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辰网-《民用航空法》最新修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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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民用航空器国籍
第三章民用航空器权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和抵押权
第三节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第四节民用航空器租赁
第四章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五章航空人员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机组
第六章民用机场
第七章空中航行
第一节空域管理
第二节飞行管理
第三节飞行保障
第四节飞行必备文件
第八章公共航空运输企业
第九章公共航空运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运输凭证
第三节承运人的责任
第四节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第十章通用航空
第十一章民用航空安全保卫
第十二十一章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
第十三十二章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十三章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
第十五十四章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十六十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十六章附则
说明:修订条文一栏中黑体为新增条款,删除线表示删除的条款,整栏空白表示现行条文未修改。

民航法律法规(二)2024

民航法律法规(二)2024

民航法律法规(二)引言概述:民航法律法规是指对民航运输进行规范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这些法律和法规旨在保障航空运输的安全性、便捷性和公平竞争性,保护旅客权益,维护行业秩序。

本文将重点介绍民航法律法规的第二部分内容,包括航空运输管理、航空器运行和维护、航空运输市场竞争、民用机场和空中交通管理等方面。

正文:一、航空运输管理1.航空公司经营许可规定2.航空器适航管理3.航空公司运输合同规定4.航空公司安保措施要求5.航空公司售后服务规范二、航空器运行和维护1.飞行员许可和训练要求2.航空器适航规定3.航空器维护规范4.航空器气象条件要求5.航空器航行规则和操作规程三、航空运输市场竞争1.航空公司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2.航空公司价格管理规范3.航空公司联盟和合作规定4.航空公司违规行为处理办法5.航空市场监管及反垄断规定四、民用机场1.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管理要求2.民用机场起降管理规范3.民用机场卫生环境管理4.民用机场安全监管5.民用机场运力分配和优化五、空中交通管理1.空中交通管制规范2.空中交通通信导航设备规定3.空中交通事故调查和处理4.空中交通管理的法律责任5.空中交通管理的技术标准和流程规范总结:民航法律法规(二)涵盖了航空运输管理、航空器运行和维护、航空运输市场竞争、民用机场和空中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这些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高效和公平,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旅客的权益。

各相关部门和航空公司应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升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4.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民用航空器国籍第三章民用航空器权利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和抵押权第三节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第四节民用航空器租赁第四章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第五章航空人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机组第六章民用机场第七章空中航行第一节空域管理第二节飞行管理第三节飞行保障第四节飞行必备文件第八章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第九章公共航空运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运输凭证第三节承运人的责任第四节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第十章通用航空第十一章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第十二章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第十三章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第十四章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第十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民用航空法名词解释

民用航空法名词解释

民用航空法名词解释民用航空法是一部专门针对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航空公司的认可和监督,飞行员、机务技术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的训练、任务和认可,飞行区域和飞行规则,飞行和机上安全,机场管理,航空活动程序,航空保险,航空信息技术,以及其他有关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等等。

第二节:民用航空法的重要性民用航空法被视为现代航空中至关重要的法律,因为它是保护并保障航空管理机构、民间航空服务及其用户的重要法律依据。

它的核心是实施严格的权责、安全和管理规定,以便航空服务得以安全、有效和合理地运行。

此外,民用航空法还明确了航空管理机构和民间航空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关系和责任,以及它们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民用航空法的名词解释1.空公司:指专门从事航空服务的民用实体,可以是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法律形式的公司。

2.行员:指拥有有效的机组驾驶资格证书的人员,负责操纵飞机并安全地把飞机驾驶到和从目的地。

3.务技术人员:指负责飞机的安全检查、维护和维修的人员,他们应该熟悉飞机的性能和系统,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充分照顾飞机和乘客的安全。

4.中交通管制员:指负责管理和控制空中航班运行的人员,他们必须具有掌握飞行规则的知识,保障飞行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5.行区域:指定义地段内的飞行空域,其最低空域高度和飞行行为规定有关部门规定,以确保航空安全。

6.行规则:指航空公司和机组驾驶人员在执行多项任务时,必须遵守的法规、规章及其他文件,旨在保护公众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7.场管理:指对机场设施、仪器、设备、人员和行为的检查、管理和审核,以确保航空安全。

8.空活动程序:指航空公司、机组驾驶员和机务技术人员必须遵循的程序,包括认可、登记、检查、操作和安全等。

9.空保险:指旨在保护航空公司、乘客和飞机的保险,其中包括责任保险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

10.空信息技术:指通过航空电台、雷达等技术,确保航空器安全运行的技术。

9.3 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

9.3  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 的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 伤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 伤害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费 、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残废者生活补助 费等费用; 费等费用; 造成死亡 死亡的 并应当支付丧葬费、 造成 死亡 的 , 并应当支付丧葬费 、 死者生 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民法通则》 规定, 损坏国家的、 《 民法通则 》 规定 , 损坏国家的 、 集体的财产或者 他人财产的, 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他人财产的 , 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 受害人 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赔偿损失。 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赔偿损失。
2004年中国东方航空CRJ200包头失事 2004年中国东方航空CRJ200包头失事 年中国东方航空CRJ200
地面2人遇难: 地面2人遇难: 2004“11 21”东航包头空难性质 11. 东航包头空难性质: 2004 11.21 东航包头空难性质 : 是对地面第三人造 成的伤害; 成的伤害; 东航承担责任的性质:侵权的民事责任; 东航承担责任的性质:侵权的民事责任; 适用法律:侵权行为地法律; 适用法律:侵权行为地法律; 赔偿金额的确定: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赔偿金额的确定: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2004年中国东方航空 年中国东方航空CRJ200包头失事 包头失事 年中国东方航空
遇难的6名机组人员: 遇难的6名机组人员:
劳动法:社会保险(养老、疾病、 劳动法:社会保险(养老、疾病、 失业、工伤、生育) 失业、工伤、生育) 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
2004年中国东方航空CRJ200包头失事 2004年中国东方航空CRJ200包头失事 年中国东方航空CRJ200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
法〉的决定》解读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1.09.29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解读为保障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我们于近日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本次修订一是调整完善了民航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以及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

二是完善了民航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形式及受托组织的条件要求。

三是完善了回避、简易程序、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场执行等行政处罚实施程序的相关内容。

四是完善了证据种类。

五是删除了附件所列的各种行政处罚文书样式,民航局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执法需要,对其调整后以其他形式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航空法》:安全畅行天空的法律守望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航空法》:安全畅行天空的法律守望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航空法:安全畅行天空的法律守望者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航空旅行的需求不断增加,民航事业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为了保障公民航空的安全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航空法》,它成为了安全畅行天空的法律守望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航空法》于1995年颁布实施,对我国公民航空事业的规范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律从各个方面确保了天空的安全,包括航空器的注册、运营、乘客权益保护以及应急救援等方面,从而构建了一个完善的公民航空法律体系。

首先,该法律要求所有航空器必须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注册和合规操作。

这意味着每一架飞机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检验,在技术参数、运行标准、安全设备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通过这个前置步骤,可以保证飞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从而减少飞行过程中的意外事件。

其次,该法律规定了公民航空运输企业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航空公司不仅要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输服务,还应确保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这就要求航空公司提供充足的保险保障,确保乘客在遭受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同时,航空公司还需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给乘客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

此外,该法律还明确了对公民航空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机制。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相关部门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救助伤员并展开调查。

同时,法律要求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追究,以确保事故的再次发生。

通过加强航空事故的预防和处置,提高了整个行业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航空法》不仅仅是一部普通的法律文书,更是维护航空安全、保护乘客权益的重要法规。

它的实施对于推动公民航空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公民航空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这些成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航空法》的制定和持续实施密不可分。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技术的不断创新,航空安全也面临新的挑战。

航空行业民用航空法

航空行业民用航空法

航空行业民用航空法在现代社会,航空运输已经成为人们出行和货物运输的重要方式之一。

随着航空业的迅速发展,民用航空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民用航空法是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体系,它涵盖了从航空器的设计、制造、运营到旅客和货物运输等各个方面,旨在保障航空活动的安全、有序和公平。

民用航空法首先关注的是航空安全。

这是航空业的生命线,也是法律保障的首要目标。

为了确保飞行安全,法律对航空器的适航性、飞行员和其他机组人员的资质、机场的设施和运行标准等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例如,航空器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维护,以确保其在飞行过程中不会出现故障。

飞行员则需要经过长时间的专业训练,并取得相应的执照,才能驾驶飞机。

同时,机场的跑道、导航设备、气象监测系统等也必须符合特定的标准,以提供安全的起降环境。

在旅客运输方面,民用航空法赋予了旅客一系列的权利和保障。

当旅客购买机票时,就与航空公司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

航空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将旅客安全、准时地送达目的地。

如果航班出现延误、取消或其他不正常情况,航空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旅客提供相应的服务和补偿。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航空公司对旅客行李的责任,如果旅客的行李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损坏或延误,航空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也是民用航空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于航空货物运输,法律明确了托运人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托运人必须如实申报货物的性质、价值等信息,而承运人则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在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发生损失或损坏,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责任的归属和赔偿的金额。

民用航空法还涉及到航空运输的市场秩序和竞争规则。

为了促进航空业的健康发展,法律对航空公司的经营许可、航线分配、票价制定等进行了规范。

一方面,要保证航空公司有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创新和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民用航空法在国际航空运输领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航法律法规》项目一民航法概述

《民航法律法规》项目一民航法概述

《民航法律法规》项目一民航法概述一、民航法的定义和内容民航法,又称民用航空法,是指监管和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由宪法、民航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构成。

民航法概述即对民航法作以基本的介绍和说明,包括其起源、发展历程、主要内容等。

二、民航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民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最早的航空活动。

随着航空技术的迅猛发展,对民用航空活动进行规范监管的需求也日益迫切。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民航法律法规。

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起源较早,早期主要由各种杂乱的规章制度组成。

1950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对航空活动进行国家管理,并于1956年发布了第一部综合性的民用航空管理法规《民用航空管理规定》。

此后,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航空法律法规,并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最终形成了现行的《民航法律法规》体系。

三、民航法的主要内容1.航空管理体制:民航法律法规规定了我国民用航空的管理体制。

其中包括国务院对民航的组织和管理,以及民航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等。

2.航空经营许可:民航法律法规明确了航空经营的许可制度。

任何从事民航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才能获得经营资格。

4.航空空域管理:民航法律法规对航空空域进行了管理,确保航空空域的合理利用和安全运行。

5.航空员资质管理:民航法律法规对航空员的资质和执照进行了规定,确保航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符合要求。

6.航空运输规则:民航法律法规规定了航空运输的规则和标准,包括乘客权益保护、货物运输合同、航空保险等。

7.民航人事管理:民航法律法规对民航人事的招聘、培训、考核等进行了管理,确保民航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民航法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和意义目前,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已经逐渐完善和发展。

随着我国航空业的快速发展和航空活动的不断增加,民航法律法规对于保障航空安全、维护乘客权益、促进航空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我国民航法律法规体系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民航法律及法规2023简版

民航法律及法规2023简版

民航法律及法规民航法律及法规概述民航法律及法规是指为管理民航领域内的活动、确保航空安全、维护乘客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

它们规定了航空公司经营、飞行员训练、空中交通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和规范。

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有助于保障航空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航空行业的发展。

民航法律1.民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立法文件,对民航领域的经营、管理、安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致的规定。

民航法规定了航空公司的管理体制、飞行员和机组人员的资质要求、飞行安全等关键问题。

根据民航法,民航局是民用航空领域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民航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航空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航空安全等。

2.民航安全法保障航空安全是民用航空管理的首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安全法》(以下简称民航安全法)是为了预防和打击航空恐怖活动,保障民航安全而制定的。

该法规定了民航安全的基本原则、安全措施、安全监督和处罚等内容。

航空公司在落实安全措施、培训员工、防范不安全行为等方面必须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航空器的正常运行。

民航法规1.运输管理规则《民用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是根据民航法制定的,对民用航空运输经营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包括了航空公司的运输管理要求、机组人员的资质要求、燃油管理、机场管理、航空安全检查等内容。

航空公司必须依法获得运输许可证,遵守运输管理规则,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履行运输合同,保障乘客的权益。

2.机场管理规定《民用航空机场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民用航空机场的运行,确保航空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这些规定涵盖了机场的各个方面,包括机场建设、运行和管理、航空交通管制、客货运输等。

机场必须符合法规要求,获取合格证书,配备必要设施和设备,保障飞机的起降安全和旅客的便利。

3.空域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航空器的飞行安全和空中交通的顺畅进行而制定的。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修订 解读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修订 解读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解读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迎来了修订,这项重要的法律涉及民用航空领域的多个方面,包括飞行安全、航空管理、航空器注册和标记等。

本次修订不仅是为了适应民航市场的发展需求,更是为了促进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针对此次修订进行深度解读,以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其中的重要内容和意义。

一、民用航空法修订背景2019年以来,我国民航市场持续保持快速增长,航空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和国际规则变化,我国对现有的民用航空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更加注重飞行安全、运行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及民用航空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民用航空法修订重点解读1. 飞行安全飞行安全一直是民航领域的重中之重。

根据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飞行安全标准和监管将进一步提高,包括对飞行员的培训要求、飞行器的维护保养和航空器的空中交通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这将有效提升我国民航飞行安全水平,保障乘客和飞行人员的生命安全。

2. 航空管理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还对航空管理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

包括对机场、航空公司、空中交通管制等各个环节都有具体规定,以保障航空运输的顺畅进行。

针对航空市场准入、价格监管等方面也有新的规定,为航空运输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3. 航空器注册和标记航空器的注册和标记是保障航空器航空安全的重要环节。

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的注册管理、标记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每架航空器都能够清晰明确地进行识别,保障其飞行安全。

三、对修订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本次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无疑是我国民用航空事业迈向更加健康发展的里程碑。

飞行安全、航空管理和航空器注册标记等方面的规定,将为我国民航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有助于推动全行业的提质增效。

更加规范的管理和监管也将提高航空公司的运营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让更多民众能够享受到航空出行带来的便利。

总结回顾此次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涉及到民用航空领域的多个方面,对我国民航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宇辰网-《民航法》征求意见稿和无人机的关系解读

宇辰网-《民航法》征求意见稿和无人机的关系解读

宇辰网-《民航法》征求意见稿和无人机的关系解读8月9日,中国民航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航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通用航空作为民航的重要组成部分,征求意见稿有哪些涉及到通航领域呢?又对无人机有什么影响呢?适航审批在征求意见稿中,第三十七条涉及到适航审批,明确了适航指令的法律地位,规定航空器尚未取得适航证书,需要从事试验等飞行的,应当持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特许飞行证书。

宇辰解读:民用无人机的适航认证一直没有落地,目前无人机的想要“上天”只能通过适航认定从而拿到Ⅰ类特许飞行证。

目前,该类特许飞行证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适航审定司负责颁发。

适航审定司主要负责无人机的生产许可、合格审定、产品的注册和管理等。

事实上,早在2009年6月民航局就颁发了《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无人机起飞前需办理Ⅰ类特许飞行证且需要按照现行有效的规章和程序的适用部分对民用无人机进行评审。

2012年1月13日,民航局适航审定司颁发了适航管理文件《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就无人机的适航管理问题作出了初步规定。

此文件明确了单机检查时以《民用航空器及其相关产品适航审定程序》为基础,对符合Ⅰ类特许飞行证的无人机办理相应用途类的特许飞行证。

根据该条款可以判定:当前我国无人机适航管理是对无人机做适航检查而不做适航审定,暂不办理标准适航证,仅对通过适航审定的无人机颁发Ⅰ类特许飞行证。

征求意见稿重申了特许飞行证书的重要性。

Ⅰ类特许飞行证适用范围①为试验航空器新的设计构思、新设备、新安装、新操作技术及新用途而进行的飞行;②为证明符合适航标准而进行的试验飞行,包括证明符合型号合格证书和补充型号合格证书的飞行、证实重要设计更改的飞行、证明符合标准的功能和可靠性要求的飞行;③新飞机的生产试飞;④制造人为交付或出口航空器而进行的调机飞行;⑤制造人为训练机组而进行的飞行;⑥为航空比赛或展示航空器的飞行能力、性能和不寻常特性而进行的飞行,包括飞往和飞离比赛、展览、拍摄场所的飞行;⑦为航空器市场调查和销售而进行的表演飞行;⑧局方同意的其他飞行。

民用航空法讲义

民用航空法讲义

民用航空法讲义民用航空法讲义第一章导论民航总局在1995年年底确定的民航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建立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与国际全面接轨的民航法律体系,各类法规、规章比较齐全,依法行政、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真正实现民航由经验型管理转到科学化管理,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转到主要实施法制管理,辅之以行政管理上来。

我们必须认识到:民用航空业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基础行业,民航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

民用航空业具有公用性和生产服务性,而且整体关联性特别强,国际性特别强,所以对员工的个体和整体的综合素质要求都很高。

对于民航的员工,尤其是民航高、中级管理人员,《航空法》是必修课,而且是其职业生涯的终生必修课。

必须学好航空法及其配套法规,特别要熟悉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法规。

增加法律意识,提高法制素质。

第一节航空法的概念定义:航空法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航空法主要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

航空法是二十世纪初的产物。

1903年12月27日美国人莱特兄弟(Wrighter Brothers)将真正有人驾驶,由动力驱动,重于空气的航空器试飞成功。

1909年4月25日,人类首次驾驶飞机飞越了英吉利海峡。

1914~1918年爆发了一战,航空被广泛用于战争,民用航空因而停顿,但战争刺激了航空技术和航空制造业的发展,为战后各国大力发展民用航空准备了物质条件。

1919年8月25日,首次在伦敦——巴黎间开办国际航空旅客运输。

1919年10月13日,在巴黎签订了《巴黎公约》,并根据公约的规定,建立了常设管理机构——“国际空中航行委员会”。

1919年《巴黎公约》在航空法历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是国际航空法的第一个多边国际公约,确立了领空主权原则,为国际航空的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标志着航空法的正式形成。

中国民航法

中国民航法

中国民航法中国民航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关于民航事务的法律文件。

该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促进中国民航事业的发展,保障飞行安全,维护航空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民航法是中国民航事业的基本法律依据,对于航空公司、机场、航空器等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运营、管理、监管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该法律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航空运输的许可与审批、飞行安全管理、航空器的所有权与登记、航空器的适航审定与监督、航空人员的培训与考核、航空运输的经营与管理、航空服务质量监督等。

根据中国民航法,任何从事商业性航空运输的机构和个人都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这是为了保证航空运输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航空公司在获得许可证后,需要严格遵守民航法规定的各项要求,包括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飞行员的资质要求、航班的准时运行等。

同时,航空公司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乘客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在飞行安全管理方面,中国民航法规定了航空器的适航审定与监督制度。

航空器的适航审定是指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修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认可,确保航空器的安全性能符合国际标准。

航空器的监督是指对航空器的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航空器的运行安全可靠。

此外,民航法还规定了航空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飞行安全培训和监督,提高飞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在航空服务质量监督方面,中国民航法规定了乘客的权益保护措施。

航空公司应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乘客的舒适和安全。

如果航空公司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或者违反民航法的规定,乘客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此外,民航法还规定了航空公司应当向乘客提供合理的退改签政策,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

中国民航法为中国民航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导。

通过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航空运输行为,保障飞行安全和乘客权益,中国民航法为中国民航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同时,中国民航法也为中国航空公司的国际合作和交流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中国民航业的国际化发展。

民航法律及法规简版

民航法律及法规简版

民航法律及法规民航法律及法规前言民航法律及法规是指对民航行业进行管控和规范的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度。

它由国家民航局制定和颁布,在民航领域具有法律效力。

民航法律及法规的存在,旨在保障航空安全,维护民众的权益,促进民航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部分重要的民航法律及法规进行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是我国民用航空领域的基本法律文本。

该法于1995年11月通过,自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七章,包括总则、民用航空器、民航组织和管理、航空人员、航空安全、民用航空器维修、案件的裁判和执行等内容,涵盖了民航行业的方方面面。

该法规定了民用航空的管理机构、航空人员的训练与资质要求、航空器的注册与登记等内容,为保障民航安全和维护行业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

2.《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规则》《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规则》是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的具体操作规程。

该规则由国家民航局制定和颁布,用于指导和规范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工作。

该规则包括民航器适航审定的程序、技术要求、审定机构的职责等内容,是确保民用航空器适航性和空中安全的重要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法》是我国民用航空安全领域的法律基础。

该法于2008年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十章,规定了民航安全的基本原则、民航安全的组织和管理、民航安全的监察和监管、安全保卫、事故和紧急事件等内容,全面细致地规定了民航安全的各个方面。

该法的颁布实施,对提高民航行业的安全水平,保障乘客和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运输条例》是我国航空运输领域的主要法规文件。

该条例于2004年10月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十章六十条,规定了航空运输经营的条件、运输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航空器租赁与销售、航空服务质量控制、国际航空运输等内容,为规范航空运输市场、保障乘客权益提供了依据。

民航法律及法规本月修正2023简版

民航法律及法规本月修正2023简版

民航法律及法规民航法律及法规简介民航法律及法规是指针对民航运输行业所制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文件。

这些法律和法规的目的是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公平和顺畅进行。

民航法律及法规通常涵盖航空公司管理、机场管理、飞行安全等方面内容。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民航法律及法规,包括中国民航局的相关规定以及国际民航组织的国际公约。

国内法律及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法》是中国民航行业的最基本法律,于1995年修订实施。

该法律明确了民用航空运输的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保障了航空的安全和顺畅运行。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管理体系:规定了民航管理机构的职责及权利,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等经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 安全保障:要求航空公司和机场等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3. 竞争秩序:明确了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关系和商业伦理,禁止恶意竞争和不正当行为。

4. 服务质量:要求航空公司提供合理价格和高质量的服务,保障乘客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运输规则》《民用航空运输规则》是对《民航法》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制定于1997年。

这些规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航空公司的运输服务,包括票务管理、航班安排、服务质量等方面。

重要内容如下:1. 航班安排:规定航空公司需事先告知乘客航班计划、延误情况等信息,确保乘客的知情权。

2. 民航人员:对机组人员、地面服务人员等提出资格要求和培训规定,确保专业素质。

3. 机上服务:规定了航空公司应提供的服务标准,包括饮食、座位舒适度、乘务员行为规范等。

4. 退改签规定:明确了机票的退改签规定,保障乘客的权益。

国际公约预防非法劫持国际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公约是为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中的航空劫机而制定的国际公约,于1971年生效。

该公约包括以下内容:1. 预防和调查:要求各国采取措施预防航空器劫持事件的发生,并设立机制对此类事件进行调查。

2. 合作与引渡:要求各国相互合作,包括引渡被指控和定罪的劫机犯罪嫌疑人。

民航法修订解析航空运输与航空安全

民航法修订解析航空运输与航空安全

民航法修订解析航空运输与航空安全民航法作为一项关乎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对于航空运输和航空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民航业务的快速发展和航空安全风险的日益增加,民航法的修订成为必然之举。

本文将从航空运输和航空安全两个方面,对民航法修订的重要内容和意义进行分析。

一、航空运输航空运输是民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确保航空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快捷、便利的交通方式。

1. 班线管理的规范民航法的修订将加强对航空班线管理的规范,提高航班安全和服务质量。

航空公司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必须遵守航线规划和航班安排的要求,确保航班准点运行、客户满意度和航空公司的良好形象。

2. 航空票务服务的规范为了保护乘客的权益和利益,民航法修订还将加强对航空票务服务的规范。

航空公司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票务信息,并保护乘客的个人隐私信息。

同时,乘客在购票和退改签等环节中也应享有合理的权益,如合理的退改签政策和赔偿机制等。

3. 客舱安全管理的加强航空运输中的客舱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民航法修订将加强对客舱安全管理的规范,包括对行李、禁运物品、乘客行为等方面的监管。

航空公司应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应对能力。

二、航空安全航空安全是民航法修订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其核心目标是保护乘客和航空器的安全。

1. 安全监管的强化民航法修订将进一步强化对航空安全监管的要求。

航空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机组人员、机场设施、航空器设备和维护作业等环节的监控。

同时,民航部门也将加强对航空公司、机场和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2. 事故调查与风险评估民航法修订还将加强对航空事故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力度。

一旦发生航空事故,相应的调查机构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同时,航空公司和机场管理单位也将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航空安全是全球性的问题,民航法修订将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

航务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航务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航务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航务事业单位是指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运输、航空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的机构。

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航务事业单位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安全、顺利地进行运营。

本文将对航务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

一、民航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是我国航空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民用航空的组织管理、安全保障、安全生产、空域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明确了航务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要求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遵守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监管。

2.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条例》是针对航空运输安全进行管理的法规,要求航务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规程,并加强飞行安全、地面安全、机上安全等方面的预防和保障措施。

3. 《民机配备报废规定》规定了航空器配备、使用寿命和报废的标准和程序,航务事业单位需根据规定定期检验和维护航空器,确保机组和乘客的安全。

二、劳动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航务事业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基本合同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等方面的内容。

航务事业单位必须合法用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航务事业单位管理员工劳动保障的法规,要求单位建立健全工资福利制度,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航务事业单位和员工之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可通过调解、仲裁途径解决。

三、航务事业单位相关政策1. 民航发展政策:民航发展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政府鼓励投资者进入该行业,提供财税、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推动航务事业的快速发展。

2. 安全生产政策:航务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航空安全。

3. 航空运输管理政策: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航空运输管理政策,要求航务事业单位遵守市场竞争原则和公平竞争的规则,推动航空运输市场的开放和健康发展。

宇辰网-《民用航空法》最新修订解读

宇辰网-《民用航空法》最新修订解读

宇辰网-《民用航空法》最新修订解读中国民用航空局日前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

这意味着于199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法,在20年后将迎来重大变化。

可喜的变化民航局此次修订民用航空法,从2003年正式启动到如今征求意见,历时十三年之久。

据报道,此次修订不仅结合了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而且参照了东京公约等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主要围绕完善民航业发展机制、加强航空安全管理、放松经济性管制、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通用航空发展、运输凭证现代化、修改运输责任制度等方面。

针对近些年来发生的“空闹”事件:飞机起飞了还在用手机打电话、在机舱内吸烟、辱骂机组人员……这些招人恨的“空闹”问题,今后将被重拳打击,最高可罚款五万元。

严惩“空闹”不仅是大众呼吁,也是航空安全的必然要求。

“空闹”时有所见,除了其影射的“社会戾气”问题之外,“白闹”或许是最重要的原因。

多年来,一些旅客乘坐飞机出行时的不文明行为,通常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处罚,至多不过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元了事。

这种“不疼不痒”的处理决定,使得很多人认为“空闹”“低成本”,这才使得不文明的行为屡禁不止。

这一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于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罚到肉痛”就不再是一句空话了,谁要还想以身试法,就得掂量掂量了。

近年来一些空难事故的发生,也让社会对于本次修法中在事故赔偿上,一些变化颇为关注。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与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全面接轨,对人身损害赔偿均采用双梯度制度;国内旅客、行李、货物运输的赔偿责任限额,其复审机制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此种做法,在确保法律规定一致性、制度稳定性、科学技术发展同步性的同时,充分借鉴国际上处理航空器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惯例和赔偿标准,综合承运人和消费者的具体情况,更充分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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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辰网-《民用航空法》最新修订解读中国民用航空局日前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

这意味着于199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法,在20年后将迎来重大变化。

可喜的变化
民航局此次修订民用航空法,从2003年正式启动到如今征求意见,历时十三年之久。

据报道,此次修订不仅结合了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而且参照了东京公约等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主要围绕完善民航业发展机制、加强航空安全管理、放松经济性管制、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通用航空发展、运输凭证现代化、修改运输责任制度等方面。

针对近些年来发生的“空闹”事件:飞机起飞了还在用手机打电话、在机舱内吸烟、辱骂机组人员……这些招人恨的“空闹”问题,今后将被重拳打击,最高可罚款五万元。

严惩“空闹”不仅是大众呼吁,也是航空安全的必然要求。

“空闹”时有所见,除了其影射的“社会戾气”问题之外,“白闹”或许是最重要的原因。

多年来,一些旅客乘坐飞机出行时的不文明行为,通常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处罚,至多不过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元了事。

这种“不疼不痒”的处理决定,使得很多人认为“空闹”“低成本”,这才使得不文明的行为屡禁不止。

这一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于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罚到肉痛”就不再是一句空话了,谁要还想以身试法,就得掂量掂量了。

近年来一些空难事故的发生,也让社会对于本次修法中在事故赔偿上,一些变化颇为关注。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与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全面接轨,对人身损害赔偿均采用双梯度制度;国内旅
客、行李、货物运输的赔偿责任限额,其复审机制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此种做法,在确保法律规定一致性、制度稳定性、科学技术发展同步性的同时,充分借鉴国际上处理航空器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惯例和赔偿标准,综合承运人和消费者的具体情况,更充分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对于残疾人乘坐飞机,还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人搭乘航班提供便利,民用航空器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等。

待完善的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改善航班延误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减少延误出现,二是要做好延误出现后的服务,三是
相应的赔偿。

《意见稿》在前两者有进步,顺应民意,后者则没什么措施,缺乏有力举措,令人遗憾。

更让人费解的是,没有对航班延误赔偿方面提出管理措施也就罢了,倒是对乘客过激行为进行更细致的规定和更严厉的惩罚。

比如危及机场秩序等“空闹”最高可罚5万元。

但要知道,对航班延误及其赔偿的不满,是导致乘客出现过激行为的重要原因。

现在只强调乘客应该怎样,却对航空公司相应的责任缺乏规定,在权利与责任之间,明显失衡。

比如,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公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规定从明年一月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那么,航班延误时如何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服务责任,而且确保延误原因的真实可信等,显然也是公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

当前,对于乘客如何了解航班延误的真实原因,有专家称这需要一个权威的中立机构来把关,并且建议建立一个集准确性、及时性、可查性于一体的信息发布机制。

这便自然引发追问,这种诚信打底的信息发布和核查通道,能否实质筹划、同步启用?“空闹”说治就治,也盼优异服务的说来就来。

现阶段,各国对于手机干扰飞机飞行的理论认识是一致的。

由于手机使用的无线电与飞机所使用的无线电同属于一个波段,均是超短波,有可能产生谐
波干扰。

我国为更加充分地保障民航安全,采取谨慎的态度,禁止乘客玩手机,征集意见中规定,坐飞机玩手机拟最高罚5万元。

为什么这条规定以安全出发还会引来一堆吐槽?
一方面是因为航空管理法规对手机解禁正在成为大趋势,国内一些航空公司也先行推出了机上WiFi。

当航空网络服务正成为各方市场主体争相抢入的竞争利器时,对“坐飞机玩手机”的高额罚则难免让人不明所以:难道这是要逆时代潮流而动?
另一方面,国外航空法规中,并非全程完全限制手机使用,且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任何一起因为使用手机造成飞机通讯、导航干扰的案例。

学习借鉴国外的法律,不更应该考虑到不能阻碍科技进步发展吗?
如今,手机无线电对航空器飞行的干扰、影响及其程度,已有许多的调查、研究和理论论证,我国民航法对此问题的规定,应该综合其他航空公司、
飞机制造商的处理方式,作出更科学、有效的规定,一概地加以禁止和限制是不合理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也适用于任何人。

可是令人倍感遗憾的是,在民航局的起草说明中,并未查到征求乘客意见的记录。

倒是有如下强调:“2015年9月,在全行业广泛征求了意见,共收集到62个单位和民航局机关各司局反馈意见634条。

”“2016年1月至3月,我局就该稿征求了14个省(区、市)、8个中央部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意见,收集反馈意见119条,意见集中于行业发展、机场规划、安全监管、运输服务、运输责任、通用航空等方面。


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却只是征集了行业的意见,忽略了最大众的群体,是不是有欠考虑?法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是利益相关者深入博弈后的平衡。

民航法要保护消费者权益,其修订就不能撇开消费者。

虽然目前的公开征求意见,消费者也可以参与,但这项工作本可做得更早,做得更积极。

哪怕是在候机大厅,填写修改调查问卷,亦或者网上开通乘客意见收集,早走那么一小步,既是对消费者、对大众的尊重,也是我国航空航天管理更加亲民敬民表现的一大步。

宇辰总结:
无论是说没有广泛的征求意见,还是说清晰明确的惩罚只涉及消费者,都有待商榷。

借此次修订民航法的契机,我国的立法机关和相关单位需要更加充分、全面地考虑科学技术、法律制度、我国民航的发展,更加有效地对可能干扰航空器飞行的个人物品予以明确,并进行合理限制,在保障飞行安全的同时,更好地满足旅客的需求。

如同亟待完善的无人机领域的法律法规,“法”的制定和修改都是一个漫长、充满问题、再解决问题的过程,我们可以批评但不能苛求挑剔,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一个发展的航空领域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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