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中兰州市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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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中兰州市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

市场基本观点

一、政策篇

关键词:限售

2017上半年,楼市政策方针转向“从严调控”,"限"字当头,热点城市政策不断收紧,限购限贷力度及各项监管措施频频加码,开启“限售”模式且范围不断扩大,同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着力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兰州市紧随国家政策及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顺应市场要求。

1、兰州分区调控主城收紧新区补贴管理审核更加严格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指引出台土地供应主城收紧新区补贴

3月3日,兰州新区管委会召开《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解读会。投资奖励方面,入驻新区的项目(除房地产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成后,新区财政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投资强度,以企业缴纳土地(不含代征用地)出让金为基数给予奖励。投资在20亿元以上者,按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上下,分别奖励土地出让金的100%和120%。

兰州区域调控限购限贷备案制住房公积金与全国接轨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7年2月新修订的《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明确首付比例、贷款额度等政策依然执行以往的标准,即: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已婚家庭单笔贷款额度的上限为60万元,单身职工单笔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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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兰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全市商品房实行价格备案制度;城关、七里河、安宁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购,限购区域内执行差别化的贷款首付比例。

5月2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决定在限购区域内实行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情况不同,个贷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提高至了“不低于30%”或“不低于40%”。

兰州(楼盘)市制定《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规程(2015年12月修订)》。今后,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或将录入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失信者5年内不得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6月19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启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意味着,当公积金缴存职工从原来所在城市辞职,前往新的地方工作,通过该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即可。

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

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的封闭式机关单位和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除有涉密要求的单位外,均应逐步打开大院,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兰州市放宽落户条件限制

兰州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基本落户条件的规定,放宽兰州市落户条件限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四大看点:取消办理《居住证》2年以上条件限制;非婚生育人口办理出生登记户口且随父落户;在城四区合法稳定就业落户;派出所公共集体户人员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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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规范化新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与预售证挂钩年底前业委会100%全覆盖

3月15日,兰州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兰州市物业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对不办理物业招投标的新建楼盘,不予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

5月16日,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制定下发《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明确规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四星级最高、一星级最低,星级服务等级越高,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越高。

5月17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物业小区业主自治机构成立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年底之前各区业主自治机构成立比例实现100%全覆盖。

兰州市房管局开放市主城区房产面积测绘市场

市房管局决定开放市主城区(含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九州开发区)房产面积测绘市场,兰州市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先行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10日。

预售商品房交付日起90天内权属登记禁止开发商提前收取办证费用

6月26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收取相关费用事项的通知》,明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禁止全市各开发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提前收取有关办证的各项费用,在开发企业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后向购房人进行转移登记时,可根据购房人的自愿选择由开发企业代收办。”

二、土地篇

关键词:供应平缓成交价陡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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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楼市政策逐渐收紧,多地相继出台了不同程度的"限购限售"政策,抑制楼市投资过热的现象。兰州也不例外,楼市限购新政出台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开发商拿地的信心也受到了影响。整体来看,土地供应平缓,但成交价陡升,开发商拿地难度日益加大。

2017年上半年(1.1-6.30)兰州六区三县(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皋兰县、榆中县、永登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下的土地成交共计45宗,累积成交面积约为109.23 万平方米,累积成交金额约47.86亿元。其中,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共计成交24宗,其他商服用地共计成交21宗。

在成交面积方面,4月土地成交面积领先,共计29.1万平方米,5月次之,土地成交面积24.54万平方米,1、2、4、6月的土地成交面积上下起伏不大,可见2017年上半年各月的土地供应都比较平缓。

在成交金额方面,4月的土地成交金额达16.41亿元,远高于其他5个月,这是因为4月仅七里河的GQ1601号地成交金额就达到15.9165亿元,拉高了当月的整体数据。其次,1、2月的土地成交金额均超过10亿元,因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1、2月相继拿到了位于城关区东岗东路以南、东岗车辆段以北、B690号规划路以东的G1604、G1605号地,约合面积为8.35万平方米,合计金额约为14.71 亿元,因此这两个月的总的成交金额也相对较高。

2015/2016/2017年上半年成交数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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