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
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的行政负责人称为“村民小组组长”,由当地村民兼职,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
推选的方式比较灵活,可以由一人或几人推荐,大家举手或鼓掌同意;也可以由村民先推荐候选人,然後由全组村民投票表决。
村民对小组长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撤换。
组长没有俸禄,一般给予少量补贴,补贴标准依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以2000年为参照,在经济发达地区每月补贴约为50~200元,其它地区年补贴约为50~500元。
组长职责:一是收集并向村委会反映本组村民的建议、意见;二是向本组村民传达村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三是协助村委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由村民推举产生。
作用可以使村委会的自治任务和工作计划通过各小组得到落实。
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自治的一个层次。
村民小组作为全体村民的一种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和其它财产。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大陆农村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一种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在发包时,由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承包给村民经营。
有的地方,村民小组还兴办了集体企业,也应由小组经营、管理,或由小组承包给村民经营。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释义】本条是关于设立村民小组的规定。
由于一些地区的村民较多,或者是管辖范围较大,居住分散,为便于村民自治,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可根据居住地区划分若干个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可以分别由几户、十几户或几十户组成。
村民小组按居住地区划分,一个小组人口较少,居住集中,互相熟悉,有了问题便于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解决;有利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直接行使自治权;可以使村委会的自治任务和工作计划通过各小组得到落实。
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在原来的生产大队一级设村委会,在原来的生产队一级设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篇一: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
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建立村民小组会议制度
建立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建立村民小组会议制度是促进农村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村民小组会议制度范例:一、会议召集与召开1.村民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小组代表参加。
2.会议应当在村民小组所在地举行,也可以在村委会会议室或者其他适宜的场所举行。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应当提前通知村民小组代表,确保代表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参加会议。
二、会议议程与议题1.会议议程应当提前通知参会代表,并按照议程顺序进行讨论。
2.会议议题应当围绕农村治理的重大问题、村民小组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等进行确定。
3.会议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和讨论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会议决策与记录1.会议决策应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先充分讨论,再投票表决。
2.会议应当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并制作会议记录本,记录本应当详细记录会议议程、议题、发言内容、决策结果等。
3.会议记录本应当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会议纪律与监督1.参会代表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离开会场,不得发表不当言论。
2.会议期间,应当认真听取和尊重其他代表的意见,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诽谤。
3.对于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组长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应当报告村委会处理。
4.村民小组会议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应当接受村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五、其他事项1.村民小组会议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包括会议通知制度、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
2.村民小组会议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议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对于不能参加现场会议的代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其参与权得到保障。
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参考资料三)
负责组织本小组村民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科学技术知识。
二、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及本小组村民会议的决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小组要办理的事必须经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小组支部讨论同意后,村委会才受理,经村委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如不经讨论和审批,农经站有权不给报销一切账务。
四、保护耕地和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严禁乱砍滥伐,保持村内道路畅通,对违反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制止和教育的权力和义务。
五、带领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勤劳致富。
六、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七、管好用活本小组集体资产,逐步壮大村民小组集体经济,坚持定期公开村务、财务,做到每季度一次。
八、积极兴办本小组公益事业,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
村民小组会议制度
村民小组会议制度村民小组会议是村民小组的权力机构,是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
一、村民小组会议程序村民小组会议由本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由村民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一般由村民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召开的时间。
如果本小组多数村民认为有必要召开,村民小组组长也应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而不能拒绝召开或借口拖延召开。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会议内容应有专人记录并存档。
二、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事项主要包括:(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推选产生本小组的村民代表。
(3)推选产生本村民小组组长。
(4)依法讨论决定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
三、村民小组会议决议和决定的报告和执行村民小组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可做口头报告,也可以书面报告。
如果村民委员会认为村民小组会议所作决议和决定违反了有关政策法规,或者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村民委员会应及时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如确认有不妥,村民委员会及时通知村民小组组长,收回有关决议或决定。
村民小组认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侵犯了村民小组合法权益,可以向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诉意见,请求调处;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
村民小组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或者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村民小组组长要向村民小组会议汇报。
1。
村级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
村级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村级工作领导小组是指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成员及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
村级工作领导小组的建立,是为了加强村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推动村级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水平,促进村庄振兴和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1. 加强村级工作领导,推动村级工作深入开展;2. 提高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水平;3. 推动村庄振兴和乡村振兴。
三、工作职责1. 组织协调村级各项工作,制定村级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2. 指导和监督村级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的指导和推动;3. 组织开展村级各项民主管理和决策,促进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4. 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级工作水平和能力;5. 宣传和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村级的贯彻落实,促进村庄振兴和乡村振兴。
四、工作措施1. 建立健全村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2. 加强对村级各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3. 加强对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的意识和能力;4. 加强对村级干部队伍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村级工作领导小组的整体素质和能力;5. 加强与上级组织的联系和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的支持和帮助。
五、工作保障1. 加强村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2. 加强对村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3. 加强与上级组织的联系和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的支持和帮助;4. 加强对村级工作的宣传和推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六、工作评估1. 定期对村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2. 加强对村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3. 加强对村级工作的宣传和推动,提高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
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一、引言在中国乡村社区中,村民小组长是负责管理和服务村民小组的重要角色。
他们承担着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社会治理等多项职责。
因此,建立完善的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村民自治水平、落实基层民主、促进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内容1. 村民小组长的选拔和任职村民小组长的选拔和任职应当以民主、公开、公平、依法为指导原则。
村民小组长应当是全体村民的代表,选举产生。
任职前应当接受村民的自由、公正的选举,选举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确保选举结果真实有效。
村民小组长应当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和管理能力,能够代表村民的意愿,为村民谋福利,推动村庄的发展。
2. 村民小组长的权限和职责村民小组长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村民小组内的工作负责。
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协调村民小组的日常工作,推动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
(2)与上级政府和村委会密切配合,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村委会汇报村民小组的工作情况。
(3)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小组的安定和和谐。
(4)组织村民小组内的各类活动,提高村民的文明素质,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3. 村民小组长的评议和考核对村民小组长的绩效应当进行定期的评议和考核,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评议和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村民小组长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评议和考核应当采取多元化的方式,综合考虑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议和考核的公正、客观。
4. 村民小组长的培训和提升为了提高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应当定期组织培训班和讲座,加强对村民小组长的法律法规、管理知识的培训。
同时,鼓励村民小组长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5. 村民小组长的退出机制对于不能胜任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村民利益的村民小组长,应当及时撤换。
村民小组长的任期一般为五年,届满后可以连任一次。
但对于特殊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 村民小组长的监督村民小组长的工作应当接受村民的监督,及时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和批评。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实现基层民主自治。
本村决定制定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规范村民小组组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激发村民小组组长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实现农村群众自治的良性发展。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村所有村民小组组长。
三、村民小组组长的职责1. 协调本小组村民利益,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提高群众自治的认识和能力。
2. 推动本小组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提高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协助村委会对本村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及时向村委会反映小组内部的情况和问题,主动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4. 完善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小组会议,传达和贯彻落实村委会和上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协议制定小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5. 完成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村民小组组长的权利1.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决定该小组的内部事务,包括小组内部的经济分配、人员调动等事项。
2.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接受小组内部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处理和反馈。
3.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根据小组内部实际情况,制定并提出小组计划和建议,报上级机构审批和实施。
4.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指导和监督小组内其他成员的工作,保持小组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五、村民小组组长的义务1.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模范遵守国家和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党的各项工作,严守纪律,诚实守信。
2.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密切关注小组内部的情况,协助解决小组内部矛盾和问题,促进小组内部发展和进步。
3.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尽责,确保小组内部的生产与生活平稳有序。
4.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主动向村委会和群众报告小组内部有关的重要情况,接受上级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六、村民小组组长的责任1. 如果村民小组组长有无良行为,导致小组内部出现矛盾和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法规责任。
2. 如果村民小组组长不履行职责、不主动协调,导致小组内部出现矛盾和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
村小组长管理制度
村小组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小组长的管理行为,提高村小组的管理水平,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小组长的管理活动。
村小组长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工作主体,其管理行为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村小组长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服务村民的团结、互助、和谐和发展。
第四条村小组长应当遵循自治组织的民主原则,听取村民意见,与村民协商决定重大事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村小组长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勤勉尽职,廉洁奉公,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第六条村小组长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热爱村民自治事业,关心村民生活,勤奋工作,服务村民,保证村民的民主权利。
第七条村小组长应当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接受村委会的领导和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民主管理的要求履行管理职责。
第八条村小组长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依靠全村人民,发挥广泛民主,深入开展群众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上。
第二章村小组长的组织第九条村小组长的产生,按照群众自治的原则,由各小组村民自行提名、推荐,经过村委会选举产生。
村小组长的任免由村委会决定。
第十条村小组长由村委会委托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
村小组长一经选举,要在约定期限内签署责任书。
第十一条村小组长是议事协调小组的召集人,负责小组的管理、服务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
在工作计划、预算、协调管理上起着重要作用。
第十二条村小组长要按照自治法制的要求,接受民主管理和监督。
开展工作前,要与小组村民协商,听取意见,协调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村小组长应当是村民自治组织重要决策的参与者和领导者,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意识形态、业务工作、群众关系、廉洁纪律等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十四条村小组长要积极引导小组村民,组织开展自助自救、自治自育的文明实践活动,加强学习和组织,促进村民自治事业健康进步。
村村民小组管理工作制度
村村民小组管理工作制度××村村民小组管理工作制度根据二000年十二月十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村村民自治章程》,为了保障村民依法实行自治,规范村民小组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村民小组在组织、动员、管理村民自觉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依法履行民主权利和义务,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推进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小组管理机构建立村民管理小组,村民管理小组有村民小组长、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老龄委主任组成,在村民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个自然村设一个村民小组长和村民管理小组。
二、村民管理小组工作原则1、由村民管理小组负责村民小组的各项管理工作;2、村民小组长及管理小组人员,个人无权决定村民小组的重要工作和事项,必须由村民管理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3、村民管理小组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村民开展各项活动,关心群众生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当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三、村民管理小组工作职责1、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或户代表集会,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达、转达村党支部和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及请求,汇报村民管理小组开展工作的计划、设想及工作完成情况,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发起。
每月召开一次村民管理小组集会,商议村民小组有关工作;2、比较准确、清楚、全面地了解、掌握本村民小组每家每户的思想、生活等基本情况,建立村民户基本情况资料;3、对村民小组内发生的各种纠纷、矛盾,主动做好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4、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作用,对村民小组存在的不稳定思想,不安定因素在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汇报;5、协助村民委员会指导、帮助村民履行应尽的义务,各种自然资源及集体财产的协调、管理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6、组织开展村民小组内的环境卫生、绿化、河道整治等建设、管理工作,保证村民有一个整洁、卫生、优美的生活环境;7、规劝、制止村民发生的违纪、违法、封建迷信、赌博、参与邪教、吵骂和斗欧等不良行为。
村里选举组长规章制度
村里选举组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村里选举组长的程序和制度,促进村民自治,建立和发展和谐、民主、法治的村级组织,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级组织选举组长的程序和制度。
第三条村里选举组长,必须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选择。
第四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遵循民主选举原则,坚持依法选举、搞好选举管理、确保选举公正、维护选举秩序。
第五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村里选举组长工作,应当依法履职、科学决策、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促进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七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接受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监督,向村民主动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八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依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确保决策合理、公开透明、公正廉洁。
第二章村里选举组长的程序第九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程序包括选举提名、选举候选人、选举投票、选举产生等环节。
第十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提前30天进行候选人提名工作,村民如对候选人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一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通过候选人公示、候选人自荐、群众推荐等途径确定初选候选人。
第十二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通过候选人公示、候选人自荐、群众推荐等途径确定初选候选人。
第十三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依法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选举产生组长候选人。
第十四条村里选举组长,选举结果应当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五条村里选举组长,选举结果应当用权威机构证明并进行备案。
第三章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第十六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遵循选民自愿、候选人自愿、选举自愿的原则。
第十七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把选举活动纳入村里各项工作的整体规划。
第十八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建立选举活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选举组织和实施。
第十九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建立选举活动的监督机构,确保选举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和谐、幸福的小组村庄,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村小组内部管理,加强小组村庄的建设和发展,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三农发展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民生事务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村小组设立小组长,由小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小组长负责召集小组会议,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小组内部矛盾和纠纷,负责组织开展村小组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小组长应当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小组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七条村小组设立民生委员会、环境卫生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等特色小组,由小组成员自愿组成,协助小组长开展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并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九条村小组应当做好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得挪用资金。
第十条村小组应当建立财务档案,做好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接受村民代表大会监督。
第四章土地管理第十一条村小组应当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保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条村小组应当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加强土地整治和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第十三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土地使用行为,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四条村小组应当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五条村小组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环境保护计划,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村小组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六章经济发展第十七条村小组应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十八条村小组应当建立经济发展制度,扶持和引导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水平。
第十九条村小组应当做好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促进农村产品销售,提高产品竞争力。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形式,也是农村工作的基础。
村民小组组长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角色,是贯彻和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直接负责人。
建立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有助于规范组长的职责和权利,提升村级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制定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的必要性1.规范村民小组组长职责和权限建立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可以制定明确的职责和权限规定,防范村民小组组长滥用职权、违规操作,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群众不满情绪的产生。
2.提高组长的管理水平村民小组组长是村级工作中最基层的干部,如果缺乏制度规范和培训指导,就容易出现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因此,建立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可以为组长提供更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为组长提供所需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3.增强村级工作的协作性和创造力村民小组组长是村级工作的关键人物,他们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将直接影响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和发展动力。
因此,建立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有助于提高村民小组组长之间的沟通协作能力,扩大村级工作的创造性和应对能力。
二、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职责分配村民小组组长应当依照所属小组的情况,负责完成村级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活动。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科学规划村庄建设,统筹协调村庄发展,积极落实扶贫政策,维护村庄稳定和治安等。
2.权利与义务村民小组组长应当依法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遵守村级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还应当主动学习村级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积极争取对村级工作的更多支持和资源,为群众谋福利,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3.工作考核与激励为了进一步激发村民小组组长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他们的工作绩效和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同时,要建立合理的宣传机制,及时公示优秀组长的事迹和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其他组长的工作积极性。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3篇)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村委会主任职责一、带领村委会干部及居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把居民区建设成文明区。
二、主持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及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措施。
三、组织村委会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实施村委会议决议和村民公约。
四、对村委会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负责向村委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五、安排并制定措施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六、组织协调村委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与磨擦,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七、全面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
八、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村民自治活动经验。
九、召集村民组长听取和认真研究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政府反映。
村委会议任务一、修改制定村民公约;二、决定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三、撤换或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四、决定本村的公益事业;五、设立、撤消、合并村民小组;六、评比表彰选进村民小组、居住民户、村民个人;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村民小组职责一、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全组村民开展各项活动。
二、组织本村民小组落实镇和村民委员会的各项任务和决议。
三、积极开展与村民有关的各项有益活动,为本组村民排忧解难。
四、积极向村民委员会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村民小组长职责一、主持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村民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二、带领导村民维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组织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2)村民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选举与任期:确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方式和任期,如何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和主任,以及任期的长短。
2.责任与权限:明确村民委员会的责任和权限范围,制定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例如,制定村民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规定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形式。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村民小组是乡村社区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旨在促进村民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建立和谐的村庄社会。
为了规范村民小组的运作,保障村民的利益和权益,制定适用于各个小组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村民小组规章制度的内容。
1. 小组成立1.1 村民小组的成立应经过全体小组成员的讨论和表决。
必要情况下,可以邀请村民代表、村干部或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协助。
1.2 小组成立后,应当选举产生小组长和小组副组长,任期为两年。
小组长负责协调小组工作,小组副组长协助小组长完成相关职责。
2. 小组职责2.1 村民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村委会开展宣传教育、卫生保健、文体活动等工作,促进村民共同进步。
2.2 小组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环保意识等相关内容。
2.3 小组应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日常生活帮助,关心村民的身心健康。
2.4 小组应组织和参与文体活动,丰富村庄的文化生活,增进邻里间的情感交流。
3. 小组会议3.1 小组应定期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并解决小组内的各项事务。
3.2 小组会议应当事先通知所有小组成员,并在会议上形成相应的会议记录。
3.3 小组会议应注意听取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并解决相关问题。
4. 村民权益保障4.1 小组应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4.2 小组应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协助解决村民因病、因灾等困难情况。
4.3 小组应引导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公约,维护村庄社会的稳定和谐。
5. 村民小组经费与物资管理5.1 小组应建立健全经费与物资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小组的财务和物资。
5.2 小组的经费来源主要来自村庄集体经济收入、村委会的专项拨款以及其他捐赠和资助。
5.3 小组应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并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6. 村民小组解散6.1 若村民小组因故解散,应经过全体组员的讨论和表决,并报村委会备案。
6.2 村民小组解散后,相关财务和物资应合理分配和处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农村小组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农村小组规章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组织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小组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单位。
农村小组制定规章制度,约束成员行为,保障农村秩序和村民利益。
第三条农村小组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农村自治、依法治村、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农村小组规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协作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第二章农村小组组织管理第五条农村小组应当依法选举产生小组长,小组长具体负责小组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六条农村小组应当建立完善的决策议事机制,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协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第七条农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小组工作情况、成员信息等进行记录和归档,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农村小组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加强小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九条农村小组应当加强对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
第三章村民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农村小组成员享有平等权利,有权参与小组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小组工作。
第十一条农村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维护小组的秩序和稳定。
第十二条农村小组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利的传统美德。
第十三条农村小组成员应当爱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美丽乡村,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第四章纪律处分和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农村小组成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小组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
第十五条农村小组应当定期对成员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村民做出积极贡献,激励全体成员共同发展。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农村小组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村民委员会备案。
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
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一、引言作为乡村社区的基层组织,村民小组长在社区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村民小组长的作用,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背景村民小组长是代表村民利益参与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角色。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小组长存在管理不善、权责不清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确保村民小组长履行其职责,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职责和权力1.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a. 组织和协调村级公共事务,如环境卫生、社区安全等。
b. 代表小组进行与社区有关事务的集体协商和决策。
c. 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反映村民诉求。
d. 监督和管理小组内成员,促进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e. 向上级组织提供工作报告和村情村貌的情况。
2. 村民小组长的权力:a. 管理和调配小组的财务资源。
b. 确定小组内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c. 对小组内部成员进行岗位分配和考核评价。
d. 组织召开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小组内部事务。
e. 在规定范围内代表小组参与社区决策。
四、选任和管理1. 村民小组长的选举:a. 由小组党支部、居民代表大会等形式选举。
b. 选举原则应当公平、公正、开明。
c. 选举结果应当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2. 村民小组长的管理:a. 小组长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组织纪律。
b. 依法开展工作,不得违法、滥用职权。
c. 做好自己的岗位责任,确保群众利益最大化。
五、考核和激励1. 村民小组长的考核:a. 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廉政情况等。
b. 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村民小组长的激励:a. 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其工作成果。
b. 提供培训、学习机会,提升能力素质。
六、教育和监督1. 对村民小组长进行教育:a. 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升小组长的管理水平。
b. 组织交流讨论,分享工作经验和案例。
2. 对村民小组长进行监督:a. 设立监督机构,接受村民监督。
社区村民小组长职责
社区村民小组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走群众路线,搞好本小组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带领、组织和动员本小组维护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完成政府及村委会交给的各项生产指标和各种任务。
三、做好团结、协调本小组农户的日常工作,搞好本小组农户的思想教育、生产进程、群众生活、卫生、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四、积极推广科技致富典型,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大力发展本小组经济建设,增加农户收入。
五、遵纪守法,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及时反映农户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协调好本小组民间纠纷,促进农户之间团结,发扬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大力倡导勤俭办婚事、丧事,宣传移风易俗,做好以德治国,以法教育工作。
七、组织本小组做好公共、公益事业,负责及时上报本小组计划生育、救灾救济、优抚对象及农户关心的重大问题,管好本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八、监督各种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的执行。
村民小组长档案管理制度
村民小组长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村民小组长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提高村民小组长管理水平,树立优秀村民小组长典范,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村民小组长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内容(一)基本信息1.村民小组长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等。
2.村民小组长任职情况,包括村民小组长产生方式,任免程序、任期变动、离任情况等。
(二)履职情况1.村民小组长履职绩效考核情况,包括履行职责情况、服务民情、救灾救难情况等。
2.村民小组长履职表彰、奖励情况,包括履职成绩、先进事迹等。
3.村民小组长批评教育、处理违纪情况,包括行为失范、违纪违法情况等。
(三)学习培训1.村民小组长学历、培训情况,包括学历、培训情况、培训证书等。
2.村民小组长学习笔记、专业技能证书,包括学习心得、专业技能等。
(四)党员档案1.村民小组长党员发展情况,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政治表现等。
2.村民小组长党费缴纳情况,包括党费缴纳证明、党费缴纳情况等。
3.村民小组长党内考核、奖惩情况,包括党内考核情况、党内奖惩情况等。
(五)其他其他与村民小组长有关的档案信息。
四、管理责任(一)全市村民小组长档案管理由市级组织部门专门负责,分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各级各类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工作站等单位对村民小组长档案管理负有监督责任。
(三)村民小组长本人应加强个人档案管理,认真填写各项资料,如实如贵。
五、保密管理村民小组长档案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六、档案利用(一)村民小组长档案应用于党组织推荐、选拔干部、考核任用等事宜。
(二)村民小组长档案可以用于党员教育管理、村民服务评价等方面。
(三)村民小组长档案可以用于社会评价、群众监督等方面。
七、档案保存村民小组长档案采用电子化管理方式进行保存,备份存档应有一定周期,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八、档案鉴定村民小组长档案应定期进行鉴定,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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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
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本章程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监督执行,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村民组织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四条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本村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召开村民会议,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过与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镇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九)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十)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十一)村的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的报告;(十二)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劳动力安置的方案;(十三)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产生;(十四)由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村民委员会的撤销、范围调整的方案;(十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的村民会议职权,根据本村实际,可授予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但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职权除外。
第六条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按每5-15户推选一人产生。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推选村民代表的户或村民小组认为该村民代表不称职的,可以予以更换。
村民代表的更换、补选按原推选方式进行。
第七条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
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小组提议,应临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所作决议、决定应当以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第二节村民委员会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村民按照《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如果提出辞职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设生产服务、计划生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社会福利、文教卫生等工作,其主要职能和任务:(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督促村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二)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三)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财产,支持和监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工作,抓好本村的农业服务、产业调整、乡村建设,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四)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和睦团结;(五)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七)宣传教育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及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八)完成镇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形式为建立村务公开栏,或采用会议、广播、公开信等方式。
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重要公共事务;村干部的分工及工资报酬;财务收支;基建工、义务工的提留使用;水电费收缴管理;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救灾救济物质的安排;双拥工作;优抚政策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三个月公布一次。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将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等资料存档备查。
村务公开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留期不得少于六年。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支持村务监督小组依法履行职责。
村务监督小组至少每年一次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第三节村民小组第十三条村民小组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每个村民小组设组长一名,由该组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村民对村民小组长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更换。
第十四条村民小组长职责:(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传达村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二)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村民具体落实镇、村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做好本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第四节村民第十五条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在村内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宪法》规定,享有公民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二)参加村务活动,对村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三)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享有讨论本村重大问题的权利;(四)享有本村举办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利益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村村民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二)遵守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三)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必须负担上级规定的义务;(四)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自觉参加移风易俗和争创“文明户”“五好家庭”的活动,并同一切破坏集体和危害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第三章经济管理第一节土地管理第十七条本村的土地,除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十八条村民必须服从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关于镇村建设的统一规划,包括新村、厂房、道路、环卫、公共设施的规划以及对承包田的统一调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第十九条村民翻建或新建房屋,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领取批复后方可建造。
若另行安排土地建造的,原宅基地归还集体,村民在建房动工前应主动告知村民委员会,并经土地管理部门验证、敲桩定位,任何人不得任意换位和超面积建造,违者村民委员会有权令其拆除。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私自施工或不按规划施工者,必须在规定之日内拆除,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国家和集体依法征用土地,村民不得阻挠,土地补偿费等安排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二节农业管理第二十二条本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承包者必须保护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土地,不断增加肥料,严禁掠夺经营和挖土建房。
第二十三条土地承包者如有弃耕荒地,每亩征收150元,在承包期内,土地不得退还但可流转或有偿流转他人,但必须报村民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推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村民搞好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第二十五条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二十六条禁止乱砍滥伐树木,毁树一棵,补栽三棵,包栽包活。
第二十七条村级财务由村民委员会委托政府代理进行记帐、核算、监督。
第二十八条会计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会议工作指标升级的要求,认真搞好核算,积极参加经营管理,会计人员有权参加本村拟定生产计划、财务计划、经营决策会议。
第二十九条村级财务实行年初预算,年终结算,村级财务收支每季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条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一万元以内的开支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一万元以上的开支由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村主任签批。
村级的一切开支由村主任审批。
企业的投资设备项目,一律由村民委员会会同村党支部委员会决定,村民委员会主任签章。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应对本届村的财务进行审计。
村民委员会主任、分管财务的村民委员会其他成员离任前,应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公布。
第三十二条村级企业的会计凭证、帐薄、统计报表和其它资料应保持完整,专人保管,并按年度及时归档,借阅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以防损坏丢失。
第四章社会秩序第一节村风民俗第三十三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村”和争做“文明村民”的活动,移风易俗,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三十四条大力提倡婚事俭办、新办,自觉抵制旧风俗、旧习惯。
第三十五条提倡厚养、薄葬的原则,丧事简办,实行火葬,在本村土地上不留坟头、不树碑。
第三十六条反对封建迷信,反对歪理邪说,不装神弄鬼,不看风水,不做道场,不攀鬼亲。
第三十七条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环境意识,禁止把生活垃圾、牲畜粪便倒入河浜污染水源,维护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
第三十八条尊师重教,科技兴农,科技兴村,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
第三十九条履行公民义务,参加义务献血,报名应征入伍,参加民兵组织活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第二节邻里关系第四十条维护社会公德,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村民之间如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严禁打架斗殴、恃强凌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