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比例方案及认定标准
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特色,促进学校职业教育教学的内涵发展和深化改革,建设一支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对学校“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培养和管理等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建设目标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的相应要求,结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用2-3年时间,建设一支教育理念先进、职业技能过硬、结构合理、规模适当、适应专业建设和发展的专业教学团队,“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要达到专业教师队伍的90%以上,同时应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
I、基本素质: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对所任教的学科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2、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并能应用于各种教学环节。
3、管理能力:熟悉企业或行业的管理规定,具备指导学生参与行业企业经营管理和参加基本生产实践活动的能力。
4、创新能力:善于接受新信息、新知识、新观念,掌握创新的一般原理和技能,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
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范围及标准(一)“双师”教师的认定范围:学校在岗的校内专任和兼任(含指导实验、实训I、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教师。
(二)“双师”教师的认定标准:1 .理论教能力:能熟练地讲授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及时将行业发展信息和本专业最新理念、知识传授给学生。
2 .实践能力:能独立指导实验,实训和实习,并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
3 .技术应该实践((1)为必备条件,其他具备一项即可):(1)有企业或基层相关岗位工作实践,或校内外技术应用实践;(2)近两年主要参与一项校内实习教学设施的建设或技术改造工作,使用效果良好;(3)近两年主要参与一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采用,效益较好;(4)近两年主要参与一项专业实践性课题研究,成果经行业专家认定,有实际借鉴意义;(5)近两年指导学生参加本专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市级以上奖项。
“双师”教师考核及认定办法
“双师”教师考核及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一支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师型”教师的定义“双师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者)。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第二章:“双师型”教师的分类及认定条件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对“双师型”教师的定义,结合学院专业发展及师资队伍现状,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级(详见附件一)及专业实践能力、技术应用研发能力,我院将“双师型”教师分为高级、中级、初级。
第三条:高级“双师型”教师1.取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从事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高级资格(执业)证书;(3)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工作累计7年以上;(4)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持过一项(或主要参与过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5)获得与专业相近的副高级职业资格且暂无相对应的正高级职业资格的中级“双师型”教师履职5年,考核合格。
2.从行业、企业引进的集团总裁、副总裁、总经理、高级技师,或其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及较高行业知名度的精英,可直接认定为高级“双师型”教师。
第四条:中级“双师型”教师1.取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从事本专业工作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副高级资格(执业)证书;(3)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工作累计五年以上;(4)近两年主持过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效果显著,获评省级以上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获得与专业相近中级职业资格,且暂无相对应的副高级职业资格的初级“双师型”教师履职3年,且考核合格。
教育部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教育部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教育部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一、认定条件1.双师型教师应持有机构颁发的合法教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2.双师型教师应具备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多种教育教学手段,实现教学目标,促进学生发展。
3.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教学和交流,并能较好地理解和应用国外教学资源。
4.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校内外教育者、学生和家长等各方联动合作,协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秉持敬业、爱生、善育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认定流程1.个人申请。
双师型教师可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平台上提交认定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综合评估。
教育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3.公示公告。
评估合格的双师型教师名单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网站或平台上予以公示公告。
4.证书颁发。
评估合格的双师型教师可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相关证书。
三、认定效力1.双师型教师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重新申请认定。
2.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对申请人或已认定双师型教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将影响认定效力。
3.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双师型教师进行实名曝光,并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认定资格。
四、认定标准1.综合素质。
双师型教师应具备集学术思辨、教育教学能力、外语应用和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职业道德素养于一体的综合素质。
具体评估要从认识与应用、创新与实践、表达与交流、协作与服务、道德与精神等五个方面进行。
2.外语水平。
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掌握语音、词汇、语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各类教学活动和交流。
3.教育教学能力。
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创新教学内容和方法,实现教学目标,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评价和反馈。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建设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专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双师型”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选拔范围是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1.热爱高职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作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连续担任专业课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以上。
3.具有行业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具有与从事专业相近行业特许的高级工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4.能积极主动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方面成绩显著,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①近五年内曾获学院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②主持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或精品课主讲教师;③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以上奖1项;④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或院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⑤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中,作为专业负责人所负责专业获省级良好以上;⑥参加省教学竞赛获优秀奖以上;⑦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⑧中央财政支持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或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或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参与者(最多不超过2人)。
5.近五年内正式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过院级以上本专业教学研究课题并已结题,或参与过省级本专业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前5名)并已结题,或参与过教育部、行业部委(协会)规划的高职高专教材的编写工作。
6.积极从事专业技术研究,参加本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近五年内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
7.申报院级“双师型”教学名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师;(2)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积极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至少主持过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改革课题;(4)在相关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专职工作3年或兼职5年以上(含在行业协会、学会中任职时间),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5)承担有横向课题研究,或有与企业合作的技术项目,或具有一项技术专利;(6)能够利用自身影响力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指导专业教师参与教学实践和项目实施,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对教学团队建设有突出贡献。
XX学院“双师型”高职教师认定标准
XX学院“双师型”高职教师认定标准一、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掌握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了解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业务水平。
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含实践教学);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4.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技术服务、技术应用能力。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1.教学能力要求(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2)下列条件至少满足一项:a.取得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学校正式聘任;b.取得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四年;c.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学工作已满一年。
2.专业技能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2)近五年来获得省级政府举办的技能竞赛(高职教师组)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艺术类专业教师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协会举办的专业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3)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4)近五年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奖;(5)获得与所教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如:工程师、农艺师、执业医师、会计师、二级建造师、护师、医师等);(6)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职业资格认证(如:Adobe 中国认证设计师等);(7)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成员并有相应成果;或主持一项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大中型企业使用并有良好效益;或参与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践教学方面科研课题研究并有相应成果推广效益。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参加认定1.公共基础课教师;2.所教课程与其获得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专业方向不一致;3.只有职业技能考评员证而无与其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4.非医药类专业学校的心理咨询师;非体育运动类学校(专业)的裁判员、教练员。
“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中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备较强的专业动手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比例,是办好中职教育、办出中职特色的根本保证。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的实践能力,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的条件(一)必备条件1.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理论教学)满三年或以上。
对教学工作不满三年,且教学质量评分为优秀或在教学比武中取得一等奖的青年教师,可认定理论教学水平达到学校要求。
2.学历要求本科(或以上);(二)实践能力水平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包括调入本单位工作之前);2.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理论教学工作满三年;3.具有行业特许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5.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6.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学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认定办法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2.经专业科初审后,推荐到教务科;3.学校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4.申请评选“双师型”的教师,由个人负责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5.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学校发放“双师型”教师证书;三、“双师型”教师的待遇1.具有“双师型”教师称号的专业教师,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享有优先权利;2.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是作为专业骨干教师评选的必备条件;3.具有“双师型”资格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读研、培训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利。
高职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高职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山西省《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双师型”教师认定委员会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成员:二、认定对象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包括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和工程系列。
三、“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双师型”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含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行业特许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2.近五年累计有不少于1年在行业、企业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一项或参与(前五名)2项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技术研发及相关服务且成果已被委托单位使用,效益良好。
4.近五年本人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得奖励。
5.近五年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取得授权。
6.近五年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企业实践培训,累计不少于6个月,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国家或省级考试考核认定的高级技师等级证书。
8、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双师型”教师培训证书者。
9、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与本人专业一致的技术技能工作,服从学校安排的两项学院内实践教学设施的设计、安装与调试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者。
10、近五年内个人考取“1+X”项目培训师证书,或具有大型企业、知名企业颁发的技术类认证证书等。
四、“双师型”教师的认定程序“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由“双师型”教师认定委员会每年度组织认定一次,认定程序如下:1、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系部。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XXX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培养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工作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专业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
第三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由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第四条学校设置A类、B类两档师型教师资格。
第五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认定一次。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各专业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双师型教师:1.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除外)。
2.具有行业特许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
3.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
4.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事情的经历。
5.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课题,成果已被企业使用,达到同行业中先进水平。
6.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扶植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事情,成果已被学校使用,达到同类院校中先进水平。
第七条A、B类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1.具有本办法第六条第1-2项条件中任一项者,可认定为A类双师型教师。
2.具有本举措第六条第3-6项条件中任一项者,可认定为B类双师型教师。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八条具备双师型教师条件者,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认定:1.个人申请。
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2.教学单元初审。
申请人所在教学单元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请人相关材料报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公室审核。
3.学校审定。
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第四章培养、聘用与激励第九条各教学单元应充分发挥学校已有资源增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事情,通过以老带新从事使用性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积极鼓励教师到企事业单元挂职锻炼、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考取本专业执业资格等方式和途径,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切实进步各专业双师型教师比例。
国家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
国家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摘要:1.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的发布背景和意义2.双师型教师的基本标准和要求3.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和激励政策4.双师型教师在教育改革中的作用和价值正文:一、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的发布背景和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职业教育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培养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人才,教育部发布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旨在建立一支既能够胜任教学任务,又具有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以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双师型教师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双师型教师是指既能够胜任教学任务,又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
根据《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双师型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标准和要求: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
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3.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
三、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和激励政策为了鼓励职业教育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
首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其次,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以保证双师型教师的质量。
四、双师型教师在教育改革中的作用和价值双师型教师在教育改革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他们既能够为学生提供理论知识,又能够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技能。
此外,双师型教师还能够带领学生进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使学生的学习与就业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的就业率。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与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与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5〕7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标准与办法。
一、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熟悉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三)掌握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了解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业务水平。
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学校规定的相应工作量(含实践教学);(四)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技术服务、技术应用能力。
二、认定范围(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二)下列条件至少满足一项:A.取得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学校正式聘任;B.取得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四年;C.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教学工作满一年;(三)经学校聘任,承担我校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一)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的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计算机软件程序员、心理咨询师、中小学一级、中职讲师等,详见附件一: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栏)或者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或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如国家级、省级书法家协会会员,国家级、省级音乐家协会会员等);(1)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网络工程师、软件测评师、电子商务设计师等,详见附件一: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栏);(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3)有两年以上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践工作,取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负责人(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4)近三年内在校内或校外主持或参与了地市级以上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应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术文件);(5)在企、事业指导学生专业实习累计2年以上;(6)经培训考核达到学校核准的其他工程技术能力;(7)“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只适用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教师申请认定“双师”资格,且中小学任教学科须与师范任教专业学科相一致。
国家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国家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国家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备高水平学科教学能力,又具备相应学科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设计开发能力的优秀教师。
为促进学科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国家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实行双师型教师认定。
一、基本条件
1.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或者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2.从事教育教学事业满7年,其中在学校任教满5年。
3.有突出的学科教学业绩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有学术成果或具有过硬的实践经验。
二、学科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设计开发能力
1.具备深入的学科知识和全面的学科理论体系,具备面向未来的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前瞻性创新能力。
2.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具备面向未来教育教学实践的信息化教学设计和实践开发能力。
3.具备学科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设计开发的方法论和技能,并能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学科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设计开发。
三、学科教学能力
1.具备深厚的学科知识储备与较强的学科思维能力,能够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能够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策略与手段。
2.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有效的教学评价能力,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自主学习能力。
3.具备熟练的课件制作能力,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的创新与改进,能够指导学生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四、师德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范,积极践行“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教育理念,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具有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注重与家长、学生和社会交流互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和校园文化。
3.具有教育教学的团队精神,能在学校和学科团队中积极协作,促进学科教育的良性发展。
全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
全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一、“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
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3.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
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4.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
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二、中职初级“双师型”教师标准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
2.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积极参与并承担教学研究任务,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3.具有一定的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了解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积极承担实习实训教学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
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职务(职称),或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
三、中职中级“双师型”教师标准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
2.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技术革新的能力,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践中取得较突出的成果,起到带头人的作用。
贺州学院“双师型”人才认定标准
贺州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办法(修订)(讨论稿)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使“双师型”教师在教学一线更好地发挥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从事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国民教育学历,取得高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教师,同时取得资格与任教课程相吻合,或横向项目与任教专业紧密结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教师:(一)通过国家组织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如会计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二)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等)或评审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高级技师等)。
(三)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或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
(四)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且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的。
(五)五年内累计主持三项(含三项)以上横向项目或主持横向项目科研经经费累计达到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且在项目结题后达到合格标准的。
(六)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为成绩突出。
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一)“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一次,一般为每年九月份。
(二)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贺州学院”双师型”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支持材料。
(三)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连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认定。
双师型教师标准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及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鼓励教师参与专业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办法.一、认定对象在遂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具有教师资格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二、认定标准1、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被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实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校校中居先进水平;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主要指实训教学以及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等的指导,下同;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人或所指导的学生在各种技能大赛含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以上或国家级的奖项,且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5具有实验系列中级一级及以上实习指导教师职称,且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种已被聘任技师或以上职业资格;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从事高校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从事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三、认定程序“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两次,分别于6月份、12月份组织,认定程序如下:1、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遂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双师型”教师认定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专业组;2、专业组主任初审,并签署意见,汇总后上报学校教务科;3、教务科对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下企业一线实际经历等全部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分管校长;4、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双师型”教师名单,并在全校公示一周;5、“双师型”教师名单经公示后,若无原则异议,由校长批准,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四、“双师型”教师的职责“双师型”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履行下列职责:1、以理论教学为主的平均每学年应承担不少于48 学时的实践课程教学,以实训教学为主的平均每学年承担不少于48学时的理论教学.逐步达到能同时承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2、应完成以下六项中的三项:1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技术应用、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等项目,成果被采用,效益较好;2近四年到企业一线挂职锻炼半年以上可以累计,了解企业技术信息,增强专业实践能力;3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践性课程开发,或实践性课程的教学改革,并取得明显效果;4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验实训室或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效果良好;5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特色专业建设或精品课程建设或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等,效果良好;6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践性教材的编写出版;五、“双师型”教师的待遇“双师型”教师在任职期内,享受下列待遇:1、每月领取200元的津贴;2、在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中,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3、学校在组织职业教育、技术教育的外出考察、访问、培训和学术交流时,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的岗位聘任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六、加强“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对“双师型”教师要从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理念出发,加强其教学检查、考核:1、各专业组每学期进行一次对“双师型”教师履职情况的考核,并对“双师型”教师组织听课、评教,形成书面考核材料,上交校考核办.2、教学办公室每学期对“双师型”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和引导,并作出评价,形成书面材料.3、由学校办公室牵头 ,组织教务课、招生就业办对“双师型”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年终考核每年12月,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七、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
“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专业要发展关键在于师资。
职业教育决定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根本保证。
因此,必须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本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的总目标是:在3—5年内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既能从事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实训教学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一、总体规划在三年内形成由专业带头人和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组合的有专业特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专业知识结构、学历、职称规划见下表:二、对本专业教师业务要求1.所有汽车专业课教师能胜任所有专业理论、实践课教学,40岁以下的专任教师要在3年内完成相关专业技能进修学习,并考取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型”素质,能够指导专业技能实训课。
2.要求每一名教师平均每学年要完成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或参加教材编写,每三年要参加一项科研项目。
三、实施措施1.通过引进和内部培养,提高师资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学历和职称。
根据专业发展需要,采用从企业引进、高校毕业分配以及内部进修等手段提高教师的知识结构、学历和职称结构。
2.每年选派1—2位教师参加全国骨干教师培训。
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的综合能力。
有针对性的选派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到先进国家参观、进修。
以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水平。
3.每年选派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省级专业学术研讨年会及其他有关的学术研讨会,加强学术交流,通过交流,了解行业发展状况,把握行业发展动态,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适应能力。
4.每年定期选派5—8名专业教师下企业参加社会实践,三年内完成所有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的轮训工作,整体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
5.外聘生产一线的专家参与教学,提高专业的办学水平和竞争力。
双师型教师比例方案及认定标准
“双师型”教师比例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专任教师名单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双师型”教师名单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专任教师:64人双师型教师:35人双师/专任:54.6%“双师型”教师名单“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我国的职业教育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师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在职业教育中,“双师型”师资培养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也是张显职业教育特色、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我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特制订如下培养方案:一、“双师型”师资的内涵“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性,促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正确定位,有机结合,适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职教理念而提出来的。
纵观人们对“双师型”教师的理解,基本内涵有二点:一是认为教师既能从事理论教学,也能从事实践教学;二是认为教师既能担任教师,也能担任专业技术人员。
简言之,“双师型”教师应同时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既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相应的专业实践技能,既可任理论教师、又可任实训教师,虽无双职业资格证书,但已具备了双师素质的教师归为“双师型”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1、“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双师型”教师首先是教师,因此必须具备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质:a.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与时俱进的品质;b.良好的职业道德,即热爱职教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诲人不倦;c.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即教育教学的分析能力、设计能力、实施能力、评价能力和研究能力;d.良好的身心素质,即健康的身体、健全的人格等以及良好的创新素质、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厚的文化素养等。
2、“双师型”教师必须凸现下列职业能力和素养。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标椎及认定办法
XXXX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标椎及认定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根据XX省教育厅《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计划系列提升项目的通知》和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专业操作示范技能,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需符合基本要求及基本条件。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一)“双师型”教师基本要求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国家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
3.具有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
(二)“双师型”教师基本条件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取得中专助理讲师(或高级中学二级教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教师职务;或取得省职业院校大赛二等奖以上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
2.从事本专业教学1年以上,能较好地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完成实践教学指导任务;3.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相当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本专业相关考评员资格证书(如测试员、考评员、培训者培训证书)等;4.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外外,中职专任教师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每年累计有1个月以上企业(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教师企业活动包括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岗位实际工作、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等多种方式。
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根本保证,为切实加强我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使之规范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双师型”教师的定义“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专业操作示范技能,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范围凡在我院从事理论教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及实践教学课的专职指导教师,“双肩挑”教师、外聘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一)“双师型”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3、从事本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理论课教学工作,并能承担相关专业的实训课教学工作,能承担理实一体化教学。
4、每年有不少于两个月在工厂、企业及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本专业的实践技能锻炼(其中每年有不少于一个月的工厂、企业实践经历),具备实践操作能力和对学生的示范操作能力。
(二)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1、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取得国家中级(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3、取得国家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4、取得国家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5、近五年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且近五年中与企业联系密切、熟悉本行业状况、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6、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加)两项(及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已被社会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效益良好。
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四、“双师型”教师的认定程序(一)个人申请。
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5‟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一)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含内聘)专任教师;(二)经学校聘任,承担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外聘兼职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1.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职“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职“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基本条件1.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实践能力,即: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从事本专业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规定的其他相应水平专业实践能力条件。
2. 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教学能力,即具备高校教师资格,且年度教学考核合格。
3.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虽不完全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但专业实践能力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也可申请认定,由院专家评议委员会评审确定。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具体条件各类专业各级“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具体条件参见《认定标准》。
三、“双师型”教师申请(一)每年6月份受理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并公布。
(二)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实行自愿原则。
凡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应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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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比例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专任教师名单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双师型”教师名单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专任教师:64人双师型教师:35人双师/专任:54.6%“双师型”教师名单“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我国的职业教育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师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在职业教育中,“双师型”师资培养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也是张显职业教育特色、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我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特制订如下培养方案:一、“双师型”师资的内涵“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性,促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正确定位,有机结合,适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职教理念而提出来的。
纵观人们对“双师型”教师的理解,基本内涵有二点:一是认为教师既能从事理论教学,也能从事实践教学;二是认为教师既能担任教师,也能担任专业技术人员。
简言之,“双师型”教师应同时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既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相应的专业实践技能,既可任理论教师、又可任实训教师,虽无双职业资格证书,但已具备了双师素质的教师归为“双师型”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1、“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双师型”教师首先是教师,因此必须具备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质:a.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与时俱进的品质;b.良好的职业道德,即热爱职教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诲人不倦;c.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即教育教学的分析能力、设计能力、实施能力、评价能力和研究能力;d.良好的身心素质,即健康的身体、健全的人格等以及良好的创新素质、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厚的文化素养等。
2、“双师型”教师必须凸现下列职业能力和素养。
“双师型”教师主要从事专业课教学,是职业技术教育教师中的特殊部分,对其能力和素养有着特殊的要求:(1)行业职业道德。
所谓行业职业道德是指行业中约定俗成的,从业人员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双师型”教师要投身并引领学生进入行业、职业领域,首先必须按照行业职业道德办事。
因此,“双师型”教师除熟悉并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外,还要熟悉并遵守相关行业的职业道德,清楚其制定过程、具体内容及其在行业中的地位、作用等,并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业职业道德。
(2)行业、职业素养。
“双师型”教师既能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又能从事行业职业实践活动,并且能将行业职业知识、能力和态度融合于教育教学过程中。
因此,“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宽厚的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具备把行业、职业知识及实践能力融合于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
(3)社会交往和组织协调能力。
“双师型”教师既要校园内的交往与协调,又要与企业、行业从业人员交流沟通,还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指导学生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实习等。
“双师型”教师的接触面广,活动范围大,其交往和组织协调能力就尤显重要。
(4)管理能力。
“双师型”教师,在具备良好的班级管理、教学管理能力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具备企业、行业管理能力,懂得企业行业管理规律,并具备指导学生参与企业、行业管理的能力。
(5)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
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行业职业界日新月异,这必然要求“双师型”教师善于接受新信息、新知识、新观念,分析新情况、新现象,解决新问题,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结构,以适应外界环境变化和主体发展的需求;具备良好的创新的精神、创新意识,掌握创新的一般机理,善于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创造性的活动。
三、“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全面提高职教教学质量的关键。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一要对现有教师进行职业培训;二要从生产、科研第一线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三要制定利于教师向“双师”方向发展的政策措施。
1、对专业教师进行职业培训是“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对现有教师进行职业培训可以采取以下途径:(1)以“校、园研”为导向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我校通过“校、园研”结合,可以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我校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校、园合作,与社会相关企、事业单位联姻,组织教师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横向课题研究,以此促进教师向“双师型”发展;另一方面应重视学校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专业优势培育校本企业,并将“双师型”队伍建设作为校本企业的主要职责和义务。
可见,以“校、园研”为导向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保证教育质量,实行培养目标,办出职教特色,提高专业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
(2)以“培训”为手段,促“技能”提高衡量一个“双师型”教师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专业技能的高低。
而专业理论和实践总是不断发展的,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专业教师提高自身专业水准的途径主要是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
如校内培训、校园合作培训,到高校进修,出国深造等。
(3)以“合作”为契机,促“科研”发展科学研究是专业教师的另一项重要任务。
随着校园合作和院校联合的不断加强,专业教师有了更多的深入第一线参与幼儿园教学和研发的机会。
通过校园合作和院校联合,企业、院校的很多研发课题中的子课题可以交由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课题组进行研发,达到了“互惠多赢”的效果。
2、建立兼职教师队伍,是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必要手段积极引进相关企、事业单位中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技术人员来校做兼职教师,他们在和学校教师共同进行教学活动中,可以促进学校教师向“双师型”转化。
3、制定激励措施,合理绩效考核,是促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首先,学校要把“双师型”师资建设纳入学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继续教育的培训制度。
其次,学校要建立“双师型”教师考核小组,设立“双师型”教师津贴等激励机制,促使更多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
“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双师型”教师,就是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和专业技能合格证书的教师。
他们不仅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常规教学的能力,而且还应该具有娴熟的操作技能和岗位实践能力。
为了适应职业教育不断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建设一支教学能力强、学识水平高、实践操作能力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快速发展,在2012年建设基础上,现结合我校师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在未来的2-3年内,“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专业教师队伍的60%以上,同时应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1、基本素质: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对所任教的科目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2、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并能应用于各种教学环节。
3、管理能力:熟悉幼儿园或行业的管理规定,具备指导学生参与幼儿园管理和参加基本实践活动的能力。
4、创新能力:善于接受新信息、新知识、新观念,掌握创新的一般原理和技能,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
二、培养措施1、在职培养(一)利用放大假抽出两天时间,请我校实训基地的实习指导教师对专业课教师进行培训;(二)请幼儿园骨干教师来学校对专业课教师进行培训。
2、短期培训(一)利用假期,选派老师到我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就一两个项目进行培训,回来后担任实习指导老师;(二)利用暑假请我校实训基地的实习指导教师对专业课教师进行培训;(三)选派具有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相关大学进行培训;(四)安排专业教师每两年到幼儿园轮训,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3、校园合作主要是从幼儿园聘请人员充实教师队伍。
一是聘请幼儿园一线有实践经验的骨干教师,经过教师培训后担任兼职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二是从企业、产业部门引进一些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有多年在一线从事技术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具备教师基本条件的技术骨干做专职教师。
4、实行“以老带新、以优带新”进行传帮带请技能水平高的教师或外聘实习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快速提高教师的技能水平。
5、开展教师技能比武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提高教师的技能水平。
三、激励机制1、学校在职称晋升评选中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适当加分。
“双师型”教师课时津贴在原有基础上,每课时增加2元。
2、所有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的经费,由学校解决,教师个人不承担。
3、教师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的,在申报职称,评奖评优方面优先考虑。
4、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可认定为准“双师型”教师。
被认定为准“双师型”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600元。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程序长春市第七中等专业学校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程序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和吉林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师能力为本位,强化措施,多层次培养,不断壮大“双师型”教师队伍,满足专业建设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组织和实施,学校成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对象选拔、培训项目安排、培训经费落实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组长:赵宪成副组长:马志坚黄仁新成员:刘桂香王艳辉三、凡具备以下三条、经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认定后确认。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专任教师。
2、结合专业课任教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获得本专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证书。
(2)取得非教师系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中级技术职称。
(3)主持本专业实践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并有可供推广的研究成果。
3、教师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或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
四、“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1、凡符合“双师型”资格条件的教师,应于评定年度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校组织评审、考核,每年6月份评审一次。
3、“双师型”教师资格一般3年内有效,3年后需重新评审认定。
五、激励机制1、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学校在评优、评先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职称晋升评选中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适当加分。
“双师型”教师课时津贴在原有基础上,每课时增加2元。
2、所有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的经费,由学校解决,教师个人不承担。
3、教师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的,在申报职称,评奖评优方面优先考虑。
4、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可认定为准“双师型”教师。
被认定为准“双师型”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