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员工学习成才奖励办法

员工学习成才奖励办法第一篇:员工学习成才奖励办法员工学习成才奖励办法一、目的为创建学习型企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改善员工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规范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参加学习、培训条件(一)参加学历教育、职称(包括执业、注册、认证资格,下同)考试(包括考前培训,下同)和各类业务(包括政治理论,下同)培训的员工,一般应是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报名(考)条件。
(二)因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经公司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可不受职务和工龄限制。
(三)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并与本职工作对口或基本对口。
(四)报考各类学历(学位)教育应由低学历层次向高学历层次递进。
不得同时兼报两个(含本数)以上相同学历层次的学历教育。
三、报考、报名办法采取本人自愿和公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经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行政办公会议审定。
四、学习时间(一)各部门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尽力支持(例如:周六、周日不安排加班等)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业余进修学习(包括职称统考),对与单位资质审查必备条件(注册投资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监理工程师、预算工程师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性统考,要尽量调整工作,为参考人员临考前复习创造条件。
(二)经公司批准的短期学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占用工作时间。
(三)凡经公司批准同意的专业学习,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公司批准占用工作时间的学习,应用公休、加班时间冲抵。
单位可视工作安排情况给予每学期三天考前复习假,可作公假处理。
员工自学激励制度

XXX公司员工自学激励制度为充分调动员工自学成材和自主创新积极性,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和竞争能力,强化职工的进取意识,树立“在学习中成长,在工作中争优”的理念,激励引导员工自主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文化知识,增强工作业务技能,促进全员素质不断提高,制定员工自学奖励制度。
一、学习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公司工作大会提出的“双基”建设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为企业发展服务;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以员工素质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员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员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推进知识化进程,为我所实现更大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总体目标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员工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着力提高职工的创新能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努力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机会;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为各类人才不断涌现和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打造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三、建立员工自主学习奖励机制1、为激励技术人员及广大职工自主学习积极性,供电所对员工自学科目经考试合格后均对其实行100—500的奖励。
2、对自主学习取的相关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实行报70%的学费。
3、通过自主学习对技术改革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将对其进行100—500的奖励。
4、对勤勉好学和技术骨干人员,将进行定期带薪派其到外委培训。
回望过去,展望未来,2011年XX公司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培训工作有信心做的更好,走的更远,为安全供电奠定坚实的基础,XXX公司XXX2011年6月15日。
员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管理办法 - 河北畅达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员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管理办法 - 河北畅达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河北畅达集团员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定向自学,岗位成才,加大人才培养和开发力度,提高员工队伍和企业整体素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自学成才,是指未受过正规、系统的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教育,主要依靠自身努力,坚持业余学习,通过自费自学获得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在职员工。
第三条凡通过自学并获得中专及其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1、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集团及其以上级别各类先进个人。
2、在生产经营和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革方案,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效显著。
3、在县级及其以上组织报刊杂志发表过或在学术会议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并获得荣誉证书。
4、在县级及其以上组织展出过作品并获奖或在县级以上出版部门出版过有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5、立足本岗钻研技术业务,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者。
第四条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评审小组由集团领导和工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办公室设在集团工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符合员工自学成才奖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河北畅达集1团员工自学成才奖申报表》,交所在单位分会,由分会会同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推荐上报集团工会,再由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第六条申报自学成才奖,应附送《河北畅达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申报表》和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每年评审一次。
根据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颁发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量的奖金。
第八条奖励标准:凡经集团评审小组通过的自学成才员工,集团给予报销全部学费;在此基础上,凡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奖500元;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奖800元。
第九条员工获自学成才奖后,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及相应待遇,并通报批评。
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为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促进教师的进取精神和开拓精神,力争上游的人自学成才,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1、自学人员要挤出空余时间认真学习。
2、教师参加研究生学习培训,每结业合格一门,学校奖励现金10元。
参加本科学习培训,每结业合格一门,学校奖励现金20元。
凡参加本科以上培训学习的教师,每年学校报销来往的车费,并适当补助生活费。
3、自学人员在乡比赛中获前5名者分别奖励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
4、自学人员在县比赛中获前5名者奖励200元。
4、有特殊贡献者奖励300元。
新安产业区实验学校工会小组
2016年11月。
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学文化、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引导和激励员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制定本办法。
一、学历(学位)奖励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学习。
对通过业余自费学习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位,并经公司认可、登记备案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专业对口的奖励标准如下:(二)专业不对口的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奖励。
二、技术(技能)竞赛奖励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技术(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不断提高技术(技能)素质。
对参加公司级及以上技术(技能)竞赛获奖的员工,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晋升技能等级。
物质奖励标准为:1、跨行业、跨系统的竞赛为一类竞赛,单一行业(系统)的为二类竞赛。
2、获得国家级一、二类竞赛第七至二十名的,须同时获得国家或行业技术能手称号,方可得到公司奖励。
3、原已在某一级别竞赛获奖,公司给予了奖励,又参加与该级别相当或更低级别竞赛获奖的,公司不再进行奖励。
三、技术(技能)资格奖励公司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岗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对取得与从事岗位相近或相关的职称和职业资格,经公司认可、登记备案,并被所在单位聘任(各单位聘任比例不得超过65%)的员工,所在单位应给予一定的津贴待遇。
(一)职称资格最低津贴标准(元/月)(二)职业资格最低津贴标准(元/月)(三)鼓励员工在专长本岗位专业的前提下,钻研相近或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成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
员工被单位聘任的技术(技能)资格达到中级职称或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又取得了相近或相关岗位(工种)的技术(技能)资格证书,且承担了相应工作任务的,可以在享受所聘岗位职称或职业资格津贴的基础上,额外享受一定津贴。
额外津贴最高不超过本人所聘岗位职称或职业资格津贴标准。
四、公司设立自学成才专项奖励基金。
本办法第一、二条奖励在公司自学成才专项奖励基金中列支,第三条奖励由各单位在内部分配制度中明确。
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

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
为了适应新时代对人才的需求,以及激励职工自学成才,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各工会组织相继制定了各自的自学成才奖励条例。
二、奖励对象该条例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不限制年龄、职务和工龄。
三、奖励内容1. 学习经费补助:工会将根据职工提交的学习计划和预算,按照一定比例向职工提供学习经费补助。
2. 学习期间工资补贴:在职工参加自学期间,如遇到工资减少或停发的情况,工会将提供一定比例的工资补贴。
3. 学习成果认定:职工完成自学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历或资格证书后,工会将给予认定并在企业内予以表彰。
4. 职称晋升:对于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其他专业资格的职工,工会将积极推荐并争取其职称晋升或升级。
四、申请条件1. 提交学习计划:职工需事先编制详细的学习计划,并经过企业相关部门审批后提交给工会。
2. 自学成果证明: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成绩单等。
3. 职工自付一部分费用:职工需要承担自学的部分费用,以表明其积极性和投入度。
五、奖励方式1. 现金奖励:对于获得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工会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2. 奖状和证书:职工获得自学成果后,工会将颁发奖状和证书,以表彰其努力和成就。
3. 公司内部晋升:对于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其他专业资格的职工,工会将积极推荐其在企业内部晋升。
六、奖励评定办法1. 学习目标达成情况:对于职工提交的学习计划,工会将在一定时间内评估其学习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定是否给予奖励。
2. 学习成果认定:职工完成自学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历或资格证书后,需向工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会进行认定和评估。
3. 奖励结果公示:工会将公示获得奖励的职工名单,并在企业内进行表彰。
七、奖励的效果1. 激励职工:该条例的出台将大大激励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好地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
员工学习成才奖励办法

员工学习成才奖励办法一、目的为创建学习型企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改善员工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规范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参加学习、培训条件(一)参加学历教育、职称(包括执业、注册、认证资格,下同)考试(包括考前培训,下同)和各类业务(包括政治理论,下同)培训的员工,一般应是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报名(考)条件。
(二)因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经公司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可不受职务和工龄限制。
(三)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并与本职工作对口或基本对口。
(四)报考各类学历(学位)教育应由低学历层次向高学历层次递进。
不得同时兼报两个(含本数)以上相同学历层次的学历教育。
三、报考、报名办法采取本人自愿和公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经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行政办公会议审定。
四、学习时间(一)各部门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尽力支持(例如:周六、周日不安排加班等)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业余进修学习(包括职称统考),对与单位资质审查必备条件(注册投资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监理工程师、预算工程师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性统考,要尽量调整工作,为参考人员临考前复习创造条件。
(二)经公司批准的短期学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占用工作时间。
(三)凡经公司批准同意的专业学习,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公司批准占用工作时间的学习,应用公休、加班时间冲抵。
单位可视工作安排情况给予每学期三天考前复习假,可作公假处理。
(四)凡涉及与单位资质审查相关的及单位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部门合理安排时间,以保证临考前五个工作日认真复习、准备,考试时间作因公处理。
关于公司在职职工在业余时间深造学习的奖励办法

关于对公司在职员工业余时间继续学习进行奖励的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适应现代制造企业的发展要求,充分调动员工继续学习深造的积极性,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创建学习型组织。
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一、奖励对象:在业余时间以自学考试、成教等方式进行学习,掌握对本公司生产、管理方面或本人现在岗位有积极作用,通过考试获得证书或结业证明并在本公司继续工作满两年的在职员工。
二、奖励方式:(一)在学习和考试期间所缴纳,与所获毕业或结业等证书有关的学费、教材费等费用,公司予以报销。
报销分两年,每年末兑现一半。
(二)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对在区一级以上技能比赛上获奖的职工同样适用)。
经济奖励标准奖金分档一档二档三档备注技能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学历硕士以上本科专科获奖一等奖以上二等奖三等奖区级以上技能比赛获奖职称高级中级通过考试获得职称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三)作为制定岗位工资标准时的依据之一。
(四)作为职位、职称的晋升条件和高技、技师的内聘条件。
(五)符合条件的职工需填写《职工再教育经济奖励申请表》,与所获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人力资源部核准,经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发放。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对公布之前获得毕业、结业等证书的职工不适用。
四、禁止职工伪造证件,骗取奖励。
一经发现,勒令退回奖励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南通棉花机械有限公司2010年8月2日职工再教育经济奖励申请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申报理由本人于年月日参加的学习(考试、比赛),于年月日获得。
以所获得的知识、技能继续在公司发挥作用,特申请公司一次性经济奖励及相关费用的报销。
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核准(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奖励的档次)总经理意见一次性奖励情况申请人签字:年月日费用报销情况核定报销费用总额第一年签字:第二年签字:本表及所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单位自学激励规定

单位自学激励规定为了激励员工自主学习和提高自身能力水平,公司制定了以下自学激励规定:一、员工自学激励奖励1. 员工自学激励奖金:公司将设立员工自学激励奖金,对参加自学的员工进行奖励。
2. 员工自学激励活动:公司将不定期举办员工自学激励活动,鼓励员工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提高学习积极性。
二、自学激励规定1. 自学激励内容:员工可以自行选择自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技能提升、健康养生等。
2. 自学激励时间:员工可利用工作之余时间进行自学,公司将配备相应的学习资源供员工使用。
三、自学激励审核1. 自学内容审核:员工需要提交自学计划和学习成果,由公司进行审核。
2. 自学成果奖励:审核通过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奖励。
通过以上自学激励规定,公司希望能够激励员工自主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为公司发展和个人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自学是一种对自己负责、积极进取的态度,也是提升个人职业素养的有效途径。
因此,公司希望通过自学激励规定,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公司的自学激励规定下,员工将有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去学习、去探索各种新知识、新技能。
公司将提供各种学习渠道和资源支持,包括学习资料、培训课程、专业指导等。
员工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要自由选择学习内容,公司将会尽量满足员工的学习需求。
同时,公司也将设立自学激励奖金,以奖励和鼓励那些积极参与自学的员工。
员工通过自学获得的成果和收获将得到公司的认可和回馈,让员工感到自己的努力和付出是值得的。
另外,公司还会不定期举办员工自学激励活动,鼓励员工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促进员工之间的学习交流和共同成长。
这将为员工提供一个展示自己学习成果的机会,激发更多员工投入到自学中来。
通过自学激励规定,公司希望能够构建一个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和动力,让他们在不断学习和提升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同时,这也将帮助员工发展个人潜力,实现个人职业目标,使公司与员工共同成长、共赢发展。
自学成才奖励规定

自学成才奖励规定第一条范围本规定使用于本企业专业对口的自学成才者。
第二条奖励对象和条件(一)、凡参加各种形式业余学习者,必须根据本厂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需要,选择对口专业,做到学以致用;(二)、参加自学者,必须由个人写出申请,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到组织人劳科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批准认可。
否则,不予奖励。
(三)、参加业余学习者,麻痹许安于职守,未经领导同意参加学习或因学习影响工作者,不予奖励。
第三条奖励标准(一)、工人岗位1、凡自学获得机械类、电器自动化、电子应用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的发给奖金1800元(或报销70%学费);2、凡自学获得机械类、电器自动化、电子应用等专业大学专科毕业文凭的发给奖金1300元(或报销70%学费);3、凡自学获得机械类、电器自动化、电子应用等专业中专毕业文凭的发给奖金800元(或报销70%学费);(二)、管理技术岗位1、凡自学获得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的发给奖金1300元(学费自负);2、凡自学获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的发给奖金800元(学费自负);3、凡自学获得中转毕业文凭的发给奖金500元(学费自负);(三)、对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者也给一定奖励:工人岗位,大专以上课程单科80元,中专课程单科50元;管理技术岗位,大专以上课程单科50元,中专课程单科30元。
但单科奖励累计不得超过全科毕业的总奖励额。
未奖够部分,在取得毕业文凭后一次发给。
第四条奖励办法(一)、本规定只限于专业对口,经成人高考录取在册。
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正式毕业证书者;(二)、自学考试毕(结)业的职工,经组织人劳科审核其毕(结)业证件,登记造表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一年一次发给奖学金,(三)、凡受厂里委派、公费上学和参加厂里统一组织的业余学习者;凡经厂里同意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学习者;均不属本奖励范围;(四)、自学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者,必须服从厂里工作安排,毕业后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否则,扣回所发奖学金;(五)、用于奖励自学人员的奖金,由厂教育经费中列支。
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

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每个人都需要不断地学习和进步。
而对于工会职工来说,自学成才更加重要,因为他们的进步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工会的发展。
因此,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应运而生。
一、奖励政策1. 学历提升奖励工会职工进行自学成才,无论是参加学历教育还是通过自学考试获取相应证书,都将得到工会的相应奖励。
奖励的金额将根据所获得的证书等级和薪资水平进行测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薪资总额的10%。
2. 成果奖励工会职工进行自学成才,无论是在科技、文化、艺术等领域获得的成果,都将获得相应奖励。
比如,发表科技论文、获得相关专利、参加各种艺术比赛获得奖项等,都将得到相应的奖励。
奖励的金额将根据具体成果等级和薪资水平进行测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薪资总额的10%。
3. 继续教育奖励对于工会职工参加各种继续教育的课程,如继续深造研究晋升等级、学习技能提高生产能力等,都将得到相应的奖励。
奖励的金额将根据所参加的培训课程等级和薪资水平进行测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薪资总额的5%。
二、申请流程1. 工会职工应在自学成才前提前向工会提交申请,包括成才方式、成果评估等相关信息。
2. 工会信息中心应组织评估专业的相关专家进行评估,确定职工的自学成才成果等级。
3. 工会信息中心确定职工的自学成才成果等级后,向申请职工发放奖金,直接转入职工个人账户。
三、其他1. 工会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非法途径获得奖励。
2. 工会职工申请奖励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承诺不得利用奖励获得的资金从事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3. 工会对于一些相对较为重要的领域,可以制定更为细致的具体奖励措施。
4. 工会将对于申请奖励的工会职工进行记名管理,并对其自学成才成果进行记录和统计。
成才奖励条例是为了激励工会职工不断学习进步,进而提升工会整体水平和个人的职业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机制。
全国总工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的通知

全国总工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已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06.11•【文号】总工发[1998]13号•【施行日期】1998.06.1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全国总工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的通知(总工发〔1998〕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教委、科委、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劳动(局):1994年2月以来,全国总工会公布并组织实施了《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推动职工读书自学成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四年来情况的不断变化,《条例》的某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需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做相应的调整完善。
为此,全国总工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条例》进行了修订,现颁布施行,原《条例》同时废止。
附件:《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附件: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各行各业的职工自学成才,促进人才的培养和开发,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中“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国总工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成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的评审。
第二章奖励条件第三条凡已经加入工会组织,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通过自学,在某一领域专业理论知识达到大学专科或相当于大学专科以上水平的职工,近五年内获得省级自学成才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
(一)在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创造发明,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的。
(二)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有独创性见解,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有重要价值的论文并获奖,或经省级以上出版部门出版有价值的专著或译著的。
员工自考证书奖励制度

员工自考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奖励制度为加快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推动员工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和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和各类证书的考试,努力提高员工的学历水平和操作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二、证书范围
1、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包括高教自考学历、远程教育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和研究生的学习。
2、鼓励报考与我司经营发展相关的职称,证书包括:各高校、自学证书。
三、奖励办法
取得相应证书后,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中优先考虑。
五、奖励标准
公司鼓励员工踊跃报名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1、对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取得专科学历、工程师证及会计证的基本工资上调100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及注册会计证书证的上调200元;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奖励对象适用于二○一九年三月一日后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各种证书的员工。
注:公司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资格证书不适用于本制度。
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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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为鼓励员工自学成才,使企业呈现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取得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证书。
二、证书类别
、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1
、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
、工程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等中级及以上职称。
3
三、奖励
50000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博士学位的奖励、120000硕士学位的奖励元、
元;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还可以持国家认可的5000元、本科学历的奖励
发票报销学杂费、书籍费;
元、10000经济等系列高级职称的奖励会计、
取得国家承认的工程、、2
中级职称的奖励元。
5000
4000、取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励3
元。
3000元、技师(二级)的奖励
、取得非国民教育系列、省级文件规定可享受同等待遇的本科以上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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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总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暂行条例

安徽省总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暂行条例(1985年7月7日主席办公会通过)第一条 在广泛开展读书活动的基础上,为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加速人才的培养和开发,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职职工未经高等院校(包括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电视大学和普通高等院校办的夜大学)系统学习,通过自学达到或相当于大学专科文化水平,并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有创造性劳动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职工自学成才奖。
(一)在科学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可的;(二)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获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可者;(三)在生产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革新方案,经地、市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其经济效益和实用价值显著的;(四)有效地管理企业,使生产经营活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者;(五)在实践中总结了系统的经验,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六)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有重要价值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出版过专著或译著;(七)在文学、音乐、美术、摄影等文化艺术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并在省以上报刊发表或在省以上展览会上展出过有影响作品的。
第三条 职工自学成才奖励,贯彻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获奖者由省总工会颁发奖状,并发给二百元奖金。
奖励名额由省总工会确定。
第四条 凡符合申报评奖条件者,由工会向上推荐,职工本人也可提出申请。
均应填写《职工自学成才情况表》,并附详细文字材料及有关证件,交所在单位基层工会经同级党委审核后逐级上报,由地、市工会评选委员会汇总初评,然后统一报省总工会评选办公室(设在宣教部)评定。
第五条 职工自学成才奖金不重复发放,如已获其它方面发给自学成才奖励但奖金低于本条例标准的,则发给差额部分。
第六条 申报自学成才奖励,应采取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即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其奖励,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为鼓励员工自学成才,使企业呈现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订本办法:一、奖励范围: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取得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证书.二、证书类别1、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2、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工程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奖励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博士学位的奖励50000元、硕士学位的奖励20000元、本科学历的奖励5000元;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还可以持国家认可的发票报销学杂费、书籍费;2、取得国家承认的工程、会计、经济等系列高级职称的奖励10000元、中级职称的奖励5000元。
3、取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励4000元、技师(二级)的奖励3000元.4、取得非国民教育系列、省级文件规定可享受同等待遇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奖励2000元;5、获得以上证书的一般岗位操作工,年龄不满30岁的、经本人申请可转为主要岗位操作工。
四、获奖程序1、本人申请并附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3、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签署意见;4、总经理批准;五、有关规定1、所获证书专业须与本人从事的工作相关,不相关的不享受奖励;2、获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的员工,合同期限在原期限基础上延续3年;获研究生、高级职称、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的员工,合同期限在原期限基础上延续5年,否则所得奖金及报销费用全额退回;3、凡弄虚作假办理的证书,一经查实除退回奖金及报销的费用外,并将给予2000元的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

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支持我市职工立足本职,定向学习,岗位成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我市社会主义事业培养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宪法》第十九条中“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福建省总工会颁发的相应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二、奖励条件第二条凡我市在职职工,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努力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未经普通、成人高等院校脱产学习而通过自学或业余学习,达到大学专科或相当于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水平;或虽经普通、成人高等院校系统学习,通过自学或业余学习,又在不相关的另—学科达到大学专科或相当于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水平,并在下列某一方面取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确认的,可以申报泉州市职工自学成才奖。
(一)在科学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获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奖的;(二)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有重要价值的论文、专著或译著,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专业学会会员资格的;(三)在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中有创造性的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确认的;(四)在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提出重大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经过实验研究和实际应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五)在生产、工作实践中有独特的先进技艺或操作法,为本单位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市性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六)在实践中总结出本职、本行业系统性的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或先进操作(工作)法,成为本行业,本工种的能工巧匠,行家里手,使本单位获得显著效益,本人取得相当于工人技师职称的;(七)在文学、艺术方面成果显著,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有影响的作品,或在省级有关部门举办的比赛(展览)中获奖,取得省级有关协会会员资格的;(八)在思想政治工作或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省级专业性刊物或省有关专门会议上发表有独创性见解的论文或有推广价值的科学管理方法,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
物业在册员工业余自学奖励办法

物业在册员工业余自学奖励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在册员工。
第二条员工通过自学(日常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公司未支付一切费用)经考试达到一定的学历,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见附表)
第三条员工可根据本岗位或物业公司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请,领导同意。
可购买一定金额的自学书籍,但所购书籍应归属物业公司公有资料,并由办公室登记后领出其购书款须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学完,经领导考核合格后方能报销。
(见附表)
第四条在1000元以上,奖励者必须努力为物业公司服务5年以上,如提前离开物业公司(调到上级单位除外),都应按比例退还奖金。
退还奖金=受奖金额×(5-受奖后工作年限)÷5
第五条申请奖励的员工,必须保证文凭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弄虚作假。
否则,一经查实,公司将追回其奖励费,并处以得奖金额的25%罚款,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第六条本办法从二OOO年七月一日起执法(二OOO年七月一日以前所获的各种学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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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为鼓励员工自学成才,使企业呈现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取得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证书。
二、证书类别
1、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工程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奖励
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博士学位的奖励50000元、硕士学位的奖励20000元、本科学历的奖励5000元;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还可以持国家认可的发票报销学杂费、书籍费;
2、取得国家承认的工程、会计、经济等系列高级职称的奖励10000元、中级职称的奖励5000元。
3、取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励4000元、技师(二级)的奖励3000元。
4、取得非国民教育系列、省级文件规定可享受同等待遇的本科以上学
历的奖励2000元;
5、获得以上证书的一般岗位操作工,年龄不满30岁的、经本人申请可转为主要岗位操作工。
四、获奖程序
1、本人申请并附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3、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4、总经理批准;
五、有关规定
1、所获证书专业须与本人从事的工作相关,不相关的不享受奖励;
2、获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的员工,合同期限在原期限基础上延续3年;获研究生、高级职称、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的员工,合同期限在原期限基础上延续5年,否则所得奖金及报销费用全额退回;
3、凡弄虚作假办理的证书,一经查实除退回奖金及报销的费用外,并将给予2000元的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