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应用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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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学籍变更
开始
学籍管理员提 交变更申请
学校主管领导 核办
学籍主管部门 核办
结束
问题学籍变更核准后,系统会自动再次查重,查重没问 题后,才会成为正式学籍。
问题学籍佐证
开始
学籍管理员提 交佐证申请
学校主管领导 核办
学籍主管部门 核办
结束
如果双方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都确认辖区内的学生无误, 且核办都通过,则需要其共同上级进行最后的仲裁。
根据学籍管理办法 “籍随人走”的规定,特别强调,在全国 学籍系统中,学生实际在哪所学校就读,就应该在哪所学校建立学 籍。
2、纸质数据采集流程
数据采集的三次确认,保证数据的真实及准确性。
开始
学校派发纸质 采集表
学生信息录入 Excel模板
班主任核对信 息
学生信息录入 Excel模板
学生或者家长 填报
结束
二、问题学籍处理
问题学籍类型及处理方式: 身份证号错误:该类处理方式是变更和删除。 有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 无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
1、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图 问题学籍删除
开始
学籍管理员提 交删除申请
学校主管领导 核办
结束
如果确认删除的是学籍主管部门已核准后的问题学籍, 则需要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才能成功删除。
学校主管领导 核办
学籍主管部门 核办
结束
和问题学籍中的变更流程基本一样,但是操作对象不同。
2、关键数据变更后查重
针对学生变更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只要有一个数据项进行变更,系统都会进行自动查重 ,查重有问题的,进入问题学籍处理。
3、非关键数据维护
其他非关键数据项的变更,则学校可以直接在“学籍维护 ”中进行维护,不需要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办即可生 效。
学校主管 领导核办
问题学籍
学校上报
学籍主管 部门核办
结束
4.1、关于学籍建立的三种情况
在校生注册:该功能在首次数据采集完成后,由省级部门控制该 功能的开启和关闭。 新生注册:学前数据进入学籍系统;部分新生数据录入。 来华归国学生注册:由各省自行规定接收条件,为来华学生及归 国人员学生建立学籍。
4.2、学籍号生成规则
跨省转学系统校验查询:系统采用姓名、全国学籍号或者姓名 、身份证号组合的方式,在转出省份进行自动查询。
不同学制转学:系统未对转学年级做严格的规定,请转 出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在核办中核实转入转出学校的学 制,避免变相留级的操作。 关于转出省份:须认真选择转出省份,避免由于转出省 份选择错误而造成的转学失败,比如:全国学籍系统中 ,新疆和兵团是两个独立的行政区划。
由学籍主管部门设置的关键数据项需要变更时,须提交证 明材料,且必须由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变更信息才会生效。 (部分关键信息变更后系统会进行查重:姓名、性别、出生日 期、身份证号)
其他未设置的数据项均为非关键数据,由学校在学生信息 维护中自行修改即可。
1、关键数据变更流程图
开始
学籍管理员提 交变更申请
临时学籍号: 全国临时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
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 正式学籍号: 有身份证号:G+身份证号。 无身份证号:J+身份证号生成规则。
学籍注册管理流程图(进入演示系统)
开始 学籍录入
学校主管 领导核办
问题学籍
学校上报
学籍主管 部门核办
2、系统查重的规则
如果有身份证号,且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按照身份 证号进行查重;
如果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无论身份证件号中是否填写 数值,系统都会按照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进行组合查重。
对于学生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学生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由学校和学籍部门留存。
3、关于仲裁
学籍主管部门 核办
结束
四、转学管理
转学分为两种类型: 省内转学、跨省转学 省内转学分两种情况: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 转学时原学校如果存在在办业务,或者是休学、其他离校或辍学等 非在校就读状态时,不能进行转学。
1、转学流程图(以同省跨区县转学为例)
开始
转入学校发 起转学申请
转入学校主 管领导核办
4、误操作删除
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的正式学籍,如果学校要删除,则需要 学校在误操作删除功能中,选中学生提交删除申请,学籍主管教育部 门核准后才能生效。如果主管部门核办未通过,建议学校删除驳回记 录,才能对此条记录进行其他业务操作。
关键数据变更流程图(进入演示系统)
开始
学籍管理员提 交变更申请
学校主管领导 核办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应用操作说明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目录
一、学籍注册管理 二、问题学籍处理 三、关键数据变更 四、学生转学管理 五、学籍其他异动 六、毕业升级管理 七、招生入学管理 八、系统其他应用 九、各级用户参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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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籍注册管理
1、学籍信息采集范围
采集以下所有学校的学生:
我国所有由政府 企业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 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 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这些学 校就读的学生
家长、学生确 认签字
学校学籍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领导核实信息
结束
3、Excel模板录入
红色字段必填,黑色字段选填。 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户口所在行政区划代码取前六位,后六位补0。 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可不填省份号码,但需填写无身份证号证明。 模板检查,如有错误,可查看错误信息。
4、学籍注册管理流程图
开始 学籍录入
转出学校主 管领导核办
转入学籍主 管部门核办
转出学籍主 管部门核办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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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跨省转学流程图
开始
转入学校发 起转学申请
转入学校主 管领导核办
转入学籍主 管部门核办
转出学校主 管领导核办
转出学籍主 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调 取学生档案
结束
3、关于跨省转学申请注意事项
全国学籍号获得:原则上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从原学校获得全 国学籍号并监督学校准确录入,避免在转出省份查不到而被驳回。
部分省份提供的仲裁原则(仅供参考): 有正式学籍号的通过,临时学籍号的不通过; 高年级的通过,低年级的不通过。 其他情况的仲裁的原则由各省自行规定。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开始
学籍管理员提 交申请
学校主管领导 核办
学籍主管部门 核办
结束
三、关键数据变更
全国学籍系统中关键字段由省级总体设置,地市级、区县 级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关键数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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