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工序及特殊过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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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工序及特殊过程管理制度
长春市科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编号:KH/Z07-GD-031- 批准:刘丽
关键工序与特殊过程
管理制度
4月28日发布 5月1日实施
长春市科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TS16949:程序文件对产品质量体系要求制定。本规定由企管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庄显坤
1、目的
为强化工序质量控制,使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产品质量处于稳定状态并强化工序质量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
3、术语
3.1 关键工序
是组织根据产品的生产特性而确定的加工工序,并采用一定的控制手段提高该工序的稳定性。
3.2 特殊过程
特殊过程是指: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检验或试验来验证的过程及其致使问题在产品投入使用后或服务已交付后才显现的过程。
3.3 工序能力
工序能力是指处于稳定状态下的实际加工能力。
4、职责
4.1技术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受控情况。负责组织对公司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工序能力进行确认,并填写相应的“工序能力确认表”。
4.2 制造部负责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日常管理,负责按《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规定组织建立关键工序、特殊过程中的设备管理台帐并对其实施有效管理。
4.3质保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所用各类仪器、仪表定期进行计量校准。
4.4公司办负责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实施资格和岗位培训。
5关键工序的控制
5.1 关键工序的设置原则
1)对成品的质量、性能、功能、寿命、可靠性及成本等有直接影响的工序;
2)产品重要质量特性形成的工序;
3)工艺复杂,质量容易波动,对工人技艺要求高或总是发生问题较多的工序。
工艺人员依据关键工序设置原则在工艺文件中确定关键工序并负责编制“关键工序汇总表”,经技术部部长批准后,发放相关部门。
5.2关键工序的过程能力确认
关键工序的确认以‘三定’和记录为准则:
5.2.1三定:定工序、定人员、定设备
1)工序控制
工艺流程图及生产现场工艺文件中对关键工序必须有明确标示。
2)人员控制
a.关键工序人员均应接受专业培训,管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b.关键工序人员必须了解产品性能、特点、基本原理、熟练掌握工艺,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