律中的解释性规定,②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的解释,③立法机关在 刑法施行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但命题人认为立法解释仅限于上述第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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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文理解释得不出合理结论,就要进行论理解释,论理解释是指考虑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
⑴明确性要求规定犯罪的法律条文必须清楚明确,使人能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 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罪行为的范围,以保障该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会受到 刑罚处罚。 【考点】含混的刑法必然导致司法机关扩大处罚范围,但明确性的实现与刑法条文字 数的多少无关,与分则条文中罪状的规定模式无关。 例如: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简单罪状并不违反明确性的要求。 ⑵禁止绝对不定刑及绝对不定期刑 绝对不定刑指法条只规定“犯……罪,判处刑罚”,不规定刑罚的种类;绝对不定期 刑指法条只规定“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不规定具体刑期。国民无法根据这样 的法律规定准确预测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官也被赋予了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考点】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并不违反罪刑法定主义
基本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刑法的表现形式(渊源)
刑法典
我国刑法制定于1979年7月1日,修订于1997年3月14日。
1.刑法典规定了处于核心地位的、基本的犯罪类型及其处罚;其总则适用于其他单行刑法。
2.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般规定;分则是明确各个具体犯罪成立要件及其法定刑。
【考点】《刑法修正案》是对刑法典的修改,属于刑法典的内容,至今共有九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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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刑、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侵犯社会法益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侵犯国家法益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讲 刑法概论
第一节 刑法基本概念
一、刑 法
学理解释 由未经国家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 学理解释虽无法律效力,但对立法、司法活动
学术机构或公民个人对刑法所做的解释。 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效力位阶: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二、解释的方法
刑法解释方法分为两大类,即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一)文理解释(文义解释) 含 按照刑法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和通常使用方式对刑法的解释,同时参考语法、标点符号、用语 义 顺序等产生或者决定的含义。
犯罪论
未完成形态
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
共同犯罪 (共犯形态)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的形式 共犯人的分类及处罚
刑罚论
罪数论
一行为一罪: 继续犯、想象竞合、法条竞合、结果加重犯 数行为一罪: 结合犯、集合犯、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 数罪:同种数罪、异种数罪
刑罚体系:主刑、附加刑 刑罚裁量:量刑情节、累犯、自首、坦白、立功、缓刑、数罪并罚 刑罚执行:减刑、假释 刑罚消灭:赦免、时效
单行刑法 国家在刑法典之外单独针对某一类犯罪规定的刑法规范(常以决定、规定等名称颁布)。
【考点】目前有效的单行刑法只有一个,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
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附属刑法 附带规定在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犯罪和刑罚规范。
【考点】附属刑法又叫行政刑法,我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附属刑法。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 得定罪处刑。1 (体现了保护法益与保障人权)
(一)基本内涵: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基本内容:
1.成文的罪刑法 又称法律主义,只有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成文刑法才能成为刑法
例如:未经批准砍伐干枯的松木,以便种植活树苗的行为,没有破坏森林资源,不得认定为滥伐林木罪。
四、刑 罚
基本概念 刑罚,是国家为了防止犯罪行为对法益的侵犯,由法院根据刑事立法,对犯罪人适用的建立 在剥夺性痛苦基础上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
刑罚种类 主刑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四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禁止类推解释
例1: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含通奸,属于类推解释。 例2:侮辱尸体罪中的“尸体”解释为包含骨灰,属于类推解释2。
【考点】有利于被告人的合理的类推可以适用,以下是有利类推的实例:
例如:刑法第390条第2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
者减轻处罚……。”此行贿罪中的规定可类推适用于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性相应

三、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司法平等而非立法平等)
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基本内容 平等地认定犯罪(定罪上的平等)
平等地裁量刑罚(量刑上的平等) 平等地执行刑罚(执行上的平等) 【考点】平等适用刑法与刑罚个别化原则并不矛盾,即:平等适用刑法并不否定因犯罪人或被害人特定 的个人情况而在立法上、司法上允许定罪量刑有其符合刑法公正性的区别。

的渊源。
排斥习惯法
【考点】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国际公约和条约、习惯、判例都不得作为刑法渊源。
2.事前的罪刑法 又称禁止事后法, 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予以规定,今天制定的法律仅对今后的

行为有效力,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实施前的行为进行追诉,禁止适用事后制定的法
禁止溯及既往 律追究之前实施的行为。
益基础之上的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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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法益实际上是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上所说的犯罪客体 【考点 1】在立法上,在发现严重侵犯法益或者侵犯重大法益的行为没有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时,立法机关 应当及时修改刑法,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 例如:《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规定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男 子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考点2】在司法上,没有侵犯法益的行为,即使外形上符合分则条文的规定,也应解释为不符合分则条 文规定,不构成犯罪。
1 罪刑法定原则的精髓是通过限制国家刑罚权,尤其是司法机关的定罪量刑权,从而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 2《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盗窃、侮辱尸体罪,在本罪的行为对象中加入了尸骨、骨灰,骨灰成为与尸体并列的 行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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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确的罪刑法 定 刑罚法规适当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均衡原则)
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具体内容: 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
刑罚与犯罪性质相应
立法上应制定轻重有别的法定刑,建立一套合理的刑罚体系
刑罚与犯罪情节相应
量刑时要侧重考虑犯罪情节,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
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 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消长情况,合理地对其减刑、假
【考点】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在法律有变
更时,如果新法有利于被告人,可以溯及既往适用新法,但仅适用于未决犯。
3.严格的罪刑法 类推解释,指解释者明知刑法没有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但以该行为具有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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