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解读一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解读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已于2011年正式颁布实施。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从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全面解读新两纲。
一、关注妇女身心健康提高妇女生命质量新纲要将妇女与健康设为未来10年妇女发展的第一个优先领域,从持续提高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危害妇女健康的主要疾病、妇女普遍享有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体育锻炼四方面提出了8项主要目标,11条策略措施。
1、与2001—2010年纲要相比,妇女与健康领域关注的重点是什么?答:与2001—2010年纲要相比,新纲要更加全面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注重妇女的生命质量,缩小城乡区域不同妇女群体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推动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普惠性。
新设了“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等目标。
2、新一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确定了“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的目标。
目前在我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现状如何?政府将如何促进目标的实现?答:世界范围内每年宫颈癌新发病例约46.6万例,据估计我国每年新发病例为13.2万例,每年约有3万妇女死于宫颈癌;有关数据表明,全球每年乳腺癌新发病例约115万例,我国每年新发病例约为12.6万例,每年约3.7万妇女死于乳腺癌。
以上数据表明,在我国“两癌”对广大妇女的健康与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促进妇女“两癌”的早防早治,降低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2009年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计划在2009-2011年间为全国221个县的1000万名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为200个县的120万名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检查。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儿童与教育主要目标: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每个乡镇建立并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
5.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扩大,办学质量提高。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7.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薄弱学校数量减少。
8.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策略措施:1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
12.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
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
13.提高儿童科学素养水平。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儿童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儿童科学探究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为儿童提供科学实践的场所和机会。
建立校外科学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相衔接的机制。
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队伍。
14.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4年)
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
01
依法严惩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益的犯罪
行为,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打击侵害儿童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
02
依法惩处盗窃、抢劫、诈骗等侵害儿童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
02
加强儿童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
动中国儿童发展事业不断进步。
加强对儿童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儿童工作者的专业素质
03
和服务能力。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02
教育资源不断优化,但 城乡、区域间教育差距 依然存在。
03
儿童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但虐待、性侵等事件 时有发生。
04
儿童福利制度逐步建立 ,但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有待提高。
纲要制定背景与意义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的重要举措。
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 社会协调发展,构建 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
应对国际儿童发展新 形势,提升我国儿童 发展水平的需要。
总体目标与具体指标
总体目标
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儿童合 法权益,提高儿童整体素质。
具体指标
降低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提高儿童健康素养水平;保障儿童 受教育权利;减少儿童伤害事故;完 善儿童福利制度等。
02
健康领域重点任务
降低婴儿死亡率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01
加强对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 现和解决问题。
02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效果进行 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政策和措施。
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新趋势——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中 国 妇
运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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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 , 国 内学 者 的论 述 在
以及 实 践 中 , 常将 儿 童 优 先 常
流 浪 儿 童 等 弱 势 儿 童 群 体 的
同 时 , 对 所 有 儿 童 的 福 利 制 针
构 服 务 专 业 化 水 平 。以专 业 康
复 机 构 为 骨 干 、社 区 为 基 础 、
有 利 于 儿 童权 利 的实 现 。
二 、 儿 童 福 利 成 为 国 家
纲 要 重 要 组成 部分
在 以 人 为 本 的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指 导 下 , 对 于 以 往 的 两 相 个 儿 童 发 展 纲 要 , 儿 纲 在 原 新
及 政 策 措 施 减 少 残 疾 的发 生 , 改 善 残 疾 人 生 活 质 量 , 是 残 但
给予充 分尊重 和保障 , 在 同 并 等条 件下 , 给予 优 先 考 虑 和 优
先保证 。 笔 者 认 为 , 儿 童 优 先 和 将
儿 童最大利 益原则并列 提 出 ,
童 的权 益 所 采 取 的 对 策 包 括 :
积 极 稳 妥 推 进 户 籍 制 度 社 和 会 保 障 制 度 改 革 , 步 将 流 动 逐 人 口 纳 入 当地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建 立 1 6周 岁 以下 流 动 儿 童 登 记 制 度 , 流 动 儿 童 享 为 有 教育 、 医疗 保 健 等 公 共 服 务
享 有 基 本 医疗 卫 生 服 务 , 高 提
增 强 残 疾 儿 童 生 活 自理 能 力 、
在 国际 人 权 法 中 , 童 利 儿
益 最 大 化 和 儿 童 优 先 并 不 是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参考文献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参考文献
1.《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
2. 《中国儿童发展状况报告(2019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2019年。
3. 《中国儿童健康与发展状况调查报告(2015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
4. 《中国儿童早期发展指南》,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2018年。
5. 《中国儿童教育发展报告(2019年)》,中国教育出版社,2019年。
6. 《中国儿童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
7. 《中国儿童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7年)》,中国心理学会,2017年。
8. 《中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发展报告(2016年)》,中国体育出版社,2016年。
9. 《中国儿童艺术教育发展报告(2019年)》,中国美术家协会,2019年。
10. 《中国儿童网络安全发展报告(2018年)》,中国网络协会,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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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11年第08期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0/10万下降到30.0/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
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
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普及率偏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3.2 发展妇女儿童的福利与社会保障
除了提出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发展目标,两个纲要同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 和社会福利。《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在儿童福利领域确定了 8 个目标: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 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基本 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 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提高 0-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等。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 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 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 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 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此外,纲要确定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还包括: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 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国家机关部委和 省(区、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 加;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 的比例逐步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委会主 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1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
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期刊名称】《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年(卷),期】2013(021)001【总页数】3页(P5-7)【作者】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按照“两纲”目标责任分解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部署,落实“两纲”有关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全面实现“两纲”提出的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目标。
二、工作目标(一)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率达到100%。
(二)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2020年,大、中城市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小城镇和农村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三)基本满足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四)推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稳步下降,2015年末降至115以下,2020年末达到更低水平。
三、主要任务(一)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1.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原则,为育龄妇女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2.加强避孕实施普及,规范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维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
3.推进科技创新,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着力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自国务院发布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我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善;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年)
2011年08月08日17:51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8月8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从健康、教育、福利及社会环境等方面详细规定了未来十年促进中国儿童发展、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目标和策略措施。
全文如下: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0/10万下降到30.0/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
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
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doc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0/10万下降到30.0/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
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
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普及率偏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0/10万下降到30.0/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
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
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普及率偏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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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0/10万下降到30.0/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
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
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普及率偏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2013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
2013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为全面反映《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落实情况,维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国家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纲要》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等领域2013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统计监测,结果如下:一、《纲要》各领域的实施情况(一)儿童健康状况1.儿童低体重发生率明显下降。
2013年,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44%,低于《纲要》目标1.56个百分点。
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发生率为1.37%,低于《纲要》目标3.63个百分点,上述两项指标均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1%,分别比2010年提高7. 5个和7.6个百分点。
2.母乳喂养率继续提高。
卫生部门持续开展的儿童保健监测结果显示,201 3年,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75.3%,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92%,继续下降。
3.儿童疾病预防得到普及。
儿童计划免疫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百白破、麻疹、乙肝、甲肝、乙脑和流脑疫苗的接种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13年平均接种率在99.5%以上,疫苗接种率在2010年基础上继续提高。
4.儿童生存状况得到更好保障。
2013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为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0‰,分别比2010年下降3.6个和4.4个千分点,两项指标均首次实现了《纲要》目标。
2013年,全国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为19.02 /10万,比2010年下降3.39个十万分点。
(二)儿童教育状况1.学前教育迅速发展。
2013年,全国共有学前教育学校19.9万所,专任教师166.3万人,在校学生数3894.7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长32.0%、45.4%和3 0.8%。
2013年,全国城市公办幼儿园有1.5万所,比2010年增长57.8%,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67.5%,比2010年提高10.9个百分点,持续接近《纲要》目标。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1、概述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基本原则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3、总目标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2011)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年)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0/10万下降到30.0/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
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
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普及率偏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1、概述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基本原则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3、总目标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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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源自:百度百科目录制定《纲要》的意义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总目标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四、组织实施五、监测评估制定《纲要》的意义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0/10万下降到30.0/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
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
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普及率偏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的重大任务。
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儿童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
制定和实施新一轮儿童发展纲要,将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宗旨,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原则。
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
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
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
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二、总目标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
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1.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2.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省、市、县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
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
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
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
逐步扩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
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
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规范检查项目,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
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
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
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
规范儿科诊疗行为。
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和生产,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科用药品种和剂型范围,完善儿童用药目录。
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6.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
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
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
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
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
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
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
完善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9.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
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
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
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
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
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
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
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
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
12.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
完善婴幼儿食品、用品的国家标准、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
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每个乡镇建立并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