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化学品reach法规的通过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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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化学品REACH法规的通过及其意义
2006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对化学品管理法令-REACH进行投票,以529票同意、98票反对、24票弃权通过决议,该法令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令要求当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每年超过1吨时,生产者必须予以注册。对于比较危险的物质,生产者必须提交比较安全的替代物的替代计划;当没有替代物存在时,生产者必须提交研究计划研发替代品。REACH对化学品的注册将涉及大约3万种物质,这一注册过程将历时11年,将于2018年前完成注册。
另外,根据该法令,欧盟将在芬兰的赫尔辛基创建新的化学品局,具体负责REACH的实施。
REACH法规通过一套新的管理制度,对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品要求进行注册、评估和许可。它以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为己任,有利于实现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等,但是它对欧盟以外的各国和地区的贸易来说,提高了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是一道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我国化工行业对REACH法规应给予高度重视
1998年以来,欧盟一直酝酿整合现有的关于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建立更为严格的管理体系。2002年,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提出了《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草案。介绍欧盟新化工产品政策的《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草案出台后,引起化工业及相关产业界的广泛关注。普遍认为,该政策将对全球化工业及相关产业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欧委会《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所披露的信息,欧盟拟议中的化学品监控体系称为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
即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系统,将公共资源重点用于监控须政府部门给予相当关注的化学品,并保证公众获得相关信息。欧委会称该政策旨在加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保持并增强欧盟化工业的竞争力,维护欧盟统一大市场,增强化学品信息及有关立法的透明度,减少使用试验动物,提倡非动物试验,保持欧盟相关措施与其在世贸组织框架下承担的义务相一致。为实现上述目标,欧盟拟建立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并于2012年前完成对相关化学品的管理。该系统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1.化学品注册
对目前正在广泛使用和新发明的化学品,只要其产量或一次进口量超过1吨,其生产商或进口商均需向REACH中央数据库提交相关信息。目前,估计约有3万种化学品的生产企业须开展这项工作。根据拟议中的规定,生产商或进口商在生产或进口有关化学品时,须通知政府主管机构,说明生产或进口该物质的用途,并提交相关文件。文件应包括该化学物质毒性和生态毒性等特性的介绍、生产或进口的用途、对人类和环境的暴露量、预计产量、对该物质的分类及标识建议、安全数据单、对使用方法等等进行的初步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建议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政府主管部门将把上述信息输入中央电子数据库进行注册,颁发一个注册号并对已注册物质中需给予特别关注的事项和特性进行实地考察和自动筛选。
为及时获得化学品的安全数据,保证REACH系统的实施,欧盟拟议中的白皮书提出了实施时间表。该时间表规定,产量为1000吨以上的化工产品,应于2005年前完成注册;产量介于100-1000吨的,于2008年前完成注册;产量介于1-100吨的,于2012年前完成注册。如生产商未能按期注册,则可能导致该生产商的产品无法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2.评估
拟议中的政策要求主管机构认真审查产业提供的数据,并参照产业的建议,按不同物质制定符合该物质特性的检测计划。
对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00吨的化学物质,生产商或进口商需向主管机构提交能获得的有关该物质的全部信息,并提出进一步检测的计划。主管机构将在对产业提交的信息和检测计划进行评估后,决定采取适当措施。
对降解速度慢并可能在自然环境中累积的、或具有基因诱变或剧毒等危险特性的、或其分子结构易引起关注的化学物质,即使其生产量或进口量低于100吨,生产商也应测试产品对人体和环境的长期影响。欧盟有关主管机构也应对其进行评估,并可要求产业进行额外检测,提供更多信息,以便欧盟管理机构根据注册资料进行评估并决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如必要,有关主管机构可对该物质立即采取防护措施。3.许可
对应引起极大关注的物质或其成份,如CM R(致癌、诱导基因突变或对生殖有害的)物质和POP s(低降解有机污染物)物质,政府主管机构应对其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式给予具体授权。上述授权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而风险评估应涉及该化学物质的整个生命周期,并考虑其具体用途。
在申请许可时,生产商和进口商可联合提交风险评估结果,也可申请对同组物质的使用许可。在此情况下,主管机构除要求申请者提供有关暴露量的数据以便做出决定外,一般不要求进行进一步测试。如在按某用途使用相关化学品时,所产生的风险可忽略不计,则主管机构可颁发许可。如按某用途使用相关化学品时,整体上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可颁发有条件的使用许可。
拟议中的欧盟新化工政策一改过去仅由政府承担化学品安全的责任,要求化工产业承担与其产品安全相关的责任。根据拟议中的政策,化工产业应负责收集相关化学
品的数据,进行评估,并分析按指定方式使用有关化学品的风险。同时,产业应保证只生产或销售按指定方式使用对用户及环境均属安全的化学品。此外,产业还应向下游用户提供足够的信息。
除要求化工产业负责产品安全外,拟议中的新政策还将这一责任进一步延伸到整个生产链。包括生产商和进口商在内的化学品下游用户应对其产品各方面的安全性负责,并提供有关化学产品使用和暴露量方面的信息。化学制剂(即化学品半成品)生产商和其他的下游用户也有义务对其生产中使用的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因为其生产的产品延长了有关化学物质的生命期。相关评估工作应包括有关产品的处理和废料管理。此外,产业还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证明使用有关化学物质的效益大于为消除该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而引发的成本。
为保护对某化学物质进行第一次测试并提供数据企业的知识产权,欧盟新化学品政策要求在为其产品进行注册和评估时,如使用了其他企业生成的第一次测试数据,申请方需向生成第一次测试数据的企业支付知识产权费。同时,为鼓励减少使用试验动物,新化学品政策还规定,即使申请方通过重复测试取得了数据,仍不能免除该知识产权费。
欧委会已将新化学品政策列入今年工作重点,中国业界应对此高度重视,及时评估其草案中有关规定对中国生产和贸易的影响。
“REACH”法规对中国化工行业的影响
那么,“REACH”法规到底会对中国化工业产生什么影响呢?
一、是730多种出口欧盟的化学品面临考验。
据海关统计资料显示,去年中国化工产品出口欧盟总值为44. 19亿美元,出口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