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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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规章制度汇编

中国银行 规章制度汇编

企业关于工伤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工伤保障制度,加强职工健康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及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从事工作任务或者执行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期间发生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损害,视为工伤。

第四条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事故受伤,且受伤后及时就医且经医院诊断为工伤,也应当视为工伤。

第三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五条本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第六条员工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康复治疗、工伤护理和康复费用等工伤医疗保障。

第七条受害员工发生工伤期间因伤病需要休息的,享受工伤期间基本工资待遇,直至康复或者评定伤残。

第八条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按照职工工伤职业能力鉴定结果确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予以赔偿。

第九条夫妻双方或者父母子女双方在本企业同时工作且均发生工伤的,其中一个因另一方所致的工伤造成的后果,也应当视为工伤。

第四章工伤保险的申报与认定第十条员工在发生工伤后需立即向所在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进行报告,并在24小时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第十一条医护人员应当认真诊治,对伤情及时向企业进行报告,并开具病例及工伤鉴定书。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及时将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报送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并按要求提交工伤鉴定书。

第五章工伤保险的赔偿与补助第十三条工伤鉴定委员会对员工的工伤进行鉴定,确保工伤事件的真实性。

第十四条对于工伤鉴定为劳动能力丧失的,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发放伤残津贴。

第十五条对于工伤导致的丧失收入,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丧失工资的赔付。

第六章工伤保险的管理与评估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事故事件的登记和报告制度,并组织对工伤事件及时核查评估。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对工伤事故进行定期整理和分析,并进行合理的应对和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对员工的工作环境进行评估,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中国民生银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中国民生银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中国民生银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我行合规性建设目标,规范我行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查和管理流程,建立和完善适合我行的规章制度体系,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所称规章制度是指总行或总行授权分行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赋予行长的职权范围内,结合本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下发的用以规范全行各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各项制度以外的各类规定、办法、细则、操作流程等。

内部具体工作要求、对具体事项的布告、公告以及通知,原则上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我行的各类规章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二)严密性原则。

规章制度在内容上要周密、严谨,做到概念清晰、要求明确、内容完整和程序规范。

(三)协调性原则。

本行的各类规章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冲突和遗漏。

(四)稳定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

(五)完备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在结构和内容上要完整、明确。

(六)操作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反映现实、讲求实际、解决问题为目的,确保可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层级第四条根据本行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效力,规章制度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两个层级。

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对全行业务管理具有基本的原则性规范作用的制度。

具体规章是指对某一业务管理具有具体的操作性规范作用的制度。

第五条规章制度在名称的界定上,一般按以下标准掌握:(一)规定:用于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或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而提出的有关要求或办法的规范性文件。

(二)办法:是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手续、程序和措施加以条理化和规范化,重点突出某一方面工作的内容、方法,针对性更强,内容更加明确。

(三)制度:是指一定范围内为加强管理,共同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银行最新规章制度汇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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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最新规章制度汇编下载第一章总则1.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本行员工,包括总行及各分支机构。

1.2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行董事会所有。

1.3本规章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即总则、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

第二章业务规范2.1本行员工在从事业务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的相关制度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2.2本行员工在接待客户时,应礼貌待人,尊重客户,不得泄露客户隐私信息。

2.3本行员工在处理银行业务时,要保持冷静和沉着,确保业务操作准确无误。

第三章风险管理3.1本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各项业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风险可控。

3.2本行员工在从事风险管理相关工作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保持风险识别和处理的主动性。

3.3本行应急预案部门要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内部监督4.1本行内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各项业务活动,确保合规经营。

4.2本行员工在接受内部监督部门检查时,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工作。

4.3本行内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员工守法诚信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第五章外部合作5.1本行在与外部合作机构合作时,应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并明确责任和义务。

5.2本行员工在与外部合作机构进行业务往来时,应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和资质,确保合法合规。

5.3本行外部合作部门要做好合作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第六章处罚制度6.1本行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6.2本行员工在接受处罚时,可以提出申诉,但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6.3本行对严重违规的员工将进行严厉处理,包括解聘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7.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2本规章制度如有需要修改,必须经过董事会讨论和决定,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7.3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行所有。

7.4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归本行董事会所有。

银行最新规章制度汇编到此结束。

最全面的银行管理制度汇编

最全面的银行管理制度汇编

最全面的银行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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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管理制度是银行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总称,旨在规范银行
业务运作,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与稳定。

本文将介绍最全面的银行
管理制度汇编,涵盖以下主题:
1. 组织管理制度
银行组织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了银行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人员管理和内部沟通等方面的规定。

2. 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制度是银行业务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信贷
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3. 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到银行的资金池管理、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现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 政策合规制度
政策合规制度涉及到银行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引下进行运作的规定,包括反洗钱制度、反恐怖融资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5.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主要关注银行在信息化时代进行业务运作和数据保护的规定,包括信息系统管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6. 其他相关制度
除以上主题外,还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诚信管理制度等其他与银行业务运作相关的制度汇编。

以上是最全面的银行管理制度汇编的概述,详细的规定内容请参阅相应的具体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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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内部管理制度

某银行内部管理制度

某银行内部管理制度银行是一种金融机构,负责接受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

为了确保银行的正常运营和风险控制,银行需要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决策程序、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

在组织结构方面,银行应该明确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确定每个层级的职责和权限。

职责分工方面,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及其之间的协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决策程序方面,银行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

招聘方面,应根据岗位要求进行招聘,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培训方面,应根据员工的需要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岗位技能。

晋升方面,应根据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确定晋升标准,并进行晋升。

福利待遇方面,应给予员工合理的薪资待遇和福利,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在风险管理方面,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

信贷风险方面,银行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风险控制,制定贷款审核和风险评估程序。

市场风险方面,银行应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和投资组合特点进行风险管理,制定市场交易限额和投资组合分散度等控制措施。

操作风险方面,银行应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内部人员的错误行为或不当操作带来的风险。

此外,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还应包括业务流程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内容。

业务流程管理方面,银行应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周期,确保业务顺畅进行。

信息安全管理方面,银行应制定信息安全政策和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对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内部审计方面,银行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银行内部的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XXX银行管理制度汇编8 其他管理制度

XXX银行管理制度汇编8 其他管理制度

其他管理制度其他管理制度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督查、督办制度 (665)XXX银行车辆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668)XXX银行车辆使用管理细则(试行) (669)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671)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674)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闻采访管理规定 (677)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678)XXX银行工会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682)XXX银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684)XXX银行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688)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督查、督办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督查督办工作的管理,提高全行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确保总行领导的各项决策指示在全行得到坚决贯彻执行,结合我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的督查督办工作是指:根据总行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对需要督促落实的事项,由督办职能部门立项,交机关有关部室限期办理,并对办理过程、办理质量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全行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进行,坚持服务党委决策、全程跟踪督办;坚持规范操作、讲求质量效率;坚持严肃认真、切实问责到人;坚持督办必要结果、确保工作落实。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由督办职能部门负责立项督促,承办、协办单位(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做到有序衔接、按责落实。

第五条行长办公室是全行督查督办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实施。

第二章督办范围第六条以下工作列入督查督办范围:(一)上级业务监管单位来文要求办理或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重要工作事项,以及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二)市委、市政府、市金融办、市信访局交办、转办要结果的事项;(三)总行党委会、行务会、行长办公会以及年初、年中工作会议议定或列入全行工作计划的事项;(四)行领导在各类公文上批示或口头交办,有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的事项;(五)各分行、各支行及总行各部门报送请示中有必要进行督办的事项;(六)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项;(七)重要信访事项;(八)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银行内部规章制度汇编

银行内部规章制度汇编

银行内部规章制度汇编引言银行是金融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银行内部运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稳定性,银行必须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档是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汇编,旨在详细说明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便员工和管理层了解和遵循。

目录1.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制度2.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3.贷款审批和风险评估制度4.客户信息管理和保护制度5.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6.内部培训和业务准则制度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制度1.1 高层管理层银行的高层管理层负责制定和制定执行战略目标和政策,确保银行的整体运营和发展方向。

1.2 分支机构管理层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管理层负责具体分支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运营活动、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等。

1.3 内部部门银行的内部部门包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监察等,各部门负责相应的职能和任务。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2.1 内部控制制度银行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的各项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

2.2 风险管理制度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范、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制度。

贷款审批和风险评估制度3.1 贷款审批制度银行的贷款审批制度应明确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审批条件,确保贷款的审批程序规范和合法。

3.2 风险评估制度银行需要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对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并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客户信息管理和保护制度4.1 客户信息管理制度银行必须建立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客户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保护客户信息的私密性和安全性。

4.2 客户信息保护制度银行需要制定客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滥用,采取措施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5.1 反洗钱制度银行需要建立反洗钱制度,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和报告可疑交易的义务。

5.2 反恐怖融资制度银行要制定反恐怖融资制度,识别、阻止和报告与恐怖融资相关的交易,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恐怖活动。

银行内控约谈制度汇编范本

银行内控约谈制度汇编范本

银行内控约谈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控约谈,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约请银行负责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督促银行加强内部控制。

第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控约谈制度,明确内控约谈的程序、内容、方式和要求。

第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内控约谈,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内控约谈,不影响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的其它监管措施。

二、内控约谈的对象和主体第六条内控约谈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一)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负责内部控制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三)其他相关人员。

第七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内控约谈的主体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三、内控约谈的内容第八条内控约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和监督情况;(二)内部控制缺陷的发现、报告和整改情况;(三)内部控制评价的开展和结果;(四)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四、内控约谈的程序第九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发现银行内部控制存在问题时,及时约请银行负责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谈话。

第十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内控约谈,应当制作约谈通知书,明确约谈的时间、地点、对象、内容和要求。

第十一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内控约谈,可以采取单独约谈或者集体约谈的方式。

第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内控约谈,应当制作约谈记录,并由约谈对象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内控约谈情况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内控约谈的记录、资料等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内控约谈的要求第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内控约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银行业务特点和银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第十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内控约谈,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干预银行的内部管理。

银行 管理制度汇编

银行 管理制度汇编

银行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务的运作,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客户利益,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担保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

其他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适用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银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条例》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促进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推动内部监督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有机结合,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监督格局。

第五条银行业务的开展应当遵循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透明相关信息,保障客户知情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第七条银行应当制定适应市场变化的响应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和化解,及时调整运营策略,有效应对市场风险。

第八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故障处理能力,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第九条银行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培训,建立健全的诚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条银行应当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内外部合规检查工作,及时改正违规行为,规范经营行为。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业务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做好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推进公司治理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完善内部审查制度,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内部审查的效率。

第十五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加强对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处置。

银行现金管理制度汇编

银行现金管理制度汇编
银行现金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
一、现金区管理办法 二、现金收付、兑换操作 三、尾箱管理 四、现金清分管理 五、查库制度 六、长短款处理
一、现金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现金区概念: 指各营业网点现金存放区、进行现金交易的封闭柜台
内区域及分行金库中心的现金操作区.
第二条 现金区域管理基本要求:
➢ 只能存放与业务有关的钞箱、机具、文件、业务凭证、登记 簿以及与业务相关的办公用品,私人物品一律不能带入.
六、长短款处理
➢ 属于客户的现金长款,应及时给付客户,属于客户的现金短款,应及时 向客户追回;
➢ 属于自助设备故障导致的现金短款,应按照有关协议约定由自助设备 厂商负责损失金额的赔偿;
➢ 属于经办人员监守自盗、贪污盗窃等违法行为导致的现金短款,应要 求责任人员全额偿还.
严禁长款隐匿,短款自补不报,或以长补短. 对于当日无法处理的现金出纳差错应予以挂账处理,挂账事项应定期核 对、及时清理.其中属于经办人员严重操作失误导致的现金短款,在挂账 之后仍无法追回的,应要求责任人员全额偿还.
第四条 柜员现金尾箱限额管理
• 原则上普通现金柜员之间不得进行现金移交,确因紧急业务 办理需要进行现金移交时,需经会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双方 当场核对现金无误并在会计经理监交下办理.节假日期间确 因交接等原因需要办理现金移交的,应在取得会计经理录音 授权后,由会计经理指定第三人进行监交.
第五条 网点钞箱交接
➢ 存款业务:待客户签字确认后,全部业务办理完毕,才能将现金放入尾箱. ➢ 付款业务:待客户签字确认后,当客户面清点现金无误后,将回单与现金
一并递交客户. ➢ 现金付款时,大额成捆现金如客户不需清点,需提示客户:现金离开柜台
后,如有差错不负责任.

银行管理各项制度汇编范本

银行管理各项制度汇编范本

银行管理各项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管理,规范银行经营行为,保障银行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我国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银行管理应遵循依法经营、风险控制、合规先行、服务实体经济的经营原则。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银行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力,形成科学决策、有效监督和良好执行的机制。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银行的战略规划、决策重大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等;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

三、风险管理第六条银行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个方面的风险管理。

第七条银行应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工作。

第八条银行应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内部审计,确保风险可控。

四、内部控制第九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银行应设立内部控制管理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规划、组织、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第十一条银行应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五、资本管理第十二条银行应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健全资本管理体系,确保资本充足率达标。

第十三条银行应制定资本补充计划,通过利润留存、发行资本工具等方式,确保资本的稳定和充足。

六、合规管理第十四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十五条银行应设立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合规政策的制定、合规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合规培训等工作。

七、信息披露第十六条银行应按照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财务报告、业务报告等信息。

第十七条银行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时间和责任人。

银行制度汇编

银行制度汇编

银行制度汇编篇一:某银行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内部管理制度目录综合管理类(7 个)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农村合作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农村合作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共农村合作银行委员会工作制度农村合作银行行长经营班子工作规程农村合作银行贷款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信贷管理类(14 个)农村合作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大额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贷款操作规程农村合作银行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客户(内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农村合作银行授信管理实施细则农村合作银行与内部人及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现金管理制度农村合作银行资金调剂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票据贴现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施细则个人业务类(6 个)农村合作银行中间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农村合作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验资资金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存款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内部职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风险管理类(4 个)农村合作银行风险管理制度56 农村合作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农村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农村合作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会计财务类(20 个)农村合作银行财务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80 农村合作银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代签银行汇票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代签银行汇票会计核算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代签工行汇票操作说明农村合作银行股金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储蓄通存通兑业务及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联行往来业务编押机管理和使用规定农村合作银行电子联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电子联行业务会计核算手续农村合作银行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柜员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会计检查辅导员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综合业务信息系统账务组管理规范农村合作银行会计检查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辅导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农村合作银行财务费用管理办法(暂行)内部审计类(4 个)农村合作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55 农村合作银行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审计处罚暂行规定农村合作银行要害岗位人员离岗审计暂行办法安全保卫类(7 个)农村合作银行中心库安全管理办法180 农村合作银行运钞车管理规定农村合作银行安全保卫制度农村合作银行安全保卫及案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农村合作银行营业、守库、押运期间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农村合作银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科技信息类(4 个)农村合作银行发电机使用管理规定210 农村合作银行离行式自动柜员机加钞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规定农村合作银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员工管理类(12 个)市农村合作银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243 农村合作银行员工招聘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关于强制休假的实施意见农村合作银行重要岗位轮岗试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员工薪酬绩效挂钩试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员工末位淘汰制度农村合作银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农村合作银行退休(养)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农村合作银行员工聘任聘用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保证股东代表大会议事程序规范化、决策民主化,保证股东代表大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到位,根据《农村合作银行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银行办公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银行办公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银行办公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基本规定1. 办公室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反银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着装整洁、恰当,不得穿戴夸张、庸俗或不符合行业规范的服饰。

3.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语言文明,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或歧视性语言,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4. 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

且必须严格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5. 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银行规定使用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严禁私自借用或私自带离开办公室。

6.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护银行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严禁泄露银行的核心业务信息和客户敏感信息。

二、工作责任1. 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银行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或擅自延误工作。

2.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定期清理办公桌面和办公用品,保持工作区域的良好形象。

3. 办公室人员必须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4. 办公室人员必须妥善处理来访客户和电话来访,礼貌、热情地接待客户,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5. 办公室人员必须积极参加银行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纪律规范1. 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工作时间安排,不得私自离岗或无故请假。

2. 办公室人员必须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如上网聊天、参与网络游戏等。

3. 办公室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擅自插话、干扰会议,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

4.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地点的安全和保密,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办公区域,不得擅自调整工作设备。

5. 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银行和客户的信息,不得私自处理和操作客户的账户。

四、奖惩措施1. 对于优秀表现的办公室人员,银行将予以嘉奖和奖励,如提升职位、薪资调整、年度奖金等。

银行制度汇编

银行制度汇编

银行制度汇编
银行制度汇编包括以下内容:
1. 业务范围和许可条件:银行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金融业务,开展的业务应符合监管机构的许可条件。

2. 资本充足率要求:银行应维持一定的资本充足率,确保能够承担业务风险并保护存款人和借款人的利益。

3. 存款准备金要求:银行应按照规定比例将部分存款作为准备金存放于央行,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4. 贷款审批程序:银行对拟进行贷款的企业或个人应进行审查评估,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5. 存款保险制度:银行应加入存款保险机构,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即使银行发生破产,存款人的存款也能得到保障。

6. 金融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金融稳定和自身的健康发展。

7. 客户隐私保护:银行应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相关信息。

8. 金融产品信息披露要求:银行应向客户提供准确、完整、及时的金融产品信息,确保客户做出知情决策。

9. 反洗钱制度:银行应建立反洗钱制度,监测和报告可疑交易,防止洗钱活动的发生。

10. 内部控制要求: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
务的合规性和风险的控制。

11. 监管要求和罚则:银行应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并遵守相
应的监管规定,违反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银行内部部门管理制度汇编

银行内部部门管理制度汇编

银行内部部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内部部门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银行各项业务稳健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部各个部门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信息技术管理、业务管理等。

第三条银行各个部门在实施本制度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总行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合法合规、稳健高效。

第四条银行各个部门负责人对本制度负有严格的执行和监督责任,确保本部门的管理工作符合本制度的要求并取得预期成效。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银行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确保银行的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达到最佳状态。

第六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银行的战略发展需求,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规划,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储备。

第七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招聘流程和方法,确保招聘的员工符合银行的要求,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工作素质。

第八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各类技能培训、业务培训和管理培训,确保员工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第九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员工的业绩和表现,制定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员工的薪酬福利与绩效挂钩。

第十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培训需求,建立健全的职业发展通道和晋升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三章财务管理部门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银行的资金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确保银行的财务健康稳定。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银行的资金运作,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做好银行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地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安排银行各项支出和投资,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控制成本。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对银行的成本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成本的构成和来源,提出成本降低的方案和措施。

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制度范本明确了账户管理的基本规则。

公司需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及专用存款账户等,每个账户的开设都应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

同时,对于账户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双人审批制度,确保每笔交易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进一步,资金调度方面,制度中规定了严格的流程和权限设置。

所有资金调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的业务需求,并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大额资金调动应通过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财务决策委员会审议。

紧急情况下的资金调拨也应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快速响应机制。

在收款管理方面,制度要求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包括信用管理、账期控制以及回款跟踪。

确保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和降低坏账风险。

同时,对于客户支付的款项,应及时确认并录入相应账户,保证账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支出管理也是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的票据支持,并按照预算进行控制。

非计划性支出应经过特别审批程序。

另外,制度还强调了对供应商支付条件的审查,以及对合同条款的严格把控,确保支付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风险管理环节,该制度范本提出了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潜在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策略。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并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风险事件能够迅速反应并最小化损失。

为了保证制度的执行力,该范本还包含了监督与审计的相关条款。

明确指出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银行账户及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制度要求,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银行年假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银行年假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员工年假管理,保障员工休息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正式员工。

二、年假类型及天数
第三条年假分为以下类型:
1. 带薪年假:根据员工在本行的连续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天数的带薪年假。

2. 调整年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调整年假时间。

3. 事假: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享受的事假。

第四条带薪年假天数规定如下:
1.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带薪年假;
2.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带薪年假;
3. 工作满20年以上的,享受15天带薪年假。

三、年假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假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六条年假审批程序如下:
1. 员工提交年假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审核;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4. 年假批准后,员工将年假安排通知相关部门。

四、年假休假期限
第七条带薪年假应在批准后的12个月内休完,未休完的年假将自动作废。

第八条调整年假应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由员工与部门负责人协商确定。

五、年假工资计算
第九条带薪年假工资按照员工月工资的300%计算。

第十条事假工资按照员工月工资的80%计算。

六、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银行合规 规章制度汇编

银行合规 规章制度汇编

银行合规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的行为,遵循法律法规,保护客户利益,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银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理财、投资等。

第三条银行应当坚守合规原则,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合规机制,明确合规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

第五条银行应当加强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确保员工合规操作。

第六条银行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合规工作,不断提高合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七条银行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报告风险事件,确保信息透明。

第二章银行合规制度第八条银行应当建立完整的风险防范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规范风险管理流程。

第九条银行应当落实反洗钱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评估机制,防范洗钱风险。

第十条银行应当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内部审批程序,防止内部作弊行为。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制定投资标准,控制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保护,防范信息泄露。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遵循商业道德,不得从事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回应客户投诉,保护客户权益。

第十五条银行应当加强对外部合作机构的监督,确保外部合作安全可靠。

第三章银行合规监督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内部合规监督机制,明确内部监督职责,加强内部风险控制。

第十七条银行应当定期进行合规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合规问题,确保风险可控。

第十八条银行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工作,确保合规运营。

第十九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应对风险事件,确保金融安全。

第四章银行合规责任第二十条银行董事会应当对合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一条银行高管应当负最终的合规责任,确保银行的合规运营。

第二十二条银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的合规工作负责,确保业务合规。

银行行员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银行行员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行员队伍建设,规范行员行为,提高银行服务水平,确保银行经营管理的安全、合规、高效,特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银行全体行员,包括但不限于柜员、客户经理、风险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汇编的制定和实施,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监管政策和银行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四条行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维护银行形象。

第五条行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第六条行员在工作中应积极主动,勤奋敬业,提高业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行员应保守银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条行员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

第三章业务操作规范第九条行员应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业务。

第十条行员在办理业务时,应认真审查客户资料,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十一条行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授权制度,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二条行员应加强风险管理,对高风险业务进行严格审查,防范金融风险。

第四章客户服务规范第十三条行员应热情接待客户,主动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

第十四条行员应遵守服务承诺,按时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

第十五条行员应主动了解客户反馈,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六条行员应维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七条银行应定期对行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行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行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九条行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奖惩与纪律第二十条银行对表现突出的行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二)泄露客户信息,损害银行利益的;(三)工作失职,造成银行经济损失的;(四)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银行形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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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目录综合管理类(7 个)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农村合作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农村合作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共农村合作银行委员会工作制度农村合作银行行长经营班子工作规程农村合作银行贷款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信贷管理类(14 个)农村合作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大额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贷款操作规程农村合作银行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客户(内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农村合作银行授信管理实施细则农村合作银行与内部人及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现金管理制度农村合作银行资金调剂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票据贴现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施细则个人业务类(6 个)农村合作银行中间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农村合作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验资资金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存款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内部职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风险管理类(4 个)农村合作银行风险管理制度56 农村合作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农村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农村合作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会计财务类(20 个)农村合作银行财务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80 农村合作银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代签银行汇票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代签银行汇票会计核算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代签工行汇票操作说明农村合作银行股金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储蓄通存通兑业务及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联行往来业务编押机管理和使用规定农村合作银行电子联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电子联行业务会计核算手续农村合作银行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柜员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会计检查辅导员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综合业务信息系统账务组管理规范农村合作银行会计检查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辅导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农村合作银行财务费用管理办法(暂行)内部审计类(4 个)农村合作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55 农村合作银行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审计处罚暂行规定农村合作银行要害岗位人员离岗审计暂行办法安全保卫类(7 个)农村合作银行中心库安全管理办法180 农村合作银行运钞车管理规定农村合作银行安全保卫制度农村合作银行安全保卫及案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农村合作银行营业、守库、押运期间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农村合作银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科技信息类(4 个)农村合作银行发电机使用管理规定210 农村合作银行离行式自动柜员机加钞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规定农村合作银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员工管理类(12 个)市农村合作银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243 农村合作银行员工招聘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关于强制休假的实施意见农村合作银行重要岗位轮岗试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员工薪酬绩效挂钩试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员工末位淘汰制度农村合作银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农村合作银行退休(养)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农村合作银行员工聘任聘用暂行办法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保证股东代表大会议事程序规范化、决策民主化,保证股东代表大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到位,根据《农村合作银行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股东代表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行使职权,股东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对本行所有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股东代表大会分为股东代表大会年会和临时股东代表大会。

股东代表大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

股东代表大会必须有50以上的股东代表出席时方可召开。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本行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时;二本行未弥补的亏损达到本行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经半数以上股东代表请求时或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提议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五条股东代表大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六条股东代表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代表大会,代理人应当向本行提交股东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代表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代表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下列内容:一代理人姓名;二是否有表决权;三分别对列入股东代表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四对可能纳入股东代表大会议程的每一事项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代表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七条股东代表大会于会议召开30 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大会的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代表有权出席股东代表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四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代表大会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临时股东代表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八条股东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一审议通过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二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三选举(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五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六对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七对本行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八制定和修改本行章程;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股东代表大会年会还应当将下列事项列入审议范围:一通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二报告董事会对董事、独立董事的评价结果;三报告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结果。

第十条会议程序一提交大会工作报告或议案;二出席会议代表讨论或发表意见;三对所提议案进行表决;四形成会议决议;五董事签名。

第十一条股东代表大会一般采取不记名方式进行举手或投票表决,对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议应实行记名投票表决,本行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应实行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第十二条股东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含代理人)所持投票权的半数通过。

股东代表大会对增加或减少本行注册资本金、修改本行章程、本行的合并、分立及解散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含代理人)所持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代表不应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关联股东代表可以自行回避,也可以由任何其他参加股东代表大会代表提出回避请求。

第十四条股东代表有权向本行股东代表大会提出提案,股东代表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本行经营范围和股东代表大会职责范围;二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十五条股东代表大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一出席股东代表大会的股东代表人数;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六股东代表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七其他章程规定应记载的内容。

股东代表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本行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永久保存。

第十六条股东代表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一股东代表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本行章程;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三验证年度股东代表大会提出新议案的股东的资格;四股东代表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五应本行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行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股东代表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应在会议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以下资料作为股东代表大会档案管理:一股东名册;二股东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三股东代表授权委托书;四律师意见书;五本行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六股东代表大会有关决议;七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代表大会保管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本议事规则由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议事规则经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规范化、决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村合作银行章程》、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到位,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独立董事提议时四监事会提议时五行长提议时。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下发与会议议题相关文件文本。

临时董事会议召开 3 日前以电话、传真或其它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出席会议的受托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第七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对不履行职责或不能履行职责的董事,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董事会应通知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非董事行长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代表大会,并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三决定本行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入股及投资方案;四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五制订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六决定本行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分支机构设置;七制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八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根据行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信贷、财务和审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九批准聘任或解聘支行行长;十审议批准本行重大贷款、重大投资、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财务事项、重大资产处置方案等;(十一)拟订本行分立、合并、解散的方案;(十二)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十四)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或股东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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