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广播电视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合集下载

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人〔2007〕38号

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人〔2007〕38号

附件1: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适用范围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我省国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的人员,二、评审专业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建筑、交通、机械、建材、电子电气、技术监督、冶金、化工、纺织、环保、测绘、地质、医药、粮食、综合等巧个专业;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评审专业:农学、植保、蚕学、蔬菜、果树、土壤农化、畜牧、兽医、林学、农机、水产、水利等12个专业。

三、申报及评审条件(一)凡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l)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1、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

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已取得的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可重复使用;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辽宁大连)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辽宁大连)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职称工作已经建立起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统一管理资格,单位自行聘任职务的原则,全市建立统一的社会评价机构,实施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评审(考试)工作。

市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负责组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建立评委会委员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具体负责评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资格是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条件,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实行社会化评价,属社会公认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

为了保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服务,现将评审政策、报评程序、材料规范等编印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供大家使用。

有关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更详细内容请查询大连人事编制网(htt p:www.r sj.dl.g )、大连人才网(ht tp:www.dl—r )。

一、评审政策(一)正常参评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要求根据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大部分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对学历、资历的要求如下表: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通过考核确定取得表中括号内特别注明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生考核确定至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系列中级(含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一律参加全国考试取得。

国家承认学历的“五大”毕业生,不执行考核确定政策,一律参加评审或考试。

2003年以后入学取得的《专业证书》不按照学历对待。

学历、资历的年限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12月31日)。

(二)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学识水平的要求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应具备本专业《试行条例》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各高校,有关部门(单位):现将《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3月12日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为持续深入推动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务水平,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规划的良好开局,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关于职称评审工作(一)持续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科研人员的职称评聘支持力度。

鉴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为激励广大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继续执行有关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一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对投身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要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政策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深入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

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

重点要以激发人才活力为目标,坚持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力克服“四唯”倾向,规范职称评审专业,修订完善我省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优化评审办法和程序,合理设定施行日期或过渡期。

辽宁评定职称

辽宁评定职称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者:文章日期:2017/12/28 截止日期:一、政策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辽宁省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

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请登录“大连人才网”()—“人才评价”专栏查询。

重点提示:1.关于学历。

自2019年起,职称申报人本人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职称评审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19〕1号)文件要求,由本人所在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并由单位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对不属于“学信网”查询范围的学历,本人所在单位应提供学籍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核准确认后,分别在《电子证书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装订到报卷材料中。

2.关于外语和计算机。

继续执行职称制度改革关于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前置性必备条件的要求,3.关于评审方式。

自2019年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统一组织全省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正高级及经济系列副高级考试。

上述系列正高级评审方式,由省直评审部门确定;我市承担的经济系列副高级评审,今年将采取评审、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

同时,继续执行各系列中、初级以个人书面述职、业绩展示代替面试答辩。

4.关于申报材料。

今年申报材料(评定表、报评材料、材料袋封面)在“大连人才网”—“人才评价”专栏下载、打印。

评定表等材料按照2019年新版填写要求打印填报。

打印字体要用宋体、小四号。

报评材料袋自备,材料袋尺寸:33cm×23cm×3cm左右即可。

二、报名时间、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一)报名时间1.网上申报:2019年7月1日—7月31日;2.个人或单位向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初审时间:7月22日—8月7日;3.送省评审的,按省规定时间报送。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如下:1. 品德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评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学历条件: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也可申报),对在基层传输发射台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学历可放宽到中专;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也可申报)。

3. 资历条件:申报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2021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任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

申报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担任技术员职务须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4. 学术条件: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担任助理工程师以来须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实用技术材料一项以上。

5. 任现职以来业绩条件:申报工程师须作为工程技术骨干完成工程技术项目两项以上。

申报助理工程师须作为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工程技术项目一项以上。

6. 考核要求:申报评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结果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7. 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辽宁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破格条件(试行)

辽宁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破格条件(试行)

辽宁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破格条件(试行)(辽职改办字[1993]36号)一、总则(一)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档案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作为辽宁省各级各类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现职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

(三)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中的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为高级职务;馆员为中级职务;助理馆员、管理员为初级职务。

(四)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档案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评审条件管理员评审条件(一)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二)初步掌握和了解档案专业的基本知识,档案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文书学、科技档案管理学、档案管理学, (非档案专业毕业的必须持有档案部门举办的岗位培训证明),初步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在他人指导下,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

助理馆员(一)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或担任管理员职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或担任管理员职务四年以上。

(二)比较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主要包括文书学、科技档案管理学、档案管理学、档案保护技术学、档案文献编纂学、档案法规学, (非档案专业毕业的必须持有档案部门举办的岗位培训证明),基本了解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或本民族以外的民族文字,参加省统一部署的相应等级的外语或古汉语考试,成绩合格或具备免试条件。

(三)在本岗位上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1、从事档案业务管理工作的,在他人指导下.能起草本岗位业务工作的计划、规划、制度、标准,参与调查研究工作及调研材料的初步整理,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工作建议;2、从事档案收集工作的,能够协助有关人员拟定档案接收的范围和征集档案的工作计划,能对档案进馆(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验收。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5.30•【字号】•【施行日期】2024.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要求,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4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直接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并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优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2024年申报参加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定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辽人社职〔2022〕17号)(附件1)规定标准条件。

三、评审专业在工程、农业两个系列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四、组卷要求(一)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申报职称评审有关事项说明》(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附件3)并装订成卷,页面规格为A4,封面上的推荐单位名称须加盖公章,申报专业名称应填写“科技成果转化”,卷内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组卷完成后,还须将该整卷扫描成唯一1个PDF文件,文件名设置为“推荐单位-申报人姓名.PDF”,刻入光盘随卷一并上报,务必做到“一人一卷一光盘”。

1.按要求如实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附件3)中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该表中的“报评符合《暂行办法》业绩成果要求项”一栏须填写申报人报评时符合《暂行办法》中的“评定条件”中有关业绩成果要求的第X条第X项。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社会科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社会科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社会科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辽人社职[2016]43号【发布部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社会科学院【发布日期】2016.05.24【实施日期】2016.05.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社会科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16〕43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社会科学院,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16〕7号)的有关要求。

现将2016年我省社科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专业本评审范围适用于事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设置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历史、民族学、文学艺术等评审专业。

二、评审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1.2016年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按照重新修订的《关于下发〈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辽社科字〔2015〕9号)及国家、省职称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原《评审标准》(辽社科字〔2007〕24号)不再执行)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政策暂按《关于做好2015年辽宁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2015〕26号)文件规定执行。

在国家和省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明确具体工作意见后将及时调整变化,并且按照公平、公正和一年早知道的原则。

从具体工作意见明确后下一年度评审时开始执行新规定。

3.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须如实填报相关材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准确填报、规范书写(封面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申报资格名称后加括号注明申报专业名称。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2023版)》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2023版)》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2023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8.16•【字号】辽人社职〔2023〕43号•【施行日期】202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2023版)》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各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为有效衔接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2023版)》(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本《目录》所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及本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空缺情况和聘任条件,按程序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后,需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条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职业资格后,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对应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后,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3.13•【字号】辽人社发[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1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部门,省属各高校:现将《201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3月13日201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为进一步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开发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职称工作水平、公信力和权威性,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特制定如下意见: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聘)工作(一)修改完善评价标准和方式方法1.修改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经相应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组织协调,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本行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2.建立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模式。

要在稳步实行综合评价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模式基础上,结合本系列人才的特点,采取量化赋分、面试答辩、考评结合、隐评(完全隐蔽申报人员信息)、业绩评价、分段评审等多种评价模式,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是否具备申报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

(二)加强评审(聘)委员会管理3.加强“辽宁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聘)委员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委库”)建设。

各市、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可于5月底前,继续推荐本行业、本单位、本领域的优秀专家入“评委库”。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5.15•【字号】•【施行日期】202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要求,经商省人社厅同意,为做好2023年全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凡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为促进技术与产业、人才和资本等提供技术转移的科技服务人员。

二、评审条件2023年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辽人社职〔2023〕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暂行办法》可在省科技厅官网通知通告栏下载。

正常申报条件具体为:(一)副高级1.学历资历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相应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技术转移相关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技术转移相关工作满5年。

2.专业能力条件:具有较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内外技术转移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行业认可度,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具备能够指导培养中级人员的工作能力。

3.工作业绩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技术持有者自行实施转移,近三年来,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合同,工程系列的不少于150万元(金额均为人民币,下同),农业系列的不少于250万元;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工程系列的不少于40万元,农业系列的不少于80万元。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doc 15页)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doc 15页)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根据中建总公司和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和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职称改革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聘分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相分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之一,而不作为必要条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不与工资和待遇挂钩,只有因工作岗位需要和本人资格条件具备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工资和待遇才作相应的调整。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

(一)根据中建总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

总公司系统内部不再组织社会中已开考专业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等八个系列专业)的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转入社会考试的原则,对未开考的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公司工程类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局审批认定。

(二)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走读生”、“自费生”、“封闭班”毕业生)见习期满,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公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经济类、会计类、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条件进行申报。

公司考核后报局和总公司统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即认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凡参加社会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者,个人可持相关有效证明到公司人事部进行登记备案。

经核定后即认定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条件和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7.06.22•【字号】辽交人发[2007]181号•【施行日期】200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辽交人发[2007]181号)各市交通局,大连、锦州市港口与口岸局,厅直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经省人事厅同意,现将新修订的《辽宁省交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辽宁省交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为客观公正评价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推动交通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结合交通行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本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交通工程技术的人员。

根据交通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交通系列设置八个评审专业,分别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港口工程、水运管理、汽车运用工程、筑养路机械、地方铁路工程。

二、评审等级:交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三、申报及评审标准凡申报晋升交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满2年,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不含博士学位)满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3、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理论、工作经历和能力、论文著作及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晋升:⑴主持省、部级项目(课题、工程),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专家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日期】2021.12.08•【文号】广人发〔2021〕280号•【施行日期】2021.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人发〔2021〕2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根据国家职称评审有关规定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委会设置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2021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组建新闻、播音、艺术、工程、经济等5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条件(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按照国家各相关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学历均指国民教育系列,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具体条件如下:1.申报副高级职称申报新闻、播音、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申报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其他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申报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申报正高级职称申报新闻、播音、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一、协议基本信息协议名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协议书签署方:甲方(申请单位名称)、乙方(申报人员姓名)签署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申报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报资格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有效期: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二、定义和术语专业技术职务:指在特定行业或领域中,根据其职责和技术要求,设立的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指申请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学历、工作经验、能力水平及其他相关条件。

申报条件:指申请人必须满足的各种资格要求和标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技术能力等。

三、申报条件3.1 学历要求:3.1.1 申报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如本科、硕士或博士学位。

3.1.2 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职务相关,符合行业要求。

3.2 工作经验:3.2.1 申报人员应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具体年限依据申报职务的要求确定。

3.2.2 工作经验应与申请职务的技术要求相符合,涉及具体项目或成果的经验更为优先。

3.3 专业技能:3.3.1 申报人员应具备与申请职务相关的专业技能和技术能力。

3.3.2 需要提供相关的技能证书或培训经历,证明其具备所需的技术水平。

3.4 业绩要求:3.4.1 申报人员需提供与职务相关的业绩证明,如项目成果、科研论文、专利等。

3.4.2 业绩应体现出申请人对专业领域的贡献和实际能力。

3.5 其他条件:3.5.1 申报人员需满足行业或单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如职业道德、团队合作能力等。

3.5.2 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推荐信、考核评价等。

四、申请流程4.1 资料准备:4.1.1 申报人员应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证明、技能证书、业绩材料等。

4.1.2 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必要时需经过公证或认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1.10•【字号】辽政办发〔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10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6号),设立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厅级),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

2.取消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设立审批。

3.取消举办全省性人才交流会审批。

4.取消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估。

5.取消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评估。

6.取消劳动合同鉴证。

7.取消经费来源相同事业单位之间或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向非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审批(不涉及户口迁移)。

8.取消省直单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9.取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审定。

10.取消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11.取消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审查。

12.取消品牌管理师职业资格认定。

1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省属驻沈以外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的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伤认定下放至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2.将高校毕业生见习审核下放至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广播电视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来源:省广电局 2007年辽宁省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地评价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新闻岗位上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多出精品、多出成绩,推动广播电视新闻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结合广播电视新闻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评审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新闻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等级广播电视新闻系列评审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

三、评审专业根据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新闻系列设置两个评审专业,分别为新闻记者和新闻编辑。

记者职务设为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

高级记者为正高级职务,主任记者为副高级职务,记者为中级职务,助理记者为初级职务。

编辑职务设为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

高级编辑为正高级职务,主任编辑为副高级职务,编辑为中级职务,助理编辑为初级职务。

四、任职资格申报要求及评审标准申报新闻专业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要忠诚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并取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

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职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要求非全日制正规高等院校相关相近专业毕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职资格:1、大学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2、大专毕业3年以上,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含一年见习期)。

(二)专业理论及业务能力要求1、基本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系统学习过新闻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3、基本掌握新闻采访、编辑业务相关专业技能。

记者、编辑任职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2年以上,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2年以上;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4年以上,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4年以上。

3、资历破格申报,需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3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及业务能力要求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2、较系统的掌握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熟悉所从事领域的基本情况;3、熟练地掌握新闻采访、编辑业务相关专业技能,能结合广播、电视的宣传特点,较好地运用各种新闻体裁和节目形式,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

(三)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要求1、正常晋升人员的业绩和论文要求获奖:作品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2项;论文: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2篇。

2、破格晋升人员的业绩和论文要求获奖:作品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2项;或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3项;论文: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3篇。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职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2年以上,取得记者、编辑资格2年以上;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5年以上,取得记者、编辑资格5年以上。

3、资历破格申报,需取得记者、编辑资格3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及要求1、具有相当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2、具有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新闻专业某一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和造诣;(三)业务能力要求1、具有比较丰富的新闻工作经验,能正确掌握宣传报道方针,能策划、组织和指导重要采编活动或大型报道;2、能采编重要稿件、撰写重要言论,能解决编采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突出。

(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要求1、正常晋升人员的业绩和论文要求获奖:作品、论文获省级一等奖、部局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2项;或部局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论文: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3篇。

或公开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1部。

2、破格晋升人员的业绩和论文要求获奖:作品、论文获省级一等奖、部局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3项;或部局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2项。

论文: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4篇。

或公开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一部。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任职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要求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5年以上,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5年以上。

2、资历破格申报,需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3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要求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2、能运用马列主义理论指导新闻工作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并有较深的造诣;(三)业务能力要求1、具有丰富的新闻工作经验,能策划、组织和指导有重大影响的报道和大型活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2、能熟练运用各种体裁进行宣传报道,并撰写、修改和审定重要稿件;3、能解决编采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工作成绩卓著,对新闻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有较大贡献。

(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要求1、正常晋升人员的业绩和论文要求获奖:作品、论文获省级一等奖、部局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3项;或部局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2项。

论文: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4篇(其中至少有1篇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公开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1部。

2、破格晋升人员的业绩和论文要求获奖:作品、论文获省级一等奖、部局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5项;或部局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3项。

论文: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4篇(其中至少有2篇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公开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1部。

四、其他事项(一)申报广播电视新闻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语均不做必备条件要求。

(二)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及业务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三)本评审标准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人员,其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主要以近5年内取得的为依据。

(四)本评审标准所要求作品、论文获奖,是指由国家、省、市级宣传、广电等相关部门评审,或由上述部门授权行业协会评审的奖励项目。

上述奖励项目均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五)本评审标准所要求的论文,是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论文对待。

获奖证书是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六)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取得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七)本评审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评审相关条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八)本评审标准由省人事厅、省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辽宁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地评价广播电视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岗位上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推动广播电视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结合广播电视工程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评审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等级广播电视工程系列评审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初级)。

三、评审专业根据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工程系列设置三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广播工程、电视工程和传输覆盖工程。

广播工程包括:广播节目制作、播控技术系统的值机运行、维护测试、设备配置、设备安装、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及相关的科学研究等技术工作;电视工程包括:电视节目制作、播控技术系统的值机运行、维护测试、设备配置、设备安装、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及相关的科学研究等技术工作;传输覆盖工程包括:广播电视发射、广播电视天线安装维护、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广播电视接收、监测、有线网络等系统设备和有关技术设备的配置、安装、运行、维护、研究、设计、开发及与其相关联的科学研究等技术工作。

四、任职资格申报要求及评审标准申报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宣传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且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称职。

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要求非全日制正规高等院校相关相近专业毕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技术员:大学专科或中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助理工程师:1、大学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2、大专毕业2年以上,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2年以上;3、大专毕业3年以上,从事广播电视工程工作3年以上(含一年见习期);4、中专毕业4年以上,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4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及业务能力要求1、初步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基本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熟悉本岗位的技术系统构成、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和维护、测试方法。

(三)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申报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语不作必备要求;计算机要求须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考试初级成绩合格证书。

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2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4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3、资历破格申报,需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3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及业务能力要求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2、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主要技术内容和基本方法;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的一般知识;3、有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或保证本专业系统及设备正常运行的经历,具有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要求1、正常晋升人员的业绩和论文要求论文: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1篇。

2、破格晋升人员的业绩和论文要求获奖: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论文: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1篇;或者参与编写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述(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